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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世纪税制变化的总体趋势
税收水平
以税收收入占GDP的比例来衡量, 税收水平在目前的基础上提高的趋势将会继续。其原因在于:首先从理论和各国的实际情况来看,一国税收收入总水平和其经济的发展水平存在着很强的相关性,一般来说,随着一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其人均收入水平得到提高,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也在提高。当然, 由于各国经济的快慢不同以及经济发展阶段不同,其税收收入水平提高的幅度会有一些差别。其次,随着经济的发展,各国政府提供的服务需求也会增加,这要求政府取得更多的收入以便满足其支出增长的需要,而政府为保持其收支的平衡,必然要增加税收。再次,随着经济的发展,各国老龄化现象日趋明显,对养老的需求也在增加;经济发展使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这又增加对福利和医疗卫生的需求,虽然这些都有可能通过更多的私人保险来部分满足这方面的需要,但政府本身在这方面的作用不会减少,其最终将会导致社会保险税收入不断上升。
税收结构
在过去的三十年税种结构基本上保持稳定,在可预计的未来,税收结构的变化也不会很大,现有的各主体税种所得税、增值税、社会保险税仍将处于主导地位。当然,各个税种占总收入的比重会有所变化,将会出现重心由所得和工薪税向消费税(包括一般性和选择性消费税)和财产税转移,来自后者的收入水平将会轻微提高。
虽然电子商务目前发展很快,要求对其征收新税种、改革税制结构的提法也很多,但近期实施的可能性不大。目前各国基本上达成共识,税收应促进信息社会的发展和创造一个稳定的发展环境,其目标是在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同时,保持原有的税基。税收政策在不同形式电子商务之间以及电子商务和传统商务之间应保持中性和公平。因此,有可能的是对电子商务不征税或将原有的税种征收范围扩大到包括电子商务,而后者基本上是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的征管问题。
目前,世界各国比较关注的问题是环境保护。由于税收是政府的一种重要手段,这样各国都在试图调整其税制以求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这种调整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使现有税制具有环境保护的特点,主要通过引进对一些产品和污染排放行为实施的税种;另一种是全面“绿色”化现有税制,包括清理现有具有扭曲作用的税收优惠(主要指所得税和消费税方面不利环境保护的税收条款)及引进环境保护的税种。而所有这些均不会较大改变现有主体税种的结构,因为上述调整措施的结果只会增加所得税比重及调整消费税内部各税种的结构。
世界各国税收结构有趋同的现象。伴随世界经济自由化及全球化的趋势而出现的资本、人才和技术在世界范围内的自由流动,以及国际间竞争的加剧,使得逃避税的机会增多。尤其是所得作为一种特别易流动的税基,迫使许多国家降低所得税税率,而与此同时导致的税收收入的减少必须由其他税收收入来源予以弥补,因此许多国家选择了对劳动力、消费及其他较少流动的活动实行征税。同时各国政府更加注重其税制的环境保护作用。
从税制改革特征来看,降低税率、简化税制、扩大税基仍将是其主要趋势
国际经济全球化导致的资本、人才、技术的自由流动,使得各国原有的一些税种的税基流动性加大,加上国与国之间的竞争迫使各国为保护原有税基不得不降低税率,简化税率档次。伴随此项政策的实施所带来的各国税收收入的可能减少又迫使许多国家对其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清理,以图通过减少优惠政策扩大和巩固税基。
各个具体税种的变化趋势
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无论是个人所得税还是企业所得税都仍将是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目前,在OECD国家所得税一般占整个税收收入的35%左右。而从所得税的结构来看,八十年代中期开始的扩大税基、降低税率、简化税率档次的改革仍将继续。这一方面是由于世界经济一体化和国际竞争的缘故,资本、技术、人才在各国之间自由流动,各国面临税收竞争的压力不得不如此;另一方面主要是出于平衡并降低税收负担、减少所得税对于人们投资、消费的消极影响的考虑。这主要是通过减少或调整在所得税方面实行的对特定利益对象的优惠政策来实现,而降低税率和简化税率档次又有利于对优惠政策的调整,后者又有利于扩大和加强税基。而且,关于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的最高边际税率将会逐渐趋于协调,以避免个人所得税边际税率过高,产生对经济的扭曲作用,即许多人从事公司业务完全是出于税收考虑。最后,由于经济全球化和自由化的影响,所得作为一种流动性较大的税基,其带来的税收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会有所下降。
此外,自本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为了避免因征收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而有可能带来双重征税,为部分实现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一体化而试图在所得税(包括个人和公司所得税)方面推行的归属制的做法可能会被取消,因为归属制过于复杂,不利于资本的输入和资本的输出,并且不利于简化税制和为政府取得更多的收入。
消费税
作为一种一般消费税形式的增值税仍将存在,继续成为实行该税种国家的一种主要收入来源。其所以存在在于:同其他消费税相比,增值税对消费和投资的影响更具中性,能更有效地减轻企业投入;增值税极大地缓解了税收对国际贸易的扭曲影响;为政府带来更多的财政收入;实行增值税有赖于一国的税收管理能力而又有助于一国税收管理能力的提高;而且在能实施有效税收管理的国家里,相对于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税来说,实行增值税更有利于防范逃避税。从增值税税率来看,在过去的30年,几乎所有实行增值税的国家都稍稍提高了适用大多数商品和劳务的增值税税率,因为对政府来说这是一种比较容易提高收入的方式,预计此种趋势很有可能继续下去。
至于选择性的消费税,是针对某些行为和商品征收的,过去之所以实行是因为这些商品的需求无弹性、交易量大且定义准确无替代品,因此此类消费税容易筹集大量的税收收入、管理成本低且影响小。但从过去及未来来看,基于上述理由的传统意义上的选择性消费税有一些如对咖啡、茶、糖、盐和食品征收的消费税收入将逐渐减少以至于最终废除,因为在一国对这些产品实行了增值税后再实行消费税这一做法本身即是不合理的;而另一些传统意义上选择性消费税如对酒、烟、汽车和赌博征收消费税则从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将继续保留。而且,从目前的发展趋势来看,环境保护问题日益重要,将影响到政府政策的各个方面,而对一些不利于环境保护的产品和行为实行选择性的消费税将是今后税收政策实施环境保护的一个重要手段。其中今后可能普遍实施的能源税即是一种表现形式,它也是对一些产品和行为实施的选择性消费税,但其征收的理由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选择性消费税,虽然这类税种能给政府带来一定的税收收入,但这不是实行该税的主要原因,之所以实行能源税更主要是出于环境保护考虑。
社会保险税
政府是否应为社会保险救济筹集资金,自二战以来几乎全球都一致认为应该如此。由于许多国家越来越多的人口达到退休年龄,老年人养老金的支出上升很快。而且,目前一般由政府提供的健康福利费用很高,很难由政府一般性收入来维持,因此原有的完全由政府一般性税收收入来维持提供社会福利的做法已越来越不可取,而由个人缴纳(一般是雇员和雇主同时缴纳)社会保险税的方式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重视。因此,社会保险税还将继续存在,来自社会保险税的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也会逐渐提高。
财产税和资本税
关于对个人和企业的不动财产征税,它在几乎所有国家存在了许多年,一般是由地方政府征收的,而且成为该级政府收入不断增长的主要来源。这种趋势在未来仍将存在。其原因在于这是地方政府筹集收入的理想手段,被一些国家的地方政府重新看作是一种重要的收入来源。这主要是其税基是不能移动的土地和建筑,征税权的划定比较明确且符合归地方所负责任的原则。
对于遗产和赠与征税其趋势特点不明显,原有实行此类税种的国家因其收入不多,曾考虑废除此类税种。而其他一些新兴国家为解决国内因经济增长而带来的收入差距扩大的问题,正在考虑引进该税种,但无论如何,此类税收对财政收入的贡献很小,其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关税
关税在十九世纪曾是各国收入的一个主要来源,二十世纪特别是二战后发达国家关税水平普遍降低,但发展中国家关税水平还占据比较重要的地位。据统计,目前WTO成员国中,发达国家平均关税水平为4%~5%,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为13%~15%。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 国际贸易自由化程度逐渐加深,关税水平将会不断降低。根据WTO 成员国之间达成的协议,关税减让的幅度也将日益增大,最终的目标是使成员国之间的总体水平接近于零。因此,可以这么说从世界范围来看关税的重要性在不断下降。这不仅指传统意义上的商品而言,对于目前正在兴起的电子商务而言也如此,WTO在1998年5月决定继续延迟缴纳电子传输的关税,这得到了美国及其贸易伙伴的大力拥护。
有关税收制度的其他问题
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问题
随着二十世纪接近尾声,分权式的政府管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虽然相对集中式的政府管理而言,分权式管理有可能带来宏观经济的不稳定,但这种管理方式使决定权贴近公众而有利于政府工作的效率和反应性。目前的问题不在于是否采取分权式管理,而在于如何进行分权以便最大限度减少风险。这一趋势反映在政府管理的许多方面,税收政策管理也不例外。关于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税政分权问题,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采取什么方式进行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税政分权,二是具体哪些税权应交由地方政府管理。关于第一个问题,目前基本上有两种做法:一种是在一些联邦制国家实施的,即地方政府有自己制定某些税种税法的权利;另一种是在原先采取集中式政府管理的国家,由中央政府制定某些地方税种的法律,而由地方政府具体实施,收入也归地方。这两种办法各有利弊,目前都存在。关于第二个问题,具体哪些税种的立法可交由地方政府制定,虽然各国在具体实施的税种上存在着差异,但在原则上比较一致,即地方政府应有权针对不易在不同地方税收管辖范围之间进行移动的税基设立某种税种。而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大多数国家的地方政府主要依赖财产税收。世界各国普遍采取增值税,这被认为是造成地方税源枯竭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在税权的划分上,一些国家允许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征收的某些税种的基础上实行一种附加税,以满足地方税收收入需要。采用比较多的是在中央政府实施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上实施地方附加。另外一种地方收入主要来源是营业税,目前已在许多国家实施,而且由于未来经济发展,第三产业比重不断上升,这将是地方政府的一个重要的税收收入来源。
税收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从税收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来看,一般来说一国税收收入水平随该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提高。然而,这种因果关系是从经济发展水平到税收收入水平,即经济发展水平高导致税收收入水平提高,而不是相反。因为税收对经济具有反作用,过高的税收水平对经济行为产生扭曲作用,从而妨碍经济发展。因此,要尽量使税制满足中性、简化和公平的原则,从而减少税收对经济的扭曲作用。而且,就处理税收与经济的关系来说,一国政府应更注重税收制度的结构以及税收收入的使用问题而不是税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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