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怡与台湾恢复初期的文化重建_陈仪论文

陈仪与台湾光复初期的文化重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台湾论文,初期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1590(2011)01-0001-10

陈仪是1945年光复后的台湾省行政长官,1947年“二二八事件”后引咎辞职。他从1944年在重庆主持台湾调查委员会工作开始,就十分重视光复后的文化重建工作。在任台湾省行政长官期间,他不仅高度重视对文化重建工作的领导,而且亲自参与了文化重建的一些具体事务。应当如何评价陈仪在台湾光复初期的文化重建工作,人们有不同的看法。本文拟提出一些自己的观点,以求教于方家。

1943年《开罗宣言》发表之后,中国政府即开始准备收复台湾的工作。1944年4月17日,以陈仪为主任委员的台湾调查委员会(下面简称“台调会”)在重庆成立。台湾调查委员会成立不久,5月10日,陈仪在给时任教育部长陈立夫的一封信中就指出:

台湾收复之后,应做工作自然很多,但弟以为最重要的一种却是教育。台湾与各省不同,他被敌人占据已四十九年。在这四十九年中,敌人用种种心计,不断地施行奴化教育。不仅奴化思想而已,并禁用国文、国语,普遍地强迫以实施日语、日文教育,开日语讲习所达七千余所之多,受日语教育者几占台人之半数。所以,台湾五十岁以下的人对于中国文化及三民主义差不多没有了解的机会,自然是茫然。这真是十二分的危险。收复以后,顶要紧的是根绝奴化的旧心理,建设革命的心理,那就为主的要靠教育了。①

陈仪并且希望教育部及早对以下三方面的工作进行准备:“第一是师资的师资,即师范学院、师范学校的教员。第二是中等学校的行政人员(校长、教务主任、训育主任、总务主任)。……第三是国语、国文及历史的教材(这三种在台湾须特别注重)。”②陈仪前面所讲的“教育”是对台湾所有人群的“教育”,其实就是台湾社会的“文化重建”。后面所讲的才是学校的教育。可见,台湾调查委员会成立伊始,陈仪就已经注意到了“文化重建”的问题。

5月15日,陈仪在给陈立夫的信中再次提到,“弟以为收复以前所急要预备的只限于三种人。(一)中等学校校长约计四十九人。(二)中等学校的教务、训育、总务主任每校共三人,合计一百四十七人。(三)师范学院……及师范学校的公民、国语、国文、历史、地理教师,假定每校十人(这是至少的数目),约共计五十人。以上共计约二百五十人左右,最好于收复前预备”。“以上各类人员的训练,关于国父遗教、总裁言语、国语、历史及抗战以来的政治设施,应特别注重”。③

1945年3月,台湾调查委员会制定出了《台湾接管计划纲要》82条。其中“总则”部分:

(4)接管后之文化设施,应增强民族意识,廓清奴化思想,普及教育机会,提高文化水准。

(7)接管后公文书、教科书及报纸禁用日文。

“教育文化”部分:

(40)接收后改组之学校,须于短期内开课。私立学校及私营文化事业如在接管期间能遵守法令,准其继续办理。否则,接收、改组或停办之。

(41)学校接收后,应即实行左列各事:(甲)课程及学校行政须照法令规定。(乙)教科书用国定本或审定本。

(44)接管后应确定国语普及计划,限期逐步实施。中小学校以国语为必修课,公教人员应首先遵用国语。各地方原设之日语讲习所应即改为国语讲习所,并先训练国语师资。

(49)派遣教育人员赴各省参观,选派中等学校毕业生入各省专科以上之学校肄业,并多聘学者到台讲学。

(50)设置省训练团、县训练所,分别训练公教人员、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并在各级学校开办成人班、妇女班,普及国民训练,以灌输民族意识及本党主义。

(51)日本占领时印行之书刊、电影片等,其有诋毁本国、本党或曲解历史者,概予销毁。一面专设编译机关,编译教科参考及必要之书籍图表。④

《台湾接管计划纲要》是台湾光复和光复初期工作的行动纲领,其中这些关于“文化重建”方面的规定,大多体现了陈仪的一些想法,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得到了具体的执行。

1945年10月25日,陈仪就任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行政长官。在任期间,他在“文化重建”工作上的作为,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倡“心理建设”和“文化建设”,重视国语、国文的推广和普及工作,尤其注重学校的文史教育,努力消除日本殖民文化的影响

1945年12月31日,陈仪通过广播向台湾全省民众宣布行政长官公署下一年度的工作,其中谈到“心理建设”时说:

心理建设在发扬民族精神,而语言、文字与历史,是民族精神的要素。台湾既然复归中华民国,台湾同胞必须通中华民国的语言文字,懂中华民国的历史。明年度的心理建设工作,我以为要注重于文史教育的实行与普及。我希望于一年内,全省教员学生,大概能说国语、通国文、懂国史。学校既然是中国的学校,应该不要再说日本话、再用日文课本。现在各级学校,暂时应一律以国语、国文、三民主义、历史四者为主要科目,增加时间,加紧教学。俟国语语文相当通达后,再完全依照部定的课程。现有教员将分批调受训练。对于公务员与一般民众,应普遍设立语文讲习所之类,使其有学习的机会。⑤

为了解决台湾学校国语师资不足的问题,陈仪除了请教育部给予帮助解决之外,同时还亲自出面和内地的一些地方政府官员联系,请他们代为招选人才。1946年2月11日,陈仪在给厦门市黄市长的电文中写道:“本省接管伊始,国民学校国语教师需要迫切,兹拟在闽南招选240名,以师范毕业、年龄在26岁以上、能操国语及闽南语者为限。每人发给旅费3万元,录用后薪津以委任9级开支,学验特优者,得以荐任待遇,请就近代为招选”。⑥

同月,陈仪在全省中学校长会议上发表讲话说:“本省过去日本教育方针,旨在推行‘皇民化’运动,今后我们就要针对而实施‘中国化’运动”。⑦

3月,由陈仪主持制定并署名的1946年《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工作计划》,在“总述”部分提到“心理建设”时写道:

心理建设,在发扬中华民族精神,增强中华民族意识。此是以前日本政府所深恶痛疾,严厉防止,而现在所十分需要者。本年关于心理建设的主要工作:第一,因为三民主义、国语、国文与中华历史为民族精神、民族意识的要素,所以,各级学校一律设此四科目,加多钟点。第二,大量培养师资,各级学校招生,以普及台湾同胞受教育的机会。第三,加强研究工作以提高文化。⑧

在“教育”部分则写道:

(一)教育行政:……国文、公民、历史、地理等科限于国人任教……

(二)国民教育:各国民学校原有课程,与国情显多不合应从速依照部令并参酌本省实际情形,拟订适合本省之暂行课程标准……分期调训全省国民学校校长、教员,以灌输三民主义精神,增加民族意识……

(三)中等教育及职业教育:……课程与教材,加重国文、公民、历史、地理等科教学……

(五)社会教育:本省光复之初,社会教育尤为重要……筹设省、县、市立乡镇社会教育机关,过去日人利用社教,实施所谓皇民化政策,收效颇大。吾人亟宜充分发挥社教力量,以清除过去毒素,建立三民主义之新理想……

(六)编审:1.编辑教材:A、编辑中学国文、公民、史地等科教材。B、编辑高初小学国语、公民、常识、史地教材。2.征集本省教育资料予以改革,务期根除日本之奴化教育。3.编辑地方教材及中小学课外读物,以加强学生、民众对祖国史、地、文化之认识。4.编辑国民教育指导月刊,作为国民学校教师辅导及进修之用。⑨

4月,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决定:“为推行标准国语,改进语文教育起见,特设国语推行委员会,隶属于教育处。”⑩聘请语言学家魏建功为主任委员。台湾省国语推行委员会成立之后的主要工作,“一方面对社会上私人或机关团体之传习国语者,予以示范及协助,使其合于标准,一方面对本省语文教育问题做实验研究以寻求有效之解决途径,同时从各地约请国语国文教员,分发各级学校任教,并于各县市设置国语推行所,负各地方推行国语之责”。(11)

12月13日,陈仪在台湾省参议会第一届第二次大会开幕式的讲话中提到“文化建设”:“台湾沦陷达半世纪,对于中国的文化完全隔绝了。为了使台湾同胞了解中国的文化以及现代思潮的趋势,我们鼓励人民学习国语国文,并出版各种中文的图书刊物”。(12)12月31日,他在“除夕广播词”中总结1946年行政长官公署在“心理建设”方面的工作时说:

至于心理建设,注重语文历史教育以增强民族意识,造就师资,多招学生以普及教育机会,充实专科以上学校及研究所、图书馆、博物馆、编译馆等以提高文化水准等,今年的工作,明年仍继续进行。(13)

(二)重视宣传、宣导工作,严格书籍、杂志、画报等书刊的检查制度,重视公教人员的培训,力图增加台湾民众对祖国的认识和对中华文化的了解

1945年10月28日,陈仪任命夏涛声为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宣传委员会主任委员。(14)11月17日,夏涛声发表了《宣传委员会之使命》的广播讲话,其中说到:

因为陈长官觉得宣传工作十分重要,特于行政长官公署内设置——宣传委员会,主管一切有关宣传事宜……台湾与祖国隔别了五十年。台湾同胞,不仅对于祖国过去的历史,模糊不清,即对于祖国现在的政治、经济、文化及其他一切的动态,也是茫然。因此,我们必须把中央及其他各省的动态静态,随时随地地介绍给台湾同胞,使在日本压榨五十年之下的台胞,逐渐的认识祖国,了解祖国,把过去受日人欺骗宣传所引起对祖国的一切不正确的观念,逐渐廓清。这是本会今后所负的第一使命。(15)

同日,行政长官公署发布《台湾省各县市街道名称改正办法》,其中规定:

一、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以下简称本公署)为破除日本统治观念起见,特定订本办法,以为改正街道名称之依据。

二、凡因左列情形而设定之街道名称,由当地县市政府成立后两个月内改正:

甲、凡有纪念日本人物者:如明治町、大正町、儿玉町、乃木町等是。

乙、具有伸扬日本国威者:如大和町、朝日町等是。

丙、明显为日本名称者:如梅枝町、若松町、旭町等是。

三、前条应改正之街道名称,由当地县市政府妥为拟定实施,但新名称应具有左列意义:

甲、发扬中华民族精神者:如中华路、信义路、和平路等是。

乙、宣扬三民主义者:如三民路、民权路、民族路、民生路等是。

丙、纪念国家伟大人物者:如中山路、中正路等是。

丁、适合当地地理、或习惯,且具有意义者。(16)

1946年2月21日,陈仪署名发布了“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公告”。“公告”说:

查本省沦陷五十一年,在文化思想上,中敌人遗毒甚深,亟应严予查禁,凡:(1)赞扬“皇军”战绩者;(2)鼓励人民参加“大东亚”战争者;(3)报导占领我国土地情形,以炫耀日本武功者;(4)宣扬“皇民化”奉公队之运动者;(5)诋毁总理、总裁及我国国策者;(6)曲解三民主义者;(7)损害我国权益者;(8)宣传犯罪方法妨碍治安者;等图书、杂志、画报一律禁止售购,全省各书店、书摊,应即自行检查,如有此类图书、杂志、画报者,速自封存听候交出,集中焚毁。如有违抗,一经查获,定予严惩不贷。(17)

到1946年年底,全省由书店、书摊自查封存、最后焚毁的“遗毒”图书有1 541种475 111册。(18)另由宣传委员会会同警务处及宪兵团查出的“违禁图书”,台北市有836种7 300余册,一部分由宣传委员会留作参考外,“余均焚毁。其他各县市报告处理违禁图书经过者,计有台中、花莲、屏东、台南、彰化、基隆、高雄等七县市,焚毁书籍约有一万余册”。(19)

为了让公教人员“理解三民主义和建国要领,学会国语、国文,具有各种专门技能”,陈仪还专门成立了“台湾省地方行政干部训练团”,自己兼任训练团主任,作为轮流培训台湾当地出身的各级政府公务员、中学教师、小学校长和教师的常设机构,每期3个月。(20)1946年计划培训12 000名公教人员,实际培训2 941名,其中“民政人员(内含地政、卫生)1 216名、财政人员(内含金融、专卖)190名、教育人员(内含公费升学生)604名、农林人员83名、工矿人员54名、交通人员109名、会计人员221名、宣传人员352名、气象人员32名、党务人员80名。(21)1946年12月31日,陈仪在“除夕广播词”中,更是公布了他在新的一年中对公务员进行教育和对公民进行宣传方面的设想:

执行治权的是公务员,其不可或缺的条件,是以国语国文为了解实施法令的工具。而运用政权的是公民,其不可或缺的条件是了解宪法的意义。对于前者,拟先就台籍公务员二万人举办每日二小时,为期一年的语文教育,并逐渐增进其行政的知识与技能。对于后者,拟对二百余万的公民,宣传将颁布的中华民国宪法的知识。(22)

为了让台湾民众能以轻松的、喜闻乐见的方式接受民族意识和民族精神的宣传与教育,陈仪还亲自动手写作了《爱国歌》、《职业无贵贱》两首歌的歌词,由行政长官公署交响乐团团长蔡继琨作曲,作为《台湾省公民训练课本音乐》(共13首歌,其余11首由大陆传入)的教材内容。其中,《爱国歌》的歌词为:

历史五千年,文明灿烂,世界无双。纵横八千里,河山锦绣,世界无双。同胞四万万五千万,聪明勤俭,世界无双。国父孙中山,领袖蒋介石,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世界无双。这是我们的国家,这是我们的国民,前进!前进!高兴!高兴!我是中国人!前进!前进!高兴!高兴!我是中国人!

《职业无贵贱》的歌词为:

职业无贵贱,劳动最快乐,为人群服务,谋自己生活!工作是道德,懒惰是罪恶,忙碌是幸福,闲空是堕落!愿同胞,戒颓废,齐振作,建设我国家,复兴我民族。(23)

(三)重视学校教材和社会读物的编译工作,努力给学生和社会大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

在《台湾接管计划纲要》中,陈仪就已经计划好要“专设编译机关,编译教科参考及必要之书籍图表”。(24)后来又亲自力邀同乡好友许寿裳来台主持编译馆的工作。1946年5月1日,他给许寿裳发电报:“为促进台胞心理建设,拟专设编译机构,编印大量书报,盼兄来此主持”。(25)在得到许寿裳表示愿意接受之后,5月13日,他在给许寿裳的信中,畅谈了对编译馆工作的想法:

台湾经过日本五十一年的统治,文化情况与各省两样。多数人民说的是日本话,看的是日本文,国语固然不懂,国文一样不通,对于世界与中国情形也多茫然。所以治台的重要工作,是心理改造,而目前最感困难的,是改造心理的工具——语言文字——须先改造。各省所出书籍报纸因为国文程度的关系,多不适用。台湾的书报在二、三年内,必须另外编印专适用于台湾人的。第一要编的是中小学文史教本(国定本、审定本全不适用);第二要编的是中小学教师的参考读物,如中学教师、小学教师等月刊;第三为宣达三民主义与政令,须编适于公务员及民众阅读的小册;第四一般的参考书如辞典等。这是就台湾的应急工作而言。此外弟常常感觉到中国现在好书太少了,一个大学生,或者中学教师要勤求知识,非读外国书不可,不但费钱,而且不便。我常有“译名著五百部”的志愿,我以为中国必须如以前的翻译佛经一样,将西洋名著翻译五、六百部过来,使研究任何一科的学生,有该科一、二十本名著可读……

为了右面的五种工作,我拟设一编译馆……该馆直隶长官。教育处旧有教科书编辑委员会可并入,编制预算,俟兄到后再定。

这样的工作,为台湾,为全国,都有意义,望兄花五年功夫来完成他。(26)

陈仪甚至对编译馆底下一些具体工作组的工作都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如对“学校教材组”,他认为:

编译馆虽分四组,虽然四组工作都重要,但在明年(1947),尤其在上半年,希望特别注重中小学教科书一类。过去教育处所编中小学教本,据一般试用的结果,多半嫌太深,教学都觉困难,希编译馆就已编各书检讨一下,或修改,或另编,务使适合于国语国文程度尚不及各省学生的本省学生,此种新教本望于暑假前编竣,俾暑假后可以应用。(27)

对“社会读物组”,他要求:“社会读物组先以本省人为对象,文字须浅显,字数不要多”。(28)对“名著编译组”,他主张:

至于名著编译,最好先集中力量于一件事,译述大学生及研究人员必须研读的专科学术名著,可先请各科专门学者选定各科必读名著若干种,然后汇编一应译名著目录,斟酌人力、财力,有系统的逐渐译述。但已有译本的,可缓译。(29)

许寿裳对陈仪的意图心领神会,他主持下的编译馆工作,“基本上还是遵循陈仪的构想,按照其描绘的蓝图执行”。(30)他曾在记者会上说过:

讲到本馆设立的要旨不外两点:第一,促进台胞的心理建设。台湾的教育,向称普及,一般同胞大抵至少受过六年或八年的教育,这种情形在各省是少见的,可是台胞过去所受的教育是日本本位的,尤其对于国语国文和史地,少有学习的机会,所以我们对于台胞,有给以补充教育的义务和责任。本馆的使命,就要供应这种需要的读物。第二,对于全国有协进文化、示范研究的责任。(31)

在教材的编辑方面,我们可以透过当时初级小学教材《国语》第8册的内容,了解到编译馆的用心。在这册课本的《初小国语编辑大要》中,编者明确表明:

本书为求配合长官公署建设三民主义新台湾之施政方针,对于民族意识之唤起,民族精神之发扬,国民道德之陶冶,特加注重。(32)

第一课的题目就是《我们是中国的少年》,课文内容为:

我们是中国的少年,民族复兴的责任,放在我们的双肩。伟大的时代,给我们严格的训练。我们的身体,像狮子一样的健;我们的意志,像钢铁一样的坚。只知挺进,不知苟全。没有畏缩,只有向前。向前!向前!向前!争世界的正义,求民族生命的绵延!我们是中国的少年!我们是中国的少年!(33)

其他还有《怎样做新台湾的少年》、《台湾》、《郑成功》等课文。(34)

在社会读物的编辑方面,编译馆编辑、出版了《光复文库》。在《〈光复文库〉编印的旨趣》中,许寿裳明确指出:

台湾省编译馆是为了要普遍地供应本省同胞一种精神食粮,使他们能够充分地接受祖国文化的教养而成立的。所以,除了编印中小学教科书以外,还要编选许多社会读物来供应本省的一般民众(包括中小学教师、大中学学生、公务员以及家庭妇女、农工商各界在内),使他们对于祖国的文化、主义、国策、政令等一切必需的实用的知识,明白了解,这就是本馆现在编印《光复文库》的旨趣。(35)

台湾省编译馆1946年8月正式成立,在陈仪因“二二八事件”离任之后,于1947年5月16日被撤废。短短9个月中,编译馆秉承陈仪的意旨,编辑了大量的中小学教材和社会读物。根据台湾书店的工作报告,仅1946年12月至1947年5月,由他们出版的中小学教科书,“均系前教育处或省编译馆编辑”。其中,1946年度第二学期“小学用书共出版十四种”,以及中学用书:《初中本国史》第一册、第二册、第三册,《初级国语文选》、《初级文选》、《高级国语文选》。他们出版的公务员语文补习班课本,“分由省编译馆与国语推行委员会编辑”,其中由编译馆编辑的有:《国文》课本第一册和第二册。另外,他们还出版了由省编译馆编辑的《光复文库》10种、《名著译丛》2种。(36)

陈仪在“二二八事件”发生后给蒋介石的善后工作建议中,还提出,必须“加强国语、国文、公民、史地教育,改造台人思想,使其完全中国化。对于中等以上学校校长、教务、训育主任,及语文、史地等教员,须尽量选用外省人之优良者,因本省人除曾在外省受教育者至少数人外,无此类人选……总之,治理台湾,因其五十一年来之历史,已与各省不同,实非容易,此次事变为一大教训。以后政治当力谋适应实际,但治标的军事与治本的教育,为国家民族计,必须把握”。(37)

对于陈仪在台湾光复初期文化重建方面的工作应当如何评价,人们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说:“对于中华文化在台湾的传播,陈仪无疑是一个重要人物”。“针对一些台胞缺乏中华意识和文化传统,陈仪加速台湾中国化的进程,对中小学生强行灌输中国的历史、地理、语言、文化等方面的教育,使台胞真正变成纯粹的中国人,清除日本文化色彩,对台湾中国化作出了重要贡献”。(38)也有人说:“行政长官公署一年多的文化重建政策执行的结果,台湾本地知识分子对‘中国化’相当有意见,而且台湾与中国之间不但没有缩短距离,反而是越走越远,背道而驰。台湾人和中国人对立的‘二二八事件’,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39)“根据许多学者研究、观察的结果,显示造成‘二二八事件’爆发的原因之一,其实与陈仪下令禁止日语政策有关”。“陈仪贸然而积极地企图导入北京话,背后之目的是为了推行‘文化的再建构’。换言之,‘二二八事件’乃是陈仪企图对台湾人从事心象、文化、精神层面的‘中国化’,最终遭致挫败的一个历史现象”。(40)

笔者认为,陈仪在台湾光复初期文化重建方面所作的努力应当给予肯定,但“文化重建”是一项复杂而又艰巨的工作,以陈仪在台任职时间之短以及当时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他的作用也不宜评价过高。当然,把陈仪推行“文化重建”政策说成是造成“二二八事件爆发的原因之一”,也令人难以苟同。理由如下:

(一)作为台湾光复后祖国政府委派的第一任行政首长,“文化重建”是陈仪理所当然应该要做的一项工作

1945年10月25日,陈仪在台北市公会堂举行的受降典礼上,将署字第一号命令交给日本台湾总督兼第十方面军司令官安藤利吉将军,并且宣布“接收台湾澎湖列岛地区日本陆海空军及其辅助部队之投降,并全权统一接收台湾、澎湖列岛之领土、人民、治权、军政设施及资产”。(41)之后,又向全世界宣告:“从今天起,台湾及澎湖列岛已正式重入中国版图,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于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权之下”。(42)中国政府在台湾恢复行使主权在这一天内就完成了,但在文化方面要具体落实却任重而道远。当时的台湾,人们除了能说台湾方言(“闽南话”)之外,中年及中年以下的人们大多习惯使用他国即日本的语言,很少人能说中国的国语(“北京话”);人们认识的文字也是他国的文字(日文),却很少人能认识中国的国文;而社会上已有的各种出版物也都是日本的文字;街道也是日本式的名称;同时,在人们的头脑中,对祖国的情况了解很少,仅有的只是日本军国主义者对中国的歪曲宣传。面对这种状况,如何尽快地消除日本殖民文化的影响,让重新回到祖国怀抱的台湾同胞尽快地掌握国语、国文,让国家主权在台湾民众的文化生活方面也真正得到体现和落实,这不仅是陈仪个人,同时也是当时的南京国民政府以及跟随陈仪到台湾接收的所有军公教人员共同的想法,并且,一些台湾的知识分子开始时也同样拥有这样的想法。杨云萍当时就曾经发文呼吁:夺回我们的语言与历史。他指出:日本殖民者“只想消灭台湾人们的语言,随之消灭一切历史和文化,使其成为大日本帝国的顺民、奴隶而已”。“台湾光复后,河山虽依旧,但事物有全非,而全非的事物中,‘语言问题’最为严重、最厉害。何况此问题,不仅是语言的问题而已,实关于‘民族精神’之问题”。(43)根据曾健民先生的研究,当时“台湾社会自然兴起”了一股“对台湾历史、文化、语言的复原运动和祖国化的风潮”。(44)说“文化重建”也好,说“文化复原和祖国化”也好,当时台湾的“文化重建”不仅仅只是陈仪等人自上而下推行的一项政策,而且有着广泛的民意基础。换句话说,这是一件换了谁都要做的事情。陈仪身膺重任,他在这方面强调多一些,着力多一些是十分自然的。如果做得不够努力,反而是他没有尽到责任。

(二)由于陈仪在台任职时间较短,他的一些“文化重建”工作尚未充分展开就中止了;并且,当时台湾有些知识分子和民众,确实也对“文化重建”中的一些提法和做法有抵触情绪;此外,行政长官公署的文化工作也确实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陈仪知道“文化重建”是一项艰巨而持久的工作,因此他在行政长官公署中专门设立了宣传委员会、国语推行委员会(隶属教育处)、编译馆等机构推展“文化重建”工作。他曾希望许寿裳“花五年功夫”来做好编译馆的事情,说明他知道“文化重建”的工作没有三年五载的功夫是难以见到成效的。可是,由于“二二八事件”的爆发,陈仪于1947年3月引咎辞职。4月,南京政府发表任命委任魏道明接任省政府主席。陈仪在台湾省行政长官任上总共只有1年6个月的时间。他在辞职之前,接受了台湾民众在“二二八事件”中提出的要求,亲手撤销了行政长官公署宣传委员会。他离职之后,5月16日,编译馆也被撤销。(45)两大专门机构的撤销,虽然不能说它们所负责进行的工作全部停止(宣传委员会的部分业务划归民政处、编译馆的业务划由教育厅管辖),但此后这些方面工作的力度是不能同日而语的。这说明陈仪的一些工作计划实际上已经夭折。

另外,当时台湾有些知识分子和部分民众对“文化重建”过程中的某些提法和做法有抵触情绪。例如,有些人对所谓的台湾人被“奴化”的说法很反感。王白渊在《所谓“奴化”问题》的文章中说:“台省现在的指导者诸公,开口就说台胞‘奴化’……好像不说台胞奴化,就不成台省的指导者”。他还在另一篇文章中指出:“许多外省人,开口就说台胞受过日人奴化五十年之久,思想歪曲,似乎以为不能当权之口吻,我们以为这是鬼话,除去别有意图,完全不对……台胞虽受五十年奴化政策,但是台胞并不奴化,可以说一百人中间九十九人绝对没有奴化。只以为不能操漂亮的国语,不能写十分流利的国文,就是奴化。那么,其见解未免太过于浅薄,过于欺人”。(46)同时,也有一些人对长官公署要在台湾光复一周年之际废除报纸、杂志的日文版表示不满。(47)

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到,当时的台湾民众和南京政府的一些部门,对陈仪“文化重建”工作的成效也有一些不好的反映。1946年8月,内政部部长张厉生曾发函给教育部,其内容是:“据报,台湾最近情形,兹摘抄有关贵部主管部分,函请查照由。关于台湾最近情形,顷据报称:‘目前国语推行工作,以台胞自感需要,较著成效。文化工作则推行缓慢。台地除日文书籍充斥外,当地出版事业尚在萌芽。内地运抵书刊甚少,学校史地书籍翻印旧版,至台湾尚列于日本版图者,疏忽殊甚!戏曲、电影都为上海沦陷时之制品,中多毒氛,例应禁止。而任流演各地,为台胞所指摘。学校方面多循旧规,更感精神思想训导之缺如’等语。查所陈各节,事关贵部主管,相应函请查照”。(48)这说明当时“文化重建”的工作也有一些并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确有一些纰漏。

(三)“二二八事件”是台湾人民反对国民党专制统治、要求地方民主自治的人民民主运动,从事件中反映了大多数民意的“台湾省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提出的《二二八事件处理大纲》中就可以看出:当时台湾民众的不满,或者说造成“二二八事件”爆发的原因,基本上和“文化重建”没有太大的关联

“二二八事件”是台湾民众对光复后行政长官公署专制统治不满的总爆发,也是光复后台湾社会各种矛盾冲突的总爆发。引发“二二八事件”爆发的因素很多,但主要的还是政治和经济方面的因素。“二二八事件”中产生了“台湾省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他们提出的《二二八事件处理大纲》集中地反映了参加事件的各界人士对改革台湾省政的各种意见。“处理大纲”有32条和42条两种版本,不论是32条版还是42条版,几乎都是军事、政治和经济方面的处理意见。只有两条勉强与“文化”有些关联,它们是:在“根本处理”“政治方面”的“十一、言论出版罢工绝对自由,废止新闻纸发行申请登记制度”和“二十、撤消宣传委员会”。(49)其实,这两条归结到“文化”方面基本上就是一条,牵涉到出版是否自由,因为长官公署宣传委员会主管批准“新闻纸发行申请”。事件中,人们要求“撤消宣传委员会”,是因为对陈仪任命的宣传委员会主任委员夏涛声不满。据时任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民政处处长并参与“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的周一鹗说,夏涛声是青年党人,“夏担任宣传委员会主任委员后,呼朋引类,企图垄断舆论,与各处亦未能协调一致,尤以配给纸张时任意限制,为本省人所痛恨,并被‘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作为重大政治问题提出”。(50)可见,在“二二八事件”中,台湾民众并没有强烈地表达对“文化重建”的不满,说“文化重建”是造成“二二八事件”爆发的原因之一,显然是言过其实。

注释:

①②③④(11)(12)(13)(19)(21)(22)(24)(36)(41)(42)陈鸣钟、陈兴唐主编:《台湾光复和光复后五年省情》,上册,南京:南京出版社,1989年,第58页,第59页,第60—61页,第49—56页,第364—365页,第317页,第327页,第234页,第236页,第325页,第54页,第387—388页,第151—152页,第162页。

⑤⑦⑩(15)(18)(20)(30)(32)(33)(34)(39)(45)(46)转引自黄英哲:《“去日本化”“再中国化”——战后台湾文化重建(1945-1947)》,台北:麦田出版社,城邦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35页,第37页,第55页,第66—67页,第78页,第73页注14,第96页,第100页,第100—101页,第101页注19,第220页,第111页,第209—210页。

⑥福建省档案馆、厦门市档案馆编:《闽台关系档案资料》,厦门:鹭江出版社,1993年,第403页。

⑧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海峡两岸交流出版中心:《馆藏民国台湾档案汇编》,第82册,北京:九州出版社,2007年,第13页,第139—141页。

(14)(16)长官公署秘书处编辑室:《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公报》,第1卷第2期,1945年12月5日,第6页,第4页。

(17)长官公署秘书处编辑室:《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公报》,1946年3月1日,春字第133页。

(23)许雪姬:《评〈台湾文化再构筑1945-1947の光と影:鲁迅思想受容の行方〉》,转引自黄英哲:《“去日本化”“再中国化”——战后台湾文化重建(1945-1947)》,第296—297页。

(25)(26)(27)(28)(29)(31)(35)黄英哲、许雪姬、杨彦杰主编:《台湾省编译馆档案》,福州:海峡出版发行集团福建教育出版社,2010年,第3页,第4—5页,第110页,第116页,第118页,第32页,第124页。

(37)“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1992年,第171—173页。

(38)褚静涛:《陈仪的儒学观与战后台湾重建》,见中国台湾网,http://www.chinataiwan.org/wh/zhxw/tyyrxlt/200801/t20080128_579371.htm。

(40)陈培丰:《“同化”の同床异梦——日治时期台湾的语言政策、近代化与认同》,台北:麦田出版社,城邦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475—477页。

(43)(44)(47)转引自曾健民:《台湾一九四九·动荡的曙光——二二八前的台湾》,台北:人间出版社,2007年,第285—286页,第286页,第309页。

(48)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海峡两岸交流出版中心:《馆藏民国台湾档案汇编》,第125册,第9—10页。

(49)邓孔昭编:《二二八事件资料集》,台北:稻乡出版社,1991年,第275页。

(50)周一鹗:《陈仪在台湾》,载王晓波编《陈仪与二二八事件》,台北:海峡学术出版社,2004年,第122—1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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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怡与台湾恢复初期的文化重建_陈仪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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