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转型中生育文化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文化发展论文,对策论文,社会转型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29X(2003)01-0043-05
一、生育文化的含义、内容及其发展
(一)生育文化的含义及内容
生育文化是与生育活动有关的一切文化现象,属于文化的大范畴。生育文化作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文化一样是一个由人类在生育活动中所形成的一整套观念、信仰、风俗、习惯以及行为规范和组织制度等方面构成的复杂的整体。具体说生育文化应包括以下四个层面的内容:
1.观念层面。生育观念,是指人们在生育活动中逐步形成的价值观念、宗教信仰、伦理道德等。生育观念主要表现为对生育目的和意义的看法;对生育孩子性别偏好的看法;对生育孩子数量的期望;对生育孩子的时间选择等方面的价值趋向。生育观念在整个生育文化中处于核心地位,通常生育观念对生育行为的影响具有决定意义。
2.习俗层面。生育习俗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世代沿袭与传承的习惯性行为模式。这些习俗对生育行为的影响是深刻而持久的,生活在其中的人们,往往不知不觉地受其熏陶而潜移默化。生育习俗对生育行为的影响虽然没有生育制度的影响那么直接,但却更加深远、持久。
3.制度层面。生育制度作为生育文化的最外显部分,它包括成文及不成文的生育制度、组织机构等。制度是一种行为规范,它是任何一个社会及组织团体正常运转所必不可少的因素之一,它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维护某种秩序而人为制定的程序化、标准化的行为模式和运行方式,制度层面上的生育文化,在时间上出现的最迟,但在作用上最具刚性,对生育行为的影响最为直接。
4.技术层面。具体指与生育相关的知识、技术、工具、设备、手段等,其内容包括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人工生殖等。
生育文化的四个层面是相互联系的不可分割的。每个层面都有特定的作用,其中,观念层面决定了生育的取向,技术层面影响生育形式的变化,行为层面构建了生育的方式,制度层面提供了生育的规范。
(二)新时期我国新型生育文化的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进入全面转型时期。与我国新时期社会加速转型相适应,人们的生育观念、婚育习俗、婚育制度、和生育相关的知识、技术、工具、设备、手段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生育文化呈现前所未有的特征。
首先,人们的生育观念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传统的生育观念以早婚早育、多子多福、重男轻女、传宗接代为主要特征。改革开放后,与我国新时期社会的加速转型相适应,人们生育观念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
其次,随着社会转型的进行,人们的生育风俗习惯等方面也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
再次,随着社会转型的深入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婚育制度、和生育相关的知识、技术、工具、设备、手段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最后,计划生育工作也出现了从管理为主,向以服务为主的转变。通过节育、生育、优育服务,不孕症预防和治疗,妇科病防治,性健康教育咨询与服务等,增强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通过这些宣传教育和优质服务,极大地改善了妇女儿童的健康状况,降低了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提高了人口素质,有力地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
二、我国社会转型中生育文化发展面临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尽管与社会的加速转型相适应,我国生育文化有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总的看来,我国生育文化仍处在由传统生育文化向现代生育文化的转变过程中,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生育文化仍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生育观念尚未得到根本性转变
生育观念是生育文化的决定因素。目前,我国人们的生育观念虽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新的生育观念正在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但相当一部分人和群体,特别是农村和经济落后地区的人和群体,尚未最终确立起适应社会主义文化的生育观念,传统的生育观念在短时间还很难彻底清除。这是因为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阶段我国必须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和我国社会转型仍处于推进过程之中的现实,决定了在我国现阶段传统生育文化赖以存在的封建经济基础虽然被改变,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尚未达到足以创造出使人们生育观念得到彻底转变的条件。目前,我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只有800多美元,特别是农村落后的生产方式,还需要孩子,特别是男孩作为家庭劳动力,还需要孩子养老。这不仅表明我国现阶段传统生育文化仍有广泛的市场,也说明实现由传统生育文化向现代生育文化的根本性转变将是一个非常艰巨和漫长的过程。目前,我国已存在的人口质量逆淘汰、男女性别比例失调的趋势也已从反面深刻证明了这一点。
(二)我国生育文化发展不平衡,尚具有多维性的鲜明特征
目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型的过程中,现阶段我国生产力水平还不高,且具有多层次性,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多层次的生产力状况不仅决定了所有制形式的多层次,而且也决定我国生育文化的发展呈现出具有多维性、发展不平衡的鲜明特征。从纵向来看,在我国现阶段传统生育文化赖以存在的封建经济基础虽然被改变,以马克思主义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的新型生育文化已成为生育文化的主流,但由于我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受现阶段农村和落后地区经济发展程度和教育水平等因素的限制,传统生育文化仍有赖以生存的土壤和条件。传统生育文化与现代生育文化呈现交织并存,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冲突,综合作用于人们的生育动机和生育行为的复杂状态。从横向来看,城市和乡村,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汉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及受教育程度不同群体间的生育文化都各自表现出不同的特点。一般来说,在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和地区,科学技术和文化教育事业发展进步较快,人们的生育观念转变较快,基本已经形成了进步的现代生育文化。如上海地区,其人口经济密度最小,其城市化水平位居全国首列,20世纪90年代中期,全市人口的自然增长率达到建国以来的历史低位,出现了人口负增长。其中静安区、南市区、黄浦区的自然增长率已在-4%以下。但在广大农村和一些经济落后、城市化水平低的地区,尤其是一些经济落后的边远山区,生产还主要靠手工劳动,落后的生产条件决定了男人依然是生产劳动中的主要劳动力。受此影响,传统的生育精神需求仍然在深层次束缚着人们的生育行为。人们的男孩偏好、多子多福等落后的生育观念根深蒂固,在短时间还很难彻底清除,传统生育文化仍然占主导地位,存在着严重的超生、多生、早生等现象。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国家生育政策上照顾等原因,希望生育的孩子数量一般要高于汉族地区。而且由于一般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相对落后,这些地区的人们在生殖健康、孕期保健、婴幼儿教育等方面的知识比较缺乏,生育文化总体上相对比较落后。由于受教育的程度不同,人们对新生育观念、生育态度认可、接受的程度迥然不同。文化程度越高的群体越倾向少生优生,文化程度越低的群体,越倾向于早生多生。这表明生育文化发展水平与人们的受教育程度有一定的关系。
(三)尚未最终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生育文化发展机制和环境
首先,我国尚未最终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生育文化发展机制。我国改革的目标是最终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在客观上要求政府必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彻底转变职能,转变政府对社会经济的宏观调控方式,实现宏观调控由传统的直接调节为主向间接调节为主的转变。20多年来,特别是入世后,我国宏观调控体系的改革已经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我国生育文化发展却主要是靠行政手段推动的。国家一直是通过直接的行政干预即通过计划生育政策的制定和实行来控制人口增长。毫无疑问,在特定的条件下和特定的时期内,行政手段是必要的,往往也是有效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短短的20多年,就创造了人口发展史上的奇迹,完成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转变,就是一个明证。问题是这种方式在短期虽然效果明显,但这种效果主要是建立在行政的强制制约力基础之上的,而并非完全是人们自愿自觉理性选择的结果。从长远看,单纯用行政手段来调控生育行为,人口增长就会呈现易反弹、多反复、不稳定等特点。往往计划生育紧,就少生,计划生育松,就多生。行政约束力强的地方,人口增长易控制,行政约束力弱的地方,人口增长则易失控。1974年以来,我国开始实行较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特别是1978年以来“一对夫妇一个孩”生育政策的实行,使人口过快增长的局面得到有效的控制。但“一对夫妇一个孩”政策的实施,在城乡之间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在城镇,特别是在大城市,由于行政约束力强,“超生”成本大(如,不长工资,不提职,不分房等),“一孩”政策得到较好的实施,城镇人口增长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在农村由于行政约束力弱(虽然可以罚款,但落后地区的贫困群体甚至无钱可罚),受农民生育观念落后、农村福利保障制度缺乏及生育政策落实缺乏具体有效的措施作保障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一对夫妇一个孩”的政策未能得到有效的实施,农村人口一直以比城市快得多的速度增长。受此影响,尽管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由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剩余劳动力已达1.4亿,但迄今,农业中仍存大量剩余劳动力人口,不能不说与农村人口增长速度一直比较快有关。特别是在我国已入世的社会大环境下,继续长期靠行政手段来推行计划生育是行不通的。因此,适应入世需要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亟待建全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生育文化发展机制,真正促进新型生育文化的发展。也只有新型生育文化真正建立起来后,人们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才会发生根本的改变,才会自愿自觉服从政府的整体目标,更加理性地生育。
其次,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不完善,不能为改变人们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提供所需的制度保障。目前,社会保障基金准备不足,社会保障面窄,未覆盖农村,农村老年人没有离退休金,晚年生活必须靠子女奉养,子女越多,老人生活越有保障。而无子女或少子女的老人则会处境艰难。同时由于在农村养育孩子的费用低廉,孩子长大后得到的收益可能很高,所以当前农村多生、超生非常严重有其客观必然性。在城市,虽然大多数老人有退休金,但退休金数量、养老院等养老机构的生活条件、服务质量远不能满足人们需求,所以不能为大多数老人所认可。相比之下,人们仍觉得靠子女奉养是一种较为理想的生活方式。另外养老保险的品种少,疾病保险等险种在我国尚处于开发阶段,人们对以后年老疾病等问题普遍存在恐惧心理,这也促使人们多养子女以防不测。这说明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人们养儿防老提供所需的制度保障,是改变人们养儿防老传统观念的一个重要条件。
最后,对优生优育优教的宣传教育力度尚待加大。农村旧的生育文化盛行,与农村干部宣传教育不力有直接关系。现在多数农村干部本身素质很差,对优生优育优教的理解不深,有的本身还超生多生。而且社会转型期腐败、权钱交易、金钱至上等丑恶现象的产生,使很多地方干部与群众的关系势如水火,有的地方干部还把超生多生罚款作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很多地方的村干部依靠其宗族势力、依靠其和上级领导的关系屡选屡任,给村民造成恶劣影,如果人丁少就要受欺负,户小的村民没有安全感。这些都给新型生育文化的宣传带来障碍,使村干部很难对群众进行有效的说服工作。
三、我国社会转型中生育文化发展的对策
发展生育文化的根本途径是加快经济发展,深化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强政府对建设新型生育文化的正确引导,逐渐消除传统生育文化赖以存在的土壤和条件,创造出有利于生育文化发展的宏观、微观条件。
(一)加快经济发展,创造发展新型生育文化所需的物质条件
世界各国生育文化发展的历史表明,生育文化发展与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而经济发展又是最终实现由传统生育文化向现代生育文化根本性转变的客观基础。一般说来,发展中国家只有经历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化工业社会的转变,实现现代化,才能最终实现由传统生育文化向现代生育文化的根本性转变。这是因为现代化不仅仅是物质文明的现代化,同时也是人的现代化。现代化发展不仅为扩大社会再生产提供了所需的技术、资金等条件,也为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文化教育事业提供了强大的物质基础。这时人们更加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需要,从而使人们的生育观念和行为发生了变化,从原来的“多子多福”等旧观念转变为”多子多累”,开始从追求子女数量转到追求子女的质量。人们普遍具备了自我约束婚育行为的能力,从而自发地实现由传统生育文化向现代生育文化的根本性转变。但这决不是贬低政府与政策的作用,从长远趋势上看,发展社会主义新型育文化绝不是仅仅依赖于政策、法规可以实现的。客观地说,在经济不发达的条件下,政府政策对转变人们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的作用也很巨大,但行政手段只能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方法。要想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最终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要努力加快经济发展,只有坚定不移地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才能为提高人民总体收入水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的范围,由传统生育文化向现代生育文化的根本性转变奠定坚实的基础。具体言之:一是国家应该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快速增长,特别应注重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因为建立新型生育文化的难点在农村,而我国农业技术水平落后,很多地区依然采取原始的技术与工具,近年来,农民收入出现了持续下降的局面。这些都严重阻碍了新型生育文化的建立。国家应通过各种有效的手段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可以给民营企业更多的优惠政策,鼓励农民从事非农产业。允许农民将所分土地自由转让,提高土地的规模经营。针对我国农村劳动力多,当前不可能发挥土地规模优势的特点,应发展劳动力密集型农业,比如花卉、蔬菜等,促进这些产品的出口。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地区优势。促进农产品的深加工,提高其技术含量。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带动农民从事第三产业。只有农民富起来了,农业科技含量提高了,人们才不必非要多生,特别是生男孩去种地、糊口、养家。只有这样,才能逐步消除传统生育文化在农村存在的客观基础,新型的生育文化才可能建立起来。二是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缩小东西部差距。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各地区的经济都有很大发展。但同时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更加突出,开发广大的西部地区,促进各地区经济协调发展,这对于提高中、西部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缩小东西部差距,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西部地区的开发可以为东部地区的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市场和资源,从而有利于全国经济的发展。
(二)加快改革步伐,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为新型生育文化发展创造所需的制度环境
发展养老保险事业,解除老人晚年生活的后顾之忧,是建立新型生育文化的重要条件。发展新型生育文化必须下大力气,抓好社会保险特别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建设。另外国家还应给予优惠措施发展养老院等养老机构,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在养老机构中组织丰富多彩的老年娱乐活动,使老人在养老院生活得幸福快乐,使所有的人都认识到不靠子女奉养,老人一样可以安度幸福的晚年。随着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素质的提高,服务质量的加强,和住在自己家里相比,老人们可能更愿住在养老院,那里除了具备家里的优点外,还有很多老人可以互相交流,可以参加各种各样的活动。如果养老机构的服务能够达到这样的水平,老人的晚年就不会再有后顾之忧,那么,养儿防老的社会意识就会弱化。
(三)大力发展文化教育事业,提高人们的知识文化水平和全民族的整体素质
生育文化的发展和国民素质存在着密切的关系,而大力发展文化教育事业是提高国民素质的重要途径。现在千千万万的农民学子通过高考这条途径走出了家门,这对于农民素质的提高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学费很高,又有相当一部分农村孩子即使考上大学也念不起。虽然有入学贷款制度,但数量有限,且门槛较高,能拿到贷款的学生还是少数。这就限制了更多的农村孩子接受更高教育的机会。而提高农民、特别是农民学生的知识水平是当前发展农村经济,建立新型生育文化的重中之重。所以,国家应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创造条件让更多的孩子能上得起学。另外,通过发展教育事业还能够普遍提高妇女的知识水平,增加她们的受教育机会,使她们能够开阔视野,转变观念。有利于她们认识到除了在家生儿育女,做传统型女人之外,还有更多的选择,还可以有更有意义、更为丰富的人生。总之,大力发展文化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整体素质,可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使计划生育真正落到实处,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四)创造有利于新型生育文化发展的社会环境。
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对独生子女户进行适当的奖励,特别对那些贫困的独生子女户应给与特殊的照顾。而对那些抢生、超生的家庭要给予严厉的惩罚。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村干部要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这样才能让群众心服。在农村,国家应制定相关的政策,比如在农业贷款、发放化肥等方面给独生子女户适当的优惠。在农村房基地的划分方面,实行男女平等,女孩同样可分得房基地。男孩也可以顺利地到女家落户,可以分得责任田。在城市分房问题上,实行女职工和男职工同样待遇,未婚的青年也可以参与分房,鼓励晚婚晚育。
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对建设新型生育文化的宣传引导,积极营造新型生育文化氛围,持之以恒地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利用电影、电视、广播、文艺节目、报纸等各种媒体,采用各种各样的贴近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新型社会主义生育文化的内容及其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多开展类似“婚育新风进万家”这样的深受群众喜爱、收效明显的活动。寓教于乐,润物无声,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自觉地弃旧求新,摒弃千百年来形成的“传宗接代”、“重男轻女”的旧观念。宣传生男生女都一样,树立少生优生的典型,让大家认识到晚生、少生、优生光荣,而早生、多生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是抢占别人的资源,是极为自私的行为。给群众传授有关生殖健康、避孕节育、妇幼保健的知识,让其掌握避孕节育的措施。改变女必须到男家落户、男孩养老的风俗习惯,提倡男也可以到女家落户、女孩也应该养老的新风尚,创造有利于新型生育文化发展的社会环境。
收稿日期:200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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