邓小平处理我国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的历史经验_民族问题论文

邓小平处理我国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的历史经验_民族问题论文

邓小平处理我国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的历史经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我国社会主义论文,时期论文,民族论文,经验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完善将会给民族地区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同时也会带来更大的挑战,总结、学习和运用邓小平处理我国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的历史经验,对于我国当前和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做好民族工作,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实事求是地分析社会主义历史时期我国民族问题的现实状况,以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统领民族工作

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民族的发生、发展和消亡都有其规律,社会主义历史时期不是要消灭,而是要繁荣民族,充分调动各民族人民的社会主义建设积极性,共同建设现代的社会主义国家,“振兴中华民族”。邓小平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分析了我国民族问题的现实状况后,指出,新中国建立后,“我国各兄弟民族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早已陆续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结成了社会主义的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1]。但是,由于长期的封建统治遗留下来的民族隔阂,各民族发展事实上的不平等还不会很快就能消除,同时,境外分裂分子等还在时时利用民族问题作文章,制造民族矛盾与民族分裂。民族问题关系到国防建设、政权稳定和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因此要“把少数民族工作摆在很高的位置上”,“我们要作长期的工作”[2](P161,162)。

正视社会主义历史时期民族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是做好民族工作、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态度,是制定适合中国特点的民族政策的事实依据,是邓小平以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统领民族工作的重要经验。

二、坚持党的民族团结、民族平等的民族政策,调动各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在中国,“有几十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百分之六,汉族百分之九十四”。[3](P246)实行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是我们党和国家处理社会主义时期民族关系的基本准则。民族平等,就是一切民族不论大小,不论社会发展程度高低,不论其主体是否生活的我国境内,只要在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民族感情上形成了区别于其他社会群落特点的,都承认其为民族,都应处于平等的地位上,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都享有平等权利。民族团结,就是各民族在反对民族压迫、民族歧视,禁止一切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分裂行为,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斗争中结成的平等互助关系。

为了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一方面要克服两种民族主义,另一方面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语言文字,尊重少数民族的意愿。

在处理民族关系的问题上,首先要反对两种民族主义,即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两种民族主义都是资产阶级思想在民族关系上的反映,都应当受到批判。在这方面,邓小平强调汉族要主动、自觉,表现出一种高姿态,要使兄弟民族相信,“在政治上,中国境内各民族是真正平等的;经济上,他们的生活会得到改善;在文化上也会得到提高”,“只要我们从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诚心诚意地帮助他们,就会把事情办好。只要一抛弃大民族主义,就可以换得少数民族抛弃狭隘的民族主义。我们不能首先要求少数民族取消狭隘民族主义,而是应当首先老老实实取消大民族主义。两个主义一取消,团结就出现了”[2](P163)。

其次,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语言文字和民族意愿。各族人民在几千年的劳动、生活中形成了一系列区别于其他社会群体的特征,诸如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语言文字等。邓小平号召做民族工作的同志要有一个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最近我们有这样的体会,就是在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方面,也要老老实实。我们要主动向他们说清楚,正是因为风俗习惯不同,容易引起误会,容易犯忌讳,可能得罪了人还不知道。有些生活习惯我们很想学,但是一下子学不会,也勉强不得,请他们原谅。这就叫老老实实。这样容易得到同情。我们做政治工作,经济工作,文化工作,都应该采取这种态度。”[2](P170)做民族工作,也要考虑少数民族的意愿,所有这一切工作,都要掌握一个原则,就是要同少数民族商量。

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是建设强大社会主义国家的重要前提。邓小平在多种场合下强调要一心一意搞建设,“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3](P284)这种稳定,不仅是指政治经济形势的稳定,而且主要是指民族团结,各民族在稳定的环境下共同发展,振兴中华民族。在回顾我们党和国家在这方面的政策时,邓小平自豪地说:“我们的民族政策是正确的,是真正的民族平等。我们十分注意照顾少数民族的利益,中国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没有大的民族纠纷”。[3](P362)

三、切实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党和国家统一领导下,少数民族享有充分的自治权利

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的聚居地区为基础,建立民族自治地方,以实行自治的民族的人员为主,建立相应的自治机关,在国家的总方针、总政策指导下,根据本民族、本地方的实际,自己决定具体的方针、政策,自己管理本地区、本民族的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基本权利,使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本地方的事务,这是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

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是我们党的一项创举,是马列主义民族理论和中国民族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建国初期,邓小平结合西南地区民族工作实际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政策和措施。第一,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各级政府的设置,可以设立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和自治乡四级。大聚居区可以设立自治区,如内蒙古自治区;中聚居区、杂居区可以设立自治州、自治县,但对于条件尚不具备者,可以先成立地方民族民主联合政府。第二,关于联合政府成立的方式方法问题。邓小平认为,可以采用召开的各类代表会议的形式,通过代表会议征求意见,商量研究,可以避免主观地决定问题。第三,关于民族区域自治以后少数民族的内部团结问题。“在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时候,少数民族内部问题如何解决?有的过去打冤家,你打过来,我打过去。这主要是过去推行大汉族主义的反动统治阶级挑起来的,是大民族主义统治弱小民族的手段,但是他们内部也有很多利害关系。我们应该冷静地考虑这些问题,使他们团结起来,不要再打冤家”。[2](P166)第四,关于民族区域自治机关的民族化问题。自治机关民族化是民族区域自治的主要标志,它包括干部民族化、语言文字民族化和民族形式民族化等。其中,干部民族化是关键的问题,要大力培养和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逐步做到民族区域自治机关干部的民族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民族干部对于本民族的风习、语言都比较熟悉,有着共同的民族感情,便于在工作中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结合本民族、本地区的实际去贯彻执行。在民族地区的干部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要选派懂民族政策、真正愿意并且能够把民族工作做好的汉族干部去干工作,以便打下基础,逐步培养、选拔和使用民族干部。但“派住少数民族地区的干部要少而精,不在数量而在质量”[2](P166)。

邓小平提出的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几项政策和理论,不仅是对我党建立陕甘宁边区北部回族自治区和建立内蒙古自治区两次历史经验的总结,而且是建国以后我国广大民族地区区域自治的新的理论探索,丰富了我党和我国民族政策和民族理论。

四、实行政策上向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推动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新中国成立以后,经过民主改革和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我国各少数民族从资本主义以前的各个社会发展阶段,过渡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步跨越了几百年,但是,经济文化的发展水平却不是一步就可以跨越的,任何民族不经过经济文化的充分发展,那是不可能成为现代民族的。因而,要消除民族间在经济文化发展上事实上的不平等,不仅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尊重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宗教信仰,而且最为根本的一条在于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

我们党和国家的政策着眼于把所有地区发展起来,加速现代化建设,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不把经济搞好,那自治就是空的。少数民族是想在区域自治里面得到些好处,一系列的经济问题不解决,就会出乱子”,“就会动摇政治基础”,“要尽快提高少数民族的文化水平,应在少数民族地区举办一些教育事业,动员一些人到那里去办学校”[2](P169),只有文化水平提高了,才能加快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繁荣。

发展民族地区经济与文化,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根本途径有两条,一是要真心诚意地帮助少数民族,二是要实现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

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要靠内地省份和中央的帮助。多年来,“中央政府采取了很多措施发展少数民族地区。拿西藏来说,中央决定,其他省市要分工负责搞一些建设项目,而且要作为一个长期的任务”,“不仅西藏,其他少数民族地区也一样”,“我们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是坚定不移的”[3](P246)这将不仅有利于国家的经济发展,而且更有利于少数民族地区的繁荣。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我们“确定了一个原则,就是在汉族地区实行的各方面的政策,包括经济政策,不能照搬到少数民族地区”,要区别具体情况,制定出适合当地实际,受少数民族欢迎的经济政策,“诚心诚意地为少数民族服务”。

少数民族地区繁荣的根本途径还在于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因为,“改革是需要的,不搞改革,少数民族的贫困就不能消灭,不消灭贫困,就不能消灭落后”。但是,“改革必须等到少数民族内部的条件具备了以后才能进行”,“要由少数民族内部的力量来进行”[2](P164)。总之,社会改革要符合最广大少数民族人民的意愿。

通过帮助和社会改革,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繁荣,才能从根本上消除民族间事实上存在的发展不平衡,真正地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

邓小平处理我国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的历史经验,构成了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涉及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大课题,丰富和发展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这些历史经验虽然大部分是新中国建立初期,特别是邓小平在主持西南地区工作时形成的,尽管今天的民族问题、民族工作和那时相比也有了许多新的内容,但是,总结和学习运用邓小平处理我国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的历史经验,对于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标签:;  ;  ;  ;  ;  ;  ;  ;  

邓小平处理我国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的历史经验_民族问题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