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初期蒋介石与宋子文关系研究_宋子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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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介石与宋子文关系,为国民政府时期诸多专题研究成果所涉及。以史迪威事件的研究为例,在20世纪70年代初的《史迪威事件》①中,便涉及蒋宋关系。近年来随着蒋介石日记手稿本和蒋介石档案的开放,对于史迪威事件中的蒋宋关系已有更深入的专门性研究成果问世②,而在关于战时中美关系的新著中,围绕史迪威事件的各主要阶段都有蒋宋的身影。③至于有关蒋介石研究的综合性成果,亦有不少涉及宋子文的内容。④笔者在对宋子文政治生涯的梳理中,发现自20世纪20年代中期到40年代末,蒋宋关系可谓“剪不断,理还乱”。⑤但如以宋子文的角度出发,便可以发现,当宋子文在国民政府中担任实职时期,有关蒋宋关系的史料较丰富,易于进行两人关系的研究;而当宋子文不再担任具体部门的主官时(如1933年至1940年),这方面的资料则较零散,要进行蒋宋关系的研究颇为困难。⑥然而在1937年抗战爆发到1940年6月宋子文以蒋介石个人代表身份赴美之前,尽管宋子文只是国民政府委员和中国银行董事长,并未处于中央政府的核心层,但两人在诸多领域和事务中有交集,如宋子文受蒋介石委托参与的一系列重要谈判交涉,与中共代表洽商两党合作、红军改编;广州沦陷前赴粤向余汉谋、吴铁城了解防务状况;向苏联方面接洽军事物资输华;向法国方面了解在华的法航空人员情况;向法越当局交涉滇越路交通问题;向英国方面交涉设立平准基金事宜,等等。只是上述场合都不属于宋子文的“本职工作”范围,相比较于政府专门机构的官员,宋只是应蒋的邀请,以自己的专长和人脉关系“友情出场”,事情办成的话无法记功,完不成使命也不会受到蒋的苛责。不过,在维持战时金融市场方面,中国银行作为国家银行体系中的巨擘,有着十分重要的责任,如若政府高层对中国银行不满,作为董事长的宋子文难辞其咎。

      本文拟在较系统地梳理蒋介石和宋子文未刊、已刊资料文献的基础上,以抗战初期国民政府直接承荷维稳之责的金融市场的起伏为背景,梳理蒋介石与宋子文之间的复杂关系,并揭示战时影响国民政府财经决策的复杂因素。

      1937年卢沟桥事变发生之初,财政部部长兼中央银行总裁孔祥熙正在欧洲访问,部务由财政部政务次长徐堪负责。而蒋介石在密切关注华北日军动向的同时,业已考虑到金融领域的因应。从目前的资料来看,蒋介石最初与宋子文商谈的是“济南现银”有无必要移动至安全地区的问题。⑦但至迟在7月中旬发表庐山谈话之前,蒋介石便意识到,一旦中日战事爆发,作为全国金融中心的上海必将首当其冲,因而要求徐堪每天都要通过急电向他报告最新的金融状况,进而指示徐堪立刻赴上海组织金融委员会,并代表蒋请宋子文出面担任该金融委员会的委员长。⑧1937年7月15日,徐堪抵达上海,并于当天致电蒋介石:“职午后三时到沪,即与宋部长及三行人员密计一切。宋部长谓兴亡有责,愿遇事从旁贡献意见,以供钧座采择,四行移运现金钞券,今已办竣,惟各地分配存券多少与军事计划有关,应请钧座随时指示。”⑨显然,徐堪此次赴上海会同宋子文与中央、中国、交通三家政府银行“密计一切”,系根据蒋介石直接指令;而宋子文虽然也表示愿意在维持金融方面效力,但只承诺“从旁贡献意见”供蒋采择参考,而非承担起全责。

      待到7月17日蒋介石在庐山谈话会上就政府处理华北问题表明基本立场,特别是7月19日将谈话内容昭告中外,蒋介石研判中日大战在即,政府必须准备“一意应战”⑩,包括财经方面的准备。如蒋介石在7月20日日记的“注意”类中,首先提到的便是“财政金融之筹备”;7月21日则有更明确的记述:“本日除例行公事外,对财政金融与外交皆有准备。”(11)蒋介石当时提到的财政金融“筹备”“准备”,便是要由宋子文出面主持的。根据目前蒋介石档案中的有关文件,蒋应当是在7月25日致宋子文“有电”,要求宋在国难当前出面负责主持金融,而宋子文则于7月27日立即复蒋“沁电”,婉拒“负责”:“有(25)电奉悉。国难当前,金融管理,为应付严重事机,非由财部完全负责,不足以收事权统一办理迅速之效,弟只可尽其力量从旁协助。”(12)蒋复致宋“俭电”:“上海宋委员子文兄:沁电悉,俭密。国难当前,请兄勉为其难,负责主持为荷。”(13)在未收到宋复电的情况下,31日蒋介石再致宋“世电”,要求宋出面主管金融。

      应当指出,蒋介石在孔祥熙出国期间委托宋子文处理某一地区的重要金融事务,始于抗战爆发前。1937年6月,宋子文曾经受蒋介石委托先后前往粤、桂,处理两省币制整理和统一事宜。对于宋子文与广东当局和金融界商洽国币毫券使用办法,蒋介石认为“甚公平,应即照此办理”(14),宋子文遂于6月20日在广州以财政部的名义发布改革粤省币制令。在获得蒋介石的授权及与李宗仁“开诚洽商一切”的电示后(15),宋子文赴桂与有关方面商议了整理广西币制方案。嗣后,蒋介石曾电示宋子文“桂币事可照办”(16),体现了对宋的信任。当年底该方案在广西正式实施。

      但是,与战前赴粤、桂短期处理币制问题相比,抗战爆发后宋子文在上海主持金融,其情况更复杂,难度更高,责任也更重大。上海是全国的金融中心,是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以下简称“中中交农”)四家政府银行中枢机构所在地,中外商业性金融机构林立。上海金融市场种类多、规模大,极易受到战事的影响。尤其是卢沟桥事变爆发后,上海地区很快便密布战争阴霾,金融动荡已现端倪,而孔祥熙归期尚早,因此蒋介石希望宋子文出面负责维持上海金融的态度十分明确。其最初命徐堪赴上海就维持金融问题面商宋子文,也不无要求财政部方面认可宋主管金融的权威性、合法性的用意。但是,蒋介石在要求宋子文对金融“负责”的同时,并没有提及是否赋予宋相应的职权。上引蒋介石“俭电”对宋子文称谓中的职衔“委员”,即国民政府委员,而国民政府委员会议决的仅为“院与院间不能解决之事项”(17),严格说来,“宋委员”无论在督饬还是在实施层面,均不具有“实衔”意义。当时宋、孔关系颇不融洽,在孔祥熙作为财政部和中央银行主官的情况下,宋子文不愿担着“主持”的虚名而承荷“负责”金融的重任,也就不难理解了。

      由此,宋子文在8月1日给蒋的复电中,更为明确地指出:“弟前函所陈并无坚持贯彻主张之意,更无虚饰推却之心,惟金融主管属于财部,弟只可从旁协助,实觉不便指挥,此责更无从负起。弟之个性为最肯负责之人,质直之言,当邀曲谅。”在此,宋子文明的是指当时的财经体制,实际说的是孔独揽财经全权的“人事”;在既定的体制和人事之下,宋子文能够做的,至多也就是“从旁协助”了。更有甚者,宋子文在表示“无从负责”之后,紧接着要求蒋介石予以张学良人身自由:“再汉卿事,兄前允考量,可否宽其既往将功赎罪,弟之私人关系藉可告一段落。”(18)总的说来,蒋介石并不反对宋子文参与西安事变善后处理,卢沟桥事变发生伊始,蒋介石还曾要求宋子文出面,劝杨虎城“先赴欧美一行,如果中日正式宣战,政府自当电召,可否以此意转告,并盼其复电何如?”(19)但是,宋子文借着蒋要求其主持战时金融而提出恢复张学良的自由,却是触及了蒋的“底线”。笔者仔细地检索过蒋介石档案和日记,在宋子文发出该份“东电”后,没有发现蒋介石继续要求宋子文“主持”财经事务并“负责”的函电。可以想见到宋子文的这份电文之后,蒋介石必然是十分的不快。

      宋子文虽然没有按照蒋介石的意愿,在孔祥熙出国期间主持安定金融的机构,但的确“从旁协助”徐堪处理有关事项。按照徐堪当时向财政部常务次长邹琳所指出的,自从7月中旬奉蒋之命赴沪“月余以来,关于金融一切措置,逐日均在宋部长处,约同四行要员及金融界领袖、外籍顾问,妥密研究,商决施行,凡属重大事件莫不先行电请吾兄转呈委座,并另电部座核准”。(20)换言之,当时在上海代表财政部的固然是徐堪,但处理错综复杂的金融事务的核心人物却是宋子文;而有关的处置举措,都是首先直接报告蒋介石,另外再致电在国外的孔祥熙。大体而言,宋子文在下列重大财经事件中,起到了十分突出的作用。

      在八一三淞沪抗战爆发之初,宋子文帮助上海银钱业确定了维持金融暂行办法,进而将该办法修订扩大为适应各地的《非常时期安定金融办法》。鉴于局势紧张、大战一触即发,为维持战时金融运转,8月12日深夜上海银行公会和钱业公会曾召集全体会员行庄紧急会议,议定了《维持金融暂行办法》五条,先征得财政部政务次长徐堪的同意,并于8月13日凌晨派代表面商宋子文后,改为明确针对不同业务的四条办法,即各行庄所有客户往来透支、各行庄所有未到期之各种定期存款、各行庄所有各种活期存款、各行庄之同业汇划轧账头寸。(21)宋子文和徐堪本来就在考虑拟订发布稳定全国金融的方法,于是“参酌”上海银钱业公会通过的四项方法文稿,制定了《非常时期安定金融办法》七条,并于8月15日以财政部名义通令全国各行庄自开业日期遵照办理。后来财政部内部对于该办法有不同的看法,徐堪即明确指出:“此项安定金融办法实为目前基本要策,若或故持异议,惟有请另派贤能主持,弟实不能再负重责。”(22)徐堪之所以愿意全力担保宋子文参与定稿的《非常时期安定金融办法》的重要性、权威性,很大程度上在于他对宋子文“主持”和“负责”金融事务能力的高度肯定。

      如前所述,自1937年7月中旬起,宋子文便出面在各政府银行之间进行协调,这方面协调的直接成果,就是设立四行共同的贴现机构,以弥补多年来中央银行在贴现业务方面的“短板”。至7月下旬,根据宋子文与徐堪洽商的结果,建议由中央银行出面,“迅即提倡组织贴现委员会,推选熟悉沪市金融及工商各业情形人员,以期市面周转灵活,巩固金融”。时在伦敦的财政部部长兼中央银行总裁孔祥熙来电,明确由中中交农四行共同办理。(23)这便是四行联合贴放委员会的缘起。八一三淞沪抗战爆发后,根据财政部的命令,在联合贴放委员会外,设立中中交农四行联合办事处,于8月16日在上海法租界正式办公。四行联合办事处最初由宋子文负责主持,“每日开会一次或数次不等”,“凡财政部决定之措施,如安定金融办法等等,均由本总处赞襄及执行”。(24)8月18日,国民政府以上海银钱业同业汇划方法不适用于内地都市,为安定内地各都市金融,并维持其市面流通,特由财政部致函中中交农四行,先就设有分支行的重要都市各设联合办事处。当年10月底,财政部部长孔祥熙回国后,由孔主持四联办事处事务。国民政府设立四行联合办事处,旨在避免各家政府银行之间的歧异,以实行统一管理和指挥,进而对各行的资金进行统筹分配,以应对因战事而导致的金融紧急情况。但是,选择在上海设立四行联合贴放委员会和联合办事处,除了稳定上海金融业和金融市场外,还企图进一步强化上海在调剂内地金融方面的中心作用。而这恰恰直接反映了宋子文对于不同地区金融市场具有不同功能定位的主张,这一主张直接导致了日后在上海设立中英平准基金、中英美平准基金的运作中心。

      八一三淞沪抗战爆发后不久,国民政府宣布发行救国公债5亿元,宋子文受委托主持救国公债的劝募工作。他以救国公债劝募总会会长的名义接连在《申报》《大公报》《新闻报》等新闻媒介刊登广告,宣布救国公债收款处所和方式,为认购者提供便利。针对市面上对于救国公债的各种疑虑,宋子文在9月1日发表正式谈话,强调发行救国公债“旨在唤起民众之同情,亦正用以予各人以报国之机会。……凡无强固政府之国家,其人民之生命财产与自由,直[则]绝对无保障之可言。今我同胞认购救国公债,即在共同建立强固国家之基础,决不致受人击至屈膝”。他并以国民政府的名义承诺公债本息的偿还:“此项公债,系按照票面发行,周息四厘,虽较其他公债之利率为低,但我国家民族,对于一般认购者牺牲之精神,当永远牢记,不能磨灭,中华民国一日不亡,则此项公债之条例,政府必负切实履行之义务也。”(25)不仅如此,宋子文并以个人名义认购救国公债5万元,从而直接带动中国银行总管理处同人认购了14万元;他任董事长的中国银行认购1000万元,随即与宋子文本人和中国银行有着密切关系的几家机构,如中国建设银公司、广东银行、中国保险公司、中国棉业公司、淮南煤矿公司、扬子电气公司、华南米业公司、汉口既济水电公司、南洋兄弟烟草公司,认购的总额为1000万元。(26)另外,中央银行总行认购1000万元,所属中央信托局认购500万元,央行总、分行同人认购120万元,加上各地分支机构,中央银行系统认购总额也达到2000万元。另一家政府银行交通银行认购了500万元。(27)救国公债的劝募发行工作,得到了各界人士乃至广大民众的热烈支持。从1937年9月1日到10月1日,救国公债的认购总额已达2.4亿元。(28)救国公债的经募主体为财政部,考虑到财政部部长兼中央银行总裁孔祥熙不在国内情况下的募集成效,可以认为宋子文向蒋介石答应“从旁协助”财政部,并非虚应之词。

      在抗战爆发后最初的几个月里,在维持上海金融市面、协调中中交农四行之间的关系、劝募救国公债等重要财经事务上,虽然蒋介石并没有给予宋子文直接相关的职位安排,但宋子文没有辜负蒋的委托,对这些“份外”工作尽心尽力,实际上发挥了“主持”“负责”的作用。这既体现了蒋介石对宋子文的才干和影响力的高度认同,也是当时两人之间关系融洽互信的结果。

      抗战初期蒋介石与宋子文在财经领域的矛盾,在相当程度上体现在对于中国银行的责任和权利的不同看法上。中国银行成立于1912年,曾是北京政府时期的国家银行,但到20年代中期商股占据主导地位。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后,中国银行被定位于国民政府特许之国际汇兑银行,先后于1928年和1935年进行增资改组。特别是经过第二次增资改组之后,中国银行的官股比例高达50%,加上对于董事会、监事会职能和人事的制度性规定,中国银行成为政府银行体系中的重要成员。(29)1935年11月国民政府实施法币政策之后,中国银行为法币发行行之一,与中央银行、交通银行一起负有无限制买卖外汇的职责。但是与中央银行资本完全由国库拨款因而不设董事会不同,中国银行资本总额中有50%的商股,到抗战爆发前夕,包括宋子文本人在内的百股以上私人股东人数高达480余人,在董事会和监事会中,商股的人数均超过官股代表。(30)在政府银行体系中,虽然在资本总额上中央银行以1亿元高居各行之首,大大超出了中国银行的4000万元,但这完全凭借着抗战前通过的《中央银行法》的规定并由国库拨款。在更能体现银行经营能力的资产总额上,中国银行则以180304万元超过中央银行的123123万元;在库存现金、各项放款、有价证券等三大资产指标上,中国银行均远超出中央银行;在各项存款总额方面,与中国银行的120630万元比较,中央银行的75704万元实在是相形见绌。(31)而在卢沟桥事变爆发的前一天,蒋介石还曾要求宋子文将中、中、交三行当年五六两月的账册,“派员送来查阅”。(32)蒋介石是否真的仔细对比看过这些账册,笔者尚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蒋介石起初要求中国银行在襄助政府财政开支方面承担重大份额,继而提出“金融集中”的要求,最后以“巩固战时金融”的名义改组四联总处理事会,试图“集中金融机构”即直接掌控中国银行与交通银行。宋子文虽然是财政部指派的董事长,但在政府管控与市场运行之间、官商博弈之际,维持必要的平衡,也是其不可忽视的职责。尤其是中国银行的可营运资金和市场份额明显超出中央银行的情况下,蒋介石对中国银行履行政府银行的职能和义务有更高更多的要求,并且常常采取强制命令的方式。这就难免对商股的利益带来负面影响,也和宋子文本人希望减少行政干预、相对自主开展业务经营的取向不尽相符,两人之间不可避免产生矛盾。

      抗战爆发伊始,蒋介石直接出面要求中国银行为政府垫款,尤其是为战前所订海外购料付款。1937年11月,上海失守,宋子文与中国银行总管理处均撤至香港;蒋介石与国民政府则在当年12月迁移至武汉,军事态势十分严峻。当时虽然已经开始与苏联洽商援华事宜,但急需的武器装备的补给还仰赖战前与德国订立的协定,中方能否及时付款,意义至关重大。1937年底,蒋介石急电宋子文,要求向德国军火商汉斯·克兰(Hans Klein)拨付军械款300万美元:“本年内须付德国军货公司克兰君美金三百万金,此款为国家信用与政治关系,无论如何请为弟由中国银行外汇项下拨付,以保全国家与弟之体面,时机迫切,勿再商讨,冀维中德邦交是荷。”(33)根据1935年11月实行法币政策时的汇率,300万美元约合1000万元法币。根据中国银行方面的统计,自1937年8月至12月,中国银行代国民政府摊垫军款数即达7700万元,垫款总数更高达1.27亿元。(34)这些垫款显然难以在短期内收回,对中国银行自身的业务经营带来了不小的负担。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这笔垫款要求不是由主管对德易货购料的孔祥熙直接向中国银行方面提出,而由当时还在行政院院长任内的蒋介石向宋子文提出的。可是,待到1938年1月1日由孔祥熙任行政院院长(仍兼财政部部长和中央银行总裁)之后,专任最高军事负责人的蒋介石依然多次直接电令宋子文为政府海外购料垫款,或为新的国外借款提供巨额担保。

      中国政府最终没能与德国达成新的购料协议,即转向欧美和苏联。在这方面,中国银行不乏被要求付款的案例。如1938年1月,蒋介石风闻中国银行没有及时支付对英购车款,即电询宋子文:“前购卡车闻已到五百余辆,因中行不肯付款,致仍存港库云。卡车应用比武器为急,请兄先即拨付价款,提前运湘汉应用为盼。如何盼复。”(35)蒋介石电文中未提及该项卡车货款总额,笔者亦没有查到有关中国银行付款是否即为购车合同规定的史料,尽管蒋介石在电文中强调“卡车应用比武器为急”,但如果非要由蒋介石亲自向宋子文提出付款要求,否则抵达香港的卡车便无法交付起运,由此折射出国民政府内体制、机制和人事等方面的实况,无论如何难以适应战时的需要。

      在比英国购车价款更为复杂的对美借款问题上,蒋介石与宋子文之间的关系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孔祥熙。抗战爆发之初,驻美大使王正廷四处活动张罗美国对华贷款,不断有积极讯息发回国内,其中对中方的要求往往包括政府银行提供担保。如1937年底的1000万美元借款,孔祥熙希望由纽约中国银行出面签字,承诺提供担保。宋子文则在1938年1月2日即孔祥熙履新的第二天致孔祥熙“冬电”,提出在财政部委托中国银行运往英国的现银项下,拨出3300万美元作为准备,交存英伦银行,作为将来大借款成议时之部分担保品,或指作应付1000万美元短期垫款之基金。(36)孔则把他与宋之间的分歧报告蒋介石,蒋即于1月3日致电宋,称:“弟意该借款既存于贵行,如大借款不成,则该存款仍可作为保证,于贵行基础毫无影响,切勿因此而致内部隔阂,且影响政府对外信用。务请即令纽约贵行先行签字。是为至盼。”(37)而在宋子文读下来,蒋电文中的“弟意该借款既存于贵行,如大借款不成,则该存款仍可作为保证,于贵行基础毫无影响”这样专业性极强的话,只可能源自孔而非蒋,只有“务请即令”纽约中国银行“先行签字”出自于蒋本人,因为在宋子文担任财政部部长和中央银行总裁的时日里,蒋这样的口吻和词语,已属司空见惯。

      待到同年4月下旬,王正廷向孔祥熙报告接洽美金借款案的新进展:总额达2000万美元,其中的500万美元借款,中方须提供“价值五百万美金之纯银及价值两百万美金之纽约市场通行之美国银行股票或证券为担保”,另外500万美元借款部分须有包括中国银行在内的中方银行提供担保,且必须是“为美政府人民所信任”的美国政府或银行证券或股票,实值500万美元,交与贷方;余下1000万美元由美方银行团承借,须由中央、中国或交通银行担保,并以值700万美元之美国国库券或外国银行存单,及值500万美元之纯银为担保。王正廷还表示:“经密询,纽约中国银行有此能力及美证券,足以担保。”蒋介石接悉孔祥熙转来的上述电报后,即转与宋子文阅办,并明确提出:“现在抗战正在进行,政府需款至急,美方既有此好意,自应亟为签订,该项借款所规定之担保品,除白银另饬财政部提供外,所有银行担保以及提供美国证券各节,即指定中国银行担保,其应行提供保证之美国证券,务希饬知纽约分行照办为荷。”(38)而在宋子文对美方要求的合理性提出异议时,蒋介石即电令宋子文:“香港宋子文先生:美商借款抵押品,务希照拨,虽明知吃亏,但开借款之端,不能以常债视之,千万勿却。”(39)对于孔祥熙通过蒋介石下达指令,让中国银行照单垫付或担保,宋子文当然不会轻易照单全收,但最终中国银行不得不为政府作出更多的垫付。以下为1937年8月至1941年底中国银行对政府垫款数:

      

      可见,自抗战爆发以来,中国银行向政府垫款额每年均大幅提升,且均超出同年法币增发数,这表明中国银行必须通过吸收存款和储蓄等经营手段,才能满足政府的需要。这在宋子文看来,已经做出了贡献和牺牲;但在孔祥熙看来,中国银行独立性甚强,已经影响到财政部和中央银行的权威和其职能的充分发挥。对于已经成为国民党领袖“总裁”的蒋介石看来,中中交农四行各自为政的局面,显然不利于对战时财经实行严格的统制。而蒋介石对于宋子文作为中国银行董事长的不满和要求,早已经不仅仅是个别的垫款、担保案例,而是越来越多的提升到能否贯彻“金融集中”的既定目标。

      1938年1月陶德曼调停中止,日本政府宣布“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国民政府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内外压力。2月初,孔祥熙抵达香港,与宋子文商议维持战时金融事宜。当时香港市面风传孔、宋之间无法达成一致,对此,蒋介石颇为罕见地发出致孔、宋同一内容的电文:“顷由港来友,谈及我金融意见不一,甚为悲观,不胜系念。今日金融问题,关系抗战胜负与国家存亡,在此生死关头,实为各方所注意,尤不可为敌方希冀所及,务须乘庸兄在港期间,由两兄尽量商讨决定具体之整个办法。如此次仍无切实办法,则不特谣言更多,人心动摇,且军事亦必受影响,为公为私,均不能不希望两兄为我分责,此时无论如何困苦艰难,吾人唯有共同担当,集中力量,任何见解上之异同,均当委曲求全,以利大局,想两兄必有以慰我之忧念也。”(40)如果光看这份电文,蒋介石所言“共同担当,集中力量”系对孔、宋的共同要求,持平公允,并无偏颇。但是,同日蒋介石专门另电宋子文,要求宋根据蒋前一电文的意见“确定办法,俾金融集中,以救危亡”。(41)这是目前笔者查到的蒋介石向宋子文提及“金融集中”的最早记载,其实际所指究竟为何,尚不明确。

      待到1938年3月伪联合准备银行在华北成立并发行联银券,以与等值流动的强制性规定套换大量法币,然后到上海金融市场购汇,使得中、中、交三行无法继续无限制买卖外汇的政策,改为向中央银行请核制,从而揭开了太平洋战争爆发前的金融战,国民政府要承荷维持法币汇率的义务,所付出的代价越来越大。于是,中、中、交三行在是否继续维持上海外汇市场和如何加以维持等问题上,涉及的实际利益不同,采取的做法不一。尤其是中国银行,本来作为国民政府特许国际汇兑银行,在外汇市场上所占份额一直超出中央银行和交通银行。据中国银行的统计,自1939年2月16日至5月22日,该行先后售出英金1195333镑6先令8便士。(42)而据中央银行掌握的情况,尤其是通过委托汇丰银行,中国银行在市场上的实际售汇数要大得多。孔祥熙在获知这一情况后,曾致电宋子文,指责中国银行以巨额外汇维持上海黑市,“名既不正,言又不顺”,“影响国家财力及军事要需前途甚巨”,并责难道:“以我有限之资金,发此无底之壑,不久则山穷水尽,迫在眉睫,届时我又有何法维持?”(43)孔祥熙当然知道,他这些责备之词对宋子文不会产生什么结果,遂将中国银行抛售巨额外汇的情况呈报蒋介石。蒋介石即于3月9日致电宋子文,内称:“当前敌人尽力破坏法币,吸收我外汇之时,而兄以维持黑市,日售巨数。不知中国银行究有外汇头寸若干,出口贸易结进若干,吸收侨汇若干,维持迄今共售出若干,现在尚有确数若干,统盼切实查明,详报速复为要。”(44)幸好蒋发出这份电报的次日,中英第一次平准基金正式签署,汇丰银行、麦加利共同投资500万英镑,中国银行与交通银行也共同投入500万英镑,用于香港、上海两地的外汇市场,以维持法币的英镑汇价。(45)而宋子文正是受蒋介石委托对英交涉平准基金借款的中方代表。由于中英平准基金的达成,蒋介石才没有继续追问中国银行“擅自”出售巨额外汇之事。待到1939年7月中旬上海外汇市场法币汇价再度狂跌,平准基金一度停止运作,重庆方面将此归咎于宋子文的舆论颇盛,蒋介石则再度对宋强烈不满,并归之于“金融机关如不能由中央统制,则无异养痈致患,岂仅子文一人而已也。”(46)解读蒋介石日记中的这句话,可以认为蒋介石一年前考虑的“金融集中”,已经明确为“金融机关”应由“中央统制”,并体现在同年9月推出《战时健全中央金融机构办法纲要》,对中中交农四行联合办事处进行改组,成立以蒋介石为主席的四联总处理事会,蒋被赋予对四行“可为便宜之措施,并代行其职权”。(47)应当指出,在《战时健全中央金融机构办法纲要》正式颁行前夕,宋子文曾向孔祥熙表示过“上海各界意见”,即“希望在此时期政府少予人民以刺激,以免奸人乘机造谣”(48),实际上是不赞成国民政府借“健全”之名压缩各政府银行的经营自主权。而在稍早的8月10日,宋子文自香港向蒋介石发去一份2000多字的长电,详细说明“自八一三沪战爆发,财部与银行会商应变方针”以来两年时间里,包括外汇请核、维持外汇黑市、平准基金运作等重大问题上,“足以证明战时金融政策乃完全遵照财政部长意旨而行,所有经过情形均有函电可以覆按,未容有所诿饰也”。宋子文并没有因此否定国民政府战时金融政策本身,而是指出“政府过去所采之金融政策,实觉可告无罪于国民”。(49)宋子文发这份长电的初衷当然是为中国银行的实际作为辩解,希望消解蒋介石日益明显的不满。而两天后蒋介石在回电中表示:“接读十日长函,藉悉一切。如兄不言,则中未能详悉,此皆平时不能常见面晤所致也。”(50)但蒋介石推行“金融集中”即统制各政府银行的决议已定,改组后的四联总处理事会高居于各政府银行之上,中国银行的经营自主权实际上被剥夺。只是最后的结果是由蒋介石而非孔祥熙出任四联理事会主席,宋子文也就稍稍释然了,虽然他已经意识到中国银行和他本人在财经方面的自主空间势必被进一步收缩。

      抗战初期蒋介石与宋子文的关系,还体现在蒋介石对于宋子文职位安排的考虑和宋子文的相应态度。

      1937年卢沟桥事变之后,国民党决策体制酝酿转变。8月11日,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以下简称中政会)决定设置国防最高会议,以国民党中央常委、五院正副院长、行政院各部部长、中央党部各部部长、中央政治委员会暨行政院秘书长、训练总监部总监、军事参议院院长、全国经济委员会常委为委员,以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为主席,中政会主席为副主席。(51)当时全国经济委员会的5名常委中,蒋介石和汪精卫分别被指定为国防最高会议主席、副主席,孙科(立法院院长)、孔祥熙(行政院副院长、财政部部长)根据他们的职衔亦为国防最高会议委员,所以在国防最高会议委员的组成中加入“全国经济委员会常委”,实际上就是为宋子文进入国防最高会议专门考虑的。8月12日,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常会)正式通过中政会的决定之后,在8月14日举行的国防最高会议第一次会议上,根据《国防最高会议组织条例》的规定,蒋介石以国防最高会议主席的名义,指定中政会秘书长张群为国防最高会议秘书长,并指定孙科、居正、戴传贤、于右任、何应钦、孔祥熙、王宠惠、宋子文、叶楚伧等9人为国防最高会议常务委员。蒋介石并特别说明,指定上述9人为常委,是根据“五院院长及军、外、财三部长暨经委会常委、中央秘书长关系”而决定的人选。(52)显然,当时宋子文成为国防最高会议委员和被指定为常务委员,是蒋介石的刻意安排,旨在有助于财经领域重大决策的议定。

      宋子文本人并没有出席国防最高会议第一次会议,在得悉上述安排后,曾于8月18日复电南京方面,称“奉函承决议指定子文为常务委员,遵当担任”。(53)但稍后宋子文致函国防最高会议,称“因上海金融事项繁重,难以常川留京开会,请不必通知,如果在京,自当随时出席”。(54)八一三淞沪战役打响后,宋子文正忙于维持上海金融市场,确实无暇专门赴南京出席国防最高会议的会议;也表明宋子文对于蒋介石安排其担任国防最高会议委员并被指定为常务委员,并没有太在意。

      自1937年8月淞沪战事爆发后,蒋介石曾以一纸电文封宋子文“为驻沪军事代表发言人,一切战报皆经其手发表”,并要求时在淞沪战场负责指挥的第三战区副司令长官顾祝同与宋“切实联络为要”。(55)当时蒋介石为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和国防最高会议主席,对宋子文的这一任命自然在其职权范围之内。嗣后,蒋介石还相应致电宋子文,嘱其“注意美联合社新闻对我方消息极其反动,且多虚妄,请设法注意”。(56)但毕竟不是政府部门的实职,宋本人亦甚少以此名义公开履职,这一任命恰恰表明,蒋介石对宋子文重新回到政府之中尚无考虑。

      淞沪抗战进行到三个月之后,中国军队撤出上海,宋子文的“驻沪军事代表发言人”的头衔自然也不复存在。蒋曾认真考虑过让宋子文担任广东省政府主席,并直接电询其意见:“上海宋子文先生:拟委兄为广东省府主席,兄意如何?盼立复。”(57)当时蒋介石已经决定辞去行政院院长的职务,并考虑由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继任院长,遂即征求孔祥熙对于宋主粤的意见:“汉口中央银行孔副院长勋鉴:子文已安抵港,拟即发表子文为粤省主席,暂调吴铁城为实业部长,未知兄意如何?如兄同意,请再征汪先生之意后,即在武汉交魏秘书长先行发表可也。”(58)蒋当然清楚孔、宋关系不和,既然由孔执掌行政院,便不宜考虑让宋回任行政院某部门的长官。而除了广东省主席之外,蒋介石同时还考虑是否让宋子文出使苏联。(59)嗣后蒋本人还当面“问子文愿就粤主席否”。(60)据孔祥熙获得的讯息,当时是白崇禧向蒋介石推荐宋子文出任广东省主席的:“谋粤主席最初由白健生建议委座,最好由财政有办法的担任,委座问何人相宜,白即推荐宋。委座遂首肯。”只是宋子文担心将因此被孔祥熙逼迫退出中国银行,而拒绝就任。(61)

      与此同时,应由宋子文取代孔祥熙出任财政部部长的呼声一度甚高,且由驻华英国外交官直接向蒋面陈。1938年4月初,英国驻华大使卡尔(Archibald Clark Kerr)在武汉向新任国民党总裁的蒋介石明确表示:英国希望宋子文取代孔祥熙出任财政部部长,这是英方在决定是否对华贷款时所要考虑的。蒋答称,他无法同宋子文合作,如果他不让宋子文取代孔祥熙意味着得不到外国援助的话,他也只好接受这一事实,但中国在没有这种援助的情况下,仍将继续抗战。同年7月,卡尔再次就英国援华问题向蒋介石建议:孔祥熙可以继续担任行政院院长,但不宜再主管财政;应让宋子文管理财政,英国顾问罗杰士(Cyril Rogers)可以协助他,这样才可能获得英国的借款。然而,蒋介石再次拒绝了英方的建议。(62)卡尔大使曾在汉口的西方国家外交官交往圈中公开表示:伦敦金融界信任宋子文而不相信孔祥熙,如果宋子文担任财政部部长,英国金融界可能会向中国提供一笔新的信贷。为此,卡尔大使当面提醒宋子文尽快缓和与蒋介石的关系从而复出,称已经见过蒋介石,答应将以可能的方式帮助蒋。宋称,只要国民党当局邀请他,他会不提任何条件回到汉口。(63)当时蒋介石虽然也知晓孔的口碑不好,在日记中提到“庸之对外失信”(64),但更多的是对宋子文的不满:“财政与行政又多意见,子文对庸兄捣乱,余不能慰勉,甚不自安也。”(65)“子文幼稚,可悲,应规诫之”(66);“上午规诫子文”。(67)可见,当时在孔祥熙与宋子文两人之间,蒋介石是倾向孔的。

      不仅如此,蒋介石还让孔祥熙本人出面,征求宋子文对于出任广东省主席的意见。而在宋子文表示拒绝的态度后,蒋介石不是征求宋本人真正意向何在,而是向宋给出了向英法接洽合作事宜的选择。1938年9月19日,蒋在致宋的电文中称:“关于主粤事,庸兄谅已征求兄意,如兄此时不愿主粤,则请速飞欧洲进行一切,经安南时,便与越督切商中法联防办法,并望此意先告石曾少川,在法先与法政府从速进行交涉,俾兄到欧后,即可具体决定。此时革命外交,不能待有把握后再行,应由我先发动积极进行,方得不蹈旧式被动外交之覆辙也。”(68)两天之后,当宋子文表示宜待前期接洽有所进展再访欧时,蒋介石又致电宋:“香港宋子文先生:哿电悉。如兄有心报国,应不待接洽稍有眉目再行,当立即飞欧,积极推进制裁事。况国联已接受申请,更应从速进行。此种机会稍纵即逝,不可犹豫观望。如何盼复。”(69)一个星期后,蒋介石又急电宋:“急。宋子文先生:粤省已设动员委员会,如再设性质相同之机关,有否必要,粤当局是否赞成,已由军委会讨论电商后再定。中意国联十六条已通过,无论欧局如何,兄应速赴欧,运动美法制裁事最为重要,何滞疑乃尔?倘兄不赴欧洲,则决任粤主席何如?但中意以兄赴欧之效益更大也。”(70)平心而论,当时正值武汉保卫战进入关键时刻,但国际社会无论在援助中国还是在制裁日本方面,都持十分暧昧的态度,国民政府确实需要如宋子文这样的欧美派人士出面,及时开展相应的外交努力。但是,结合蒋介石对于宋子文复出财政部的决然否定态度,以及孔祥熙出任行政院院长之后依然兼任财政部长和中央银行要职的事实,不能排斥蒋介石提防宋子文重新执掌财经部门,可能是更为主要的考量。至于当时蒋提出让宋子文开展对英法等国的交涉,也绝不是考虑让宋子文出任相关国家的大使,遑论出任外交部部长,至多只是临时性的代表国民政府进行短时间的专项交涉,宋子文曾奉命与英国方面商洽中英平准基金借款事宜,但并不会有稳定性职位的安排。这等于是重复抗战第一年间让宋子文“主持”“负责”维持金融市场,但却不畀于任何实际职衔的做法。以后的史实证明,宋子文愿意甚至乐于担任战时临时性的特殊外交使命,但或为体制所限,或因人事上的纠结,蒋介石在抗战爆发后的头三年里没有或无法解决好宋子文的职位安排。

      然而,时势比人强。1939年欧战爆发后,中国对西方国家的外交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急迫性,蒋介石开始考虑到宋子文的任用。他在1939年10月日记中的“大事预定表”里,赫然写下了“派子文赴美”,但此后半年里没有下文。同年11月中旬,国民党五届六中全会决议由蒋介石任行政院院长,孔祥熙任行政院副院长。当时蒋曾经考虑过不再让孔祥熙继续兼任财政部长,事实上在五届六中全会召开之前,蒋介石在日记中已数次对孔祥熙执掌财政部表示不满,如:“庸之徒有财政,而不注重整个政治,一与商讨财政,彼即愤气怒色相加,凡重要事机,皆秘而惟[唯]恐我知道,我亦乐得不知,一任彼之所为”(71);“孔之言行轻重失当,几使人人怨恨,殊为可虑”。(72)虽然蒋介石视国民参政会对孔祥熙的严厉批评为“无理攻击”,但他自己也忍不住当面对孔“时现鄙嫌之色与严厉之声”。(73)只是五届六中全会期间蒋介石所曾考虑的孔之后的财政部部长人选问题,较明确的是蒋“自兼”,以便“集中统一与肃清贪污,整顿财政”,但也担心自兼财长后,“业务太多,太繁;又恐不能专心整顿,予人口实”。(74)至于宋子文,蒋介石确实也想到过自己再次兼任行政院院长后“子文加入行政院何部”的问题,并为宋子文未能在此次全会上增补为中常会委员而觉“不安”。(75)最终,蒋介石还是决定由孔祥熙继续执掌财政部和中央银行,战时宋子文执掌国民政府财经部门的可能性遂不复存在。

      待到1940年4月,蒋介石又考虑过“派子文赴美借款”(76),可是旋即却向宋子文提出可否任职于拟议中的经济作战机构:“香港宋子文先生:最近拟设经济作战总局或委员会,以中名义主持,甚望兄能担任副职,其主要任务即管理各战区经济委员会与对外贸易运输等要务,此事在以后抗战时期比任何军政业务为重要,未知兄能屈就否?盼复。”(77)这些一方面说明蒋介石起用宋子文的主意逐渐拿定,但如何用、用于何处,还在反复斟酌之中。1940年6月14日,宋子文应召在重庆与蒋介石面谈。在当天日记中,蒋简单记录一句:“子文来谈,派其赴美俄交涉。”(78)与此前尚在考虑中不同,这次蒋介石确实决定派宋子文赴美国交涉援华事宜,“赴俄”亦非虚言,蒋当时曾考虑宋子文赴美获得眉目之后,视情况转赴苏联交涉。同一天,蒋介石在致美国总统罗斯福的电文中指出:“因世界局势之剧变,余觉有与阁下交换意见并请畀予援助之迫切需要。因余不能亲来承教,特派宋子文先生为代表,前来华府晋谒,彼固为阁下素所熟悉者。余已授予宋先生代表中国政府在美商洽一切之全权,彼受余完全之信任,且其对国内之情形与对外之关系完全明了。敬请阁下惠予亲切之洽谈,一如与余私人接触者然,不胜企盼。”(79)虽然蒋介石仍然没有能够畀予宋子文任何政府部门的实职,宋子文却接受了蒋的委托,几天后自香港启程赴美国,开始了以蒋介石私人代表名义在美国的外交折冲,揭开了战时中美外交新的一页。

      抗日战争爆发后,国民政府面临日本强大的军事压力,一旦确定抗日的国策,迅即采行战时决策体制,蒋介石被推选为国民党的领袖,统揽党政军诸领域的最高决策权,其威望亦达及巅峰。在与宋子文的关系方面,蒋介石无疑居于主导地位。

      与此同时,国民政府内政外交头绪繁多,错综复杂,各领域急需独当一面的人才。战前宋子文曾担任过行政院副院长、代院长、财政部部长和中央银行总裁,又是中国银行的董事长,是国民党营垒中著名的抗日派,因此无论孔祥熙是否在国内以及孔的态度如何,蒋介石都必然要在财经领域依靠宋子文的才干和发挥其影响力,同时在接洽国际军事援助和其他外交场合,亦对宋子文时有借重。虽然在战时财经统制和金融集中问题上,蒋介石对宋子文的主张和做法时有不满,但大体上不失“领袖”的气度,在推进既定决策的过程中,对宋子文本人还算是宽容的。但一直到1940年派宋子文赴美,蒋介石没有在国民政府内为宋子文安排妥当的实际职位,从而未能更好地起用宋。

      由于体制和人事的原因,抗战初期蒋宋之间的关系基本停留在“错位”阶段,即作为最高决策者的蒋介石与作为中国银行董事长的宋子文,两人之间无法就重大局势研判和重要问题决策,进行较为充分的交流和商议,虽然两人之间往来函电十分频繁,但多为就事论事,其结果也就不可避免地事倍功半了。

      宋子文虽然不满蒋只要求对维持战时金融尽责而不予以实职安排的做法,在许多问题上有自己的见解,在许多场合甚至持有“异见”,对中国银行的经营自主原则更是着力维护,但从抗战的大局出发,努力做到对蒋尊重有加,令行禁止。与国民革命时期和南京国民政府战前时期相比,经历了与蒋介石关系的起伏反复和自己政治生涯的波折之后,宋子文也较以往沉稳得多了,秉持“沉默是金”和“少说多做”的原则,终于获得蒋介石的信任,从蒋介石的驻美私人代表起步,挑起争取美国援华这一外交重任,及至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出任外交部部长而继续驻美,确立起了“蒋介石—宋子文”为主轴的对美外交乃至整个中国战时外交的决策体制,也开启了两人关系演进中最为重要的时期。

      ①梁敬錞:《史迪威日记》,商务印书馆1973年版。

      ②吕芳上:《日记、档案中的蒋介石、宋子文和史迪威(1940-1944年)》,吴景平主编:《宋子文生平与资料文献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③齐锡生:《剑拔弩张的盟友:太平洋战争期间的中美军事合作关系(1941-1945)》,台北,联经出版公司2011年版。

      ④杨天石:《找寻真实的蒋介石:蒋介石日记解读》(上、下),山西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杨天石:《找寻真实的蒋介石:蒋介石日记解读2》,华文出版社2010年版。

      ⑤吴景平:《宋子文评传》,福建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⑥但就这一时期某些重大事件而言,如1936年的西安事变,蒋宋关系的资料较多,亦为相应的研究论著所提及。如,刘维开:《宋子文与西安事变善后解决之研究》,吴景平主编:《宋子文与战时中国》,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杨奎松:《宋子文在西安事变和平解决过程中的作用》,吴景平主编:《宋子文生平与资料文献研究》;等。

      ⑦《蒋介石致宋子文电》(1937年7月10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10300-00001-004-001x。

      ⑧“迄‘七七’事变后数日,委座以战时金融措施关系重要,不容稍有疏忽错误,面饬本席迅组金融委员会,负执行国策之责。当由委座亲定委员名单,并由本席请以宋董事长为委员长”。引自《徐堪谈四联总处成立的经过》(1945年8月23日),重庆市档案馆、重庆市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合编:《四联总处史料》上,档案出版社1993年版,第66页。

      ⑨《徐堪致蒋介石宋子文电》(1937年7月15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80109-00001-003-002a。

      ⑩《蒋介石日记》(手稿),1937年7月19日,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院档案馆藏,下同。

      (11)《蒋介石日记》(手稿),1937年7月20、21日。

      (12)《宋子文致蒋介石电》(1937年7月27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70100-00045-024-001a。

      (13)《蒋介石致宋子文电》(1937年7月28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70100-00045-024-001a。

      (14)《蒋介石致宋子文电》(1937年6月20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10200-00177-017-001a。

      (15)《蒋介石复宋子文养电》(1937年6月22日),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3),“目录”,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81年版,第450页。

      (16)《蒋介石致宋子文电》(1937年7月16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10300-00001-019-001a。

      (17)《修正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1931年12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政治”(1),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36页。

      (18)《宋子文致蒋介石电》(1937年8月1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70100-00045-024-001a。

      (19)《蒋介石致宋子文电》(1937年7月10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10300-00001-009-001x。

      (20)《徐堪致邹琳电》(1937年8月23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80109-00001-003-001a。

      (21)《全体银钱业紧急会议》(1937年8月13日上午8时),上海市档案馆藏,上海银行商业同业公会档案,S171-1-71。

      (22)《徐堪致邹琳电》(1937年8月23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80109-00001-003-001a。

      (23)《中央银行报告组织贴放委员会情形及成员名单函》(1937年8月12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财政经济”(4),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439页。

      (24)重庆市档案馆、重庆市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合编:《四联总处史料》上,第66页。

      (25)《宋子文谈发行救国公债用途》,《申报》,1937年9月2日,第2张第6版。

      (26)《中国银行救国公债认二千万元》,《申报》,1937年9月2日,第2张第6版。

      (27)《救国公债中央银行暨同人认二千万元》,《申报》,1937年9月4日,第2张第5版。

      (28)吴景平:《宋子文评传》,第292页。

      (29)《国民政府颁布之修正中国银行条例》(1935年6月4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编:《中华民国金融法规档案资料选编》上册,档案出版社1990年版,第590—592页。

      (30)《国民政府颁布之修正中国银行条例》(1935年6月4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编:《中华民国金融法规档案资料选编》上册,第590页;《中国银行百股以上商股股东名单》(1937年4月),中国银行总行、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合编:《中国银行行史资料汇编》上编(1912-1949年)1,档案出版社1991年版,第227—230页。

      (31)中国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全国银行年鉴(民国二十六年)》上,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3编第24辑,台北,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82年版,第63、71页。

      (32)《蒋介石致宋子文电》(1937年7月28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10200-00177-079-002a

      (33)《蒋介石致宋子文电》(1937年12月29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10300-00007-063-001x。

      (34)中国银行总行、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合编:《中国银行行史资料汇编》上编(1912-1949年)1,第633页;中国银行行史编辑委员会编著:《中国银行行史(1912-1949年)》,中国金融出版社1995年版,第453页。

      (35)《蒋介石致宋子文电》(1937年12月29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10300-00008-039-001a。

      (36)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3编,“战时外交”(1),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81年版,第221页。

      (37)《蒋介石致宋子文电》(1938年1月3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10300-00008-002-001x至002x。

      (38)《蒋介石致宋子文电》(1938年5月4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60100-00128-004-001x至002x。

      (39)《蒋介石致宋子文电》(1938年5月15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10300-000012-029-001a。

      (40)《蒋介石致孔令侃转孔祥熙宋子文电》(1938年2月10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70200-00008-003-001a。

      (41)《蒋介石致宋子文电》(1938年2月10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10300-00009-024-001a至002a。

      (42)《中国银行廿八年度业务报告及来年进行计划》,中国银行总行、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合编:《中国银行行史资料汇编》上编(1912-1949年)3,第2241页。

      (43)《孔祥熙致宋子文电》(1939年3月5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80109-001003-025a至026a。

      (44)《蒋介石致宋子文电》(1939年3月9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80109-001003-021x。

      (45)详见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编《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2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445—449页。

      (46)《蒋介石日记》(手稿),1939年7月29日。

      (47)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编:《中华民国金融法规档案资料选编》上册,第635页。

      (48)《宋子文致孔祥熙电》(1939年9月1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80109-00001-003-090x。

      (49)《宋子文致蒋介石电》(1939年8月10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80109-00001-003-065a至083a。

      (50)《蒋介石致宋子文电》(1939年8月12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10300-000026-028-001a至002a。

      (51)《王世杰日记(手稿本)》第1册,1937年8月12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90年编印,第87页。

      (52)《国防最高会议第一次会议纪录》(1937年8月14日),台北,中国国民党文传会党史馆藏,国防最高会议纪录,009-1。

      (53)《国防最高会议第二次会议纪录》(1937年8月21日),台北,中国国民党文传会党史馆藏,国防最高会议纪录,009-1。

      (54)《国防最高会议第三次会议纪录》(1937年9月1日),台北,中国国民党文传会党史馆,藏国防最高会议纪录,009-1。

      (55)《蒋介石致宋子文顾祝同电》(1937年9月1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10300-00004-001-006a。

      (56)《蒋介石致宋子文电》(1939年9月21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10300-00004-064-001a。

      (57)《蒋介石致宋子文电》(1937年11月14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10300-00007-022-001a。

      (58)《蒋介石孔祥熙电》(1937年12月1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10300-00007-045-001a。

      (59)“派子文赴俄乎?主粤乎?”参阅《蒋介石日记》(手稿),1937年12月9日。

      (60)《蒋介石日记》(手稿),1938年1月3日。

      (61)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有关抗战初期孔祥熙与宋子文之争文电一组》,《民国档案》1998年第2期,第9页。

      (62)吴景平:《宋子文政治生涯编年》,福建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34页。

      (63)The Ambassador in China(Johnson)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April 26,1938,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Diplomatic Papers,The Far East,1938,Volume Ⅲ,(Washington:U.S.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54),p.157.

      (64)《蒋介石日记》(手稿),1938年3月19日。

      (65)《蒋介石日记》(手稿),1938年4月19日。

      (66)《蒋介石日记》(手稿),1938年4月24日。

      (67)《蒋介石日记》(手稿),1938年4月25日。

      (68)《蒋介石致宋子文电》(1938年9月19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20300-00045-032-001x至003x。

      (69)《蒋介石致宋子文电》(1938年9月21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10300-000016-070-001a。

      (70)《蒋介石致宋子文电》(1938年9月29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10300-000016-081-001a。

      (71)《蒋介石日记》(手稿),1939年7月19日。

      (72)《蒋介石日记》(手稿),1939年8月26日,“上星期反省录”。

      (73)《蒋介石日记》(手稿),1939年9月2日,“上星期反省录”。

      (74)《蒋介石日记》(手稿),1939年1月18日。

      (75)《蒋介石日记》(手稿),1939年11月20日。

      (76)《蒋介石日记》(手稿),1940年4月9日。

      (77)《蒋介石致宋子文电》(1940年4月20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10300-000033-049-001a。

      (78)《蒋介石日记》(手稿),1940年6月14日。

      (79)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3编,“战时外交”(1),第2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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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初期蒋介石与宋子文关系研究_宋子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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