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增长悖论的深层原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悖论论文,中国论文,原因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许多学者已经注意到,中国经济虽然有了较为快速的增长,但社会中的大部分人不能从中受益;反过来讲,如果没有较为快速的增长,社会中的大部分人会从中受害(孙立平,2003)。这个现实背后隐藏的经济学涵义就是我们所说的“增长悖论”,它意味着经济增长与就业增长之间存在着非一致性,即经济在保持较快增长的同时,就业增长率却在不断下降。对此,学术界有不同的解释。
“技术进步论”认为,中国的技术进步通过其内在的创新机制以及扩散机制把生产可能性边界向外推移(即提高了潜在GDP增长率),与此同时,资源的配置效率(即通常意义上的全要素生产率)也得以提高,从而推动了中国的经济增长。但是,由于资本深化速度过快,使得资本对劳动的吸收能力大大削弱,从而降低了就业增长率(张军,2002)。资本深化速度过快还会降低经济增长速度,从而对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结构调整论”认为,中国的经济增长不是一种内生的经济增长,即它不是“自主型增长”,而是“调整型增长”(经济增长前沿课题组,2003)。就业增长率的下降正是由产业结构和所有制结构的快速调整所致,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就业结构也会发生相应的调整,换句话说,就业率下降或失业率上升是结构调整的必然结果或必要成本。“结构调整论”能够解释中国的许多特殊现象,是经济学界最有用的理论依据。
“有效劳动需求论”认为,中国的经济增长带来了相应的就业增长,但是,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使原来已经处于有效就业状态的职工的劳动工时增加,表现为劳动效率和质量的提高,而不是表现为劳动者数量的增加。劳动者数量即使有所增加(如外来民工进城就业),也常常因为无法进入官方的统计而使城镇登记失业率看似不断上升。所以,整个过程会表现为所谓的“增长悖论”(龚玉泉、袁志刚,2002)。
笔者认为,中国经济增长的力度仍不够大(至少没有达到潜在增长率),不足以弥补由于激励机制和技术进步的作用而使劳动效率提高以外的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的经济增长是有潜力的,而且中国经济的“亮点”必须从就业方面去寻找,不管它是“效率型就业”,还是“数量型就业”。
由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可知,经济增长可以促进就业增长,而就业增长反过来又可以促进经济增长,二者之间存在一种“加强效应”。但是,中国的经济增长和就业增长之间还没有形成一种良性循环,从而在很大程度上陷入一种“坏的均衡”。从这个意义上讲,“增长悖论”实质上是一种“锁入效应”。
就目前的情况来说,政府在考虑经济增长的同时,应该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就业增长上,破解“增长悖论”。应当看到,中国内生经济增长乏力的最根本原因是内需不足,而内需不足的起因之一是就业不足。破解“增长悖论”必须考虑就业问题,用经济学的术语来说,“就业约束下的经济增长”和“经济增长约束下的就业”实为“对偶”问题,求出其中一个问题的解,也就求出另一个问题的解。经济增长中存在的问题往往会制约就业增长,而就业增长中存在的问题也会制约经济增长,所以,现实问题的解决需要“双管齐下”。就经济增长而言,投融资体制以及政府官员绩效评价体制的改革势在必行;对于就业问题而言,劳动力市场的完善和企业家精神的培育更为重要。总而言之,“行政压力”在退出相关领域的同时,“市场压力”要发挥应有的作用。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将对中国经济增长悖论进行更深层次的思考,其出发点是既要“有条件地”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又要“有条件地”发挥政府的推动性作用。
二、经济增长必须重视“激励机制”问题
学术界关于中国经济增长的讨论已经进入了更深的层面,这既与中国的“增长悖论”(社会中的大部分人不能够从增长中受益)有关,也与人们对经济增长代价(如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的反思有关。以纯粹的GDP增长作为整个社会的激励机制乃至发展目标已经受到越来越多的学者的质疑和批评,西方经济学中提出绿色GDP这样的指标,新制度经济学甚至将闲暇作为一种收入计入GDP。
中国政府重视GDP的数量而轻视其质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虽然这并非出于政府的本意(政府当然希望经济能够全面、高质量地发展),但它造成了激励机制的扭曲,特别是对政府官员激励(即通常意义上的“政绩”)的扭曲。在激励机制扭曲的情况下发展经济,很可能是经济越增长,扭曲越严重,从而使整个社会的生产力遭到破坏,这是一种不良的路径依赖。其中的道理很简单,“杀鸡取卵”就是对此种现象的生动描述。为了增长而增长而不考虑人民生活中的不同“偏好”,用加里·贝克尔(2000)的话说,是忽视了不同的人的不同“口味”,从而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面经济发展。
激励机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笔者认为,所谓的制度变迁正是建立在激励机制基础之上的,没有被扭曲的激励机制能够考虑到各种偏好以及相对价格的变化,能够“自动”地促进经济增长。以道格拉斯·诺思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认为,制度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但这只考虑了问题的一个方面,即只考虑到制度修改和完善(精细化)的“微观创新”,而没有考虑“组织的宏观创新”。换句话说,它没有考虑制度变迁的重要性,而“微观创新”往往是“组织的宏观创新”在时间上的继起,从这个意义上讲,制度变迁(而非制度本身)才是经济增长的关键。
完善的激励机制能够引导正确的经济发展观。在计划经济时期,国有企业之所以不具有比较优势而没有自生能力,就是因为没有激励机制的正确引导,而没有正确的引导就不会有合理的分工和专业化。诺思曾经说过,如果社会出现对海盗行为的激励,那么,海员就会变成海盗;如果社会出现对交易行为的激励,那么,海盗就会变成商人。正确的激励能引致好的路径依赖,扭曲的激励只会陷入坏的纳什均衡,这就是对长期经济增长的启示。
中国的经济具有转轨加发展的双重特征,或者说具有转型经济学家所谓的帕累托最优特征,并且这个特征是由中国渐进式改革内生出来的。一方面,中国要从“计划轨”转入“市场轨”,这个转变实际上是激励机制的转变(制度变迁);另一方面,中国要用经济增长来解决转轨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从而化解风险,而经济增长又要依靠扭曲的激励机制来维系。前者是在纠正激励机制的扭曲程度,后者又在无意中加重了激励机制的扭曲程度,从而出现前后不一的矛盾,这实际上是“激励机制悖论”。这一悖论决定了中国的经济发展必须采用新的可度量指标,其必须围绕着正确的激励进行设计。若继续采用老指标,只会导致激励机制的扭曲程度不断加深,从而在某种程度上阻碍市场化进程,从长期来看,也会阻碍经济增长乃至经济发展。
“增长悖论”与“激励机制悖论”是息息相关的,解决“增长悖论”问题必须从解决“激励机制悖论”问题入手。
三、经济增长必须解决“有效歧视”问题
有关数据显示,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已经达到5:1,这种差距加大已经在某种程度上严重阻碍了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
内需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城乡二元结构导致了“消费断层”,在城市已经达到“需求饱和”的许多商品却不能在农村形成“有效需求”,从而使产品积压,企业规模收缩,进而阻碍经济增长。“消费断层”说到底是一种“购买力断层”,“购买力断层”则是收入的断层和品位的断层,也就是说,不仅城乡居民收入(物质层面)差距在不断拉大,而且城乡居民文化(精神层面)差距也在不断拉大。城乡二元结构导致了“社会断层”和“文化断层”,这或许是比“消费断层”更严峻的问题。
城乡二元结构实际上是把城市和农村分割为两个“社会”,一个“社会”由城市居民组成,另一个“社会”由农民组成。因为农村的劳动供给量大于城市的劳动供给量,而且农村劳动与资本的比例明显高于城市的比例,所以农民必定是劳动的净输出者。
在存在歧视偏好(这种歧视偏好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制度和政策造成的)的情况下,歧视减少了城市的资本与农村的劳动相结合所产生的净收益,从而导致城市资本输出量减少,这又会进一步减少农村的劳动与城市的资本相结合所能产生的收入,农村的劳动输出也随之减少。这种资源配置过程既损害了农村的利益,也损害了城市的利益,对两方面来说都不是明智之举。
当然,这里存在一个歧视是否有效的问题。按照加里·贝克尔(1995)的分析,只有当城市人口的收入总和与城市人口提供的劳动数量的乘积大于农村人口的收入总和与农村人口提供的劳动数量的乘积时,这种歧视才是有效的。我国12亿人口中有8亿人在农村,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小城镇人口的归属问题),我国城乡人口比应该为0.3~0.5。考虑到农民收入被高估(如自产自用部分估价高)以及城市居民收入被低估(如各种福利待遇估计不全)等因素,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为3.75~5倍。很显然,城乡之间已经形成了“有效歧视”。
相对于城乡二元结构来说,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消除城乡之间的“有效歧视”。显然,通过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或者扩大城乡居民比例可以做到这一点,这就需要我们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城市化进程,同时要想方设法使农民增收。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是为了给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创造一个比较好的制度环境,使外出务工的农民不至于因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回流”。让农民增收,必须依靠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必须依靠发展中小企业来解决,这在理论界已经达成共识。城乡之间的“有效歧视”阻碍了中国经济增长,反过来,消除城乡之间的“有效歧视”则可以促进经济增长。事实上,我国政府也正是围绕消除城乡之间的“有效歧视”来制定政策、措施的。
“增长悖论”与“有效歧视”是息息相关的,解决“增长悖论”问题必须从解决“有效歧视”问题入手。
四、经济增长必须注重“产业升级”问题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与合理化的任务已基本完成,产业结构调整开始进入升级与高级化阶段。我国的产业结构变化基本上符合世界范围内产业结构演变的规律,即第一产业比重下降,第二、第三产业比重上升。从增加值的比重变化上看,国民经济总量增长从主要由第一、第二产业带动,转为主要由第二、第三产业带动。
产业结构升级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因为产业结构升级是将生产要素从低生产率部门向高生产率部门转移,通过平衡要素在不同部门的生产率来提高社会平均生产率。产业结构升级通过促进全要素生产率在各部门间的边际收益相等达到效率最优,这在经济学上被称为资源的再配置效应。由产业经济学理论可知,生产率提高较快的产业在产业结构中的比重会趋于上升,而生产率提高较慢的产业在产业结构中的比重会趋于下降。应该看到,除了资源的再配置效应外,在总的全要素生产率中还有一个组成部分就是部门的全要素生产率与部门产出比重的加总。说到底,产业结构升级只是一种类似于“扩散效应”的作用过程,没有这种升级,就不会有生产率的普遍提高,也可以说,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过程就是产业结构升级的过程。在索洛增长模型中,生产率的提高是长期经济增长的源泉。显然,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是经济增长的本质要求,由此可以获得经济学上所谓的“集约增长效应”。环境经济学理论告诉我们,产业结构升级也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没有产业结构升级,所谓的可持续发展只能流于形式。
影响中国产业结构升级的决定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需求结构变动的作用,二是技术进步的作用。这两种作用与产业结构升级是相互促进的,也就是说,它们之间存在着经济学上所谓的“加强效应”。相对来说,各个地区的需求和技术是有差别的,这就决定了产业结构升级不能搞“一刀切”,多数企业只能遵循比较优势的原则,按照产业发展的顺序逐步升级。产业结构升级是促使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力量,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要素禀赋结构的改善会引致产业结构的升级,经济加速增长的主要动力来自于经济结构全面而迅速的转变。在这个过程中,经济中可能会出现部门增长平台和产业增长平台,可以支持该部门和该产业的快速增长。
作为发展中的大国,我国需要尽快完成产业结构升级。这种升级由于是利用从发达国家引进的技术,成本较低、不确定性较小,从而容易形成“聚点均衡”,即企业都挤向某个或某些升级的产业,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产生冲突,投资过热和产能过剩此起彼伏,出现产业升级的“潮涌现象”(林毅夫,2006)。
某些领域的产业升级不够,而另外一些领域的产业升级过度,这是产业升级中必须重视的重要问题。“产业升级”问题也是形成“增长悖论”的深层次原因之一。
五、结语
“激励机制”问题可以看作是对“结构调整论”的回应,不重视激励机制(特别是对官员的激励)的经济增长很有可能总是徘徊在调整阶段,甚至有可能丧失经济结构调整的有利时机。“有效歧视”问题可以看作是对“有效劳动需求论”的回应,不破除“有效歧视”就不可能形成真正有效的劳动供给,而没有有效劳动供给的劳动需求是称不上有效劳动需求的。“产业升级”问题可以看作是对“技术进步论”的回应,一方面,没有产业结构升级的技术进步不是有效的技术进步,因为不能形成“扩散效应”和“拉动效应”;另一方面,达成共识的产业升级会造成“潮涌现象”的出现,从而形成投资过热和产能过剩,即所谓的资本深化速度过快。要想使中国经济增长走上良性循环的道路,除了发挥市场的作用外,政府的作用也不能忽视,按照经济增长理论中“大推动”的分析思路,只要政府作用恰当,经济就可以从坏的均衡点收敛到好的均衡点,从而跳出原来的“陷阱”。因此,分清政府和市场的界限就显得尤为重要。总之,要想解决中国的增长悖论问题,必须解决更深层次的“激励机制”问题、“有效歧视”问题和“产业升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