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中的动向及解决路径论文_李贵祥

浅谈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中的动向及解决路径论文_李贵祥

云南省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农村经营管理站 云南临沧 677300

摘要:我国国土面积广阔,在新时期农村土地管理当中面临较大的挑战,只有不断促进管理水平的提升,才能实现对农村土地的高效化利用。尤其是在当前城镇化建设速度不断加快的趋势下,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的实施情况不容乐观,导致农村经济发展受到较大的限制。为了保障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应该对于其中存在违规操作行为进行有效革除,保障确权与流转的规范性。本文将通过分析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中的动向,探索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中问题的解决路径,为管理人员提供参考与建议。

关键词:农村土地;确权;流转;动向;解决路径

为了能够平衡农村群体与个体的关系,应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工作,保障农村土地在流转当中的秩序性。在新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对于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也是当前农村土地工作的核心内容。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涉及的范围、人员和利益较广,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其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会对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造成侵犯。公共土地界限模糊和经济利益驱使等,都会导致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工作的实施存在较大的难度。为此,应该在明确其发展新动向的基础上,结合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提升农村土地利用效率。

一、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中的动向

(一)确权悬崖倾向

未能对农村的未利用土地所有权进行有效划分,是存在于农村土地确权当中的关键问题。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在确权登记当中应该实现对所有集体土地的覆盖,其中就包括了非利用地。在实际工作当中,未能对“四荒”土地的确权问题加以重视,导致农村土地纠纷的存在【1】。农村土地确权过程当中,由于土地流转的存在而增大了管理难度。未能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开展土地流转工作,存在单方面解除协议的问题,在土地权利归属的确定当中存在诸多遗留问题。

(二)小产权房现象

在使用农村土地时,对于其基本用途进行擅自改变,给确权与流转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困难。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收入水平也在逐年提升,很多农民往往通过擅自建造房屋的途径来改善自身的居住环境,破坏了农村的耕地资源,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快速可持续发展【2】。耕地承包经营期限和宅基地使用期限之间的差异性,也会导致土地重新规划存在问题。私卖私买问题的存在,也是限制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有效实施的关键点,导致小产权房的存在。

(三)政府保人倾向

出租是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在此过程中会有较大的资金投入。但是,由于其融资能力不足,同时缺乏可靠的财产抵押,政府的保人倾向则愈发明显。特别是在农村信用社贷款融资的过程当中,有关政府部门未能严格遵循《担保法》的相关规定,虽然能够解决农村土地流转中的资金问题,但是却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四)一户多宅倾向

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工作较为缓慢,不能适应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需求,无法建立完善的土地退出机制,对于土地红利的分配权利,很多进入城市工作与生活的农民不愿放弃,城市商品房与农村土地的权利共同存在。为了能够实现农业补贴的获取与租金的收取,往往会对此类承包地进行流转【3】。一户多宅问题在当前农村当中较为常见,尤其是在城镇化建设速度不断加快的趋势下,会对确权工作实施造成影响。

二、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中问题的解决路径

(一)确定时间界点

由于农业政策的变动,使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关系也出现了一定的变化,在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中应该对此加以高度重视。在确认土地承包关系时,由于其存在动态化的特点,因此应该保障时间界点的明确性,并结合农村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对策。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对土地二轮承包的时间加以重点关注,能够为土地权属状态的界定提供依据,将其作为基本限点【4】。土地承包关系在二轮承包中出现变动时,需要明确乡镇政府的备案,对成本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深入分析。在实际工作当中,往往存在私下流转的问题,政府主管部门未对其进行审批,村集体也未能受到其有效的申请,在此过程中达成的协议缺乏规范性,因此不具备法律效力。还应该重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颁证工作,防止遗留问题的存在。

(二)提升流转规范性

如果在农村土地流转当中出现不规范操作现象,就会在极大程度上提升纠纷发生的几率。尤其是在此过程中多依靠口头协议,缺乏流转合同的有效签订,未能对流转各方形成有效的约束与制约。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当中,农村物价和农产品价格不断提高,农户认为当时的流转价格并不合理,因此对此流转关系进行终止,导致违约现象的发生。此类问题的存在,会导致农业公司与流转大户的经济利益遭受严重损失【5】。因此,应该确保在农村土地流转当中具有一定的规范性,保障流转关系的稳定性。在流转行为当中,应该保障合同具备法律效力,由于各地的显示情况不同,在制定流转合同范本时也应该参考现实状况。在流入土地确权的过程中,还应该实现登记造册,保障土地流转经营权证颁发流程的合法性,防止纠纷现象的发生。

(三)拓展融资渠道

政府部门应该避免成为土地流转的“保人”,为了能够保障农村土地流转后农业经营生产的有效实施,应该加强对社会资金的有效引导,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同时,应该构建完善的土地流转互助资金组织,由政府做好带头示范作用,对民间借贷情况进行有效规范和约束。同时,应该为其设立专项资金,通过政策扶持增强农村企业的投资积极性。

(四)加强用地监管

在对土体权利进行确定的同时,应该保障其权利行使的有效性,这是农村土地确权的关键工作。在农村当中,往往存在对公共用地、未利用地和他人宅基地的非法侵占现象,在使用时未能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对于此类问题应该进行严格打击与处理【6】。村集体应该收回 “五保户”死亡后的耕地与宅基地,实现对确权的重新分配,防止私自侵占问题的存在,避免对土地的用途进行私自改变。防止房屋建设于耕地当中,应该加强对此类问题的查处,实现对土地原状的有效恢复。宅基地只能在集体组织内成员间转让,如果超出相关规范要求则不予以确权。此外,还应该对户籍管理制度进行有效改革。应该对户籍制度的资源配置功能进行优化,对资源享用差别进行有效控制,实现对二元化户籍制度的有效改革,保障资源共享的实效性。

三、结语

“确权悬崖”、“小产权房”、政府“保人”倾向和“一户多宅”等问题,是当前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中的主要动向,会对农村土地的使用情况造成极大影响,不利于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与城镇化建设。应该遵循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通过确定时间界点、增强流转规范性、拓展融资渠道和加强监管等途径,促进用地行为的规范性与合法性,防止多项土地纠纷的发生,满足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需求。

参考文献:

[1]杜玉华.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中的新动向及解决路径探索[J].农业开发与装备,2019(05):26+47.

[2]董洁,崔运峰.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中的新动向及解决路径分析[J].农民致富之友,2019(04):231.

[3]姜伟先.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中的新动向及解决路径[J].农民致富之友,2018(12):16.

[4]郝伟.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中的问题与解决措施[J].农业工程技术,2018,38(08):13.

[5]申亚林.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中的新动向及解决路径[J].农业科技与信息,2017(24):10-11.

[6]李育莲.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中的新动向及解决路径[J].农民致富之友,2017(20):31.

论文作者:李贵祥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2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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