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企业集团之比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企业集团论文,欧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欧美企业集团的共同点
企业集团发展的历史起点是市场经济由自由竞争向垄断竞争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欧美企业集团虽然是在不同的国家,但它们都构成各自国家经济活动的主体,都是以某一产业为主的综合性经营的垄断竞争性企业集团;在经济发展进程中起着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大幅度提高经济效益,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是各国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传导点和作用点。
第一,生成方式:欧美集团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经济由自由竞争向垄断过渡的历史过程中,为适应这种外部环境而产生的,它为自由竞争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发展提供了经济基础和载体,是在资本竞争中通过资本的积累和集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其特点:一是以产业为中心;二是以家族财团为其主体;三是通过收购、兼并、控股而形成企业集团;四是管理上以塔状管理结构为主体形式。
第二,资本结构:从欧美占主导地位的一些超大型企业集团来看,欧美企业集团的资本结构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以家族持股为主体的集团,这种集团大都以某一家族起家后,以家族资本为中心母体,发展成若干子公司,母体公司控制子公司,子公司又发展成若干关联公司的资本结构形式;二是以社会资本的准银团机构持股的企业集团,它的大股东是社会上的各类基金会、信托投资公司,形成由社会准银团机构为控制主体的企业集团。在欧美企业集团的资本结构中主要是控股关系。
第三,组织结构:欧美企业集团的决策机构是董事会。董事会由股票持有者组成,并行使决策权力。家族集团由家族代表行使决策权力,分散持股的集团由大股东联合行使决策权力。集团的经营和管理机构是由董事会聘任的高级职员组成,基本上或大多数都不参与董事会的决策,只是执行董事会决议。这种组织决策、执行和监督是分开的,这虽然能够较好地解决各组织机构之间的相互制衡,但却容易造成机构臃肿,决策过慢、决策与执行机构之间的矛盾和摩擦。
第四,运行方式:欧美企业集团在经营上以基本的产业主体,通过大量的兼并实现经营的综合化,但由于兼并的频繁使资本结构的稳定性和功能综合化比较弱。欧美企业集团倾向于在若干产品和一、二类产业建立经营的主导地位或垄断地位,如在基础工业和新兴高技术产业都由2~3家公司占据统治地位。资本结构的不稳定性使集团的结构也经常发生变化,如第一国民银行集团向摩根、洛克菲勒集团扩张,通用汽车公司由摩根、杜邦集团共同控制,原摩根集团最大的产业之一美国钢铁公司也有第一国民银行和梅隆集团的参与,集团之间的竞争使产业重组和经营结构变动相当频繁。
欧美企业集团股权主体是家族或事业法人大股东,决策机构是由几个主要股东联合组成。成员企业之间的组织结构关系都是控股子公司或地区分部形成,集团联结方式形成集中联结关系,主要人事、财务、物资、规划等都由集团总部控制,由集团总部确定重大经营方针和规划,各子公司按集团确定的分工和各自的经营领域,独立按总部意图去发展,责任、权利、义务平衡明确。
二、美国股份制企业集团的利与弊
但欧美各国在具体问题上又各有自己的特点,美、德两国股份制企业集团就有较大差异。
美国具有反垄断的传统,法律对企业之间的相互持股控制很严。因此,为了达到集资的目的,企业集团就大力发展个人股东,这就形成了美国股权结构的第一个特征:个人股东居优势地位。本世纪70年代个人持股率高达70%以上,虽然,80年代个人持股比例有所下降,但在1990年仍为56%。美国企业集团股权结构的第二个特征是:银行是集团最有势力的股东。因此,美国企业集团又被称作“垄断财团”。虽然,美国银行法禁止商业银行对非金融机构的投资,但商业银行通过设立信托管理个人和团体委托的资产,并对所管理的资产具有投资去向的决定权,这就使得商业银行有条件控制企业集团的股权,成为集团的实际上最大、最有实权的股东。
美国企业集团在持股方式上存在着不同集团之间的相互持股。如:美国摩根保证信托公司是第一花旗银行控股公司——第一花旗有限公司的大股东,1974年持股额为16400万美元(1974年时价),持股率在4.7%;同时,第一花旗银行则是摩根财团国际商用机器公司和通用电气公司的大股东,持股额为60600万美元(1974年末时价)。据统计,70年代美国100家最大工矿公司中有1/3以上是由两个以上财团控制的。
美国企业集团这种模式既有优势,也有缺陷。
优势在于:第一,美国企业集团内部具有较强的监督和平衡力量。在美国股份制企业集团中,由于个人股东占较大数量便导致股权的分散。据统计,1973年底,美国电话电报公司的持股者达363万,通用汽车公司131万,埃克森公司72万,国际商业机器公司57万。股权的分散就使股东大会具有较强的决策功能。企业集团的经营自主权因强大的股东约束而减弱。企业集团的经济活动就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控制下进行,致使企业集团内部的权力较为平衡,运行也具有较大的透明度。
第二,企业集团的经营以利润、分红为中心,个人持股者权益得到保障。美国企业集团股权的分散,使集团的经营者必须关心投资收益和股东的客观评判。于是,股东的分红率便成为评价企业集团经营好坏的主要标准。所以,就迫使美国企业集团经营者非常重视本集团的经济效益和分红率的提高,也就使个人持股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缺陷在于:第一,美国股份制企业集团的稳定性较差。股权分散到个人投资者,如果企业集团经济效益不佳,股票分红率较低,就会刺激个人股东出售股票,从而影响企业集团的稳定发展。
第二,美国股份制企业集团缺乏长期的动力。由于股权的分散,投资者有较强的获得红利的动机。于是,集团经营者在股东分红的强大压力下,再加上集团内董事会权力至高无上,使得经营者对进行长期投资积极性不高,集团发展后劲不足。
三、德国企业集团的利与弊
德国企业集团的股权结构是法人持股占优势,并且德国工商企业法人持股率较高。1990年德国企业集团中个人持股率为17%,非金融法人占42%,人寿保险为12%,银行占10%。其次,德国银行依靠“寄存股票表决权”控制了大部分企业集团。德国的股票是不记名的,一些股东便把股票寄存在银行里,如德意志银行、德累斯顿银行、商业银行等。这些银行便拥有了“寄存股票的表决权”,它们正是利用这种“寄存股票的表决权”控制了一批企业集团。如上述三家大银行控制着德国100余家最大企业集团和300多家中小银行。第三,德国企业集团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主要形式,股份有限公司在经济组织中所占比重较低。1988年,德国的有限责任公司达360,480家,可是股份有限公司仅有2262家,且大多为非上市公司。
德国股份制企业集团模式优势如下:
第一,集团内部相互持股促使企业集团的长期稳定发展。企业集团内部成员企业间的相互持股使各个法人企业既是所有者,又是被所有者,各成员单位的利益同时又是自己的利益,成员单位的损失也是自己的损失。于是,持股法人的主要兴趣不在于数量有限的分红,而在于保持长期稳定的交易关系,以保证自己的投资安全和长期发展。同时,稳定的法人股东构筑了一条防止外部吞并的屏障。法人相互持股目的在于企业长期、稳定发展,因而没有出现因分红率低或股票升值造成股票被大量抛售的现象,从而保证了集团内部的稳定,并使外部的“恶意收购”难以实现。
第二,集团内部监事会权力极强是德国股份制企业集团的一大特色。德国股份制企业集团内部设置的监事会权力很大,它不仅监督企业集团的运行,而且还负责任免董事会成员,其权力超过美国企业集团中外来董事。监事会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并且多数由外来公司董事担任。这就为企业集团的经营提供了一支强有力的监督力量,保证了股东利益的实现。
第三,德国企业集团具有浓厚的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特色。由于在德国企业集团监事会中,职工监事和股东监事各占一半,1988年德100家大企业有1496名监事,其中职工代表占了729名。再加上德国较重视职工对企业管理的参与,职工在集团经营决策中有较大的发言权,从而使德国股份制集团呈现出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特色。
不足之处:第一,法人相互持股违背充实资本的原则,难以完全实现股份制筹措资金的目的。
第二,个人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在法人相互持股居多数的情况下,持股者重视的是企业长期发展及稳定,就容易导致低分红;再加上经营者集团掌握着企业集团的控制权,使股东大会没有实权,容易侵蚀个人股东的权力和利益。
第三,集团内部法人相互持股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竞争。在法人相互持股的条件下,集团成员企业间相互给予利益,对集团外的企业实施差别贸易,从而造成了市场的竞争范围缩小及竞争的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