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品》研究五种荟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五种论文,诗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编者按:梁代钟嵘《诗品》为中国诗话之祖,自问世以来,即得到文学界的重视,尤为二十世纪古代文论研究中的热点。近百年来,海内外仅校注就有数十种之多。此外,还有大量的研究专著和论文,硕果累累,格外引人瞩目。为推动《诗品》研究的深入开展,本刊特就近年出版的五部《诗品》研究专著约请有关人士撰文评介,以飨读者。
这五部专著是:曹旭《诗品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10月版)、张伯伟《钟嵘诗品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3月版)、王发国《诗品考索》(成都科技大学出版社1993年8月版)、 清水凯夫《〈诗品〉〈文选〉论文集》(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3月版)、 王叔岷《钟嵘诗品笺证稿》(台湾中国文哲研究所中国文哲专刊1992年3 月版)。
后出转精 平实稳妥
——曹旭《诗品集注》评议萧华荣
钟嵘《诗品》注本以曹旭《诗品集注》最为晚出,而用力极勤,自1984年开始致力于此,至1992年正式杀青交稿,整整付出8年光阴, 作者本人也从青年步入中年,从一介博士生成为教授。此间,他几乎穷尽了当时能够看到的所有文献资料与著述,用作校勘的版本达50种,直接征引的书籍近60种,其中包括尚未译成中文的海外研究成果,计有日本7种,韩国3种,法国1种,可谓网罗今古,搜寻欧亚。 为获取可靠资料,作者戏称曾以“内查外调”之法,不仅遍访海内专家,还通过公安部门寻访到陈延杰先生的亲属,得观其家藏《诗品》明抄本,又在钟嵘原籍今河南长葛县发现《钟氏宗谱》,并参以《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将钟嵘的家世逐代追溯到十一世祖魏相国、太傅钟繇,从而进一步确证了其世代通显的士族出身。总之,其耕耘勤,故其收获大;其采撷众长,故其殆可谓集大成。笔者读后在深感受益匪浅之余,亦觉仍有可斟酌推敲之处,兹随文就其要者略陈己见,并偶或涉及其他著作,以示“疑义相与析”之义。
《集注》正文分“校异”、“集注”、“参考”三项。校勘常被轻视为“扫叶拂尘”之事,其实它是理解与解释的基础,是对“文本”(这是真正意义上的“文本”)尽可能准确的还原。一字之异,有时可能使理解相去千里。它不仅需有逐字校对比勘的耐心与细心,还要有选择取舍的识力,以及对其判断、去取的令人信服的说明。所谓学术研究要“拿出证据来”,首先便是版本的证据。前此国内《诗品》的校勘,以吕德申本用力最多,共采28种版本。曹著除版本远多于此外,还旁及隋、唐、宋、元的史书、类书、诗话,以及海外学者的校勘成果,特别是韩国车柱环的《钟嵘诗品校证》,写出说明的校记,以备读者比较判别。每一判断,皆有版本为依据,并常常广征博引以为旁证,力避主观臆测之弊。如上品评谢灵运诗“丽曲新声,络绎奔发”,“丽曲”底本(用元延祐七年圆沙书院刊本)作“丽典”,颇为费解,作者据《竹庄诗话》改,又据《御览》引作“妙曲”,以证“典”为“曲”形似之误,继引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论》“清辞丽曲,时发乎篇”之语,以见“丽曲”为齐梁人评诗所常用,故较“丽典”于义为优。下品评鲍令晖诗“往往崭绝清巧,拟古尤胜,唯《百韵》淫杂矣”,其中“百韵”底本作“百愿”,陈延杰、许文雨及日人高木正一《钟嵘诗品》等本均仍之,曹著则据《吟窗杂录》、《格致丛书》、《诗法统宗》、《词府灵蛇》诸丛书系统本校改,并申己见曰:“《百韵》当为令晖集中已佚之长诗。以韵称诗,历来惯用习见。”以下引《南史》之《褚翔传》、《谢微传》、《王规传》、《萧统传》等同时代人用语以为旁证,又引宋人吴沅《环溪诗话》“则一夕而成百韵”、“百韵初投张公”等语,不仅颇有说服力,且使下文“淫杂”(冗长杂芜)之评得到顺理成章的解释。再如下品魏文帝曹丕条“新歌百许篇,率皆鄙直如偶语”,“新歌”原作“新奇”,或作“所计”、“新制”,据《诗人玉屑》所引校改。以上诸校虽不能成为定谳,却较有利于上下文的理解。有的校改虽无版本资料,却有过硬的证据,如谢灵运条“旬日而谢玄亡”改作“谢安亡”,下品《序》“置酒高堂上”改作“高殿上”,或据史实,或依原诗,恐怕是无庸置疑的。
值得商榷的是评谢灵运语:“嵘谓:若人学多才博,寓目辄书,内无乏思,外无遗物,其繁富,宜哉!”“学多”原作“兴多”,“才博”或作“才高”,今人多校定为“兴多才高”。在皆有版本依据的情况下,便只能据上下文决定取舍去留。“才高”、“才博”在义理上无大出入,关键是理解“兴”的含意与运用。魏晋之际,文人多以“兴”字表述诗情的发生,当时挚虞《文章流别论》释“兴”为“有感之词也”,便是对这种“感物兴情”的创作自诉的理论概括与提炼。这种意义上的“兴”原与汉儒解《诗》用以为“喻”的“六义”之“兴”了不相干,这种意义上的“兴”是对“感物兴情”的整个诗情发生过程的括与凝缩,它外连客体之物,内连主体之情,相当于今人所说的“灵感”、“激情”(外物所激之情),也颇似西人克罗齐所说的“直觉”(感情因直觉而获得了形式)。东晋以后,“兴”的此类由动词(引发)转为名词(灵感)的用法日多,如庐山诸道人《游石门诗序》:“于是交徒同趣者三十余人,咸拂衣晨征,怅然增兴。”帛道猷《与竺道壹书》:“优游山林之下,纵心孔、释之书,触兴为诗。”刘勰《文心雕龙》:“春日迟迟,秋风飒飒。情往似赠,兴来如答。”“兴”皆是外物对诗情感发的结果。钟嵘谓谢灵运“兴多”,显与下文“寓目”、“内无乏思,外无遗物”相关,指所见外物皆能感发其诗思。“才高”则指其高超的表达能力可将所见所感毕现于篇什,故造成其创作的“繁富”。谢灵运本人在《归途赋序》中曾自称“事由于外,兴不自己”,殆可作为理解其“兴多”的注脚。倘作“学多”,则下文当与用典相关。谢灵运固然学识渊博,其诗儒、道、释典无所不用,但诗中用典并不为钟嵘所赞许,也与下文无涉。所以,窃以为此处还以“兴多”为好。
校勘的一字之异致使理解、解释、评价大相径庭甚或相去千里者,可以中品评张华条为例。该条底本及今人校注本皆作“其体华艳,兴托不奇”,曹著则据《竹庄诗话》、《诗人玉屑》等校作“兴托多奇”。按钟嵘论诗重“气”尚“奇”,如称曹植诗“骨气奇高”,称刘桢“仗气爱奇”,而曹植被其目为诗中之“圣”,刘桢为“亚圣”。“奇”、“气”作为文学风格,大致即其再三致意的“建安风力”。倘作“不奇”,则正与“华艳”相对应,与下文“务为妍冶”相对应,与“疏亮之士”诟病张诗“儿女情多,风云气少”相对应,张华的地位也顺理成章地只能定于中、下品之间。倘作“多奇”,则钟嵘对张诗褒多于贬,其品第也顺理成章地定位于上、中品之间。曹旭先生是坚持“多奇”的,曾著文专作辨析。不过窃以为对此仍可作深入探讨。
曹著既名为《诗品集注》,则书中“集注”自是其主体部分,在这方面用力尤多。陈延杰、许文雨本采用裴松之注《三国》、刘孝标注《世说》之法,重在征引出处、掌故以相发明,而极少及于语词。曹著则不唯注释语词,亦征引出处,再汇历代评论。评语与语词相关者,汇于语词之后;与全句相关或可补充、扩展全句者,汇全句后。其特点是材料极为丰赡,而对词语解释诗审慎态度,不强作解词。有时杂以考证,颇有精解。如谢灵运条“初,钱塘杜明师夜梦东南有人来入其馆,是夕即灵运生于会稽”句,引《南史·沈约传》、陆龟蒙《小名录》、《三洞珠囊·道学传》,确证杜明师名昊,字子恭,钱塘人,为天师道法师,甚为达官贵人及豪门世家所信重。据此,注者断曰:“灵运生会稽,会稽在钱塘东南方向”,故谓“夜梦东南有人来入其馆”。再如下品评梁常侍虞羲条“子阳诗奇句清拔,谢朓常嗟颂之”句,注者据《南史·钟嵘传》、《王融传》及《南齐书·礼志》,考得钟嵘与虞羲均曾为国子生,应为同学;又谢朓曾为国子祭酒王俭僚属, 钟嵘则因“明《周易》”为王俭所重,二人多有往还,商略文章,掎摭利病,故谢朓之“嗟颂”虞羲诗,“当为仲伟亲闻或亲见”。 此注考证详密,抉微发隐,不但有助理解本文,亦可看出当时文人相互切磋研讨诗歌创作的胜事。
在这方面值得深入探讨的是对上品曹植条。“其源出于《国风》。骨气奇高,词采华茂,情兼雅怨,体被文质”之评中“情兼雅怨”一语的理解。诚如韩国学者李徽教《诗品汇注》所说:“此‘雅’字之释,诸家之说有二:一为以《小雅》之‘雅’解,如陈注、古笺、叶集释是也,又一为以对‘怨’字之‘雅’解,如张氏标点、许释、车校、立命馆疏等说是也。以上两说皆未尝不可,后说较胜。”所说甚有见地。倘依前说,应标点为“情兼《雅》怨(典出《史记》“《小雅》怨诽而不乱”),体被文质”,依后说则应标点为“情兼雅、怨,体被文、质”。近些年来的国内新注本也其说不一。吕德申《校释》释作“兼有《国风》和《小雅》的特点”,赵仲邑《译注》译为“兼有《小雅》怨诽而不乱的精神”,徐达《全译》注为“兼有雅正和正当的怨刺之情”。陈元胜《辨读》取后说,认为“钟嵘说‘情兼雅怨’,实指曹植五言诗豪壮高雅与忧苦哀怨的诗情相结合”,后文又引《文心雕龙·时序》篇“陈思以公子之豪,下笔琳琅”、“观其时文,雅好慷慨”二语,以证刘勰“讲曹植的诗就侧重其豪其雅的一面”。但“观其时文,雅好慷慨”是对建安文学总体风貌的评论,而非专对曹植一人,且其中的“雅”字决非“雅正”、“高雅”之“雅”,这是常识,其解令人匪夷所思。曹注于“情兼雅怨”句只征引出处与后人诸说,未作正面判断。窃以为此语当理解为“情兼雅、怨”为好,正与“体被文、质”在句法上相对称,此其一。其二,陆机《遂志赋序》有云:“崔(篆)、蔡(邕)冲虞温敏,雅之属也;(冯)衍抑扬顿挫,怨之徒也。”可见早在钟嵘之前,“雅”、“怨”已相对举。其三,尤为重要的是,此语涉及到钟嵘的诗学思想、审美标准甚至《诗品》一书的理论与批评体系。《诗品》追溯五言诗传承发展的源流,分为源出《诗经》(包括《国风》与《小雅》和《楚辞》的两大流派。以屈原为代表的《楚辞》作品“盖自怨生也”,早在司马迁已有此论。《诗品》评“源出《楚辞》”的李陵诗,明言其为“怨者之流”,以下此派诗人多有此种特点。以五经之文为雅正,为典则是古人的通谈。另外,“雅”又与学问、讽喻、骨气端直相缠夹,“怨”则与俗、妍冶、淫艳相缠夹。《文心雕龙·通变》谓“矫讹翻浅,还宗经诰。斯斟酌乎质文之间,而括乎雅俗之际,可与言通变矣”,正以“质文”与“雅俗”相对举。《定势》篇谓“是以模经为式者,自入典雅之懿;效《骚》命篇者,必归艳逸之华”,也隐约透露出此中的消息。我们还可以钟嵘所评卒年最迟的诗人沈约条逆推之。此为《诗品》最重要的条目之一。其中谓沈约诗源出鲍照,“所以不闲于经纶,而长于清怨”,显见在钟嵘看来,沈、鲍诗皆以“怨”为特点。鲍照以及汤惠休在刘宋时与颜延之属两个对立的诗派,这是文学史上的常识。中品评颜延之出于陆机,“是经纶文雅才”,则颜诗的特点为“雅”。又下品评谢超宗等七人“并祖袭颜延,欣欣不倦,得士大夫之雅致乎”,并引其从祖钟宪语:“大明、泰始中,鲍、休美文,殊已动俗,唯此诸人,传颜、陆体。”明言颜延之与鲍照、汤惠休的对立是雅、俗的对立。上品评陆机“其源出于陈思”,正属《国风》一系。鲍照源出张协、张华,而二张则均源出“发愀怆之词,文秀而质羸”的王粲,王粲则出于李陵,属《楚辞》系。钟嵘评诗虽不否定“怨”体,但显然更重出于《国风》的雅正一派。质言之,“情兼雅、怨”似指曹植诗不仅具有“源出《国风》”一系的雅正之情,也具有“源出《楚辞》一系的怨诽之情。所以,对“情兼雅怨”一语的理解涉及到钟嵘诗学思想的不少重大问题,这便是笔者不惮辞费加以辨析的原因。但由于钟嵘的这种思想较为隐微,其论述又不甚严密,故笔者所论也不过是未必确当的一得之见而已,决不敢视为定论。
“集注”部分有一个明显的误解,即对于中品谢朓条“其源出于谢混。微伤细密,颇在不伦,一章之中,自有玉石”中“不伦”一语的注释。拙著《诗品注译》解作“不类。指谢朓诗过分细密,若与谢混相比,有许多不尽相同处”,望文生义,牵强附会,其实大谬。此说大约出自陈延杰《诗品注》:“钟氏之言,盖谓玄晖细密,过于益寿,故拟之殊不伦,以益寿清浅也。”近年的注本,吕德申本未注,赵仲邑本译作“颇与谢混不类同”,徐达本注作“不类,不象”,陈元胜本注作“不类,指与谢混不相同”,曹著也注作“不类,不同”,可以说是一脉相承的误解。按“不伦”为六朝特殊用语,其意为不纯、不齐、良莠不一、成败杂陈,常见于书法评论。如南齐王僧虔《论书》:“谢灵运乃不伦,遇其合时,亦得入流。”当即指谢灵运书法有良有窳,其妙笔亦可入于书家之流。此种用法至唐代仍有沿袭,李嗣真《书品后》评陆机等十三人:“右士衡以下,时然合作,踳杂不伦,或类蚌质珠胎,乍比金砂银砾。”“不伦”正为驳杂不一之意,与王僧虔评谢灵运相同。窦臮《述书赋》谓“元子正草,厚而不伦”。但“不伦”在当时似已鲜用难解,故其“虑学者致疑”,又作《语例字格》加以解释:“不伦:前浓后薄,半败半成”,与钟嵘评谢朓诗“一章之中,自有玉石”正相契合。(引文均见《法书要录》)
《集注》的“参考”部分内容有二:一是酌录可助理解各条目的古今重要评论;二是选录该条所评诗人的代表作,皆附于各条之后。这无疑有益读者,但也有两处显而易见的失当:一是中品曹丕条选录其《燕歌行》一首(“秋风萧瑟天气凉”);二是同品鲍照条选录其《拟行路难》一首(“对案不能食,拔剑击柱长叹息”)。《燕歌行》、《拟行路难》诚为曹、鲍的代表作品,但二者或为七言体,或为杂言体,《诗品》所评则限于五言诗,这不能不说是智者千虑的疏忽。
要之,《诗品集注》虽非尽善尽美,却是近年来《诗品》研究的重要收获,其资料丰富详备,其立论力求平实稳妥,虽重要发明不算很多,但也鲜有故作惊听回视之论和牵强附会之解。其荟萃古今中外的集校与集注、集评,为深入研究提供了极大便利。
推源溯流 擘肌分理
——评张伯伟《钟嵘诗品研究》汪春泓
与《文心雕龙》研讨各体文章不同,钟嵘《诗品》仅关注于五言诗创作。因此《诗品》研究,其问题相对较为集中,要在前人基础上,再取得突破,难度较大。然而拜读了张伯伟《钟嵘诗品研究》之后,感到原来认为已经臮然的问题,经其发覆妙解,方知有的似是而非;《诗品》较诸《文心雕龙》,先前给人以一种缺乏严整体系的印象,经其梳理,也顿然能够把握住其内在的脉络;同时,对《诗品》作为一门亚显学,其古今中外的研究概况,也获得了较全面的了解。
首先给人印象最深的是作者的研究方法。他能够在广阔而又深入细致的历史文化背景知识下,切入问题的本质。比如对于钟嵘的世系问题,学界以往因限于《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和《钟氏家谱》两种材料,一直认为钟嵘出于钟繇一系,很少有人对此表示怀疑。张著则能不囿于成见,他根据《世说》刘孝标注所引材料,更正了此种误说,考证出钟嵘出于钟繇之弟钟演一系。结论之得来,虽举重若轻,但这对切实地认识钟嵘其人,大有裨益。
中国古代某一时期的学术思想,往往能折射出这一时代政治文化的方方面面,治国学者有重视学术史的传统。张著根据《梁书》与《南史》本传记载,钟嵘“明《周易》”,虽语焉不详,但张著以此为线索,从南齐时代的学术氛围和钟嵘家学渊源两方面入手,得出了“钟嵘所学的《易》是兼包郑、王的,从家学上来看,他可能对王弼的《易》学精神有更深的理解和更多的吸收”的结论。以此为突破口,张著分析了王弼《易》学思想对钟嵘写作《诗品》所产生的深刻影响,认为王弼标举的“统之有宗,会之有元”观,与《诗品》建立起的“推源溯流”的内在体系,存在的一种对应关系,作者认为这是钟嵘受王弼启示使然。关于《诗品》的儒学渊源,作者强调了儒学在六朝时期的巨大影响,这与仅重视老庄玄学和佛学盛煽者很不一样。钟嵘也受到儒家文学观的影响,张著探讨了《诗品序》中“气之动物,物之感人”等文字,认为这体现了钟嵘对《礼记》和《毛诗序》既有吸收,同时,由于文学新思潮的兴起,钟嵘对之又有所改造,其所谓的“群”和“怨”并不像《毛诗序》那样着眼于政教得失,而是立基于个体的哀乐,所以钟嵘特别强调的是“怨”。关于《诗品》和玄学的关系,张著认为钟嵘所谓的“自然”,并非是纯乎因循随顺之无为,诗必定要通过主观的情思、意象的安排和文字的构造,“所以,这个‘自然’必定是玄学的‘自然’,是创造,而又不觉其为创造,似乎只是‘即目’、‘直寻’而已”。这令笔者联想到研究中所谓的宏观与微观之辩,我揣度作者在进入此书写作时,可能只着眼于解决问题。宏观、微观的念头可能不曾在心中闪现,因为远在千年之前的任何一个人、一部书甚至一首诗,虽可谓其小,然却“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研究起来也是无穷无尽的,这样说并非提倡无谓的繁琐考证。然而,像京剧套路般一挥鞭就走过千山万水,有的研究者并无真知灼见,却好用片言说尽百年甚至数百年,如此宏观只不过是无根游谈;另外,洋洋洒洒大谈历史文化背景,其实与研究对象并无本质的联系,如此宏观也徒炫人耳目而已。张著强调,解决问题途径要符合问题本身的自然脉络,这在当前尤有警示意义。
作为历代诗话之祖的《诗品》,其生命力表现于其不朽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对后世诗歌创作产生深远影响,它活在钟嵘以后中国诗歌理论和创作传统之中,为历代诗评家称引发挥。而这样的文字犹如吉光片羽,虽常常揽之不盈手,却是治《诗品》不可或缺的功夫。在浩瀚书海中,有意识地做这种披沙简金的工作,作者开始于1978年,迄成书积有十多年之久。从本书《考论篇》之第八章《历代〈诗品〉学》之“一”、“二”两小节,及《资料篇》之《钟嵘〈诗品〉集评》,可以看出作者“十年磨一剑”的劳绩,唯其专注,方有斯获。作者称在写作《钟嵘诗品研究》之前,不仅读过全部中、外文的研究著作,而且还翻译过重要的研究论文。这给人以启示,当今国学,若闭门造车,便有不入流之虞。张著这种融汇古今中外的材料功夫,使人想到庄子所谓:“适莽苍者,三餐而反,腹犹果然;适百里者,宿舂粮;适千里者,三月聚粮”,这足令率尔操觚者深长思之。
张著关于《诗品》“批评方法”的归纳,擘肌分理,清通扼要,准确地把握住了钟嵘建构其批评学的内在义理。并且,张著所标举的“品第高下”第六种月旦法式,几洪纤并包地涵盖了中国古代诗话写作,敏锐地捕捉到了民族审美的心理特征;尤其在“‘兴’义发微”专章中,作者雄健清晰的理论思维,充分说明理论修养思辩能力,在学海泛舟中的导航作用。“兴”在《诗经》中往往用于篇首发端,作者从诗歌创作本身进行考察,发现汉魏以来诗歌的“兴”词大多不在篇首,旧题王昌龄的《诗格》曾归纳了十四种“入兴”的方式,所举诗例多为汉魏六朝的五言诗。这表明先秦两汉儒家《诗》说,对“兴”所下定义,乃经学家的话语。它与文学进一步走向“自觉”以来的诗歌创作之实际,已趋分途,在南朝诗歌创作中,“兴”已被提炼为一种成熟的创作手法和艺术经验。钟嵘对“兴”解释为“文已尽而意有余,兴也”,已和经学家法无多少关系,却显然是对作为创作手法的“兴”的概括总结,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此时文学发展正全方位地突破着经学束缚。作者并且进一步董理了钟嵘“兴”义所受王弼玄学“得意忘言”说的影响,这样的研究可谓思理莹澈。
掩卷之余,笔者尚有一点疑惑想提出来,求教于张伯伟先生。上已谈及,张著在剖析《诗品》思想基础时,运用了条分缕析方法。这种剖析几乎是全面准确的。但是,当几种化学物质发生反应,生成为另一种物质时,从生成物里并不一定能够再置换或分离出原物质、思想的融合也有似于此。齐梁时期,释玄交融,释家思想和玄儒及庄老玄学杂糅在一起,钟嵘思想面貌虽不很清楚,但受此时思想界风习影响,其思想成分必然会较其远祖要驳杂得多。缘此,在探讨《诗品》“推源溯流”内在体系之建立时,王弼《易》学所发挥作用,可能很大,但不能把它绝对。一则,钟嵘《诗品序》已经明言“昔九品论人,《七略》裁士”云云,似于汉人学术思想有更切近的关系;另则,梁代释教大盛之后,王弼玄学自然渐为巨焰所掩,张著也引支道林“宗之与本,万理之源”云云,但此种方法有宗思想,在《出三藏记集》里还可以找到不少。虽看不出钟嵘与释教有何关系,但此种思想若时人皆耳熟能详,那认为仅王弼一家施予了影响,恐怕就不太全面。思想之影响,从实际看,可能是一种杂糅交汇的合力在起作用。张著在剖析《诗品》思想基础时,上已谈及他强调了儒家余势不减,这种见解是正确的。但玄学是相对汉儒经学而言的,玄学除了庄老玄学之外,还包含玄儒部分,即玄风侵蚀下的经学部分,钟嵘接受的儒家,应该是玄儒。因此,张著所说的玄学与儒学,从实际看,存在着很大程度上的交光互影。分而言之,从玄学这一小节言,似文有遗义。张著在《诗品》总案一章中谈到,就“永明体”和“鲍、休体”而言,前者代表了贵游文学的传统,后者代表了民间文学的传统,本是互不相干。笔者认为这种说法太绝对,永明体诗人中,如沈约等都具俚俗趣味,两者之间似乎并不存在一条斩截的鸿沟。张著谈到《诗品序》:“至若诗之为技,较尔可知。以类推之,殆均博弈。”说这也许是对《诗品》一书与当时《棋品》类著作之关系的某种有意无意地暗示,笔者认为,这应与下边之“方今皇帝”联系起来看,《汉书·王褒传》载,汉宣帝所幸宫馆,令刘向、王褒等为之颂,并赐帛,议者以为淫靡不急,宣帝引《论语·阳货》:“不有博弈者乎?为之犹贤乎已。”“殆均博弈”,就是抬高诗歌地位。
实事求是 无征不信
——读王发国《诗品考索》冷铨清
纵观近百年的钟嵘《诗品》研究,在各自取得一定成就的同时,也或多或少地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两点:一是就研究方法而言,有的正如日本清水凯夫教授指出的那样,“往往过分重视逻辑上的合理性,疏忽对事物本身的考证”,“普遍欠缺的,大而言之是‘实事求是’的精神,小而言之是认真踏实的考证”(见《文学遗产》1993年第4期《诗品是否以‘滋味说’为中心》)。 二是就旧注的学术水平而言,因为不少注家避难就易,知难而退,易注者群贤毕注,难解者竞相回避,致使各注或人云亦云,或大同小异,疑难少有突出,谬误则时有发生。
新近由成都科技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王发国著《诗品考索》一书,则避免了上述通病。由于作者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知难而上,认真踏实地钻研各种原始资料,并运用了多种多样的切实可行的考据方法,积十年心血写成此书,因而解决了《诗品》研注中的许多难题,纠正了《诗品》研注中的不少谬误。正如项楚教授在该书《序》中所言:“王发国著《诗品考索》吸收了现有研究成果中的精华,又加以更深的开掘,从大量占有原始资料入手,遂能发前人未发之覆,尤其在诗人的考订辨证这一关键环节,多有创获,解决了许多疑点难点,精义胜识,时时可见。”
下面具体谈谈《诗品考索》的成就和特色。
《诗品》评诗,甚重知人论世。可以说,钟嵘是第一个自觉地倡导和运用孟子“知人论世”的主张以研究五言诗创作的理论批评家。因此,历代注《诗品》者,除对《诗品》所涉人物的仕履行迹进行研究外,还对这些人物所处时代,特别是其生卒之年,也进行了认真推考。但是,由于旧史对于人物生卒之年的记载时时有缺,致使旧注《诗品》者在推考人物生卒年时更遇到了不少难题,而中外《诗品》旧注对此类问题则往往疏于考证。
在国人的《诗品》旧注中,向长青《诗品注释》可为“欠缺考证”的代表,它在给《诗品》所涉及的113人的生卒年所作的注释中, 至少对张协、曹丕、张翰、潘尼、卢谌、顾恺之、谢瞻、王微、谢惠连、鲍照、赵一、曹彪、张载、阮侃、王济、孙绰、许询、帛道猷、区惠恭、汤惠休、颜测、刘祥、丘灵鞠、吴迈远、毛伯成、许瑶之、韩蔺英、范缜、鲍行卿、孙察等30人,即因缺乏考证而致误。大约有以下几种情况:或将卒年提前者(如把张协至少提前12年),或将卒年拉后者(如曹丕拉后40年),或生年可考而未考者(如孙楚),或将生年提早者(如孙绰提前14年),或享年与史载不合者(如鲍照),或兄比弟晚生而不知疑者(如谢瞻为谢灵运族兄,而瞻生于387年,灵运生于385年,兄比弟晚生两年),或与史载不合而不生疑者(如谢玄),或史有明载而不著录者(如曹彪)。凡此种种,《诗品考索》都一一作出了令人信服的考证。
首先,作者善于抓住中国典籍中表示年龄及与年龄有关的词语,从而找到考证生卒的突破口。这类词语有“未弱冠”、“弱冠”、“垂耳顺”、“神童”、“早卒”、“早亡”、“太学生”、“男女议婚、娶嫁之年”、“年号之初、中、末”等。例如:戴逵生年,《诗品》旧注皆无所考,向释也不敢妄断。《诗品考索》则从《晋书·戴逵传》载会稽内史谢玄上疏谓戴逵最后一次被聘不就的年龄是“年垂耳顺”入手考索,指出:“谢玄上疏所言‘年垂耳顺’,指戴逵当时年龄已至五十九而还未到六十岁。”清鲁一同《右军年谱》:“《十七帖》乃逸少与周益州。中一帖云:‘足下今年政七十耶?吾年垂耳顺……’”,“年垂耳顺,正五十九岁”可证。“戴逵年垂耳顺之年为太元十二年即387 年。据此而推,则戴逵当生于咸和四年即329年。”
其次,作者还能从生卒之地找出打开生卒之谜的金钥匙。例如:秦嘉生卒,不仅《诗品》旧注无考,就是其他著述也很少有著录的,大约只有陆侃如《中古文学系年》有一个未叙理由的推测。陆氏谓:秦嘉约生于130年,卒于165年,恐怕未满四十岁。《诗品考索》则从《幽明录》说秦嘉“卒于津乡亭”一语展开考证。其云:“按津乡亭,当在江陵津乡。……然而作为黄门侍郎的秦嘉应在洛阳,他为何又来至江陵之津乡呢?原来,据《后汉书·桓帝纪》载,延熹七年‘冬十月壬寅,南巡狩……十二月辛丑,车驾还宫。’又据《资治通鉴》卷五十五说,这次历时三月的南巡声势十分浩大……身为黄门侍郎的秦嘉,自然也要扈从南巡。而江陵津乡恰又在南巡范围(云梦)之中。故秦嘉在桓帝南巡云梦时逝于江陵津乡亭是完全可能的。这就是定秦嘉卒于延熹七年(164)的原因。……秦嘉生年则不可确考, ……《通典》……有‘汉代秦嘉早亡’云云,所谓‘早亡’,一般都指二十几岁就死去。……故秦嘉卒时当不到三十岁,以此而推,秦嘉当生于136年以后。 ”这一考索,使秦嘉生卒从“山重水复疑无路”转到“柳暗花明又一村”。它显然比陆氏的臆度更具说服力。类似这样“发前人未发之覆”的考证,在《诗品考索》中比比皆是,难以尽举。
上述关于《诗品》人物生卒的考证,还不是《诗品考索》中最精采的部分。最能代表该书学术成就的是第一章《诗品人物事迹考》。在这一章中,作者知难而进地把中外《诗品》旧注中人人皆付之阙如的某些历史人物的事迹,差不多(除任昙绪一人外)都作了潜心钩沉、精密考索,而且收获更多。例如,对《诗品上》“评谢灵运诗”中出现的“钱塘杜明师”其人,中外《诗品》旧注皆不能作释,而只在其他著作中有一些不很确切的叙说。大约在50年代末,我国台湾学者郑骞在《钟嵘诗品谢灵运条订误》一文中指出,杜明师当是《晋书·孙恩传》中的杜子恭,但是并未提出旁证。后来日本宫川尚志(《六朝史研究·宗教篇》)和吉川忠夫(《静室考》)也作过同样的猜测。再后我国大陆出版的两部著名的道教史——卿希泰主编的多卷本《中国道教史》(第一卷)和任继愈主编的一卷本《中国道教史》——都对《诗品》中的杜明师其人作过考证。前者引《云笈七签》卷一百一十《洞仙传·杜昺传》证杜明师当是杜昺字叔恭者,与杜子恭不是一人;后者则说杜昺与杜炅字子恭者,实为一人,其名当依《晋书·孙恩传》、《南史·沈约传》作杜炅。但杜明师即杜昺之说并未受到《诗品》研究者的重视。日本清水凯夫在其所著《诗品谢灵运逸话考》(见《稽古拓新集》第196 —197页,成都出版社1992年12月版)中, 也旨在为郑骞之臆说找出实证而已。王发国教授不愿人云亦云,他在《诗品考索》中先旁征博引了记载杜昺、杜炅、杜叔恭、杜子恭及杜炯事迹的十余种正史、野史材料后,即用“避讳学”(见陈垣《史讳举例序》)及“文字学”等方面的知识,对杜昺、杜炅、杜炯、杜叔恭、杜子恭的关系作了周密的考证。最后的定论是:“两种《中国道教史》根据正史的某些结论欠妥。应该说,杜昺、杜炅、杜炯、杜叔恭、杜子恭皆是杜明师的名和字;而其本名、字号和生平当依《云笈七签》和《道藏·历世真仙体道通鉴》作‘杜昺字叔恭’云云。此正所谓‘实录正史未必皆可据,野史小说未必皆无凭’也(语见司马光《传家录》卷六三《答范梦德》)”。这条考索,其方法之恰当,结论之妥帖,令人信服。
《诗品考索》第一章还有数例考证填补了目前《诗品》基础研究的空白。例如,对《诗品中》的顾迈、戴凯,《诗品下》的陵修之、顾则心、许瑶之、徐太尉等人的生平事迹,中外学者大多束手无策,常以“不详”二字注之;有的虽以数字作注,却是似有若无,形同不注。王发国教授知难而进,从浩如烟海的古代典籍中通过发掘钩沉,接泄夭牧*
一一奉献于读者之前。
例一,戴凯条。古直谓:《隋·志》有戴凯之,戴凯或即戴凯之而夺一字,未可知也;而吕德申说:凯之是误作,当作戴凯。面对这两种针锋相对的说法,《诗品考索》指出:“《诗品》之戴凯,《隋·志》的戴凯之,既未夺文,又非误作。戴凯可写作戴凯之,戴凯之也可写作戴凯。因为东晋南朝人单名后面多加之字,双名后之之字又可省略。”由于明确了戴凯即戴凯之,则《南齐书》、《南史·武帝纪》及《宋书·邓琬传》所载的戴凯之的事迹,就可引以为注了。
例二,顾则心条。吕德申说:“曾为扬州主簿。则心或作
例三,王赞条、颜测条。这两条有运用古代官职互称之例的常识以作考证的内容。前者说《晋书·孝怀帝纪》载王赞为陈留内史与《晋书·石勒载纪》谓王赞为陈留太守是互称;后者说《南史·颜延之传》载颜测曾任江夏王刘义恭大司马录事参军,而《宋书·颜延之传》则谓义恭为大司徒,《宋书·刘义恭传》则言刘进位太尉,领司徒,不曾任大司徒、大司马,其司徒和大司徒,太尉和大司马也是互称。对于这类互称,中外学者,多有不知。如韩国车柱环校证《宋临川太守谢灵运诗》一条时,在引郑骞《钟嵘诗品谢灵运条订误》说《诗品》临川太守之称实与《宋书·谢灵运传》之临川内史不合后附记道:太字乃后人妄加,原来盖作临川守,守亦内史之简称。即是一例。也正由于车氏对“内史”、“太守”互称不明,当然也就不能正确解释刘义恭所居之官为何有歧说了。
以上内容,且不说其结论本身的重大的学术价值,即便在考证方法上也能给人以灵活多样、耳目一新之感,给人以不少启迪。
《诗品考索》第三章《诗品人物籍里考》,更是体现了作者一贯坚持的实事求是的考证态度。例如,《诗品序》所言及的《翰林论》的作者李充,《晋书》本传只说他是江夏人。但江夏仅是李充郡望,此郡下辖七县,地跨今之湖北、河南。旧注即据江夏郡治曾在安陆而注李充为江夏——今湖北省安陆县人。其实,据考李充是晋时江夏郡平春县人,而平春又在今河南省信阳境内。这类“以郡代县”、“以郡治代县邑”错误,在《诗品》旧注中,不是个别现象。本章凡二十七条,即纠正了这方面的不少问题。不仅如此,《诗品考索》在应玚条附录的陈琳籍里考略之末,作者论及建安七子中的陈琳、刘桢、徐干、应玚诸人籍里出现误注的原因时指出:“其主要原因之一是古籍对某些人物的籍里记述甚简,或只记州里,不述郡国;或虽记郡望,不列县邑;而后人又不加深考,就只凭州里郡望之载以定其今日所属之地,这往往就会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作者还说:“这种只凭郡望以定今名而引起的误注现象,在古代文献的整理研究中,是普遍存在的,它影响了古籍整理的质量。为了减少这种现象的发生,笔者认为对那些只知郡望而不知县邑的古人,宁可将其籍里所在的今名暂付阙如而仍用当时旧名。”作者在这里提出的意见是值得我们重视的。台湾学者和日、韩学者正是因为不谋而合地坚持了“对那些只知郡望不知县邑的古人宁可将其籍里所在的今名暂付阙如而仍用当时旧名”的作法,才使得他们的著作少些瑕累。
《诗品考索》第四章《诗品诗家诗作考》,凡48条,在诗作的举证、辨伪、辑佚上亦都有创获,其中也颇有精采之笔。例如,《诗品中》对晋代著名画家顾恺之的诗作进行评论说:“长康(恺之字)能以二韵答四首之美”。中外旧注,对这句话均不能得其正解。《诗品考索》以为,难解的关键在“四首”一词需要校勘。然而,这里各种版本并无异文。校勘学云:遇到版本无异而文理难通时,就应以“理校”之法为之订正。可见这里正需用“理校”。《诗品考索》指出:此句中的“四首”当作“四时”。首(古文作)时(繁体作時,古文作峕)二字,古文形近,极易相混。钟嵘此句原作“长康能以二韵答四峕之美”,后之抄书者误将“四峕”抄作“四首”,又句中“二韵”与“四首”,皆和言诗有关,后人也不易怀疑“首”字有误,于是便讹讹相传延误至今了。顾恺之确有一首以两个韵脚写四时(春夏秋冬)美景的诗:“春水满四泽,夏云多奇峰;秋月扬明辉,冬岭秀孤松。”(见《艺文类聚》、《彦周诗话》)而这首诗,《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七十四正称之为“四时”。这一理校,信而有征,使长期不解之谜,迎刃而解。这与杨明照师勘订《文心雕龙·总术》之“动用挥扇”为“动角挥羽”(见《文心雕龙校注拾遗》331页)有异曲同工之妙。 这一理校成功的秘诀在于把考订文论词语的是非正误与所论作家的诗作结合起来。可以说,联系作品是校勘古代文论的一个重要方法。
《诗品考索》第五章为《诗品注其它瑕疵考》,凡一百四十三条,对《诗品》旧注和有关著述中其他可商榷者,逐条考证。触类所及,牵涉者多。诸如李善《文选注》、李昉《太平御览》、 胡应麟《诗薮》、王世贞《艺苑卮言》、杨慎《升庵诗话》、许学夷《诗源辩体》、毛先舒《诗辨坻》、沈德潜《古诗源》、方东树《昭昧詹言》、《历代诗话续编》、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丁福保《全汉三国晋南北朝诗》、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和《三国志》、《后汉书》、《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南史》及今中外人士的相关著作、论文数百种,皆在指瑕之列。不过,其指瑕重点放在《诗品》旧注对文献资料的征引上。
本来,历代学者对“考证之体”的文献征引问题,有不少精辟的意见。李善说:“诸引文证,皆举先以明后,以示作者必有所祖述也”(《文选·东都赋序注》)。章学诚说:“考证之体,一字片言,必标所出;所出之书,或不一二而足,则必标最初者……最初之书既亡,则必标所引者……乃是慎言其余之定法也。书有并见,而不数其初,漏矣;引用逸书,而不标所出……罔矣”(《文史通义·说林》)。但是,现今中国大陆著述,往往对此忽而不讲,故其在征引文献方面出现的瑕疵反比台湾省和日、韩等国为多。
总览《诗品考索》所指,除具章学诚等所言引书不数初出和引用逸书不标所出之误外,尚有多种性质更为严重的情况:有的作者、书名皆误,有的作者错误,有的以无为有,有的误解引文,有的标点谬误,有的正文、注文不分,有的引文、按语不分,有的把不同作者的两段引文误作一人,有的引文字误而未校理,有的引《齐书》不分南北,引《晋书》不分新旧,有的误引卷数,等等。对于这些因学风不够谨严而造成的资料引证方面的错误,《诗品考索》皆在查对原文之后作了纠正。可以说,该书对国人《诗品》旧注中的有关资料引证方面的错误,多所订补,可防以讹传讹之弊。
《诗品考索》这部纯属考据性质的专著,虽仅24万余字,但凝聚了作者十年心血。它在《诗品》研究上的许多突破性成果,它在填补学术空白和纠正学术谬误方面的众多贡献,它在研究方法上的多彩多姿,都令人称道。
它山之石 可以攻玉
——简评日本学者清水凯夫《〈诗品〉〈文选〉论文集》
傅刚
日本学者清水凯夫教授,对中国古代文学研究界来说,已经比较熟悉了。先是1989年重庆出版社出版了他的《六朝文学论文集》(韩基国译),而今又由首都师大出版社出版了他的《清水凯夫〈诗品〉〈文选〉论文集》(1995年3月版)。
《清水凯夫〈诗品〉〈文选〉论文集》(以下简称《清水论集》)分《诗品》研究和《文选》研究两部分,其中《诗品》研究又分《诗品》本身的研究和对中国《诗品》研究的批评两部分。关于《诗品》本身的研究由这样三篇论文组成:《〈诗品〉谢灵运条逸话考》、《〈诗品〉研究方法之研讨与“五言之警策”等问题的探究》(上、下)、《〈诗品序〉考》。关于对中国《诗品》研究的批评由这样两篇论文组成:《〈诗品〉是否以“滋味说”为中心——对近年来中国〈诗品〉研究的商榷》、《中国1980年以后钟嵘〈诗品〉研究概观——以〈诗品〉、〈文心雕龙〉文学观异同之争论为中心》。仔细研读《清水论集》,很深刻地感受到东邻学者对中国古代文学研究的热情,同时他们对中国古代文学理解的精深、分析的严密,都鲜明地具有日本学者的特色。
在富有优秀传统的日本汉学界,清水凯夫教授是活跃于70年代之后的后进学者,但他那富于挑战性的研究风格很快就吸引了人们。他在研究中所提出的一些观点,新鲜而且锐利。但是,我们同时注意到,他所提出的这些观点,目的并不在哗众取宠,在观点的背后是非常细致、严密的论证。比如,他在1976年撰写的《〈文选〉编辑的周围》一文,首次提出《文选》的实际编撰者是刘孝绰而非萧统的观点,在传统《选》学研究中,不啻是一惊雷。但是,对这一观点,清水教授从梁代总集编撰中皇帝、王公贵族所起的实际作用、萧统另一部诗歌总集《诗苑英华》的编辑情况、《文选》所收作品与刘孝绰的关系、以及《文选》的编辑时期与昭明太子处境间的关系等方面详细加以考证、论述,因此使得这一观点进入了可以讨论的学术研究过程之中。不论你是否同意这一观点,你都在同样的学术研究过程中与作者进行对话。这就是现代学术研究的一个重要特点,这个特点当然首先来自对学术研究的实事求是态度。在清水教授的《诗品》研究中,也同样保持着这样的态度。比如在《〈诗品〉谢灵运条逸话考》一文中,清水教授提出谢灵运在寄居钱塘杜明师家的15年中,受到了道家思想的影响。“钟嵘在谢灵运条的前半部分分析评论他的诗风,然后在后半部分用示意的方法指出形成其诗风的原因。可以说钟嵘认为道家思想是谢灵运诗的基础。”(22页)这一种发掘钟嵘用意的观点很新人耳目,乍提出来,很难让人接受。但仔细考察作者的论证过程,也不能不说他具有一定的道理。由此,我们见出作者对新观点的负责态度。学术研究当然要求发现新观点,但更要求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科学方法。我们反对哗众取宠、为新而新、缺乏科学论证的态度。
从《清水论集》所看到的第二个特点,是作者对论证过程的注重。在学术研究工作中,过程所具有的价值往往比结论更重要。对这一点,我们的学术工作者似乎认识并不足。所谓“过程”,一般是指确立课题、搜集资料、提出观点、组织成文等工作步骤。当研究者进入过程以后,首先要考虑他所研究的课题是不是有价值,课题的分量对研究者的能力是不是合适;其次就要广泛搜集该题目的资料,充分了解在他之前的研究状况、前人研究所达到的程度、已经取得了哪些成绩,还有什么不足、他本人将要做什么样的工作等等;第三,在这一基础之上提出自己的观点,观点必须从对大量资料的分析、比较、综合、演绎中得出,这才具有可供自己以及别人讨论的科学性;第四是详细的论证过程,论证必须使用学术研究的方法,即尊重事实,即使用有利的材料,也不回避不利的材料;尊重事物发展的逻辑顺序,不可任意颠倒因果关系;保持价值中立,不以个人好恶干扰学术研究工作,从而揭示出事物存在的内在规律,准确描述出它的性质、特征。就这个意义说,日本学者的研究往往都具有这一特色。比如兴膳宏教授《〈文心雕龙〉与〈出三藏记集〉》(《兴膳宏〈文心雕龙〉论文集》,齐鲁书社1984年6 月版)就是一篇很典型的论文。不过我们这里还是以清水教授为例,比如《清水论集》中的重要文章《〈诗品〉研究方法之研讨与“五言之警策”等问题的探究》,作者确定以《诗品》研究方法的研究为自己的题目,是在考察了中、日、韩三国学者关于《诗品》研究方法上的不足之后才确立的。本文开宗明义说:“自从1926年张陈卿《钟嵘诗品之研究》问世以来,《诗品》的研究有了长足的进展,相继阐明了许多疑点。但是研究方法欠妥,问题出乎意外的多,现在仍有不少没有定论的疑点被搁置下来。”由于各家研究《诗品》的方法欠妥,所以才有许多问题解决不了,基于这一点,作者说:“因此,本文拟根据具体事例整理研究历来的研究方法,然后吸取从中得出的教训,从与历来的研究方法稍为不同的角度,主要探究‘五言之警策’(《诗品序》)和张华条(中品)存在的疑点。”(27、28页)据此知道作者这一课题是在考察了《诗品》研究方法之后,认为出现了某种失误才确定的。方法是研究过程中为解决问题而使用的手段,方法失误,直接导致结论的错误。如果是这样,对《诗品》研究方法的重新检验,便是十分重要的了。课题确定之后,作者以《吟窗杂录》本中晋征士戴逵与何长瑜、羊曜璠两条诗评为中心分析研究了中、日、韩三国学者的四种研究方法:一、日本《诗品》研究班的方法;二、日本学者高木正一的方法(高木正一是《诗品》研究班的代表人,因此一、二两种实际是一种方法);三、韩国学者车柱环的方法;四、中国的方法。在细致地分析了四种研究方法之后,作者提出的结论是:“历来的研究都是从古今文献中广泛查出章句的出处、典据和用例以查明意义和内容,采用这种传统方法压倒多数,一直是以这种方法为中心进行《诗品》的探索说明,这是三国的共同点。不言而喻,这种传统方法对于研究由感性评语构成的《诗品》是必不可少的,但在判断上述《吟窗杂录》本中戴逵与何长瑜、羊曜璠两条诗评真否,探求作为研究基础的《诗品》正文以及查明《诗品》的写作意图等问题上,可以说只用这种传统方法是无论如何也难以查明真相的。”(61页)对此,作者提出了他的研究方法:1.以校勘各种版本作研究;2.以分析所载丛书(也包括诗话及类书)的性质研究;3.根据《诗品》的内在表述规律作研究;4.以比较探讨齐梁时代文坛情况作研究;5.贯彻历来探索章句出处、典据和用例的方法。当然,这五种方法不是孤立的,而是要有机地联系起来进行综合的、统一的判断。(同上)根据作者本人提出的这五种方法,本文具体讨论了《诗品序》“五言之警策”中“子卿双凫”、“谢客山泉”的问题和中品中张华条的品第问题。以作者对“子卿双凫”的分析为例,他的确是综合使用了所提出的几种方法,为节省篇幅,我们仅就作者根据《诗品》内在表述规律作研究的方法进行考察。所谓《诗品》的内在表述规律,据作者说:“《诗品序》作为‘五言之警策’列举的诗人和篇名并不是随意罗列的,这里当然也反映钟嵘的强烈意向。所以,所列举的篇名和顺序确实应该有其必然性和有规律的内在秩序。”(75页)那么这一“有必然性和有规律的内在秩序”是什么呢?作者认为,在钟嵘“五言警策”中列举的诗人除“子卿双凫”外,上品的有9人,中品中有权威的12人。这21 位诗人都是钟嵘在各诗评中评价非常高的诗人,“从这一点可以看出钟嵘是选择上品和中品中能够特别得到高度评价的诗人为‘五言之警策’,以示堪称‘篇章之珠泽,文采之邓林’的诗作楷模。从这一内在规律看,根本不可能特意把连下品也未品第的‘子卿’(苏武)的‘双凫’诗列入‘五言之警策’。”(同上)作者根据《诗品》的内在规律对“子卿双凫”一句的判定是很有说服力的。但是这一规律也有反例,如上品的12人中有汉代古诗、李陵、班姬三人的诗未被列入“五言之警策”。这是对作者的判定十分不利的证据,所以作者说:“只要这个原因得不到说明,上述的内在规律就将失去其合理性。”(76页)于是作者又仔细分析了《古诗》和班姬诗何以不入“五言之警策”的实际原因,证明二家虽未列入“五言警策”也不妨害上述《诗品》内在规律的合理性。这样一来,上品诗人中无故不列入“五言警策”的就只剩下李陵诗了。可是,作者说:“钟嵘在《诗品》中反倒明确断言汉代可以高度评价的诗人惟李陵‘一人而已’。在诗评中没有举出具体诗作篇名的上品诗人均被列入‘五言之警策’,就这一内在规律而言,在‘五言之警策’中举出李陵诗的可能性当然是存在的。”(77页)至此,作者对“子卿双凫”乃“少卿(李陵)双凫”之误的判断,就显得十分具有说服力了。
以上两点既是《清水论集》所具有的特点,也是日本学者所共有的。除此之外,日本学者的论文往往从小题目入手,也就是小题大作。其实这本来是中国学者的传统方法,只是在“五四”以后,比较注重理论分析,喜欢宏观地概论,这一传统渐渐被学者们所丢失。然而以前的学者大都具有扎实的基本功,所以虽发宏论,仍不失坚实。但今之学者则往往过于看重理论的描述,而忽略了对事实的考辨分析。从这一点说,日本学者的研究方法还是值得我们借鉴的。以清水教授的《〈诗品〉谢灵运条逸话考》为例,该文从对谢灵运逸话的考辨入手,最后得出“钟嵘认为道家思想是谢灵运诗的基础”这一很重要的结论。由于具有考辨分析的基础,这个结论远比概括论述更有说服力。
在《清水论集》中还有一个容易让人忽略的研究特点,这就是注重对研究者的研究,并由此分析该研究者的学术特点,以及由此而来的成绩及不足。这很可能是清水凯夫教授学术研究独有的特点。比如《〈诗品〉研究方法之研讨与“五言之警策”等问题的探究》一文中对中国《诗品》研究方法的分析,作者指出中国有代表性的《诗品》注释书的研究方法大体是以《文选》李善注的传统为主流,惟有许文雨的《钟嵘诗品》稍有异色。作者简单介绍了许文雨已发表的著述,得出“可见他主要是系统研究文学评论的专家”(57页)的结论,由于许氏的这种研究特点,作者又分析说:“他不仅不拘泥陈(延杰)、古(直)二氏那样的传统方法,而且还在上品序的注释中设‘《诗品》之名及各刻本’、‘《诗品》与当时风会’和‘品例略志’三个项目,展开了分析研究与齐梁文学状况的关系以及《诗品》的内在表述规律的方法,试图广泛说明《诗品》的实质。”清水教授的这一研究方法是颇为新鲜和有价值的。
以上是对清水凯夫教授关于《诗品》研究工作的简单评述,读者已经发现我们并没有对清水教授具体的研究结论加以评述。事实上,清水教授所提出的一些观点和结论,我们并不完全赞成,但是,不同的观点和结论是可以展开争鸣的,我们更注意日本学者这种重视论证过程的理由,是因为我们缺少这一点,而这正是学术研究工作必不可少的环节。应该说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来自两方面,一是研究者本人对研究过程所具有意义的不了解,这是就比较严肃的学者而言;而另外,不可否认,不注重过程的研究,对那些在学术工作中偷懒、不愿认真研究了解前贤工作的某些人来说,正起到了一个伪装的作用。更有甚者,以至浑水摸鱼,将剽窃视为自然。因为他无须交待前人的工作成绩,自然就将前人已经得出的结论当作自己的结论再重新发表一次。这是一种非常恶劣的作风。对这一点,我国学者也是深恶痛绝的。《文学遗产》1994 年第4期曾发表过一组短评,对此风进行了严正的抨击。可惜还仅限于学术短文,如果能就某一研究专题深入地清理,或许效果更好一些。其二与我们的学术杂志有关。一般说来,除少数几种刊物外,大部分杂志对论文都有字数限定,一般以一万字以下为标准。这个字数显然不适合对研究过程的展开。应该说,这对于学术研究的发展,是不利的。
清水教授是一位富于个性的学者,敢于批评,敢于争论,这一切都与他对学术工作虔诚的态度有关。因此,以此作为基础,对于他直率的批评,是可以进行对话的。《清水论集》关于《诗品》研究的第二部分内容中,清水凯夫教授主要就中国《诗品》研究提出了批评。我们看到,即使是批评,清水教授也仍然注意过程的叙述。比如在《〈诗品〉是否以滋味说为中心》一文中,他排列了自60年代以来的十多篇具有代表性的论文,对它们所提出的《诗品》以“滋味说”为中心的观点,一一进行了分析,指出这一观点提出的前前后后,对首先提出者的判断失据、后来继承者的几无新见,都作了认真详尽的分析,并得出1990年的论文与1963年的论文在研究水平上几乎没有变化的结论。这一结论很令人怵目惊心,当然清水教授的批评有激切的一面,对此是可以争论的。但是清水教授在论文中指出中国一些学者提出观点的不严肃、不负责态度,以及观点提出后缺乏必要的论证过程,的确值得我们深思。在清水教授的批评中,我们也注意到由于中、日两国学者思维习惯的不一样,以及对事物的理解有异,他的批评并不都很准确。但是清水教授提出的一些忠告还是值得注意的,比如他说:“今天许多事已经世界化了,在文学研究方面当然也要有通用于世界的普遍性,那种只有本国的人才能理解的封闭性研究是绝对不能容许的。”(146页)的确, 为了中国文学研究的走向世界,我们必须对自己习惯使用的方法、语言等进行调整,使我们的研究更规范、更客观。从这个意义上说,清水凯夫教授的研究和批评才真正是有助于我们的“它山之石”。
当然《清水论集》中有些结论还可以进一步商讨,有些材料的搜集还不完备。如他认为发现苏武未经《诗品》品第,而《序》中却将“子卿双凫”列为“五言之警策”问题的是杜天縻《诗品新注》,其实在杜氏之前,逯钦立先生《汉诗别录》已经提出在先。清水教授说得很谨慎,他是说中国关于《诗品》的注释书没有注意这一问题,而《汉诗别录》却是讨论汉诗的论文。虽然如此,在搜集材料的过程中,还是应该加以说明的。在他进一步对这一问题展开讨论时,就暴露了他的确忽略了逯氏的研究。如他进一步提出1959年日本学者中泽希男在《诗品考》中首先提出“子卿”为“少卿”之“讹”的见解,事实是,写作于1945年的《汉诗别录》早已有倡论。逯钦立先生明确说:“《诗品·总论》又称子卿《双凫》,叔夜《双鸾》,斯皆五言之警策云云,似钟嵘亦品苏作。然细核之,知子卿为少卿之误。有二证:一、《诗品·总论》所举名篇,皆属上、中二品内人,《双凫》作者,如为苏武,则上、中品不得独无其名。二、庾信《哀江南赋》云:李陵之《双凫》永去,苏武之一雁空飞。仍作李陵,不作苏武也。”关于这一问题的考证,以后的研究者(包括中泽希男)似乎都未超出逯氏的论证范围。 《汉氏别录》1948年发表在《中央研究院史语所集刊》第9卷, 后收入陕西人民出版社1984年出版的逯钦立遗著《汉魏六朝文学论集》,而清水教授此文发表于1991年,不提及逯氏的工作,无论如何也是一个疏忽。但瑕不掩瑜,清水凯夫教授的研究可供我们借鉴处不少。希望中日学者在今后的研究中展开更多的对话,为中国文学研究的世界化而共同努力。
水流花放 老树春深
——评王叔岷《钟嵘诗品笺证稿》王发国/曾明
王叔岷教授研治《诗品》的最初成果发表于1943年,题作《钟嵘诗品疏证》,见《学原》三卷三、四期(现编入《笺证》《附录》二),1989年又补订《疏证》成《笺证》三卷,1992年由台湾省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中国文哲专刊初版发行。《疏证》和《笺证》相较,不仅字数扩大了近30倍,就质量而言,后者也有极大的提高。它的成就和特色是多方面的,其荦荦大者有:
一、融合中外,迈越时流。从《诗品》基础研究的进程看,中国大陆80年代及90年代初期出版的几部《诗品》新注,它们在吸收旧有研究成果方面,重内轻外,对国外的研究成果关注和参考不够,其实,在本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我国《诗品》研究正堕入低谷之时,日本、韩国的《诗品》研究就已取得可观的成果。 台湾省学者杨祖隶则早在1981年出版的《诗品校注》中就已开了引用外国学者研究成果的头。时隔数年,年届八十高龄的王叔岷教授,继杨氏之后,于《笺证》中,不仅博征了韩国车柱环氏的专著,而且对车氏门人李徽教《诗品汇注》也“多引其说”(见《小序》)。这一打通地限、化融中外、接轨世界之举,表现了《笺证》作者迈越 时辈的特识先觉。同时,这也给《笺证》的高质量带来了保证。如《诗品下》评袁嘏一节之“常语徐太尉”句中的“徐太尉”其人,大陆学者从陈延杰到徐达,均谓无考。《笺证》引李徽教《汇注》云:“徐太尉,疑为徐孝嗣……”。这一引述,既填补了上列大陆旧注对徐太尉其人无考的空白,又可补《南史·徐孝嗣传》“陈邵袁嘏,自重其文,谓人曰”这一史载之不备。
二、以因见创,排疑解纷。《笺证》于旧注中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疑难问题,颇能在引证中外旧注的基础上,多作定说,时出新解。如关于陶潜品第问题,陈《注》、古《笺》据一本《太平御览》五百八十六引《诗评》之材料,谓“陶公本在上品”(古《笺》语),叶《释》亦同古说。但学贯中西的钱钟书在《谈艺录》二四中则谓:“二人所据,不知何本?”王发国《诗品考索》(1993)在论及此时亦不知陈、古之说出于何本《御览》。而《笺证》先引韩国车柱环云:“《四部丛刊影宋本御览》五八六有云:‘古诗、李陵、班婕妤、曹植、刘桢、王粲、阮籍、陆机、潘岳、张协、左思、谢灵运十二人,诗皆上品。’清鲍刻本《御览》‘灵运’下双行注‘陶潜’二字,乃不知所云十二人包括古诗之无名氏,而因尊陶观念妄以陶潜充数。得《影宋本御览》之铁证,则陶潜本在中品之疑案可得而定矣。”后加按语云:“……近检许文雨《讲疏》云:‘《太平御览》刊上品末一人,虽陶潜名,显系后人添入,果属原有,何至次谢灵运下,适形其风尚陶诗,为宋人之见而已。’不知宋本《御览》上品本无陶潜,乃清鲍崇城翻刻之《御览》所添入者也。”《笺证》的精彩引证和确当论断,有一箭双雕之妙,既否定了陈、古之说,又指出许《疏》以为“陶潜”二字是宋人所加之失。同时,更使陶潜品第之争可以休矣。
以因见创的另一显例是对《诗品序》“子卿双凫”的笺证。关于“子卿双凫”所指,我国学者历来有两种看法。多数人认为指苏武《别李陵诗》,少数人认为“子卿为少卿之误”,“双凫”指李陵《别诗》(见逯钦立《汉诗别录·辨伪第一》)。日、韩学者也有主后说者。中希泽男《诗品考》即谓:“子卿双凫”原作“少卿双凫”,后人妄改。中希泽男之说为韩国车柱环氏所接受,并补充了以下有力证据。车氏云:“据金王朋寿《类林杂说》七云:‘(李)陵赠(苏)武五言诗十六首,其词曰:“二凫俱北飞,一凫独南翔。我独留斯馆,子今还故乡……”出《临川王集》中。……’则此诗为少卿赠子卿之作,可成定论。而《诗品》此文‘子卿’为‘少卿’之误,亦决无可疑矣。”《笺证》在意引车氏之说后,又进一步指出了“子”、“少”互误之由。其云:“少卿之误为子卿,‘少’、‘子’草书形近易乱。《史记·越世家》《正义》引《吴越春秋》云:‘大夫种姓文,名种,字子禽。’《文选》陆士衡《豪士赋序》李善注引子禽作少禽,即子、少相乱之例。”
三、旁行以观,正本清源。这一特点,多表现在对《诗品》用语出处的笺证上。作者遵照章学诚《文史通义》“所出之书,或不一二而足,则必标最初者”的原则,凭据数十年“手不停披百家之文”的日积月累,对前人和时贤未能“标其初者”的疏漏作了补正。古《笺》《诗品序》“攀龙附凤”,只引及《汉书·叙传》,而《笺证》则引及扬雄《法言·渊骞篇》;二者相比,后者更近初出。又如《诗品下》评孙察有“感赏至到”一语,中外旧注不能笺出语源倒也罢了,有的却说“感赏”“至到”均不成句,疑有脱误。王发国《考索》虽说“亦可成句”并引《晋书·熊远传》“至”“到”连文作例,但仍未探得初出。《笺证》云:“‘至到’,复语,《抱朴子·尚博篇》‘源流至到之修短’,亦复语。”又云:“至、到二字,亦可分用。《弘明集》六:‘晋释道恒《释驳论》:心口独誓,情到恳至’。即其例。仲伟评沈约:‘文虽不至,其工丽亦一时之选也。’则单用至字。”
四、妙解文心,感赏至到。如《诗品中》评沈约云:“虽文不至,其工丽,亦一时之选也。……嵘谓约所著既多,今剪除淫杂,收其精要,允为中品之第矣。”于此,《笺证》则云:“案‘至’,犹今言‘完美’。下文‘剪除淫杂’,指‘不至’者而言;‘收其精要’,指‘工丽’者而言。”这些紧扣原文的解释可谓语不虚设,言无空发;它把钟嵘细密的运思及周圆的行文风格,通过简而精的话语就和盘托出了。不仅如此,《笺证》为证“工丽”之评之惬心餍理,还写道:“休文诗亦工于炼字,如《游钟山诗应而阴王敖》(按敖当作教)‘君王挺逸趣’之‘挺’字,《泛永康江》‘春色犯寒来’之‘犯’字,《初春》‘无事逐梅花’之‘逐’字,《咏筝》‘秦筝吐绝调’之‘吐’字,《霜来悲桐落》‘长枝仰刺天’之‘刺’字,皆工而自然。”如此通识真赏,非深于沈约诗者绝弗能道。又如释《诗品中》评谢朓“微伤细密”云:“所谓细密,盖由重声律、重排偶之故。《金楼子·立言篇》:‘谢玄晖始见贫小,然而天才命世,过足以补充。’‘贫小’与‘细密’叉近。‘过足以补充’,则无伤矣。虽伤亦甚微也。仲伟用一‘微’字,极有分寸。”如此体会入微的疏释,在《诗品》它注中——包括拙作在内——是不可多见的,然而在《笺证》内却比比皆是,悉之不可更仆矣。
五、文献征引,除妄得真。《笺证》征引文献资料,态度极为严肃认真。具体表现在以下两方面。1.征引佚书,能遵循章学诚《文史通义》“最初之书既亡,则必标所引者”之规则,故其能对旧注“引用佚书而不标所出”,“使人观其所引,一似佚书犹存”的错误引法多有纠正。如陈氏注江淹生平引《梁典》、注枣据生平引《今书七志》、注王济生平引《晋诸公赞》等早成佚书,故《笺证》为之补出其所引者。2.对旧注的其它妄引也时有纠正。其例甚多。如《诗品序》“淄渑并泛”古《笺》引《列子》张湛《注》和殷敬顺《释文》云云,《笺证》即曰:“古氏所引《列子》晋张湛《注》,乃唐殷敬顺《释文》。所引《释文》,乃张《注》。盖失检。”古《笺》此失,王发国《诗品考索》、曹旭《诗品集注》并失察。
统观中外《诗品》旧注的资料引证,中国大陆方面出现的瑕疵反比台湾省和日本、韩国为多。这一反常现象,应当引起我们的深思。
《笺证》之失也有数端:
一、取征有限,未暇博涉。由于参考《诗品》旧注只有7种, 特别是对大陆众多《诗品》新注及有关论文资料(如逯钦立《钟嵘诗品丛考》、彭铎《诗品注补》、陈直《陈延杰氏诗品注中存在的问题》等文)和台湾省印次最多的汪《注》等全无涉猎;而对外国研究成果之征范围亦狭,只及韩国,不及比韩国更重《诗品》研究的日本学人和对《诗品》也有研究的欧美人士的著作,大大限制了视野和成就,使《笺证》难以做到博采众范,取精用宏,到达事无遁形,物无遗珠的境界。如汪中《注》,自1969年7月初版以来至1985年8月止,就已有了第九次印行本,其在台湾省流传之盛当不言而喻。此书虽少新意却并非一无是处。汪中注《诗品下》孙察即引陈直《诗品约注》云:孙察当即孙廉。此注虽非信谳,却可备一说。《笺证》不引此书之说而宁付阙如,其审慎固然有余,而博采之勇力则稍嫌不足矣。
二、《笺证》仍存在一些可考而失考、已考而误考的问题。如对杜明师、顾迈、戴凯、顾则、许瑶之等人的生平事迹,《笺证》就同古今中外的旧注一样,或失考,或误注。其实,这些人物的生平事迹,非如《笺证》所言那样难考。此五人除谢明师事见《道藏》及《云笈七签》外,其余四人则见于并非僻书的《宋书》、《南齐书》和《南史》等。再如:《诗品》人物的生卒之年,《笺证》正文多未著录而颇见于附录之《诗选·目次》。其所著录亦多误漏。又如:《诗品》人物籍里,《笺证》多从旧史之载,只著郡望,不考县籍。其实,有的人物的县籍也是可考的。《诗品下》有一欧阳建,今本《晋书》不载其籍里,李善注《文选》作渤海;陈《注》引《晋书》作渤海;萧《译》、吕《校》及曹旭《集注》作渤海南皮(今河北省南皮县)。《笺证》则先引陈《注》后又引李善注以纠陈《注》谓《晋书》有载之误,其态度比陈、萧、吕、曹更谨慎,但其所言并不确切。按《寰宇记》六十五云:“欧阳建,渤海重合人,石崇之甥,为郡豪杰也。”据此,则欧阳建当为渤海郡重合县人。
三、在笺注语源、阐释义理、征引文献上也有可商之处。今各举数例。《诗品序》“形诸舞咏,照烛三才”,旧注未笺“舞咏”、“照烛”。按:“舞咏”,见颜延之《三月三日曲水诗序》、王僧虔《乐表》;“照烛”,见《后汉书·蔡邕传》、《南齐书·皇后列传》。《诗品序》“人世难详”,旧注未笺“人世”。按:“人世”,出《孟子·万章下》;《诗品上》“人代冥灭”,“人代”亦即“人世”。《诗品序》“质木无文”,旧注未笺。按:陆机《汉高祖功臣颂》有“绛侯质木”,《晋书·刘元海载记》有刘渊言“绛灌无文”,《诗品》正将陆、刘二语合为“质木无文”一词以评班固《咏史》。《诗品上》评陆机“尚规矩”,旧注未笺。按:本《抱朴子》佚文“朱淮南尝曰:‘二陆重规沓矩,无多少也’”(见《北堂书钞》、《太平御览》引)。《诗品中》评郭璞《翰林》以为诗首”,旧注未笺。按:《太平广记》卷十三《郭璞》条载李弘范《翰林明道论》:“景纯善于遥寄,缀文之士,皆同宗之。”《翰林》“诗首”之说,殆指此欤!以上为旧注失笺、《笺证》也不得其详之例。误笺之例有:《诗品下》评区惠恭“语侵给主”,《笺证》引车柱环云:“《国语·晋语》‘豫而后给’韦昭注:‘给,及也。’”按:当引《宋书·沈演之传》“世祖诏曰:自顷干僮,多不祇给主,可量听行杖。”《诗品序》“彼众我寡”, 《笺证》引《抱朴子·酒诫篇》。按:当引《韩非子·难一》。《诗品序》“锐精研思”,《笺证》引李徽教曰:“《三国志·魏志·高柔传》”云云。按:当引赵一《非草书》。阐释义理之误例有:《诗品中》评刘琨、卢谌:“其源出于王粲。善为凄悷之词,自有清拔之气。琨既体良才,又罹厄运,故善叙丧乱,多感恨之词。中郎仰之,微不逮者矣。”《笺证》认为:前七句评刘琨,后二句评卢谌,全则只有分评而无合论。按:此则前三句当是合评刘、卢二人之诗均出于王粲,“善为”句即指出于王粲之依据,“自有”句则言二人异于王粲之特色。《诗品序》“刘越石仗清刚之气”,《三国志·卢毓传注》“(卢)谌……温峤《表》称谌清出有文思”,其“清刚”、“清出”皆与“清拔”义近。可见刘琨、卢谌都具“清拔”特色,非只刘琨独具也。前三句合评之后,以下才是分评,其分别由“琨”、“中郎”字样领起。如此理解此评,方为不隔。又:《诗品上》评陆机“尚规矩,不贵绮错”,《笺证》先引车氏说云:“‘不’字盖浅人所加……此文上言‘举体华靡’(按:靡,当作“美”),下言‘咀嚼英华,餍饫膏泽’,并与‘贵绮错’相应”。后自云:“窃疑不为‘而’字之误,‘而’‘不’形略近。……‘贵绮错’谓重华美。”按:车氏及《笺证》之校‘不’字应衍或为‘而’字之误,当出于对“绮错”语义的误解。“绮错”见《后汉书·班固传·西都赋》“徼道绮错”。注:“绮错,交错也”。又见何晏《景福殿赋》“绮错鳞比”。注:“错杂如鳞之相比次也。”《品》文之“绮错”与此同,当指错综变化而不指绮丽华美。“绮错”又作“错绮”,元王沂《么诏》“么风俗美,……衣被纷错绮”,是其证。《品》文“尚规矩,不贵绮错”当释为崇尚作诗的法度规矩,而不重视其错综变化(参看杨《注》、萧《译》)。这样解释,似更合陆机诗作实际。误引资料之例有:《诗品序》引古直谓“东京五言有主名者,班固《咏史》之外,有……应亨《赠四王冠诗》一首……”;按:应亨,晋人,《四王冠诗》当是晋诗。《诗品上》引古直曰“嗣宗身仕乱朝”云云为颜延年注阮籍《咏怀诗》语;按:“嗣宗身仕乱朝”云云,当是李善注文,非颜延年语。又按:以上二误,曹旭《集注》也未能辨。《诗品上》注陆机“其源出于陈思”引叶《释》云“惟《梁书·齐萧慤传》曰:‘昔潘陆齐轨,不袭建安之风’;按:《梁书》无《萧慤传》,无此引文。引文见《太平御览》卷五八六,谓出于《三国典略》。严可均《全北齐文》引此作邢劭《萧仁祖集序》,但不言所据;钱钟书《管锥编》(第四册)论及此文也不言其所从出;王利器《颜氏家训集解》(增补本)则谓见《御览》引《三国典略》邢劭语,而未言出于《萧仁祖集序》。今考《三国典略》乃唐丘悦撰(见明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卷十三、《诗薮》《杂编》卷三和清编《全唐文》卷三六二)。严可均、王利器之说也并不见于今本《御览》,他们是否别有所据,则不得而知。但,无论如何,叶《释》和《笺证》谓出于《梁书·萧慤传》,当是显误。《诗品下》介绍傅亮生平引陈《注》曰:《晋书》云云;按:傅亮,宋人,其生平见《宋书》,《晋书》无《傅亮传》。此皆除妄未尽,不得其正者也。
此外,《笺证》在标点及文字校勘方面也有一些问题,限于篇幅,就不一一例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