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储蓄与养老平衡模型的构建与实证分析_养老金论文

家庭储蓄养老平衡模型构造与实证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实证论文,模型论文,家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840.67

家庭养老具有低成本、高效率和全方位的功能,因而它不仅是一种经济的养老方式,而且是一种适宜的养老方式。这种养老方式对于减轻社会养老压力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农村老年人养老模式主要是家庭养老。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提高,这种家庭养老模式将进一步发挥作用,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预防“养老危机”发生的重要安全屏障。

然而,当传统家庭保障发生变化,尤其是土地保障出现“虚化”的时候[1],人们感到传统的家庭保障方式开始变得不那么可靠,寻求其他替代途径以弥补其不足,把目光转移到个人储蓄养老上。从苏南农村居民的储蓄研究发现,从50岁起,人们为养老而储蓄的目的迅速提高,储蓄倾向也明显增强,而且实际的储蓄强度也大有提高。因此,一个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的问题是苏南农村居民这种储蓄方式是否能够承担起全部的养老生活费用?在此我们通过构造储蓄养老平衡模型来评估这种储蓄老模式的养老能力(注:本文所用资料来自于1996年由福特基金资助的“苏南乡镇企业与社会保障”调查。调查样本来自于苏锡常3市所辖的12个县市。调查有效样本:家庭调查样本为1258户,个人调查样本为4901人。)。

一、储蓄养老平衡模型的构造

家庭储蓄养老的关键问题是个人的养老储蓄水平与个人的养老消费水平是否能够平衡。因此,构造储蓄养老平衡模型就是通过一系列的数学关系来拟合和估算储蓄养老水平,最终得到一个储蓄养老平衡的判别系数。这个系数能够很简明地反映储蓄养老的能力及其风险。若以L表示储蓄养老平衡的判断系数,PP表示终身累计养老金的规模,PC表示终身累计养老所需的费用。则储蓄养老的平衡模型可以用下式表示:

L=PP-PC(1)

当L=0时,表示终身养老储蓄的累计金额与终身养老实际所需累计费用正好相等,储蓄养老处于平衡状态。在无意外情况下,这种储蓄养老方式恰好能够承担整个老年生活所需的费用。

当L>0时,表示终身养老储蓄的累计金额超过终身实际养老所需的累计费用,储蓄养老处于富余状态。储蓄养老方式能力很强,养老风险较小。

当L<0时,表示终身养老储蓄的累计金额低于终身实际养老所需的累计费用,储蓄养老处于潜亏状况。储蓄养老方式不能承担整个老年生活所需的费用。在无新增资金情况下,在老年的某一时点,该储蓄养老方式将中止。

一般情况下,只有L≥0,个人储蓄养老才能成立,养老能够维持。如果L<0,储蓄养老不能成立,养老不能够维持。

(一)终身累计养老金的规模

终身累计养老金的规模(PP)等于开始养老储蓄至60岁的N年累计养老金额(TP)加上累计养老金额(TP)从61岁开始至死亡的M年的利息(TR),即:

PP=TP+TR

N年累计养老金额(TP)可写为:

其中:P[,n]=In-Cn

61岁开始至死亡的M年的利息(TR)可写为:

TR=A[,1]·R[,1]+A[,2]·R[,2]+A[,3]·R[,3]+A[,m-1]·R[,m-1]+A[,m]·R[,m]

其中: A[,1]=TP-Q

终身累计养老金的规模(PP)估算,可合并写为:

式中:N:养老储蓄年数

M:养老金提取年数

It:养老储蓄当年的收入

Ct:养老储蓄当年的支出

Q[,1]:养老金初始提取数

R[,t]:平均储蓄利率

R[′,k]:平均通货膨胀率

(二)终身累计养老所需的费用

终身累计养老所需的费用(PC)等于自61岁至死亡的M年领取养老金的总额可用下式表示:

式中:M:养老金提取年数

Q[,1]:养老金初始提取

R[′,k]:平均通货膨胀率

(三)储蓄养老平衡模型

储蓄养老平衡模型可合并用下列表示:

利用贴现的概念,储蓄养老平衡的判别可转换另一种表示方式,即判别系数L等于60岁以前N年的累计养老金贴现到60岁时总金额减去60岁以后M年累计养老金提取数贴现到60岁的总金额,用算式表示:

L=TP-TC

式中:TP:一生累计养老储蓄金额60岁时的贴现值

TC:一生累计养老所需用60岁时的贴现值

一生累计养老储蓄金额60岁时的贴现值TP等于:

其中:△P[,n]=I[,n]-C[,n]

可简写为下式:

式中:T:养老储蓄年数

It:养老储蓄第t年的收入

Ct:养老储蓄第t年的支出

R:养老储蓄t年的平均贴现率

一生累计养老所需费用60岁时的贴现值TC等于:

可简写为下式:

式中:K:养老金提取年数

Q[,1]:养老金第1年的提取数

R:养老金提取k年的平均贴现率

R′:养老金提取k年的平均通货膨胀率

二、苏南农村的实证分析

苏南农村居民储蓄养老行为主要从50岁开始变得十分强烈,并且储蓄倾向也十分强烈,能省的尽量省,尽可能多地储蓄。60岁以后,收入明显减少。按一般养老金领取惯例,60岁退休,从次年开始提取养老金。苏南农村居民的平均期望寿命为74岁。故根据苏南农村的储蓄养老状况作出如下假定:

1.养老储蓄时间由50岁起,60岁止。61岁开始提取养老金,74岁止。

2.人们除了日常生活支出以外,所有结余的钱都作为养老储蓄。

3.平均通货膨胀率与养老储蓄的平均利率相等。

4.各年龄收入与消费水平变动基本保持不变。

根据储蓄养老平衡模型(式7和式8)计算,得到表1结果。我们可以看到,各年龄的平均实际收入水平随年龄的增长而下降,每年养老的储蓄水平也相应随之下降。加上储蓄时间长短及储蓄所获得的养老储蓄基金增值的共同作用。不同年龄的累计养老金规模随年龄升高而迅速降低。累计养老金规模相差悬殊,50岁开始储蓄的养老金累计规模为31694元,而60负开始的养老金储蓄规模仅为1140元。

表1 苏南农村居民储蓄养老金估算表

按照最低生活消费水平,从61岁至74岁的累计养老所需费用在60岁的贴现值为16128元。从整个人群的平均水平而言,在老年生活中维持最低生活水平,则从53岁开始养老储蓄,就能够依靠这种储蓄养老方式养老。按照一般生活消费水平,从61岁至74岁的累计养老所需费用在60岁的贴现值为26040元,要完全依靠这种储蓄养老模式养老,则需要从51岁开始养老储蓄,否则这种储蓄养老的模式便不能维持。

虽然从整体人群平均水平而言,从53岁开始养老储蓄便能够依靠这种模式维持最低生活水平,从51岁开始养老储蓄便能够依靠这种模式维持一般生活水平。但如同整个人群收入分布相类似,50岁至60岁年龄人群的收入分布也有很大的区别,并且相对低收入的人数分布更多。由于这种储蓄养老模式完全建立在个人的储蓄基础上,所以不同人群之间以及同一年龄组不同个人之间的储蓄相互转移和平摊是不可能。即使是从50岁开始养老储蓄,也有人因收入少而无法达到所需的储蓄标准,因而也无法依靠这种储蓄养老模式养老。

从保障基本生活需求的角度出发,即不考虑生活需求随收入水平提高而提高因素,按60岁至74岁的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所需的养老总金额,由此推算出要依靠这种方式养老的各年龄最低收入线1。按60岁至74岁的维持一般生活水平所需的养老总金额,由此推算出要依靠这种方式养老的各年龄最低收入线2。可见依靠这种储蓄养老方式养老,对个人而言,情形有很大的区别,有些人即使从50岁开始储蓄养老,也无法依靠储蓄养老方式养老。而有些人即使从57岁开始储蓄养老,仍然可以依靠自己储蓄而达到最低养老保障的目的。

总的来讲,无论以最低生活水平还是以一般生活水平为标准,储蓄养老开始年龄越早,则最低收入线标准越低,能够依靠这种方式养老的人口比例也越高。同时,也可以看到年龄在58岁及以上的人已经完全不可能依靠这种方式养老。就目前情形而言,50岁至60岁组人群中,仅有45%的人能够依靠这种方式获得最低生活保障,36%的人可以依靠这种方式保证在老年时能保持一般生活水平。换句话讲,尚有55%的人是无法依靠储蓄养老的方式得到最基本的养老保障。

三、研究结论

1.家庭养老因其低成本、高效率和全方位的功能,因而它不仅是一种经济的养老方式,而且是一种适宜的养老方式。这种养老方式对于减轻社会养老压力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提高,这种家庭养老模式将进一步发挥作用,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预防“养老危机”发生的重要安全屏障。然而,当土地保障出现“虚化”的时候,人们所依靠的传统家庭保障方式发生了变异,寻求其他替代途径以弥补其不足,把目光转移到个人储蓄养老上。但直到目前为止,人们对这方面的研究不多。对家庭储蓄养老研究方法探讨更是极少。本文尝试建立了养老储蓄平衡模型,这个模型不仅可用于个体的分析,也可用于群体的分析。并且,利用苏南农村居民的实际资料,对模型加以验证。同时通过实证分析,进一步补充说明模型应用、分析结果及其内在含义。

2.农村居民不是没有意识到生活的风险,而是在生活目的和生活行为与方式驱动下的一种“迫不得已”的选择。他们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安排好自己的生活,满足与平衡生活各方面需要,达到生活的目的。同时,他们也在尽最大可能适应生活的变化。随着社会发展,他们正试图逐步摆脱传统的家庭养老保障模式。虽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依靠储蓄养老方式而获得养老保障,但是这种储蓄养老方式对减轻农村养老的压力仍具有重要的作用。

3.农村家庭储蓄养老能否成功的关键,取决二个因素。一是决定于未来的养老资金的价值,即养老金的保值与增值。鉴于个人尤其是老年人投资能力低下和投资渠道单一性,完全通过个人储蓄的方式达到养老金保障增值的目的是十分困难的。由此也反映出需要建立一种社会机制来保护老年人的利益。我们应当通过一定的社会机制让老年人共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而不是让老年人承受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如通货膨胀。二是取决于其储蓄行为的规范性,即储蓄行为和储蓄金额的持续性、强迫性和不改变性。这种储蓄养老完全建立在个人行为基础上,由于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这种个人行为很难保证其始终符合储蓄养老的基本要求,具有很大的风险。除了储蓄行为的不规范以外,还存在个人使用养老金的无计划和随意性,甚至储蓄存款被其他生活目的竞争使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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