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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A8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444(2012)01-0001-07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已经突破了传统理论
中国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摆脱了传统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模式,实行市场化改革和对外开放。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在“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基础上增加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及“三个代表”等规定性,允许私营企业主入党,“全民所有”资产更名为“国有”资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及其形成的模式已经不能用传统社会主义理论(无产阶级专政,公有制,按劳分配,计划经济)来解释和说明了。
传统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理论,来源于“五种社会形态说”。传统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模式的失败,根源是“五种社会形态说”有缺陷。“五种社会形态说”包含着阶级斗争推动社会发展、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形态、“单线发展”论等观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不再“以阶级斗争为纲”,而是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由重视保持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转向重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突破了资本主义是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是计划经济的“单线发展”路线,把人们认为是根本矛盾的社会主义上层建筑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形成了既不同于改革开放前传统社会主义的模式(即苏联模式)也不同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发展模式。
中国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没有照搬西方模式,在政治上实行“民主化”和“公开性”,在经济上推行“私有化”,但是却取得了成功。在所有制方面,不实行全面私有化,而实行以公有经济为主导的混合所有制,公有经济仍然控制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土地、森林和矿山等资源也不实行私有化;在资源配置上,虽然采用了市场经济模式,但政府调节和干预的程度比西方国家要高得多;在政治上,不搞多党制和议会政治,不搞“三权分立”,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协商制度,同时逐步扩大民主,加强法制;在意识形态和文化领域,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主导地位,继承和发扬中国优秀的文化传统,同时学习和借鉴世界上一切优秀文明成果;在发展理念上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始终不渝地走和平发展道路,对内构建和谐社会,对外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能用西方的自由民主理论来进行解释和说明。
二、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未能适应时代,完成创新
改革开放在很大程度上是采用“摸着石头过河”的方式推进的,理论研究和理论探索也紧紧围绕着当前实践,许多基础理论问题都是绕过去(不争论)的,有些采用了实用主义的方法加以解决,所以出现了“哲学贫困”、“政治经济学无法解释现实”、“姓‘社’姓‘资’理难清”等社会呼声。广大干部和群众只能“跟着感觉走”,“跟着政策走”,信心完全依赖于改革开放的成就。传统理论思想与现实(特别是改革开放的负面效应)的巨大反差,导致许多人丧失了理想和信念,乃至产生社会性的信念危机。
理论界曾经有以下几种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式:一是把新的实践和新的事实塞进原有理论的框架内,对基础理论的观点、体系不作任何大的变动,这样做只能使人产生牵强附会的感觉。二是在局部对一些观点进行新的探讨,但害怕担上“修正”、“篡改”的罪名,不敢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完成基础理论的创新。三是把基础理论创新看成是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事,以应用理论创新来代替基础理论创新。
对解放思想的研究,文献很多。但这里有一层窗户纸始终没有捅破:之所以需要不断地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在很多方面与基础理论未能适应时代完成创新有直接关系;而全面地、彻底地、正确地解放思想,也就是要完成基础理论的创新,在基础理论的高度、广度和深度上,把新的实践和认识的成果加以总结,上升成为新的理论,使之成为教学和科研的基础,并进一步指导改革开放。解放思想的最高体现就是完成基础理论的创新。
三、基础理论创新滞后造成的危害
基础理论创新滞后,首先造成了认识上的模糊和混乱。例如,尽管在实践上“摸着石头过河”,已经突破了“五种社会形态说”的局限性,但是由于没有在理论上完成创新,人们仍然沿用这一学说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结果就形成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种种模糊认识。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混乱不清,而是传统的“五种社会形态说”有缺陷。戴着有缺陷的眼镜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会出现看不清、看不准的问题。
基础理论创新滞后,一方面使现代西方哲学社会科学乘虚而入,在很大程度上成了高校教学和科研的理论基础,甚至成了指导改革的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处于被动应对的态势,在课堂上学生不愿学,老师也不好教;另一方面,基础理论在许多方面失去了指导实践的作用,有时甚至成为解放思想的实际对象。
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创新滞后,现代西方经济学在很大程度上成了经济改革的指导理论。由于我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与西方不同,这样就产生了理论指导上的偏差,这种偏差使改革出现了一些失误,某些阶层和集团直接或间接地利用国家权力和资源获得了利益,不正常地发财致富,剥夺或减少了广大人民群众应有的权益,导致贫富分化加快、腐败愈演愈烈。
中国的经济体制是国家主导下的市场经济体制,国家不仅对市场经济的运行实行宏观调控,而且还直接掌握着比西方国家更多的资源和权力。与此相对应,国家应当承担比西方国家更多的社会职能。从历史上看,与西方相比,中国的政府从古代起就掌握较多的经济资源和权力,同时承担较多的社会经济职能。在计划经济的条件下,国家几乎掌握了所有的经济资源,承担了所有的社会经济职能。尽管计划体制使经济缺乏活力,但由于权利和义务、资源和责任是对称的,所以贫富分化和腐败问题并不严重。权力不仅可以用权力来制衡,也可以用责任和义务来制约。实行市场化改革以来,国家掌握的一部分资源和权力还给了社会,还给了市场,经济活力大大增强。经济学界及其他理论界把注意力集中到怎样使更多的资源按市场机制配置,但是却忽视了国家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由于社会制度不同,我国不可能像西方国家那样,把尽可能多的经济资源和权力交给市场,搞私有化、自由化。在市场化改革的同时,也要强调国家相应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忽视这一点,国家掌握的经济资源和权力与其承担的社会经济职能不对称,就会出现很大的资源剩余和权力剩余,造成资源浪费和权力腐败。近二三十年来,腐败问题之所以得不到有效遏制,甚至愈演愈烈,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国家在逐步放弃对广大人民就业、住房、职业教育、医疗保障的直接责任后,仍然掌握着较多的资源和权力。从理论上来说,我们是按中国的社会结构保留了国家掌握的经济资源和权力,又按西方的社会结构(按现代西方经济学的要求)承担了对广大人民群众的责任和义务,因而国家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领导方面出现了资源剩余和权力剩余。这些剩余的资源和权力,成了腐败产生的物质基础和社会条件,成了腐败分子与寻租商人官商勾结谋取暴利或黑色收入的工具。普通民众在无形中损失了应有的权益。这就造成了严重的分配不公,加快了贫富分化。贫富分化过快产生的一个重要后果,就是广大民众无法随着经济增长而相应地增加收入和消费,暴富起来的少数人有钱但消费已经趋于饱和,导致消费(相对于生产)严重不足,反过来制约经济的发展。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受到两种思想理论的威胁:一种是西方自由民主理论,另一种是传统“左”的思想理论。这些问题的形成都与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特别是“五种社会形态说”)没有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地完成创新有关。
“左”的思想理论本身就是未经过创新的传统“马克思主义”理论——“苏联模式”的理论。怎样认识“苏联模式”?“苏联模式”包括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计划经济体制,也包括与之相适应的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中的有些观点并不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原意。“五种社会形态说”就不是马克思的原意。
马克思不止一次地强调过,他对于“奴隶制→封建主义经济制度→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论述限于西欧。例如,他在1877年10月—11月写的《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就说过,《资本论》中“关于原始积累的那一章只不过想描述西欧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从封建主义经济制度内部产生出来的途径”[1]340-341,“他(指米海洛夫斯基,引者注)一定要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它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以便最后都达到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每个生产者个人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但我要请他原谅,他这样做,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1]341-342。马克思在1881年2月底3月初写的《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初稿)》中再一次强调:“可见,我明确地把这一运动(指资本主义产生,引者注)的‘历史必然性’限于西欧各国。”[1]761然而,马克思的理论传入俄国之后,出现了不断扩大的现象。以后逐渐形成了对全世界都适用的“五种社会形态说”。1938年,斯大林在其发表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一文中最终使其成为定论。
“五种社会形态说”不符合非西方国家的历史和现实的事实,造成了许多牵强附会的解释。国内外许多学者曾经提出过质疑。例如,奴隶社会是不是原始社会之后人类社会普遍经历的一个社会阶段,是国内外学术界长期争议的问题。讨论中,许多学者都认为,奴隶社会在历史上只有少数国家经历过,主要是地中海沿岸的地区和国家。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没有经历过奴隶社会,因为奴隶社会的产生和存在,需要一系列条件,如公社制度已彻底瓦解,氏族制度被摧毁,手工业、商业和对外贸易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财富加快积累,商品经济形成,要有一个有利于奴隶制发展的外部环境,以便通过战争、劫掠或者购买,来保证充足的奴隶来源。
再例如,20世纪以来,中国史学界关于自秦迄清中国社会性质问题展开过多次讨论。冯天瑜教授在不久前出版的《“封建”论考》一书中,通过详细论证,将周秦之际至清中叶的两千多年中国社会称为“封建社会”,曾被视为“马克思主义史学”结论,并长期得以沿用;然而,认真研读马克思恩格斯论著,尤其是马克思晚年的民族学笔记,便会发现,这种看法其实是一种误解。将秦汉至明清称“封建社会”的泛化封建观,是与马克思、恩格斯的封建社会原论相悖的。“封建”本为表述中国古代政制的汉字旧名,意谓“封土建国”、“封爵建藩”,近代以前在汉字文化圈诸国(中、越、朝、日)未生异义。19世纪中叶,西学东渐,日中两国近代启蒙学者先后以“封建”译“Feudalism”,本来大体是准确的。但是,20世纪20年代以降,随着苏俄和共产国际泛化封建观及“五种社会形态说”传入中国,将具有“君主专制”和“地主经济”等“非封建”社会结构的秦至清称为“封建社会”,又经由1929-1933年中国学术界的社会史论战,这种泛化封建观逐渐普被中国,成为从学术界到大众“日用而不辨”的术语。他认为,自秦迄清中国社会的性质应为“宗法地主专制社会”或“地主社会”[2]。许苏民教授进一步认为,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政治与经济之统一的标准,自秦迄清中国社会性质实际上是皇权官僚专制社会[3]。
社会主义国家在不发达地区的建立,实际上只意味着这些国家“有可能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占有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的成果”[4],通过其他道路实现现代化,并不意味着这些国家可以“跨越”历史阶段,一跃而进入比资本主义高一个历史阶段的社会形态。但是,按照“五种社会形态说”,社会主义只能是比资本主义高一个历史阶段的社会形态。在这样的理论指导下,这些国家的执政党把马恩关于社会主义的构想照搬于现实,导致长期犯“左”的错误。
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我们之所以长期受姓“社”姓“资”问题的困扰,之所以要“摸着石头过河”,“不争论”,就是因为在“五种社会形态说”及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中,找不到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路子。按照“五种社会形态说”,社会主义是比资本主义高一个历史阶段的社会形态,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在各个方面都比资本主义优越:公有制比私有制优越,计划经济比市场经济优越,所以,推动社会主义发展的办法就是要不断增加公有制所占的比例,提高公有制的形式,扩大计划经济的覆盖面,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在“五种社会形态说”的理论框架内,一争论就必然要否定改革开放,否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那是一个在没有基础理论指导(可以说是突破、“违背”传统基础理论)的情况下摸索的过程,结果却走出了一条正确的“中国道路”。看不见路时只能“摸着石头过河”,现在我们过了“河”(最起码是快要看见“河”对面了),就要瞻前顾后、左顾右盼,看清楚我们走的是哪条路。
右的思想理论是因为传统“马克思主义”理论失去解释力和指导性以后,现代西方自由民主理论乘虚而入形成的。在“两个基本点”上,“左”的和右的思想理论各执一端:前者只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后者只坚持改革开放。必须通过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创新把两个基本点统一到一种学说中。
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必须以人们对现有社会制度和未来社会发展趋势的共同认识为基础。如果人们对社会的认识混乱,甚至分化为对立的派别,将会对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形成潜在的威胁。
四、基础理论创新的必要性和途径
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包括在实践上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代化道路,包括在应用理论层次创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也包括创建(创新)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适应的基础理论。要区分基础理论与应用理论(只针对某一时期或某一国家的实践)。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属于基础理论,而马恩的多国革命同时胜利论、列宁的一国革命首先胜利论、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则属于应用理论。应用理论的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创立和发展)不能代替基础理论的创新。相反,由于基础理论的创新滞后,应用理论失去基础理论的支撑,将会影响到人们对其正确理解和接受,影响到在实践中的全面落实。例如,在“五种社会形态说”的理论基础上,就无法正确理解邓小平关于什么“不是”社会主义和什么“是”社会主义的许多论述,理解“现在虽说我们也在搞社会主义,但事实上不够格”[5]225,“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5]3的确切含义。在基础理论问题上,同样需要贯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需要通过创新推进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的时代化、中国化、大众化。
实现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的时代化、中国化、大众化,是一项巨大的理论工程。许多人认识不到这一工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中国文化传统中,有一种忽视基础理论(科学)的短视文化意识,即只重视与当前实践有密切关系的理论问题,重视理论目前的有用性,忽视理论长久的科学性。结果导致在中国古代,只产生和传承下来政治伦理的“治论”,而没有形成认识社会的社会科学。到了近现代,陷入落后挨打的境地,不得不到西方去寻找救国救民的真理。如果以实践为限制,不形成和发展认识性理论(科学),就会使民族和国家的理论思维逐渐萎缩,完成不了大的突破和创新;反过来使实践也受到限制,完成不了大的突破和创新。恩格斯说过:“一个民族想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6]要把我们民族和国家的理论思维水平从应用理论层次提升到基础理论层次,这是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文明复兴的关键一环。
从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到全面落实科学发展,有一个很重要的中间环节,这就是创建适合中国国情的、严密的现代哲学社会科学,用以教育学生和各级领导干部,并普及到大众中去,形成“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共识和系统、严密的科学指导,指导中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发展。科学发展离不开科学。自然科学可以引进,但哲学社会科学由于社会结构、历史文化不同,只能借鉴,不能照搬。要在明确中华文明特征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基础上,创立与现代西方哲学社会科学不同的中国现代哲学社会科学。而要明确中华文明与西方文明及其他文明的不同特征,就需要研究文明类型。要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性质,也需要研究文明类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个具有双重规定性的概念。这个概念有两个规定性:一个是“中国特色”,一个是“社会主义”。在这两个规定性中,究竟以哪个规定性为主?如果说是以“社会主义”为主,“中国特色”只是对社会主义的修饰,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还是传统社会主义(无产阶级专政,公有制,按劳分配,计划经济)的模式。如果以“中国特色”为主,那么,这里的“社会主义”就要用“中国特色”来规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可以不是传统社会主义的模式了。从实践结果看,沿市场化改革道路走出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不是传统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模式了。
其次,“中国特色”是什么含义?是指人口多、生产力水平低、经济和文化落后的一面(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是指有几千年文明传统的一面?显然,人口多、生产力水平低、经济和文化落后是许多发展中国家共有的情况,不能作为“中国特色”;只有后一方面才可以作为“中国特色”。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中国几千年文明与其他文明有什么不同?这就需要研究文明类型。
从过去在“五种社会形态说”的理论框架内研究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关系,转向突破“五种社会形态说”的局限,从历史和现实的事实出发,研究文明类型及中华文明的特征;在明确中华文明与西方文明不同特征的基础上,再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西方资本主义的关系——这就是实现基础理论创新的必要途径[7]。
解决贫富分化过快、腐败愈演愈烈等问题,不能否定改革开放,而是要在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现代西方资本主义的共同点和不同点以后,根据现代社会发展的总趋势及中国社会的特征,进一步深化改革,从源头上堵住利用国家权力和资源发财致富的路子,实现社会公正,减缓贫富分化的速度,遏制腐败愈演愈烈的势头[8]。同时在基础理论创新过程中,剔除传统理论中“左”的、不符合实际的成分,这样就解除了传统“左”的思想理论的威胁。
只有完成基础理论的创新,创立能够与西方自由民主理论相抗衡的马克思主义新学说,才能够减轻西方对我国的理论渗透和舆论压力,消除右的思想理论的威胁。
五、文明类型研究所完成的突破和创新
文明类型研究继续马克思晚年对东方社会的研究工作,借鉴汤因比、亨廷顿等西方学者对世界不同文明的研究成果,透过现象抓住本质,找到了不同文明内在机制上主导性整合要素的差异。主导性整合要素不同,就形成了不同的文明类型。在世界现存主要文明中,西方文明是经济主导型文明,中华文明是政治主导型文明,印度文明是宗教主导型文明,伊斯兰文明是“宗教/政治”(教政合一)主导型文明,日本文明是“宗教/政治/经济”(民族主义宗教精神与政治、经济一体化)主导型文明,俄罗斯文明和拉美文明是处于发展变化中的文明,非洲文明是正在形成中的文明。
文明类型研究根据客观的历史事实,变“单线发展”为“多线互动”,把原始社会以后人类社会的发展看成是在生产力发展基础上,按文明类型沿不同道路前进并且又相互影响和推动的历史。人类所经历的社会形态是多样的,但都不能超越生产力发展的水平。这样就使理论与实际更加一致,更符合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在经济主导型文明中,由于资产的占有在社会生活中起支配作用,所以,其社会的发展,就以资产(包括劳动力)的构成方式不同为标志,经历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等大的社会形态和发展阶段(与马克思的原意基本一致)。
在政治主导型文明中,由于政治权力在社会生活中起支配作用,所以,其社会的发展,就以政治权力的构成方式不同为标志,经历了宗法社会、专制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等大的发展阶段(与许多学者的观点一致或接近)。宗法社会是在氏族社会的基本关系没有被打破的条件下,通过权力逐渐由公化私的蜕变而形成的,统治阶级(同时也是剥削阶级)是一个或几个宗族,而被统治者是其他的宗族、氏族甚至部落,在社会中处于主导地位的是宗法统治阶级;在专制社会,政治权力集中于皇帝,皇帝委任各级各类官员来管理国家,在社会生活中处于主导地位的是皇帝及官僚统治阶级;到了社会主义社会,政治权力由专制走向民主、由为私转向为公,但政治和政治权力在社会整合中仍然起主导作用。
中国的宗法社会与西方的奴隶社会、中国的专制社会与西方的封建社会、中国的社会主义社会与西方的资本主义社会,大体上处于同一社会发展阶段。
宗教主导性文明的社会发展,在进入文明社会后,一般要经历这样三个阶段和三种社会形态:一教社会——多教(派)社会——泛教(派)社会。“宗教/政治”主导型文明和“宗教/政治/经济”主导型文明所经历的社会阶段和社会形态,也相应具有复合性的特征。
六、文明类型学说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解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社会主义”,不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构想的代替资本主义并比它高一个历史阶段的社会主义(这样的社会主义还没有出现,资本主义还能容纳新的生产力;当然,我们也不否定资本主义必然要被马恩所设想的社会主义代替的预言),而是政治主导型文明(社会)中,用来代替专制制度的社会制度。它的优越性也体现在比专制制度优越。用邓小平的话来说,就是:“现在虽说我们也在搞社会主义,但事实上不够格。”它与经济主导型文明(社会)中的资本主义社会在生产力和经济发展水平上处于大体相同的阶段,要在这一社会阶段完成资本主义已经完成和正在完成的现代化和后现代化的任务;在其他文明的发展方面也是一样。说我们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能意味着我们还处于比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生产力水平还要低、文明程度还要低的阶段,所以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如果我们的“社会主义”是马恩所构想的比资本主义高一个历史阶段的社会主义,那么,我们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水平就应当比资本主义高级阶段的水平高。现实却不是这样。只能说明我们的“社会主义”并不是用来代替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它与资本主义处于同一历史阶段。
十三大政治报告也明确提出:我们所说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可以看成是马恩所设想的比资本主义高一个历史阶段的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9]则是与资本主义处于同一历史阶段(商品经济阶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个提法也符合邓小平的思想。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基本上是从苏联照搬过来的传统社会主义的制度和观念。邓小平在领导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所完成的突破,就是“走自己的道路”,开始了由传统社会主义向现代中华文明的转变,不再固守传统社会主义的观念和目标,而是以加快现代中华文明(包括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和发展(包括发展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目标;同时,继续坚持政治主导的优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中国“摸着石头过河”,回到了政治主导型文明的正确发展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现代政党制政治主导型文明,其基本特点是:一心为公、为民的执政党的领导;国家主导型的市场经济;“政治/伦理/科学”型的文化。传统社会主义的基本特点是:无产阶级专政;公有制;按劳分配;计划经济。现代政治主导型文明与它有很大的不同。现代政治主导型文明与现代经济主导型文明(西方资本主义)也有很大区别,后者的基本特点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受经济力量控制的议会制民主政治;“商业/宗教/科学”型的文化。
七、提出文明类型理论的国际意义
按照“五种社会形态说”,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关系,被看做是“谁代替谁,谁战胜谁”的敌对关系:从我们方面来看,由于“社会主义必然要代替资本主义”,所以,我们与资本主义的共存只是策略性的,只是由于社会主义力量还不够强大:从西方国家来看,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存在始终是对“民主国家”的威胁,与社会主义国家共处也是策略性的。如果用文明类型理论来看,我国与西方国家是“两股道上跑的车”:我们沿着政治主导型文明的发展道路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他们沿着经济主导型文明的道路搞资本主义,方向相同,道路各异,不存在“谁代替谁,谁战胜谁”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对立和对抗,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这种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相对立的意识形态所造成的,由此双方都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在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由于意识形态相对立而造成的对抗和戒备心理,仍将继续影响双方的正常交往,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文明类型理论消解了这种不必要的对立,为从意识形态方面出发,调整中国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关系奠定了理论基础,消解了“中国威胁论”的意识形态根源,为中国领导人提出的和谐世界的主张扫清了理论障碍。
“苏东剧变”以后,西方学者认为社会主义的实验已经失败,人类意识形态变革的历史已经终结,“西方自由民主的普世化作为人类统治的最终形态”。西方的理论界、政界和媒体,按照这一观念去看待和评价其他国家的制度和观念,推行西方的“自由民主”。我国所坚持的一些被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是正确的制度和观念,如党的领导、不搞三权分立、维护国家统一等,也成为他们不断指责和要改变的对象。由于缺少基础理论的论证和支持,我们一直处于“被告”的地位和被动应付的局面,面临着被“西化”、“分化”的危险。
文明类型研究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新的理论框架,将来可以发展为一种新的学说。这一学说从新的角度,研究、分析了世界现有文明的类型和发展前景,指出各类文明都有其存在的历史合理性,其中,形成于中国的政治主导型文明和形成于西方的经济主导型文明一样,都是能适应社会进步要求不断发展的文明。这两种文明各有其优势,也各有其容易出现的偏向和问题,可以相互补充,相互借鉴,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这一理论与传统地体现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社会形态理论及社会主义理论相比,更加符合世界历史和当代国际的实际,体现了“和而不同”,是可以拿到国际学术界讨论、与西方自由民主学说相抗争的新学说,可以减轻西方对我国的舆论压力和理论威胁,为非西方文明(尤其是中华文明)争一块理论阵地,具有重要的国际意义。
英国撒切尔夫人几年前说过,中国不会成为超级大国,“因为中国没有那种可以用来推进自己的权力、从而削弱我们西方国家的具有国际播撒性的学说。今天中国出口的是电视机而不是思想观念”[10]。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创立一种能够与西方的自由民主学说相抗争的新学说的重要性,它关乎中国能不能真正在世界和平崛起。我们不做超级大国,但我们也不能做国际论坛上的“哑巴”或“瘸子”,要为自己的社会制度和文化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论证,让世界全面地、深入地、正确地了解中国和中国文化,消除误解,获得认可,争取应有的地位,提升我们的“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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