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危机后看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战略_投资论文

从危机后看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战略_投资论文

基于后危机视角的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方略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方略论文,股权论文,视角论文,私募论文,危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后危机视角下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积极效应

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简称PE)作为金融创新和产业创新的结果,近年来在全球金融市场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其特有的资金实力和专家管理的特点,不但为企业融资提供了新的渠道,还推动了被投资企业的价值发现和价值增值,同时提供了高收益的投资渠道,对国民经济和企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在后危机背景下,大力发展本土PE,发挥其在我国经济转型中的积极效应是一种可行选择。

(一)PE的发展是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助力

我国产业结构一直面临着结构调整与优化的巨大压力,危机的到来进一步加大了这种压力,调整经济增长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刻不容缓的紧要任务。200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把保增长和促转变有机统一起来,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以转型促崛起”正在替代“以增长促崛起”,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主线。

PE的资金优势和资金投向可以为重点行业和龙头企业的形成助力,通过并购重组,整合出重点行业内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由这些行业内的龙头企业带领一大批零部件配套企业参与全球竞争,迎击跨国公司的竞争,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正是发展我国PE行业建设的一种有益探索。我国很多传统行业正处于行业并购整合、产业纵深化发展、市场全面竞争的发展阶段,尤其需要通过资本的力量,实现人才、技术、信息等资源要素的最佳配置,进一步提升产业能级、转变增长方式。PE可以发挥资本平台作用,培育重点行业和龙头企业,用产融结合的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升级。

目前,我国PE行业发展极不均衡,外资背景的基金占据主导地位,它们不仅大规模整合我国的制造业企业,还把触角伸向了我国的金融产业,从长期来看,如果这种局面长期持续下去,我国产业整合的主导权就有可能被外国资本控制,从而影响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国家经济的安全。我国产业整合的紧迫性和产业整合资金匮乏的矛盾,以及外资PE对我国产业整合主导权的争夺,迫切要求本土PE的大力发展。

(二)PE的发展有助于我国融资结构转变

在发达国家,PE已经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年投资额已占到GDP的4%至5%,成为仅次于银行贷款和公开上市的重要融资手段。我国民间和机构资本丰富,存在资本流动性过剩,而我国金融市场却缺乏组合市场各种要素的金融工具,证券市场和债券市场还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融资难的瓶颈一直制约着中小企业的发展。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各类消费品制造业和消费服务业大都以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为主,而现有的金融体系却没有为他们提供相应的融资渠道,这些都是PE大有作为的领域。PE投资以企业成长潜力和效率作为选择的原则,能够使整个社会的稀缺生产资源的配置效率大幅度提高。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PE能够合理引导这些资金的投向,通过专家管理进行股权投资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拓宽投资者的投资渠道,进而丰富投资理财品种,完善资本市场结构。从融资者的角度来看,若这些企业能够获得PE的支持,可以大大削弱该企业对银行贷款资金的依赖性,在某种程度上减轻金融风险过度集中于商业银行的状况。

长期以来,“融资难”一直是限制我国中小企业成长的“老大难”问题。在间接融资方面,由于各种制度性安排,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难度远甚于国有企业;就直接融资而言,无论是发债还是上市,各种资源也都是有利于大企业而不是中小企业。在这种情况下,本土PE发展壮大,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将发挥巨大作用。无论是蒙牛还是哈药,都是成长型企业通过PE进入在几年间发展成大型企业集团的成功案例。如果企业正处在成熟期,还需要资金发展壮大的话,PE也是最好的融资渠道之一。

(三)PE的发展进一步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PE可以帮助企业改善股东结构,同时建立起有利于上市的治理结构监管体系、法律框架和财务制度。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我国企业普遍不愿意让出其控制权。国有企业控制权的出让有赖于突破制度瓶颈,民营企业控制权的出让有待于民营企业创始人的观念转变这都需要时间。PE的进入可以加快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产权社会化的步伐。民营企业可以在保留相对的所有权和相对的控制权的情况下适度开放产权,适量吸收PE等外来资本,逐步淡化企业的家族色彩。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可以授权PE制订国有企业产权社会化的方案,推动国有企业通过向社会募股员工持股以及企业兼并、联合、互相参股等形式,以向现代企业转变。

PE的进入会使我国上市公司和未上市公司的质量和公司治理水平得到提高,这种提高不是来自监管外部的压力,而是来自公司内部。通过聘请较高水平的中介机构、定向聘请有经验的高管人员、派出董事、协议约定等方式,使PE所投资的公司在治理水平上有明显的改善,这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有着基础性的作用和长远的示范意义。

二、后危机视角下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机遇与挑战共存是后危机时代的主题,我国PE行业的发展也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客观分析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可以明确发展思路,从而更好地推动我国PE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我国PE发展的良好机遇

1.国际经济调整复苏中的机遇。在后危机时代,“美国消费,中国制造,中东和俄罗斯提供资源”的世界经济增长模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全球范围内的结构调整方兴未艾,国际产业分工、贸易方式和资本流向也在发生重大变化。改革开放30多年,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已经成为对世界所有主要经济体具有影响力的国家,目前是美国的最大进口国和第四大出口国,是欧盟、加拿大及墨西哥的第二大贸易伙伴,是日本的最大贸易伙伴。因此,在后危机时代我国可以利用国际经济调整复苏的机会谋求国际地位的提升;利用全球资本市场价值重估的时机,在发达国家金融市场进行股权投资;利用充足的资金开展资源跨国并购。在此过程中本土PE在以下方面可以有所作为:协助国内企业走出国门,参与中国资源、能源企业的全球化布局;抓住后危机时代市场消费提振、实体经济复苏的发展趋势和经济调整过程中的投资机会。

2.国内经济发展与转型中的机遇。为应对危机,政府投资了4万亿并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使中国经济增速成功“保八”。但随即到来的信贷扩张、楼市泡沫、通胀上涨的经济副作用表明,中国经济继续以出口贸易和政府固定资产投资为导向的经济增长模式已难以为继。调整经济增长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刻不容缓的紧要任务。在国内经济转型与发展的过程中,PE将大有可为: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将涌现一批新兴行业和企业,出现更多的投资机会;经济结构调整需要PE的资金支持,相关政策将更有利于其发展;PE可以发挥产业投资和产业整合的优势,获得新兴产业的超额创新收益和产业整合的协同效应收益。

3.我国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带来的机遇。我国资本市场从无到有,规模从小到大经历了跌宕起伏的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资本市场给投资者提供了投资的渠道、投资的机会,改变了中国的融资体系和融资方式,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市场化和国际化;我国资本市场筹资额不断扩大,上市公司数量不断增加,上市公司质量得到提高,资本市场在中国经济和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创业板的推出更是对我国PE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根据清科中心的研究数据,截至2009年7月31日,在第一批创业板申报的108家企业中,有105家获证监会受理,其中有38家披露曾获股权投资机构注资。创业板的推出,不仅为PE提供了更好的退出通道,也使其获得了丰厚的回报。此外,OTC市场的建设也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以天津等为代表的几个城市正在进行OTC市场的探索。可以预见,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层次和功能进一步完善,我国PE产业将有更大的发展。

4.国内潜力巨大的市场带来的机遇。我国已成为当今世界最具活力的新兴市场之一,拥有13亿人口的庞大基数,具备了巨大的消费需求潜力。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城市化进程也在高速跟进,大量的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转移,新的消费需求空间也随之产生。随着国家政策向农村的倾斜,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正在由温饱向小康生活迈进,对耐用消费品需求将进入快速增长的阶段。与农村人口相比,城镇居民的收入增长也使消费升级具备了一定的条件。城乡居民消费结构的变化,消费领域的进一步拓宽,消费层次的升级,都将成为我国支撑国民经济稳定快速增长的重要动力。此外,伴随着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区振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在基础设施建设、区域经济发展、技术水平升级转化等方面的投资需求也同样蕴涵巨大潜力。后危机时代,这些潜力将获得释放,涌现出大量的投资机会,为我国PE的发展壮大提供难得的机遇。

(二)我国PE发展面临的挑战

1.后危机时代经济不确定性加剧。从国际来看,主要经济体虽然有企稳迹象,但经济基本面仍不牢靠。美欧日失业率居高不下,消费者信心指数低迷。在次贷危机余波仍存、欧债危机尚未根本改善的情况下,这些不确定性因素交互作用,风险值得关注。从国内来看,除了面临外部环境波动的影响外,人民币升值、经济结构调整、通货膨胀压力等为经济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对我国PE市场的影响是整体性的,我国PE发展将面临以下困难:市场信心低迷,市场紧缩;机构投资者调整资产配置,风险较大的股权投资的配置下降;企业经营更加困难,创业受挫,投资机会减少;已投资项目可能面临更大的风险;项目退出困难,市场估值水平下降,收益受影响。

2.后危机时代对PE的监管加强。随着国内PE市场不断发展,商业银行通过PE拓展业务类型和收入来源的意愿不断加强。招商、浦发、民生等股份制银行通过提供基金募集/发行顾问、融资/并购财务顾问、私募基金托管等中介服务参与PE相关业务;同时,国有银行则选择通过设立在香港的投行业务子公司返程进入国内,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和PE,建银国际、中银集团先后完成匹克、中国智能交通、宁夏银行、NBA中国等直投项目;建银国际组建的医疗投资基金、航空产业基金,中银国际组建的渤海产业投资基金也开始进行投资。

为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美国通过了《2010年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又称《多德-弗兰克法案》),其中的“沃尔克法则”限制商业银行持有高风险资产、加强金融衍生品监管等举措对PE行业造成了间接打击,对大型并购基金的将产生深远影响。由于高盛、摩根大通、花旗、摩根士丹利等美国大型银行机构与国内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关联度较低,此次金融监管改革不会对中国PE行业发展造成实质性影响,但对国内监管机构制定相关政策具有重要意义。起源于美国的PE监管只是一个开始,随着我国PE参与群体的扩大、市场影响力的增加以及PE腐败等情况的出现,我国PE的监管将会更加明确。

3.后危机时代PE行业竞争加剧。2009年以来随着境外创业板市场的回暖和境内创业板市场的推出,股权投资基金市场出现了“全民PE”现象。根据清科中心的研究数据,截至2010年9月26日,创业板上市公司117家,总融资规模820.54亿元,平均P/E 63.74倍,VC/PE背景企业比例58.1%,平均回报率14.61倍,远高于国际平均水平。而根据国际资本市场投资回报趋势判断,中国当前的高回报将难以长期持续。China Venture的研究观点认为,随着更多外资机构进入中国以及本土PE兴起,市场的竞争将会加剧,而VC/PE投资的暴利时代将很快结束,投资行为将回归理性。

三、后危机视角下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方略

后危机时代我国PE行业的发展应在借鉴国际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情特点,探索PE中国化之路。笔者将其归纳为“四步走”发展战略、“三主体”区别对待、“三层次”共同作用,即确立PE行业在国民经济中战略地位,制定我国PE行业的发展战略;对于我国PE行业中民营、外资和政府基金三大主体应有所侧重,区别发展;由内部治理、外部环境和政府参与三个层次共同作用,打造我国PE行业健康发展的生态。

(一)制定我国PE行业的发展战略

目前我国以基金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公司、投资管理公司、创新投资、创业投资、高科技投资公司、投资咨询公司、投资服务中心命名的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公司(机构)近5000家,投资领域涉及国民经济方方面面,对促进企业重组兼并,扩大中小企业资本金和完善金融市场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应该在战略层面上确立发展我国PE的地位,将其纳入国家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制定相应的发展战略。

笔者认为我国PE行业从起步到成熟,可以制定“四步走”的发展战略:

第一步:试点与规范。政府资金尝试进入PE领域(成立PE),进行试点和经验总结,推出相关的政策法规;允许国内大型机构投资者进入PE市场,根据市场化原则,投资于成熟的PE机构,实现资本增值。这个阶段大约需要2-3年时间。

第二步:引资与培育。鼓励外资人民币基金的成立,在国家经济安全不受威胁和相关政策允许下,发挥外资PE机构的积极作用,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同时,鼓励民间资本的进入,重点培育一定数量的本土基金和促进基金管理机构的成长,发挥榜样的作用,在投资策略上以成长性和上市前投资为主。这个阶段可能需要3-5年时间。

第三步:成长与增值。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完善和本土基金规模的增加,重点发展收购基金,通过收购上市公司来实现资本增值。这个阶段可能需要4-5年时间。

第四步:走向成熟。国内投资机构逐渐成为市场融资主体,本土PE机构开展多元化的业务,逐步进入成熟期。

(二)区别发展我国PE行业三大主体

1.优先发展民营资本,打造我国PE品牌。民营企业在公司治理、办公效率、激励机制、市场触觉和经营业绩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在政府艰难推进PE发展的时候,民间资本显示出其一贯的敏锐、灵活和速度。虽然迟迟得不到官方的肯定和鼓励而长期处于艰难的境况中,民间资本早已千方百计的通过各种渠道从事PE运作,力量虽小,却取得了骄人的成绩。我国的PE行业难免要经历一场国退民进的革命。市场化的民营PE将成为我国PE发展的重要力量,他们与外资PE在运营机制等方面有较大的可比性,因此外资PE可以为我国民营PE起到一定的示范效应。PE可以在美国取得长足发展的重要原因是其信用程度高,基金管理人依靠其长时期的投资经验和良好的投资业绩,建立了自身的品牌和信誉,以其投资组合和理念吸引到一批资金雄厚、具有较高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双方的合作不仅基于契约,更重要的是基于对特定PE品牌的信任。

目前来看,打造我国PE品牌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第一,找到自身优势,明确市场定位,专注于自身有优势的领域进行投资。我国本土PE自身的优势在于:熟悉本土市场的实际情况,拥有广泛的社会关系和政府资源,适应当前我国的文化、市场规则和信用状况,更容易辨别合作伙伴的优劣。第二,将战略眼光放远,为PE管理公司设立长期发展战略,认真对待每个项目并与关联企业保持友善的合作关系,确立良好的信誉和市场形象。第三,逐渐完善服务,利用自身积累的经验和广泛的人脉为企业运营和公司治理提供策略性建议和附加服务。优质项目对于投资者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投资者能否有效的协助企业改善管理、拓展市场和顺利上市。

2.鼓励发展外资PE,加强同业合作与学习。随着创业板的推出,2009年人民币基金数量首次超过美元基金成为中国股权投资市场主导。2010年外资机构设立人民币基金的步伐明显加快,根据China Venture的研究数据,2010年以来,外资机构在人民币基金市场愈加活跃:百仕通集团旗下的中华发展投资基金募集完成,募集金额50亿元人民币;IDG资本完成35亿元人民币基金募集;凯雷集团的凯雷人民币基金完成了首轮募集。此外,永宣创投、红杉中国、启明创投等机构也完成了人民币基金的募集。上海、北京、深圳、天津等地积极出台地方性鼓励措施,逐步解决外资机构在设立人民币基金所遇到的政策性壁垒,外资机构人民币基金面临的政策法规困境正在逐步改善。

加强与同业的合作投资,不失为我国PE行业的一种发展战略。在合作中,各个基金可以发挥其各自在行业、政府关系、管理、技术等方面的优势,使本土PE取得更多的投资机会,积累更多的投资经验,并逐步提高本土PE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外资PE的到来不但推动了相关法律法规、资本市场的进步和完善,也唤醒了睡梦中的我国PE产业。对于资金实力不足、缺乏海外上市经验的鼎晖来说,与摩根士丹利、高盛、新加坡政府投资基金长期共同投资既是不得已而为之,也是一种战略。经过几轮的合作和熟悉之后,“偷师学艺”的我国PE所能取得的进步,恐怕是自身摸索数年也难以收获的。“师夷长技以自强”应该作为较长一段时间我国本土PE发展壮大的选择。

3.适度发展政府基金,发挥示范与引导作用。在我国PE行业的发展初期,政府的推动无疑是必要的,将促进行业的进一步发展。从2006年12月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的成立开始,国务院共批准了10只产业投资基金进行组建,融资规模约1400亿元,起到了一定的示范作用。如果没有中比基金、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等PE的设立与试点,我国将依然缺少PE的平台,社保、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对于PE的认识也不会像今天这样深入。但政府主导的模式在实践中也凸显了一些问题,比如行政命令与市场化运作之间的矛盾,基金投向受到地域限制,缺乏激励机制难以吸引一流管理人才等等。因此,随着我国PE行业进一步发展,政府角色应逐步由主导变为引导。在国内实践中,随着2008年10月由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制定的《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指导意见》正式出台,解决了长期困扰创投引导基金的“规范化”问题,政府参与模式逐步完善,引导基金将在国内PE市场的发展中起到更大的作用。

(三)打造我国PE行业健康发展的生态

1.建立以人力资本为核心的内部治理机制。PE行业的发展需要一大批职业投资家来实现投资决策、经营管理、资产销售等一系列环节的把握和控制。职业投资家是PE的专业人才、管理者和投资运作的灵魂。PE能否取得良好绩效,不仅在于基金管理团队和目标企业的管理者是否拥有优秀而合理的人力资本结构,而且更在于这些人力资本是否得到了充分的运用,即基金管理团队和目标企业的管理者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有没有完全调动起来。但与此同时,由于PE投资过程中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和高度的信息不对称性,这就为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机会主义行为提供更大的空间,如果没有合适的机制加以约束,则再优秀的管理团队可能会使基金管理的绩效更差。因而可以说,关于人资本所有者能力的不确定性和事后行为的不确定性是PE投资面临的最大风险之一。所以,要根据人力资本价值的不确定性、人力资本的不可分离性和人力资本的专有性和专用性,在PE的治理中相应引入分享系数可变的报酬机制、声誉机制、分阶段投资和控制权的动态配置等重要手段。

2.改善PE发展的外部环境。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营造适宜的法律制度环境。在我国PE发展中由于法律地位长期缺失,造成PE行业的混乱与无序,迫切需要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规范与支持。首先,应加快制定和出台《股权投资基金法》,明确PE的法律地位。对PE的内涵和募集方式,基金的设立、运作、期限和退出加以规范,明确PE参与主体的资格和义务,同时还应包括国家对于PE的政策导向、优惠措施等。其次,完善与PE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股权投资基金法》制定过程中,比较现实的做法是对现有法律法规的完善。根据PE不同的组织形式,完善与之对应的《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和《信托法》,为PE发展扫清法律制度障碍。最后,加强配套政策的完善。我国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已经生效,但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仍然滞后,需要尽快完善,一是进一步明确税收政策和操作方法,完善有关有限合伙企业个人纳税申报等具体操作流程的指导和规定;二是进一步统一和明确工商注册的程序,形成全国统一的标准。

(2)建设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国际经验表明,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是PE行业得以长期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基金管理人的品牌和信誉是投资人选择基金的最重要的标准之一,只有那些信誉良好的基金经理人,加上好的投资理念和投资组合才能吸引有投资愿望、资金雄厚又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出资。因此,在我国PE发展中,应该注重信用制度的建设以及信用体系的完善,并以此为基础,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管理制度和运作机制。当前与我国PE行业发展最为密切的是信用评级的建设,国内对于成熟的投资者、机构与一般的投资者、机构还没有一个甄别,迫切需要一个行业内的评级机制。国内的评级机制已经有了雏形,比如杂志、报刊等公共媒体已开始建立,另外像清科研究中心这样一些专业调查公司,以及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等中介组织都已开始这方面的工作,但仍需大力发展:一是建立政府背景的信用评级机构,或者扶持本国的信用评级公司,并明确监管责任,如通过证监会监管;二是推广自己的标准,尽快对我国的投资机构、企业给出信用评级,并与审计等其他机构相结合,加强合作,将信用评级纳入监管体系;三是将进入我国的国外信用评级机构纳入监管体系;四是加强信用评级的理论研究,鼓励相关的商业开发。

(3)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资本市场的完善与PE的发展息息相关,为基金的全身而退提供渠道。我国资本市场在发展起点上面临着与成熟市场迥然不同的初始条件和外部环境,市场股权结构特殊,机构投资者占的比例仍然偏低,市场股权文化亟待培育,仍然处于新兴加转轨的阶段。借鉴国际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构建经验,立足于我国的资本市场结构的现实状况,构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基本思路是:对现存的主板市场与其他市场的关系、服务对象和市场设立的位置和覆盖范围进行重新定位;协调创业板市场和主板市场、场外交易市场的关系,建立“独立模式”的创业板市场;规范场外交易,建立多层次的场外交易市场;大力发展私募股权和债券市场。

我国创业板市场虽然已经推出,仍处于探索完善阶段,关键是发挥好创业板对于在产业生命周期中处于创业初期或种子阶段的中小企业的支持作用。创业板设立后,建立一套有效的转板机制,是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一项重要工作。世界各主要市场目前都存在不同形式的转板机制,并且采取各种措施确保企业高效率、低成本完成转板,以吸引更多优秀的企业。转板机制能够免去企业二次上市的繁琐程序和成本支出,同时也是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以及满足企业在不同成长阶段的融资需求的重要措施。在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进程中,也要建立有效的转板机制,使OTC市场、创业板、中小企业板和主板市场形成一个整体,有效发挥我国资本市场的功能,为不同的企业融资和PE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4)加强PE产业链培育。从我国PE市场的主体来看,合格的机构投资者、中介服务机构、基金管理人规模都处于比较落后的状态,需要大力培育和扶持。

第一,扩大投资PE的资金来源。在我国大型的机构投资者还比较少,造成本土基金的规模普遍较小,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可以采取如下措施解决这一问题,首先,放开对养老基金、保险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限制,进一步扩大机构投资者的范围;其次,允许并鼓励民间资本以机构投资者的身份进入PE行业;再次,允许国外资本参与投资促进本土PE发展,形成国资、民资、外资的多层次市场资金注入,发展壮大本土基金的规模。

第二,加强PE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我国应加强培养具有高度专业化和资本运作经验的PE中介服务机构,如信用评级、资产评估机构、融资代理商、市场营销、公共关系、数据以及调查机构、人力资源顾问、财产或房地产等方面的代理商和顾问、基金托管方、信息技术服务商、专业培训机构、养老金和保险精算顾问、风险顾问、税务以及审计事务所等,并鼓励其进入PE投资领域。在对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中,与国外这一领域的专业化机构组建中外合资企业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因为中外合“资”的过程,往往也是技术、知识、人才等合作的过程,这样可以大大缩短我国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的学习时间。此外,还应该通过建立相关的平台(如行业协会)来加强PE融资产业链各个环节的关联性,加强产业链各个环节沟通合作。

第三,加强高水平本土基金管理团队的培育。专门人才缺乏是制约我国PE发展的突出问题之一,这一问题的解决是个系统工程。可以从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两方面解决这一问题,首先,加大对PE的科研力度,鼓励各科研机构和相关高校对PE进行细化研究,开设相关课程进行专业人才的培养。一方面积极探索我国PE市场发展的有效方案,另一方面着手培养高水平的管理团队。其次,培养本土人才与引进海外精英并重为我国PE发展服务。从长期来看,本土人才是我国PE得以长盛的基础,需要进行系统的培养和扶持,在鼓励国内更多的企业家和金融界人才加入PE行业的同时,积极引进海外的PE管理精英,传授先进的管理经验,推进我国本土基金管理团队的培育工作。

3.政府适度参与行业发展。中国PE行业的发展,从长远来看,必然以民间资本为主,政府在法律政策和信用环境上发挥“市场增进”的作用。在中国PE的发展过程中,应该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机制,政府在其中发挥监管、补位和引导作用。

(1)构建适合国情的监管模式。在我国的社会制度环境下,无论是风险防范的需要,还是对本土基金健康发展的保障,对PE进行监管很有必要。我国PE监管模式的构建需要结合国情,不宜完全照搬国外的监管形式。我国的市场化程度不如美国,单纯依靠法律难以达到最好的监管效果;英国由于其基金业起步早,发展成熟,因而自律监管的模式与我国PE行业刚刚起步仍然较为脆弱的状况不相适应;而日本那种严格的政府监管模式不利于金融市场的自由化发展。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可以构建我国“法律框架约束下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即在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明确或设立相应的专门监管机构,专门对PE尤其是PE的发行和交易活动进行管理,同时设立全国性的PE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双管齐下为本土基金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2)加强优质股权投资项目源培育。优质项目源缺乏使我国PE发展面临“英雄无用武之地”的困境,许多政府引导基金在成立之后,苦于没有好项目而“按兵不动”,失去了PE的本意,既浪费了宝贵的资金资源,也无益于PE行业整体发展。而项目源所具备的“准公共品”特性迫切要求政府在其中发挥补位作用,大力扶持培育。

优质项目源培育的巨大“正外部性”使其已经具备了公共品的特征,在合适的制度安排下加大这方面财政投入力度是解决问题的起点。在具体操作中可采用“孵化器+风险投资”模式,首先,由财政资金设立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基金又分为孵化器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补偿调整基金;然后,由孵化器引导基金引导其他资本共同参与建设孵化器,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其他资本共同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接下来,孵化器选择孵化企业进行孵化、形成被孵化企业池,创业投资基金选择企业进行投资、形成创业投资企业池;最终,部分毕业的被孵化企业和创业投资企业成为优质股权投资项目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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