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与中国政治文明_政治论文

“一国两制”与中国政治文明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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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政治文明的形成与发展,毫无疑问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大成果,在不同的历史阶段都产生过极其重大的影响。在人类已经进入21世纪之后,中国式的政治文明是否能够充分展现东方政治文明的魅力,并在未来与其他不同模式政治文明的交流与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这是一个重大的政治理论与实践课题,需要特别引起我们的关注。

但是目前理论界在探讨中国式政治文明的特点和优势及其发展的新趋向,包括分析中国式政治文明在未来世界政治文明进程中的影响和地位时,基本上没有涉及到国家统一与实行“一国两制”对中国政治文明的特点以及发展趋向的影响问题,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大的遗憾。因此,笔者就此作些分析,希望能够抛砖引玉,引起学者对这一事关中国政治文明前途与命运重大课题的重视,进一步做出更加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一、“一国两制”的理论与实践推动了国家统一与政治现代化进程,提升了中国政治文明的水平和地位

如果说政治文明是人类在政治领域创造的积极成果,反映的是人类社会政治进步状态的话,那么,政治现代化的程度就成为衡量政治文明水平的重要标志。政治现代化的标志很多,人们经常谈到的有:政治权力的民主化,政治环境的自由化,政治主体的多元化,政治关系的理性化,政治行为的法治化,政治过程的程序化,政治运转的高效化、政治官员的廉洁化,等等。其实,还应该加上政治实体的一体化,一体化是政治实体文明的重要表现。因为政治实体的一体化水平既是政治现代化的前提也是政治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政治实体一体化的实质就是政治实体内部不同组成部分之间的和谐与统一。具有主权地位的现代国家是当今世界最重要的政治实体,国家不同组成部分之间是冲突分裂还是和谐统一,就成为国家政治进步状态亦即政治文明状态的重要条件和基本标志。

(一)国家统一是政治现代化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条件。

就世界范围来看,政治现代化肇始于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是资本主义经济现代化的产物,并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而得到不断发展和进步。就一个国家而言,政治现代化不仅与经济现代化相联系,而且与国家统一状况密切相关。一个国家不能失去领土的完整和国家主权的高度统一。如果一个国家的领土处于支离破碎、四分五裂的状态,主权受到威胁和侵犯,虽然也可以制订现代化的目标,但想真正开始现代化的进程却相当困难;不仅经济现代化目标难以实现,而且必然阻碍政治现代化力量的成长,破坏本来就不坚固的政治现代化的根基,削弱政治现代化的推动力,影响政治现代化的范围和程度。因此,政治现代化的进程与国家统一进程密切相关。国家统一的进程越快,政治现代化的进程就越快,相反,如果国家的统一进程受到阻碍,政治现代化的步伐也会放慢。

这不仅有理论依据,而且也是被历史证明了的。近代以来欧洲各国的政治现代化进程和水平与其国家统一进程和水平基本上是一致的。美国的政治现代化进程就是在独立战争中开始起步,在南北战争结束之后真正取得长足进展的。

近代以来的旧中国之所以在政治现代化方面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虽然因素很多,但其主因就在于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的疯狂侵略和瓜分以及国内军阀割据和混战,而大陆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政治现代化建设不尽人意甚至屡受挫折,固然因素很多,但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在特殊的国际环境下,新中国处于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时刻受到严重威胁的状态,存在香港、澳门、台湾问题,国家未能实现完全统一。其中的道理不难理解,政治现代化建设也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与内部环境,当时的中国恰恰缺少这一点。

台湾政治现代化之所以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迈不开步,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也仍然在于两岸关系过于紧张。美国曾经千方百计地对蒋氏父子施加压力,要求台湾走民主化的道路,遭到蒋家王朝明顶暗抗的一个重要借口就是大陆与台湾仍处于分裂状态,台湾在空前绝后长达四十年的“戒严”状态下要走政治现代化的道路无疑是天方夜潭。即便近年来台湾当局自吹自擂的所谓“民主化”成就,事实上也得益于两岸关系的相对缓和,得益于大陆真诚倡导和推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与政策,如果没有这个条件,岛内恐怕连徒有躯壳的民主形式也难以保持,更不用说具备民主的内容和实质了。

(二)国家统一也是政治现代化与政治文明的基本标志。

政治现代化的标志很多,但核心则是民主化。既然政治现代化的一个核心标志就是政治权力的民主化,即主权在民,那么,主权在民表现在统一问题上,就是一个国家是否应该统一,究竟如何统一,必须由本国的全体国民来决定,即实现统一意志的民主化、统一过程的民主化、统一结果的民主化。

显然,在统一的进程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确立国家统一的思想意识。在民主时代和民主社会,形成国家统一的思想意识的途径,理应坚持自由民主讨论的原则和方法,这是一个必然的规律和要求。现代中国人民在形成国家统一共识的问题上,事实上就是遵循了这个规律。

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在探索国家统一的道路上,走过了一段不同寻常的道路。就国家统一理论的探讨和最佳方案的形成而言,事实上经历了一场思想领域的民主化运动,不仅对祖国以和平方式实现完全统一凝聚了共识和力量,而且在客观上促进了全体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政治意识的现代化,无疑有利于中国加快政治现代化的步伐。

虽然人们对民主本质的理解千差万别,但就形式而言,相当多的人认为,民主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的是一种平等的协商机制,一种共同的决策机制,一种公平的选择机制。在人类已经进入民主化时代的今天,中国的统一问题显然也需要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决策、平等协商。对于承认自己是中国人的炎黄子孙来说,中国应该统一,必须统一,不存在要不要统一即为什么要统一的问题,只存在一个怎样统一即究竟选择什么样的方式统一的问题。众所周知,在如何实现中国统一这个问题上,中国共产党人和真正的国民党人以及大陆和台湾的其他的爱国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或团体,无论过去还是现在,确实有不同看法,甚至可以说分歧很大,恐怕未来实现统一之后,也仍然会有人对既成事实的统一方案持保留态度。

但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所有的中国人,包括大陆和台湾的两岸中国人,港澳中国人,海外华人、华侨,甚至关心中国统一事业的外国友人,都从各自的角度,为中国的统一出谋划策,提出了多种多样的构想,在比较中,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理论构想脱颖而出,成为包括越来越多的台湾同胞在内的绝大多数中国人的首选统一方案。事实上,“一国两制”的理论构想在中国统一进程中成为首选方案,并不是大陆强加于人的结果,而是人们在众多理论构想方案中比较选择的结果,是源于“一国两制”理论构想本身所具有的特殊魅力,即用“一国两制”方式实现统一,不仅能够保证全体中国人原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方式不变,而且有利于实现亚太地区与世界和平。

“一国两制”理论构想成为大多数中国人接受的最佳统一方式,从形式上看,只是体现了中国人民在统一方案的认知上形成了共识,但从实质上看,则反映了绝大多数中国人民的意志。而且,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人们往往注意的是“一国两制”理论构想成为大多数中国人首选的统一方案这个客观事实的自然过程,很少从深层次上分析这个“自然过程”上的主观努力过程。事实上,大陆虽然有决心有能力以其他方式解决台湾问题,但从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以及全世界人民的和平与安宁大义出发,中国共产党反复解释和宣传“一国两制”的实质与内涵,一直耐心地等待台湾当局转变在统一问题上的僵硬态度和做法,不仅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央政府在统一问题上尊重台湾各党派及广大台湾同胞意愿的真诚态度,而且也体现了在统一问题上的民主精神原则意识和品格。也正是由于中国共产党和中央政府的这种主观努力,才使得两岸中国人能够在一个相对宽松和平的环境下探讨中国的统一方式问题。

(三)在“一国两制”轨道上的国家统一进程,已经对中国政治现代化与政治文明的发展产生了十分显著的推动作用。

就政治现代化而言,由于国家统一与政治现代化具有十分密切的联系,而且在学理上和实践中都有令人信服的充分论据,因此,如果按照民主的方式加快国家统一进程,实现国家统一,也就必然会推动国家政治现代化步伐,提升国家政治现代化与政治文明的水准。中国依照“一国两制”成功解决香港问题和澳门问题,香港、澳门顺利回归祖国之后,中国的政治形态已经呈现出与以往不同的景象,无论对中国大陆还是对香港、澳门,政治现代化水平不同程度的提高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如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对港澳的主权不再被人分割,港澳人民摆脱了外族奴役和压迫,成了自己土地的主人,实现了长期以来没有得到的政治自由和民主。如果大陆与台湾依照“一国两制”的方式实现统一,彻底完成中国统一大业,那么,早日实现中国现代化(包括政治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不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了。

“一国两制”架构下的一国四区(大陆、台湾、香港、澳门)中多样性政治形态并存,充分显示了中国式现代政治文明的独特魅力。现代化的政治要求政治自由,意味着对不同政治观念、政治形式、政治生活的理解、尊重和宽容,“一国两制”的中国绝对可以对此给予充分的满足:多样性的政治意识、政治思想、政治理论、政治文化;多样性的 政治结构、政治形式、政治制度、政治规范;多样性的政治主体、政治主题、政治方略、政治生活,等等。而且,这种并存的多样性政治形态受到国家根本大法宪法以及有关基本法律的保障,和平共处,互不侵犯,可以50年、100年乃至长期保持不变。一国之内多样性政治形态在法定条件下长期并存与发展,充分表现了当代中国政治文明体系宽广而博大的包容性,这是其他现代化程度很高的政治体系也不曾达到的。

那么究竟是等待政治民主化、现代化之后再走国家统一之路,还是通过国家统一进程推动国家政治现代化进程和政治文明水准,就不难得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了。

二、“一国两制”的理论与实践更加凸显了政治文明的中国特色,创造了人类政治文明的新形态和新贡献

实行“一国两制”之后,整个中国的经济社会特别是政治制度的具体形式及其实践都发生了程度不同的变化,具有了许多与以往的不同之处,产生了人类政治文明一种新型态,其主要表现是:

(一)政治主体的范围呈现出扩大化的趋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按照毛泽东的说法,中国坚持的是既与资产阶级专政性质 截然不同又与无产阶级专政有所区别的人民民主专政,当时的人民范畴中就包括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尽管我国的权威组织和领导人还没有说大陆产生了新的资产阶级或其他阶级,但与计划经济时代不同的新的社会阶层已经出现并逐步壮大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特别是随着“一国两制”理论的提出与实践,目前中国人民的范围不仅局限于占人口大多数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传统意义上的劳动者阶级和阶层,而且包括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的全体守法公民——即包括传统意义上的非劳动者阶级和阶层,特别是包括作为中国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的香港、澳门、台湾特别行政区中的各阶级、各阶层中国人民。无论从外延还是内涵上看,这种政治主体范围的广度,不仅当今资本主义世界(包括西方发达国家)不及,即便第一个实行社会主义的苏俄和发生变化之前的东欧各国也未曾达到。事实上中国的政治实践也对马克思主义国体理论有了重大的突破性发展:在实行“一国两制”的统一国家里,国家不仅成为代表和维护大陆地区广大劳动者阶级利益的工具,而且成为港澳台地区乃至全国守法的非劳动者阶级阶层利益的代表和工具,成为一切爱国者阶级阶层及其个人的代表和工具,成为整个中华民族的利益代表和工具,这就产生了在特殊时期的特殊国家具有特殊的国家本质理论,突破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的本质是阶级的统治的工具的一般本质理论。

(二)政治制度的形式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向。

这一点可以主要从最重要的国家政治制度即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两个方面来分析。

从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方面来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虽然作为中国国家最高政权的组织形式和大陆地方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的性质与地位没有改变,但是,作为国家体系一部分的港、澳、台特别行政区的政权组织形式却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截然不同,事实上当代中国形成了多样化的政体形式——至少是形成了多样化的地方政权组织形式,这也是其他政治文明包括以前和当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创造的政治文明所未曾有过的。各种政权组织形式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并在一个国家共同存在和发展,这是人类共和制政体的新类型。在“一国两制”下,中国大陆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港澳台的资本主义政治制度不仅要共存,而且在法律的保障下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一直存在下去——如邓小平所说至少50年不变,甚至50年之后也不变。这就意味着在实行“一国两制”的统一国家里,存在着两种根本不同的经济基础及其为之服务的政治上层建筑,即在一个国家里,存在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根本不同的经济基础和政治上层建筑,产生了特殊时期的特殊国家具有特殊的经济基础和政治上层建筑及其特殊的国家职能理论,突破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一个国家存在一种经济基础及为之服务的一种政治上层建筑的一般国家职能理论。不仅如此,两种根本不同的政治制度在一个国家和平共处的理论和实践,也突破了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关于一个国家两种根本不同的社会政治制度不能共存的理论。

再从国家结构形式来分析。从古今中外世界范围的国家结构理论与实践来看,主要有单一制和复合制(包括历史上的君合制、政合制与现代的联邦制以及更为松散的邦联制)。众所周知,中国历史上就是一个单一制的国家,新中国成立之后,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国家结构理论的指导下,根据中国的国情,在创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在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科学构想变为基本国策和法律制度并在香港、澳门付诸实践之后(台湾与祖国实现统一之后也必将创造“一国两制”的台湾模式),在一个统一的国家里,单一制的主体虽然没有改变,但复合制的因素却揉和其中,即港澳台一方面是单一制国家内的地方政府,符合单一制国家的某些特征,但另一方面,它们又享有单一制国家一般地方政府所难以享受的广泛权利,甚至远远超出联邦制等复合制国家内成员单位所享有的权利,比如港、澳、台实行与大陆不同的社会、经济、政治、司法体制,台湾甚至可以拥有自己的武装力量。这样,就产生了一种以单一制为主体的带有某些复合制国家色彩的新型的国家结构模式及其理论,不仅突破了国家结构主要是单一制和复合制两种模式的一般国家结构理论,而且也突破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传统的国家结构观念和其他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结构实践。

(三)政治组织的关系呈现出竞争化的趋向。

这一点最明显地表现在政党组织关系上,可以分别从特别行政区政党之间的关系、大 陆政党与特别行政区政党之间的关系、大陆政党之间的关系等几个方面来分析。

分析中国政治包括中国政党政治不能忘记港澳台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个重要事实。港澳台政党或政治性组织与团体之间实际上存在竞争性的关系,在台湾这种竞争性的关系表现得更加鲜明和突出,某些政党之间的竞争还相当激烈,甚至一度呈现出你死我活的斗争态势。

特别行政区的党派包括台湾的政党与大陆政党特别是与中国共产党之间的关系上,既有合作性、协商性关系,也有竞争性、斗争性关系。合作性、协商性与一般竞争性关系主要存在于遵守“一国两制”或主张维护国家统一的政党之间,斗争性关系则主要存在于坚持国家统一与破坏和反对国家统一的政党之间。

如果在“一国两制”的视野中透视中国的政党关系,对于上述两种类型的政党之间存在竞争性的关系,估计在认识上不会存在很大疑义。但对大陆政党之间是否存在竞争性关系,恐怕认识不尽一致。笔者认为,中国大陆实行的多党合作制度,虽然主要体现的是政党之间的相互合作、协商、监督关系,但也并非没有竞争关系。鉴于这个问题的敏感性与复杂性,为了充分说明这个观点,需要对大陆的政党制度作全面的分析。

我们必须承认中国大陆实行的多党合作制度是一种独特的政党制度。这种制度是在中国长期的革命和建设的历史发展中自然形成的,它既不同于西方的两党制或多党制,又不同于一党制,具有中国特色,具体来说:一是有一个明确的政治基础:各民主党派都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其中最重要的是确认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各民主党派从1949年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工作时起,就正式宣布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后又写入它们的党章中,成为各民主党派一切行为的共同准则。二是有一个共同的奋斗目标:把中国建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三是有一种密切合作的政党关系:是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的政友关系,不是执政党与反对党之间的政敌关系。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关系是既亲密合作、真诚协商,又发扬民主,互相监督,是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四是有一个有效合作的组织形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五是有一条保障合作的法律原则:各党派都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要保证宪法的实施与尊严,也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六是有一条行之有效的合作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

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大陆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不仅具有历史的必然性,也有现实的合理性。这种制度有利于发挥民主党派对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监督作用;有利于改革开放政策的落实,促进我国的经济文化建设;有利于统一战线的巩固和发展;有利于形成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保证社会政治稳定;有利于中国完全统一大业的早日实现。显然,大陆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就必须坚决反对照搬西方多党制的图谋和行为。邓小平认为,西方的“那种多党制是资产阶级互相倾轧的竞争状态所决定的,它们谁也不代表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这种状况是他们的弱点而不是强点,这使它们每个国家的力量不可能完全集中起来,很大一部分力量互相牵制和抵消。”(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67页。)如果丢掉共产党的领导,则“一丢就是动乱局面,或者是不稳定状态。”(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52页。)但是,由于一些人对我国多党体制的优越性和西方多党制的实质及弊端缺乏必要的了解,加上某些西方国家和国内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的盅惑性宣传,有些人向往西方的多党制,以为推行多党制就可以迅速改变中国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状况并迅速实现政治上的高度民主,事实证明这是不切实际的。多党制既不是政党制度的理想模式,也不是西方国家的唯一选择。世界近现代史表明,民主政治的发展,特别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是离不开政党领导的。但是,政党领导民主政治发展的制度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或理想的模式,而是多种多样的。一个国家究竟实行哪种政党制度形式,并不是由哪个党的主观愿望决定的,而是该国的阶级性质、该国不同历史时期或同一历史时期不同历史阶段中各阶级阶层的力量对比以及政党实力的强弱、各国的民族、历史和文化传统以及所处的国际环境等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但是,在承认大陆政党制度强调合作与协商的特殊性及其现实合理性的同时,我们不能不看到,随着大陆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一国两制”的实行,大陆民主党派之间在

争取与中国共产党合作与协商的实际地位和效果方面,毫无疑问是存在竞争性的,与西方不同的是这种竞争不是通过斗争的形式实现的,而是通过加强自身建设扩大自身实力与影响实现的,这是一种友好竞争的关系;同时,大陆的民主党派与特别行政区的党派之间在争取与中国共产党友好合作关系方面,也存在着或明或暗的竞争关系。不仅如此,虽然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历史形成的,是人民的选择,具有现实的合理性,是受到宪法与法律的规定和保护的,但执政地位是否持久稳固,更重要的是取决于中国共产 党在人民心目中的魅力是否能够永存。否则在世界民主化浪潮汹涌澎拜的21世纪,在统一的中国大地已经存在其他政治党派并且其影响可能增大的情况之下,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就可能受到威胁甚至丧失,世界范围的许多大党下台的教训已经给我们提出了警示。因此正视和承认中国共产党在大陆与已经存在的政党之间存在实质上的竞争关系,没有什么值得忌讳或大惊小怪的。相反,这将还有利于中国共产党通过积极的举措,防止在未来有可能出现的合法与非法政治性组织给共产党执政地位带来的威胁和危险。很显然,“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和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已经意识到并注意从根本上消除这个威胁和危险了。

基于上述分析,中国共产党要十分清醒地认识到:今后完善中国的政党制度,特别是在加快完善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时,尤其要注意到多党合作的对象已经扩大了,不仅要包括大陆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而且也应该或必须包括港澳台一切赞成和拥护中国统一和中华民族振兴的其他党派。一个十分引人注目的政治现象必然出现:如果台湾与大陆在“一国两制”的基础上实现和平统一,那么,未来的台湾依然将实行现在已经形成的多党竞争体制,在未来中国法律规范下的特别行政区实行的政党制度也体现出另一种政党关系。这样,在中国国土上必然产生多维的政党关系和各异的政党制度形式,这种别具一格的政党关系和政党制度模式,不仅对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而且必将对人类政治文明宝库增添新的政党制度范式和精神财富。

(四)政治文化的影响呈现出国际化的趋向。

任何一种独特的政治文明模式要想持久生存并发挥自己的影响,都必然包含并散发着独特的政治文化气息,不断展现自己诱人的魅力。“一国两制”的理论与实践其实也向世界传达了独特的中国政治文明模式中的和平政治文化理念。著名政治学家王沪宁教授早在九十年代初就曾提出“构筑中国特有的政治体系模式”问题,(注:参见王沪宁为高民政主编的《中国政府与政治》所作的序言,黄河出版社,1993年。)实际上也就是提出了创造中国式政治文明的命题。探讨当代中国式政治文明模式的特点当然十分必要,因为这关系到中国政治文明发展的基础和方向以及在世界政治文明体系中的地位问题,不过要做到这一点很可能还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但无论学者怎样概括中国式政治文明的特点(即便有很大差异),一个显而易见的客观事实却是有目共睹的:中国式政治文明的形成发展与实践,不仅对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生存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而且也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重大成果。

毫无疑问中国式的政治文明是与中国式的政治文化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本文无意全面概括中国式政治文明与中国式政治文化的特点及其影响,只想特别强调指出的是,在“一国两制”理论与实践中形成发展的中国式政治文明,对当今世界和人类政治文明的一个重大贡献就是和平政治理念在国内和国际范围的制度化、法律化、稳定化、具体化及其实践与推广,并得到世界舆论的赞赏。如前所述,中国式的政治制度不仅使国内各阶级阶层、各民族、各地区以非暴力的方式解决矛盾和纠纷,并在法定的条件下和平共处、和平竞争、共存共荣,而且为解决国际争端找到了一条出路。“一国两制”的普遍意义就在于用和平谈判的方式而不是用武力解决的方式来解决国家内部乃至国家间的各种争端。邓小平说:“我们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也考虑到解决国际争端应该采用什么办法。因为世界上这里那里有很多疙瘩,很难解开。我认为有些国际争端用这种办法解决是可能的。”所以,早在1984年7月31日,邓小平会见英国外交大臣杰弗里·豪时就乐观地指出:“我很有信心,‘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能够行得通的。这件事情会在国际上引起很好的反应,而且为世界各国提供国家间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一个范例。”事实上当“一国两制”构想提出之后,就得到世界舆论的普遍赞誉,认为这是“高瞻远瞩的设想”,“天才的创造,令人神往的伟大构想”等等。当香港、澳门已经将“一国两制”构想付诸实践并已取得成功的时候,我们更有理由相信“一国两制”能够产生超出中国范围之外的世界性影响,显示出对人类和平进步事业有益的普遍价值和普遍意义。

事实也确实证明,中国式的政治文明不仅保证了中国自身的和平、稳定与发展,也对亚太乃至世界和平、稳定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而且改变了20世纪和21世纪世界政治文明的力量对比状况。更为重要的是,未来也一定能够证明,在人类达到政治文明的理想境界或如伟人马克思所说的建立“自由人的联合体”丰碑上,必将醒目地刻上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包括中国共产党人)的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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