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颁布25周年回顾与展望_香港基本法论文

“基本法”颁布25周年回顾与展望_香港基本法论文

香港基本法颁布25周年的回顾与前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香港基本法论文,周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F0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9915(2016)04-0020-09

      香港基本法已颁布有25周年,实施有18年。这部法律是中央实现对港有效管治和香港同胞践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根本宪制准则,其实施过程为“一国两制”在香港的成功实践展示了法治的伟力,为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国家统一的历史遗留问题作出了有益探索,为构建单一制国家新型央地关系和地方治理模式作出了创新试验。毋庸讳言,香港回归以来,基本法的实施也遭受了诸多挑战,产生了系列问题,特别是近些年来,香港行政主导体制不彰,特区政府施政不畅,政制发展问题陷入僵局,经济结构和产业转型困难,贫富差距扩大,社会阶层对立撕裂严重,国家认同淡漠,人心回归没有完成,本土意识滋长甚至产生分离主义和独立主义倾向,高度政治化的社会运动此起彼伏,愈演愈烈。例如2003年的反对23条立法的“七一”事态,2012年的国民教育风波,2014年的占领中环运动,这些例证充分显示基本法实施迈向了深水区,依法治港面临的诸多深层次问题渐次凸显,其中媒体、青年、教育问题尤为引人瞩目,这三大问题对基本法顺利实施的影响重大,且三者具有多元面向之间的复杂勾连关系,成为当下内地和香港基本法学者共同关切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2015年5月23日,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港澳与内地合作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深圳大学中心、武汉大学两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中心三家单位邀请香港浸会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武汉大学、清华大学、中山大学、南开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广州社会主义学院、深圳大学的二十多位知名学者和全国人大港澳基本法委员会、广东省政府港澳办、香港中联办深圳培训调研中心等实务部门的领导,以及《法学》和《江汉大学学报》编辑部的同志,围绕基本法实施中的媒体、青年、教育以及香港的本土意识和社会思潮等问题展开卓有成效的探讨。现将会议综述如下。

      一、香港基本法实施中的媒体问题

      媒体,是指人借助用来传递信息与获取信息的工具、渠道、载体、中介物或技术手段。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日益依赖传媒与其生存环境建立联系。媒体作为实现信息传递的技术手段,本身是中立的,但媒体所传播的信息却带有文化要素和符号意义。通过媒体的作用,媒体与受众产生潜移默化的互动关系,文化的价值整合、规范整合和结构整合功能得到发挥,个人的行为被群体化和社会化,形成集体意识和集体行为。现代传媒通过与大众的互动关系,营造群体认同感,实现成员的价值遵从,已然成为所谓的第四种权力、第五种权力。在香港基本法的实施过程中,港媒对基本法的普及宣传、社会政治文化氛围的营造乃至主流民意的形成影响重大。研讨会上,与会者认为回归后香港形成了某种“逢中必反”的恶劣传媒现象,亲中港媒的话语言说受到强烈排斥,治港工作的话语权面临失语境地。与会者围绕基本法实施的港媒情况展开了认真探讨。

      香港《成报》亚洲智库高级研究员朱家健先生指出,香港回归祖国18年了,基本法在青少年一代中的普及严重不足。香港媒体作为推广工具,有责任主动解读作为香港特区制度运行指南的基本法,并把正确的讯息带给目标读者群。他以香港主要报章和新闻媒介为对象,逐一建议如何采用新的方式方法达成对香港传统纸媒和新媒体的有效利用。

      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朱世海副教授分析了香港不少新闻媒体与政府“交恶”的原因。他指出,一些港媒执着于与政府“过不去”,就是港府出资的香港电台也与政府“唱对台戏”,这种现象具有深刻的文化、法制、经济和政治缘由。从文化的角度分析,是因为香港新闻媒体秉持一种“反权力中心”的新闻理念,认为新闻媒体非政府喉舌,政府是会犯错误的“仆人”,随时可能滥用权力侵害公民权利。因此,需要发挥媒体对政治权力的监督功能,促使权力运作保持公开和公正。在这方面,港媒的“反权力中心”倾向要比西方更为明显,港媒在批评政府方面与西方国家的新闻媒体有过之而无不及。从法制的角度分析,是因为港媒拥有法律保障的充分自由。港英殖民统治时期,港英政府对不危及统治的各种自由报道和批评持容忍态度。香港基本法确认了言论、新闻和出版等自由,香港人权法案也是保障新闻自由的重要法例。由此,香港新闻媒体的言论较为自由,对政府的任何行为都可以提出批评并且获得法律的豁免。从经济视角分析,香港新闻媒体的民营性质决定其对市场需求的依赖。除了香港电台和若干有中国内地官方背景的报刊以外,98%的香港新闻媒体,包括报纸、杂志、电台和电视台等都是民营的。这决定了只有适应市场经济运作,通过满足港人需求才有钱可赚,才能生存。从政治视角分析,香港新闻媒体出现了严重的政治化。回归前,为了满足港人对香港前途的关注,电视台开始开设时事政治类节目。回归以后,香港社会政治力量日益分裂为泛民与建制两派,伴随这两派的政治斗争,新闻传媒成为彼此对抗的工具而被政治化。朱世海总结指出,新闻媒体对公权力的监督十分必要,本身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但香港在新闻媒体监督政府上不是“不足”,而是相当“过分”,从而成为香港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造成这一问题的政治、经济、法律和文化诸种因素之中,首要原因在于文化因素。香港主流媒体所秉持的“反权力中心”理念与香港的监察性政治文化相契合,同时也是香港监察性政治文化的组成部分。经济因素是造成香港不少媒体与政府交恶的重要因素,但已不是决定性因素。原因在于香港已经进入后物质主义时代。经济因素的重要性式微,而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力凸显。

      广州社会主义学院刘强副教授分析了新传媒在香港政治中的作用。他认为,民意与舆论密切相关,大众传媒尤其是新传媒在香港舆论氛围的营造过程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他将网络传媒对舆论的营造过程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舆论氛围的初步形成,二是舆论氛围的正式形成,三是舆论氛围的进一步强化。在舆论的初步形成阶段,网络看似以自由平等的氛围满足了年轻人心中自由平等的理想,这种氛围也激发了年轻人的创意才能,拥有共同兴趣的人可以自发设立议事群组,就相关政治议题深度讨论和持续关注,“群组政治”自然形成。此外,网络“直接民主”的特征让年轻人体验了难得的“参与感”。但是年轻人投入到新媒体中带来了政治社会化的后果,反建制、反特区政府、反中央政府、敌视内地的舆论氛围逐步形成,本土主义思潮快速崛起。反对派的主流知识分子也在通过网络以对学生为主的边缘知识分子进行影响,策动更多的网路言论为市民洗脑,以此引导舆论。一旦网络上酝酿出一定程度的反政府氛围,气势会以几何级数强化,此时执政者的补救行动往往没有效果,反政府的舆论氛围初步形成。在舆论氛围的正式形成阶段,网络媒体开始走向传统媒体,网络媒体不仅对香港青年的政治倾向产生重要影响,而且通过提供素材以及市场竞争,成功地左右了传统媒体。网络媒体的溢出效应也对整个社会群体都产生了深刻影响。在舆论氛围的强化阶段,媒体论政逐渐走向现实政治。舆论形成之后,网络传媒会将舆论氛围引导到社会运动上来,以达成政治传播效应最大化的效果。刘强副教授通过对最近几次大的社会运动的分析,指出,通过网络链接和运动体验,也就是“线上”与“线下”的结合,青年群体不再是一个游移的群体,他们逐渐凝结整合,从分散的个体开始凝聚成一种新兴的政治力量,反建制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强化,青年人的政治社会化效果凸显。最后,他总结到,网络媒体、传统媒体和社会运动三位一体在香港舆论氛围的形成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网络媒体更是扮演了最关键的角色。

      香港专业人士协会理事、清华大学访问学者何建宗介绍了占中运动中香港新闻媒体对运动进行倾向性报道的情况。他指出,在占中运动中,很多媒体删去了警察挨打的镜头,甚至有些记者阻碍政府执法,所做出的倾向性报导也误导了公众。香港浸会大学赵心树教授对此指出,香港记者准入门槛较低,在传统媒体和西方成熟媒体的新闻教育中普遍受到重视的新闻伦理在香港逐渐丧失,伴随新媒体的兴起和政府施政环境的恶化,香港媒体逐渐只讲自由不讲责任。赵教授强调,自由意味着责任,没有责任就没有自由,不解决这个问题,香港的媒体环境和舆论环境的问题无解。

      关于解决香港媒体的话语策略及对港宣传话语策略问题,赵教授提出了走出黑白两分思维定势以构建中立话语平台、以平等意识关注香港深层矛盾和改变话语策略正确对待本土意识的学术观点。赵教授指出,现在泛民派与建制派普遍都存在着黑白两分的思想方法和敌我对立的思维意识,这种思想方法已经走到了尽头。应当超越两派对立,看到大局,实现共赢。他提出,可以在继续支持建制派报章的前提下,以一种宽阔的胸怀逐步构建中立的平台和言论空间,以期能够发出中立的、理性的、建设性的意见。香港目前深层次的矛盾是经济上的不平等,年轻人越来越激进的原因在于经济不平等,缺乏上升空间。必须摒弃黑白两分的思维方法,高举平等旗帜,求共赢、求妥协、求社会的长远发展。平等是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平等对富人来说也是一件好事情。唯有高举平等旗帜,才能跟年轻人的目标一致起来。这是解决香港问题,包括富人长远利益的根本方法。如果连李嘉诚都说对贫富差距感到睡不着觉,我们为什么不能高举平等这个旗帜呢?赵教授还指出,应当进一步改变话语策略,将民主、自由、本土话语与分离、歧视、反中话语相区别,在高举平等旗帜、高举自由民主旗帜的前提下反分离、反歧视、护中国,承认香港的基本矛盾,强调转型的有序,以此求团结求进步,照顾所有人的利益,包括富商的利益、短期的利益,这才是根本上对所有人都有利的媒体策略。

      凌友诗女士则指出,中立理性平台的构建固然非常重要,但是需要看到中立理性具有两个层次,一般的公共政策具有工具理性的特质,没有固定立场,可供大家讨论选择。但是有关国家认同和种族、宗教的感情的信仰的议题存在着固定立场,很难以中立理性的态度来对待,也很难纳入规范。

      二、香港基本法实施中的青年问题

      “占中运动”爆发后,香港青年问题成为各界关注的重点。“占中运动”中的年轻人大多是回归前后出生,被称为回归一代,却不惜以身试法去追寻激进民主的海市蜃楼,成为街头运动与反抗思潮的主力。作为香港回归以来最大规模的青年社会运动,“占中”事件凸显了长期以来香港相当部分青年存在政治上趋于激进、社会诉求民粹化、历史观念错误、价值取向亟待导正的缺陷。青年是香港的未来,如果青年一代缺乏国家认同,丧失建设思维,泯灭法治理性,则特区政府难以凝聚人心妥善施政,社会难以集聚青年正能量,香港难以获得繁荣稳定。

      与会者认为,回归后,香港经济和产业结构进入成熟期,社会阶层固化,板块流动减弱,面临全球竞争,青年一代生存发展压力大,上升通道狭窄。在思想上,香港年轻人较为认同和接受西方价值观和民主政治理论,对国情认识不足,历史观受到域外影响,对内地的发展道路和发展选择缺乏理解,回归之后,尤其是自由行之后,内地与香港之间相异的价值观碰撞反显加剧。在心理上,青年人处于叛逆和冲动期,容易形成极端心理,伴随着内地和香港发展情况的快速异位,香港青年的优越感丧失,心理不平衡感强烈。在政治上,香港青年对“一国两制”缺乏准确理解,片面强调“两制”。做好香港青年工作,需要从政策面向、经济面向、政治面向、价值观念等方面入手。

      中央驻港联络办公室深圳培训调研中心薛林副教授以基本法为依归,剖析了影响当前香港青年工作的主要因素,指出不少香港青年一是对英殖心存好感,二是对中国人身份缺乏自豪感,三是对祖国的认识片面、国家认同感较低。目前香港提供给青年人的发展环境也颇多不利,香港本身经济结构升级的动力不足,热衷于资本输出。青年发展机会收窄,并受到内地优才竞争。这些民生经济诉求反映到政治上来,造成了政治生态的恶化。三个因素叠加,造成了香港青年工作的困境。薛副教授认为,香港青年工作的特点在于需要坚持以增进国家认同为终极目标,以提升青年发展空间为主要手段,以基本法为根本保障。她建议应当创新手段,加大“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宣教力度,揭开殖民面纱,重塑中华史观;阐释一国两制含义,廓清国家形象与香港定位;从多方面关心和拓展香港青年的发展空间;夯实管治基础,坚持底线,稳步推进政改,履行职责,推动国家安全立法,综合治理,维护香港司法公正。

      中央驻港联络办公室深圳培训调研中心靳环宇教授对香港青年问题的根源概括为现代社会现代人的理想诉求与传统形态下的半现代人状况的矛盾。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就是需求和供给之间的矛盾问题。他认为现代的港人、年轻人的诉求是多元化的、现代化的、现代性的诉求。但是现在香港一隅可以给年轻人提供的产品有缺失,或者不是现代化的东西。经济的问题,就是经济供给不足,经济发展缓慢,成果未能普遍惠及大众。政治参与方面,就是青年人政治参与的渠道的各个层面都有缺陷,需要积极建构。

      赵心树教授指出,需要认真理解和重视香港年轻人心中的平等诉求,不要认为香港很发达、生活很富足就已足够。实际上所有的平等都具有独特的参照系映照,香港青年人生活在日益扩大的贫富差距中,又受到内地的追赶,心中的落差感很强烈。政治上,改变这种落差感和不平等感的途径较为缺乏,无论是建制派还是泛民派其实都是富商派,在现在的体制下,青年看不到改变的希望。治港思维必须与时俱进,香港社会的治理不能仅满足于对民众的低层次物质供给,现代社会物质充裕,满足民众基本生活需求的边际效应消失,政治平等同样成为基本诉求。

      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邹平学教授提供了几组他在调研中获得的数据,指出最近十年香港人口的贫困率较高,青年贫穷状况不断恶化,年长者贫困率最为严重,在职贫困的问题突出。主要行业的利润,被房地产、金融等高端服务业赚取,而中低端服务业仅够维持生存。他指出,年轻人由于教育水平的差距、阶层固化、上升流动的阻碍,很多人缺乏上升空间,很多高等学校毕业的优秀毕业生大多选择会计师、银行家、房地产商的雇员和政府的公务人员作为职业,只有少数人对科技行业感兴趣,这也导致了整个香港社会的科技创新动力不足。此外他还提到,港人在内地的流动非常不足,而且港人在内地的流动人口中,他们在求职和创业中宪法权利无法落实,很多时候得到的仅仅只是次国民待遇,这样对港人国民的认同造成了障碍。

      徐海波教授指出,过去我们未曾认识到青年人人心回归问题的重要性,由于香港青年文化认同和国家认同的缺失,导致中华民族在世界上崛起之日成为香港青年国家认同滑坡之时。占中运动中,香港本土主义思潮、后物质主义价值观、历史虚无主义和身份认同的混乱以及对民主的片面认识等社会思潮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香港青年人的行为。

      利丰发展有限公司华南首席代表兼总经理林志颖先生围绕影响香港青年就业的上游竞争力的内外因素,从政府、社会组织和青年自身三大层面出发,提出了提升青年就业的有效政策。他指出,香港回归以后,政治经济和文化都有着重大转变。在“一国两制”的指引之下,港人发挥聪明才智和勤劳,结合内外部环境,充分利用香港现有优势,不断克服经济发展中的重重困难,成为世界第十大贸易实体,人均GDP达到31800美元。然而,目前香港整体失业人群中青年比例较高,这一人群因为缺乏工作经验,就业眼光偏高以及全球化的激烈竞争所带来的就业压力,影响了其顺利就业。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香港政府要从稳定香港金融中心、改革教育制度、加大与内地合作等方面入手,社会组织则应发挥其非盈利作用,为青年直接提供就业机会、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就业培训等服务,青年求职者应制定接力的职业规划,提高综合素质,转变就业观念,积极参与到社会工作中来。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何俊志教授对香港青年人参与选举做了深入研究,他以2011年香港区议会选举中的青年候选人为例进行实证分析,指出香港区议会选举中的青年候选人比例上升,是一个明显的趋势,但整体而言,青年因素并没有成为影响选举的一个显著因素。准确而言,候选人的年轻化并没有为他们在选举中提供更多的竞争优势。在其他类似条件背景下,反而是中老年人候选人更具有获胜概率。但是,某些政党的青年候选人集结参选,又会对某些选区的选举结果造成明显影响。

      靳环宇教授认为青年人参选获胜的要素与选区有关,与他所属党派的选举策略有关,与自身的年龄没有关系。他认为不能仅仅从青年人的获胜率来判断青年人是否参选,应该注意到不同选举类型的关联性的问题,以及整个选举的大盘问题。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等研究院的助理教授田飞龙博士指出,经过占中运动,香港的社运不仅形式上激进化,而且青年在其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有必要将研究视野聚焦于国民意识的理论定位,以期能够澄清环绕在香港人政治意识结构当中的一系列相互纠结的概念。他认为,国民(nation)不等于臣民(subject),是整体自治(autonomy)的而非受治的(subjected)的政治主体,是民主革命的结果。国民(nation)不等于公民(citizen),是偏于共和主义和整体主义的“想象的共同体”,这一想象也不是宽泛的文化认同,而是具有直接的政治认同意涵,而公民概念一方面被人权概念“去政治化”,另一方面凸显权利本位,削弱义务感和认同属性。国民(nation)也不等于居民(resident),是严格的宪法学概念,而不是税法学或者行政法学概念。国民(nation)也不完全等于人民(people),前者有着人类学上的民族性(national)特征,后者完全是政治哲学的抽象建构。国民概念伴随着近代启蒙尤其是法国大革命而发生,是对“nationstate”的理论化,是基于民族(nation)而指向作为政治组织之国家(state)的特定理论过程,确定的是现代国家的严格的政治社会基础,西耶斯在论证法国民族的整体制宪权时有着精致的建构。基本法或一国两制对香港青年或者香港群体的政治建构并不完全符合宪法原理。香港青年主体意识形态是一种臣民居民模式。臣民意识和居民意识的叠加使得香港整体的近代史包括回归史缺乏一个民族国家建构的意识能力与体验,香港人从来没有经历过民族国家建立的过程,无法发展出正常的国民意识。香港与内地的百年互动所印证与维系的是民族情感,而不是政治认同。香港基本法的核心概念是居民而不是公民,居民中包括非中国籍的永久居民,香港社会主体精英的很多人都拥有双重国籍,这势必直接影响到香港人如何建构自己的国民意识。现在出现的所谓“香港民族论”和“香港独立论”正是在这样一种薄弱的宪法建构以及双重身份的意识意义上所抽象产生出来的。香港青年从他幼年所接受到的公民教育因为去政治化而演变成一种人权教育,而他的国民教育一直缺乏严格的法律建构以及教育体系支撑。由此造成一旦当他们具备了一种公民运动的参与能力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国民意识是一种自身不知所在的意识。当自身不知所在的时候就会去追求一种想象的建构,追求一种虚幻的远方,这种虚幻的远方就被称为“香港民族”或“香港独立”。香港青年人国民意识危机的直接后果就是他们整体上无法理解国家概念,他们也许可以宽泛地承认中华传统文化,但很难实证地承认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这样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主义强调美德、整体,强调共同利益,他们无法从历史及政治命运共同体以及真正共和主义的高度理解认同中国的发展转型以及政治体制。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香港青年政治意识必须要发生一次结构革命,即从臣民居民意识转向公民国民意识,香港青年工作也要从统战模式向宪法建构模式转变。必须加强宪法与基本法里面关于香港青年参与国家事务、获得国家荣誉、投身国家发展的制度机制建设。此外,中央对港工作一些重要的建构性概念应该得到反思,相关话语应该得到更新。对基本法研究存在的不足要进行反思,要加强对基本法实施的政治配套机制的研究,从基于公民基本义务的角度促使香港青年更好地融入国家体制。他认为更关键的还有内地应该更加开放发展,用增强整体体制的改革力度来增强香港青年包括台湾青年的价值吸引力和远景期待,从而更好地建立起富有统一内涵的宪制体系。

      深圳大学社会科学学院郑湘萍副教授以后物质主义理论为观察视角研究了香港青年参与社会运动在价值观层面的原因。她指出,每一场社会运动背后,价值观都是必不可少的思想文化根源,价值观通过有组织的社会运动,能够持续地促进社会变迁。在晚近兴起的西方后物质主义价值观的影响下,香港“80后”以活跃的姿态参与香港社会运动。由此,香港社会运动出现了新特点。香港“80后”成为香港社会运动新主体,议题多元化,抗争方式多样化和冲突化,互联网、自媒体和大众传播成为香港社会运动的主要手段。香港“80后”后物质主义价值观的转向,导致新社会诉求的产生,迫使香港传统政党以改革姿态迎合这些后物质主义选民,加剧了因价值观念代际转换而引起的代际冲突,给香港社会运动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影响。对于后物质主义价值观带来的新挑战,港府和中央政府应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具体而言,首先,应该在审视经济因素的基础上,全面分析香港“80后”参与社会运动的政治和文化缘由。经济因素对于香港青年走向街头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不是关键性因素,香港新社会运动更加凸显民主和文化保育的渴求,更为重视城市建设的参与权利,希望在公共事务中获取更多的话语权,希望维护香港特色和本土价值。因此仅仅满足港人的经济需求,而不满足其政治和文化方面的诉求,无法从根源上平息香港社会消极运动。其次,港府应当推行主动咨询治理模式,积极回应香港“80后”群体的诉求,积极倾听香港中产阶级意愿,重视下层普通民众的合理诉求。重视民生改善,从根本上着手解决一些深层次的矛盾问题,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最后,应该加强香港青年爱国爱港教育,做好香港青年的价值观引导工作,合理引导香港青年本土化视野与区域性、国际化的视野有机融合,使其最大程度在个性空间里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

      三、香港基本法实施中的教育问题

      香港发展成为世界著名的金融、贸易、服务、航运中心和国际性大都市,其独特的教育体制和成功的人才培养起到了重要作用。香港在二战之后的历次经济转型中,巩固普及教育成果、提高工业教育水平、推进高等教育发展、注重科技教育和产学研结合,有力配合和引导了全港经济社会的发展。香港在教育方面的成就和经验在回归前后也受到内地教育界的研究、重视和借鉴。需要注意的是,回归前的香港教育具有强烈的殖民主义和功利主义色彩;回归后,在基本法框架下,香港原有的教育体制基本被保留,基本法第136条规定了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情况自行制定教育政策。在经济社会结构的变迁和全球教育改革推动下,香港成立教育统筹委员会,实施了长达15年的教育改革,并先后成立国民教育中心和国民教育服务中心,试图摆脱殖民教育困扰,加强和完善香港的国民教育工作,实现教育转型。但人心回归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国民教育的深入有赖于循序渐进的坚持不懈。如何平衡保留原有教育制度和制定新的教育政策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如何既根除殖民教育的糟粕,又保留原有的教育制度与政策的统一和连贯性,业已成为香港的重大挑战。在基本法实施中,从“校本条例”之争到中文教育问题,再到侵犯学术自由的标准之争,再到引人注目的国民教育问题和占领中环运动,“一国两制”之下的香港教育在深层次所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在基本法框架之下,究竟如何深究教育缺失以助香港教育事业向前发展,如何构建香港国史观以促进香港同胞的国民认同,如何厘清社会思潮以实现香港人心回归,成为学界关注的重点。

      凌友诗女士针对香港中学教育中的课程管理发表了真知灼见,她认为目前香港教育的核心问题主要体现在课程方面,过去的教改对教育体系和教育内容产生了极大破坏,首当其冲便是针对课程、教材和考试,其次为教师和校政,最后则是传媒和外部势力。其总方向表现为“去中国”“去教化”,此处的“去中国”甚至比台湾李登辉时期更为彻底。在今天的香港,中国历史科的学习人数仅为教改以前的三分之一,且“退修率”非常高,中国语文科则完全沦为“工具化”,脱离了人格教化的内容。凌友诗女士呼吁课程方面务必进行重大改革,从而“把教化还回来,把中国的历史、中国的意识还回来”。这不仅要求香港特区政府积极推动教改、有所作为,甚至关乎中央行使对香港教育的行政权问题。教育主权的核心问题在于课程管理权,课程的设置、执行、评价等内容虽然未在基本法第136条中列明,但实际上均属于广义的教育体制范畴。中央拥有对香港特区政府教育落实的监督权亦不言而喻,落实有关监督权的一系列配套措施迫在眉睫。她建议尽快颁布有关香港教育的“白皮书”,为香港的教育树立新坐标。“白皮书”不应仅仅强调国家认同、国民教育,还应当包括香港教育的理想、香港的竞争力、香港社会的多元化,以及香港青年的品德等。

      靳环宇教授也认为,教育主权、国家对教育的监督权问题研究以往更多出现在教育学领域,而在现实政治中鲜有论述,国内的有关研究也不多见。然而透过观察中央提出“基本法再启蒙”的动向以及相关人士纷纷在香港主流媒体发表关于政改问题和香港基本法问题的看法,国内法律学者尤其是宪法学者从教育主权角度展开研究的步伐应当加快。

      香港专业人士(北京)协会理事、清华大学访问学者何建宗认为,“占中”以后香港应当加强基本法的教育,尤其是要针对香港的官员、公务员和其他主体的这一教育。香港人对基本法不重视的深层次原因在于香港长期经历过英国人的统治,学校层面未普及宪法教育,加之英国为不成文法的传统,导致香港市民对于“宪法”作为上位法的概念十分模糊。回归以来,香港特区政府虽然花费了一定的人力物力开展基本法教育,但效果仍然不够理想,个中缘由就在于“软性”的宣传方式呈现出娱乐化、表面化和片面化的特征。在基本法的推广进程中过于偏向个人权利部分,较少涉及有关政治制度、中央权力的内容,导致香港人对于一国的概念、对于国家安全的责任存在不小的空白和偏差。

      南开大学台港澳法制研究中心的李晓兵副教授总结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回归十七年以来所发生的争议,从回归初期的“居港权”争议到特首任期的解释问题,2003年“七一游行”到推行“国民教育”以及去年发生的“占中”运动,均表明基本法的实施过程中并未形成基本共识。他援引卡尔·施密特的《宪法学说》,指出现代民主政治给人类生活带来的根本变化不是基于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关系,这一关系没有改变,原来是基于统治者的优异品质现在更多的要基于人民的同构性,因此现代民主政治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共识的基础之上。他以台湾问题为例,指出“两岸”政界和学界都特别强调共识,即“九二共识”。然而在香港基本法实施过程中,包括中央和特别行政区之间,建制派和泛民主派之间,甚至内地学界对于一些问题实际上没有达成共识。中央过去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施行的诸多政策亦值得反思。政治共识的形成和缺失是基于教育和大众传播的文化氛围,因此未来香港基本法实践的关键在于凝聚政治共识,有必要通过基本法再教育或基础性的国民教育等形式来形成共识。

      四、香港的本土意识与社会思潮问题

      与会者对香港本土意识、社会思潮以及本土意识与港媒、教育、青年问题之间的互动关系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并就此展开了积极研讨。

      武汉大学法学院祝捷教授专门就“校园媒体对‘港独思潮’的理论言说——兼谈如何认识香港本土意识”的主题发表了学术见解。他首先通过与台湾去威权化运动中校园媒体的独特作用的对比,分析了香港校园媒体所起的作用。他指出,“港独”很难像“台独”那样形成一种理论体系,香港以校园媒体为中心的“港独”言行的建构以及理论言说较为零散,缺乏深度,但是背后也存在着某些规律。其次,他比照“台独”对“港独”的理论言说进行了分析,指出“港独”言说可分为构建香港人概念、构建外来政权、构建排斥话语三个基本步骤,从中可以得出一些趋势和规律的判断。最后,他对如何看待香港本土意识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不赞同将香港本土主义一概否定的观点,主张对香港本土意识做出二元划分,对其中爱国爱港、爱乡爱国的香港意识、狮子山下的奋斗的香港意识应当作为正面意识来看待,对其糟粕则予以摒弃。

      郑湘萍副教授分析香港的本土意识具有文化诉求和政治诉求两个层次,从文化和生活认同的角度可分为区隔派、切割派和独立派三个派别。三个派别的思想主张在如何对待民族认同、中华文化、香港独立等根本问题上各有不同。郑先生不同意把香港所有的本土意识、本土思潮都看做是分离主义的倾向。她提出如何在全球化时代处理本土意识的命题,指出全球化时代与本土存在着张力和矛盾,一定的本土认同是需要的,但本土认同一旦过度,就会造成危机。

      田飞龙博士认为Local identity 和National identity是任何现代政体都无法回避的两层认同,如果不爱乡土也没办法爱更高层次的国家,如果一个国家的政治或者文化不能够包容本土的话,那它也无法吸引公民对它真正的忠诚。问题是必须在Local和National之间形成互通的、吸收的一种关系,Local可以有两个方向的发展,既可以发展成融合于中国的体系,也可以发展成香港“独立建国”,我们如何防止对Local的论述既要适度的体认保护又要防止极端化。他认为目前在香港市面上出现的香港本土意识和本土理论论述大部分可以分为三个层面,在“极度自治论”、“文化港独论”、“政治港独论”之间要加以区分,以缩小打击面,扩大包容性空间,不要使爱港与爱国之间形成对立,因为将爱港爱国整合起来才能成为港人治港的政治基础。针对校园媒体,田博士认为校园媒体里建制与反对之间的二元舆论,尽管非常勉强,但仍然在对抗。但内地在港的学生没有有影响力的自办团体或者刊物,是一个重大缺失。青年运动已经成为是香港政治影响力的重要来源,有必要在校园媒体的结构层次上实现这种平衡,不能只有一种声音,这一点非常重要。

      凌友诗女士指出本土可以是文化意义的,也可以是政治意义的,是否拥有共同的政治生活是形成政治意义上本土概念的重要指标。文化意义的本土,是关于历史、感情、物质、记忆的内容,这种内容对于我们形成对家、对社区、对集体的认同感、归属感至关重要。如果是政治意义的本土,就容易导向自治、分离、独立。她指出,在“一国两制”之下,香港拥有自己的关税、自己的钱币、自己的税制、自己高度自治的政府,已经拥有相当的共同的政治生活,只差国防、外交。普选是一种共同政治理念的认同过程,如果香港的本土意识是政治意义上形成政治边界和共同政治身份的理念内涵,那么现在的普选就很容易导向自治、分离和独立。因此香港的本土意识需要得到甄别区分。

      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孙成指出,2009年以来,香港本土意识中的民粹主义势力开始抬头,陈云的“城邦论”思想是其中理论成熟度较高的代表性主张,该思潮所代表的趋势对香港政制未来发展的影响不可小觑。他认为陈云从批判香港“泛民”长期以来秉持的“民主回归论”和“民主抗共论”入手,提出唯有城邦自治理论才符合香港现实政治。为了给激进的本土论述寻求历史正当性,陈云又先后拟制了“香港城邦”“香港遗民”和“中华正朔在香港”等概念,其提出建立所谓中华邦联的想法,实质上是煽动两地民众的冲突,主张香港变相独立。孙博士将香港本土意识分为三个阶段,通过分析香港本土意识发展的整个脉络以把握“城邦论”思想的特质,即存在两对张力,第一对张力是本土意识和中国意识的张力,第二对张力是现实政治和神化政治的张力。“城邦论”思想的危害前两点表现为在两地民众间树立对抗情绪以及为香港激进、极端势力提供理论支撑。故此,他主张建立能够持续加强民族认同和文化认同的制度,“真把港人当自己人看”,吸纳港人精英进入内地政治管治,将香港未来管治的事业从局限于香港特区扩展到整个中国整体上来。其次是进一步丰富“一国两制”的内涵,调整中央治港地位,着力将香港的矛盾框定为“一国”之下关于“两制”具体做法的探讨,而非以中央政府为争议一端的“央港对立”。

      田飞龙博士认为陈云出版的《香港城邦论》本身并不具有较高价值,但作为一种思潮的研究方向却是很好的样本,在书中陈云对其思想亦进行了一定调整。为了不被青年运动所抛弃,现实情势倒逼陈云调整其原来的温和理性路径,从而快速地靠近激进,靠近青年人的思维和诉求,尤其是在“占中”时期陈云加快了“城邦论”相对于“独立论”的改造和并轨。凌友诗女士则认为陈云的“城邦论”思想与中华文化糅合在一起堪称荒谬,中华文化历来以“大一统”为核心,不存在所谓“城邦”的思想。赵心树教授强调陈云在书中所体现的个人思想极其混乱,逻辑性较差,仅仅表现为一些文学语言的拼凑。他还认为香港主流的“泛民”中存在着“预设的民主”,传统的“泛民”在英国殖民时期即坚定地反英、求民主,民主党的创党人司徒华,甚至李柱铭在当时的香港政治光谱中站在“亲中”的立场上,他们始终支持大中华,并未放弃中华民族的情怀。

      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叶海波教授站在中国宪法实施的框架视野中对香港本土主义意识形态做出了独到解读。叶教授指出,从法律的角度我们承认香港的本土意识,正因为承认香港与内地的不同,国家才制定香港基本法。国家承认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与一般地区不同,才制定民族区域自治法。这些法律强调的都是不同,所以本土主义的形成有它的法律框架。现在要解决的问题是,这样一个本土主义会不会走向对国族的、对国家的认同。他举例到,中国传统文化倡导修身养性齐家治国平天下,这包含了从个人的、人格的识别到家庭的识别,最后到国家的整体建构的逻辑。这里的一个关键要点在于,一旦我们识别个人的身份,我们能否以个人的身份参与到国家的治理。如果这个链条断裂了,那么,人们就只能“另谋出路”。所以,根本的问题在于本土主义背后的个人身份认同能否在更广泛的制度平台上面,比方说,在宪法、国家平台上面得到平等的参与机会。如果这方面制度安排缺失,本土主义必定导致分离主义。因此,解决香港本土主义的问题,媒体很重要,教育很重要,青年很重要,但是,最重要的是落实宪法。应当落实宪法第二条,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香港人也是中国人民的一部分。一旦他识别了自己的本土意识、个人身份之后,宪法能否提供给个人以参与到整个国家治理的机制和渠道?如果能,宪法就是一个统合机制,如果不能,宪法就是一个排斥机制。所以,解决本土主义必须站在国家宪法的高度,就当下的香港治理而言,最直接的问题可能是香港基本法的实施,更为重要的问题还是国家宪法的实施。

      靳环宇教授特别强调对强烈本土意识的引导。他从清末湖湘文化中本土意识向国家责任转化的历史叙事展开,提出了如何在国家法律制度的层面规范和容纳本土意识的问题。他指出应当实现政治认同乃至国家认同,探寻从法律、制度、权利的角度给港人建立和内地的中国公民同等待遇的身份、权利的输送渠道。

      深圳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徐海波教授指出,“一国两制”不仅仅是经济问题与法律问题,更是政治问题与意识形态问题。领土回归仅是阶段性的法律回归,完整意义上的回归应当是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回归。人心回归将是一个持续、漫长和曲折的过程。香港的真正回归,需要两地形成共同的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以实现香港的民族认同、文化认同和国家认同。由于经历了殖民统治和近代不同寻常的发展,香港衍生出了中国传统文化、岭南文化和西方现代文化渗透融合的文化形态,在一百多年的殖民统治中,港人开始逐渐寻求和形成自己独特的文化身份,有了一种与英国和中国大陆主流意识形态都不同的“香港意识”或“香港精神”。这种香港意识和香港精神不仅呈现出相当成熟的社会思潮特征,而且有着巨大的心理能量和政治能量,并在港人的利益诉求、政治诉求和身份诉求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徐教授概括了香港社会思潮主要的理论形态和思想内容,分别是自由主义、本土主义、政治民主主义、国族主义、中产阶级思想意识和西化政治势力影响。香港社会思潮经历较为复杂的变化过程,但其基本诉求比较稳定,主要围绕自由主义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维度展开。总的来说,经济利益诉求是香港社会思潮发展的根本动力。徐教授认为,香港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发展道路的具体表现之一,香港精神是中国文化和中国精神在香港的延续和发展,香港力量是中国力量在香港的拓展和具体化。徐教授提出了内地与香港意识形态进行对话的过程中必须把握的原则和方法,指出“一国两制”的基本国策是当前构建香港和内地两地意识形态对话和交流的平台和出发点;应增强内地主流意识形态的亲和力和感染力,构筑两地民众的崭新的国民意识,澄清基本政治语汇的歧义,进一步推动国民教育的开展、明确国民教育的公民教育属性、推进香港意识形态教育从子民教育到公民教育的转变;应当整理发掘中华民族悠久历史中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智慧和经验,为现实服务;应当聚集发展合力,让发展成果惠及香港社会各个阶层;应当协调香港本土主义和国家意识形态的关系,以此促进香港社会思潮的历史转变。

      通过本次会议的研讨,与会者意识到相关问题将是十分复杂、长久、持续且难以在短期内有效解决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健全完善基本法实施的机制,有必要长期跟踪研究,并采取多学科的方法展开综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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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颁布25周年回顾与展望_香港基本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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