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20世纪初的英国社会立法_社会改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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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早在16世纪就有了针对贫穷、流浪等问题的社会立法,1601年汇集为济贫法,但只有20世纪初的大批社会立法才真正奠定了现代“福利国家”的基础。本文择其历史长河中的这一重要转折点,对该时期的社会立法及相关改革作一探讨,以期加深对现代英国的认识,并给后发展国家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20世纪初社会立法的背景

19世纪末20世纪初,英国的社会问题相对突出。贫富悬殊、社会不公正随处可见。如何解决以贫困为主的社会问题成为英国政治的一个主题。当时的经济状况、政治民主、国际环境及社会思潮使得社会立法成为可能。

(一)经济状况与社会贫困 众所周知,19世纪70年代以后,英帝国出现相对衰落趋势。经济增长速度由此前的一路领先变为渐次退后。1870—1913年间,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率,英国为2.1%,美国4.3%,德国2.9%。①英国工业在世界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1870年的32%下降到1913年的14%;同时期在世界贸易中的份额也从22%降至15%。②经济增长速度的减慢既是英国资本主义经过原始积累,进入相对稳定发展阶段的必然结果,也是其世界工业垄断地位的丧失与国际竞争日益加剧所致。始于70年代的经济危机断断续续延续到90年代。发展速度的减慢与经济危机的冲击使原来靠经济的高速增长自发调节、融和社会不适的能力降低了。贫困问题在这个时期突出起来,社会不稳定加剧,出于对帝国命运的担忧与对社会下层的同情,一批中产阶级知识分子纷纷深入贫民区,进行认真细致的社会调查。查尔斯·布思于1889年发表《伦敦人民的生活与劳动》,指出伦敦地区约有30%的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西波姆·朗特里于1901年出版《贫困:一个城镇生活的研究》,证明约克郡约有28%的人生活在贫困中。调查报告深刻地揭示了贫穷在这个国家里的广度与深度,在英国社会上起到了震聋发聩的作用。英帝国的衰落只是就发展速度落后于美、德等国而言。但仅以速度这一项指标不能衡量一个国家的真实财富。英国经过长期的领先与积累,到19世纪末,按人均国民生产值计算,依然是世界上最富有的国家。因此,贫困的大量存在犹若国耻。当然,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这一时期的贫困与在资本主义早期的贫困有量与质的不同。首先,贫困者在总人口中的比例下降了。据1894年的一次官方调查,当时受救济的人数可能与50年前一样多。③而大不列颠的人口从1850年的20.9百万增加到1990年的36.9百万。④因此,贫困者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下降近一倍。其次,贫困的标准改变了。布思统计中的绝大多数贫困者是与收入较稳定的熟练工人的生活相比处于贫困状态,具体为周工资一镑以下,并非赤贫。此外,熟练工人的实际工资在19世纪末虽有明显提高,⑤但与中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飞黄腾达相比,被剥夺与被统治的感觉和事实更明显了,意识到自己也处于相对贫困中。因此,贫困问题在这时变得突出,并非意味着贫困较以往更为严重,而是由于人们对贫困和不平等的认识加深了。

(二)民主改革与政治倾向 19世纪英国三次议会改革使其政治民主日益扩大,从而推动了文化教育的普及。选举权的获得和受教育机会的增加,工人阶级更加意识到经济的不平等。从80年代起,工人阶级第一次作为一个整体行动起来,为真正平等的经济、政治及社会利益而共同奋斗。始于80年代末的新工会运动,组织了庞大的非熟练工人的罢工斗争,极大地扩充了工人运动的基础。1893年,独立工党宣告成立。其思想依据是:现存的两大政党都是为资产阶级服务,工人阶级应该有自己独立的政党在政府里为自己说话。这比以前单纯依靠自由党左翼进行社会改良的思想前进了一大步。独立工党受当时费边社影响极大。其宗旨就是代表劳工赢得一个合理公正的机会,消除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贫困问题,“采取集体行动消除可以防止的人类疾苦和生命浪费,并且尽可能采取一切办法保证人人从少到老都有公平的机会,能够过上温饱而愉快的生活”。⑥1900年,有工会以及各社会主义团体参加的工人代表委员会(1906年改称工党)成立,它提出的竞选纲领几乎囊括了随后改革的所有内容。日益高涨的工人独立运动使统治阶级两大政党充分体会到了来自下层的威胁。当政者日益认识到关心社会下层即是对自己长远利益的关注。因为社会下层的生活状况及社会的态度最终决定英国的前途。因此,从19世纪70、80年代起,两党就竞相改革,迎合选民。保守党迪斯累里1875年竞选时许诺,无论他在野还是执政,一切措施和目的都是要改善人们的生活条件。⑦其要员伦道夫·丘吉尔于1883年讲道:“保守党的绝大多数是由工匠和劳工阶级组成的,……保守党在赢得工人阶级信任之前将无法发挥作用。”⑧保守党把改善劳工生活状况看作自己合法执政的基础之一。

19世纪末长期在野的自由党从失败中认识到了放任自由原则的失误。英国历史学家大卫·鲍威尔认为,自由主义政治史在1886年(自由党发生分裂,引者加)以后考虑的是互为关联的两件事,即寻求一个强有力的立足点使自由党维持其在格莱斯顿以后的地位,与经济利益日益强大的劳工建立联系。‘社会改革’即是关键联结点。……这种认识使自由党从放任自由向国家干预进行社会改革的新自由主义转化”。⑨鲍威尔对自由党思想转变的背景及动机的分析可谓精辟!旧的原则不再适合了。新自由主义就是适当地纠正旧自由主义任经济绝对自由发展的做法,努力改善大多数人的生活状况,“以扩大那些没有国家的帮助就不能保护自己的人的自由”。⑩无论是出于政治斗争的策略,还是基于国家长治久安的考虑,形势的发展已经使统治阶级不能再无视下层人民的利益而一意孤行。来自下层的反抗与上层认识上的转变为20世纪初的社会改革准备了政治条件。

(三)国际竞争与国家干预 前面提到,英帝国衰落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国际竞争的加剧。后起国家不仅技术发达,且往往以国家财政作手段,加强本国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能力。英国若继续坚持经济自由主义,在已失去工业垄断地位的形势下,只能使其在竞争中市场越来越小。因此,国际竞争需要国家干预经济。其次,国际竞争是多方面的。剑桥经济学家阿尔弗德·马歇尔1908年指出,劳动生产率低于美、德,教育落后,没有给予工人足够的刺激使他们具有“美国人的脑筋”,是英国落后的人为原因。(11)这种分析不无道理。贫困等社会问题的突出对内不利于社会稳定、生产效率的提高,对外削弱大英帝国的国际竞争力。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欧各国工人运动、社会主义运动风起云涌,社会改良成为各国政府的重要事务。俾斯麦80年代在德国推行的社会保障方面的改革既对英国形成压力,又为其树立了榜样。

(四)社会思潮的转向 19世纪70、80年代以前,边沁的功利主义政治理论与密尔的自由放任经济理论在英国占统治地位。表现在社会领域就是极端的个人主义。“干预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成为历届政府施政的准则。一切社会问题皆被看作是个人原因所致。随着资本主义从自由向垄断过渡,生产高度社会化,集体主义思想逐渐抬头。边沁“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其内涵不断扩张,被重新解释为不仅是个人意义上的,而且是全社会的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自由主义的代表密尔较早认识到,分配是一种人为的安排,可以由国家加以调节。这无疑是集体主义的考虑。

19世纪80年代以后,马克思主义在英国的影响加强,各种社会主义团体纷纷涌现。其中,费边社与社会民主联盟是较有影响的两个。前者主张渐进改良的社会主义,对独立工党、工党的思想与活动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其面对社会各阶层特别是执政党的渗透策略,对自由党20世纪初的社会改革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社会民主联盟主张阶级斗争,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领导过几次成功的罢工斗争,在工人中威信颇高。社会主义思想的传播与各团体的活动有助于注重集体利益的社会风气的形成。

以格林为代表的唯心主义学派为国家干预经济的必要性作了哲学上的阐述。任何权利都包括个人和社会两重属性,国家的作用就是用消极的干预来达到 积极的目的,即实现普遍的权利。(12)把资产阶级所一贯强调的“权利”的实现与国家干预相结合,是对绝对放任自由的否定,也是对国家职能的重新解释。其他如文学领域对自由放任资本主义的长期抨击,知识分子深入社会的调查宣传都从不同角度反对绝对个人自由,强调集体利益的思想成为一股社会潮流。

综上所述,19世纪末,英国社会已经发展到这样的地步:要么变革以求社会的共存与发展,要么社会继续分化,帝国继续衰落。盎格鲁—萨克逊人因时而变的传统以及这个时候所具备的变革条件使20世纪的社会改革成为必然。

二、20世纪的社会立法述评

20世纪的社会立法作为一个阶段来认识,起迄时间应为1905-1914年。带有转折性的社会立法主要从1905年的失业工人法开始,而1914年大战的爆发,系统的社会改革中断。下面具体论述该时期的社会立法及配套改革。

(一)养老金条例 老年问题在19世纪末成为英国主要的社会问题之一。年老成为致贫的一个重要因素。到1906年大约有三分之一受救济者是老人。老年问题是社会问题,也是道德问题。1889年,德国颁布了养老金法案。英国热心于市政改革的地方官员约瑟夫·张伯伦等人竭力鼓吹仿效德国。90年代组成了有布思、张伯伦等人参加的皇家调查委员会,专门就老年与贫困的关系进行调查。后因英布战争的爆发,未获实效。1908年6月,养老金条例颁布了。其内容为,财政拨款120万英镑作为非捐助性养老金的费用。所有年收入不超过31英镑的70岁以上的老人均可申请领取养老金。具体办法为,年收入21英镑以下者每周给予5先令,依次递减,直到1先令为止。计划从1909年开始实施。养老金条例由于其年龄的高“标准”,被当时的反对者认为“死人养老金”。考虑到布思在19世纪末把周工资在一镑以下的工人定为贫困者,养老金额不啻是杯水车薪。但它的确解除或缓解了部分老人的忧虑。实施的第一年,申请者即达65万人,费用超过800万英镑。更重要的是,养老金的“非捐助性”是国家用强制手段进行财富再分配的尝试,为以后的社会立法开辟了道路;创立了现代“福利国家”的一条基本原则。

(二)有关失业及其他改善劳工生活的立法

1.失业工人法 在众多的致贫因素中,失业是最严重的一个。它不仅涉及本人,而且累及家庭。19世纪末、20世纪初,经济危机的打击,再加上英布战争的影响,失业问题较以往更为严重。失业工人举行声势浩大的游行示威活动以抗议不公正的社会。执政的保守党认识到若不采取措施,更激烈的反抗将接踵而至。1905年,失业工人法应运而生。授权地方当局登记失业人员,搜集就业信息,帮助移民,向农村“殖民”等等。资金主要来自志愿捐助和征收失业税。失业工人法对解决失业问题的作用虽然很有限,被哈迪抨击为“象一辆没有汽油或只能沿路乞讨汽油的摩托车”,(13)但首先它确认了工人的劳动权,把失业看作全国性的社会问题由国家开始负责。其次,失业工人接受无偿帮助,开创了现代“福利国家”的另一条重要原则:福利性。这方面早于养老金条例。

2.劳动交换所 失业工人法规把失业看作暂时的、偶然的、季节性的现象,希望通过一些现存的社会组织、辅以适当的政府资助以帮助失业工人暂渡难关,事实上,失业是长期普遍存在的,需要建立全国性的、长期的、稳定的、与济贫法机构分离的统一组织来解决失业问题。1909年,贝弗里奇开始负责建立由国家资助和管理的全国范围的劳动交换所。在吸取失业工人法经验的基础上,更广泛地为失业工人提供尽可能多的就业信息和机会。同时,也为雇主寻找合适的劳动力。失业工人法重在救济工人,劳动交换所侧重帮助工人重新就业。劳动交换所至少在两点上是创新的:它创立了全国性的劳动信息交换体制,到1914年,全国达1400多个;政府部门、机构第一次作为辅助性机关存在而非为了敛钱或出售商品。

3.失业保险法 在失业工人法、劳动交换所实施的基础上,1910年,丘吉尔、贝弗里奇等人起草了失业保险法。其基本思想就是,既然失业是经常的、不可捉摸的、非个人所能把握的一种灾难,国家就应该平时为工人准备一定的保险金,使其在危机突然降临时保护自己及家人渡过难关。1911年,失业保险法作为国民保险法的第二部分通过。保险金由三方分担。雇主、雇工每周各出资2.5便士,政府出资前二者之和的三分之一,当受保险的工人失业时,每周可得7先令的保险费。每人每年至多可领取15周的失业津贴。适用范围限于建筑、造船等波动较大的几个行业。法令从1912年7月开始生效,受保对象当年即达255万人,1911年失业保险法只是维持部分人失业期间的最低生活,真正保障家庭生活费用和全体工人的失业保险在战后才逐渐实现。失业保险是英国首创,国家负责个人无法解决的失业问题是社会进步的标志,认识到这一点并付诸于行动是不易的。

4.其他有关立法 1908年矿工8小时工作法,是第一个对成年男子限制工时的立法。1912年又应矿工的要求通过了矿工最低工资法案。1909年行业委员会法,专门解决“血汗工人”的最低工资问题。同年还颁布了房屋和城镇计划法。这些立法针对某一特定的问题,不同程度地缓解了社会矛盾。

(三)健康保险法 疾病是又一个主要的致贫因素。1908年,德国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健康保险制度,劳合·乔治访德时专门对此进行了考察,随后又派官员前往研习。他多次强调,与德国的竞争不要仅限于军事方面。经过长期的准备,健康保险法作为国民保险法的第一部分通过了。对象包括16-70岁的体力劳动者和年收入不超过160英镑的职员。保险金同样由三方分担:雇主每周为每位职工缴纳3便士,男工4便士,女工3便士,国家出资2便士。这即是劳合·乔治引以为荣的“9便士对4便士”。保险金的领取标准为,患病男子每周10先令;女子7.5先令;女工产期每周30先令;残废者每周均为5先令。法令于1912年7月开始生效。各地成立保险委员会专门负责。当年受保居民就超过1000万。尽管它的实施范围只涉及有工作的人,但国家对个人健康负责,较老年、失业等问题,更体现了个人与国家关系上的大转变。对此,当时有人作出高度评价。连保守党政治家加文也称它为“社会重建方面的最伟大计划”。(14)丘吉尔自信地预言:“当年轻一代在组织得更合理的社会中生活得更幸福更健康时,会为这一伟大的成就感谢我们的”。(15)。国民保险法是20世纪初立法的高潮及代表。

(四)儿童、教育等方面的改革 当时,在儿童、教育方面主要存在两个问题。其一为婴儿死亡率居高不下;其二,强制教育没有相应解决青少年的贫穷与健康问题,导致英国国民身体素质的普遍下降。英布战争期间,约40%的应征入伍者体检不合格,还有许多人根本无资格应征。(16)这两方面的问题都影响到国家劳动及军事后备力量的补充及水平。长远来看,危及大英帝国的根基,法国比英国更早面临婴儿高死亡率导致的劳动力补充不足的问题,因而较早采取一些保护婴儿健康成长的措施,如免费为贫困家庭的婴儿提供洁净的牛奶、为母亲提供食物等。1893年建立免费的医疗保健制度,为贫困家庭的母亲和婴儿服务。20世纪开始,在英国也出现了类似的活动。1906年,婴儿出生登记成为法律,便利了婴儿的检查与保健。成立婴儿福利中心,为产妇和婴儿提供帮助。创办专门学校,教授贫困母亲如何护理婴儿。种种努力,成效显著。婴儿死亡率从1901年的151‰降为1912年的95‰,到30年代,降至30‰。(17)对大一点的儿童,1906年教育法为在校穷人家庭的孩子提供膳食,费用主要来自专门的税收。1907年起为所有在校学生免费检查身体。1912年起检查与治疗相结合,开始了对儿童真正意义上的医疗服务。1908年儿童法,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被誉为“儿童宪章”。成立第一个少年法庭,对儿童以教育代惩罚。成立少年咨询委员会和少年职业局,帮助即将离开学校的少年寻找合适的工作。凡此种种,极大地改善了青少年的身体状况,有利于全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福利有时是钱,有时是服务”。(18)儿童、教育等方面的立法及有关改革多以社会服务的形式出现,而社会服务正是“福利国家”的本质所在。(19)

(五)1909年财政革命 社会立法需要财政作基础;这一时期与德国的海军竞争也达到白热化程度。两方面均要求国家能够调动大量的资金。1909年,新任财政大臣劳合·乔治制定了一个大胆的财政预算案,大幅度提高所得税、遗产税、土地税、间接税,同时降低低收入者的税率,并给贫困家庭发放儿童补贴。(20)预算案引起的争论不亚于任何一项社会立法。下院誉之为“人民预算”,而上院斥之为“劫富济贫”。劳合·乔治强调“这是一项战时预算,是要筹措款项来对贫穷和污秽作不妥协的斗争。”(21)同时申明这只是“减少小部分人的欢乐来缓和千百万人的悲哀”。(22)从而否定了对私有制的根本改变。经过一年的争论,预算案成为法律。1910年所得税从3200万英镑增加到4700万英镑。国库收入从1.5亿增加到2亿英镑。税收的增加为社会立法的实施提供了保证。

1909年财政预算案不同以往,它大张旗鼓地用国家税收调节社会收入再分配,成为后来“福利国家”运行的主要手段。说它是一场革命也许不为过分。预算虽然没有改革所有制的性质,但却是对自由资本主义时代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一次严重冲击。它表明,资本主义发展使生产日益社会化,社会日趋大众化,从而要求财富尽可能社会化,而不是集中于少数人手中。财政革命从根本上对资本主义经济作出调整,为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开辟了较为广阔的前景,不啻是“向未来发展的一块跳板”。(23)

三、结语

20世纪英国的社会立法是当时英国国内、国际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为现代英国的发展确立了一个新的起点。许多西方学者认为始于16世纪的济贫法是英国“福利国家”的源头;此后的历史便是“福利国家”发展的历史,其实不然。济贫费用来自按人头征收的济贫税,是一种以穷人养穷人的做法。济贫也是惩穷。有资格领取济贫者勉为糊口却要丧失做人的尊严;无资格被定为“真正”贫穷者还要遭关押、劳教之苦。1834年的“新济贫法”更为严酷:所有接受济贫的人都要被关进贫民院遭受非人的待遇,家人不得团聚,被称为“穷人的巴士底狱”。因此,济贫法的执行既非财富的二次分配,又无任何“福利”可言。此后的社会立法日渐增多,但常常针对某一迫在眉睫的社会问题,如公共环境卫生恶劣;或受党派竞争驱使而产生,如19世纪60、70年代两党轮流执政、竞相改革。这些立法没有统一的设想与规划,不是统治阶级自觉的举措,而是权宜之计。

20世纪初的社会立法由于时代不同而指导原则及具体实施都与此前迥然相异。首先,它们不是应急之举。当时无论哪个党上台执政都必须解决以贫困为主的社会问题。虽然大部分改革是在自由党上台后进行的,但起点却是保守党执政时的失业工人法;且全国范围内的经济法调查早在1904年就开始了。调查结果对各项社会立法的产生起了推动作用。故1906年保守党下台并非由于其不主张社会改革,而是它“保护关税”的口号没有比自由党包罗万象的社会改革计划更有吸引力。其次,这个时期的社会立法,如前所论,突破了自由资本主义时代的一些原则,如国家不干预经济活动、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等。这既是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又是资本主义整体文明提高的标志。复次,社会立法从解决客观的、环境方面的问题转向失业、老年、疾病等过去被视作个人范畴的社会问题,开创了全国性的失业和疾病保险制度。“保险”的思想是现代“福利国家”的核心内容。(24)最后,如果说,“福利国家”的真实含义是国家作为社会总代表为全社会提供旨在增加个人幸福的非赢利性服务,(25)那么20世纪初英国的社会立法无不体现了这一精神。这是20世纪的创举,绝非19世纪的思维。

无疑,无论内容还是具体实施,该时期的社会立法还有种种局限。但任何事物都有一个发生、发展的过程。20世纪初的社会立法对现代“福利国家”的奠基作用是确定不移的。基于此,英国才能够在历经两次大战的磨难、经济危机的打击之后却很快建成“福利国家”。其理论与实践都堪称世界上最完整的模式。美、法等国纷纷借鉴英国的经验,建立起本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现在人们普遍认为“福利国家”面临危机,英国更是首当其冲。但“福利国家”追求效率之下的公正与平等,则是现代社会人们所向往与追求的目标。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逊曾经讲过:“保守的、自由主义的或激进的政党可以赢得或输掉将来的选举,但福利国家的机器却会保留下来。”(26)“福利国家”及其发展存在种种缺陷与局限,但其所代表的方向是符合社会发展趋势的。英国以及其他“福利国家”在未来的发展中,围绕“福利”的具体细节还会发生种种斗争,但根本改变其基础是任何一个政党都不敢轻举妄动的。

“现代化过程中经过初始即启动阶段之后,随着经济持续增长,在政治、社会、文化、福利、居民健康与素质等各个方面都会产生适应性的变化”。(27)这些变化不是自发的,需要社会普遍的自觉。英国在公民福利方面的步伐相对缓慢了些,以至在社会问题突出时才被迫作出大规模的社会调整。这是英国的教训,也是对后起国家的警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历来重视集体利益,以人民幸福为最高准则。社会制度的性质决定了我们有条件自觉地协调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在现代化进程中,在向市场经济转轨时,如何把握发展经济与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关系应予以特别重视。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英国的历史经验与教训不无借鉴意义。

注释:

①蒋孟引主编:《英国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581页。

②阎照祥:《英国政党政治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322页。

③W.H.B考特:《简明英国经济史》,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319页。

④卡洛.M.奇波拉主编:《欧洲经济史》第3卷,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第21页。

⑤若把1880年的实际工资定为100,则1896年—1900年为132。思索:《1870-1914年的英国》(R.C.K.Ensor,England,1870-1914),纽约1985年版,第440页。

⑥G.D.H.柯尔:《社会主义思想史》第三卷(上),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91页。

⑦S.H.比尔:《现代英国政治》(Modern British Politics),伦敦1965年版,第265页。

⑧A.比蒂:《英国政党政治》(English Party Politics),伦敦1970年版,第220页。

⑨大卫·鲍威尔:《新自由主义和工党的兴起,1886-1906》(David Doweell,The New Liberalism and the Rise of Labour Party,1886-1906),《历史杂志》1986年第2期。

⑩摩利士·布鲁斯:《福利国家的来临》(Maurice Bruce,The Coming of the Welfare State),伦敦1965年版,第138页。

(11)阿·勃里格斯:《英国社会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42页。

(12)欧内斯特·巴克:《英国政治思想——从赫伯特·斯宾塞到现代》,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30-31页。

(13)摩·布鲁斯:《福利国家的来临》,第164页。

(14)(15)摩·布鲁斯:《福利国家的来临》,第186、188页。

(16)思索:《1870-1914年的英国》,第513页。

(17)摩·布鲁斯:《福利国家的来临》,第191页。

(18)理查德·罗斯和雷·斯拉托里:《福利国家:东方和西方》(Richard Rose and Rei Shiratori,The Welfare State:East and West),纽约1986年版,第201页。

(19)贝弗里等人宁愿把“福利国家”称作“社会服务国家”。

(20)约·阿·兰·马里欧特:《现代英国》,第491-493页。

(21)马里欧特:《现代美国》,第491页。

(22)摩·布鲁斯:《福利国家的来临》,第9页。

(23)(24)摩·布鲁斯:《福利国家的来临》,第183-6页。

(25)大卫·马什:《福利国家》(David Marsh.The Welfare State),纽约1980年版,第121页。

(26)萨缪尔逊:《经济学》下册,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228页。

(27)罗荣渠:《论现代化的世界进程》,《中国社会科学》1990年第5期,第1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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