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孝文化漫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先秦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孝是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原始人类尊老爱幼的感情、习惯、事实,对孝文化的形成与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殷商时代有了孝的概念,但还没有孝的具体内容。周时孝的观念已基本完备,对后世影响巨大。孔子继承前代孝的观念并加以发挥,具体提出了九条规范,并主张以孝来治理天下。先秦思想家们虽然不是一致同意以孝治理天下的理论,但对孝,却是共同赞美的。
关键词 先秦 孝文化
在中国悠久丰富的传统文化中,作为家庭中特定的人与人的伦理关系的准则,孝是很重要的一个内容。
孝的意思是什么?汉代许慎《说文解字》说:“孝……从老省,”意思说,孝与老是相联属的一类字,孝属老部而省略了“匕”。中国文字中与老字相连属的字不多,仅仅十字。六十岁曰耆,七十岁曰老,八十岁曰耋,九十岁曰耄,加上寿,都是指高寿的老人;
它是一个会意字,用一个“子”和一个“老”字组成,象是子用头承老人的手,扶侍老人行走之貌。所以对孝的解释,《尔雅》曰:“善父母为孝”,《说文解字》曰:“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孝字“从老”、“从子”,表示老人和子女具有血缘亲亲关系,“子承老也”,说明子女对老人的继承,并承担着奉养责任。
这种后代对老人继承和奉养的关系,远在原始社会,人类尚处于蒙昧的阶段时就已经产生了。只是氏族社会中,奉养老人是氏族全体成员的行为,子女对父母尚无直接的特定责任和义务。这些,虽无信史相传,但我们从原始的埋葬形式可以看得出来。西安半坡村属仰韶文化的范围。经考古发掘发现,成年人死后,先民们把他们埋葬在公共墓地。在其遗骨旁边,放着日常的器皿、简陋的装饰物,甚至有辛劳所得的有限的粮食,好让他们在死后也象生前一样不受饥饿,象生前一样,安然无恙地生活下去。这种古老、朴素的尊老爱幼的感情、习惯、事实,在古代典籍中也有所描述,如《礼记·礼运》篇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原始社会人们所具有的尊老爱幼的风尚,对于孝文化的形成与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随着人类的进步,社会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原始氏族社会逐渐向阶级社会过渡,人类的婚姻制度也由原始社会的群婚制逐渐向专偶婚,即一夫一妻制过渡,逐渐地有了个体家庭,夫妻及子女构成一个独立的经济单位。在这个个体家庭中,经济上大家互相依赖,子女由父母抚养,而对上一代老人的奉养,也由氏族社会中全体成员共同承担,转变为由个体家庭中的子女来承担了。对此,《礼记·礼运》篇也作了简要描述:“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就在这样的基础上,产生了孝的伦理道德观念。
至殷商时期,文字出现,随着氏族社会中尊老的感情和风尚的发展,于是就有了抽象的文字“孝”。“孝”字的出现,标志着孝的伦理道德观念初步形成,此后,一些古代典籍对孝的观念进行了具体表述,如《尚书·商书·太甲》载有伊尹对汤王太甲“奉先思孝”的训示,《战国策·秦策》中载有陈轸对秦王讲的商王之子己,“孝己爱其亲,天下欲以为子”的故事。但这个时期氏族的残余仍很严重,个体家庭经济因素还很微弱,因而,虽然形成了孝的概念并注重倡导孝道,却还没有完备意义的孝道德规范,还没有孝的具体内容。
社会发展到西周,开始了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这时的社会,虽有残余的氏族遗制,但在政治经济生活中个体家庭占有了很重要的地位,在这个基础上,具体的孝的伦理道德观念便建立起来了。
周代的金文,出现了若干不同体式的孝字,《尚书·周书》则较多地谈及孝。其中有只言孝观念的,它被作为一种优秀的道德观念受到称颂和赞美。如周金《大克鼎》“天子明哲,觏孝于申”,《周书·微子之命》赞微子启“恪慎克孝”,《周书·蔡仲之命》称蔡仲“惟忠惟孝”;还有具体谈及对父母奉养的。“其艺黍稷,奔走事厥考厥长,肇牵牛车,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这段话是成王封康叔,周公作《酒诰》戒之,教导康叔到封地以后,要引导当地人民,平日要勤于耕作,种植黍稷,奔走先后来事奉父兄,在农功既毕之日,可牵着牛车,到远地经商交换,来孝养自己的父母(见《周书·酒诰》);除了对活着的父母孝养外,还有对死去父母、先祖的追孝。如周金《兮仲钟》“用追孝于皇考己伯”,《周书·文侯之命》载平王称赞晋文侯时说:“汝克绍乃显祖,……追孝于前文人”,意思说:你能够继承祖先,追孝于前代的文德之人;反过来,当时对于那些不孝不友的人或事,则视为“元恶大憝”(见《周书·康诰》)。
在《诗经》中,对于孝的伦理观念,有着更多更生动的反映。《诗经》是上古社会生活的海洋,家庭生活,父母与子女的生活关系,正是这海洋中的大潮。
《诗经》中有篇著名的《蓼莪》诗,本是一篇反映人民苦于兵役,不能终养父母的诗篇,但从伦理学角度看,它把父母的养育之恩,写得至深至切,把不能终养父母的哀痛写得有血有泪。开始二章:
蓼蓼者莪,匪莪伊蒿。——高高大大的是莪草,不是莪草是蒿草。
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哀哀父母呀,生我痛苦勤劳。
蓼蓼者莪,匪莪伊蔚,——长长大大的是莪草,不是莪草是蔚草。
哀哀父母,生我劳瘁,——哀哀父母呀,生我勤劳憔悴。
作者以莪草抱根丛生,蒿蔚散生散长起兴,说父母去世,悲痛不已,生我养我,劬劳劳瘁,养育之恩,何以图报。
无父何怙,无母何恃。——无父何依靠,无母何凭藉。
出则衔恤,入则靡至,——出门心中含忧思,入门不见无所至。
进一步写父母逝去的悲哀。特别是第四章,连用九个我字:
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
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
写父母生我养我,抚我爱我,长成我,教育我,照顾我,殷勤我,出入怀抱提携我,想报答父母的恩德啊,怎么报答?老天啊老天,我的悲痛无边无际啊!后人评说:“呜呼,读此诗而不感动者,非人子也”,“此诗为千古孝思绝作”。
《诗经》中有许多篇章极辞赞美具有孝行的人。《大雅·卷阿》赞美“有孝有德”的和乐平易的君子,是四方的楷模,众人的表率。《小雅·六月》赞美宣王时,外有文武吉甫,内有孝友张仲的美事。
《诗经》中还具体地写到为人子应如何才叫具备孝行。有奉养父母的,“肃肃鸨羽,集于苞栩。王事靡,不能艺稷黍。父母何怙?悠悠苍天,曷其有所?”(《唐风·鸨羽》)这是说鸨羽鸟儿肃肃地飞,也有停栖在苞栩树上的时候。而王事没有止息,人们不能种植庄稼稷黍。父母依靠什么生活呢?苍天那苍天,什么时候才有一个止息的时候呢?作者为兵役、徭役破坏了生产、生活,使父母无人奉养,陷于难以存活的境地而提出了沉痛的控诉;也有精神上安慰父母的,《邶风·凯风》在叙数了母亲的宽仁、劬劳、劳苦之后,写道:“睆黄鸟,载好其音,有子七人,莫慰母心。”以睆美丽的黄鸟,唱出美好动听的歌声起兴,写七子自责不如黄鸟,不能和颜悦色、言语顺从来安慰母亲;还有讲服从父母的,《齐风·南山》以种植庄稼麻子,必先耕治田地起兴,说娶妻成亲一定得告诉父母,“艺麻如之何,衡从其亩,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郑风·将仲子》也是这个意思,“将仲子兮,无踰我里,无折我树杞。岂敢爱之,畏我父母。仲可怀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在这首爱情诗中,忍痛拒绝情人的幽会,说明父母在家庭中对子女的权威和子女对父母的服从。
《诗经》中更有一些言及对死去父母、先祖的追孝祭祀的。《周颂·闵予小子》谈得具体:
于乎皇考,永世克孝。——呜呼父亲武王,永世能以孝行为子孙法度。
念兹皇祖,陟降庭止。——想到祖父文王,上下以直道事天治民。
维予小子,夙夜敬止。——我后辈小子,日夜不懈地恭敬效法。
于乎皇王,继序思不忘。——呜呼先王,我继承你们不敢忘记。
这是周武王死后,成王朝于庙中,祭祀时,追念先祖功业,以继承不忘的一首诗歌。
《诗经》如此,《易经》也有这样的篇章。《蛊卦·初六》:“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厉终吉。”意思是奸巧小人是破坏事业的蛊虫。去掉父亲身边的蛊虫,是儿子继承父亲的正道。有这样的孝子,父亲将没有灾害,虽有危险,最终还是吉利的。所以九三爻辞也说:“干父之蛊,小有悔,无大咎”。六五:“干父之蛊,用誉。”《家人卦·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祖先是家庭的一部分,没有祖先就没有家庭。所以王到家庙中祭祀先祖,先祖就会赐福,没有什么忧患,是很吉利的。
列为儒家经典的“三礼”,反映了先秦时候不少的文化现象。《周礼》记述三百多种职官的职务,《仪礼》记述冠婚丧祭饮射燕聘觐等具体仪式,《礼记》侧重阐明礼的作用和意义,文繁事富,体大精深,其中也反映了不少先秦时期的孝的伦理道德观念。如《周礼·大司乐》记载:“以乐德教国子,中和祗庸孝友”,《大司徒》载:“以保息六,养万民,一曰慈幼,二曰养老……”,《师氏》:“以三德教国子……三曰养德,以知逆恶。教三行,一曰孝行,以亲父母,二曰友行,以尊贤良,三曰顺行,以事师长。”
总之,社会发展到周时,孝的伦理道德观念已经基本上完备了,已经具体化了。孝受到人们广泛地称赞,并认为孝会带来福气,“孝孙有庆,报以介福,万寿无疆”。(《诗·小雅·楚茨》)这时,孝的内容包括两种形态,一是对在世父母即对活人的孝,包括生活上的奉养,精神上的安慰、服从、继承诸方面;二是对去世父母及先祖即对死人的孝,包括祭祀,守孝等方面,这是对在世父母之孝的延展。
周代形成的孝的伦理道德观念,对于后世影响巨大。但是,随着社会的变化,社会制度、意识形态的变化,在有些阶层中,孝的道德观念逐渐趋于淡薄,甚至出现许多不孝的举动。关于这,史书中屡见不鲜。以《左传》为例,《僖公十七年》载,齐桓公死,因五公子争权,无人理睬,六十七天后才获殡葬。《文公元年》载楚成王欲立王子职为太子而废商臣,商臣以宫甲围成五,成王想吃熊掌再死的要求被置之不理,被缢死后,死不瞑目。《襄公十九年》卫国石买死了,其子石恶不哀,受到孔成子的讥评。《昭公十一年》载鲁昭公的母亲齐归死了,昭公仍在比蒲打猎,埋葬齐归时,他也没有哀戚的表情,连送葬的人都感到惊讶。……
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伦理学家——孔子正置身于这样的时代,面对这样无道的乱世,他向往着安定的、没有动乱的社会。他的学说以仁、中庸为核心,孝也是其中的主要内容之一,并与前者有着紧密的联系。从孔子“入世”的人生观、所处的时代及其学说的精髓看,他的学说是为匡正世风、拯救社会而立的,对孝的阐述与宣扬自然也是如此。
孔子对孝的阐述,主要散见于《论语》之中,其中直接提到孝字的有十八处之多,涉及到孝的观念也有近二十处。他继承前代的孝的伦理道德观念并加以发挥,除了阐述对活着父母的孝和对故去父母先祖的孝之外,还明确地把孝与教育、政治联系起来,并将之包容于仁、中庸之中,从而在集大成的基础之上,将孝文化发扬到一个新的高度。
在教育思想方面,孔子把孝提到很重要的地位,多次教导学生要把孝顺父母放在学业的首位。他说:“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言,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学而》1—6))他教导弟子学习《诗经》的目的之一也是“迩之事父, 远之事君。 ”(《阳货》17—9)运用《诗经》的道理,近处可以事奉父母, 远处可以事奉君主。他自己也是这样做的,“出则事公卿,入则事父兄。 ”(《子罕》9—16)对于学生中的孝行,他极力称赞叹美,“孝哉闵子骞,人不间于其父母昆弟之言。”(《先进》11—5)把“宗族称孝焉, 乡党称弟焉”的人,列为第二等的士人。(见《子路》13—20)
为了弘扬孝的道德观念,孔子在前人的基础上进一步将之系统化、具体化、深刻化,我们将散见于《论语》中的关于孝的论述加以疏理,便可以看出以下体系:
第一是孝养。对这一条,孔子谈得不多,因为物质生活的奉养,已是当时人们共识的义务,连这一条都做不到,能是人么?所以,如果不能奉养父母,孔子把他放在人之外,不予讨论。孔子认为,只做到能养,是不够的。
第二是孝敬。孔子强调,对父母要真心实意,如果只有物质上的奉养,而没有精神上的孝敬,那与饲养牲畜没有什么区别。在《为政》(2—7)中,当子游问什么是孝道时,孔子大发感慨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对社会上那种只养不敬的现象,提出激烈的批评。所以,孝敬是孝观念中的一个根本问题。如何做到孝敬,孔子进而提出了以下几条。
第三是孝容。孝容,是子女侍奉父母时的容颜,即脸色一定要愉悦。这是子夏问孝时,孔子讲说的。“子夏问孝,子曰色难。”(《为政》2—8)经常保持愉悦的容色,的确是件难事,但是“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礼记·祭义》)真心实意,从精神上慰藉孝敬父母者是应该做到的。
第四是孝思。孝容是在父母的面前,孝思是指不在父母的面前,也应时刻思念着父母,关心着他们。关于孝思,孔子也谈了几种情况。“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为政》2—6)此虽有两解,然也是相通的。一是忧父母之疾,这是为父母担忧;一是因疾使父母忧,那么作为人子,就应保持好的德行,注意身体健康,不要增加父母的忧虑了。“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里仁》4—21)为人子者,当知父母的年岁,关心他们的健康状况, 一方面为他们的长寿而高兴,一方面为他们的衰老而忧惧。孔子还说:“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里仁》4—19)也不无道理。 为人子人父,思亲念我之情常有,且父母年高,寿夭生死本属无常,远游则势有不及,无方更信息不通,轻则致父母之忧,重则有终天之恨,能不慎乎?
第五是孝顺。尽心奉养父母,顺从他们的意愿,不触犯他们,用孔子的话说就是“无违。”(《为政》2—5)(“无违”还有一个意思即“无违礼”,放在下文讲)但孔子并不把对父母意愿的完全盲从,作为敬重的内容。他认为对父母做得不对的地方,做子女的也可以用轻微婉转的口气加以劝止。《里仁》(4—18)载:“子曰:‘事父母几谏, 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无怨。’”所谓“几谏”,就是轻微婉转地劝谏。父母有错误,当微纳善言以谏。但是当看到自己的意见不被听从,仍然要恭敬,不要违犯、触犯父母,虽然忧愁(劳),但不怨恨。孔子的学生子夏也说到“事父母,能竭其力。”(《学而》1—7)尽力竭力,也包括有顺从的意思。
第六是孝继。孔子主张对父母正确合理的意愿与事业,应该支持和继承。比如说《子张》(19—18)载,孔子曾评价称赞鲁国大夫孟庄子的孝行说:“孟庄子之孝也,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是难能也。”孔子还两次说到,对于一个作儿子的,“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学而》1—11 和《里仁》4—12)“道”,有时是个中性名词,但在更多的时候, 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名词,表示善的、好的东西。在孔子的话中,他认为,对于父亲正确的合理的道,应该继承。即使是孟庄子父亲的政治、臣子中有不善的地方,在三年守孝期间,孟庄子也不忍心改掉,依然保持父亲的政治措施,留用父亲的僚属,孔子认为这都是孝行。
第七、第八、第九便是孝丧、孝祭和守孝。三者都是指的对待死去的父母和先祖即对死者的孝道。对此,孔子是很重视的,他说:“所重,民、食、丧、祭。”(《尧曰》20—1)
有一次,孔子对为他赶车的樊迟说:“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不理解:“这是什么意思?”孔子解释说:“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为政》2—5)意思是说,对父母,活着要按规定的礼节侍奉他们;死了,依照规定的礼节埋葬他们,祭祀他们。孔子认为人的感情往往不会自动地充分发挥,只有父母死亡的时候,才会真情流露,“人未有自致也, 必也亲丧乎。 ”(《子张》19—17)所以孔子说:“丧事不敢不勉。”(《子罕》9—16 )一定得尽礼。《仪礼》中记载丧礼、丧服是极繁细的,孔子对丧事只强调一点,就是哀戚。“丧与其易也,宁戚。”(《八佾》3—4)丧事,与其仪文周到,诸事妥贴,宁可哀戚。“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八佾》3—26)对于那面临丧事,而没有悲哀的样子,我怎么看得下去呢?
对死去的父母、先祖的祭祀,表达的是一种对他们思慕、敬重的感情,所以祭祀时关键在于要诚信与恭敬。“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八佾》3—12)祭祀父母祖先,便好象他们真的在那里,祭祀百神, 也好象百神真的在那里,一定得恭恭敬敬,诚诚信信。在孔子的教导下,他的学生也深深地懂得这一点。子张就说:“祭思敬,丧思哀,其可以矣。”(《子张》19—1)
至于守孝三年,孔子认为这是父母与子女深厚的感情所决定的。子张曾就《尚书·无逸》中的“高宗谅阴,三年不言”请问过孔子,孔子回答说:“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还解释说:因为国君死了,三年之中各部门的官员都听命宰相。(见《宪问》14—40)关于守孝三年,《论语》中还有一段生动的对话:宰我对孔子说:“父母死了,守孝三年,为期也太久了。”孔子说:“父母死了,不到三年,你便吃得好,穿得美,你心里安不安呢?”宰我说:“安。”孔子抢着说:“你心安,你就去干吧。”并说:“君子居丧守孝,吃美味不晓得甘甜,听音乐不觉得快乐,住在家里不以为舒适,所以不这样做。如今你既然觉得心安,便这样去做好了。”宰我走了,孔子还生气不已,他对学生们说:“宰予真不仁啊!儿女出生后,三年才完全脱离父母的怀抱。替父母守孝三年,天下都是这样做的啊!宰予难道就没有从他父母那里得到三年怀抱的疼爱吗?”(见《阳货》17—21)
孔子是个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他把孝的伦理道德观念,看得这么重要,谈得这么具体,这是为什么呢?从《论语》中的几段语录,我们可以知道其中的究竟。
有人对孔子说:“你为什么不参与政治呀?”孔子回答:“书云:‘孝乎为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为政》2—21)意思说:把孝敬父母, 友爱兄弟的风气影响延及到政治上,这就是参与了政治,为什么一定要做官才算参与了政治呢?孔子还说:“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泰伯》8—2)君子能用深厚的感情对待父母,这种感情推广开,人民受到教化,也就会兴起仁德了。当季康子问孔子;“怎样才能使人民竭忠尽力?”孔子回答说:“孝慈,则忠。”(见《为政》2—20)你孝敬父母,慈爱幼小, 人们也就会对你竭忠尽力了。
从以上三段语录,我们看得出,孔子认为孝是道德的根本,是为政的根本。孝敬父母,追念先祖,并把这种风气推而广之,社会的道德风尚就会变好,人们就会具有仁德,树立忠心,天下、国家也会治理好。孝道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紧紧地联在一起的。孔子的两名学生对此会心相通。曾子说:“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 ”(《学而》1—9)“终”指父母之死,对此要谨慎地对待,尽哀尽礼; “远”指久远的先祖,要追念他们,祭祀他们。做到慎终追远,自然会导致老百姓的品德,归于忠厚老实了。有子说得更直接:“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学而》1—2)
孔子这种以孝来治天下的理论,对后世影响很大。孟子进一步充实和发展了这一理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孟子·梁惠王上》)“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孟子·离娄上》)以孝治天下的观点,在专门谈孝的先秦典籍《孝经》中,便成了它的唯一宗旨,成了贯穿始终的重要思想。诸如“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开宗明义章》),“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三才章》),“昔者明主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而况于公侯伯子男乎?故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其先王;治国者,不敢侮于鳏寡,而况于士民乎?故得百姓之欢心,以事其先君……”(《孝治章》)等等,不一而足。
以孝治天下的理论,先秦的政治家、思想家们,并不是一致同意的,但是孝作为人类家庭共有的一种美好的伦理道德观念,却是他们共同赞美的。《老子》八十一章,两处提及它,“绝仁弃义,民复孝慈。”(十九章)“六亲不和,有孝慈。”(十八章)《庄子》中以寓言的形式说:“子之爱亲,命也,……是以夫事其亲者,不择地而安之,孝之至也。”(《人间世》)“真在内者,神动于外,是所以贵真也。其用于人理也,事亲则慈孝,……事亲以适为主,……事亲以适,不论所以矣。”(《渔父》)墨子把孝社会化了,他讲兼爱,其中就包含着父子之间的相亲相爱,“父子相爱则慈孝。”(《墨子·兼爱中》)“为人父必慈,为人子必孝。”(《兼爱下》)齐国管仲佐桓公而一匡天下,他认为“孝者,事父之高行也。”(《管子·形势》)并把孝悌忠信,作为举贤的条件。(见《管子·立政》)《左传》中不少地方谈及孝。《隐公四年》载,卫大夫石腊之子石厚与公子州吁合谋杀卫桓公,石腊大义灭亲,杀州吁和石厚。在这一年前,他曾向桓公谏言,中间说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文公十八年》载鲁国大夫季文子说到:“孝敬忠信为吉德、盗贼藏奸为凶德”。孟子谈王道,主张“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孟子·梁惠王上》)荀子谈王制说:“能以事亲谓之孝。”(《荀子·王制》)《吕氏春秋》专有《孝行篇》,中间说:“今有人于此,行于亲重,而不简慢于轻疏,则是笃谨孝道。”……
虽然说,先秦思想家们谈“孝道”、“孝行”,谈孝这个伦理道德观念,有一些消极保守的成分,如孔子说:“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论语·子路》13—18)及“三年之丧”的繁文缛礼等,但是,如果剔除消极因素,孝这个伦理道德观念,它对于提倡尊老爱幼,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安定,仍然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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