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50年来言语行为理论研究的发展与思考_言语行为理论论文

近50年来言语行为理论研究的发展与思考_言语行为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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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H3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638(2004)04-0055-05

一、speech act与verbal behavior

索绪尔首次提出了语言和言语概念并对它们加以了区分。然而,他对言语问题采取“搁置”态度,认为“言语活动的整体是没法认识的,因为它并不是同质的”。随着语言学研究的发展,这一说法已不被人们所接受。1923年英国人类学家M.Malinowsk在其《原始言语中的意义问题》中,首次提出了“言语行为”(verbal behavior)这一术语,并从人类学的角度,通过对一个民族的文化生活和风俗习惯的考察,研究了语言的功能,认为与其把语言说成“思想的信号”,不如说它是“行为的方式”。语用学兴起后,“言语行为”这一术语被理解为人们实现目的的一种活动,是构成人总的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人们的行为总是受社会规范支配,言语行为也就被看成受各种社会规范支配的行为。

“言语行为”(verbal behavior)这一术语也曾被美国学者B.F.Skinner(1957)使用过。他主要就动物的行为(behavior)进行研究,探讨如何对言语行为进行功能分析,用刺激、反应、强化、短缺等概念解释人类的语言行为。他认为在人类言语行为中,外界因素(即在现场受到刺激和得到强化的过程)最为重要。强化是语言学习的必要条件,也是成人的语言反应连续发生的必要条件。言语行为是由于他人的媒介而获得加强的行为,一切言语行为的习得和保持“强度”都依赖于刺激的强化。言语社团和刺激的强化密切关联,为强化提供所需的条件(戚雨村等,1994)。这是将包括语言在内的人的行为看作“刺激”与“反应”的因果链的研究行为的方法,也是人为地控制和操纵刺激来观察行为的变化。Chomsky曾对Skinner(1957)的Verbal Behavior一书进行过评论,抨击了行为主义的基本观点,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认知心理学的发展。但从理论上说,由于Chomsky(1959)对Skinner(1957)的猛烈抨击,Skinner书中的一些有价值的东西没有被人们充分认识(Stern,1983;许余龙,1997)。其实,就语言的学习过程的解释来说,无论是行为主义的刺激一反应联想学习模式,还是认知心理学的认知学习模式,都不能单独提供圆满的解释。两种模式相辅相成,其中的一种可以对另一种所忽视或不易解释的现象提供解释(许余龙,1997)。

随着语用学的兴起和发展,“言语行为”这一术语得到广泛的运用。旨在回答语言是如何用之于“行”而不是用之于“指”、体现“言”则“行”的语言观的言语行为(speech act)理论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言语行为(speech act)理论研究的是通过讲出某一语言而完成的行为。它包括行为和语言两个部分。哲学家从行为研究到语言,重点在行为。语言学家则从语言研究到行为,重点在语言。自Wittgenstein(1953)以来,把说话解释为一种受规则支配的活动一直是英美语言哲学中的一个普遍主题。这一方面首先取得重大研究进展的是英国哲学家J.L.Austin。J.L.Austin于1955年在美国哈佛大学作了《论言有所为》("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的系列讲座(共12讲)。在这一系列讲座论述中,他推翻了“逻辑—语义的真值条件是语言理解的中心”这一传统观点,建立了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认为很多话语并不传递信息,而是相当于“行为”。Austin继而在1955年提出一篇报告,区分了两类话语:行事话语(performative utterance)和述事话语(constative utterance),但他后来又放弃了这种区分,提出了“言语行为三分说”。Austin的学生J.R.Searle继承了其言语行为理论,并对之加以修正、发展和系统化。言语行为理论是语用学两个主要领域之一(另一个是言语发生理论,其研究对象是话语的语用意义),其研究对象有二:一是有一定要求的言语行为,如肯定、请求、命令等;二是引起一定反映的言语行为,如高兴、怀疑、恐惧等(王铭玉,1999)。

二、国内外speech act(言语行为)的研究回顾

自从20世纪70年代语用学兴起后,“言语行为”这一术语不但被广泛用于语言学,而且引起了哲学、心理学、人类学以及社会学等领域的专家、学者的关注,致力于该方面的著说有很多,每年递增(Wierzbicka,1987)。言语行为指“一种结合人际信递中说话人和听话人的行为来分析话段作用的理论”(David Crystal,1997 & 沈家煊译,2000),或者说“指根据说话者说话时的意图来定义的交际活动或言内行为”(李延福,1996)。言语行为又可称意向行为,指“以某种方式运用言说行为,表达说话人某种言语意图的一种行为”(孙淑芳,2002)。已经提出的并被人们所接受的言语行为类别通常有陈述(assertives or representatives)、命令(directives)、承诺(commisives)、表达(expressives)、宣布(declaratives)。

1.国外的研究情况

国际上,近几十年来不少专家、学者在关注言语行为的讨论和研究。自Austin之后最为关注言语行为理论并取得重大进展的首推J.R.Searle。Searle先后就言语行为发表其看法和观点,如What Is A Speech Act?(1965),Speech Acts:An Essay in 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1969).Speech Acts(1969),Indirect Speech Acts(1975),A Classification of Illocutionary Acts,Language in Society(1976),Expression and Meaning:Studies in the Theory of Speech Acts(1979)等。Searle也结合隐喻讨论过言语行为理论,如Metaphor(1979)。Searle的看法和观点是Austin言语行为理论的继承、修正、发展和系统化,他把言语行为理论看作是一种解释人类言语交际的理论。

20世纪60年代有:Strawson,P.F(1964)的Intention and Convention in Speech Acts(Philosophical Review);Forguson,L.W.(1969;1967)的Austin's philosophy of action;Fann,K.T.(1969)的Symposium on J.L.Austin(Routledge and Kegan Paul);Cohen,L.J(1969)的Do illocutionary forces exist?等。

70年代的Ross(1970)注意到言语行为句中的简单陈述句和显性施为句有着共同的句法特性,并加以讨论;J.M.Sadock(1974)在《言语行为的语言学理论》中,提出“高层施为句假设”(higher performation hypothesis);Katz(1977)基于Austin对施为句和表述句(constatives)的划分,建议把句子类型与以言行事的分类联系起来,以解释词汇内容和句法结构如何用来说明句子的言语行为潜势(potential)及满足条件。但Sadock和Katz的理论被一部分语言学家证明存在严重问题(Gazdar.1979;Allan,1986)。此外,这一时期还有Strawson(1973)的Austin and Locutionary Meaning(Essys on J.L Austin,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Hancher,Michael(1979)的The Classification of Cooperative Illocutionary Acts(Language in Society)等。

80年代对言语行为理论中言语行为类型中的施为动词作调查分析并取得重大进展的是澳大利亚的语言学家Wierzbicka(1987),她调查了约250个英语言语行为动词并加以分类,进而从语义场结构方面进行分析,试图找到这些言语行为动词语义结构模式。这一时期还有Blum-Kulka,S.&.E.Olshtain(1984)的Requests and Apologies A Cross-Cultural Study of Speech Act Realization Patterns(Applied Linguistics);Blum-Kulka,S.J.House & G.Kasper(1989)的Cross-Cultural Pragmatics:Requests and Apologies(Norwood,NU:Ablex);Trosborg,Anna(1987)的Apology Strategies in Natives/Non-Natives(Cross-Cultural Pragmatics:Requests &.Apologies,ed.Roy Freedle Ablex Pub.);Levinson,S.C.(1980)的Speech Act Theory:The State of the Art(Language Teaching and Linguistics Abstracts);Stiles,William B.(1981)的Classification of Intersubjective Illocutionary Acts(Language in Society);Searles &.Kiefer &.Bierwisch的Speech Act Theory and Pragmatics(1980)。

90年代以来,国外的专家、学者对言语行为理论更加关注,通过不同的研究方法,在80年代的基础上拓展其研究路向。同时,对“言语行为理论”多年的讨论进行反思,如Smith,Barry(1990)的Towards A History of Speech Act Theory(In Burkhardt,Armin);Burkhardt.Armin(1990)的Speech Acts,Meaning and Intentions(Berlin:Walter de Gruyter);Crosby,John.F(1990)的Speech Act Theory and Phenomenology(In Burkhardt,Armin);Searle,J.R.ed.al.(1992)的On Conversation(Amsterdam:John Benjamins);Van Rees,M.A.(1992)的The Adequacy of Speech Act Theory for Explaining Conversational Phenomena A Response to Some Conversational Analytical Critics(Journal of Pragmatics)。总之,90年代以来国际语言学家更多地关注语势、实际意图、言语行为目的、言语行为具体类别、间接言语行为等方面的讨论以及交叉学科如与认知、语义等方面的综合研究和两种语言的比较研究。

2.国内的研究情况

与此同时,国内的语言学专家、学者也在不断地关注并加以讨论和研究言语行为理论。主要从言语行为的基本理论进行诠释或评论的成果有:顾曰国的“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诠释与评判”(外语教学与研究,1989,1)、“John.Searle的言语行为理论与心智哲学”(国外语言学,1984,2)、“J.Searle的言语行为理论:评判与借鉴”(国外语言学,1994,3)、张春隆的“论言语行为及存在的问题”(外语学刊,1994,2)、段开成的“舍尔的言语行为理论”(外语教学与研究,1988,4)、高一虹的“沃尔夫假说的‘言外行为’与‘言后行为’”(外语教学与研究,2000,5)、郭津揩的“语用学中的‘言语行为’理论”(外语学刊,1989,4)、贾玉新和李洁红的“言语行为和言语行为能力”(外语学刊,1993,2)、唐燕萍和张友芬的“言语行为新解”等(福建外语,2002,2)。

从交际意图角度对言语行为进行讨论的有:刘光准的“言语交际的交际意图和紧缩现象”(外语学刊,1989,3)、辛斌的“言语行为,交际意图和预示语列”(外语学刊,1999,1)、林波的“交际意图的语用认知新探”(外语教学,2002,5)、李庆生的“论言与行为的可观察性”等(外语教学与研究,2001,3)。结合隐喻的角度讨论言语行为的有:王松亭的“隐喻和言语行为”(外语学刊,1998,4)、房红梅的“人际隐喻与言语行为理论的互补性”等(外语研究,2001,4)。从两种以上语言文化的对比方面进行言语行为具体类别研究的有:孙淑芳的“隐含祈使的间接言语行为句”等(外语学刊,2001,3)、黄永红的“对言语行为‘道歉’的跨文化研究”(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2001,9)、张绍杰和王晓彤的“‘请求’言语行为的对比研究”(现代外语,1997,3)、王爱华的“英汉拒绝言语行为表达模式调查”(外语教学与研究,2001,5)、曲卫国和陈流芬的“也谈‘please’,也谈‘请’”等(外国语,2001,4)。

从语篇分析方面讨论的有:苗兴伟的“言语行为理论与语篇分析”(外语学刊,1999,1)、李旭霞的“请求语篇的认知分析”等(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1999,7)。

结合认知理论和语义、语用学来讨论言语行为的有:冉永平的“认知语用学的焦点问题探索”(现代外语,2002,1)、钟守满、王伟的“言语行为动词语义分析及构架(外语学刊,2000,2)、严世清,陈腾澜的“语义学与语用学的互补性”(山东外语教学,1998,1)。

三、未来“言语行为”研究的路向

1.认知分析的路向。20世纪的心理学研究影响了语言学研究。“近几十来,在西方语言哲学的研究中,出现了两种值得注意的发展趋向,它们都与日常语言学派的发展、特别是Searle对言语行为理论和心智哲学的研究有关”,“近二、三十年,随着对意向性理论和言语行为理论的研究的深入,说话者的意向、信念、动机等心理因素成为语言哲学家、特别是日常语言学派高度重视的对象。语言哲学与心智哲学的联系日趋密切。对心和心智(mind)的研究从思辩研究转向语言分析”(涂纪亮,2001)。近一二十年迅猛发展的认知语言学也给语言研究带来了新的活力和思路。认知指人的感知、认识世界、获取知识、解决问题等一系列认识过程中的心理活动。认知既不过分强调人的主观思维的支配,因为其经验往往缺乏客观性,也不像采用直接观察的方法的行为主义,因为行为主义采用的方法虽然有客观性,但人的认知过程往往是无法观察到的。认知语言学是语言学与认知科学的交叉学科。因此,言语行为的研究就有可能在认知语言学的范畴内从意象(imagery)及其纬度、框架理论和脚本理论(seript theory)、拟象性(iconicity)、概念隐喻、语法化、认知语用学等方面进行研究。Chomsky很早以前就区分了语言能力和语言行为:前者是人们大脑中存在的一种有关语言的知识,属认知范畴;语言行为是语言知识的具体运用。语言使用是一种语言运用,那么语用学就是一种有关语言使用的理论,属语言运用范畴,且语用原则对各种形式的人类交际具有引导作用,人类天生就具有信息处理能力(冉永平,现代外语,2002,1)。言语行为的语用现象的交际意义超出语言的编码信息,从而产生了认知心理努力之后所产生的意义,涉及类似推理这样的信息处理过程。推理本身就是一个认知过程。“认知是信息加工”,是“一组相关的活动”。从理论上讲,认知语言学理论是一种语用理论。认知语言学与语用学关系密切。认知语言学又是以语义研究为中心,认为语义是认知现象。词法、句法不是自主的,受功能、语义、语用因素支配和制约。语义是概念化的。认知语言学探索意义在大脑中如何构建。认知语言学将语义置于重要地位。语义来自对事物的认知过程,概念结构体现为语义结构。因此语言研究重点从句法结构向语义结构和认知结构转移。语句有两层意义:一是命题,二是施为意义。前者是语句字面上的意义,是对客观事物的表述;后者指语句在受话者方面产生的效果,其效果可以表现为受话人得到一个陈述、警告、命令、承诺等。也就是说,发话人通过言语手段,做出了以上这些行为。我们研究句子的意义既要从语法、语义方面来研究命题意义,又要研究语句的施为意义和施为力量——即从语用方面来研究句子。

2.多学科交叉研究的路向。一般人认为言语行为属语用学研究范畴,“人们为实际交际目的在具体语境中使用语言的行为是回答语言如何用之于行”,“体现‘言’则‘行’”。然而言语行为又与语义学关系密切,“研究语句的意义方面,在原则上与研究言语行为无任何区别”(Searle,1969;索振羽,2000)。纵观语义研究的历史,我们知道:语义学在经历了准备阶段(1825-1880)、词源学阶段(1880-1930)、结构主义阶段(1930-1962)后,目前正处于多元化阶段。多元化阶段的语义学研究呈现出的多学科、跨学科、多维度、多层次四大特点是今后语义学研究的发展趋势(束定芳,2000)。基于言语行为与语义学的密切关系,言语行为的研究也将会是多学科、跨学科、多维度、多层次的。“从语言学发展的轨迹来看,18世纪是哲学的世纪,19世纪是历史比较的世纪,20世纪是描写和转换的世纪,21世纪将是多学科交叉研究的世纪。”(王铭玉,1999,7)

3.以动词为研究中心的路向。言语行为范畴的greeting(问候),promise(许诺)和英语言语行为动词greet,promise之间有何关系?一些学者认为该关系松散,认为他们可以研究promise,greeting的抽象概念,但不必对英语动词promise,greet产生兴趣。如此说法低估了言语行为动词的重要性。Wittgenstein(1953)曾指出:“语言游戏”有无数种,也就是说有无数种言语行为,每种语言都通过提供诸如exclaim,promise,complain,reproach等标签(tables),把某种范畴施给言语行为世界,该标签是具体的语言。这意思是说一种语言提供的范畴和另一种语言提供的范畴是不同的。Wierzbicka(1987)认为动词是句子的句法结构和语义结构的中心,因为从语义上看,动词作为述谓结构的核心制约了与其相关的其他语义成分,包括必有语义成分的数量、语义性质,从而形成不同的语义结构;从句法上看,动词自身的性质还对各语义成分在句法结构中的投射位置有所制约,从而形成不同的句法结构。句法结构和语义结构对应关系的研究是当代语言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生成语法各阶段的理论、切夫语法、格语法、词汇功能语法、词汇映射理论、依存语法、系统功能语法等语言学理论都把句法语义关系问题作为其关注的核心问题。Austin和Searle的言语行为理论也把言语行为动词作为其讨论的重点。当代国内外许多语法学家和语法理论都十分强调动词是句法结构的核心,倡导“动词中心说”,因为词项之间客观存在的句法语义联系主要表现在动词词项对其他词项的制约上(陈昌来,2002)。

4.单语研究转向双语或多语综合比较研究。今后的言语行为研究将加快摆脱单语分析的局限,更加着重两种以上语言的综合对比分析,这将有助于人们更为客观评价语义理论系统,寻找符合实际操作的模式,进而把相关理论框架运用于语言翻译、语言习得、外语教学等诸多层面。

5.结构描写转向结构解释。描写结构主义语言学走到极端后产生了解释(interpretive)结构语言学。20世纪下半叶的语言学是以解释语言学为主流的,这一现象在21世纪还将持续相当长的时期(王铭玉,1999)。最近有研究者以言语行为理论为框架,尝试对教师语言做出解释来验证言语行为理论的解释力就是明证之一(汤燕瑜、刘绍忠,2003)。

四、结语

“言语行为”理论的研究是语用学和语义学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它不但对具体的言语交际研究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而且在诸如语言教学、心理语言学、跨文化交际学、翻译学、理论创新等研究方面具有重要地位。针对当前国内有关“言语行为”的研究状况,本文试图通过对国内外“言语行为”理论研究发展状况的回顾,结合国内外语言学相关理论和言语行为理论在语言教学、跨文化交际、语言翻译、语言学理论创新等方面的实际价值,讨论了未来言语行为研究方面的路向,其目的是为今后国内言语行为理论方面的研究抛砖引玉。

收稿日期:2004-01-08 修改日期:200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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