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中主客体关系的演化规律及其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其对论文,思想政治教育论文,主客论文,启示论文,规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528(2006)01-0037-05
网络化、数字化的信息社会崇尚自由、平等和个性化,这种价值观的诉求反映在哲学上,打破了传统的主体客体形态和单一主客体关系,形成的是信息引导者和追随者的主客体形态和多极交互主体性的关系。网络空间中的这种主客体关系的演化突出了一个没有设计师负责规划的信息资源的自组织过程。其中虚拟社区的形成,源于网络空间中信息资源的自组织引起的涨落放大机制;信息引导者的主体地位的形成,源于网络空间中善于“造势”的信息引导者对于一个话题讨论域的“蝴蝶效应”的成功实现,它们作为推动虚拟社区“从无序到有序”的“有前途的涨落种子”,在与信息追随者即客体的合作和竞争中互换着位置,共同演绎着虚拟世界中的此起彼伏、离合聚散。网络空间中的这种新型的主客体形态和在自组织机制作用下的多极交互主体性的关系启发我们,探索适合网络环境下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模式,不仅要“因势利导”,而且要“造势引导”,应充分注意“因势利导”和“造势引导”的有机结合。
一、虚拟社区的形成:自组织引起的涨落放大机制
虚拟社区(virtual community)是网络信息技术发展以后形成的崭新的人类生存空间,它作为现实生活人际交往的新场域,是一种不同于现实世界的社会实体。一方面,虚拟社区的非空间组织形态以及成员的身体缺席,使其成员可以散布于世界各地,并形成许多因需求不同而各具特色的虚拟社区。一个个体可以超越空间的障碍生活在好几个虚拟社区里。虚拟社区中存在着一种力量,极力保证其成员的现实的社会身份与虚拟身份不至于完全对应,从而确保了虚拟世界中的活动拥有现实世界中所不能拥有的自由。另一方面,在虚拟社区中的社会行动也不是为所欲为的,虚拟社区产生制约性的交往情境,会力图使虚拟身份固着化,从而使虚拟社区的规范能够对虚拟世界中的交往行动的自由进行约束;同时,现实世界结构也会渗透性地对虚拟社区的私人交往与公共活动行为进行制约,从而确保了虚拟社区的社会实体性。[1]
虚拟社区这种有别于现实生活的社会实体,其内在的运行机制简单说来,是一个自组织过程,其中的涨落放大机制作为自组织理论的核心,是虚拟社区形成和发展的基本内在机制。因为互联网上的活动或事件往往是此起彼伏、千差万别,其中某些活动或事件受到互动的关注、共鸣而引发越来越多的关注,从而迅速地、低成本地实现了自组织放大。这些特色恰恰体现了网络空间中虚拟社区的形成与自组织引起的涨落放大机制的内在关联性。
根据自组织理论,一个开放的非平衡系统,会在内部的非线性相互作用下发生自组织,系统发生自组织的机制是“通过涨落而有序”。涨落即为起伏,有时也被称作噪声和干扰,它普遍存在于任何一个现实的系统中。在传统的思维中,涨落仅仅被看作某种不利于系统稳定存在的干扰和破坏因素。自组织理论的重要发现是,涨落可以是系统的创新之源,也可以是推动系统发展的建设性因素。在一定条件下,当涨落得到系统整体成员的响应时,小的涨落就被放大成为引起系统整体进入新的有序态的巨涨落。[2](P87-200)
从本质上讲,涨落可以得到放大,从而诱导系统进入更稳定更有序的新状态,是因为系统中具有非线性相互作用机制,这种机制使系统具有了整体性行为,使得系统可以牵一发而动全身,微小的涨落形成的局域关联得以放大形成系统整体的关联。然而,涨落能否放大,除了受制于系统内部的结构功能外,还要受制于外部环境的因素。环境对于系统的作用,一般用控制参量来表示,控制参量如何直接涉及到系统的整体状态,一旦控制参量变化促使系统进入临界状态,系统对于涨落的作用敏感起来,就使得涨落得到放大成为可能。所以,不受环境影响的涨落放大是不现实的,而不承认涨落放大受制于系统内部的结构,就容易将其看作纯粹偶然的结果。
具体到网络空间,虚拟世界作为现实世界的虚拟建构和拓展,也是开放的非平衡系统,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更为开放的非平衡系统,其中的相互作用机制也是非线性的,这源于互联网技术本身的特色——难以遏制的信息流动、复制和传播,网络联结的扁平化和去中心化。网络空间的这种开放性和非线性相互作用,使得其中的任一虚拟社区都不可能长久保持在某一稳定不变的平衡状态。信息的流动性和参与者身份的多重性和选择的自主性,随时有可能消解一个现存的虚拟社区,建构出一个能给他们以归属感和认同感的新的虚拟社区。这个湮灭和再生的过程也就是虚拟社区在自组织的涨落放大机制的作用下,实现着从无序到有序、再到新的有序的演化过程。
然而,虚拟社区的这一湮灭到再生的自组织过程,并非一蹴而就,仍然需要一定的条件。因为网络空间作为一个追求个性、充满移情信息的生活空间,虽然总是存在着试图打破既有话题讨论域,建构新的信息引领空间的反常规信息源,但在通常情况下,反常规信息源动用特色风格书写出来的移情信息随生随灭,作用能量有限,不会破坏虚拟社区整体的稳定性。只有在一定条件下,即当移情信息得到了网络空间中其他信息源的积极响应时,信息的移情能量即“位势”才会不断被放大,从而产生混沌学中的“蝴蝶效应”。这具体表现为,移情信息以指数级数增长的点击率、被回复、跟贴,再跟贴。在这个过程中,讨论的主题不会仅仅局限于原初的移情话题,但就是在这种偏离和扩大讨论域的过程中,信息不断被涨落放大,从最初的小范围讨论迅速扩展至整个网络虚拟空间乃至现实生活中来,从而发展成为巨涨落,旧的虚拟社区的秩序整体上被破坏,新的虚拟社区生成。
在网络空间中,这种自组织演化过程可谓此起彼伏,新的移情信息不断会涌现出来,涨落放大机制不断会在对原有秩序的颠覆和信息重组中,产生出新的虚拟社区或说虚拟社群。所以说,和所有的自组织演化系统一样,网络虚拟世界也是一个无序和有序共存、转化的世界。在这个虚拟世界中,移情信息在自组织演化机制的调控下,始终存在着成为主导虚拟世界话题讨论发展走向的信息引导主体的潜在可能性。
二、主体的形成:有前途的涨落种子
网络空间作为对现实世界生活实践的建构和拓展,在哲学上最为重要的突破是颠覆了传统的主体客体形态的单一主客体关系,主体和客体以信息和虚拟化形态呈现为信息引导者和信息追随者;单一主客体关系转化为不断涌现出来的移情信息对于虚拟世界信息流向的引领位置的不断更替、置换的多极交互主体性。这是因为在网络空间中,虚拟主体是在其意向和想像的作用下,不断地在网际寻视各种信息,并在对信息做出回应的过程中,表现自己的存在的,主体这种基于意向和想像的信息寻视,决定了“此在”即“自我”的存在必然是“与他人共在”,也决定了网络空间的存在,规定了网络空间的“行动者”的“空间关系”。它表明网络空间决不仅是可以客观量化、价值中立的信息容器,相反它负载了主体的精神旨趣和价值诉求;同时,虚拟生活实践也不单是被动的信息处理过程,而必然有主体意志(主体性)渗透其中。[3](P32)这也是为什么网络空间中会有形形色色的虚拟社区的原因所在,这些虚拟社区对于不同话题讨论域的关注,其实渗透着引领虚拟社区信息流向的信息引导者的价值取向。这也意味着,一个虚拟社区涨落放大过程的实现,离不开对于已有“位势”的追随和响应,也离不开网络空间中敢于并善于“造势”的信息引导者的涌现。这些得到了网络空间中其他信息成员响应和密集的回贴、跟贴,从而可以引领网络空间中信息流向的信息引导者,虽然脱颖于网络空间众多的信息发布者当中,但因能使得处于开放和非平衡态的虚拟社区实现从无序到有序的转变,或从一种有序向另一种更高级的有序转化,从而成为导致虚拟社区发生巨涨落的“有前途的涨落种子”。所谓“在耗散结构里,在不稳定之后出现的宏观有序是由最快增长着的涨落决定的”;“系统的进化取决于哪个涨落首先发生并驱动系统达到一个新的稳定态”;[4](P174-175)“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涨落即是可以燎原的火种,是系统发展的契机、诱因[5],说的就是“有前途的涨落种子”对于系统失稳以后整个有序结构的形成的重大影响。
“有前途的涨落种子”成为网络空间中推动虚拟社区向前发展、进入有序状态的信息引导主体,也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这里面充满着确定性和随机性、连续性和间断性、进化和退化的相竞相争。当某些具有破坏虚拟社区稳定性的移情信息出现于网络空间中的稳定区时,虚拟社区出现的只是小尺寸的涨落或者说不稳定,虚拟社区的内部构成和移情信息之间没有大的关联,以致不会关联起来形成引发自组织的“有前途的涨落种子”。这样的信息涨落随机生灭,它们只不过是构成了对平均值的小的干扰或修正作用。
然而,当移情信息出现于网络空间中的失稳区时,虚拟社区中存在着非线性相互作用,就会使得虚拟社区的内部构成和移情信息之间发生明显的关联,从而导致较大规模的移情信息即较大尺寸涨落的出现,对于这样的滚雪球似地涨大的信息涨落,虚拟社区就可能通过移情信息涨落放大而达到新的有序。处于涨大和湮灭两种极限状态之间的信息涨落就是涨落种子的临界值。小于临界值的信息涨落将衰退下去,而大于临界值的有前途的涨落种子可能生成起来,扩展到整个空间,导致新的有序。
由此可见,在网络空间中,移情信息在扩展到整个空间导致新的有序之前,是虚拟社区中的不稳定因素。然而,正是网络空间中的这些不稳定信息,反而成为推动虚拟社区演化发展的积极因素,它们最终塑造起了网络空间中“有前途的涨落种子”的信息引导者的主体地位。换言之,在网络空间中以符号形式呈现的“自我”在通过界面与“他者”或外界进行大量的信息交换的过程中,一方面可能由于传播的信息极具蛊惑力而成为导致网络空间失稳的破坏性因素,另一方面也可能成为推动虚拟社区产生信息的大规模重组、进入新的有序态的建设性因素和创新之源。正如耗散结构自组织理论所强调的,一个远离平衡态的开放系统,在系统内的自催化的非线性相互作用下,其中的随机涨落种子在使系统失稳的消极影响下,也会成为推动系统跃迁进入新的稳定态的建设性因素。
进一步讲,在网络空间中,移情信息之间的相互竞争造成了虚拟社区的不稳定或说信息涨落,带来了虚拟社区中各个虚拟“自我”在获取信息方面出现非平衡。其中的一些“自我”率先突破虚拟社区的既有稳定域,探索着其他可能的稳定域,即“发现了”新的可以开拓为一个可能讨论域的移情信息;当这种发现得到其他诸多虚拟“自我”或说“他者”的承认和响应时,就会出现大的信息涨落,特别是当得到整个网络空间成员的响应时,涨落放大影响着网络空间中的演化发展,虚拟社区发生整体上的或相当部分的信息讨论的质变,进入新的信息源集聚状态。与此同时,这个虚拟的“自我”作为“有前途的涨落种子”,也因对网络空间的巨大贡献而成为一个有重要价值的信息引导主体。因此,在网络空间中,每个虚拟“自我”都可以通过竞争“有前途的涨落种子”的位置而成为主宰虚拟世界信息流向的信息引导主体。
由此可见,网络空间中信息引导主体的形成既可以是用心“因势”,也可以是用心“造势”的过程。这不仅因为在一个开放的网络空间中,信息发布者数目庞大,而且因为信息的突显和消失充满着随机性和不确定性,一条信息要想引起关注,得到众多的跟贴,最终在网络空间中引起强烈的反响,甚至影响到现实世界中的进程,就要求这样的信息必须是有移情价值的,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信息发布者自身的书写水准和品味;其次必须适逢其时,即所发送的信息及时有效,而且必须适得其所,适应周围的环境,能得到“他者”的认同,引起“他者”的共鸣,激起“他者”的点击和回贴。只有满足这样的条件,才有可能从众多的信息发布者当中,异军突起,成为有影响力的信息引导者,从而担负起建构新的虚拟社区或社群的“有前途的涨落种子”的主体地位。
从这一过程看,网络空间中的生存竞争是非常激烈的。但同现实世界一样,虚拟世界也不仅仅单纯地强调事物之间的竞争或孤芳自赏的情绪。在虚拟世界中,“自我”要想得以有建设性地发展,同样在与“他者”的竞争中也需讲求与“他者”之间的协同性和合作性,也就是说,竞争和协同的对立统一作为唯物辩证法的矛盾律的基本观点,也是虚拟社区自组织演化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同时也是网络空间中信息主客体相互推动、相互转化的动力机制。这也在一定意义上表明,网络空间中的主客体关系必然是一种多极交互主体性的关系。
但是,在网络空间中,交互主体性的实质是对多个网际主体而言的有效性和共同存在,如果多个网际主体采取匿名的方式共在,结果必然是共同有效性的弱化,这就是使得网际主体间的所谓共同意义不再可能是一种实质性的观念、信仰或理论,而是一种“重叠共识”。因此,网际的交互主体性是一种弱交互主体性,主体所面对的是他人的符号,也以符号与他人照面。在电子帷幕之下,非政治和经济层面的网际互动的目的更多的是放逐或放纵自我,而非交往和理解他人,政治和经济层面的网际互动也在一定程度上变成了展示多样性的游戏。网际的弱交互主体性的实质就是网际主体在形式上的更为独立性,由此,“相互承认,各持己见成为网际主体之间的交往原则。在此基础上的重叠共识也不一定是意义的共享,而可能只是暂时妥协之类的权宜之计,是偶然和情境的产物,其有效性往往只具有经验案例价值而非判断标准。[3](P45)
总之,在网络空间中,推动虚拟社区发生巨涨落和自组织的“有前途的涨落种子”是众多信息发布者当中最有导向性和影响力的信息引导者,它们在网络空间中占据着信息引导主体者的地位,而被其引导的信息发布者就是网络空间中的客体。主客体在网络空间中由于承担的角色不同而占据不同的位置。但这并不是一种固定不变的关系,网络空间中的主客体的位置随时会随着各自所发信息的移情能力和外界环境的需求而交换位置,这是一个能动的、充满创造性的自我建构、自我想像的过程,也是一个在合作和竞争中讲求双赢、追求和谐发展的过程。
三、“因势利导”与“造势引导”相结合:对于网络思想教育的启示
网络空间中的主客体关系的演化规律和这种基于信息符号和书写方式基础上的主客体形态和多极交互主体性关系,不仅有助于激发全体网民的积极性、自主性和创造性,而且有助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探索一种针对于网络环境的新型思想政治教育模式。
通常我们说,教育要“因势利导”,因材施教。这当然是正确的,行之有效的。关于网络环境下主客体关系演化规律的研究表明,在网络空间的交往中,网民作为受教育的对象,不能被单纯地视为接受知识的容器,他们作为一个个充满朝气和想像力的行动者,具有主动性、自主性、选择性和创造性。因此,在网络化、信息化的今天,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我们需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和互联网的特色进行“因势利导”与“造势引导”相结合的教育。这要求思想教育工作者,通过深入到社会实践当中,了解不同层级公民的心理动态和精神需求,运用网络环境下的各种有特色的书写风格,对网际交往中出现的种种可能被放大的涨落,有选择地进行响应,加入到相应的涨落发展之中,并对之进行“因势利导”。同时,也要有意识地针对不同社会群体,发布一些既有利于弘扬社会正气又能激发起他们积极主动参与讨论的移情信息,以主动引发涨落及其可能得以放大的姿态,“造势引导”,引导网际交往中的自组织发展,从而建构和营造良好的政治思想氛围。
事实上,网络的匿名行为、自组织特征和互联网上信息的流动性,为思想政治教育者根据一定的需要进行“造势引导”教育提供了可能。另外,据资料显示,我国的网民集中在学校、机关和公司等地方,全部网民的80%以上是高学历人员,这也为利用互联网进行“造势引导”的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便利条件。值得指出的是:归根结蒂,现实之中,以更加“多角色”、“尝试”等方式来虚拟地、高速流动地反映现实,已是网络环境下人们生活的一种客观方式,这就表明,在网络环境下倡导“造势引导”的教育模式,是对“因势利导”的教育模式的一种有益补充。“因势利导”与“造势引导”同等地重要:“因势”过程中要辅以“造势”,“造势”过程中也是“因势”而发。“消极”应对加“积极”应对,缺一不可;并特别注意到,在“消极”应对中力争“积极”引导,在“积极”引导中应注意针对性和有效性。
总之,网络信息化社会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已经客观地存在于我们的现实社会中,而且已经客观地对我国公民道德的形成和发展产生影响。然而,网络本身作为一种技术层面的东西,关键在于怎样使用它以及使用它来干什么,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网络使用者本身的素质和主体性作用的发挥。利用互联网的特色进行的网络舆论教育,就是在尊重人的本性——主动性、自主性、选择性和创造性的前提下,注重培养和引导社会公民的主体性和主体性的发挥,教化他们“通过他人认识自我”,使他们创造技术、净化文明,拓展数字化生存空间,提升个人道德水准和全社会的生活质量。[6](P140)
从更为根本上讲,网络虚拟的空间毕竟是关联着社会的现实空间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同样地要以现实社会的合情、合理、合法为后盾和依据,要以积极参与为途径。即在善于发现社会的正气、社会的“真”的前提下,以科学性为依据,有理、有利、有节地彰显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化功能。这也可以说是网络环境下的主客体关系的演化规律带给各级思想政治教育部门的重要启示和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