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资源开发保护与管理中几个主要问题的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个论文,探析论文,资源开发论文,旅游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时下,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球性和世纪性的论题。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文化、经济现象,旅游与环境关系密切。良好的资源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是旅游业得以发展的重要前提,而旅游资源与环境的关系也是旅游业能否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据。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是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在旅游业的集中体现,也是旅游与环境关系的必要前提。开发和保护关系贯穿在旅游业的整个发展过程中,并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而日益显出其重要性。
一、明确可持续发展的绿色旅游思想
旅游业被誉为“无烟产业”,属于风景出口和无形贸易,是典型的资源依赖性产业。它与环保途径最为吻合、目标最为一致,是最需要贯彻也最能体现可持续发展指导思想的领域。可持续发展理论的诞生和发展,使得多年来人们追寻区域经济协调平衡发展道路的梦想成真。旅游业作为一个涉及经济、社会、环境的多部门的综合性行业,无论是在旅游资源开发还是在保护管理方面,明确和引入可持续发展的绿色旅游发展理论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世界旅游组织秘书长佛郎加利指出:“未来几年,游客数目将增加3倍,从1996年的5.93亿增加到2000年的6亿。我们更需保护环境,否则问题会变得越来越严重”。这意味着发展旅游与保护环境所构成的矛盾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所面临的严重挑战。“绿色”,在这里是指人类生存的环境必须受到良好和有效的保护,是指达到生态环境保护标准、无污染的标准。人类生存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在此,保护环境的含义是广义的,应该包括自然环境和资源,还应包括保护社会环境和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在内。
中国政府提出’99生态环境游的根本意义在于适应时代进步和社会发展趋势,提高旅游产品在市场上的吸引力和竞争力。这是旅游业更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内在要求,也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绿色旅游指导战略方向。促进旅游业持续发展的一个先决条件,就是要精心保护生态环境。开展生态环境游,就是要让大家分享保护环境、保护生态的成果,使良好的环境和生态产生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而更好地保护环境、保护生态,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为此,国家旅游局拟会同国家环保总局等有关部门,逐步规划、开发,建设一批生态旅游区,包括海洋、山地、沙漠、草原、森林、热带动植物等生态旅游类型。对这些生态旅游区,要合理确定范围,严格加以保护,科学制定规划,分期分批启动,力争使这一批生态旅游区成为中国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样板地区,成为21世纪我国旅游经济的新的增长点。
二、正确认识与处理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的辩证关系
开发既是一种保护又是一种破坏。旅游资源开发将改善、美化资源环境;旅游收益也为资源保护创造了经济条件。但另一方面伴随旅游开发而带来的环境污染、游人的不文明活动及行为、外来文化的冲击等都会对旅游资源造成破坏。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矛盾,两者是辩证的矛盾统一体,并在辩证联系中共同改善旅游资源与环境的关系,推动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方面开发与保护是相互联系的。
(1)保护是开发和发展的前提,保护是为了更好地开发。旅游资源是旅游者进行旅游活动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一旦破坏殆尽,旅游业将失去依存的条件,也就无开发可言了。因此,保护是开发的前提,是当前的迫切任务。中国旅游资源非常丰富,其中不少是国家级乃至世界级的。这些资源,就目前的技术条件,要很好地全部进行开发可能还存在一定难度。因此,先进行保护是上策。而有些资源,还存在如何开发的争议,并涉及到开发后的环境、社会、经济及可持续发展问题,可以先予以保护而后开发。此外,资源的保护应贯穿在开发的整个过程中,这是由开发带来的负面效应所决定的。
(2)科学开发是保护的基础,也是旅游业发展的基础。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资源保护归根到底是为了更好的发展。因此,旅游资源必须经过开发利用,才能招揽游客,发挥其功能和效益,也才具有现实的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资源保护的必要性只有通过开发才能得以体现。开发是旅游业发展的先导,是旅游资源价值的充分体现。例如,泉州清净寺是国内现存历史最悠久、具有阿拉伯建筑风格的伊斯兰大寺,而灵山圣墓是穆罕默德高徒三贤、四贤的埋骨处,是中国与阿拉伯世界友好交往的珍贵史迹和历史见证。只有通过合理开发,使清净寺和圣墓走向阿拉伯世界,并成为具有世界影响的伊斯兰教朝圣地,才能充分体现其保护的价值。
(3)合理的开发本身就是对旅游资源的保护。合理的科学的旅游资源开发,或对资源加以整修而非令其“自生自灭”,以延长其生命周期,对旅游环境进行改善、美化增加其可进入性;或对历史遗迹进行发掘修复、保护;或对人文旅游资源如民俗进行资源搜集和整理,重现其光芒,与此同时,资源开发促进旅游发展带来的旅游收益的一部分可以通过各种形式返回资源地,用于资源环境的改造、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在这个意义上,开发意味着保护。我国现已确定大批文物保护单位,建立博物馆体系,挖掘整理文化遗产,基本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旅游文化圈。这些措施,就是对人文旅游资源的第一道保护网。
另一方面开发与保护又是相互矛盾的。
开发也可能是一种破坏。虽然旅游资源的破坏并不仅仅是开发所造成的,还有其他社会的、文化的等方面的深层原因,但开发所造成的破坏是显而易见的,这与资源保护背道而驰。
(1)旅游资源的开发或多或少地会造成某种破坏。旅游资源开发需要对资源地进行的适度建设是以局部范围的破坏为前提的。破坏和开发在一定程度上是共生的。由于旅游业是一个新兴的产业,目前普遍存在粗放型开发模式,使得积极的开发也会带来破坏。西安秦始皇兵马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因技术条件限制,兵马俑一号坑的彩陶已逐渐褪色,失去了往日的光泽。当然,盲目的、掠夺式的开发造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生态失衡更是对资源的严重破坏。
(2)从人为角度看,旅游资源的开发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人为的破坏。因管理不善,资源地游客涌入量往往超过其承载力,从而给资源本身造成致命的破坏。如北京故宫很多地砖已被踏破磨平,地面下陷,增加了保护、修复工作的难度。目前国内旅游景点并不对游客量进行限制,而是来者不拒。可见旅游承载力理论应用的迫切性。另一方面,旅游开发带来众多游客,也造成对资源的破坏。
三、正确认识和处理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的合理度
旅游资源是旅游业发展的首要条件,开发不当会使旅游资源遭到破坏。因此,旅游开发时保护风景资源及其生态环境应视为战略问题加以对待。旅游资源的保护应纳入整个旅游业的规划之中,从旅游发展总体布局的高度来看待旅游资源的保护。规划时要划分合理的保护区或保护带,通过划分不同等级的保护区,从而确定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合理度。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合理度的确定,主要是以旅游可持续发展为标志的,就是在保持和增进未来发展机会的同时,满足旅游者和旅游地居民当前的各种需要,或者说是对各种资源进行管理指导,促使人们在保持文化完整性、基本生态过程、生物丰富度和生命维持系统的同时,满足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统一发展。
在旅游资源的开发之初,就要把旅游资源的保护放在与开发同样的重要地位上。旅游资源在遭受不太严重的破坏之后,有些可以自然恢复,例如植被等,当然这需要很长时间;有些可利用人力重新复原,例如建筑物等,这需要付出很大的经济代价,也需要相当长的时间。但有些旅游资源,例如自然旅游资源中的山体、洞穴、古生物化石等,人文旅游资源中的文物古迹等,一经破坏便根本不可能恢复,这就使它们具有不可替代性。
四、搞好规划布局,克服重复建设和乱开发的现象
旅游资源开发规划是指按照社会经济文化发展趋势要求,根据全局性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为发展旅游业,依照旅游业结构体系的要求,针对旅游资源属性、特色和旅游地发展规律,对开发区作出的全面安排与总体部署方案,以及规划实施的具体技术经济方案和措施。
旅游资源开发的目的是发展旅游业,为旅游经营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以依靠的那些物质条件提供依据。为此,旅游资源开发规划中要确定旅游开发地怎样利用、开发方向、吸引何种类型的旅游者等一系列的问题,根据旅游开发地的主体旅游资源的性质、类型、规模、密度等确定旅游区开发的主题。只有确定了旅游开发区的主题,才能使整个开发方向有重点、有秩序,旅游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规模、数量、布局和风格才能协调统一。
旅游资源开发规划布局主要是对资源的利用进行分配和控制,为此要对旅游资源进行分析,考虑游览、住宿和商业区的划分,对各旅游区的范围、空地和绿化带的面积在规划时必须进行准确的测算,规定旅游区在面积、高度和建筑风格等方面的限制,以便有效地对旅游区进行管理,保护旅游区的环境不受破坏,维护生态平衡。有的旅游区还兼有风景名胜区和保护区的性质,还应该划定一定的外围保护带。因此搞好规划布局是通过对资源的分区布局,为开发资源建立指南,使旅游资源的利用更加合理,从而科学克服旅游资源的重复建设的现象发生。
五、加强行业管理、行政管理、立法管理
加强行业管理,整顿市场秩序,规范行业服务行为,保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中需要政策支持、引导和适度的管理力度,以规范旅游资源的开发保护。加强对旅游业的组织领导,强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游行业的管理职能。健全旅游者的投诉机制,完善处理程序,提高投诉处理效率。进一步完善旅游价格管理,对旅游产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旅游消费,严厉打击“黄、赌、毒”的不良行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成为我国新兴的经济产业,在国内初步形成了行业规模,旅游行业管理已初见成效,但问题不少,主要有:行业管理力度不够;行业管理的体制尚未理顺;对行业管理的方式、手段认识不清等。由此,各省、市旅游局也要进一步对机构进行改革,以适应旅游业全行业管理的需要。
一个国家对旅游业的管理是通过设立旅游行政管理机构进行的。在我国,由国家旅游局作为国务院主管全国旅游业行政管理的直属机构,各省、市、地、县也应成立地方旅游行政管理组织,即地方旅游局,形成我国旅游行业行政管理网络,管理各级旅游行为。随着旅游业在社会、经济、文化等领域作用的日益突出和地位的不断提高,各地应不断完善和加强旅游行政管理机构。此外,为适应旅游业综合性的特点,各地还需建立和健全旅游协调机构,以突出旅游业行政管理的职能作用。
改善和加强旅游业立法工作,是培育旅游业这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中国旅游业跨世纪大发展的主要组织保障。由于旅游业覆盖社会生活面广、行业界定模糊,难于规范的因素,又有部门和行业管理职能、利益交叉等原因,使得在旅游发展的实践中无法可依和无执法手段的情况还普遍存在。旅游法自1981年开始两上两下,前后十几稿,始终未能列入立法行列。现在的形态势是地方走在前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这一产业的发展救了急,但将来势必会产生复杂的法规协调局面。由此,要大力加强旅游法规建设,要重点治理出境旅游市场秩序,大力改进入境旅游接待,全面规范国内旅游市场;要加强标准化工作力度,加强旅游质量监督工作力度,加大旅游执法力度,提高旅游执法水平。广泛开展旅游法普及、宣传,增强旅游行业管理者和旅游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旅游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依法治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我国旅游业持续、快捷、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