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对我国医药产业的影响及对策_原料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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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42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 -480X(2002)03-0029-10

医药工业总体上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加入WTO之后,市场保护程度发生很大变化,我国医药工业可能受到较大的冲击和影响。根据中美协议及中欧协议的有关条款,加入WTO之后医药行业的进一步对外开放,主要有以下几项内容。 ①降低进口关税。从2000年至2003年1月1日,医药品进口关税由9.6%降低到4.2%,其中大宗进口药品关税由14%降低到6%;医疗器械进口关税由9.9%降低到4.7%。②取消非关税措施。取消医疗器械的进口配额,包括取消进口大型医疗器械进口的地方保护。对医疗器械的直接投资和产品进口,取消出口要求。③开放服务贸易和投资领域。加入WTO之后,3年内开放医药品、医疗器械的外贸权和分销权;除了超过2万平米的药品配送机构和超过30家以上的连锁企业不允许外资控股外,其他的不再加以限制。开放医疗服务和牙医服务。④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医药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入WTO 之后立即执行乌拉圭回合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

一、化学制药工业面临的挑战

1.化学原料药

加入WTO之后,进口关税的降低、 服务贸易的开放以及知识产权的保护,将对我国原料药市场产生一定影响,其中对高档原料药市场的冲击主要来自发达国家尤其是西欧国家,对廉价或低档原料药市场的冲击则主要来自印度。由于环保和药品QC标准的制约,西欧国家可能会逐步减少以至停止生产某些污染较严重的原料药,并将生产基地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如西欧一些跨国公司已通过合资或合作的形式,在印度设立了企业,生产欧美所需的原料药。这些设在发展中国家的外资企业生产的原料药,也有可能对我国的原料药市场产生影响。同时,随着我国加入WTO, 西欧国家的制药公司对我国原料药工业的直接投资将进一步扩大,并在服务贸易投资的配合下对国内原料药市场形成新的冲击。另外,原料药行业的扩大开放会对我国正在迅速成长的一些高档次、高附加值原料药品种,或经过多年研究开发正接近国际水平的一些原料药品种,产生较大的冲击。

当然,加入WTO也有利于我国原料药出口的扩大。 我国的化学原料药生产在国际上具有比较优势, 一直是国内医药产品的出口支柱。 2000年原料药出口额为22.5亿美元,占医药行业出口总额的59.2%。加入WTO之后的多边贸易开放,将进一步促进我国原料药的出口。 如目前原料药产销量很小的国家和地区,将成为原料药的潜在进口者,我国可以增加对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出口。但是,发达国家的原料药市场虽规模很大并且在不断扩大进口(自产规模在缩小),但其原料药市场以专用名药(专利药物)原料药或高档原料药为主,因而我国对发达国家的原料药出口能否有效扩大,还要看高档原料药的发展趋势,还取决于原料药工业发展水平的提高和国际竞争力的增强。这也是加入WTO对我国原料药工业的一种新挑战。

2.化学药品制剂

我国制剂工业明显落后于原料药工业,与国际水平的差距较大,因而医药行业普遍认为,加入WTO之后制剂工业将受到较大冲击。但是, 由于制剂行业对外开放推进较快,尤其是外商投资企业迅速发展,其在国内市场的销售比重不断提高,国产制剂药品一直经受着国际竞争的较强压力,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形成了“抗体”。

20世纪90年代,尤其是近几年来,国产化学制剂药面对的竞争格局:一是进口药和合资药在国内市场中已占有很大份额。根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对70家158个品种典型调查的数据,2000 年前几个月的药品消费货源构成比重为:国产药占57.22%,合资药占29.33%,进口药占13.45%,合资药和进口药的比重之和为42.8%。而如果只计算化学制剂药的市场结构,则合资药和进口药的占有份额会更高,因为国产药中的中成药比例较高,而合资和进口药品中主要是化学制剂药。在国内医药市场最畅销的50种药品中,有40种是“洋药”,比重占80%。二是非正常渠道进口药的比重较高。据有关资料报导,截至2000年底,我国共审批发放《进口药品注册证》2000多个,而实际上通过非正常渠道流入我国市场的外国药品至少占现有进口药的一半以上。这些没有进入正式统计数据,也很少进入正规医药部门的非正常进口药(主要包括个人携带和走私的药品),大部分是化学制剂药品,也对药品市场产生了较大冲击。三是外商投资企业占很大比重。从表1可以看到,1999年,在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业中,外商投资企业占企业数的19.54%,占总产值的36.06%,占增加值的40.28%,占产品销售收入的37.41%。外商投资企业对化学制剂药的生产和销售比重远远高于原料药,也明显高于其他制药行业。我国40%左右的制药企业有合资项目,国际上最大的25家医药跨国公司已有20家在中国落户,像强生、史克、施贵宝、杨森等世界著名的医药巨子,已为中国的老百姓所熟知。在外资制药企业中,有不少已形成了较大规模,并且大多数大型外资制药企业都为外方控股。这些外资企业基本上都以国内市场为目标,出口数量不多,而它们影响最大的就是化学制剂药品市场。以上竞争格局使国内制剂药工业面对着很大的生存和发展压力,同时也使大多数内资企业经受了竞争的锻炼,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适应竞争的能力和增强竞争力的基础。

注:①外商投资企业包括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比重为外商投资企业指标占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企业相应指标的比重。

②均为当年价格数据。

资料来源:根据《工业统计年报》(1999)有关数据计算。

加入WTO之后,进口关税的降低会使药品进口数量有所增加, 但非正常渠道进口药品的比例会相应减少。由于进口化学制剂药与国产药的价格差距很大,关税下降基本上不会对国产药形成价格冲击。另外,随着医疗制度的改革,尤其是公费医疗制度和医院用药体制的改革,以及国产药品价格的普遍性下调,对价格明显较高的进口药的消费比重将相对降低,国产药的价格竞争力将相应增强,特别是在普药市场上,国产药将继续保持明显的价格优势。

但是,服务贸易的开放将使进口和外资制剂药对国产药的质量冲击进一步增大。加入WTO3年后,外资企业可以从事药品进出口贸易和国内批发、零售贸易,可以经营不超过2万平米的药品配送和不超过30 家的连锁企业,包括控股经营和独资经营的形式。同时,外资企业也可以直接进入国内医疗服务行业,这将导致国际医药跨国公司全面进入我国的医药服务贸易领域。相对于制药工业来说,我国医药商业企业尚未真正经历过国际竞争的锻炼,国际竞争力明显较弱,在扩大开放中将不可避免地受到较大的冲击。而一旦外资商业企业逐步占领国内市场,进口药和外资药的营销攻势就会不断增强。进口和外资的化学制剂药本来与同类国产药相比就有较好的质量和信誉,在营销攻势的推动下和相应医疗服务的支持下,这种质量优势将更加突出地表现出来,并对国产药市场形成较强的冲击。其结果是,制剂工业中的内资企业将在市场竞争中受到较大的影响。这就是开放服务贸易引起的市场竞争格局变化对制造业的冲击,而这个过程在制剂药行业中主要表现为质量上的冲击。同时,如果进口药和外资药普遍占领国内高档药品市场,也会日益挤压国产药具有价格优势的中低档药品市场,进而影响内资企业的发展空间。

药品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将对化学制剂药产生较大的影响。目前我国生产的化学药品中有97.4%是仿制品,被国际上承认的创新药品很少。加入WTO之后,我国将要执行TRIPS协定,对所有成员方的专利药品实施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同时,政府部门有责任对药品知识产权保护加以全面的监督和管理。有关资料表明,目前要买断一个专利新药的生产许可证,至少需要500万—600万美元;而仿制一个专利新药,外方可能会索取数亿美元的赔款。在这种条件下,长期以来主要依靠仿制过日子的化学药品生产企业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对于大型制药企业来说,即使买得起专利新药的生产许可证,也要为此支付巨额的费用,大幅度增加药品生产成本,从而大大降低价格竞争力;而对于大量的中小制药企业来说,根本买不起专利许可证,更承担不了巨额的赔偿责任,只能仿制国外已过了20年或25年专利保护期的药品,这将进一步拉大国产药与进口药或外资药的质量差距,完全丧失在药品质量上的竞争力。从这个角度看,加强药品知识产权保护的结果,可能是对化学药品制剂工业一种最为严重的冲击。

二、中药制药工业面临的挑战

1995年,我国中药出口值达7.7亿美元,此后就一直下降;1999 年停止了负增长,但出口值只有5.2亿美元;2000年中药出口量增长8.1%,而出口创汇值却又下跌7.2%。另外,1998年以来, 中成药外贸接连出现逆差。2001年以来,中药出口值继续下滑,中成药的外贸逆差依然存在,其中上半年中药材出口下降5.8%,中成药出口虽增长15.9%, 但进出口相抵,逆差为1.94亿美元。以上情况表明,我国中药的国际竞争力一直在下降,比较优势正在不断丧失,而传统的中成药则已经面临着“洋中成药”的直接威胁。

很多医药文献认为,加入WTO 将给我国中药带来扩大出口的良好机遇。但是,中药的国际竞争力状况及其面临的国际竞争形势不容我们过分乐观。在世界三大植物药市场中,以日、韩为主的中药市场虽在继续扩大,但日、韩的中药制药工业的竞争力已经很强;西方草药市场正在迅速扩张,但很多大型跨国制药公司正在积极争夺这个市场;以华裔及华裔社区为中心的中药传统市场仍然很大,但也受到了日、韩和欧美医药公司越来越强烈的冲击,包括中药和草药制品的冲击,我国一些传统的中药出口市场,正在被日本和韩国的同类产品所取代。而我国中药出口一直以中药材为主(占65%左右),加工程度低、附加值低,中成药中能够具有三效(速效、长效、高效)、三小(毒性小、副作用小、用量小)和三便(储存方便、携带方便、服用方便)、符合国际标准的品种很少,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应当指出,并不是多边贸易开放就能够带动我国中药的出口增长,我国中药出口的扩大正面对着国际市场上越来越激烈的竞争。

更为突出的问题是,国内中药市场在加入WTO 之后将面临新的挑战。我国是世界最大的中药市场,同时也是需求潜力最大的天然药物市场。近年来,国外制药公司日益瞄准我国以中药市场为基础的庞大天然药物市场,一些公司已经抢先进军这个大市场。根据有关资料,目前已有40多个品种的天然药物在我国注册。由于天然药物纯度较高,制剂先进,质量稳定,疗效明显,基础研究扎实,与传统中药相比有一定的优势,因此在我国药品市场上已表现出较强的竞争力。同时,一些植物药消费和生产比较发达的西欧国家(如德国、法国等)的制药公司开始仿制我国传统的中成药,并逐步打入我国中药市场;日本和韩国从我国进口中药材,加工成中成药之后大量返销我国;美国以及加拿大则已经发展成为包括中药材在内的世界植物药行业的原料供应基地。近几年在中药出口额下降的情况下,中药进口却高速增长,如2001年上半年中成药进口增长23.4%,主要来自德国、法国、日本、香港、台湾省等地;中药材进口增长7.7%,主要来自加拿大和美国。加入WTO之后,由于中药进口关税的降低,特别是由于国外制药公司可以在我国建立服务贸易企业,从事药品的进出口贸易和零售贸易,进口中药和其他植物药对国内市场的冲击将更加明显。跨国制药公司可以通过中国药典、药品标准等有关资料对我国的传统中成药进行仿制,并凭借其雄厚的资本实力和科研力量、先进的生产技术、强大的市场营销阵营,进一步进军和抢占我国的中药市场。同时,中药制药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比重相对较低,1999年外资企业的产值比重为17.55%,增加值比重为17.12%,产品销售收入只占15.12%(见表1),这也导致国外制药公司有更强的进口动机。而我国中药制药工业的基础相当薄弱,不论是资本规模和科研实力还是生产技术和市场营销,都与国外存在着很大差距,因而在进口中药和植物药的冲击下,生产和发展可能受到较大的影响。

当然,加入WTO之后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 将有利于我国中成药发挥老字号和传统配方的比较优势。我国中成药的很多老字号和传统配方在民间拥有很高信誉,在加强药品知识产权保护的条件下,将这些老字号和传统配方与现代医学结合起来开发具有民族特色的中成药新药,可以传承和扩大传统中药在本土市场的影响,发挥无形的比较优势,抵制“洋中成药”的市场冲击。

三、生物制药工业面临的挑战

根据有关资料,目前我国注册的生物技术公司有200家左右, 真正涉及到基因工程技术的不到100家,其中已申报基因工程药物、 并在有关部门登记立项的有60家左右,而已取得生产基因工程药物试产或生产批文的企业约为48家。我国批准上市的生物药品已有15个产品,同时还有人血清白蛋白、肝细胞生因子等10多种新的生物药品正处于临床前的研究开发中。由于生物制药企业的经济规模普遍较小,加上产品售价较高,我国生物药品的市场销售额还较小,近几年每年的生物药品销售额还不如美国或日本一家中等生物制药公司的年产值。在我国制药工业中,生物制药工业的比重也较低,1999年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制药企业中,生物制药的产值比重和增加值比重分别只为6.46%和6.42%,产品销售收入比重只为6.06%,而在大中型制药企业中,生物制药的生产比重和销售比重更低(见表2)。 (注:这表明生物制药企业的规模小于制药工业企业的平均水平,而且在大中型企业中,生物制药企业的经济规模相对更小。)但是,生物制药是制药工业中高新技术含量最高的产业,也代表着医药工业发展的某种方向和趋势,这些年我国生物制药工业一直保持着年平均15%以上的增幅,而且销售增长速度有所加快,2000年生物制药的销售增长率达21.6%,远远高于整个医药行业约12%的增长速度,2001年上半年,生物制药工业的增加值增长22%,比医药行业的平均增长率高出4.6个百分点。

注:①为当年价格数据。

资料来源:根据《工业统计年报》(1999)有关数据计算。

加入WTO之后,我国的生物制药工业将面临新的挑战, 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将对生物制药产生较大的冲击。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生物制药只是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国内已上市的基因工程药品中,除了alb型干扰素(IFN-alb)为国内首创之外, 其他的均为仿制或跟踪产品。由于整个生物制药行业以仿制为主,企业自身没有投入高额的开发费用,因而与美国生物制药业的全行业亏损相反,我国的生物制药工业是盈利的,1999年全行业的盈利能力为12亿元左右,估计2000年的盈利能力达16亿—26亿元。近年来,对生物制药高额利润的期望使国内生物工程产业投资过热,导致生物药品品种少而生产企业多,一个产品往往有5—30个厂家在生产。而根据国外生物制药公司的情况, 如果实现规模化生产,工艺成熟,一个企业生产的产品就能满足整个国内市场的需求。目前不少生物制药企业每年只能开工数月,大量的设备和人员处于闲置状态。由于企业经济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研究与开发投入不足,加上生物技术产业化的设备和技术落后,生物技术开发中产研脱节,“上游开发”与“下游工程”不协调,使我国生物制药工业与国际水平的差距不能有效缩小。据有关方面估计,在生物技术产品研究开发领域中,我国的“上游开发”或许只比国际水平落后3—5年,而“下游工程”却至少相差15年以上。(注:见《生物制药行业分析报告》,网上资料。)

有关资料表明,近几年我国生物药品市场的进口率趋于下降(目前这个比率大概在36%左右)。其中的原因,一是我国对生物制药工业实行了一定的市场保护,包括关税和非关税措施对进口产品的限制;二是国内生物制药企业以仿制为主,生产成本较低,在价格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三是生物制药工业中的外资企业已占有较大比重,其在国内市场的产品销售对进口产品起了明显的抵制作用。加入WTO 之后,生物制药作为典型的高新技术产业仍有一定的保护过渡期,但加快扩大开放是大势所趋,更为突出的问题是,执行TRIPS 协定将给以仿制为主的生物制药企业带来较大冲击。与化学药品相比,生物制药中开发新药所需投入的费用更大、时间更长。我国企业的经济规模决定了对新的生物药品的研究开发难以有较大的进展。尽管现阶段我国在有些生物技术领域,如克隆技术、转基因技术、蛋白质工程技术等的研究开发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以这些技术为基础研制出来的新产品将会给生物制药行业的发展带来较大的契机,但与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相比,我国生物制药中的新产品仍然是很有限的,所占的比例是很低的。如果对受到知识产权保护的大量国外生物新药不能仿制或支付不起专利许可证费用,我国生物制药的范围将被迫缩小到为数不多的产品和品种上,国外生物药品的新产品和新品种将大量进入以至占领国内市场,在这种条件下,我国生物制药企业的生产和销售会受到很大的影响,整个生物制药工业的发展前景也会受到很大的制约。

不过,外资企业的发展会对国外生物药品的进口产生一定的抵制作用。在生物制药工业中,1999年外资企业的产值比重和增加值比重已分别达30.66%和30.7%,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已达29.51%。加入WTO 之后,外资企业在生物制药领域的生产比重和销售比重还会进一步上升。对于国外大型生物制药公司投资控股或独资的外资企业来说,其生物药品的新产品和新品种可以在符合知识产权保护协定的某种形式下继续生产和销售,并部分替代同类生物药品的进口。但是,这也会对内资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产生较大的影响。

四、医疗器械工业面临的挑战

国外医疗器械进入国内市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整机进入。主要集中于高档医疗器械产品以及国内医疗器械工业薄弱的产品和品种,如MRI、CT、PET、彩超、生化分析仪器、软性纤维内窥镜、大型X 线造影系统、植入物以及各种特殊导管等。二是散件组装。大量部件和专用零件通过投资生产的方式(包括OEM方式)进口, 加工组装后在国内市场销售。如国内100多家生产机电类医疗器械的外资企业, 就大多数都采用了这种形式(只有少数外资企业加工组装后有较大比例的出口)。但是,后一种情况的医疗器械,一般被当作外资企业的产品而与进口产品相区别。

从医疗器械进口产品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看,根据有关单位对部分医疗机构1998年医疗器械装备现状的调查材料,(注:转引自国家经贸委医药司:《医疗器械“十五”发展计划及2015年长远规划基本思路》,1999年9月。)进口产品占有率大于国产品的医疗器械有8种,其进口占有率分别为:X射线机,56%;监护仪,91%;B型超声诊断仪,93%;生化分析仪器,60%;X—CT,96%;MRI,75%;纤维内窥镜,92%;心电图机,55%。而国产品占有率大于进口产品的医疗器械只有5种,其国产占有率分别为:高频电刀,73%;婴儿培养箱,99%;手术显微镜,61%;无影灯和激光治疗机,均达到100%。显然,进口医疗器械在实际使用中的占有率是相当高的。而实际使用中的进口产品比重是多年累积的结果,由于以往市场保护的影响,这个进口占有率还不能完全反映实际的市场需求比例及其变动趋势。

从医疗器械产品的进口看,不包括卫生材料在内的机电类医疗器械产品进口额,已经由1994年的4.91亿美元上升到1999年的8.5亿美元, 2000年达到11.23亿美元,近两年进口增长的幅度很大,1999年增长56.54%,2000年增长32.12%,2001年上半年又比上年同期增长38.1%。尽管医疗器械产品的出口也增长很快,但进出口逆差还是由1994年的2.49亿美元上升到1999年的4.2亿美元和2000年的4.6亿美元。如果加上卫生材料的进出口(我国卫生材料的进口比重较低而出口比重较高),那么整个医疗器械大类的进口额1999年为10亿美元,出口额为7.5 亿美元,进出口逆差也达2.5亿美元。

在这种条件下,进口关税的降低和非关税限制的取消将使医疗器械的进口需求进一步上升,进出口逆差继续扩大,从而对我国的医疗器械工业产生较大的冲击。近几年的医疗器械产品进口主要集中在一些大型医疗器械以及常规而量大的品种上,1998年进口额上亿美元的医疗器械产品只有1种,上千万美元的只有10种,而到2000年, 上亿美元的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增加到3种,上千万美元的增加到17种。2001年上半年, 进口增长幅度大的医疗器械产品也主要是从美国、 日本和德国进口的X射线断层诊断仪、核磁共振成像装置等大型设备。这些医疗器械进口需求大的原因不在于价格差别而在于质量差别。有关资料表明,由于产品技术含量和质量水平的差别,同类医疗器械的进口产品价格远远高于出口产品价格。因此,关税降低几个百分点只是使进口医疗器械在国内市场的销售价格略为降低,由此带来的影响相对较小。而非关税壁垒的取消,包括加入WTO之后随之取消对进口大型医疗器械的特定管理, 取消医疗器械进口的地方保护,在4年内取消对非政府购买的资格要求, 特别是在3年内对医疗器械开放外贸权和分销权, 并对外资开放医疗服务和牙医服务,则可能使国外医疗器械的进口大幅度增加。尤其是目前进口需求比重大的大型医疗器械产品和常规而量大的品种,将随着外商介入进出口贸易和国内营销,并从事医疗服务活动而加强其质量优势和服务优势,对国内市场形成较大的冲击。

注:①表中的医疗器械均不包括卫生材料。

资料来源:国家经贸委医药司:《医疗器械“十五”发展计划及2015年长远规划基本思路》,1999年9月; 洪珩珩:《“入世”对医疗器械行业的影响与对策》,《中国医药报》;《2000年我国医疗器械进出口状况》,中国金药网。经计算整理。

总的说来,加入WTO对我国医疗器械工业的影响主要是质量冲击。 我国的卫生材料和中低档医疗器械已具有较强的价格竞争力。但是,如果国外高技术水平、高档次医疗器械产品的进口大量增加,也会对国内正在开发、研制或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同类产品和品种产生很大冲击,并对整个医疗器械产业的发展前景产生较大影响。因为高技术、高档次的医疗器械产品直接带动着现代医疗技术的提高,比任何其他产业都更代表着整个产业的发展方向和市场前景。在这种情况下,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虽然会对国内从事产品仿制的企业带来影响,但却有利于促进整个医疗器械产业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也有利于在某种程度上促进国外跨国公司对其中国投资企业的技术转让。

加入WTO之后的多边贸易开放有利于我国的卫生材料和中、 低档医疗器械发挥比较优势,进一步扩大出口。我国包括卫生材料在内的整个医疗器械类产品近两年出口增长很快,2000年的增长速度为45.1%,2001年上半年又比上年同期增长30.4%。其中2000年出口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商品主要有按摩器具、血压测量仪器及量具、其他针导管插管及类似品、其他医疗外科或兽医用仪器及器具、助听器(不包括零件和附件)、X射线断层检查仪等。但是, 整个医疗器械类产品的出口仍然没有摆脱以卫生材料、中低档和小型医疗器械产品为主的结构,由于产品技术含量低,价格水平低,整体创汇能力较差。面对多边贸易开放下的国际竞争新格局,我国医疗器械工业只有尽快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质量和档次,才能较大幅度地扩大出口量并提高创汇水平。这是加入WTO在给医疗器械工业带来机遇的同时也提出的新挑战。

五、外资企业的作用和影响

作为技术密集型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比较集中的部门,我国的医药工业如果说在加入WTO之后没有像一般理论预期那样受到较大的冲击, 那么,这从根本上看是得益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迅速发展。外资企业的较快发展不仅带动了我国医药工业发展水平的提高和国际竞争力的增强,而且随着其比重的不断上升,对国外产品的进口起了越来越明显的抵制和替代作用。但是,任何事物都是具有两面性的。在外资企业可以自由选择产品的销售去向(出口或内销)的条件下,其对进口产品的抵制和替代作用较强,说明其与国际水平(包括投资母公司)的差距较小。而这同时就意味着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的差距较大,从而对内资企业的生产和销售带来较大的影响。

加入WTO之后,随着进口关税较大幅度降低、 非关税壁垒基本取消以及外资可以经营销售和服务性企业,国外跨国公司会不会转为增加产品进口而相对减少直接投资?尽管跨国公司完全可能在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的进程中统筹运用产品进口和直接投资两种战略,但从总体发展趋势看,它们是选择更多的进口还是更多的投资,主要取决于以下3 个因素:一是外资企业在国内同一产业或产品中的生产比重和市场份额;二是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相比的生产率水平和经营效益;三是产业的要素密集度和内资企业的比较优势。

在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业中,外资企业不仅生产比重和销售比重均明显超过1/3,而且生产率和经营效益远远高于内资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外资企业对进口产品具有较强的抵制和替代效应。国外跨国公司(不论是已经在华投资还是尚未投资的公司)从避开不利的竞争地位和谋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出发,可能倾向于更多地扩大直接投资,而不是选择更多地增加进口,更不会也难以转向以增加进口替代投资的战略。因此,虽然化学药品制剂业属于高新技术产业,但内资企业在加入WTO 之后受到的进口产品冲击将比理论推测的要小,而受到外资企业的影响则会相应增大。

医疗器械制造业中,外资企业的生产比重和销售比重也超过了1/3,生产率和经营效益也高于内资企业,但劳动生产率水平,尤其是产品的技术含量、档次和质量与国际水平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因此,外资企业对进口产品的抵制和替代作用主要表现在中、低档产品上,而高档产品和高技术产品的进口在加入WTO之后会进一步增加。同时, 国外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将继续扩大,尤其是对技术含量较高和国内市场需求比重上升的大型医疗器械产品的直接投资会增长较快,并可能采取以投资带动进口的方式。在这个产业中,内资企业在加入WTO 初期将受到进口产品的较大冲击,而外资企业的影响从中、长期看也将明显上升。

化学药品原药制造业、中药材及中成药加工业两个行业的情况则明显不同,外资企业的生产比重和销售比重相对较低(其中在原药制造业的比重只有11%左右,在中药工业的比重为15%—17%),内资企业的生产率水平与外资企业的差距较小,经营效益(尤其是原药制造业)还具有一定优势。这两个产业的技术密集度较低,劳动密集度较高,内资企业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加入WTO之后, 外资企业对国外产品的进口基本上没有抵制和替代作用,但由于内资企业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进口产品的增长速度不会出现大的变化,也不会产生较大的冲击(“洋中成药”和植物药的进口将较快增长,不过从近期看还不会对国内市场造成大的冲击)。而外国制药公司对中成药加工业的直接投资将继续扩大,外资企业对中成药工业的影响将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来。

生物制品业和动物药品制造业的情况介于以上两类企业之间。外资企业的生产比重和销售比重在生物制品业为30%左右,在动物药品制造业为23%左右。外资企业的生产率水平明显高于内资企业,但内资企业的经营效益具有一定优势,尤其是在生物制品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利润率和销售利润率都高于外资企业。尽管生物制药工业是高新技术产业,但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的差距不太大。加入WTO之后, 外资企业对进口产品有一定的抵制和替代作用,但进口增长幅度仍将有所上升并对内资企业的生产和销售产生一定程度的冲击。国外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也将较快增长,但外资企业对内资企业的影响相对较小。

从根本上说,外资企业的作用和影响,集中表现在技术引进或技术转让上。如果国外跨国公司引进技术的水平较高,转让技术的速度较快,那么外资企业对进口产品的抵制和替代作用就较强,相应地,对内资企业在同类产业的生产和销售的影响就较大;反之,则会出现相反的结果。跨国公司的技术引进或转让对于发展中国家技术密集型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带动和促进作用是显而易见的,这种作用所带来的利益是长远的,而由此产生的影响是相对短暂的,因此几乎所有发展中国家都将促使跨国公司加快技术引进或转让作为追求的基本目标。

跨国公司对其投资的国外企业进行技术转让的速度, 主要取决于3个方面的因素:一是该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状况;二是其在所投资的企业中是否有控制权或控股权;三是其投资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在我国医药工业中,大型的外资企业中外资大都已经拥有不同程度的控股权或控制权,加入WTO之后, 控股或独资的外资企业的比重会进一步上升,医药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将得到全面加强,同时,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大幅度推进,国外产品进口和直接投资较快增长,外资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将明显增大,特别是国际大型医药公司在国内市场的相互竞争会日益激烈。在这种条件下,跨国医药公司有可能在扩大投资规模的过程中加快对其投资企业尤其是独资企业的技术转让速度,以此提高其投资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并获取较大的投资收益。从这个角度看,我国医药工业特别是技术含量较高的化学药品制剂工业和医疗器械工业中的内资企业,在加入WTO之后不仅会受到进口产品的冲击, 而且将面临外资企业的新挑战。

六、医药工业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对策思路

1.分析医药市场局势,开拓中、低档医药市场

利用加入WTO之后带来的有利出口条件, 我国医药工业要通过分析世界医药市场的分布格局、需求结构和增长趋势,积极开拓东南亚地区、拉美国家、中东地区、非洲和东欧等区域性医药市场,并努力扩大对北美、欧洲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原料药、特色药(中成药)和中小型医疗器械的出口。从国内市场看,内资企业需要深入地分析国内医药市场的变动态势和结构特点,开发出适应老年市场和农村市场需求的医药产品,在不断提高医药产品质量的基础上,占领价格水平较低的中、低档医药市场,并努力扩大在整个医药市场的份额。

2.通过有效途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企业经济规模

在推动企业购并、联合和重组的过程中,一要重视促进大型企业集团的购并和联合,提高大型股份公司资产重组的比重;二要注重企业重组中的资源优势互补,形成规模与效益并进的格局。这主要依靠市场竞争的压力和市场机制的调节。政府部门应当为此创造有利的政策条件和体制环境,但不要直接插手或干预企业购并和联合的活动。在涉及企业异地购并和重组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往往具有某种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应当注意作为政府机构的角色和功能,主要在于提供各种必需的服务,而不要亲自去扮演主角,直接去指挥或操作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

3.有区别地加强重点,发挥比较优势

我国医药工业包括几个不同的产业,各个产业在发展水平、国际差距和演进趋势等方面都有较大的差别,因此,必须有区别地加强重点,发挥比较优势,才能较快增强国际竞争力。

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全面提高研发水平

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条件下,通过促进发达国家加快技术转让和加强相应的国际合作,通过对国内企业形成研发的压力和动力而推动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的比重并加大研发活动的力度,再通过加强市场机制的调节功能和产业政策的导向作用,推进以医药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发挥投融资机制尤其是风险投资基金对技术创新和新药开发的支持和推动效应,强化以企业为中心的产、学、研工程,加速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和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将有助于全面提高医药工业的研发水平,为我国医药工业增强国际竞争力奠定重要而长远的基础。

5.加快技术进步,提高整体发展水平

要加快技术更新改造,提高生产设备和工艺的技术水平;要加快推行GMP生产标准,提高产品质量,加强环保工程; 要加快产业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升级,使资源向优势大型企业集中;要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所有制结构调整,增强内资企业的体制活力和国际竞争力。

6.在WTO规则下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包括:利用差别关税税率合理保护国内市场;利用开放医药服务贸易的过渡期,加快医药贸易行业的发展,尽快建立国内医药市场销售网络;实施一些合法而有效的非关税保护措施,如加强对进口药品的质量管理、制定中成药的中国质量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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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对我国医药产业的影响及对策_原料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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