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警告:基本工资占个人收入的比例不到30%--灰色收入扩大了贫富差距--政府部门密切关注这一现象,并试图加以打击_灰色收入论文

红灯警告:基本工资占个人收入的比例不到30%--灰色收入扩大了贫富差距--政府部门密切关注这一现象,并试图加以打击_灰色收入论文

红灯示警:基本工资仅占个人收入不足三成——灰色收入拉大贫富差距——政府部门密切关注这一现象,正设法整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收入论文,这一论文,基本工资论文,政府部门论文,三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现状:工资外收入太多了

如果说以前人们对工资外收入日益膨胀的忧虑还有些“杞人忧天”的话,新 近公布的一份报告则证实了这种担忧并非多余。

这份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报告指出:近几年,我国城镇居民在生活水平显著提 高的同时,收入差距却急剧拉大。造成这种状况的一个重要原因,便是工资外收 入增势过猛。

据测算,“八五”前4年,全国职工工资外收入年平均增长29.3%,这 个数字大大超过了国内生产总值和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率。

1995年,对国家事业单位的工资调查结果表明:基本工资仅占个人收入 的28%。

工资外收入问题在重点行业尤其突出。1995年,审计署对6个地区的邮 电通信业抽样调查显示:工资外收入占总收入的76.8%。

工资外收入的背后连着一大堆的社会热点问题,例如贫富差距加大、偷税漏 税现象严重、“第二职业”久热不退、经济犯罪率上升等等。

显然,工资外收入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问号:哪来的“私房财”?

人们形象地把工资外收入称作“私房财”,主要包括各种补贴、单位增发收 入及个人创收收入三部分。

从有关统计数据看,造成行业间收入差距的根本原因是补贴及增发收入的巨 大差额。“换个单位上班,收入翻上几番”,是行业间职工收入差距的真实写照。

尽管形形色色的补贴和增发收入拉大了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但在行业内部 依然保留着“大锅饭”的旧式特色。

我国从1985年实行工资改革,奖金与工绩挂钩,旨在体现多劳多得,克 服平均主义。但是,由于近年来通胀一直居高不下,克服平均主义的考虑不得不 让位于对平均主义的选择:奖金大多平均发放,福利则更是人人有份。

与此同时,个人创收的手段千奇百怪。当然,个人创收绝非人人有份,创收 所得更是千差万别。

症结:急需治理解决

工资调控乏力。从事教学30余载的某高校范教授怎么也不能接受这个事实 :在银行工作刚满一年的女儿月收入便超过了自己。

范教授后来说:“如果仅以收入来衡量个人价值,我们不如一个银行职员。 ”不过,范教授从未报怨过政府,他知道:政府付出的已是太多太多。

“八五”期间,政府下大力气矫正了群众反映强烈的“脑体倒挂”现象,教 科文行业工资年增长达40%,基本工资标准已稳定地处于领先行列。

有关专家称,如果以工资作衡量标准,教授、高级研究人员、国家行政人员 等可以毫不费力地归入当今高收入层。

但是,斜刺杀出的工资外收入无情地推翻了这个论断。工资外收入的迅猛增 长大大抵消了工资内收入增长的效果,收入相对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加大了。

于是,教授们的高工资在其清汤寡水的“外快”面前大打折扣。相反,对于 一个工资极低的导游小姐来说,名目繁多的外来收入会使她一下进入高收入层。

工资与收入的势差就这样形成一个荒谬而真实的组合:高工资—低收入;低 工资—高收入。

税收杠杆失灵。有关部门认为,税收难以发挥调节社会贫富差距作用,也是 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

据税务部门反映,目前偷漏税现象十分严重,每年80%以上的个人所得税 收不上来。

北京一位税务官员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个人收入底数不清,到底该收多少所 得税才合算?他认为,税收能发挥作用的前提,应当是帐目明细。

然而,工资外收入的特点却是:数额巨大、项目繁多、来源复杂、隐蔽性强。

据1994年有关统计资料估算,政府对个人收入能直接管理的部分只占2 9.1%,也就是说,70%以上的个人收入是一笔“糊涂帐”。面对大笔“糊 涂帐”,税务部门又能走出何种“高招”呢?

激励机制失效。在我国,工资作为一种激励手段,体现着社会主义的按劳分 配原则。

如今,工资外收入的巨大诱惑力,使得这种激励一天天失去作用。

收入差距拉大、消费水平提高刺激了人们的胃口,许多人渐渐觉得,钱包小 了。

据了解,“工薪族”大多数认为其所得报酬只相当于应得部分的40~60 %。

这种看似来杂着某种偏见的认识发人深省:如果一个人觉得付出的劳动没有 得到应得的报酬,或从事本职工作的工资收入在其总收入中仅占极小比例,那么 他的劳动态度可想而知,所在单位对他的约束力也一定极其有限。

兼职忙,队伍散。时下,兼职被认为是获得工资外收入的捷径和有效手段。

据悉,国家目前尚无禁止从事兼职活动的正式文件法规下达。这表明,政府 的态度似乎是不提倡也不明确反对。

国家统计局劳资处张处长认为,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搞搞创收,改善个人 经济状况无可厚非。依此而论,他对兼职似持较为肯定的态度。

但是,北京一家干部管理学院青年教师小王的经历,却使人们从“兼职热” 中看出一些隐忧。

小王工作不足半年,便迫不及待地加入兼职者之列。他说,工资不够花,兼 职是不得已之举。在这所学院,没有兼职经历的中青年教师极为罕见,过多的精 力花在兼职上,对于本职工作自然便有些疏懒,屈指一算,小王已有两个多月没 备过课了。

类似小王这样的教师越来越多了。课程开不了,课没有人上,校领导们为因 办学资金不足导致的教师队伍涣散感到忧心忡忡、一筹莫展。

面对工资外收入无序化、膨胀化带来的种种不良后果,专家们惊呼:该治治 “私房财”了。

目标:整顿收入分配秩序

1996年4月,在全国劳动计划与工资工作会议上,有关领导提出,工资 外收入管理是今年宏观调控的一个重点。根据工资工作会议精神,劳动部将对工 资外收入区别情况加以管理整治。

据悉,整治的重点是没有纳入管理体系的工资外收入部分。把合理部分规范 地管起来,不合理部分——例如企业避开劳动财税部门的管理、通过各种“灰色 ”甚至是“黑色”的渠道自行提取发放的——要摸清底,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 对于非法收入,比如经济领域犯罪,当然要严厉打击,从重从快惩处。

此次工资会议强调,综合治理应注意把工资和财务管理结合起来。这就要求 劳动部门与财税部门协调,整顿收入分配秩序,严明财经纪律,规范银行帐户。

据悉,工资外收入管理工作目前尚处于以“调研”、“摸底”为特征的预备 阶段。鉴于工资外收入的隐蔽性、复杂性,“摸底”工作进展得似乎不算顺利。

有关部门坦言,治理工资外收入牵涉利益面广、难点多,指望“三下五除二 ”解决问题不现实。

但是,人们相信,政府已下定了决心,对于工资外收入这个问题,时间会给 出肯定的答复和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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