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村水利水保施工项目,一般涉及到中小河流堤防工程、人畜饮水项目、农田灌溉、农田水利基本工程等,其施工质量水平直接关系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效益。所以,唯有攻克农村水利水保工程的难题,才能推动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全面改善农民的生活品质。
关键词:水利建设;农村水保工程;应对方案
前言
农村水利水保工程建设,包括了水利沟渠、河流堤坝、水站、水闸及相关的水利基础设施等,通常来说,有农村输水配水设备、引水设施、蓄水装置等,目的在于改善农村生态建设、农民生活质量及生产效率的提升,确保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能落到实处。
1.农村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的特点及意义
(1)特点
农村水利水保工程建设,一般涉及到三点:农业用水通常是农村水利水保工程管理的关键要素,对农民的经济效益有重要影响。在一些受灾严重的区域,灾害会极大的影响农村经济收益。所以,对于各个地区农业用水要运用各种不同的方法,全面调动和协调农业用水,确保各区域用水需求都能实现;农业水利水保设施是能够维护农业用水和保证农民正常生活的重要基础设施,通常在西部区域,水资源严重不足,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农业水利设施。并且,农业水利设施管理还涉及到养护和维修,从而维护设施的顺利运行;充分实现农民饮用水并确保安全性是很关键的环节,对于农民饮用水管理,要确保水质安全,加强监管检测力度,合理控制农民用水价格,确保价格在科学合理的区间内,供以各家各户的农民都能够正常用水。
(2)必要性
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农民收入。在部分水源不足的农村区域,农民靠挑水来改善饮水问题,开展农村人畜饮水工程能够减轻农民负担。由于农村劳动力都用在了改善吃水的情况上,无法腾开劳动力开展其他生产活动。若是开展农村人畜饮水工程的建设,就能够把农村劳动力更好的解放出来,把时间用来进行其他经济建设,进而增加农民收入。
推动和谐农村的建设。农村水利水保工程是维持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和人们的身心健康有直接影响。若是农村水利水保工程迟迟不改善,那么人们的生活质量就难以提升。唯有改善了农村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的情况,才可以带动农民更高效的发展畜牧业、农业的发展,进而推动和谐农村的建设。
2.农村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的属性
农村水利水保建设工程通常是具有非盈利目的的公益性质的项目,大多投资主体是国家。在以前的计划经济时期,农村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的开展通常是由工程企业临时建立的“组建部”等部门进行负责建设,这种管理机构起着关键的指挥督导作用,对水利水保项目建设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然而缺乏规范的机构来代表政府对工程各环节实施必要的监督和指导,导致全项目重视建设,忽视管理,在资金不足、质量不合格、工期延误等问题发生时,就无法具体的权责到主体或个人。建设管理制度最初有了深入的产权调整,采取行政分离的措施,较多建设企业改制成独立法人,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项目法人制的建管模式的形成。
3.农村水利水保建设的范围
农村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的范围一般有村级、地方和国家三种。村级范畴一般是工程项目属于村民集体所有,建设主体是村民,由村民集资与施工,地方政府与国家提供相应的政策与资金支持;地方范畴一般是工程项目由省级及其乡镇投资,无需村民投劳,另外还能获得相应经济收入;国家范畴则是工程项目由中央财政负责,如大规模的河流堤坝工程、人畜饮水工程项目、大规模水利水保工程等,也无需农民投劳建设。
4.探讨土地减少与占地问题
对于土地所有权而言,不管是以何种形式来利用土地,都是国家所有,国家只是利用某些形式赋予土地使用者一定的使用和管理权限,然而其所有权还是国家。所有,土地不归农民。并且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的目的就是为了农民增收、提高国家综合效益,推动农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国家有权决定土地用途。如,在整治坡耕地期间,要修建梯田,那么田坎无可避免的会缩减土地面积,国家通常无需补偿。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在特定情况下,要进行补偿的,通常是按照梯田修建而引起粮食减产而进行相应补偿,占多少补多少,且年限在8~10年。并且土地承包政策并非一成不变,视情况而定。
5.农村“一事一议”工程建设的性质与范畴
农村“一事一议”形式,最初目的在于保障农民当家做主的权利与符合民主管理要求,其性质与范畴在特定的条件下适用,换言之该方式不涵盖所有的事情。简言之“一事一议”的范畴,关系到各村民的切身利益,要村民投资和参与建议,适用于村民自己建设的工程,所以这些工程的决定权都要村民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来进行,一定要征得村民的同意;不包含农民投资的工程,也就不属于村级管辖,也无需使用“一事一议”。
6.农村水利水保工程的投资改革
6.1公益性农村水利水保工程的建设投资
公益性农村水利水保工程可采取全额投资,简单来说就是根据基本工程项目,来进行全额预算投资,这类项目无需村民集资,也无需采取“一事一议”。所以,在国家立项决策之后,就能投入施工,农民也能增收,也就达到了农民利益与国家效益结合的目的。特别是一些公益性较显著的水土保持工程,历时长,且土地面积缩小,导致施工难度大。为了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就要采取全额投资更为适宜。
6.2市场类农村水利水保工程投资
市场类水利工程建设要采取市场与国补相结合的投资方式,对于市场性质显著的工程建设可采取市场机制运作;对市场特征不明显的工程建设,则需要国家的政策支持,进行相应的投资补助。
6.3村民集资建设
村民集资可以采取民建国补与私建公补的措施,对于农村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由村民集资或出力。对于经济水平较薄弱的地区,国家要加以政策和资金支持,相关政府部门不能强制农民参与,一定要保障农民自愿性。
我们还要足够重视的是,要增强农村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者的专业技能和操作水平,就少不了必要的技能培训,完成有序操作,同时较好的避免违规操作情况的发生。然而绝大多数的农村施工人员专业技能较弱,缺乏法律安全意识,没有接受过正规的训练,很多不规范操作和施工设备的随意放置,都会影响着工程整体质量。我们既要加大力度对人员规范行为的培训力度,又要严格控制在工程施工期间的技术水准,提高农村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人员的技能水平的发展,起到管理者的指挥带头作用。
在农村水利水保项目运行期间,要重视其维护管理,并提出防治和解决方案,落实到位,强化对水利项目的创新和监管,进一步实现农村水利水保工程的可持续运行。相关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供水资源充足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民的生存发展,对于农村水利水保工程设施的可持续的管理说明了党不仅仅是为了指导新型社会的发展,更重要的是为了人民的根本利益。
7.结语
农村水利水保工程建设,难以攻克的难题就是“一事一议”无法有序开展、用地占地困难、出工难、调动村民积极性难,这些情况都使得农村水利水保工程建设水平无法发展。农村水利是农业发展的基础,唯有推动农村水利水保工程的有序进行,才能保证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为了攻克这些难题,这篇问题主要探讨了村、地方与国家主导的公益性水利水保工程的属性和范畴,客观对待土地面积减少与占地等问题,明确农村的“一事一议”的特征与范畴,从而分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即全额投资、市场与国补相结合、民建国补与私建公助的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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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罗波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2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9/10
标签:水利论文; 农村论文; 水保论文; 工程建设论文; 工程论文; 农民论文; 村民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2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