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论范畴中“人才”的起源与发展_文化论文

文论范畴中“人才”的起源与发展_文化论文

文论范畴“才”的渊源及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文论论文,渊源论文,范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中国古代文论中,“才”是指称主体创作能力结构的重要范畴。以“才”为核心,可以提携起一系列后序范畴如“天才”、“清才”、“奇才”等来探讨主体创作才能的特质,或结合相关的概念、范畴如“气”、“性”、“学”、“力”等讨论主体在创作中的相应作用。可以说,关于“才”范畴的考察研究,对于研究古代创作论体系很有意义。但是,“才”范畴最早并不是出现在文论领域。要考察它的理论品格、内涵和特征,必须将它与传统文化哲学领域中的“才”联系起来作整体考察,尤其是考察作为文化哲学范畴的“才”向文论范畴的“才”汇通、演进的过程,这样才能更深透地理解和更合乎本义地把握“才”范畴的理论内涵,领悟“才”范畴所蕴涵的文化精神。今试对这一演进过程作具体的阐述和分析。

(一)

追溯“才”之本义,有两种说法可供探讨。其一为许慎说。《说文解字》云:“才,草木之初也,从|上贯一,将生枝叶一地也。凡才之属皆从才。”南唐徐锴《说文系传》注曰:“上一初生歧枝也,下一地也,昨哉切。”其甲骨文字形为代表土地的一横上,有草木的茎刚刚萌芽,而其枝叶尚未出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进一步解释道:“草木之初而枝叶备寓焉。生人之初而万善具焉。故人之能曰才,言人之所蕴也”,人之才如草木之枝叶,生长之初,虽未萌芽,但已包蕴。“才”指的是人之初就已蕴涵的资质,即天资,通“材”。

另一说为唐代李阳冰的解释。宋戴侗《六书故》卷二十一云:“才,粗哉切,季曰:斩木支根取其才,以为用也。按李阳冰已有此说:‘在地为木,伐倒为才,象其支根,斩伐之余。凡木阴阳,刚柔、长短、大小、曲直,其才不同而各有所宜,谓之才,其不中用者谓之不才,引之凡人、物之才质皆谓之才。’”按此说,则“才”为“木”之“支根”,可供伐使。

比较而言,许慎对“才”的解释强调了先天的禀赋,出现在先秦典籍中的“才”多是此义。如《礼·中庸》谓“故天生之物,必因其材而笃焉”;《孟子·告子上》谓“富岁子弟多赖,凶岁子弟多暴,非天之降才尔殊也。”其“材”或“才”都指的是人或事物的天赋、资质。《易·说卦》中更有所谓的“三才”:“以立天之道,曰阴曰阳;立地之道,曰柔曰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阴阳生变和刚柔相济分别是“天”与“地”产生和存在的原因,而人则是宇宙间唯一体验仁义道德的智慧生物。将“人”与天、地并列,统称“三才”,这其实是对人之先天潜能的肯定。

因“三才”说的缘故,指称先天禀赋的“才”在先秦时期和“德”有着内在的联系。“立人之道,曰仁曰义”,仁义是德性的重要内容和本质规定,是人的本性和使命,也就成为人才的内涵之一,故早期典籍中的“才”多指人的德性。如《左传·文公十八年》谓“昔高阳氏有才子八人”,宋代学者王应麟以为“古者以德为才,十六才子是也。如狄之酆舒,晋之知伯,齐之盆成括,以才称者,古所谓不才子也。”①《论语》中几处提到“才”的地方也基本上可以以“德”来解。譬如《论语·先进》谓“才不才,亦各言其子也”;《论语·泰伯》中“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才难不其然乎!唐虞之际,于斯为盛,有妇人焉,九人而已。”此外,《孟子·告子上》中“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也”,《庄子·盗跖》中“今先生世之才士也”,两句中之“才”也是此义。由德才之义又引申为具有德性之人,如《论语·子路》中“赦小过,举贤才”,《孟子·尽心上》中“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才”均指才德之士。

也偶有“才”指代别的才干。譬如《管仲》卷八有“于子之乡,有拳勇股肱之力,筋骨秀出于众者,有则以告,有而不以告谓之蔽才。”这“才”指的是人的勇力。但一般来讲,除德性之外的才干,古人一般称之为“能”。《尚书·大禹漠》谓“汝惟不矜,天下莫与汝争能”,《周礼·天官·大宰》谓“以八统诏王驭万民:一曰亲亲,二曰敬故,三曰进贤,四曰使能”,《离骚》说“纷吾既有此内美兮,又重之以修能”,其中“能”均指人的政治才干。有才能之士亦均称“能士”。

随着大一统王朝的建立和任官制度的改变,汉代人才观念较之先秦有了很大改变,秉持的是一种伦理意义上的致用思想,这和唐代李阳冰对“才”的解释颇有相近之处。它讨论的是为王道、政治服务的“人臣之才”(刘向《说苑》卷二),其源头虽名归孔子,但实际上和荀子的人才思想有关。《荀子·君道篇》分人才为三种:“愿悫拘绿,计数纤啬,而无敢遗丧,是官人史吏之才也;修饰端正、尊法敬分,而无倾侧之心,守职循业,不敢益损,可传世也,而不可使侵夺,是士大夫官师之材也;知隆礼义之为尊君也,知好士之为美名也,知爱民之为安国也,知有常法之为一俗也,知尚贤使能之为长功也,知务本禁末之为多材也,知无与下争小利之为便于事也,知明制度,权物称用之为不泥也,是卿相辅佐之材。”其“才”中既有德性的规定,也是指一种具体的政治才能。董仲舒进一步发展了荀子的观念,《春秋繁露》卷五论“十指”,其中“论贤才之义别所长之能一指也”,不仅明确区分了“才”和“能”,而且以为“论贤才之义别所长之能则百官序矣”,将德行作为汉代“察举”和“征辟”这两种官吏选拔方式考量的最重要标准。

在“察举”和“征辟”之外,汉代选官还有治学一途。从武帝开始,汉代设立五经博士,研习儒学,儒生可以以经术润饰吏事。因此,精研经术也被认为是一种才能。董仲舒被扬雄《法言》称为“才之邵”,指的就是这种能力。同时,治学之能又与精思、著书相关,王充《论衡》以为“连结篇章,必大才智鸿懿之俊也”,“夫贤者才能未必高也”,而孔子“能推精思,作经百篇,才高卓遹,希有之人也”。此外,思维、创作的特点反映人的才性特点,因此,邹衍作书,“出膏腴之辞”,被认为是“俶傥之才”。虽然治学、精思、著书之能是针对子书来说的,但毕竟与创作有关,意义深远。

(二)

如果说汉代的“才”范畴还保持着德性之名的话,那么汉末魏初的一场人才观念的变革则让这种名不复存在。东汉末年,官吏选拔制度弊端层出。“察举”成为普通民众竞仕趋利的工具,征辟也形同虚设,原来靠征召取仕的士人已经逐渐形成一个清议集团,有自身的出处标准,重在野声名更甚于禄位。至于五经博士,皓首穷经,终以自蔽,根本无益于吏事。更由于军阀割据势力崛起使得忠于私主成为当时能士的行为。事实上,由于儒学的衰微和大一统的破碎,汉末政府的人才选拔已经变成割据军阀之间的人才争夺,德性这种无益于霸道的虚名便被抛弃了。徐干《中论·智行》记载:“或问曰:‘士或明哲穷理,志行纯笃,二者不可兼,圣人将何取?’对曰:‘其明哲乎。夫明哲之为用也,乃能殷民阜利,使万物无不尽其极者也。……才智之特能立功、立事,益于世也。’”

此时,作为“治世之能臣”而“本无懿德”的曹操已经成为一方霸主,为网罗名士,先后四次颁布求才令,宣称“惟才是举”,不问德操。其《求贤令》云:“二三子其佐我明扬仄陋,唯才是举,吾得而用之。”《举士令》又云:“士有偏短,庸可废乎?”和古人以德为才截然不同,曹操赋予了“才”以独立于“德”的意义和价值。“使得周孔道德之堡垒无从坚守,而其所以安身立命者,亦全失其根据矣。”②德行既已被远远抛开,而知术、技能、勇力等因素却渗入其中,“才”与“能”之间的差异逐渐缩小。魏初,时人刘劭曾撰《人物志》对曹操的这一思想作了理论上的阐述。《人物志》共三卷十二篇,是中国古代唯一的人才理论专著,体系严密,逻辑严谨,内容涉及人才理论的各个层次。它将“才”由里至外各分为“三度”、“八材”、“十二人流之业”。所谓“三度”即为“兼德”、“兼材”和“偏材”,其区分的标准依然是“德”:“三度不同,其德异称。故偏至之材,以材自名;兼材之人,以德为目;兼德之人,更为美号。是故兼德而至,谓之中庸,中庸也者,圣人之目也。具体而微,谓之德行,德行也者,小雅之称也。一至谓之偏材,偏材,小雅之质也。”有德又有才,就是圣人,有才而无德,就是兼才或者偏才,然而有偏才者多,德才兼备者少,偏才虽然德行有亏,但只要扬长避短,也能成功。

刘劭又进一步认为“能出于材”,“人材不同,能各有异”,即“才”与“能”之间是本与用的关系。他把能力分为自任之能、有立法使人从之之能、属文著述之能等十二种类型,分别对应十二种人才和十二种职业:自任之能者,是清节之材也;立法之能者,是治家之材;属文著述之能者,是文章之材等等。除了“清节之材”纯与德性有关以外,其余十一种均是某一方面的专才。

《人物志》还专门考察了人才和性情之间的联系,这是自先秦以来古人从心理学角度对才性差异问题所作的首次研究。“才性”一词首见于《荀子·修身》:“彼人之才性之相悬也,岂跛鳖与六骥足哉?”荀子虽然指出各人的才性有所不同,但没有明确其不同之处。刘劭则从心理学角度对此作了详细的分析,他把才能的差异归结于性情的差异。《人物志·九征》说:“盖人物之本,出于性情;性情之理,甚微而玄。”有十二种人才就有十二种性情,各种性情都有其长短得失。譬如辨博之人易患流宕,沉静之人失在迟缓。事实上,对性情的评价是以个性模糊、不偏不倚的中庸圣人为参照的。《人物志·体别》说:“夫中庸之德,其质无名。故咸而不碱,淡而不酉贵,质而不缦,文而不缋,能威而怀,能辨能讷;变化无方,以达为节。是以抗者过之,而拘者不逮。”如果拘抗违中的话,性情就会出现偏差,或厉直,或柔顺,或恭谨,或雄悍等等。性情出现偏差,自然就有了偏才的产生。

《人物志》明晰了“才”与“德”之间的区别和联系,解决了汉魏以来人才观念变革的理论难题,同时又因在各种才能的鉴赏上有诸多具体的实施细则;因此成为曹魏九品中正制实施的重要依据和晋人辨谈才性、品鉴人才的理论来源。在《人物志》的理论支持下,“才”范畴基本确立,并在接下来的魏晋六朝时期迅速发展,完成了向美学、文艺领域的渗透。

这种渗透首先是从带有审美意味的人物赏鉴开始的。曹魏时期,意在选拔政治人才的九品中正制很快为门阀士族所垄断,成为高门士族分配权力的合法工具。士族子弟无需在政治上有所建树就可以高居上位,人臣之才的品评只不过是虚应事故。作为一种选拔制度的必要程序,人才品鉴失去了它原来意义上的严肃意味,而非常接近于审美关照和艺术欣赏,成为士族保持声誉、自显清高的手段。其口中赞誉之“才”既不包含道德判断,也不单纯指从实用目的提出的专门之才或者技能,而是一种从情感体验出发的,体现个体存在的人格魅力和风韵神采。《世说新语》中这样的例子有很多,如《文学篇》中“郭象者,为人薄行,有俊才”;《赏誉篇》中“太傅府有三才:刘庆孙长才,潘阳仲大才,裴景声清才”。“才”之前那些抽象的限定语加速了“才”由质实具体向虚化抽象的理论形态的演变。

魏晋南北朝的人才赏鉴赋予了个体以美的品格,由此而赏及其言语清谈、艺术文章。清谈是魏晋六朝时期士族非常重视的言语活动,意在探求名理。清谈才能体现在玄学名理的掌握、思辨能力以及表达能力等三个方面,时人谓之“才理”、“才辨”、“才藻”。具备这三种才能的其中一种,可以被认为有清谈之才。如《世说新语·文学》中谓:“支作数千言,才藻新奇,花烂映发。”《品藻》有:“其人有才理胜望。”《贤媛第十九》说:“逵既叹其才辩,又深愧其厚意。”清谈发展至后来,追求言语之美成为主要目的,辩驳析理反在次要。《世说新语》记载,名士支道林、许询等人在会稽王斋所清谈。支道林发义,许询辩驳,言语往来,众人陶醉。“但共嗟咏二家之美,不辨其理之所在”。清谈以下,绘画、书法、文学等艺术领域亦成为人才赏鉴的重要内容,士人在这些领域中所展现的能力同样被称为“才”。如顾恺之绘画能力超凡,“迁想妙得”,而有神来之笔,谢安以“才绝”相称。

魏晋六朝文论对“才”的议论更多。曹丕之《典论·论文》、钟嵘之《诗品》、刘勰《文心雕龙·才略》都是研究文才的重要论作。曹丕的“文气”指的是作者与生俱来的创作资质,与“才”的内涵相似。在“气”的基础上,他还提出了“通才”与“偏才”的批评概念,认为“惟通才能备其体”,而建安七子多为“偏才”,以通才的要求来批评偏才,这正是文人相轻的真正原因。钟嵘品诗的依据也是“才”。《诗品》以品论诗,实是以品论才。入选诗人必须有才:“嵘今所录止乎五言。虽然,网罗今古,词文殆集,轻欲辨彰清浊,掎摭利病,凡百二十人。预此宗流者,便称才子。”才有高下清浊,必须品定。如谢灵运之“兴多才高”者,便入上品;如谢眺之“意锐而才弱”者,便列中流。而后又认为才性偏至,实难兼善。如“才如江”的陆机气少于徐桢,文劣于王粲,“才如海”的潘岳则流于“轻华”。可见《诗品》之品评论第充分认识到了才性的巨大作用。刘勰则明确指出“才由天资”,以为“才有庸俊,气有刚柔,学有浅深,习有雅郑,并情性所铄,陶染所凝,是以笔区云谲,文苑波诡者矣。”《文心雕龙》不仅探讨了“才”范畴的理论内涵,同时也首次集合了“才”、“气”、“学”、“情”、“性”等相关范畴来共同阐明创作论,真正把“才”提高到一个创作论范畴的高度。

可以说,由于魏晋六朝时期主体性认识的空前高涨,以及人们对于文艺创作机理探讨的深入,“才”范畴逐渐广泛地运用于各个门类的艺术中,成为重要的文艺学范畴。

(三)

综观魏晋以后文论中关于“才”范畴的阐述,可以发现古人对“才”的探究始终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从作家本身出发讨论其与个人性情、德行、气质、学识等各方面之间的关系;再者则是从作家与时代环境的关系入手来考察它的外部规律。这两个方面基本构成了“才”范畴的理论框架。

在第一个方面的具体研究中,论者的阐述多为探讨“才”与其他相关范畴的关系,以及后序范畴的内涵上,这对于解释“才”的产生以及界定、丰富“才”的内涵有重要意义。如“才”与“气”,刘勰曾以为“才力居中,肇自血气”,清章学诚也说“才率于气也”,③在古人看来,“气”是“才”的直接来源,对“才”影响至深,“所以能挟质而御气者,才也”,④“才卑而气弱,气弱则辞蹇”。两者的差异在于“气”“得于人”,而“才”“得于天”,⑤如果“能知乎才与气之为异者,则知文矣”。⑥此外,“才”与“气”又可结成次类范畴“才气”,表示先天的禀赋和气质,如宋张戒《岁寒堂诗话》云:“意味可学,而才气则不可强也”。诸如此类的对相关范畴和次类范畴的阐述在明清论著中较多,清代徐增《而庵诗话》甚至以“才”作为统摄创作中一切因素的枢机,强调才“有情、有气,有思、有调,有力、有略,有量、有律,有致、有格”,探讨了十个相关范畴与“才”的关系。

文论中对“才”特性的划分,亦产生了一个以“才”范畴为核心,加上修饰语组合而成的范畴族群。族群中各范畴都是对主体创作才能的评价,只不过由于评价标准的不同而有内涵的细微差别。在众多后序范畴中,以“奇才”为罕。文论中的“奇才”指的是与众不同的创作能力,或指丰富奇特的想象力,如宋陈师道曰:“自得于心,不借美于外,无视听之助而尽万物之变者”。或言高超的记忆力及融会贯通之力,后晋刘昫《王勃传》曾言王勃作《滕王阁序》,以十四岁之童子胸中藏万卷,千载之下宿儒犹不能知其出处,是世间“奇才”。或是早慧而悟,不同凡俗,如宋人许景衡曾作诗赞神童左四十,曰:“小左真奇才,童穉已颖悟。”⑦如袁枚《随园诗话》所言“天下清才多,奇才少”,古人以为“奇才”不可多得,而表现为具有良好的创作才能的“清才”则较为常见,“清才”之“清”突出的是文人的清高寡欲,故元赵文《王奕诗序》谓“宰物轻与人以富贵,重与人以清才”。至于“天才”强调的是非自学问而来的天赋,“逸才”多赞诗人的逸情,“捷才”则多评价下笔千言、文思泉涌的快速创作。

相较于第一个方面研究的思辨性和理论性,古人对“才”范畴第二个方面的研究则显得实际而具体。

或讨论“才”与时运之关系。古人以为,“士不患不逢,而患无所立于世,既以才用于时矣。”⑧“立于世”就是通过事功的成功来使个人能力和价值得到最大的实现。而这种价值实现的标志,在当时来说就是权威尤其是政治权威的认可。故人常言,“夫士之处世,用舍系乎才,进退牵乎时”。⑨才能和时运一起,构成了古人普遍认同的出入庙堂的重要条件。一般情况下,统治阶层最希望得到的是“器识具而才用足”、“学术通而智略明”、“能言帝皇王霸之道”⑩的奇才。然而,“才难”之叹由来已久,奇才不可多得。因此,通晓专门的偏才亦成为纳才的对象。偏才众多,身具之才是否立世之才,这取决于时代的文化风尚甚至于统治者的个人爱好。假若才能与时运错位,所怀之才不合时宜,就会陷入怀才不遇的人生困境。

亦有人提出“才”能致穷的观点。诗赋创作与教化和致用有一定距离,唐以后不再成为取士的标准,因此古人常言文人少达而多穷,进而认为“才者是致穷之具”。(11)又有人以为,人在遭受挫折时最能发挥潜能,“非才无以泄其愤,非愤无以成其才”,(12)“才弱”则“不能愤”,(13)“愤”大则难显“才”,“才人值小困苦,最可喜”。(14)

同时,古人相信“才”与年龄有一定的关系,“人之才固有尽时”。(15)早慧者,虽筋骨未就,但年壮气锐,才露锋芒;驰入中年,识与年进,才力渐放;时至晚年,人老气衰,才思败退。如明许学夷《诗源辨体》认为:“少年才俊,往往发其英华,骋其丽藻,晚年才尽,则丑陋尽彰,支离百出矣。”

又或认为,“才”可以通过滋养来获得发展。养才有它的功利性目的,“有所养即有所望”,“养才将以致用也,养与用出于一”。(16)唐代儒者柳冕《答杨中丞论文书》即提出“天地”、“圣人”、“风俗”三种养才方式:“天地养才而万物生焉,圣人养才而文章生焉,风俗养才而志气生焉。”其中天地所养之“才”在很大程度上禀承自天,人力似无可作为,故对圣人的思想德行和时代风气投入更多的重视。“才”有大小之分,养才之法亦然。“养大才者劳之,养小才者优之”,(17)才大者志气愈高而处境愈难,必以困境磨砺方能见长。“生于阴岩絕壑中,风雨之所浸蚀,霜雪之所摧折,外益枯而中益腴,磊珂多节目而材益刚,夫然后数十百年而以为栋梁而不桡明堂之柱。”才弱小者则需细心呵护,使之生于膏腴之地而免于枯萎。大养则大用,小养则小用。其总的方法则是:“有道德之师以养其敬,有揖让进退以养其身体,有歌咏采色以养其耳目,有礼乐以养其性情,有讲习以养其业,有道义以养其心志”,施以此法,“则才德成而贤俊不可胜用矣”。(18)可以看到,所养之“才”其实并非一般的创作才能,而更接近早期“德才观”的要求。应该说,这种养才理论基本上代表了唐以后儒生对于文才特性及发展方向的一种期望。

不难看出,文论中“才”范畴的两大发展方向与古人对“才”原始意义的两种理解有极为密切的联系。一个是取其天性之义,这种理解自先秦萌生,到魏晋六朝时期得以深入,宋以后有了系统的发展。一个是取其致用之义,这项工作大致从汉代开始,在唐以后得到儒家理论的支持而延续至今。

综上所述,可以认为,从先秦到明清,历代论者根据时代以及个人的理解对“才”范畴的理论内涵加以补充和完善。这是一个不断细化、不断演进、不断完善的过程,“才”范畴在意义上发生了从文化到文论、由单一向复杂、由简单的功能判断向具体的结构分析的演进。这种演进充实了它的理论内涵,促进了它的理论形态的日渐成熟,使其成为足以贯穿整个古代文论发展历史的重要范畴,它所提携起来的一系列范畴也奠定了作家论、创作论的理论基础。

[收稿日期]2007-11-26

注释:

①《春秋左传注疏》卷二十考证,《四库全书》自王应麟《困学纪闻》卷六中辑入,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454页。

②陈寅恪:《书世说新语文学类钟会撰四本论始毕条后》,《陈寅恪史学论文选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47页。

③章学诚:《质性》,《文史通义》内篇三,《四部备要》本。

④侯方域:《倪寒谷文序》,《壮悔堂文集》卷一,《四部备要》本。

⑤姚莹:《复杨君论诗文序》,《中复堂全集·东溟文集外集》卷二,同治六年刻本。

⑥魏禧:《论世堂文集序》,《魏叔子文集》卷八,易堂刻本。

⑦许景衡:《横塘集》卷一,《四库全书》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167页。

⑧程俱:《廸守本官职致仕勑》,《北山集》卷二十六,《四库全书》本,第261页。

⑨梁肃:《补阙李君前集序》,《全唐文》卷五一八,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5261页。

⑩石介:《上范思远书》,《徂徕集》卷十三,《四库全书》本,第272页。

(11)尤袤:《雪巢小集序》,《梁谿遺稿》卷二,《四库全书》本,第524页

(12)廖燕:《刘五原诗集序》,《二十七松堂集》卷四,廖景黎家藏版本。

(13)侯方域:《四忆堂记》,《壮悔堂文集》卷六,《四部备要》本。

(14)乔亿:《剑溪说诗》卷下,《清诗话》,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1112页。

(15)胡应麟:《诗薮·外篇》卷二,《全明诗话》,济南:齐鲁书社,2006年,第2594页。

(16)(18)湛若水:《格物通》卷六十一,《四库全书》本,第537页。

(17)楼钥:《攻媿集》卷六十八,《四库全书》本,第1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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