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文创产业知识产权创新与保护机制研究论文

苏州文创产业知识产权创新与保护机制研究论文

苏州文创产业知识产权创新与保护机制研究

□苟民华

【内容摘要】 文创产业的大发展,可以推进自主创新、推动文化消费升级、优化产业结构、孵化新的经济增长点。知识产权制度方面的创新与保护是文创产业成长的基础。根据目前苏州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政府方面要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文创企业应构建最优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提升其知识产权创新及保护机制。

【关键词】 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制度

一、苏州文创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机制问题

(一)缺乏完备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及有效的政策扶持。近年来,《苏州市促进文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等一系列文件的出台,从土地、财政、融资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以促进文创产业发展和繁荣。但从整体来说,苏州市仍缺乏对文创产业知识产权创新激励政策以及保护和转化方面的制度,相应的公共平台服务不完善,缺乏标准化交易和较为完善的评估体系。另外,市场监管能力尚待提高。

水牛乳中免疫球蛋白主要包括IgG,也包括IgM、IgA,其含量分别为8.71,1.91,和0.04 mg/mL。Campanella等[18]通过免疫传感器测得水牛乳与荷斯坦牛乳中的IgG平均含量分别为0.67和0.77 mg/mL。值得注意的是,据El-Loly等[19]的报道,水牛乳中IgG与IgM在水牛乳加热到88℃时并没有完全变性,这可能是由于水牛乳具有较高的蛋白质含量起到了保护作用。

(二)文创企业创新能力弱和保护意识淡薄。苏州文创产业的发展历程和现状表明,文创企业普遍创新能力不足,未能形成一定数量的有影响力的品牌。一方面,近年来苏州企业专利、商标申请及拥有数量大增,版权登记也大幅上升,但总体表现为创新性不够、经营者缺乏敏感性和主动性,利用知识产权打造和保护品牌方面还比较薄弱。另一方面,文创产品开发的投入大、制造成本高,但在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网络和电子技术使得复制行为更为便捷,实施侵权的成本也较低。一些不法企业为快速追求经济利益,模仿现有创意,从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案件数量大增,侵权类案件占总案件80%的高比率,即清晰反映出严重的侵权现象。

(三)知识产权应用转化水平较低。文创产业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利用不协调,一方面专利发明、版权作品、文化产品被束之高阁,另一方面部分领域内的假冒、盗版等侵权现象严重。一个好的创意产生开始,随之的产品制造,投入市场满足消费者需求,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文创企业应重视创意产品以及衍生品的开发,“一项创意,多重使用”,实现单一创意的最大经济效益。同时,文创企业应尽可能实现以核心产业为主,以配套产业和衍生产品为辅,实现产业化、利益最大化。

二、苏州文创产业知识产权创新与保护政策

(一)政府层面。政府政策的倾斜导向,往往导致相关产业的大发展。在文创产业领域,政府的政策支持也是最为重要的推动力,包括政府对文创产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政策。通过完善地方法规和制度创新、改进执法体制和建立有效的协调管理机制,政府可以加强对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监管力度;通过提供完善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政府可以为文创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扶持。

1.构建文创产业保护体系。

(1)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知识产权信用保障机制。诚信是经济活动交往的基本原则,只有建立健全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才能从“被动”查处模式变更为“主动”保护模式。政府应全面建立针对机构、企业、个人的完整信用数据系统,提高无诚信活动成本,将知识产权侵权不良记录纳入信息系统。与此同时,政府还应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信用保障机制,通过专项资金补助、减免地方税收等多渠道多形式支持投保知识产权侵权险等保险,以提升企业的抵御风险能力。

(2)理顺管理关系,提升文创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文创产业与科技、市场监督、财政、税收等部门密切相关,文创产业知识产权实施效益不能脱离良好的政策、执法水平和市场大环境。苏州市政府一方面应积极贯彻国家层面的扶持政策,另一方面应因地制宜从体制上理顺文创产业的管理关系,通过设立专项基金、税收优惠等措施加大对创意产业的扶持力度。

(1)整合跨部门的相关行政职能。文创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原来涉及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文化局等多个职能部门,多头管理引起的行政执法效率低影响了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已成为制约我国创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重要因素。机构改革中,已经将相关政府部门整合到市场监督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应尽快理顺现有知识产权的管理职能,实行归口管理,有效整合专利、版权、商标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从而进一步提高管理工作效能。

2.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整合相关行政职能,提高司法与行政执法效率。

(2)完善救济处理机制。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是当前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最重要的两种处理方式,但都属于事后救济方式。事后救济需基于损害事实已经出现,损害后果产生方可提起,类似于“亡羊补牢”,并非最具效果。好的创意是文创产业最为核心部分,创意的保护关乎产业的前景,弱保护将无法保障产业健康发展。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应尽快完善,不仅包含事后处理,还应包含事前处理机制,才能更好地为文创产业“保驾护航”。

(二)企业层面。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以及兜底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共同构成了知识产权法的现有体系,从各部门法的角度均可以为文创产业提供单方面保护,但存在整体保护困境。文创企业应根据企业发展制定相应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构建一个全方位、立体的多维度保护体系。

(1)苏州市应尽快颁布文创产业保护条例。以著作权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为法律依据,增设创意的实施权,即权利人基于创意的表达实施创意的权利,其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实施。著作权是文创产业中最重要的知识产权,具备“创新之法”和“产业之法”的双重功能。但基于思想与表达二分法的著作权基本原则所保护的仅限于表达形式,这对于文创产业保护不足。文创产业的创意实施也是企业经营的重要环节,缺乏对创意的实施的保护,极大地弱化了创意创作者的权利。苏州市应充分运用地方人大的立法权限,制定地方保护条例,增设创意实施权,更好地保护文创企业的整体产业利益。

(2)启动企业创意进行信封备案制度。上海知识产权局早在2008年就开始实施了“创意信封”登记备案制,该项制度在确定创意的权属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苏州市可以有效借鉴,具体操作程序:第一,创意权利人从苏州市知识产权事务管理部门领取特制的连体“双胞胎”信封,在信封上填上权利人的详细信息,以书面详细记载创意设计理念和内容,一式两份分别放入两个创意信封内;第二,通过邮寄或当面呈递给苏州市知识产权局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处理,由主管部门在连体信封上加盖骑缝章、标注收件时间,将其中一个信封由登记部门备案归档,另一个返还申请人完成备案。备案材料在证明创意归属权及确立创意形成时间的早晚方面是非常有效的证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权属纠纷,从而有效提高创意创造者合法权益保护水平。

采用测力锚杆开展持续性观测[21],来监控锚杆是否对围岩起到应有的作用、评估锚杆支护质量。通过锚杆承载性能监测,得出强力锚注支护试验段巷道锚杆承载力随时间逐渐增大并趋于稳定,整体承载力较为均匀,顶板至两帮锚杆承载强度依次降低,顶板承载力达到130 kN,肩窝处锚杆承载力118 kN,帮部锚杆承载力为98 kN,均完全在锚杆可承载范围之内。由此验证了锚注支护质量是合格的,支护参数设计是合理的,取得了较好巷道支护效果。

3.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社会综合服务平台。

1.完善文创产业的知识产权地方法规和政策体系。

STS教育以“科学为大众”为标识性口号,它鼓励每个学生都参与科学探索活动、参与有关科学技术的社会决策,为科学教育提供了一种民主化的教育方式。鼓励学习者独立提出问题,是确保学习者能够参与学习活动最有效的途径。学习者可以通过提出问题,清楚自己对有关科学技术和社会主题的理解程度,发现自身潜在的问题并找到解决方法。这种民主式教学方式不仅激活了学习者的探索欲望,还鼓励其发挥自主性。要想培养参与社会决策的公民,强调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强调科学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教师就要深入理解STS教育的理念,创设条件,给学生自主学习时间和空间[2]。

人工智能的大多数应用需要“大数据”支持。在云计算和快速增长的数据量推动下,人工智能已在越来越多的领域得到应用。为执行任务,人工智能要大量地搜集、存储和分析数据。从数据隐私的角度来看,人工智能对数据的大量使用,使得妥善保护数据变得越来越重要。随着人工智能系统越来越多地被整合到基础设施、生产制造、商业运营和日常生活中,在医疗、交通、金融、娱乐、购物、执法等各个领域得到应用,特别是与物联网(IoT)和相关的生物物联网(Bio-IoT)的相互融合,关于个人的基因、面孔、财务、偏好等数据将无处藏匿。无所不在的数据捕获和优化对数据隐私和安全构成了威胁 [6,7] 。

(2)进一步获得专利权保护。新颖性是申请专利保护的必备条件,创意的基本要求也是新颖性,符合专利这一条件。除了将创意形成具有著作权的作品,还应根据情形分别就产品的外观提交外观设计申请,针对产品的形状或构造实用新型申请,针对产品或方法提交法绵亘专利申请。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申请专利之前相关创意应该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若因保密措施不当导致泄密从而丧失了新颖性,新颖性作为审查专利的实质要件,缺失将无法取得专利,从而获得专利权保护。

(1)著作权保护为基础。创意产业如动漫、游戏、影视等,最为关键的是获得相应著作权。创意产生后,一是尽早转化为可以获得著作权的作品,如文字、图片、影视、模型等;二是对创意作品及时进行著作权登记,形成权利保护的有力证据。另外,电子版本由于易修改性导致证据效力较弱,纸质版相比于电子版本的易篡改的缺点,有更好的证明力,故应尽量保留纸质版本。

(3)商标权保护不可或缺。文创企业应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及早根据企业战略确定商标策略。设计、申请体现企业文化创意的商标,商标、商号和域名的一体化可以起到最大程度的宣传作用。

(4)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企业可通过制定保密规定、签署保密协议等方面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权和著作权、专利保护需要经过相应法定程序才能获得,而商业秘密保护仅需企业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创意一产生就应作为商业秘密加以保护,防止泄露。但是,商业秘密保护对企业也有相应要求,如企业应采取有效保密措施等,故企业应充分注意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2.提升知识产权合同管理水平。为避免知识产权权属纠纷,企业应与员工签订职务成果归属协议及保密条款;或与他人就知识产权成果的创作、使用、许可等事项进行合作时,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相关知识产权成果的权属。文创企业应避免作为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第一,企业对所申请的专利或商标标识应当自己独立完成,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第二,在商标、专利和著作权的使用许可中,也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所明确的时间、范围、规模和地域使用,不得超过合同条款规定的范围;第三,要完善侵权防范机制。企业内部应设立侵权审查岗位,监督创意知识的创造、申请、登记及授权环节,在产品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前对知识产权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确保授权的连续和完整。

概率成像,最初是由自然电位法的解释方法发展而来,经Patella和Mauriello[11-13]二位研究者不断发展,后将该方法应用重磁位场等勘探领域,而且取得了不错的成果;在Domenico Patella用此方法对维苏威火山地区进行概率成像研究,提出联合概率成像[14];孟小红,郭良辉,许令周,等人将该方法推广到重力梯度数据应用领域[15-20]。梯度数据本身具有高分辨率的性质,使得重力梯度数据的成像结果要明显好于直接利用重力数据进行成像的结果。在本文的研究中得到很好的验证。

三、结语

知识产权制度是文创产业持续发展的核心,苏州文创企业的发展不仅需要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的支持,也需要文创企业实施有效的知识产权战略,各方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文创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曹文轩说自己“在理性上是个现代主义者,而在情感和美学趣味上却是个古典主义者。”对古典主义的追求必然离不开对诗意和诗性的建构。尽管成长充满苦难,但是成长依然是美好和值得期待的。“鸭子在船前形成一个倒置的扇面形,奋力向前推进,同时,造成了一个扇面形水流。每只鸭子本身,又有着自己用身体分开的小扇面形水流。它们在大扇面形水流之中,织成了似乎很有规律的花纹。无论是小扇面形水流,还是大扇面形水流,都很急促有力。船首是一片均匀的、永恒的水声。”作者用“诗意”的文笔告诉少年,成长是苦难与欢乐的双重奏,美丽的自然风景是人的精神寄托,人可以在风景中找到美,找到诗意,找到战胜苦难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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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本文为苏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应用对策类)“苏州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创新与保护机制研究”(编号:Y2016LX076)和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课题“江苏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机制”(编号:16SYB-021)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苟民华(1976~),女,湖北荆州人;苏州市职业大学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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