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深圳探索科技经济结合新机制的实践与思考_科技论文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深圳探索科技经济结合新机制的实践与思考_科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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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努力将科技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相结合、科技工作与经济工作相结合,建立一种有效的经济技术开发新机制不仅是深圳抢占经济发展制高点、增创新优势的重要课题,也是落实党的十五大、广东省八次党代会、深圳市委二届八次全体会议精神的重大举措。深圳在探索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实践中,形成了自己的特色,逐步建立起“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开发新体制,走出了一条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新路。

一、深圳探索科技与经济相结合新机制的几种形式

长期以来,科技与经济“两张皮”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顽症之一。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重心的转移,原有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科学体系,与经济与市场脱节,不能为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为扭转这一局面,十几年来,我们在为解决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问题上,从科技政策、科研体制、科研实力和科技创新几方面作出了努力。十多年来科技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经验是,要解决科技与经济脱节的问题,仅从科技系统本身入手是不够的,必须把科技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结合起来,把科技工作与经济工作结合起来,走产学研一体化之路,以企业为主体,建立全新的技术开发体系。

深圳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始于90年代,虽然起步晚,但起点高,发展快,1997年,深圳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达474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35%,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过程中,深圳紧紧抓住技术开发体制建设这个核心,通过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开发体系,在全国率先解决了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顽症。深圳探索科技与经济相结合新机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以企业为主体,办好市级工程技术开发中心。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向来是我国科技开发活动的主体,但在深圳,科技开发活动的主体却发生了转移,企业作为技术开发活动主体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多年来,深圳始终把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开发体系作为科技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一开始就放弃了花费人力物力建大批独立研究所的方案,把重点放在加强企业技术开发主体方面,在资源配置、人才引进等方面向企业倾斜。目前,全市521家研究开发机构中有47在企业,占总数的91.7%;全市的研究开发人员中,90%集中在企业,其中,275名市管专家中有175名在企业工作,占64%;市优秀科技人才中,85%在企业工作;全市每年科技三项经费的80%投向企业。依托迈瑞公司组建了深圳医疗电子技术中心,依托比亚迪公司组建了深圳电池及电池材料技术中心,依托华为公司组建了广东省数字通信技术中心,依托天马公司组建了广东省液晶显示技术中心,依托三九集团组建了基因工程药物研究开发中心。同时,积极探索在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运行机制。

2.采取灵活多样方式,加强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合作。

产学研一体化的开发模式,是深圳企业同高校科研机构建立起的一种新型合作关系。为解决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开发体系的技术依托,深圳企业积极与内地高校和科研机构进行合作,目前已与130多所内地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起稳定的合作关系。

(1)出资搞项目合作。由企业投入一定数额的经费给高校或科研机构,作开发研制费用,待成果出来后交由深圳企业生产。如三九药业集团一次性向沈阳药科大学投入500万元,签订合作协议,校方15年内优先将其研究成果转让给三九集团,并就新产品的选题、立项、科研等进行密切合作。

(2)与科研人员结合在一起。采用技术入股、专利入股、项目入股等方式,将科研人员与企业联系在一起,成为深圳企业吸引科技人才和科研成果的主要形式之一。深圳奥沃公司生策科技产品伽玛刀碰到关键问题,他们就以重金聘请华中理工大学的学科带头人加盟。如今,这位教授已成为奥沃伽玛刀的攻关带头人,并为这项产品的研制成功作出了突出贡献。

(3)在深圳设科研机构或生产基地。深圳是个新兴城市,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创办几十所大学或研究院,因此,深圳在构筑以企业为主体的研究开发体系时,便创造有利条件吸引国内有实力的大企业或内地科研院所来深设立研究开发机构,使深圳逐步成为区域性研究开发中心。在制定和落实技术开发政策时,不分地域,不分企业性质,从而吸引了一批国内大公司纷纷来深设立研究开发机构,如联想、长城、方正等国内著名的高科技集团公司都在深圳建立了研究开发机构。此外,深圳还与中科院合作开发了科技工业园,成为深圳高新技术产业的一个重要基地;与国家科委合建了中国科技开发院;深圳还与清华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等内地知名科研院所合作,创建了深圳清华研究院、深圳西安交通大学研究院、深圳生物产业化基地,成为深圳技术开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生化工程中心深圳分中心等科研机构也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落户,“深圳北大科技城”也即将启动。

(4)在内地设科研机构。华为、中兴、比亚迪等企业在与内地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合作的同时,还在高科技人才比较集中的内地城市设立了研究开发机构。上海、南京是我国程控交换机的科研基地,中兴公司就在上海和南京分别成立两个研究所,并给以深圳同等待遇。如今,这两个所研制的ZXJ10程控交换机和会议电视等系列产品已经为中兴公司带来10多亿元的效益。桑夏公司与上海交通大学联手,在上海组建了高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从信息领域和自动化领域筛选项目进行开发、研制与推广。

(5)将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向境外延伸。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深圳技术开发体系建设还参与国际间的科技资源配置,开展与国际高新技术大公司间的合作。中兴公司与美国最大的数字信号外理器(DSP)供应商——美国德州仪器有限公司在深圳合办了“数字信号处理器联合实验室”。另外,深圳还鼓励和帮助重点企业在发达国家设立研究开发机构,企业研究开发网络开始向发达国家延伸。迄今已有6家企业在国外设立了研究开发机构。华为、康佳等公司还在美国硅谷设立自己的研究开发机构。

(6)提前“跨一步”介入的新型方式。即当内地科研机构的某项具有推广价值的研究课题在立项之初,深圳企业就主动为其提供科研经费,以保证项目成功后先在深圳实现产业化。这种提前介入重大科研项目的“跨一步”发展战略,率先在国内冲破了科技资源配置条块分割的界线,为培育科技创新机制开辟了一条新路。

(7)买断内地科研机构。深圳华怡电脑有限公司一次性买断收购了南京理工大学的一个研究所,为企业技术改造注入了活力。

3.建立企业专利工作机构,完善企业专利工作网。

近年来,深圳把专利工作的重心放在企业,及时介入并帮助重点企业开展专利工作,把它作为构成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开发体系的重要一环来抓。经过几年的努力,已从全市10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中,筛选了华为、奥沃、安科等20多家重点企业组成深圳的企业专利工作网,完善了企业的技术开发体系。1997年,深圳1440件专利申请中的大部分是企业或企业的科技人员完成的,成为全国少有的以企业专利为主体的城市。

4.建立企业博士后流动站。

1996年5月开始,深圳继上海宝钢之后成为全国第二个建立企业博士后流动站的城市,并颁布了《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现有赛格集团、深圳大学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奥沃公司等8家企业与清华大学、中国科技大学、浙江大学等6所高校进行了联合招收培养,先后有13名博士进站工作,去年4月已有两名博士后完成科研任务,顺利出站。企业设博士后流动站,不仅实现了产学研的结合,而且也提高了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5.与"863"专家组合作。

深圳企业把"863"科研项目拿回来,由企业出资开发研究。企业主动承担国家高科技项目,提前介入科研,便于企业按照市场需求,及时准确地调整研究方向,提高技术成果的成熟程度,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速度。目前,国家"863"成果在深圳已有10多项实现了产业化,另有10多项已进入准产业化阶段。"863"成果在深圳成功产业化以后,在科技界引起强烈的反响,为更多的高科技成果进入深圳发挥了极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在深圳还成功实现了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的产业化,据不完全统计,近10年来,深圳先后有74个项目列入了该计划。

二、深圳实现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原因

综观深圳构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建立技术开发新体制”,探索科技与经济相结合新机制的实践,我们不难发现,90年代以来,深圳之所以能较好地解决科技与经济“两张皮”问题,主要原因有:

1.政府大力扶持,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为探索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新机制提供了组织保证和政策支持。

深圳市科技开发活动从形成、发展到增创新优势,每一个阶段都离开政府的主导作用。90年代初,市委、市政府就适时制订了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规划。多年来,深圳市委、市政府在制定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的同时,还从资源配置、人才引进等方面向企业科技开发活动倾斜。为了促进企业开展技术开发活动,市委、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如提倡奖励企业技术开发人员,鼓励企业提取技术开发经费,为深圳企业培育科技资源,提升科技资源的质量和水平作了政策上的保证。这些政策对90年代以来深圳科技开发活动产生了很大推动作用。

为了使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系更具意向性和针对性,提高双方联合的成功率,市政府计划建立深圳产学研联合项目信息库,根据各企业提出的技术难题、科研项目、攻关意向、向国内有关高校、研究机构发函招标。

为加快科技成果和科技人才的引进,进一步加强与内地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去年由政府主导,会同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组成科技考察团,分赴北京、上海、西安、成都、重庆、武汉等地进行科技招商,主要与这些城市的65所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商谈合作开发、购买、引进科技成果和科研人才,使深圳企业与内地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从零散向整体推进。

2.加大科技投入,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为探索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新机制提供了资金保证。

在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开发体系过程中,与之相辅相成的科技投入体系也逐步确立,形成了以政府为龙头,企业为主体,银行为后盾,财政拨款、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相结合,辅以风险投资的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新机制。

市区财政拨款的科技三项经费(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重大科研项目补助费),作为政府的导向资金,支持了一批科研项目启动,充分发挥了其对科研项目的支柱作用,对企业自筹资金的引导作用以及对科研积极性的调动作用。从1992年到1997年,市级财政拨款三项经费达3.08亿元,其支持项目862个,配套科技贷款5.5亿元带动企业自筹资金31.9亿元。这些项目的实施获得新增产值260亿元,新增利税60亿元。1998年市级科技三项经费计划达到1.5亿元,占财政预算支出的1.5%,2000年将达到2%。

除划拨科技三项经费外,政府还在科技专项贷款、优先安排高新技术企业股票上市、推动银行提供买方信贷等方面做出了富有成效的工作。此外,在企业组建市级以上工程技术开发中心时,市政府还出资加以扶持,每个中心支持500万,引导企业再配套500-1500万,通过建立工程技术中心,带动企业和整个产业的技术开发。

用以企业为主体的自筹资金进行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是深圳科技投入体系的另一特色。由于企业成为研究开发的主体,使得企业能够面对市场开展研究开发活动,把科技投入作为提高竞争力和开拓市场的重大举措,自觉地在一次分配中把资金投入研究开发,形成科技经济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1997年,全市113家高新技术企业共投入研究开发经费20亿元。仅华为公司的研究开发经费就达到3.5亿元,占产品销售额的10%左右,其研究开发投入已接近国际同类公司的水准,1998年投入8亿元,达到产品销售额的10%以上。中兴、奥沃、迈瑞等企业投入研究开发的经费也接近或超过销售额的10%,并且呈不断增长的势头。

银行通过对科技项目进行筛选发放科技贷款,有力地促进了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商品化。1995年,深圳成立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服务公司,主要为高新技术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到1997年底,累计担保贷款8.6亿元,支持了中兴、华为、奥沃等1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项目和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从1998年起,市财政每年将对“高新投”注资1亿元,到2000年使该公司的注册资本达到4亿元。

此外,随着深圳股票市场的成熟,高新技术企业陆续上市,社会资金的聚集支持了高新技术企业,推动了企业的技术开发活动。

3.加快市场建设,建立和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体系,为探索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新机制提供了配套保证。

深圳率先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形成了市场经济的“十大体系”,为科技开发创造了条件。在完善市场体系的过程中,深圳加快了技术市场和人才市场的建设。为推动和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深圳积极探索技术市场发育的新路子,相继组成了技术市场促进中心、科技成果交易中心、无形资产评估事务所、市技术经纪行、专利代理服务网、知识产权事务中心、技术合同仲裁委员会以及知识产权审判庭,规范了全市的技术交易、中介、咨询、评估、仲裁、审判等配套的技术市场体系,形成了技术成果交易的供需网络。市区两级的人才市场为企业技术开发提供了充足的人才资源。正如中科院院长路甬祥教授所说的,“深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育早,观念新,城市国际化程度高,是成为科技创新先行区的首选条件”。

4.制定相关法规,强化法规体系,为探索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新机制提供了法律保证。

几年来,深圳市下大力气加快了法规建设,先后制定颁布了一系列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配套法规,逐步建立并完善了以保护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政策法规体系。针对知识产权的纠纷问题,深圳市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无形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实施条例》等,有效地保护了企业的知识产权;市中级法院还成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为了激发科技人员从事技术开发的积极性,市政府颁布了《深圳市奖励企业技术开发人员暂行办法》、《深圳市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提取和使用暂行办法》。为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吸引更多的科技人才来深工作,市政府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民营科技企业管理规定》、《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规定》,使民营科技企业成为深圳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一支生力军。为形成有利于科技与经济结合持续发展的政策环境,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这是迄今为止,全国在政策上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内容最全、力度最大的一个政府文件。深圳市制定的一系列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法规,为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使企业在增加投入、保护知识产权、推动技术交易、科技人员持股经营等方面有章可循,使科技与经济结合逐步转移到法制的轨道上来。

5.良好的营商环境,宽松的社会氛围,为探索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新机制提供了环境保证。

深圳市容市貌优美整洁,是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深圳供水、供电、通讯、海港、机场、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良好,为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支撑;深圳信息网络发达,4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对外合作信息,通过香港工业科技中心进入国际互联网,形成进入国内外市场的便捷通道;深圳的现代文明及较好的生活、工作条件,有利人才成长的环境,宽松的社会氛围和充满活力的企业经营机制吸引着海内外人才;深圳还有较好的融资条件,资本充足,资金拆借市场、保险市场、证券市场、外汇市场也比较发达,金融品种多,金融工具先进。加上深圳毗邻香港,引进技术、资金、管理比较方便,通往国际市场便捷,因此,深圳的高科技企业都能有很好的回报,企业也愿意花费巨资进行科研开发,较好地实现了科技与经济的结合。

三、进一步完善科技与经济相结合新机制的建议

经过近10年的探索,深圳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开发体系已构成一定的框架,积累了不少经验,但也必须看到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第一,整体技术开发能力不足。理论上说,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本不可以完全分开,但由于深圳原有的科研基础设施和技术开发能力薄弱,至今还没有一家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开放实验室,整体技术开发能力还不适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需要。很多高科技企业产品的核心部件要别人提供,关键技术的知识产权属于别人。1997年,全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产值171.39亿元,仅占全市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36.24%。第二,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总量低。虽然深圳已拥有五个国家级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但仅占广东省总数(78个)的6%,这与深圳经济中心城市的地位很不相称;与上海比,差距就更大,上海已建立了14个国家级和14个省级企业技术开发中心。第三,高科技风险投资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特别是缺乏风险投资人才。因此,要实现把深圳建成区域性的高科技开发中心的目标,我们还要继续探索,不断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开发体系,加强企业、学校和科研机构在更高水平上的联合,为高新技术产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1.扩大风险投资,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高科技风险投资机制。

如果说90年代初深圳科技资本与产业资本结合,促进了科研成果商品化,那么,现在深圳要形成的是科技资本与金融资本的结合,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利用金融资本支持科研成果产业化。随着高科技产业的迅速发展,建立高科技风险投资市场体系已成为必然的趋势。

作为高技术产业化的重要“孵化器”,风险投资在国外已趋成熟。但是,深圳风险投资因起步晚和体制不完善等原因而一直未能健康发展。目前,深圳正积极筹建高科技风险投资基金,组建按国际惯例运作的科技风险投资顾问公司。深圳发展风险投资,一要健全风险投资企业制度和风险投资评估论证制度,规范风险投资企业的运作方式,建立高新技术项目的选择体系和中间试验基地,以形成研究——中试——产业化良性循环的风险投资运作机制;二要将现有的高科技园区建设成为软硬件齐全的风险投资区,突出高科技成果汇集、筛选、中试及产品转移的软件环境功能;三要拓宽风险投资企业的资金来源,选择和培育优秀的综合型风险投资人才,完善风险投资企业家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壮大风险投资企业家队伍。

2.加大科技投入,加强政府的研究开发经费。

中共深圳市委书记张高丽在市委二届八次全会报告中指出,“在落实现有技术开发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鼓励、支持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加强对技术开发的投入,加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的力度,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技术开发投入体系,建立面向国内外配置科技资源的技术开发体制”。高科技开发投入多,风险大,光靠企业从产品销售额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科技开发还不够,因此,在国民收入的二次分配中,政府应加大科技投入。一是加强政府的研究开发经费,使财政科技三项经费占GDP的比重达1.5%以上。二是激励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从国民收入的一次分配中加大科技投入。对企业的重大开发项目,经过批准,政府应给予公共资金作为市场启动补贴,补贴的方式是按照核定的研究开发支出额给予等额的退税,这种政策对各种所有制企业都适用。三是激励公共科研机构与企业的合作,改革公共科研机构的科学事业经费拨款制度,对于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的研究开发项目,科研机构从企业取得经费,政府经审查则给予等额奖励。

3.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企业从事科技开发活动。

这是实现深圳国民经济战略性的调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全面推进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一个重要举措。从目前看,深圳经科技局认定的民营科技企业有442家,技工贸总收入超千万元的民科企业已超过百家,技工贸总收入超亿元的民科企业已过十余家。但是,民营高新技术企业仅14家。因些,政府必须对融资渠道、税收优惠、工商登记、人才引进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和调整,对民营科技企业从事科技开发活动给予政策扶持,为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将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作为知识创新研究开发中心来建设。

兴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是本世纪科技产业化的最重大创举,它可以使产业发展与科技活动紧密结合,方便科学技术畅通地转移到产业领域。但作为“孵化器”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大都以园区开发为主,较少涉及高科技产业投资,利润增长过分依赖市政基础设施承建和土地成片开发。因此,要借鉴台湾新竹科技园的成功做法和经验,依靠优惠的政策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和内地的高素质科研人员来园区工作,形成以企业加科研机构加生产基地的形式,集研究、开发、生产于一身,使之成为国内知名的知识创新基地。同时,大力推进园区企业的产品创新、管理创新、营销创新、市场创新等创新活动,尤其是技术创新活动,包括技术的发明与应用,也包括先进技术的有效引进和利用。在技术引进的过程中尤其要注意处理好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各环节的关系,立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变“引进—生产—再引进”为“引进—消化吸收—自主开发”。针对内地科研人员众多、大规模南移动力不足的情况,可学华为、中兴等企业,将研究开发机构设到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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