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高师院校布局与结构调整问题的探讨_师范类专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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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111(2001)06-0027-06

我国师范院校布局结构调整是我国师范教育体系调整的重要内容,它涉及到学校层次结构与布局结构两个方面。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师范院校布局结构的调整已着手进行,且有不断加大调整力度之势。师范院校布局结构为何要不断调整?这种调整又当如何进行?新世纪初叶,我国师范院校布局结构调整指向何种目标?探讨这些问题对于深化师范教育体制改革仍然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

 一、师范院校布局结构调整的动因分析

我国师范院校布局结构的形成自有其历史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半个世纪以来,我国各级各类师范院校的发展对于推进国家教育事业的发展,对于提高全民族素质起到了至为重要的作用。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近13亿人口的国度,其各级各类的教育事业能取得今天这样辉煌的成就,正是因为有着数以千万计的教师作支撑,这乃缘于师范院校的贡献。然而,随着国家教育事业持续向前发展,随着教育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家对各级各类教师的数量需求与质量需求在发生变化,同时国家关于发展师范教育的政策也在发生变化,这样现行的师范院校的层次结构与布局结构所表现的不适应性便愈益突出地显现。这种不适应性是促使师范院校布局结构需作调整的基本动因。其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1.迄今为止,我国师范院校的层次结构依然是以低层次为重心,这与我国中、小学教师数量需求与质量需求的变化不相适应。

据《中国教育年鉴1997》统计,1996年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师范院校3453所,在校生221.82万。其基本情况如下:

表一 1996年独立设置的各级各类师范院校基本情况[1]

学校数   在校生数  招生数  毕业生数

(所)    (万)

(万)

(万)

高等师范院校

23260.29

  22.24 20.03

中等师范院校893

88.01 31.57 28.08

教育学院240  20.54

8.00

8.06

教师进修学校

2088  52.98 23.05 23.51

上述统计数据可以视为中国独立设置的师范院校基本情况的一种反映。1996年以后,师范院校布局结构调整在不断进行,其基本情况有所变化。但从总体上看,我国师范院校层次结构的低重心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下面是教育部师范司提供的关于1997年—1999年师范院校数量变化状况:

表二 1997-1999年师范院校数量变化情况

学校类别 1997

1998 1999变化量

普通高师 师大 32 32320

师院 42 4352

10

师专151147

134 -17

合计225222

218

-7

教院

省教院 27 2523

-4

其他教院

202167

143 -59

合计 229192

166 -63

中师 892875

815 -77

教师进修学校2142

2087 2129

关于上面的统计数据,有两个问题需要加以说明:一是对高等师范院校的统计并没有将师范类学生数与非师范类学生数分开,而实际的师范类学生数要低于基本情况中的学生数;二是中等师范学校一般不招收非师范类专业的学生,但有一些中等师范学校开始培养高等师范专科学历的小学教师,这使得学校名实不符。这种做法是否恰当也值得讨论。

无论如何,我国师范教育层次结构低重心的状况是一种客观现实。这种状况,既与中小学教师数量需求的变化不相适应,也与中小学教师质量需求的变化不相适应。其与数量需求变化的不适应表现在:由于我国较长时期以来实施计划生育人口政策的影响,在二十世纪末叶至二十一世纪初,我国小学阶段的学龄儿童数呈相对下降趋势。这意味着小学教师的数量需求除了自然减员或教师流动需要不断替补之外,不会有大规模的增加。如果中等师范学校继续保持现有的规模必然会加剧供大于求的矛盾。现行师范教育层次结构与中小学教师质量需求变化的不适应则表现为:按照《面向二十一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我国小学专任教师应逐步达到学历大专化,初中专任教师应逐步达到学历本科化。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小学教师的学历水平还将继续提高。这样,现行的低层次的师范院校自然难以适应教师学历提升的需要。

2.我国现行的师范院校布局结构与教师教育一体化的要求不相适应。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师范教育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独立的师范院校与独立的教育学院并行发展的状况。形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因为当时中小学教师培训任务繁重,尤其是教师学历补偿教育任务繁重,而大部分师范院校也处在恢复与创建之中,主要承担着中小学培养新师资的任务。囿于当时的办学规模与条件,部分师范院校似乎难以兼顾教师职后培训的工作;二是因为在师范教育内部,教师的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分属不同的管理体制。前者属普通教育范畴,后者属成人教育范畴。不同的管理部门与不同的管理权限造成各自为强调自身的发展而采取不同的发展学校的策略。这样,师范院校与教育学院的分设便造成教师培养任务与培训任务的分割,同时也造成地方师范教育资源的严重分割。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师范院校与教育学院独立分设所暴露的问题及存在的弊端引起教育界的关注。于是,调整布局之工作着手进行。然而,时至今日,在全国范围内,这种独立办学,彼此“不相往来”的格局亦未得到根本的改观。新世纪我国师范教育的发展则要求顺应世界师范教育发展的共同趋势而实现教师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的相互沟通,实现教师教育的一体化。随着中小学教师学历补偿教育的逐步缩减,新世纪教师职后培训重心是对教师进行继续教育,并以此构建我国教师教育终身化的体系。教师的继续教育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比职前培养有着更新更高要求的教育。它建立在职前培养的基础上,着重让教师不断实现知识更新,掌握新的教育技能,提高职业素养。面对如此要求,我国现行的一些教育学院、尤其是地市教育学院,就其现有的办学规模与条件,显然存在一定差距。教师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的沟通,自然继续要求独立设置的师范院校与教育学院融为一体,走向联合。

3.我国历史形成的以独立的师范院校办师范教育的体系与师范教育体系向非定向型和开放型转化的要求不相适应。

师范教育由封闭的定向型的体系转向开放的非定向型的体系是国际师范教育发展的基本趋向,也是我国师范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国师范教育招生就业制度的变化和教师任用政策的变化,客观上对师范院校的独立生存与发展提出了十分严峻的挑战。师范毕业生“计划式分配”政策的逐步取消与市场择业、“双向选择”的推行首先使得一些中等师范学校因供需矛盾的突出而难以为继,同时也使得一些处于地市的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因本地中小学教师需求市场的开始“疲软”而不得不适度限制师范类专业的招生数。与此相应的是,这些师范院校为了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又不得不适度增加非师范专业的招生数。这些年来我国众多师范院校纷纷增设非师范类专业并逐步扩大非师范专业的规模,这一事实本身恰恰说明了师范院校在自觉地进行办学体制的内部转换,实际上也在经历一场深刻的“自我否定”。另一方面,国家师范政策的调整,一些综合性大学或非师范类高等院校对中小学师资培养与培训的参与正在对依然独立存在的数以千计的师范院校的传统式生存与发展提出了挑战。这种挑战从另一种层面揭示出独立的师范院校办师范教育的体系与师范教育体系的开放式转换不相适应。

 二、师范院校布局结构调整的策略探索

我国师范院校布局结构调整虽然已在进行,但这种调整又处在一种探索的过程中。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至今的调整情况看,师范院校布局结构的调整大体有四种趋向,即为撤销、改制、升格、合并。下面是教育部师范司统计的1992年至2000年师范院校的调整情况:

表三 1992-2000年我国师范院校调整情况

学校类别

调整情况数量

高等师范本科学校

改为其他高等学校 9所

高等师范本科学校合并 2所

高等师范专科学校

改为其他高等学校32所

并入高等师范本科学校 6所

升格为高等师范本科学校 34所

教育学院

改为其他高等学校27所

并入普通高等学校41所

改为普通高等师范学校 3所

已撤销 39所

中等师范学校

升格为高等师范学校

3所

并入高等师范学校 8所

撤销或改为其他中等学校 203所

透过上述数据,一方面我们固然可以认识到我国师范院校布局结构调整业已取得的进展与成绩,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从中认识到存在的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例如,就层次结构调整而言,直至今日,师范院校的层级提升主要表现为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升格为高等师范本科学校,而中等师范学校的提升则相对滞缓。这些年来,我国师范院校布局结构调整存在的另一突出问题是:这种调整时断时续,缺乏明确的政策规范和可供依凭的科学准则。学校调整仿佛成为一种“赶风潮”或“搭班车”的行为。一旦“风潮”过去或“班车”开出则需要重新等待。全国各省市,或有捷足先登者,一年之内可以升格数所高师院校,或有行动迟缓者,数年之内师范院校布局依旧。院校布局结构调整的不平衡反映了这种调整缺乏严格的科学论证与合理规划。造成这种状况又有其管理体制与调整机制的原因,而更深层的原因则是观念的制约与障碍。地方师范院校布局结构调整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领导者的热情与决心。“领导的认识”与“领导重视”成为院校调整或能否升格的关键因素。

怎样继续推进并深化师范院校布局结构的调整?在总结经验,反思“问题”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对调整策略应有更深入的认识与思考。这种认识与思考的基点在于科学与理性。科学与理性地对待师范院校布局结构的调整,也许如下策略是值得考虑:

其一,应将师范院校布局结构的调整进一步纳入全国高校布局结构调整的统一框架中予以规划。师范院校布局结构调整乃是全国高校布局结构调整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我国师范教育由独立、定向型的体制向非定向、开放型体制转变的背景下,师范院校的网点布局需要同综合性大学或非师范类高校对教师培养培训的不断参与结合起来考虑。从发展趋势看,独立设置的各类师范院校应逐步减少,但在现阶段,保留并巩固一定量的独立设置的师范院校又属必要。因为它有利于继续弘扬师范院校培养师资的优势,也有利于形成师范教育真正开放式发展与相互竞争的局面。所以对师范院校布局结构的调整需要从实际出发,更需要对此持一种开放的心态。在调整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巩固与消减,进与退的辩证关系。归根结底,师范院校布局结构的调整不能孤立地进行,它需要同其他院校布局结构调整协同进行。

其二,国家在宏观把握高校布局结构调整的前提下,应对师范院校的调整制定相应的政策,形成明确的政策要求与规范。时至今日,我国师范院校布局结构的调整实际上是“摸着石头过河”。怎样对待调整?调整的目标是什么?调整应遵循怎样的原则?调整的时限与步骤如何?在调整过程中如何针对实际,区别对待?这一系列政策性问题至今并未形成明晰的议案与决定。科学地制定调整政策,并用科学的政策指导调整,这对合理确定师范院校的层次结构与布局结构无疑十分必要。我国师范院校设置存有不合理现象,譬如中等师范学校在一些地方布局过密的问题与缺乏科学的规划和科学的政策指导不无关系。有些中等师范学校从创办到停办前后不过几年时间,这反映了当时估计不足与决策的失误。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从师范教育发展的现实需要与未来需要出发,对师范院校布局结构进行科学预测与规划,在此基础上科学地制定相应的政策,这对合理、有序地调整师范院校的布局结构无疑会起到一种保障作用。

其三,师范院校布局结构的调整需要按照教师教育一体化的要求进行。教师教育的一体化也寓含着教师教育的终身化。在教师的职业生涯中,职后教训将会持续进行。调整师范院校的布局结构意味着应对地方师范教育资源进行重组,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与优势互补。这样师范院校与教育学院割裂办学的局面应该继续予以调整,以真正实现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的有机链接与沟通。另一方面,教师教育的一体化也寓含着应实现小学教师、初中教师,甚至与高中教师的培养培训的有机沟通。对于一个人口规模不大的地市,既无必要将普通高等师范院校与教育学院继续分设,也无必要让高等师范院校与中等师范学校继续处于分离状态,更无必要让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独立培养具有大专学历的初中教师而让中等师范学校独立培养具有大专学历的小学教师。在统一的师范院校中,实现对小学、初中甚至高中教师的融通性培养,这也许更符合未来基础教育的发展对不断提高教师素质的要求。

其四,师范院校布局结构的调整需要从我国地域发展的不平衡出发,做到分区规划,有步骤地实施。这些年来,我国师范院校布局结构的调整正呈现出明显的地区差异。一些较发达的省市或地区已要求实现小学教师学历大专化,并宣布取消中师教育层次。而在一些欠发达地区,近年来小学教师的培养还需要依靠中师学校进行。由于不同地区经济发展与教育发展的水平不同,其对教师可能达到的学历要求存在差异,所以在推进师范院校布局结构调整的过程中,需要从实际出发,有区别地对待。

 三、对师范院校布局调整目标的设想

新世纪初叶,我国师范院校布局调整取何目标?这一问题对布局调整至为关键。目标具有指示性作用。缺乏目标或目标不清晰,不明确,都会导致布局调整的“盲动”状态。关于师范院校布局调整目标,1999年教育部曾印发相关文件,并将学校布局调整目标确定如下:“1.到2003年,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院、中等师范学校从1997年的1353所调整到1000所左右,其中普通高师院校300所左右,中等师范学校500所左右;2.到下世纪初,高师本、专科院校在校生规模分别达到4200人和2000人以上,中等师范学校达到1000人以上”。[2]时隔两年之后,我国师范院校布局调整就在校生规模而言,已提前达到了上述目标要求,这主要是因为近两年我国实行扩招政策所致。就学校数量调整而言,目前还略高于确定目标数。按照1999年以来的调整力度,至2003年,我国师范院校数量调整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对于师范院校布局调整的目标,现在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是:我国师范院校的数量及规模目标不能仅仅以2003年为期,而应该有一个至2010年的规划。而近期规划则需要把时限确定为2005年,即“十五”规划。与此同时,我们亦需要对教育部1999年确定的目标进行重新认识与反思。如果当时对在校生规模的确定是建立在对中小学教师数量增长与变化的预测基础上,而教师数量的需求又是一种常数,那么,在校生规模与学校数量之间则应呈一种反比关系。即是在需求总量确定的情况下,学校在校生规模越大,则所需要的学校数就应该越少。所以教育部确定的至2003年的调整目标,由于形势的变化,现在看来也还有值得商榷之处。

考虑到我国师范院校布局调整将按照宏观指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因此未来师范院校的数量及学校在校生规模很难用绝对量化的目标予以确定,其中有一些可变或不可测因素。比如综合性大学或非师范类高等学校参与师资培养及培训的程度与规模是难以准确地测定。师范院校的数量及在校生规模会愈来愈强烈地受到这一因素的影响。即使这样,我们仍有必要对师范院校布局调整的目标进行应有的预测。由于师范教育层次结构调整目标已经明确,所以师范院校布局调整目标也可予以大体确定。现将2010年前我国师范院校布局调整目标设想如下:

1.关于中等师范学校的调整目标。

我国正在逐步实现由三级师范向二级师范的过度。按照教育部的规划,到2010年左右,新补充的小学、初中教师分别基本达到专科和本科学历。据此规划,在新世纪的第一个十年内,我们中等师范学校将经历逐步缩减到走向终结的历程。教育部师范司对中等师范学校的现实去向设想为五种途径:一是继续办好一批中师;二是部分条件好的中师可并入高师院校;三是少数有条件的中师根据需要通过联合、合并、充实、提高组建成培养小学教师的师专;四是部分中师可并入教师培训机构;五是少数中师可改为其他中等学校。在这五种去向中,继续办好一批中师虽然对于欠发达地区小学教师的培养很有必要,但它依然是一种过渡之策。我国现在尚有近800所中等师范学校,假设在2008年左右实现中师学校的终结,那么从现在开始,平均每年仍需要缩减近100所中师学校,这是一个需要明确的调整目标。

2.关于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的调整目标。

我国三级师范向二级师范的过渡,意味着师专教育正在成为师范教育中的基本层次,并且继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师专教育会在较长的历史时期内存在。我国综合性大学或非师范类高等学校参与教师的培养与培训,一般说来是指向高师本科教育。师专教育仍将主要依托独立的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承担。从这样的认识出发,2010年前,我国继续巩固与加强一批师范专科学校十分必要。有关预测表明,自2000年至2010年间,我国初中、小学需补充大专学历的教师为2000万,年均需培养20万。[3]仍以三年为一培养周期,这表明师专教育的在校生规模为60万。如果我们把师范专科学校平均规模定为2000人,则意味着全国需要有300所师专承担培养小学和部分初中教师的任务。考虑到一些地方性的本科师院和部分高等专科学校也参与大专学历的教师的培养,实际需要设置的师专学院数可以少一些。我国现有地方师院69所,设想师范学院承担师专教育的任务与师专学校相当,那么在2010年前,我国独立的师范专科学校数应在230所左右。目前,我国师专学校为110所,地市教育学院118所,一些师专学校与教育学院设置于同一地市,应该予以合并。这样,在未来的几年内,可以考虑在消减中等师范学校的同时增设或改建成100余所高等师范专科学校。

3.关于高等师范本科院校的调整。

我国现有本科师院(含省教院)133所,如果按照1000万人口规模可设置一所本科师范院校,那么我国现在高师本科院校已达到饱和状态。综合性大学或非师范类高校参与师范教育又在对高师本科院校形成新的挑战。所以自现在起至2010年间,我国高师本科院校的调整就数量而言应适度控制独立的本科师范院校的增加。从教师教育一体化的要求出发,省级教育学院与省级师范大学或学院也应尽量予以合并。为了继续强化师范教育的先行地位,国家在调整师范院校布局结构的过程中,应采取“重点建好若干重点师范大学”[4]的策略,支持和鼓励一些重点师范大学建成国家一流甚至世界一流的教师教育基地。

以上设想的是不同层次师范院校的调整目标。师范院校布局的调整是一个系统工程,又处在动态发展的过程中。2010年以后,我国师范教育还会继续实现层次的提升,而师范教育的办学格局会更加开放。所以,本世纪初叶我国师范院校布局结构的调整应着眼现实,面向未来,朝着构建开放式的师范教育体系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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