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不是quot;大公社quot;---梨园乌鸡合作社利益同享风险共担,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合作社论文,乌鸡论文,梨园论文,公社论文,利益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面对农业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新形势,1998年6月16名妇女出资,135户女子劳力自愿参加的北京通州区梨园乌鸡养殖合作社宣告成立。
这个契约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成立之初,合作社与每个社员不仅签定了购销合同、服务协议,而且明确了回收成鸡按照保护价收购的条款,短短一年,合作社吸纳的社员人数迅速增加。1999年,市场发生了变化,乌鸡价格陡降,合作社为保护社员利益,坚持按保护价收购,一下子亏损40多万元,合作社的发展跌入低谷,一些合作伙伴纷纷提出撤资退社。合作社社长敖淑明开始反思,合作社不应是"大公社"的翻版,在保证社员利益的前提下,建立一种利益同享、风险共担、互利互惠的经营机制势在必行。2000年8月,合作社在区、镇两级主管部门的帮助下,开始规范合作社内部管理,订立了合作社章
程,成立了理事会和监事会,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调整了合同签订期限,由过去一订一年调整为每批一订,并将保护价从过去的每公斤12元下调到10~11元,让农户承担了一部分风险。通过一年的实践和完善,得到了广大农户的认可,合作社逐渐发展起来。
梨园乌鸡养殖合作社从开始带领135户农民共同致富发展到今天已有338户,带动农民增收从5000元到今天的20000元,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始终以"民办是前提,民管是基础,民受益是核心"作为建社的原则。他们
在坚持民办的基础上,制定章程,选举由主要成员组成的董事会和由社员代表、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组成的监事会,实现了真正的民管。他们实行按交易量返还原则,将利润的80%~90%返还农户,10%~20%留做合作社积累的做法,取得了合作社与农户"双赢"的效果。在利润分配时,他们按比例留足积累基金,丰年时作为扩大再生产的资金支撑,保证用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欠年时则用以补偿社员和合作社的亏损,抵御市场风险,保护农户利益,保证欠年不欠收。2000年在乌鸡市场价格滑坡的情况下,合作社仍保证了270个养殖户户均增收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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