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音交替与新词派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元音论文,新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引言
古汉语单字之间常见音义相承,据此可看出同源关系。识别同源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同源形式何以产生?动因为何?过程怎样?有无普遍性规则?比如,增(zēng)与层(céng)同源可谓一望而知,但指出它们同源类似于贴个标签,为何同源才最值得关注。实际上与“增、层”平行的例字还有很多,比如长(zhǎng;生长)与长(cháng;长度)、见(jiàn;看见)与见(xiàn;出现)、分(fēn;分开)与份(fèn;份额)、解(jiě;解开)与解(xiè;懈怠)。从古汉语的角度考察,可发现这些成对的例字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前字清声母后字浊声母,而意思则大体是前字表行为后字表结果。这些成对的例字一方面以相同的形式彼此对立,一方面以同类的意义互相关联,音义互为表里,因此可初步认定古汉语存在由清而浊的派生构词模式。①这一发现很有启发性,它表明在单音节内部改变某一音素有可能是古汉语的一种构词方式。本文旨在找出形成同源关系的原因,探索派生构词的类型,从而加深对古汉语派生构词的认识。
我们将调查古汉语单音形式,综合考察音义两方面的内容,以揭示隐含其间的规则。与辅音的摇身一变(比如清变浊)不同,本文重在元音,通过比较单字间的元音对应,以及由此及彼的意义变化,以求发现用元音交替作为载体的新词派生方式,并重点探讨两个元音交替的类型,在新类型的基础上尝试揭示派生过程中变声变韵的规律。现在解释本文使用的材料。我们知道,谐声、假借、押韵、古注中多有语音参差。比如,“斤”属阳声韵,以为声符的“近、靳、芹、欣”同此,但以为声符的“沂、祈、圻、颀”却属于阴声韵。再如,“趣”属于阴声韵,假借为“促”却属于入声韵。还有,《诗经·何人斯》六章的韵脚是“易、知、祇”,入声韵与阴声韵通押。音读上的这些违拗初看有些凌乱,但若从古音学的角度着眼,就会发现其间的规律。仍以上面所举为例,“斤、近、靳、芹、欣”与“沂、祈、圻、颀”分属文部和微部,“趣”与“促”分属侯部和屋部,“易”与“知、祇”分属锡部和支(佳)部,全都属于同一组别韵部之间的交替。
字音之间的这种对应关系首先由清儒系统揭示,后来更有对转、旁转、通转、旁对转、旁纽、邻纽等名目的出现,可以阴阳对转统而称之。据实论之,阴阳对转学说基于对多种不同语言现象的粗略观察,其所涵盖的内容相当杂芜,严谨性先天不足。但这种学说重在字音对比,经纬声韵,简赅易明,适应面广泛。同时,历来以此为名的搜罗非常宏富,现代学人正可藉此获取所需材料。基于本研究的旨趣,我们对旁转材料尤感兴趣,原因在于旁转主要涉及与其他组别同类韵部之间的交替,即阴声韵部对阴声韵部,阳声韵部对阳声韵部,入声韵部对入声韵部。职是之故,有旁转对立的单字有可能缘于元音的不同,这样就为我们打开了一扇窗口,正好可藉以观察这种不同是否反映了派生构词的元音交替。目前收集旁转材料最为集中的当属王力(1992)。是书收字相当谨慎,语音上严加限制,语义上必有书证(古代字典辞书或一般典籍),非常适用。本文的做法是将书中旁转全部摘出,然后从语音语义两个方面进行比较,由个例到综合,以求发现规律。需要指出的是,形成旁转的原因多种多样,派生构词只是其一,因此本文无意整合所有旁转材料。另一方面,正是由于主旨不在旁转,因此,即使未被视为旁转,只要与派生构词有关,同样会成为本文的考察对象。
2 派生构词的类型
派生构词相当常见,不过在不同的语言中往往会有不同的表现方式。王力(1980)在讨论这一问题时尤重汉语特点,指出汉语的派生构词(王先生称为滋生词)不是添加后缀,而是“只能在音节本身发生变化”。汉语有无添加后缀可以另行讨论,但音节内部发生变化可以产生新词的论断则无疑是正确的,前面举出的声母清浊别义就是很好的证明。下面讨论的两种派生构词从形式上看也属于这种类型,即派生词是通过改变源词某一音素而产生出来的。本文的研究侧重两个方面。一方面,若干成对的单词彼此之间要呈现出有规则的语音对立;另一方面,彼此之间还要呈现出统一的意义对立。只有找到在音义两个方面均有系统对立的若干对单词,才可以初步认定派生构词类型的存在。
2.1 “整体到边缘”的派生构词
“整体”和“边缘”是对源词和派生词的概括,源词表示事物的整体,派生词表示事物的边缘。古汉语存在由整体到边缘的派生模式,相应的形式变化见于元音。例如,“海”字最早见于《书经》,是个通名,这是就浩瀚水面整体而言的泛指。与“海”相对,“浒”指水面的边缘。《诗经·绵》:“率西水浒。”毛传:“浒,水厓也。”“海、浒”二字读音非常相近。首先是声调,皆为上声。声母从中古看也是相同的(皆属晓母),从上古看情况要复杂些,因为“海”与明母(*m-)字有谐声关系,“浒”与疑母字有谐声关系,不过明母疑母皆为鼻音,所以“海、浒”声母即便并非相同,性质也是彼此相类的。声调声母之外,二字分属之部和鱼部,皆为韵尾相类的阴声韵部。二字的主要不同体现于主元音,“海”为,“浒”为-a/α-,见表1。
表1 “海”与“浒”的音义关联
综观上表,可以看到“海、浒”二字密切相关:一方面,意思是整体对边缘;另一方面,语音是央元音对低元音-a/α-。如此音义关联,令人想到二字之间可能存在派生关系,考虑到意思上“海”比“浒”更为普通,因此可假设“浒”是在“海”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
这里我们初步认定古汉语存在这样一对有派生关系的词例。但是,这对例字是否代表了一种派生模式?是否代表了一种富有能产性的构词手段?肯定性的回答有待于更多的同类实例。下面首先给出成对的例字,缀以王力、蒲立本、李方桂三家拟音,分别以姓氏志之。
1)喦—岩:
“喦”字甲骨文中既已出现,《说文》解释为“山岩”,表山体、山石,指的是整体性事物。这样理解还可从后来的发展中得到支持。“喦”字(异体作“嵓”)后来引申表示肿瘤。②肿瘤是块状物,由此反推,可知“喦”字的本义应该侧重山岩整体。与“喦”相对,“岩”字《说文》释为“岸也”,段玉裁据《太平御览》改释为“厓也”,都是“山或高地的边”的意思。(参看《汉语大字典》)“喦、岩”在意义上适成主体与边缘的对立。从语音形式上看,无论依从何种拟音,二字对立都是*对*-a-,与“海”(*)对“浒”(*-a-)完全平行。因此可以假设“岩”由“喦”派生而来,意思上整体变成边缘,形式手段是央元音变成低元音-a-。
2)钤—钳:
“钤”字释义颇多歧异,这里取相关的两种。一种见于《玉篇·金部》:“钤,车辖也。”《汉语大字典》进一步申说道:“车辖,车轴头上的铜键,用以管住车轮,使不脱落。”见图1。
图1 古代车軎(wèi,车轴头)中间的辖销即“钤”。
2009年6月见于互联网:http://bbs.sssc.cn/viewthread.php? tid=477439
另一种见于邢邴疏郭璞《〈尔雅〉序》云:“《说文》:‘钤,鏁也。’”“鏁”与“锁”同。《说文》新附:“锁,铁锁,门键也。”由此可见,“钤”之所指实为旧时锁中的锁簧,即锁中可以插入和拔出的部分。见图2。
图2 旧时的锁
2009年6月见于互联网: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collection/2007-04/11/content_5962351_1.htm
以上讨论说明“钤”有车辖、锁簧两种所指。初看起来也许觉得它们互不相干,但实际上是有联系的。首先,车辖上的销键是柱状物,锁簧也是柱状物,二者非常相似。其次,二者的功能也是一致的:销键管束车加以至于车轮,锁簧管束锁头以至于门户。如此看来,“钤”的这两个意义实际上是由不同适用对象造成的,内涵实质并无不同,都是指起管束作用的柱状物,这是一个指涉事物整体的词。再来考察“钳”字。“钳”字《说文》释为“以铁有所劫束也”,指金属制成的钳夹脖颈的刑具。据实论之,当然不能说“钳”是“钤”的边缘。但是,“钤”是柱状实体,而“钳”则是紧箍脖颈(一种柱状物)的外缘,并且“钤、钳”皆有管束辖制的作用。因此可以说“钤”重在主体,“钳”重在边缘。
“钤”与“钳”的意义对立平行于前面讨论的两组例字。意义之外,语音形式上的对立也是平行的,即与-a-的对立,并且对应主体,-a-对应边缘,可知发挥作用的是同一条规则,结果是由“钤”生“钳”。
3)圆—环(圜):
“圆”的本义是圆形。“环”的本义是玉环。玉环中空,边缘引人注目。③与“环”同音的还有“圜”字。“圜”是环绕的意思,而环绕隐含着边缘。对比“圆”与“环/圜”,可以看到二者之间是主体与边缘的关系。从语音上看,除了介音之别一时无解之外,其他方面没有任何问题,即声母、韵尾不变,韵腹由变-a-。音义两个方面的证据支持将“圆”与“环(圜)”纳入同样的派生构词类型。
4)簪—鑯(尖):
“簪”是表示簪子的通名,所指无疑是这种物品的整体。“鑯”字《说文》释为“铁器也。”由于释义不够精确,所以段玉裁又进一步解释为“盖锐利之器”。“鑯”字后来写作“尖”(裘锡圭1988:130),表示尖端、尖锐,意思相当明确。据此反推,可知当初字义应指向物体的尖端。“簪”与“鑯(尖)”在意思上同样表现出主体与边缘的对立。“簪、鑯”二字的语音对立一如前举各例,而且是对应整体义,-a-对应边缘义,在“簪”变“鑯”的过程中发挥作用的应该是同一个派生构词机制。
5)筋—腱:
“筋”表示韧带,这是涉及事物整体的泛指,并没有指向某一部分的倚偏倚重。与“筋”相对,“腱”表示筋的顶端。《楚辞·招魂》:“肥牛之腱。”王逸注:“腱,筋头也。”“筋”与“腱”恰好是主体与边缘的对立。二字在语音上的对立相较而言不是那么严整,但是其差异仍有迹可循,比如,声母虽有清浊之别,但皆为舌根塞音,韵尾有平去之别,但去声后起。除了这些差异之外,其他方面的语音对立,比如(整体义)对-a-(边缘义),与上述各例完全平行。
上面考察了五对例字,每对例字的情形基本上都与“海、浒”一致:语音上是[-低]对[+低],具体表现为对-a-,语义上是整体对边缘。基于这些音义互为表里的平行之例,可假定古汉语中存在这样一种派生构词模式,语音手段是将源词主元音变成低元音-a-,目的是为了创造一个基于主体而表示边缘的新词。
就个人所知,由主体到边缘的派生构词未曾有过报道。不过,由于有材料的支持,我们仍然可以坦然做出这一假设。另外,卡巴地安语(一种西北高加索语)依-a-与的交替而表示内倾义(introvert)与外倾义(extrovert),④可在一定程度上为本文的发现提供一个旁证。
2.2 “一般到个别”的派生构词
“一般”与“个别”是一对常见的哲学范畴。“一般”指一类事物普遍具有的属性,“个别”则指单一事物的个体性、独特性。这对哲学范畴常被引入语义问题的讨论,比如,“红”指浅红,我们就说它表示的是个别义;泛指红色,我们就说它表示的是一般义。⑤根据我们的调查,古汉语存在一般到个别的派生构词方式。下面是具体实例的讨论。
表2 由“一般”到“个别”的派生构词例
先看a组的两个例字。“丘”指土山,最初并无大小之别。《说文》释为“土之高也,非人所为也。”强调的是其自然属性。《书·禹贡》:“是降丘宅土。”司马迁将这句话复述为“于是民得下丘居土。”(《史记·夏本纪》)意思是说大禹治水之后,百姓得以下山住到平地上。其中的“丘”字泛指土山,没有大小的分别。与“丘”不同,“墟”专指大丘。《楚辞·惜誓》:“休息虖昆仑之墟。”朱熹《集注》:“墟,大丘也。”“大丘(墟)”是“丘”的一种,因此可以说“丘”表示的是一般义,“墟”表示的是个别义。
b组的两个例字都是表示颜色。“朱”是正红,“赭”是紫红,二者似乎是并列关系。但考虑到“朱”是典型的红色,常可用作红色的代表,因此,未尝不可以将“朱”视为红色的泛称,那么“朱”与“赭”的对立就可以理解为一般与个别的对立。
现在看c组的两个例字。“质”的意思是抵押,对象包括财物和人。“赘”字照古注与“质”字义同。⑥不过,基于实例考察,我们发现“赘”在抵押意义上大都偏向“人”。《汉书·严助传》:“民待卖爵赘子以接衣食。”《汉书·贾谊传》:“家贫子壮则出赘。”《史记·秦始皇本纪》:“三十三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壻、贾人,略取陆梁地。”《淮南子·本经》:“赘妻鬻子,以给上求。”在这些例子中,“赘”都是表示用人作抵押。如此看来,相对于“质”的广泛外延(指人和物),“赘”的外延要狭窄一些(仅指人),二者是一般与个别的对立。
最后一对例字是“婴”和“鞅”。“婴”指环绕人的脖颈的饰物,“鞅”指环绕牛马脖颈的皮带,粗看起来二者的区别似乎重在适用对象的不同,实际这并非问题的全部。“婴”是古汉语中的一个常用词,用法很丰富,除了名词性用法,还有系在脖颈上、戴、缠绕一类的引申义。用法义项丰富说明高频常用。着眼于这个角度,可知在环绕脖颈物品的意义上“婴”字最常见,最有代表性,具有较为一般化的特点,对比仅仅适用于牛马的“鞅”字,因此可以将二者的意义关系理解为一般与个别的关系。
上面考察了四对实例的语义对立,现在考察它们的语音对立。从三家拟音来看,除去“赭”字上声略有扞格之外,⑦四对实例全部呈现出相同的对立模式。依据李方桂的拟音,对比各组二字,可以看到它们声母相同,介音相同,韵尾也相同。不同主要在于主元音,概言之,表一般义的是*-i-(质、婴)、*-u-(朱)或者*(丘),表个别义的则一律是低元音*-a-(墟、赭、赘、鞅)。
基于上述四对实例,可清楚地看到两两之间的规则对立:一方面是主元音[-低]对应[+低](-a-),另一方面是一般义对应个别义。同一元音交替与有规律的语义更迭互为表里,令人想到其中或许隐含着一个派生构词模式。为了进一步证实这一猜想,下面再讨论三组实例。这些例字亦见于王力(1992:131,150,164),但旨趣有所不同。
1)洼(窪)—窊
“洼”字见于《说文》,释作“深池也。”亦见于《方言》,释作“洿也。”“洿”的意思是“浊水不流”。另有“窪”字,不见于大徐本,但《广韵·麻韵》收录,释作“深也”,并引《说文》:“窪,清水也。”洼、窪二字同音,皆读(李方桂拟音),应该表示同一个词。⑧从上面所引释义来看,这个词既指深水池,又指浊水,还可以指清水,似乎有些矛盾。但实际上这一矛盾应该是由归纳不当造成的,既指清水又指浊水不就是一个清浊不分的上位义吗?由此看来,这个词应该是水池、水坑之类的意思。
“窊”字《说文》释为“污衺下也。”“污”指污水,“衺”同“邪”,这里是倾斜不平整的意思,“下”是名词,“底下、下面”的意思。合起来看,“窊”指有污水的低洼处。对比表示水坑的“洼”字,“窊”字偏向污水,字义对立一如“气味”对比“臭味”,是一般义与个别义的对立。再来对比“洼”与“窊”的读音:王*ue,*oα;蒲。二字的差别主要见于元音,依王力拟音是*-e-,*-a-,蒲立本是*-áj,⑨,李方桂是*-i-,*-a-。综合音义两个方面,可以看到“洼”与“窊”的对立是“水坑——一般义”/[-低]与“污水坑——个别义”/[+低]的对立,与前述四对例字的情况完全平行。
2)谋—谟
“谋”和“谟”的基本意思是谋划,⑩但“谟”字还有额外的限定。徐锴《说文解字系传》:“虑一事,画一计为谋,泛议将定,其谋曰谟。”《尔雅·释诂》:“谟,伪也。”郭璞注:“谟者,谋而不忠。”无论依从哪一种解释,“谟”都是“谋”的一种,“谋”义比较一般,“谟”义比较个别。从语音上看,谋:王、蒲、李;谟:王*muα、蒲、李*mag。除了介音之别,对立主要体现为与-a-,即[-低]与[+低],而且[-低]对应一般义,[+低]对应个别义,与前述各例相同。
3)挶—戟
《说文》:“挶,戟持也。”段玉裁注:“戟持者,谓有所操作,曲其肘如戟而持之也。”联系读音极为相似的“局”字(挶*k-;局*g-)有弯曲义,(11)大致可推知该族的基本意思是弯曲。《说文》收有“戟”字,释作“有枝兵也”,可理解为个别义。现在考察“挶、戟”二字的读音。“挶、戟”的拟音是:王*kǐwǒk,*kǐǎk;蒲,*kwàk;李*kwjuk,*kjak。差别主要涉及主元音,一般义的“挶/局”是*-u-(李)或*-ǒ-(王),属于[-低],个别义的“戟”是*-a-(李)或*-ǎ-(王),属于[+低]。
这里讨论的三组例字与前面的四组例字是平行的,其音义关联全部是[-低]对应一般义,[+低]对应个别义。由于有成批例证的存在,原本隐含着的模式因此便渐趋明朗,可以比较有把握地说这是一个派生构词类型,其机制是元音由[-低]到[+低],与之同步的是词义由一般转变为个别,作为运作结果,一批新词因此而产生。
3 派生构词中元音交替与辅音增改的比较
以上描写了两种派生构词,现在讨论与其音变方式相关的问题。古汉语派生构词(包括所谓形态构词,下同)的研究在过去几十年间一直相当热门,中外学者通过材料归纳及汉藏语比较,提出了大量有价值的假设。就其音变方式而言,这些假设大都寄形于辅音的增改,如添加前缀、中缀、后缀,或者改变辅音音段的某一区别特征,(12)这是此类音变规则的主要趋势。与此不同,本文的发现则是元音交替,即通过有规则地改变元音以达成派生新词的目的。从实际情况来看,增改辅音和元音交替都可以成为构成新词的物质载体,但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分别呢?为什么我们发现的音变模式不同于其他学者的发现或假设呢?厘清其中的分别不仅有助于加深对派生构词的全面了解,而且对本文的新发现也会起到旁证的作用。
按照传统中国语言学,声母和韵母承载意义各有偏重,其分别可概括为声母主其异,韵母主其同。(13)其他学者亦有类似的看法,比如王士元(2002)指出:“元音提供声源动力,辅音提供听感差异的基础。”这是在一定意义范围之内对声韵表义特点的高度概括,可以这样理解:不同的意义主要由声母(辅音)来区分,而同一义类之内小有差异的不同意义则由不同的韵母(元音)来表示。受到这一观点的启发,可以设想这样一种情况:假设有某类意义需要以派生构词的方式表达,如果派生义与源义截然对立、差别很大,那么其音变方式就可能是增改辅音(主要是声母)。相反,如果派生义与源义属于同类而小有差别,或者说对立较为模糊,那么其音变方式就可能是元音交替(改变韵母)。基于一般语言学的观点预测派生构词所采用的音变方式,下面通过“若、诺、,(咢、谔)”在远古和上古汉语中的实例进行论证。例如:
(1)癸丑卜,贞:勿隹王正方,下上弗若,不我其受又。(《殷契佚存》116)
(2)辛丑卜,贞:帝若王。(《甲骨文合集》323)
(3)王若曰。(《毛公鼎》)
(4)世世是若。(《王鼎》)
(5)夫轻诺必寡信。(《老子》六十三章)
(6)太后曰:诺,恣君之所使之。(《战国策·赵策四》)
(7)(咢),哗讼也。(《说文》)
(8)臣无謇谔之节,而有狂瞽之言。(《后汉书·儒林传上·戴凭》)
(9)或直言之谔谔。(贾谊“惜誓”)
(10)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史记·商君列传》)
(11)众人之唯唯,不若直士之谔谔。(《韩诗外传》卷七)
上面举了11个例子,其中前四例(1)-(4)皆有“若”字。“若”字《尔雅》释为“顺也。”联系古代学者的这个意见,孙诒让(1904(叙):上十四)最先将甲骨文中的“若”字解释为“顺”,王国维、罗振玉、叶玉森、孙海波从之,并进一步将字形解释为跪着把头发理顺。(参看于省吾1996:367)就例(1)和例(4)二例而言,“若”字可理解为顺从遵循,不过,对例(2)-(3)来说,由于是上对下,解释为同意赞同更合适些。陈梦家(1956/1988:567)就是这样理解的,他说:“若是允诺,王之作邑与出征,都要得到帝的允诺。”后来又出现“诺”字,这是一个应答之词,当面表示同意时的口语用词,可译为“好”或“好吧”,如例(5)-(6)。现在考察“”字。在传世文献中,“”字似乎没有独立使用的例子。不过,《说文》给出了明确的释义:“,哗讼也。”例(7)中“哗”是喧哗,“讼”是争辩,合起来的意思应是大声争辩,发出不同的声音。再看例(10)和例(11),其中“谔谔()”与“诺诺”相对而言,“诺诺”是连声答应,表示同意,“谔谔()”则是连声反对,表示否定。由此可以看到,既然“诺诺”之“诺”是同意之声,那么,“谔谔()”之“谔()”就应该是反对之声。这样解释“谔()”字有推论的成分,但因为有平行复说用例,又有《说文》释义以为旁证,所以推论是有道理的。
以上考察说明“若、诺、”意义相关。此外,三个字的语音形式也是密切相关的。下表综合反映三个字的音义联系。
表3 “若、诺、”音义对比
综合考察三个字的音义联系,可以看到“若”与“诺”音义相关,“诺”与“”音义相关,而且这三个字大体上又有早晚之别,据此可知其间应有派生关系,即,“诺”由“若”派生而来,“”由“诺”派生而来。(14)
现在进一步考察三个字的音义细节。先来对比“若”与“诺”的语音形式。就声母而言,二字完全相同,都是*n-。(15)二字的不同在于韵母。(16)据此可知,在由“若”而“诺”的派生过程中,语音形式发生变化的是韵母(在这里可理解为元音)。再来比较“若”与“诺”的意义。如前所见,“若”表示同意,“诺”则是当面表示同意时的应答之词。(17)二字用法有别,但比较模糊,其间界线难说黑白分明。
与“若、诺”不同,“诺”与“”之间反映的是另外一种情况。“诺”与“”韵母完全相同,区别在于声母,“诺”是*n-,“”是。由此可见,在由“诺”到“”的派生过程中,语音形式发生变化的是声母,即由*n-变。与这种音变相应的是意义上的变化。“诺”是当面表示同意时的应对之词,“”是当面表示反对时的应答之词。一同意一反对,彼此对立,泾渭分明,二字之别可谓大矣。
至此,在“若→诺→”的派生过程中,我们看到了音义互动的情形,看到了派生构词过程中声母和韵母在承载意义上的不同表现。概括言之,如果意义差别相对模糊,就采取元音交替(改变韵母)的音变方式(“若→诺”);如果意义对立泾渭分明,就采取改变声母的音变方式(“诺→”)。(18)可图示如下:
图3 派生构词中语音形式的变化
(σ代表音节;I、F分别表示声母(initial)和韵母(final);下标字母表示音段或音韵单位的异同)
现在回过头来讨论两个派生类型中的音义互动问题。前面提到,学者们曾就汉藏语中的派生构词提出过不少假设。在这些假设的派生类型中,一个突出的特点是源义与派生义差别突出,对立明显。比如,根据龚煌城(2000),“黑”由“墨”派生而来,二者依使动意味而别,词性亦不相同,相互间的意义对立十分明显,很容易理解。对照图3所表示的规则,可以知道正是因为意义差别明显突出,派生过程中才会以改变声母辅音(这里是加*s-)作为具体的方式。古汉语中的两种派生构词模式与此不同。由整体到边缘,由一般到个别,源义与派生义之间固然有别,但相对来说差别较小,或者说有些含糊。比如,“圆”与“环/圜”分别指“圆形”与“玉环/环绕”,其间“整体”义(源义)与“边缘”义(派生义)呈隐含性的模糊对立。联系上面的讨论,可知这正是问题的关键。质言之,正是因为意义上的这种模糊对立,派生构词才会以元音交替(改变韵母)作为实现方式的。
以上通过从实例中得出的一般性规则来考察古汉语中的派生类型,结果发现与派生构词过程中声韵载义的特点完全一致,这为古汉语中新的派生构词类型提供了理论上的旁证。需要指出的是,本文只是提出了初步的理论假设,如何使之完善抑或进一步修正仍有待于更加广泛的调查。此外,就初步揭示的派生类型而言,派生构词中为何总是趋向于-a-?已经以-a-作为主元音的源词在这些派生过程中将会如何表现?这些都是值得另设专题进行深入探讨的问题。
注释:
①高本汉(Karlgren 1954/1987:96-97)提出由清而浊的形态构词模式,但表示什么意思没有明说。后人在同类材料的基础上另有新的假设,请参看蒲立本(Pulleyblank 1973)和沙加尔(Sagart 1999:75)。
②用例见《本草纲目》。在这个意义上后来写作“癌”,人为改读为。(参看李荣1986)
③《说文》:“环,璧也。肉好若一谓之环。”“肉”指有孔玉器或钱币的边,“好”指中间的孔。这里意思是说,孔的直径与边缘的宽度相同的璧玉叫做“环”。
④参看Pulleyblank(1989)。
⑤个别义与一般义都是相对的。例如,“红”泛指红色是一般义,但相对于“色”(颜色)来说就变成了个别义。
⑥如《汉书·严助传》颜师古注:赘,质也。
⑦依照蒲立本的拟音,“质”字韵尾是,而不是学者们通常所构拟的*-t。不过,蒲立本的这个韵尾是腭化的舌根塞音,或可理解为-c。与-k相比,-c的发音部位与-t是比较接近的。如此看来,蒲立本的构拟与一般学者对“质”字的构拟仍然是有联系的。
⑧《老子》二十二章:“窪则盈,敝则新。”其中“窪”字在《马王堆汉墓帛书老子甲本》中写作“洼”。
⑨蒲立本用表示之部和鱼部的韵尾,后来他又说理解为近音更合适些。(私人交流)如此一来,在蒲立本的系统中,“洼”和“窊”的对立就成了*-j和*。j和都是近音,j靠前(高),靠后(低),二者对立的情形与李方桂或王力拟音所体现的对立是一致的。
⑩《说文》:“谋,虑难曰谋。”“虑难”即考虑周全,想得深入,就是谋划的意思。
(11)《诗经·正月》:“谓天盖高,不敢不局。”毛传:“局,曲也。”《诗经·采绿》:“予发曲局。”毛传:“局,卷也。”
(12)参看高本汉(Karlgren 1954/1987:96-97)、蒲立本(Pulleyblank 1973)、梅祖麟(1989)、沙加尔(Sagart 1999:63-136)、龚煌城(2000)。
(13)感谢北京师范大学王宁教授为我介绍这一观点。
(14)“诺”由“若”发展而来是很多学者的看法,比如王国维、屈万里、单周尧,都持这样的看法。(参看于省吾1996:367-369)至于“”由“诺”派生,则是本文的假设。
(15)“若”字中古属日母。基于谐声及互补对立的考量,日母与泥母的上古来源应该同为*n-。
(16)以中古音韵的眼光来看,“若”是三等韵母,“诺”是非三等韵母。三等与非三等的上古音区别近年颇多争议,但大都认为区别在于主要元音,诸多假设包括钝音与尖锐音的区别(蒲立本)、长元音与短元音的区别(郑张尚芳)、紧元音与松元音的区别(孙景涛),等等。参看孙景涛(2008:198)的综述。
(17)现实语言中存在类似“若”变“诺”的实例。根据李小凡和项梦冰(2009:4),近年北京女生在“对别人的话表示肯定或赞同时,常常用一个带特别语调的‘对’字来应答。此时‘对’字的发音并非单字音duì,而是duài,调值也比单字调低。值得注意的是,北京话里本来并无读作duài的字音,而发这种音的青少年女性读这个字的字音时仍然是duì而绝不是duài。”由李、项二位的描述中可以看到,原本不限于当面应答的“对(duì)”字改变读音(duài)后则专司其职。duì与duài的情况跟“若”与“诺”完全平行。首先,它们改变音读的目的是为了当面表示赞同。第二,改变音读的方式是改变韵母(元音)而不是改变辅音声母。这一实例在音义两个方面支持“若”变“诺”的假设。
(18)这是一个很大的结论,有待深入探讨。这里再提供一个证据。根据孙景涛(2008:161-163)的研究,《诗经》中有的重言(完全重叠)是基于另一重言产生的;两个重言的含义非常相近(毛传常以“犹XX也”释之),而语音差别则大都在韵母上面。例如,按照毛传,律律,犹烈烈(*ljat ljat)也。弗弗,犹发发(*pjat pjat)也。究究,犹居居(*kjag kjag)也。(拟音据李方桂)成对的重言(有滋生关系)含义相近,而形式上则以韵母的不同相互区别。这与我们所说的意义对立较为模糊则改变韵母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