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校园欺凌一直都有,但近年来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呈现出一系列新特点。从涉事群体的角度看,主要呈现三大特点:校园欺凌呈现低龄化趋势;女生频频成为“主角”;在流动、留守儿童密集的地方,欺凌事件往往呈高发态势。当前校园欺凌事件不少发生在城乡接合部的学校,而这些学校正是流动、留守儿童聚集的地方。
一、校园欺凌事件存在的原因
(一)家庭教育缺失或不当。很多农村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一些人许多年才回家一次,孩子的教育无人过问。就大通地区从学校情况来看,出现问题的孩子超过80%来自单亲或类似单亲的家庭。一方面,家庭结构失能,使得孩子在成长中缺少关爱和教导,另一方面,一些家庭虽然看起来美满,家长对孩子也充满关爱,但由于教育理念和方法存在问题,也给孩子的成长带来消极影响。一些家长这种明显走偏的观念,不仅使孩子遇到问题时倾向于用暴力方式解决,同时也让校园里一些原本稀松平常的“磕磕碰碰”,被上升到不可调和的程度。
(二)学校教育的缺位。在校园欺凌背后,学校法制教育和德育的缺失不容忽视。教育部门对法制教育有专门的规定,要求做到进课堂、进教材,教师落实,课时落实,但现在看来做得还不够。一方面,学校没有法律教师人才储备,讲课的基本上都是政治、思想品德教师;另一方面,法律知识被分散在多本教材中,既不系统,也不深入,加上学校出于升学率的考量,并不重视普法,使得法制教育效果十分有限。法制教育缺失,加上学校和社会缺乏相应的惩戒手段,难以对校园欺凌行为形成警示和震慑作用。而本应对欺凌行为发挥重要预防作用的德育,其现状也十分堪忧。
(三)社会不良风气侵蚀渗透。现在的社会上,经常能够看到相互偶尔触碰就会引爆无休无止的争吵,甚至为一点小事就大打出手。目前市面、网络上的大量小说、游戏都包含色情、暴力情节,处于青春期的学生非常容易受到影响。甚至连一些热门幼儿动画片里也开始出现“暴力美学”,这些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的心理和行为,导致他们极易因盲目模仿、追求刺激而产生暴力冲动。十多岁的孩子正是表现欲和模仿能力最强的时期,如果不加以限制,很多孩子就会不自觉模仿从网络上接受的信息。此外,当前社会上“一夜成名”“拜金主义”等不良风气也影响着校园。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也只有8种严重犯罪才会追究刑事责任。由于年龄原因,很多孩子实施校园欺凌却不会受到惩罚,这也容易使他们形成“藐视法律”的心态,导致欺凌事件重复频繁发生。
当前社会应提高对包括校园欺凌在内的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重视程度,做好预防工作,避免这部分孩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二、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措施
(一)治理校园欺凌,应遵循事前预防和事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在强化家庭的监护责任,净化社会风气,加强未成年人品德、法制、心理健康教育的同时,还应完善相关法规,为校园撑起保护伞。
(二)严守法律底线,加大矫治力度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反映出我国在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处理制度建设方面,存在一定滞后和不足。孩子们不懂法、对法律缺少应有的敬畏,这说明法制教育没有落实到位。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未成年人出现严重不良行为,对其负有监护和教育责任的家长、学校并未承担相应责任。在监护人方面,虽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出现严重不良行为,父母会受到公安机关的训诫。如果未成年学生因欺凌行为而被送到青少年法院,父母也要一起进入司法程序;如果法官认定孩子欺凌行为与父母不法行为(如吸毒、酗酒)有关,法官可以把孩子的监护权转移到寄养家庭;如果父母管教不当,法官会要求父母上训导课程,学习如何合法管教子女;如果子女的欺凌行为造成他人受伤,父母必须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针对当前校园欺凌低龄化的趋势,可以考虑适当降低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
(三)对于已经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有相应的惩戒措施。对未满18岁的校园欺凌涉案者,法院可以辅导警告等方式处置。但如果后果严重且施暴者有前科,即便是未成年人涉案,也可以当做成人刑事案件审理,按成人标准定罪量刑。美国不仅对欺凌行为实施刑事惩罚,而且会严惩其同伙。
(四)法制教育也至关重要。在校园法制教育层面,学校应提高对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把法制教育摆在和其他学科同等重要的位置。同时,针对不同阶段学生的特点确定教育内容,形成一套完整的法制教育体系。应把中学生法制教育列入教学大纲,作为学生的必修课,并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实践,如案例教育、法官指导模拟法庭等。通过法制教育进课堂,普及法律知识,形成对法律的敬畏,使青少年养成遵纪守法、恪守社会规范的行为习惯。
论文作者:梁晋萍
论文发表刊物:《成功》2018年第1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5
标签:法制教育论文; 校园论文; 孩子论文; 未成年人论文; 学校论文; 事件论文; 法律论文; 《成功》2018年第12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