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狩猎武术的军事训练观_易经论文

《周易》田猎习武的军训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周易论文,军训论文,习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221:E29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82(2010)01-0075-05

《周易》的军事思想是丰富的,它涉及了对古代军事斗争现象多侧面的理解和概括,其中也包括了对军事斗争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田猎习武的认识,本文即专题探讨《周易》对古代田猎习武现象的认识和它所持有的种种观念。

田猎原是人类最古老的经济生活内容,在这种活动中,人们于获取生活资料的同时也经受着与自然、野兽搏战的考验,获得着有效斗争的经验,也就是说,田猎活动给予了人们最初的搏战意识和搏战经验。同时,对田猎环境——山林川泽的熟悉和把握程度,也同搏战技术一样显示着人们的智慧水平。《史记·五帝本纪》曾记载:“尧使舜入山林川泽,暴风雷雨,舜行不迷。尧以为圣。”尧对舜的考察和评价,就是以对山林川泽的熟悉和把握程度为指标的。也就是说,田猎技术以及对田猎所处复杂环境的认识,不仅是经验也是智慧的指标,因此上古将其作为智慧考察的重要参照,可见田猎不仅可以在搏战技术的培养、提升及对环境把握中来修习武术,更可提升智慧水平。田猎所内含的这种意识、经验、智慧,在文明社会中便转而为人类自身争斗中有用的思想资料。在甲骨文中,对田猎的这种多重性内涵就已经有了明确的记载。

据陈炜湛《甲骨文田猎刻辞研究》统计,在今见10万余片甲骨中,田猎刻辞约有4500片。征伐之举最多的武丁时期,占第二位,为1300片;廪辛、康丁时期为1600多片。在对出土甲骨文中这样规模的主题记录的刻辞研究基础上,人们对田猎性质给予了判断:它具有经济、政治、军事上的意义,也有藉田猎以行逸乐的性质。它具有的意义是多重的,而其中的军事意义不容忽视。姚孝遂《甲骨刻辞狩猎考·狩猎的性质》认为:“我们必须承认这一事实:在古代社会,田猎与军旅活动,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平时在田猎的过程中,可以寓有军事训练的内容。在作战凯旋时,每每举行大蒐,藉以炫耀武功,检阅车马徒众。”姚先生例举了甲骨文中商王凯旋时大蒐,获兕、获鹿的刻辞;武丁与妇好分别征伐方国,然后会猎的刻辞;晚期乙辛卜辞记载征人方的来回行军过程中沿途狩猎,“既是训练士卒,习军讲武,同时也是猎兽以补充食用”的刻辞,文中证明了狩猎与军事密切相关的事实,揭示了狩猎所寓函的军事意义。

甲骨文所记的狩猎活动,其田猎的方法与战场实际运用的战法有明显的相通之处。

姚先生文中归纳的“围猎”一法,不仅实用于狩猎,也显示了战场上的阵法与战术运用,它本身就寓函了与战场相通的军事演练意味。“围猎”包含了“狩”、“逐”、“焚”等方法,或曰技术。“狩”的具体方法,甲骨文记载不清,难以描述,但其猎获之多是清楚的,属于动员人数众多的围猎。“逐”是三面包围,将野兽从林中逐出以猎获的策略,文中所引卜辞就有“自东、西、北逐”的说法。“焚”是焚林以逐野兽而捕获之的手法。“‘围猎’是所有狩猎活动中规模最大的一种。《周礼·大司马》所叙述的春蒐、夏苗、秋獮、冬猎,就其内容来看,都毫无疑义属于‘围猎’的性质。这种狩猎方式需要动员很多人员在一个大的规模范围内,力求将所有野兽驱出巢穴,尽可能地聚而歼之。由于这种狩猎活动与军事行动极其类似,因此,古代也以此作为军事训练的一种手段。”①这种狩猎方式,无疑需要良好的人员组织,以有效的编队及队列处位的合理预设来实施猎获。而编队与处位在前文的引述中已经涉及了,它在战场上被习用着,就是卜辞所称的“立”(即“位”)。《甲骨文合集》第6480片记录,妇好成功布阵,使“戎陷于妇好立”,巧设埋伏,取得胜利。“位”亦即后来军事著作中着意研究的“阵法”。如成熟于战国时期的军事著作《司马法》就有《严位篇》,通过“立卒伍,定行列,正纵横,察名实”之“位”的研究,来探索阵的战术。《甲骨学一百年·商代的对外战争》还说明商人惯用所谓“鸟阵雁行”的阵法。“围猎”的不断实施,也就将军事演练,付之于非战场的从容探索与实践当中了。②

狩猎还训练着战场实用的具体的战斗技术。如“射”,无论是单人射,还是多人集体围射,都训练着战场上的射杀敌人的技能。在“围猎”之“逐”的具体实施中,“杨树达分别卜辞中追逐二字,以为追是追人而逐是逐兽(《甲文说》15-16),是很确实的。逐当是用猎犬追逐,但有时也有用车追逐的”。(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田猎与渔》)逐兽在战场上就是追人,《左传》记述战场追人就用“逐”来表达,而车逐也是战场上的具体战斗技术。猎场上的好射手、好车手,无疑也是战场上的优良战斗员。

甲骨文所记,表明了殷商时期寓军训于田猎的自觉行为,田猎具有习武的性质。

殷商的此种风习,也保留在《周易》之中,从一个侧面表达着《周易》的军事思想。和《周易》军事思想的其他侧面一样,作为一部思想著作,《周易》并没有涉及对田猎军训的具体说明,而是在思想的层面,予以原则性的指导,体现了它寓军训于田猎的种种观念。

《周易》取象会意,田猎为当时生活习见事项,也是寓有军训习战意义的重要事项,《易》中不是随意撷取其象以入卦,而是带着多重信息以指示爻位、爻辞的意义。毫无疑问,下述情形都是以狩猎事物设喻而述说《易》理的,然而,在《周易》里,于对种种狩猎事物本身的描述过程中,却清楚地表明它的田猎观,及寓于田猎之中的军事训练观。

《师·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师》卦的这一爻说明,在田猎之中,首先贯彻的是该卦卦辞所揭示的“师,贞”(兴师动戎,以守正为根本)的观念。本爻爻辞示意着,将这一基本的军事观念,浸润于平时,即令狩猎也出师有名,使猎者上下守正、为正而行,于军训习武活动中形成军队的自觉修养。以此训练的军队临战,则军队绝不会是虎狼之师,寇扰黎庶;将帅也不会具有穷兵黩武的习性,为祸天下。

就《师·六五》的具体情况看:五为君位,为阳刚之位,为居中之位,“师·六五”以柔爻处刚位而得中。王弼《注》:“处‘师’之时,柔得尊位。阴不先唱,柔不犯物;犯而后应,往必得直,故‘田有禽’也。物先犯己,故可以‘执言’而‘无咎’也。”禽,泛指禽兽,《周易集解》引《白虎通》:“禽者何?鸟兽之总名,为人所禽制也。”该句之“田”为田地。此爻辞的表面形相即为禽兽侵入田地而犯苗,必兴狩猎之师而执之。在此一层面说明,就是田猎,也要不主动犯物,居尊的长者被犯而后兴师;柔而居刚位,则行师果断;卦中的“六五”与“九二”相应,互为有力支撑;居中而又有刚柔相济之德,凡此种种,皆表现为“六五”具有守正之德,知几之智,所以兴狩猎之师捕获野兽无不利。

与此相反,《恒·九四》“田无禽”此“田”为田猎,说的是,它“恒于非位,虽劳无获也”(王弼《注》)。“九四”阳刚居阴位,本为所居失位,以失正之质欲有所为,妄兴田狩之事,故一无所获。它从反面说明,田猎之事不离守正。

《周易》反对躁于用武的田猎。《屯·六三》:“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即鹿,追逐狩猎野鹿;虞,掌管山泽之官,了解情况,可以作狩猎之向导;几,此指“知几”,明白事机。“屯”之“六三”,处下卦之上,失正不中,有躁动进取之象,有如狩猎自恃雄武,而没有正确引导,只是空入林中,此时如果不能“知几”,见机罢手,而一意往猎,则必有憾惜。它说明自恃雄武,不明方向,一味躁动刚蛮,是不会有好结果的。这里否定了失正恃武,躁于进取的田猎态度。

田猎也体现着古朴的人道精神。《比·九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五为君位,九为阳刚之爻且处位得正,阳爻得正又居君位,有刚断果决,雷厉风行之质。此孔武有力之君,组织围猎当所向必有大获。但这里仍在狩猎事物中强调了守正而不张扬武力的观念。三驱,即三面驱围的田猎;失前禽,即前面的禽兽跑失;邑人,属下;不诫,不相警备,属下深知君王的用意。《周易本义》解释:“如天子不合围,开一面之网,来者不拒,去者不追,故为‘用三驱,失前禽’;而‘邑人不诫’之象,盖虽私属亦喻上意,不相警备以求必得也。”它说明了在围猎当中守正而不耀武的观念。如果参照一下《史记·殷本纪》的说法,这一爻的意义就更清楚了:“(商)汤出,见野张网四面,祝曰:‘自天下四方皆入吾网。’汤曰:‘嘻,尽之矣!’乃去其三面,祝曰:‘欲左,左;欲右,右。不用命乃入吾网。’诸侯闻之,曰:‘汤德至矣,及禽兽。’”那么,从“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中,我们所见到的便是《周易》完整的古朴的军事人道精神,它将此种精神浸透到了田猎军训活动之中。

上述诸爻辞的描述,说明了《周易》在田猎之中,贯彻的是“师,贞”——守正用武的观念。或者反过来说,《周易》是在寓军训于田猎的古代风习中,注入了它的这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战争观念。

田猎还被赋予了更多的军事意义。

田猎之义是为诛除丑类。

《解·上六》:“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无不利。”隼,《周易正义》“贪残之鸟,鸇鹞之属”,是为恶禽。“上六”处《解》卦之极,为舒解险难的王公之象,这时,他为解难而果断射除象征秽乱的恶禽,结果是“无不利”的。《解·九二》:“田获三狐,得黄矢;贞吉。”狐为隐伏之物,当“舒解险难”之时,象征隐患。“九二”田猎获三狐,清除众多隐患,爻辞说,守持正固可获吉祥。《小过·六五》:“公弋取彼在穴。”弋,系绳于矢而射猎;穴,隐在穴中的狡兽,喻隐患、弊端。《小过》说明,面临“小过”之时,仅可为日常小事,不可为天下大事,处事仅可小有过越。当此时,“六五”作为王公,谨行臣职,毅然凭借弋猎,射杀隐伏狡兽,力除隐患,矫世励俗。在这里,田猎被赋予了除恶励世的意义。

田猎训练,显现着“多惧”备战的意义——虽无战事,仍忧患戒惧,以田猎形式来娴习征战技艺。

《大畜·九三》:“良马逐,利艰贞;曰闲舆卫,利有攸往。”“大畜”,为卦下乾上艮,乾为天为健,艮为山为止,天在山下,表明稳健贞正之艮蓄止笃实刚健之乾,内在极为充实,故有大蓄之象。就军事意义说,它表达出的意义是,具有刚健笃实之蓄养,然而却一直保持忧惧兢兢,决不掉以轻心这样一种观念。看全卦就清楚了:以“九三”爻为基点,它位处下乾之极,充满刚健品质,是实力、进取的象征,然而,三却又处在一个“多凶惧”之位,同时其周围环境也为充满忧惧的告诫——“初九”,“有厉,利已”(有危险,利于暂停不进);“九二”,“舆说輹”(大车脱卸轮輹不前行),下两阳爻,虽同为刚健,然而险象环生。九三的上面两爻仍是告诫,申说着只有不自恃武力才会有吉祥:“六四”,“童牛之梏,元吉”(束缚在无角小牛头上的木梏,至为吉祥);“六五”,“豶豕之牙,吉”(制约阉割过的猪的尖牙,吉祥)。③到了“上九”即豁然开朗——“何天之衢,亨”——天衢宽阔畅达,任由奔驰亨通。这样,“九三”就较为集中、典型地表述了《周易》田猎习武,忧惧备战的观念。具体看这一爻:“良马逐”,是说良马奔逐。因为它处下乾之极,阳刚健沛,又与“上九”天衢合志,良马得天衢,正有奔逐的资质与条件,但其身处下卦之极有刚亢过甚之虞,又处多凶之位,所以不能放纵奔逸,爻辞戒以“利艰贞”,即不可自恃刚健,要时刻保持忧患意识,牢记艰难,守持正固。“曰”为语气词;闲是娴习、熟练;舆卫,《伊川易传》:“舆者,用行之物;卫者,所以自防。当自日常闲习其车舆与其防卫,则利有攸往矣。”车马练习,故可平日有专门训练,但如前所述,在狩猎当中更近于实战,在甲骨文中就见到驰车而猎,寓这种方式以军训的意义。《周易》在这里不过是将车马驰逐之田猎,赋予了自己的思想观念而已——不可自恃刚勇而穷兵黩武,但不可不保持忧惧,要以娴习的车马技艺,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战事。这和《大畜》卦的主旨相一致:大力蓄聚刚健饱满的实力,有此,则可以应对一切。

田猎之获,演习着战争胜利的意义。

《巽·六四》:“悔亡,田获三品。”王弼《注》:“乘刚,‘悔’也。然得位承五,卑得所奉,虽以柔乘刚,而依尊履正,以斯行命,必能获强暴,远不仁者也。获而有益,莫善三品,故曰‘悔亡,田获三品’。一曰乾豆,二曰宾客,三曰充君之庖。”《巽》卦象为。就卦象看,“六四”下乘“九三”之刚,乘刚而不安,故有“悔”,但上承“九五”便得到“卑得所奉,虽以柔乘刚,而依尊履正”,具备有所遵循,行正展才的条件,于是“悔亡”而大有猎获。猎获之物不仅留给自己,充当享用、招待宾客的美味,而且可以奉献给君主享用。这和甲骨文所记,征伐凯旋后献俘,进行大蒐献兽,以及《诗经》所记,战胜之后大献其俘,“在泮献馘”、“在泮献囚”(《诗经·鲁颂·泮宫》),藉以宣传、享受胜利没有两样。可见田猎在演练着战争自始至终的全过程。

田猎习武,预演战事,由商至周被越来越自觉地研究运用,在晚些时候成书的《周礼》当中,就将军旅战事与田猎演习摆在一道看待:“大军旅,大田役,以旗致万民,而治其徒庶之政令。”(《地官·大司徒》)疏云:“凡征伐田猎所用民徒,先起六乡之众,故云‘大军旅,大田役,以旗致万民’。”军事与田猎在这种有意识地组织实施中,正是实战与演习的关系。而田猎习武,预演战事的这种观念早在《周易》当中就有了较多的表达,而且还寓有更深刻的认识。综合前面的分析,我们看到,在《周易》所取田猎之象中,不仅记录着田猎习武的风貌,更主要的是在田猎习武的古风记述中,真切地体现着《周易》的战争观念、军训观念。其中,反对躁于用武的田猎观;田猎所体现的古朴的人道精神;田猎之义是为诛除丑类;以田猎形式来娴习征战技艺;田猎之获,演习着战争胜利的意义等等,质而言之,就是它的战争观念,不过是将其观念注入于习武演练的田猎活动之中而已。因此,我们把它的田猎军训观,看作《周易》军事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

如果转换一个角度观察,从殷商甲骨卜辞的记述,到《周易》清楚的观念,我们看到,其实它还揭示着一个影响深远的文化现象,那就是贯穿于古代史的军训——田猎文化。任何一个强大的军事势力的有机伴随物,便是盛重的田猎活动。典型的如传世的秦国十石鼓所记的田猎盛况及其意义,“十碣记田猎之事,田猎亦军事也”。④在古代,尤其是上古时代的历史条件下,战场上金戈铁马,气势恢弘的军事较量与平日娴习弓马,鼓舞斗志,探索战术的田猎演练是相伴随着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周易》的田猎观,不仅是其军事思想的表述,也揭示着一个影响深远的文化现象。

注释:

①姚孝遂《甲骨刻辞狩猎考》,载《古文字学研究》第六辑,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58、41页。

②王宇信、杨升南主编《甲骨学一百年》,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第504页。

③黄寿祺、张善文《周易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224页。

④罗君惕《秦刻十碣考释》,济南:齐鲁书社,1983年,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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