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均衡的再认识:社会主义经济核算争论的反思_哈耶克论文

对均衡的再认识:社会主义经济核算争论的反思_哈耶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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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091.3;F43;F014.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0246(2010)04-0081-07

导言

20世纪二三十年代在西方经济思想界发生了一场著名的“社会主义经济核算大论战”。这场争论,人们通常认为其争论的焦点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效率或者可行性问题。随着20世纪晚期苏联和东欧国家的计划经济大规模向市场经济转型,这场争论似乎被画上了句号,从而成为仅仅对思想史研究者才产生吸引力的历史。人们承认这场论战对于经济和社会的深远影响,然而其理论价值并未被充分发掘。主流经济学界满足于市场经济的被认可,而现代奥地利学派作为论战者米塞斯、哈耶克等人的继承者,则从对论战的反思之中提出了更为基础的方法论问题,如Lavoie①和Murrell②等人都提出了论战对于均衡理论的理解方面的重要性。在从计划到市场转型期的中国,学者们较多关注于计划与市场的争论方面,并多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观点对此进行辨析。③然而也有学者如吕薇洲④和罗卫东⑤认为这场争论实质上反映了西方经济理论界自身的思想分裂,而不是西方主流理论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对立。

事实上,这场论战在当时就引起了奥地利学派对自己与新古典学派在基础认识上差异的反思。其代表人物如米塞斯、哈耶克等在论战过程之中逐渐认识到自己所理解的市场及其均衡概念与新古典存在着深刻的不同。现代奥地利学派学者也围绕着这个核心问题展开了讨论。通常认为奥地利学派反对均衡理论,尤其是瓦尔拉斯一般均衡;并且代之以市场过程理论来对市场进行分析。然而反对观点也一直存在,这种观点认为均衡理论实际上处于奥地利学派经济理论的核心位置,尤其是对于其市场过程理论而言。⑥在门格尔、米塞斯和哈耶克等奥地利学派代表人物的经典文献之中,对均衡的应用与对均衡的批判并存的状态导致上述两种观点都能够获得自己的理论依据和思想来源。

本文认为,经济核算大论战对社会主义所带来的现实影响无疑是巨大的,然而其反映的主流学派与奥地利学派在基础概念及方法论的差异不容忽视。从奥地利学派的观点来看,有必要将均衡概念与均衡分析方法区别开,这正是该学派与主流思想的根本差异所在。作为西方市场经济的基本理论支撑的新古典一般均衡理论,恰恰在论战之中被用于为计划经济辩护,这无疑启发了对主流方法的质疑。因此,这场思想史上的著名论战带来的思考还远远没有结束。奥地利学派在其主观主义的主导之下,对于均衡的认识经历了一个复杂的演变深化过程,并且此过程仍在进行之中,其发展势将推动奥地利学派进一步的自我深化和完善,对整个经济学理论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论战的均衡观点

1920年,米塞斯针对当时纽拉斯、布哈林所概括的计划化、社会化和取消货币的经济形式的效率问题提出质疑,也对列宁的“战时共产主义”提出批评,发表了其著名的论文《社会主义国度中的经济核算》,引发了这场大论战。⑦在这篇论文之中,米塞斯认为经济计算问题也就是经济理性问题,它的计算的实质是在对给定的资源进行配置过程之中的价值判断。米塞斯排除了社会主义在经济核算之中使用“客观可认知的价值单位”的可能。他直接批判的典型例子就是李嘉图和马克思的价值理论中的劳动量,认为以劳动价值为核算单位存在着两个无法解决的问题:一方面是劳动价值核算忽视了自然资源成本,另一方面劳动价值的统一核算与劳动的异质性存在着矛盾。对于米塞斯来说,有意义的价格必然是独立产权所有者之间真实的市场交易的结果。价格或交换价值的关键特征在于,它“产生于所有交换参与者的主观评价的相互作用”,只有这样,交换价值才“可以决定商品的恰当用途”。从奥地利学派主观主义出发,任何超越个人行为的客观的价格标准是不存在的,只有在真实的市场交易行为之中价格才能显现。因此,米塞斯认为计划过程的矛盾在于它无法计划,因为它缺少经济计算。凡是被称为“计划经济”的,根本就不是经济,而只是一种黑暗中的摸索。因此不存在为实现最终目的而合理选择手段的问题。显然,此时的米塞斯的价格观点,并未与一般均衡观念之中的价格相区分。市场产生的价格可以被视为一种均衡的结果,或者说代表了一种有效率的均衡。在此时的奥地利学派看来,对市场均衡的理解,自己与新古典主义者并没有根本差异,无非是表达形式上存在的无关紧要的不同。

正是这种看似统一的均衡观点,使得不同思想倾向的学者有了对话的基础,并因而促发了这场大争论。对于米塞斯的挑战,泰勒、迪金森、兰格和勒纳等人作出了反批评。在这些计划经济的支持者中,兰格最具代表性,突出地表现了其一般均衡的基础立场。1936年,兰格发表了《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一文,其核心论点是,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消失并不意味着市场交换的终结,市场交换的存在也不排除计划和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实现。⑧他在综合Dickinson和Taylor等人观点的基础上,提出著名的“试错解”,以此回答米塞斯的责难。按照他的模式,社会主义经济由中央计划局为企业确定价格,并促使它们在这种价格约束条件下使成本最小化。在兰格看来,初始价格的设定无关紧要,企业会把在这组价格下哪些产品过剩或短缺的信息传递给中央计划局。根据这些信息,计划局就可以像瓦尔拉斯的“拍卖者”那样,提高短缺品的价格,降低过剩品的价格。就这样,像真实市场经济那样,作为“试错过程”结果的价格,最终会引导社会主义经济走向均衡,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可以看到,兰格正是以一般均衡的观念来理解市场及市场价格的。在一般均衡信奉者的观念里,市场存在着一组“正确的价格”,也就是一般均衡方程组的价格解。兰格的理论中保留了消费品市场的存在,以此为工具,依靠实际运行的反复尝试来获得“正确答案”。他相信只需要消费品市场的存在就足以保证任何错误的初始数据设定都最终收敛于有效率的价格。

兰格等人正是在与奥地利学派相比更具客观主义的新古典的立场上,以一般均衡理论和福利经济学为依据来理解理性和效率,因而得出了不同的结论。在新古典的理论背景下,理性成为可以数学化刻画的逻辑,而效率也必然是以某种客观化的社会福利函数为总目标之下的效率。兰格等人虽然没有直接使用数学化的均衡分析方法,但他们的论证实际上将整个均衡分析方法隐秘地预先接受下来。论战之中迪金森、勒纳、兰格等人的观点无疑是对完全静态的一般均衡模型的深化和应用。他们使用的试错法实际上是对于瓦尔拉斯的一般均衡理论之中的拍卖人假设进行了更现实的阐述。但是无论借助怎样的试错过程,只要中央计划当局对于生产资料的价格确定都依赖于某种均衡分析方法,则这种价格必然相对市场自由决定的价格扭曲。

兰格等人在客观化的效率标准假设之下,以模拟价格竞争的方式代替最为纯正的均衡分析方法——解数学方程——并没有触及米塞斯挑战的实质。市场社会主义者对于均衡分析方法的迷恋可以从后来兰格对于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带来的乐观中看出来。1957年兰格发表了《计算机与市场》的文章,对计算机和市场作了比较,发现两者之间有某些共同之处。它们都会进行复杂的“计算”。成千上万个商品的供求,就像有成千上万个变量组成的成千上万个联立方程组。市场中的价格就是这个方程组的解。兰格认为,计算机是事先的市场,市场是事后的计算机。无疑,科学技术的巨大发展使得兰格对于社会主义经济核算的解决又产生了希望。兰格在该文中乐观地写道:“如果今天我重写我的论文,我的任务可能简单得多……让我们把联立方程放进一架电子计算机,我们将在一秒钟内得到它们的解。”⑨

面对兰格等人在瓦尔拉斯均衡思想基础上提出的以计划模拟市场的竞争性社会主义方案的详尽阐释,奥地利学派开始认识到他们执著于此解决思路的根本问题在于“静态均衡的纯理论问题”,同时也意识到自己与主流一般均衡思想的重要差异。米塞斯对于社会主义的批判,其实质在于对于“理性的经济计算”中的“理性”或者说对于“效率”的理解。米塞斯在其批判之中所用的“理性”和“效率”等词语必须在奥地利学派主观主义传统之下才能得到真正的理解,而这在当时并未显得如此明显。米塞斯的人类行动学很好地总结了其主观主义观点。其人类行为公理实际上超越了主流的经济人理性假设,它既可以包括在通常认为的带有客观判断的利益上的自利动机,也可以涵盖其他各种如利他主义的激励。其核心在于个人是自己利益的最好裁判者,而且这种价值判断是无法客观刻画的,在这种前提之下,个人面对现实条件作出选择或者行动。基于这样的主观主义,可以看出,米塞斯在20世纪20年代所提出的理性的计算和效率,实际上都隐含着奥地利学派独特的含义。其理性所指的是主观主义上的个人根据自身的目的采取行动的逻辑,而其效率则是在这种逻辑之上最大化或者更贴切地说,尽可能满足个人的主观要求的效率。

哈耶克比米塞斯更进一步地将奥地利学派的主观主义发展到了知识论领域,这就是他的分散知识的观点。哈耶克认为,社会之中存在的知识有一部分是以隐秘的方式分散存在于个人,这种类型的知识被称作默会知识。它由个人所掌握,包含着个人难以表达的经验和理解,因而无法顺利地传播和扩散出去。而市场制度下的价格机制正是成本最低的扩散这种默会知识的手段。哈耶克在1940年发表了《知识在社会中的应用》,以其分立知识论的观点强调了价格功能在交流信息方面的作用。⑩米塞斯在1920年已经简要提到市场价格在竞争的市场经济中便利经济计算方面的作用。正是哈耶克率先并详细阐述了价格的功能:在分立知识的前提下,价格体系是收集与传递信息的低成本机制。哈耶克的理论是关于价格中包含信息的一个最清晰的表述:“如果我们想了解他(价格体系)的实际职能,我们就必须把价格体系看做是一个交换信息的机制……有关这一系统最重要的事实是其运行所依靠的知识之少,或者说个体参与者为采取正确行动所需知识之少……通过某种符号,只有最基本的信息被传递出去。”这种分散知识就是与人们通常更容易交流和共享的客观化知识相对的主观知识。哈耶克的主观知识论是对奥地利学派主观主义的更深入的解释和发展。

哈耶克也对于依据瓦尔拉斯方程体系进行经济核算的论证作出了反驳。他指出:“(在实践中的运用方面),真正相关的并不是这种方程体系的形式结构,而是所求的一项数学解所必需的具体信息的数量和性质,以及这种数学解在任何现代社会中必定会涉及的任务的规模。”具体来说,这里的复杂性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第一,产品信息的复杂性:数量巨大的各种产品所具有的各种特性信息难以为中央计划当局获得;第二,技术知识的复杂性:特定场合的生产技术知识并非现成的,它们分散于个人并且具有隐含其中的意味;第三,消费偏好的复杂性:消费者偏好面向未来的可变性导致这部分数据也难以掌握;最后,即使假设上述三个复杂性问题,仅仅是“统计技术上的困难”能够克服,其在每一个持续不断的时点和成千上万的数量级上求解联立方程的数学复杂性也难以解决。

也许是受维赛尔的影响,哈耶克也偶然表达出对均衡分析方法理论价值的认可。如他认为,泰勒、迪金森等人的社会主义瓦尔拉斯均衡构想,在理论上是符合逻辑的,但现实上则不可行。他承认,“在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确定价格,虽说完全不可行,但却至少是可以想见的”。至于试错法,哈耶克则认为其设想荒谬。他认为“任何单项价格发生的每一点变化都会使成百上千项其他价格的变化成为必要”,也就是说局部的变化必然导致全局的新情形,所有的计算都必须重新开始,而不仅仅是针对局部的调整。

米塞斯在《人类行为》之中对于均衡分析方法有了更明确的批判,并对兰格等人提出的模拟竞争方案作出某种回应。(11)对于均衡分析的方法米塞斯批评到:“解方程组的方法是错误的,这是因为它关注于经济均衡的研究和静止状态而忽略了作为行动者和搅动者的企业家”,以及“数理经济学家的偏见,使他们总以为经济学必须按照牛顿力学来建模,并且可以借助数学来研究。实际上他们完全误解了其研究对象,他们研究的不是人的行动,而是一个没有灵魂的,受一些不可再分的神秘力量的驱使的机械”。米塞斯认为均衡分析经济学家的“均匀轮转经济”的假构里当然不存在企业家活动的余地,所以数理经济学是把企业家排除在外的。他们不需要这种引起变动的人物,因为他们永无止境的“干扰”,会使那假想的制度无法达到完全均衡的静态。他们怨恨企业家的这种干扰,照他们看来,生产要素的价格决定于两条曲线的相交,而非取决于人的行动。“更有甚之,在他描画其所宠爱的成本和价格曲线时,数理经济学家也未能发现,把成本和价格化约成可比较的同质的量,必然会涉及某种共同交换媒介的使用。他制造出一个幻想,即纵使缺乏可表现生产要素间交换率的共同单位,成本和价格的计算也是可行的。因此一个可能的结果是,在数理经济学家的著述中将出现一个社会主义的假构,而且这一结构被视为一个可实现的分工合作制度,一个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制度的替代物。”而对于泰勒和兰格所提出的试错法,米塞斯认为:“两个因数相乘的正确答案只有从算术程序的正确运用才能得到。用尝试错误法来猜固然也可以,但在这种场合,尝试错误法决非运算程序的替代。如果运算程序未曾提供一个区别对错的标准,那它就是无用的。”

从门格尔创立奥地利学派,到米塞斯、哈耶克等人经历核算大论战,奥地利学派的独立个性逐渐鲜明起来,奥地利学派的均衡构想也逐步得到确立,这就是在古典秩序意义下市场中个人之间行动协调的动态均衡观。从过程的角度的表述则是均衡不断被打破同时又在个人行为逻辑之下趋向于新的均衡的动态的市场过程。这样的思想被以柯兹纳、罗斯巴德为代表人物的现代奥地利学派所接受。

均衡与均衡分析

社会主义经济核算大争论引发的不仅仅是计划与市场之争,更是经济学基础认识和方法之争。奥地利学派与一般均衡学派的对立逐渐显现出来,而更进一步的反思应该深入到对均衡观念的理解以及对其研究方法的分辨之中。

在经济学理论之中,均衡无疑是一个核心概念。对均衡概念的考察可以从几个层面进行。首先,均衡观念最初始是从牛顿古典力学的均衡观念类比引入经济学当中。在物理学之中,均衡表示物体在合力为零的不同外力作用下保持静止或者匀速直线运动的状态。马歇尔在经济分析之中使用均衡概念,主要指经济中各种变量尤其是价格处于相对静止、不再变动的境界。在供给与需求相等的狭义上,均衡可以分作两类。一类是马歇尔的局部均衡,即在某个特定商品市场之中供求一致;另一类则是瓦尔拉斯一般均衡,也就是在全部的市场上通过价格调整,商品、生产要素和劳动力等都供求一致。其次,科尔奈、巴罗等人从反对一般均衡出发发展了非瓦尔拉斯均衡理论,提出了广义的均衡概念。它是指“构成某一经济系统的相互作用的变量,它们的值经过调整,使该系统不再存在继续变动的趋势,经济处于稳定状态”(12)。其次,随着博弈论的兴起,博弈分析被引进到经济学之中,人们继而发现强调主体决策行为协调的博弈均衡应该被视为更为广义的均衡概念,而从前的供求均衡概念只不过是博弈均衡在市场之中的特例。最后,复杂系统科学也给经济均衡概念带来了最为复杂的观念——均衡可以理解为“任何特定的经济过程‘倾向’的结果”或“经济中某种模糊的‘长期’收敛于此的吸引状态”(13),也就是说当经济系统围绕某一状态或趋势上下波动而保持状态、结构不变或者朝一个特定状态不断收敛时,都认为经济是处于均衡状态。

上述几种均衡概念的不同层面的考察,大体代表了主流经济学对于均衡概念的认识。然而,事实上对于均衡研究者而言,最古老且更重要的均衡观往往被轻易地忽视了。这就是古典主义的自然秩序观。后世的各种均衡观往往将自己视作对古典均衡的具体化阐释而不自觉地忽视了对其源头的理解。古典均衡观的核心在于“自然秩序”。按照法国重农学派带有浓厚宗教色彩的理解,就是人类社会经济生活之中存在着一种不同于“人为的”实际秩序的“自然秩序”,而其存在的基础则在于神定的自然法则。亚当·斯密继承英国启蒙学者的传统,把重农学派的这种由上帝外加于人类社会的秩序转化成为从人的本性和自利行为中自然产生出来的秩序。这种秩序使复杂多样的活动遵循着市场竞争的逻辑运转,从而把个人对自身利益的追求引导到促进社会利益的轨道上去。奥地利学派对于均衡概念的实质理解,实际隐藏在这种秩序观念之中。由于新古典自认为是古典主义经济学的继承人,因此理所当然地将新古典的均衡观视作古典均衡正统的继承和标准的诠释。然而通过对奥地利学派与新古典的均衡观念的比较研究可以发现,新古典自诩为正统的自信未必可靠。诚然,奥地利学派的均衡观念并没有得到清晰表达。米塞斯、哈耶克等人的著作之中“供给与需求平衡”这样的叙述比比皆是;哈耶克对于博弈论在经济学中发展的期待显示了其秩序观与博弈均衡的近似关系;而现代奥地利学派对于均衡动态的强调也似乎难以与新古典的动态作出根本区别,从而被否认其动态优越性。然而,通过对奥地利学派对均衡的认识演化的深入分析,我们将不难理解何以哈耶克将其研究重点转向“自生自发的秩序”(spontaneous order)理论,并且能够发现,作为主流的新古典经济学的均衡分析没有能够在加深对于市场均衡的理解上进步,而恰恰是奥地利学派继承了亚当·斯密的市场秩序均衡的衣钵,以主观主义为基础的人类行动学和知识论推进了市场的自然秩序的研究。

奥地利学派的均衡在广泛的含义上就是亚当·斯密式的均衡秩序,而更具体地解释则是一种持续变化之中的均衡趋势,这种持续变化的动态不同于新古典的动态均衡观念。后者是假设系统持续地朝某个特定的潜在均衡点逼近的动态过程。而奥地利学派的动态则是在每个时点既定条件下的潜在均衡趋势被市场之中的个人的主观行动不断打破,从而潜在均衡点无限迁移,这也就是所谓的市场过程。处于这样一个过程之中的市场状态,称之为秩序也许确实比均衡更合适。然而秩序与均衡有实质上的差异么?这几乎是要依据其定义而定。对于均衡概念的辨析看起来就像是一种咬文嚼字的修辞学。因此,主流经济学并不认为奥地利学派在均衡概念上面对其构成了实质性的挑战。事实上,以拉赫曼为代表的奥地利激进主观主义在门格尔和米塞斯的基本理论框架之下得出了均衡无关紧要的推论。在亚当·斯密自发市场社会的存在的某种和谐意义上,奥地利学派的理论可以容纳均衡概念。

均衡概念与均衡分析并不必然具有一致性。也就是说赞同均衡的观念并不意味着一定同意使用均衡分析的方法。均衡分析方法是指在经济学研究之中,以物理学分析的模拟方式,在理性、偏好稳定等假设前提下对经济系统的相关变量建立平衡模型研究其过程及结果。均衡分析方法的关键特征在于其对系统收敛于某种相对静止状态的依赖和对于个人行动逻辑的非主观主义的刻画。这种新古典的核心研究分析方法无疑在当前的经济研究当中居压倒性优势,它又经常被称为“均衡范式”或者“新古典范式”,以及“形式主义均衡论”等等。在当代主流经济研究之中,均衡分析方法甚至可以被规范化为几个标准步骤。

对于均衡分析的局限性,人们常注重于其假设的非现实性和形式上高度数理化以及静态特征等方面。然而,事实上奥地利学派对于均衡分析方法的否定,并不在于其前提假设的非现实性,也不在于其数学形式化。首先,对于非现实性的假设前提,新古典经济学家已经提出了有力的辩护。如弗里德曼从工具主义和经验主义的角度认为理论的作用在于正确预测,其前提假设是否符合现实不是关键。另外,从另一方面来说,假设前提的修正,如将正统的经济人理性扩展为包括“有限理性”甚至“利他行为”等更为广阔和现实的理性前提,并不能改变其均衡分析方法的实质。由此,新古典理论家坚定了对其均衡分析方法的信心。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坚持更为现实的人类行动公理的奥地利学派也同样可能陷入均衡分析方法的泥淖之中。其次,对于经济学数理化和形式化倾向的批评也不得要领。奥地利学派的理论家绝非出于在数学上的无能或者对于形式主义的厌恶而拒绝均衡分析。事实上,理论的文字分析阐述与其数学表达并不存在实质性的差异。数学方法天然地适合均衡分析方法的表达,因此高度形式化是均衡分析方法的重要特征,但这并不表明非形式化的论述就避免了均衡分析方法的嫌疑。最后,对动态的强调最为接近奥地利的实质性批判。否定均衡分析方法忽视了动态的观点通常可以归纳如下:“现在的动态分析,不管是在宏观增长模型,还是在演化学习模型里,都要人为地造出一个稳态或平衡路径来,使得所有状态变量都没有变化或以相同的常量速度变化”(14),如果将这种状态视为动态,那么只能说明奥地利学派理解的均衡是完全不同的动态。可以看出,这仍是一种均衡分析或者说是一种动态均衡分析,因为在这种分析中,系统的结构是假定保持不变的,因而无法说明“一个经济系统的活跃状态”。因此,均衡分析方法区别于其他经济分析方法的要害并不在于上述的几个方面。

奥地利学派对于均衡分析的批判关键在于从其主观主义出发的非决定论的观点否定了模拟经典力学的决定论式的分析方法。从门格尔的主观价值论到米塞斯、哈耶克的主观知识论以及拉赫曼的主观预期论,奥地利学派的主观主义被不断强化,从而从根本上否定了将个人视作物理之中的原子式的客观研究方法。在均衡分析方法之中,个人如同经典力学中的物体,完全按照固定法则对各种冲击和条件变化作出反应,个人的主观决策被客观化的函数所取代,从而也失去了真正意义上的自由意志的主体决策和选择。而奥地利学派通过对于主观化的知识论和创造性的决策的考察,认识到了经济系统结构的持续跃迁性和不可简约计算的特征。

奥地利学派的动态与新古典的动态从概念上区分显得复杂,一个最简便的区分办法就是看它是否可以应用均衡分析方法。能够使用均衡分析方法的是新古典的动态,反之则属于奥地利学派。从这里可以看出,无论是传统意义上的局部均衡或者一般均衡,以及博弈均衡和非瓦尔拉斯均衡,它们共同的特征都是可以应用均衡分析方法。这个特征将它们与奥地利学派完全区别开来。现代奥地利学派对于其市场过程理论的强调和对于过程研究的方法的重视正表明它对于新古典均衡分析方法的批判。

小结

这场经济计算的大论战所蕴涵的方法论的批判到目前仍然没有被主流的新古典所意识到,基本上只有现代奥地利学派和社会主义研究者仍然保持着对于这场论战的较大兴趣。新古典的均衡分析方法实际上为计划经济的合理性提供了理论依据。至少在理论上,只要能够对于需求进行客观化处理,得出可以测量的社会福利函数,那么经济计划就完全是一个工程运筹学问题,而激励也只是一个有待改进的管理学课题。它的不现实性只是在于工程计算量的浩大,在逻辑上是可以成立的。只有从奥地利学派的主观主义出发,计划经济的非效率才真正得到论证。现代主流经济学对于经济人理性实际上也作出了种种扩展,力图将更多的符合现实的个人动机包含进理性的假设之中。然而无论如何拓展,当应用均衡分析方法的时候,其方法就决定了分析框架之中必然包含某种外在客观化,通常是以数学函数化的个人行为逻辑作为起点。

奥地利学派的均衡观念的演进无疑也促进了对新古典均衡思想的发展。主流的新古典对于均衡的理解逐渐从马歇尔的局部均衡和瓦尔拉斯的一般均衡的局限之中拓展出来。非瓦尔拉斯均衡的批判和博弈均衡的扩展使得新古典经济学看待均衡的构想逐渐更为接近更为深刻广阔也更为古老的古典均衡的含义。在此意义上可以认为,新古典接受了奥地利学派的均衡观念,或者说不认为奥地利学派的均衡观具有其独特性。然而在观念上模糊地认可更为复杂的古典均衡思想与在研究方法上继续采用甚至强化其均衡分析方法这样的矛盾在当前的经济研究之中已成为常态。经济学的均衡构想与均衡分析方法实际上没有被明确地区分开。新古典经济学家在做均衡分析时,潜意识里都认为此时应用的均衡就是古典均衡的具体化。人们认识到均衡分析之中的均衡概念存在局限性,但在经济研究之中仍然执著使用甚至更加精雕细琢地构建看起来越来越接近于客观科学的均衡分析方法。这场争论虽然始于对中央计划经济可行性的流行观点的挑战,但其不仅涉及可供选择的政治和经济制度,也涉及新古典经济理论本身的地位和有效性。而对于奥地利学派的意义而言,最重要的是这场争论对于奥地利学派对均衡观点和方法的澄清以及对于其主观主义的发展。

注释:

①Lavoie,Don,Rivalry and Central Planning:The Socialist Calculation Debate Reconsidered,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5.

②Murrell,Peter, "Did the Theory of Market Socialism Answer the Challenge of Ludwig von Mises? A Reinterpretation of the Socialist Controversy," History of Political Economy,Vol.15,No.1,Spring 1983,pp.92-105.

③李春放:《关于二三十年代社会主义经济计算大辩论的解读与反思》,《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1999年第3期。

④吕薇洲:《市场社会主义的历史回顾:两次论战和两种模式》,《马克思主义研究》1997年第4期。

⑤罗卫东:《百年对垒:奥地利学派VS洛桑学派》,《经济学家茶座》2002年第10辑。

⑥Salerno,Joseph,"Ludwig von Mises as Social Rationalist," The Review of Austrian Economics,Vol.4,No.2,1990,pp.26-54.

⑦Mises,"Economic Calculation in the Socialism Commonwealth," in F.A.Hayek,ed.,Collective Economic Planning,London:Routledge & Kegan Paul Ltd,2000 (1920).

⑧Fred M.Taylor,Maurice Dobb,Oskar Lange,"Socialism and the Market," selected by Peter J.Boettke,The Socialist Calculation Debate Revisited,Vol.IV,First published 2000.

⑨Lange,Oskar,"The Computer and the Market,"in Feinstein,C.,editor,Socialism,Capitalism and Economic Growth:Essays Presented to Maurice Dobb,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69,pp.158-161.

⑩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邓正来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116-136页。

(11)Mises,Ludwig von,Human Action:A Treatise on Economics,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49) 1966,3rd,p.889.

(12)袁志刚:《非瓦尔拉均衡理论及其在中国经济中的应用》,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

(13)斯坦利·梅特卡夫:《个体群思维的演化方法与增长和发展问题》,载《演化经济学:纲领与范围》,贾根良等译,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130-150页。

(14)汪丁丁、韦森、姚洋:《制度经济学三人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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