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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越辩越明
——企业是否需要履行社会责任?
企业是否需要履行社会责任?这不仅在社会上存在各种不同的观点,也已经成为中国企业界、管理学界的关注热点之一。甚至对于企业社会责任这个词的概念,同样存在很多观点。
正反双方渐行渐近
1924年,美国人谢尔顿第一个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这个概念,指企业不能以获取利润为唯一目的,还应考虑到包括雇员、消费者、债权人、社区、环境、社会弱势群体及整个社会的利益。
上世纪30年代,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的贝尔(Berle)与多德(Dodd)两位教授曾就此展开论战,史称“哈佛论战”。贝尔认为,企业管理者是只受股东委托、唯股东利益是从的股东权益受托人,因此只需关注股东的经济权益,无需他顾;多德教授则认为,企业既受托于企业的经理人,也受托于股东,而且更受托于社会,这个社会包括雇员、消费者和其他社会公众,所以企业应当承担更广泛的社会责任。
非常有意思的是,20多年后,当初持反对意见的贝尔教授自己也宣告投降,并转而成为企业应该承担社会责任的积极助推者,从而宣告了“正方”的全胜。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基本是否定的。在上世纪中期前后的主流观点是,如果利用企业的资源去从事那些不能够创造利润的活动,是不合法的。
第二阶段,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主流观点开始有了转变,认为企业经营者的责任不仅是为股东赚取利润,而必须要在顾客、员工、供应商、债权人以及社区之间找到一个公正的平衡点。
第三阶段,就是现在这个阶段,绝大部分的企业经理人主张企业组织应该为社会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回馈社会。这一理念蕴含着非常丰富的社会责任。
但是迄今为止,对于企业是否要承担社会责任,还是存在着一些不同的声音,否定声音甚至来自于一些十分知名的学者。
例如,经济学家弗里德曼认为,公司经营者的目标就是按照雇主的欲望在法律框架下尽可能地赚钱,如果强调履行社会责任,其结果有可能损害公司所有者、员工的利益。弗里德曼被认为是反方的代表人物。
正方代表人物则非管理学大师德鲁克莫属。德鲁克认为,管理有三大任务:第一是实现企业(机构)的基本使命(比如,饭店要把饭做好给人吃,宾馆要把房间弄好给大家住);第二,实现“生产性”的工作,使员工能有所成就;第三,企业管理者应该控制企业对社会所造成的冲突,履行它的社会责任。
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科斯,也持赞同观点。科斯认为,企业存在的目的,主要就是为了降低交易费用,并由此提出了一个非常著名的“交易费用理论”——企业和各方面利益相关者的一种负责任的关系,使得企业可以遵守既定或者潜在的游戏规则和伦理规范,从而降低与各方面的摩擦力,与所处环境互相适应,使企业降低交易费用成为可能。
经济学与社会学殊途同归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企业的基本目标毫无疑问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但一个企业要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前提是企业获得长远生存。如果一个企业做到了行业老大,但做三五年就没有了,另外一个做到行业老二或者老三,却能做50年甚至100年,二者相比当然后者的利润更多。因此,为实现企业长期资本收益的最大化,首先必须实现企业的长远生存,为此就必须承担一定的社会义务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社会成本。
从现代社会学的观点来看,毫无疑问,社会是企业利益的来源,企业作为一个社会公民,必须融入社会群体中并与社会上的各类组织产生互动,如果企业脱离其他组织,企业就不可能赚到钱。企业通过承担社会责任,一方面可以赢得声誉(获得社会各方面组织的认同),同时也可以更好地体现自己的文化取向和价值观念,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好的社会氛围,从而使企业能够获得并保持一种长期可持续发展的生命力。
在中国,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与普及,也同样经历了一个过程。1997年,我在MBA课程讲授管理伦理学课程时,还曾有学生跟我争论,认为企业除了赚钱就别无选择。但此后关于企业应当承担一定社会责任的声音越来越高,并已经成为社会的主流声音。如今,在公开场合里已经很难听到一个企业家说企业不需要承担社会责任。
企业责任不仅是捐款捐物
——如何理解企业社会责任?
如果我们认为企业应该承担社会责任,那么企业和企业家又应该如何来履行社会责任?
什么是社会责任?
衡量一个组织的行为有三条杠杆:第一条是法律的杠杆,这是最低的标准,它保证一个社会能够有序地运行。比如交通法规,如果我们开车都不沿着右面开,想怎么开就怎么开,一定谁也开不了;法律杠杆之上是道德杠杆,这是一种基本的标准。亚当·斯密曾说:当你对一种行为是不是应该去做把握不定的时候,就问问你自己的良心过不过得去。我们强调的员工敬业,企业诚信等,都属于道德的范畴;在道德杠杆之上是理想杠杆,这是最高的标准,履行社会责任与使命的理念就属于一种理想。
很多企业家一提到企业社会责任,往往首先会把它与慈善扶贫,捐款捐物联系在一起。他们在这里显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内容是什么这个问题都存在一些误解。而这也是在阐述企业和企业家怎么履行责任前,首先需要弄清的一个问题。
什么是企业基本责任?
那么,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究竟是什么?
企业作为一个经济组织,其最基本责任仍然是经济上的责任——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来满足社会的需要,为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做出贡献。比如一所学校,作为一个教育机构,最基本的责任就是培养优秀的学生,优秀的人才,而不是去创收;而作为企业,就应该生产优质的产品。
从最基本的企业责任这个角度看,中国的现况显然不理想,比如“吃肉怕激素,吃菜怕毒素,喝饮料怕色素,吃奶粉怕性早熟,吃什么都怕塑化剂”,有人形容某些公司和机构是“为了煮熟自己的一个鸡蛋,不惜烧毁他人的整间房屋”。所以我认为,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应该首先从最基本做起:制造好的产品,提供好的服务,不污染环境,不亏待员工,不欺骗顾客,然后从企业的角度来促进我们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如今,上海、北京等中国大城市的硬件设施已经比很多发达国家的城市都好得多,但是为什么国民的幸福感却普遍不强?这在很大程度上源自我们的软环境不理想,企业对此无疑具有不可推脱的责任。任何一个企业都应该遵守良好的商业伦理,企业每一项行为虽然从表面上看都是一种商业行为,但是实际上都会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比如说有一家企业给自己生产的膨化食品起名叫“泡妞”;云南有家餐馆模仿日本的“女体盛”(把食物放在裸体美女身上,由顾客取食)等,尽管这些商业促销行为在法律上可能没有违规,但必然会产生很负面的社会影响。因为法律往往有一种滞后性,其更大的作用是在惩恶,而伦理道德的作用是在扬善。
晚清商人胡雪岩可谓是商业伦理道德建设方面的典范。胡庆余堂有一副对联,“修合无人见,诚心有天知”,他的企业有一个理念是“药业关系性命,尤为万不可欺”。在药店的大堂上面有一块匾,写着“戒欺”两个大字。这块匾是朝着店里面悬挂的,是给伙计和员工们看的,用以规范企业自身的行为。
把做生意当成做人
当代也有一个非常令人尊敬的企业家叫稻盛和夫。他在所著的《活法》一书里告诉我们:要以人的角度去看事情的对与不对,好与坏,能做与不能做;企业经营者不妨直接把这些规范人类的道德和伦理当做经营的准则和判断标准——你怎么样做人就怎么样做生意,因为所有的经营行为,都是由人去做,也都是以人为对象的行为。
所以当企业家面对某项经营策略的抉择而把握不准的时候,我的建议是,可以想想如果作为一个人能不能去做,该怎样做?
10多年前,我曾经和复旦大学的MBA学员讨论过一个命题:做人和做生意是不是秉承一样的道德伦理基础?有一个学生认为不一样:作为人,他如果借了人一千块钱,讲好一周后归还,到了一周后哪怕自己没钱也要另外向别人借一千块钱还给他。为什么?他说做人不能丧失信用。但他说做企业就不一样了,能拖则拖,能欠就欠,甚至能赖就赖,能骗就骗。但如今这种观点却很难再获得认同。可以想象,如果一家企业以这样的面目在行业和自己的人际圈里做事情,往往很快就会一败涂地,且很可能无法翻身。
创建中国商业文明
——中国企业家的社会责任
中国以前并不承认也不认同市场经济制度,现在反而希望西方能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国家地位。这说明,市场经济制度已经成为全球不同信仰的民族和国家的一种基本制度。在这一基础上,商业文明成了人类文明的重要内容,人类正由此进入全球商业文明的新时代。因此,怎样推动全球商业文明的形成和发展,是未来世界各国都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
断层与积弱
所谓文明,就是一个社会较先进和高级的状态。整个人类社会的商业史,就是一部文明和不文明的矛盾、形成、发展、演变、转型、复兴的历史。我相信,作为社会的一分子,无论经商还是不经商,无论作为管理者还是消费者,我们都希望商业活动的环境能够达到一定标准下的文明状态。由于中国曾长期不承认市场经济,因此几乎没有商人,中国的商业文明史因此出现了很大的空缺。而中国改革开放的30年,也是一个不断吸收西方商业文明的过程,现在已经开始把商业文明接续起来了。
商业文明有三个层次:
第一层是商人的文明。指从事商业活动的人(比如企业家)的精神,这必须有一种从事商业活动的务实态度(我们学者可以稍微超脱一点,但企业家一定要脚踏实地),另外也包括企业家的个人修养,其人格魅力等;
第二层是商业组织的文明,比如企业治理结构,包括企业的制度规范,管理体系,企业文化等;
第三层是商业生态的文明,包括商业组织和政府的关系,以及企业和其他组织之间,企业和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对此,我们需要考虑商业组织在社会进步中的地位和作用。
当前,中国商业文明的整体状况很不理想。比如,我们去购买理财产品,第一个念头是会不会上当;拿起一个水果,第一个想法是上面会不会有毒;进一家饭馆,首先跳出来的猜测是这会不会是地沟油做的。为什么?除了长期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对社会文明建设的忽视与弱化,更直接的原因是,政府迄今为止没有找到有效的管理经济的方式。
比如说企业由于原材料和人工成本上涨,宣布要提价,结果发改委找企业谈话,说你怎么可以散布涨价信息,罚款200万。过了几个月企业不事先声张而是悄悄涨价,于是相安无事。其实,涨价是一个市场行为,尤其是那些处于充分竞争市场环境下的消费品如洗发水等,有关部门的强行限涨等等都是扭曲资源配置的非市场手段。
除了与政府的关系不佳,商业组织与整个社会环境的关系也不理想,比如仇富心理,社会对企业家的信任度下降等。
作用与行动
毫无疑问,作为社会精英的企业家能把企业做到一定规模,必然有其过人之处,同时作为强势群体,企业家群体拥有较强的话语权并且直接掌握大量的资源。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家当然更应该率先尽到自己的社会责任。我认为,企业家在这方面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做商业文明的践行者,从自身、从自己的公司开始做起,社会环境确实不理想,但是如果每一个人都不从自己开始做起,社会就永远不会向前进步;
第二,做商业文明的探索者。中国目前所走的发展道路,在世界上都很难找到现成的模式。因此,中国商业文化建设究竟怎样做,也需要靠企业家进行各种各样的探索;
第三,做商业文明的继往开来者。建国后30年里一直没有企业家,企业领导都是国家干部,所以商业文明出现断层,把这个巨大而深刻的断层接上,需要企业家做大量的工作。
怎样来行动?我觉得第一是提高个人修为,作为公司的老板和CEO,如果他们能够做好,其行为会影响一大批人;第二,管理创新,作为探索者,在自己公司的管理当中必然有很多创新的空间;第三,社会实践,由于企业和企业家掌握着资源与话语权优势,其行为对整个社会文明包括商业文明的建设,必然具有更大的带动和推动作用。
在现在这个时代来讨论商业文明建设这个问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有意义。因为在经历2008年的经济危机以后,西方管理学已被实践证明并不是万能灵药,中国企业家在如今乃至未来仍肩负着更为重大的建设商业文明的使命——这也是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集中体现之一。
链接:企业社会责任定义
现在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有上百种,其中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的定义较为普遍地被认同。该定义把企业社会责任分为四个方面:
第一,良好的公司治理和道德标准。包括遵守法律,共同规则和国际标准,防范腐败贿赂;
第二,对人的责任。主要包括实施员工安全计划,就业机会等等;
第三,对环境的责任。主要包括维护环境质量,使用清洁能源,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等;
第四,对社会发展的广义贡献。比如传播国际标准,向贫困社区提供要素产品和服务(现在有些企业为贫困地区的学生实施的“营养午餐计划”便是一个具体的例子)。这些贡献将成为企业核心战略的一部分,成为企业投资社会慈善活动或者服务行为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