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与制度:自由秩序形成的两种途径_现代社会论文

文化与制度:自由秩序形成的两种途径_现代社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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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0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03)01-0023-05

在现代社会条件下,随着个人自由被确立为社会的基本价值,引发和凸显出自由秩序 的问题,即平等、自由的主体之间怎样形成社会秩序的问题。这是一个事关社会发展与 稳定的重要问题。

在我看来,现代社会之所以能够给予个人以较为充分的自由,现代社会之所以能在主 体自由的条件下形成必要的社会秩序,在很大程度上是现代制度的功能性后果。从这种 意义上说,现代制度已经成为现代社会解答自由秩序问题的基本方式(注:对制度在现 代社会中形成自由秩序的功能问题,本人曾作过一些阐释和论述。参见邹吉忠:《论制 度研究的人学维度》,《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第4期;《探寻自由与秩序问题的 制度解答》,《天津社会科学》2000年第5期;《论现代制度的宽容功能》,《哲学动 态》2000年第7期;《现代制度的自由价值及其实现机制》,《现代哲学》2000年第4期 ;《现代制度与自由秩序的形成》,《北方论丛》2002年第2期。)。在我看来,所谓社 会的现代化,其核心含义和基本标志是制度的现代化,制度的现代化深刻地影响和制约 着技术的现代化、文化的现代化和人的现代化。

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在对自由与秩序这一难题的解答中,制度的作用虽然带有根本 性和优先性,但也决非万能,而是有其特定的效用边界和功能限度。事实上,对自由与 秩序问题的解答,除了现代制度这一基本思路之外,还存在其他各种补充性思路。探寻 自由与秩序问题的非制度解答,是我们理解自由与秩序问题及其制度解答的一项重要内 容。基于这样的认识,本文将在现代制度的架构之下,在分析自由秩序问题的制度解答 基础上,着重考察现代社会达致自由秩序的文化进路。

一、现代社会达致自由秩序的制度思路

在现代人解答自由秩序难题的过程中,现代制度发挥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功能:

第一,面对现代社会中凸显出来的自由秩序问题,现代社会的最大进步就体现在制度 创新之上,即创造出以现代法治为特征的现代制度体系。在这一制度体系下,(1)个体 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极为广阔的自由空间,社会获得了强大的动力机制,通过这一机制 ,不仅社会得到前所未有的持续发展,还为个体充分展示其自由个性、发挥其本质力量 提供了条件;(2)社会保持了较为长久的和平、安定和秩序,步入一个持续、快速、健 康发展的轨道,这又反过来为个人自由才能的充分发挥,提供了通畅的路径和有效的条 件。在现代制度下,自由与秩序的张力获得了有效的缓解,达到了动态的张力平衡,并 得以有效地转化成推进社会发展的动力。

第二,现代制度之所以能有效解答自由秩序的问题,这是由现代制度的内在本性和基 本特征决定的。

与各种古代制度相比,现代制度最基本的特征,表现在形式化和非人格化上。现代制 度的形式化和非人格化,使它成为(1)自由主体得以互动和交换的通路和规则,对个人 努力构成了有效激励;(2)人们在不确定的现代生活世界中进行交往和互动的预期机制 ;(3)利益、权力、地位上相互冲突的人们获得相互宽容的社会机制;(4)不同个体与群 体之间达成妥协的、分享权利与合作成果的分配机制。

在利益、权力和地位上相互矛盾、对立和冲突的人们,通过现代制度的中介作用,获 得了前所未有的一致性;现代制度下的自由,既是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又成为有效防 止社会秩序僵化的解毒剂。

第三,在现代社会形成自由秩序问题的过程中,制度发挥了文化和强制性权力所无法 起到的作用。

在对付一切社会中都可能遇到的社会秩序问题时,一切古代社会的基本思路,大都是 利用强制性权力与道德性文化,或者对二者兼而并用。这最典型地体现在中国古代社会 的“内圣外王”的观念与模式中。以暴力为基础或后盾的强制性权力,其施用的根据是 道德或道义,权力因而显得耀眼而炫目,道德也成了权力头上堂皇的冠冕,成为世界的 基本“法则”,只要是“道德”的,就可以不择手段;从另一面看,道德包容在惯性化 、习俗化、内在化的各种文化形式中,它不仅对人们具有心理上和行为上无所不在的强 制力量,同时又存在巨大的弹性,因时、因地、因人、因事而易,使之变成了以意志为 基础的强权得以有效施行的内在机制。借助于自我炫耀的强制权力和人有亲疏的“差序 伦理”(费孝通语),古代社会获得了必要的和平与秩序。

然而,在社会的现代化过程中,由于人的自由和解放,权力从耀眼得炫目的对象,变 成了隐身的、匿名的“眼睛”(福科十分恰当地称之为“权力的眼睛”),冷静地凝视和 监控着一切(注:参见福科:《规训与惩罚》,刘北成、杨远婴译,生活·读书·新知 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1、2章。)。现代权力所依据的法则,不再是基于共同体成员内 心自愿和道德自律、同时又具有任意性的伦理道德,而是形式化、抽象化、普遍化、客 观化的现代法律制度。所谓传统社会的现代转型,一个重要的面向,是炫耀暴力的权力 向理性的、技术化的监控方式的机制转换,是文化性的道德法则向制度性法律规则的范 式转换。现代制度对自由与秩序问题的解答,使社会走上了以发展为取向的现代道路, 使社会的持续发展成为可能。因此,理解现代社会的基本着眼点是制度,而社会现代化 的基本标志是制度的现代化。

然而,我们必须看到,制度只是理解和把握现代社会的一把钥匙,虽然它可能是其中 最关键的一把。对现代社会之门的开启,对自由与秩序之谜的解答,应当还有别的钥匙 ,还需借助于别的钥匙。在制度之外,文化还起着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开启现代社会 自由秩序之门,还需要非制度的文化钥匙。这首先是由制度功能的边界决定的。

二、制度功能的边界及其文化补充

从一定意义上说,现代制度的最大意义,在于它创造了一个“自由的社会”,一个人 人在形式上自由(所谓“身份自由”)的社会,一个极力推崇价值的社会。那么,真正自 由的社会是一种什么样的社会呢?对此,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作出了明 确回答:“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 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自由 王国”。在这一王国里,自由个性的表现和人类能力地发展,不再是用以满足物质生活 需要的手段,它已经成了目的本身(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 年版,第273页。)。当然,作为“自由人的联合体”,自由王国的实现必须具备极高的 社会历史条件,创造这些条件,还必须有一个极为漫长的渐进发展过程。由于自由王国 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高境界和终极目标,离我们还甚为遥远。不过,人类自诞生之日起 ,就在不断朝向这一目标展开自己,就在似乎是远离这一目标的方式和过程不断接近着 这一目标。在这一过程中,“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注:《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54页。)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就 是每一个人和一切个人都获得自由全面发展的解放过程。社会的每一进步,都标志着人 的解放,而人的每次解放的成果,都会以制度的形式得到巩固和保存。推动人类解放的 制度,就是主体的自由度不断增加的制度。这就是说,通过制度地创新,获得自由的人 数将不断增加,一个人所获得的自由空间将变得越来越广阔,个人在社会中的独立性和 自由度将不断扩展。与此同时,人们之间越是相互独立,就越是需要制度化地相互依存 。譬如,奴隶制是社会中的极少数——奴隶主绝对自由的制度,少数个人有绝对自由, 多数个人绝对地无自由;封建制度是封建主及小农获得程度不等的自由的制度,这是一 种等级自由的制度,各人按其所属等级身份享有自由即特权;资本主义制度是一切人都 在形式上获得自由的制度,但在实质上只有资产阶级才是自由的,那是一种“资本的自 由”(马克思语);只是到了共产主义社会,每一个人和一切的人,才获得了实质性的自 由——社会才真正成为自由人的联合体。可见,制度是人们获得自由的必要条件。

然而,制度并不是自由的充分条件。因为,除制度之外,每个人的自由和一切人的自 由,还必须以特定的生产力发展和文化进步为条件。马克思把资本主义以前的历史看成 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这是一个十分深刻的观点。因为,只是到资本主义社会,才 首次出现使一切个人和每一个人都获得自由的制度条件,就是说,只是在这种制度之下 ,自由才成为一切个人和每一个人的权利,虽然这种自由只是“形式上”的,这种权利 也还程度不同地具有抽象的性质。在资本主义以前的各种社会制度下,人天生地被分为 三六九等,上等的是“人”,有无限的自由,下等的猪狗不如,没有自由,当受奴役, 或者纯粹是自由的工具。不过,由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自由只是形式上的自由,因此, 获得自由的并不是所有的个人,最多是资本家,实质上是资本(注:《马克思恩格斯全 集》第46卷(下),第159页。)。具有讽刺意义的是,以资本主义制度为基础的个人自由 ,只是形式上的自由,在实质上却是异化,即物(即资本)的自由和人的不自由。通过被 资产阶级奉为自由制度的资本主义制度的中介转换作用,所有个人和每一个人在形式上 的自由,被置换成了实质上的不自由,成为实质上的“奴役制度”(注:对此,藤尼斯 有十分精辟的揭示。参见藤尼斯:《共同体与社会》,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 ,第119、142页。)。正是基于对资本主义制度的这种反自由性质的认识,马克思才得 出资本主义必然灭亡、共产主义必然胜利的结论。人类在20世纪的历史演进情况表明, 资本主义地灭亡和共产主义地胜利,虽然没有象马克思所预言的那样迅速到来,不过也 尚无任何证据否定马克思这一结论的正确性,反倒以辩证的方式证明着马克思的真理性 。

其实,许多严肃的资产阶级学者也已发现,资本主义制度所蕴涵的形式自由,需要得 到实质性的论证,这就成为资本主义文化的首要任务(注:参见[美]丹尼尔·贝尔:《 资本主义文化矛盾》,赵一凡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309页。) 。自由不仅应当是形式上的人人自由,而且人人应当在实质上是自由的,寻找人人自由 和一切人自由的实质根据,就成为现代文化的使命。一些严肃的资产阶级学者,试图从 文化和意识形态上论证资本主义制度的自由性质,寻找解答自由与秩序相协调的文化思 路,主要包括宗教思路、道德思路和艺术思路。这虽然与马克思的实践的、革命的、共 产主义思路有着天壤之别,但它们之间的一个共同点在于:针对现代制度(特别是资本 主义制度)非人格化的形式特征,试图从实质合理性上探寻自由秩序问题的答案,以克 服现代制度非人化的异化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讲,自由秩序问题的文化解答,就是通过 对意志、情感、愿望等人格性因素及其作用地阐释,对现代资本主义制度所无法真正实 现的自由秩序,在精神世界中实现出来,并力图给予异化世界的人们以终极性地关怀。 其实,这对自由秩序问题的现实解决即社会解决,也具有十分重要而有益的促进作用。

三、自由秩序的形成:制度之外的文化进路

在人类对付自由秩序难题的过程中,虽然文化和制度都起了不可取代的作用,但是, 从人类社会的历史经验来看,文化与制度的作用在不同的时代,又大为不同。在古代, 由于人类社会在构成方式上具有“共同体”性质,人们之间的基本关系形式是面对面的 交往与互动。在面临自由秩序的难题时,他们所依靠的,主要是文化的手段,他们试图 通过宗教、艺术、道德等方式去调节人际关系,化解各种可能出现的社会矛盾与内部冲 突,以增加人际间的凝聚力和亲密感,达致一种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和谐境界。 与古代的“熟人社会”(即共同体)不同,现代社会是“陌生人社会”,人们相互之间是 独立、自由和平等的(至少在形式上是如此),在此,用以调节熟人关系的文化,就不足 以有效调节现代社会中陌生人之间的复杂关系了,现代制度成了首要地调节手段,从而 使文化成了一种“边缘”的形式。

不过,我们必须看到问题的另一面,即使是在现代社会,文化仍然是生活中不可或缺 的重要层面。在现代人克服自由与秩序的二难困境时,文化仍然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 用。虽然从趋势上说,人类正经历着一个从共同体到社会、从身份到契约的进程,但在 事实上,现代社会不可能完全消除共同体的性质,在现代生活的共同体范围内,文化必 然会起着不容忽视地调节作用。换句话说,陌生人之间的契约关系(以制度为基础和保 障),主要存在于公共生活领域,但是除了公共生活领域之外,没有人不同时还过着私 人性的生活,没有人不同时还在私人领域中生活,而只要是在私人生活领域,在面对面 互动的亲密群体中,文化就会成为自由个体实现社会合作的基本纽带。在此,文化既包 含自发性社会心理习惯,如自然习俗、默示习惯、社会心理、社会风气,也包括自觉的 、精致化的、经过理性反思形成的社会意识形式,如道德、艺术、宗教、哲学、科学等 。就文化的这两个方面而言,社会心理习惯只有提升到社会意识形式水平,才具有普遍 性和更大范围的适用性;而社会意识形式只有转变成人们个体性的社会心理习惯,才能 以“无为而无不为”的方式(即文化的方式)发挥作用。

在现代化的初期,在现代制度体系的架构过程中,在面对各种复杂多变的社会问题时 ,人们优先地选择了制度作为问题的解决方式,制度对文化显示出功能上的优先性。这 是因为,现代化意味着意志的自由和人格的自主,意味着人际互动、交换和交往的急剧 增加和扩展,在此,用以调节面对面互动群体的文化,难以有效调整各种复杂多变的社 会关系,而必须借助先于和高于个人权力、意志和威望的规则和制度。对这一情况,人 们常常将它道德地看成是“世风日下”。这是由于,随着道德、宗教和传统的私人化, 在社会生活公共化领域,文化显示出功能上的“失调”现象。私人化、边缘化的道德、 宗教和艺术,无法有效解决社会整合的问题。为此,需要解决社会整合的新出路,这就 是建立新型的、基于制度的社会整合机制,其标志就是法律取代宗教或道德而成为社会 整合的基本方式。

不过,随着制度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到现代化的成熟期和制度化的发达期,文化的作 用会凸显出来,文化的整合功能会不断加强,人们会回过头来发现,制度植根于文化, 若是不发挥文化的作用,制度难以在人们的社会生活扎下根来,若是不与文化合辙,制 度难以发挥出它应有的功能。这就是为什么西方现代社会学家在选定社会制度作为其研 究主题的时候,都会不约而同地注意到宗教、道德、传统、习俗、艺术的社会整合功能 ;这也是在高度现代化的西方社会,会出现歌颂特殊性、多元性、当下性的后现代主义 思潮的重要原因。其共同的动机,都是从文化上寻找自由秩序问题的非制度解答思路, 这对制度解答具有重要地补充作用。

对于处在急剧变革过程之中的中国来说,社会的整体结构和基本面貌正经历着一场前 所未有的转型,即由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农业文明(注:从一定意义上说,计划经济是 自然经济的一个现代变种。),向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现代工业文明的转型,由以安居 乐业和“天下太平”为首要取向的封闭型社会,向以和平与发展为基本取向的开放性社 会的转型,由以首属群体为基础的伦理性社会,向以次属群体为基础的法理型社会的转 型。这一社会变局虽是在和平环境下进行的,但它的意义却会比那种轰轰烈烈的革命运 动更为深刻和巨大,其核心是社会制度的大变局。在这一大变局中,我们只有从制度架 构上下工夫,才能达到“立其大者、小者不能夺也”的效果,才能实现自由与秩序、发 展与稳定这两个相互矛盾的社会目标。

然而,社会的这种变局和跨越,又使社会处在一个快速地告别过去、又难以求得平稳 发展的转型过程之中,恰恰是在这一断裂和变动时期,社会比其他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和 平、稳定和秩序,因为和平、稳定、秩序是实现社会转型的前提条件。社会发展过程中 的这种断裂和变动,就象难以逃避的命运一样,将所有的个人都抛进一个不确定的焦虑 境况之中,个人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体验、但又难以体验到“本体性的安全感”。在这 种情况下,需要高扬文化的作用,重建文化的传统,以使个人立身于一个深厚的文化传 统中,在一个变动不居的世界中做到临危不乱、临变不惊,并以平常的心态面对世界的 变局。只有通过文化的建设,才能使社会在变动的过程中获得必要的稳定,使个人能够 在面临危机、变动和世界的不确定性时,获得必要的安全感和信任感。用法国年鉴学派 大师布罗代尔的话来说,“每当一个社会即将出现裂缝和沟壑时,无所不在的文化便加 以填补,或至少予以掩盖,最终使我们整天忙于自己的工作。”(注:[法]布罗代尔: 《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2卷,顾良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 书店1993年版,第614页。)

总之,在我国现代化进程中,面对自由与秩序的二难困境,我们在重视制度优先性的 同时,还必须重视文化建设,以便使我们不仅在外在的社会文明和物质文明中实现进步 和飞跃,不仅使人们获得生存所需的信任和“本体性的安全感”,而且促进我们在内在 精神方面形成自由的秩序(即舍勒所谓“心之秩序”),并在关注本土经验的基础上,建 立植根于中国文化传统之上、与中国社会现实相和谐的现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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