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基础--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和价值观_邓小平南方谈话论文

论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基础--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和价值观_邓小平南方谈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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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基础是什么?当然全面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但这里面的观点很多,我们认为其中最重要的是真理观和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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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真理观认为: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们党根据马克思主义真理观的基本要求,形成和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党的十四大报告指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精髓。”这个论断,精辟地概括了马克思主义真理观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其形成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首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确立扫清了障碍,奠定了思想基础。邓小平在1982年9月18 日的谈话中说,“提出毛泽东思想的精髓是实事求是,从此开始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讨论。”(《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0页)真理标准的大讨论是一次意义非常重大的思想解放运动,当时不进行这场思想解放运动,就不能进行拨乱反正彻底清算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就没有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和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的确立,就没有一系列改革开放方针政策的制定,也就没有特色理论的提出与发展。

其次,“一切从实际出发”,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进一步丰富的源泉。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思想,是在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中产生的,但大量具体内容,则是在总结新时期十几年的实践中形成的不断丰富的。正如邓小平指出:“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的,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同上书第382页)

再次,“通过实践而发展真理”,“解放思想”,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逐步完善的途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仅是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建设学说的巨大发展,而且也是对自身理论的不断突破和创新。十一届三中全会起,经过十几年实践和几次理论上的突破,终于提出社会主义本质论和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根本上解决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问题,使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更趋完善。

可见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理论基础。

2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 马克思主义真理观的实践标准又遇到了新的挑战,这就自然地提出了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开展的生产力标准大讨论,其意义不低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可以称为是第二次思想解放运动。

马克思主义价值观,这是改革开放形势发展必然提出的问题。比如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践证明生产发展了,是改革的好措施,但有人却说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过是多打了几斤粮,实际上是“辛辛苦苦三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可见,单靠对实践标准的简单直观的理解还不能完全解除人们关于“是发展集体经济还是发展个体经济”,“是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疑虑。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就是看实践是否达到所预想的结果,实践成功才能证明认识的正确性。这里面问题的关键,涉及了人们评价实践成功与否的标准又是什么,它必然联系实践的目的来衡量确定。实践的目的不同,对于实践是否成功的评价结果就不同。讲实践目的,这就自然涉及到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问题。

什么是价值?这里说的不是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而是一个具有广泛意义的哲学概念。用马克思的话来说:“‘价值’这个普通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质关系中产生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406页)简单说,所谓价值,就是事物对人的有用性, 或说对主体的意义。马克思主义价值观认为,价值主体可以是个人、团体,对于整个社会来说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即是价值的主体,这是与一切剥削阶级价值观相区别的关键,剥削阶级的价值观主体则是剥削阶级自身。由于价值主体不同,考虑问题的立场和出发点就不同,以人民为价值主体,则站在人民大众的立场上,一切为人民,一切服从人民;价值客体是外界事物,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现象。价值目标就是满足主体的某种需要,也就是实践的目的。社会主义实践的目的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利益,就是人民生活的改善即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而这必须靠发展社会生产力来满足。因此,发展生产力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实践的最高价值目标,而实践则是完成这个价值目标的手段。从这个目标出发,人们评价社会实践是否成功的标准则是看是否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人民生活是否得到了提高,也就是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有利于”的生产力标准。邓小平同志曾作过幽默而恰当的比喻,将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加以通俗表述,那就是人们熟知的“猫论”,“黄猫、黑猫,只要抓住老鼠就是好猫”。 (《邓小平文选》第一卷第323页)它阐述了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目的和手段关系的功利主义的基本原则。

3 价值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重要内容, 也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基础。但这些年我们却忽视了对它的宣传和研究。对于真理观,由于经历了真理标准的大讨论,人们比较熟悉,因此我们有必要结合真理观来说明价值观是怎样与之共同构成特色理论的重要基础。

首先,需要说明真理观与价值观在理论上具有对应性和互补性。我们讲真理观,讲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着重讲的是实践的客观性,只有主观符合客观,认识符合规律,才能使实践获得成功。价值观则与真理观相对应,着重讲实践的目的。它告诉我们,人们为什么要进行实践?就是为了改造和保护客观世界,使客观世界更有利于人们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因此只有使客体服从主体,符合主体需要,这样实践才有意义才有价值。可见,离开实践是为了主体需要的这个目的性而只讲尊重客观规律是片面的,这种无目的实践无法评判它是否成功,也无任何意义。因此离开价值观来讲真理观,是“目中无人”的哲学。而只讲主体需要的目的性不讲尊重客观规律性,离开真理观来讲价值观,就会夸大主体的能动性,变成为所欲为的主观唯心主义。真理观的思维方式是服从规律的客观性原则,是进行“真假”、“对不对”的真理性判断;价值观的思维方式是“为我所用”的主体性原则,是进行“好坏”、“利弊”的价值判断。可见,两者具有对应性和互补性,是不可替代不可混淆的哲学命题。

其次,真理观与价值观在指导实践的功能上具有不可分割性,我们要坚持在实践基础上的辩证统一。列宁曾经指出,“必须把人的全部实践——作为真理的标准,也作为事物同人所需要它的那一点联系的实际确定者……”。(《列宁选集》第四卷第453 页)列宁的这句话很深刻,前半句说的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后半句则是说实践还是价值关系确定者。列宁说的“事物同人所需要它的那一点联系”,实际就是指价值关系。可见,真理观与价值观的统一,是在实践基础上的统一。坚持在实践基础上真理观与价值观的统一,就要求我们在实践中,一方面要尊重客观,尊重真理,另方面要考虑实践的目的,让实践的手段为目的服务。只有这样,才能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而不是从本本和原则出发,照抄别人的模式,走别人的老路。我们这就不难看出实事求是的真理观与手段为目的服务的价值观两者的辩证统一,正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全部框架的最深层次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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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同志从他一贯坚持的马克思主义真理观和价值观的基本思想出发,在视察南方的谈话中,对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作了进一步阐述。准确地概括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和为什么要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性问题。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这种完整准确的概括,既依据和体现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基本矛盾运动的社会发展规律性,又依据和体现了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和发展生产力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根本宗旨的目的性,即真理观与价值观的统一。

社会主义本质的提出,就把社会主义的本质与社会主义特征区分开来,实质上是把社会主义根本目的同实现这个目的的手段区分开来了。彻底打破了人们关于社会主义的传统思维方式。在“左”的思潮影响下,人们把社会主义的特征当做社会主义的本质并作僵化的理解,形成诸如“一大二公”、计划经济等基本特征的关于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判断标准,并把实现和完善这些基本特征作为实现社会主义的宏伟目标,把是否达到这些目标作为评价人们社会主义实践成功与否的标准,甚至不惜牺牲生产力去捍卫这些标准。改革开放以来,一些同志对改革取得的成就由衷地高兴,但一用原来头脑中关于社会主义各种特征的判断标准来衡量,又觉得不像社会主义,担心是否会“卫星上天,红旗落地”。这种将社会主义的特征当作社会主义本质,造成了对社会主义的极大误解,使社会主义事业遭受巨大损失。

其实社会主义特征,是社会主义本质在经济、政治、文化方面的具体体现。当然,没有社会主义的特征,就体现不出社会主义本质,也称不上社会主义。但社会主义到底应该具有哪些特征,几十年的社会主义实践证明,这并没有一个一成不变的固定答案,是需要根据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由社会主义实践来不断探索解决的问题。比如关于计划经济的特征人们已抛弃了传统社会主义观念,正说明了这一点。并且,每个特征,也都因不同社会主义国家以及社会主义不同发展阶段而表现出不同的具体特点。因此,我们不能把社会主义的某些特征当作固定不变的标准和目标模式加以刻意追求,象公有制、按劳分配、计划经济、无产阶级专政等特征,相对于“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根本目标来说,本身并不是目的,而是实现社会主义根本目的的手段。有人可能对这种手段论持有异议,其实,斯大林就讲过“无产阶级专政不是目的本身。专政是走向社会主义的手段和道路”。(《斯大林选集》上卷第356 页)毛泽东在《人民民主专政》中也谈到政党和国家机器都是阶级斗争的工具。邓小平同志在视察南方的谈话中明确指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体现了他一贯坚持的“目的论”和“手段论”的基本思想。彻底解除了人们关于发展市场经济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疑虑,使我们党做出了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大决策,为社会主义建设找到了切实可行的道路。

当然,手段与目的关系也是辩证的,称为手段的东西在具体实践中也可以作为目的,而一些目的对更大的目标来说又可以看作手段。所以,对于实现共同富裕这个社会主义终极目标来说,发展生产力与实行公有制一样也是手段。没有公有制,生产力发展了,不能保证共同富裕;而没有生产力的发展,即使有公有制,也只能是共同贫穷。但并不能由此说,它们是属于同一层次上的手段。它们之间的联系,存在着内在的规律性。公有制是生产关系范畴,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建立什么样生产关系必须以促进生产力发展为目的,生产关系对于发展生产力而言则是手段。生产力状况决定公有化的程度和应该采取的具体形式,科学社会主义对于公有制和共同富裕的追求不是从道德理想出发,而是立足生产力发展基础之上。脱离生产力的现实水平,抽象地谈论社会主义,只能是空想社会主义。在什么是社会主义问题上,邓小平一贯强调一定要把生产力摆在首要地位,讲“社会主义阶段最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首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因此,作为手段来说,生产力对实现共同富裕则是根本的首要的手段。社会主义本质的三个基本点,其核心问题则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问题。为此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把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实践的现实价值目标。

针对一些人忽视发展生产力,将手段当做目的,在改革开放中总是受姓“社”姓“资”的困扰,迈不开步子,邓小平同志从社会主义的本质论高度,提出了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2 页)“三个有利于”标准进一步丰富发展了生产力标准,它体现了真理和价值的双重评价,它是判断是否真搞社会主义的根本标准。

邓小平同志依据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和价值观,提出了社会主义“本质论”、“任务论”、“目的论”和“手段论”,进而提出“三个有利于”标准,等等,有力打破了“特征论”者姓“社”姓“资”的思维定势。当前,明确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基础,对于深入理解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很有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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