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翠青 (辽宁省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辽宁大连 116001)
【关键词】护理人员 如何进行 职业防护
【中图分类号】R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085(2013)40-0018-02
职业安全近年来已成为医务人员,特别是护理人员越来越关注的问题,护理人员常常暴露于各种职业危害中。大量的研究证实:护士是发生针刺伤、感染及血液传播疾病的高危职业群体。由此而引起的护理人员的身心健康损害已经受到社会和医院等各方面的重视。最新调查显示:护理始终成为容易发生职业相关人体工效学损伤十大行业之一;职业损伤更加剧了护理人力短缺的状况。急诊护士工作在临床第一线,工作紧张繁忙,心理压力大,接触的化学、锐器、血液、体液等有毒有害物质特别多,对护士的身心造成很大的影响。由于职业的特殊性,护士往往在病人第一时刻到达医院时即投入对病人的抢救,容易忽视对自己的保护,或者护士自身对此认识不足,管理层也缺乏对此类知识进行相关培训,致使急诊护士完全暴露于危害因素下成为高危职业暴露群体。现综述急诊科护士如何进行职业防护。
1 提高护理人员的职业防范意识
1.1护理人员在进行护理操作或进行清洁、消毒工作时,应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和护理工作制度,避免发生职业暴露。
1.2护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采取最基本的防护措施,穿工作服和工作鞋,戴口罩、帽子,洗手。
1.3以下情况应戴手套,脱去手套后应认真洗手:①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②解除患者粘膜和非完整皮肤时。3.清理传染性患者用过的物品及进行清洁消毒时。
1.4当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可能发生喷溅时,应当穿隔离衣,戴眼罩等,以防感染。
1.5在护理传染性疾病患者时,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隔离和防护措施,必要时采取双向防护。
1.6及时清理被污染的被服及各种污染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及微生物传播。
1.7及时处理被污染的医疗用品及设备,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应进行清洁消毒。
1.8正确处理医用垃圾,避免造成交叉感染。
1.9若发生职业暴露,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按照医院规定进行相应的身体检查和预防治疗。
2 医疗锐器伤的防护措施
2.1加强对临床护理人员教育,对医疗锐器伤的认识及重视,掌握预防医疗锐器伤的措施。2.2正确处理医疗锐器,避免发生锐器伤:①及时将用过的针头与注射器分离;若针头带有血液或体液连同注射器一并弃入锐器盒中。②针头、安瓿等锐器应放在固定的坚硬的锐器盒内,禁止将针头遗弃在不耐刺的容器中。3.禁止将针帽套回用过的针头。
3 发生医疗锐器伤的应急处理
3.1护理人员如不慎被乙肝病毒(HBV)、丙肝病毒(HCV)等传染病污染的尖锐物体划伤或刺破皮肤时,按照以下步骤立即进行处理:1.立即由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伤口,切忌只挤压伤口局部,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2.立即用肥皂水和流动水清洗。3.污染眼部黏膜时,应用大量生理盐水反复冲洗黏膜。4.用0.5%
碘伏和75%的酒精对伤口局部进行消毒,必要时到外科进行伤口处理。
3.2发生锐器伤后,上报院感办,填写锐器伤登记表。
3.3当暴露源为乙肝病毒(HBV)、丙肝病毒(HC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 时参考以下建议进行访视:
3.3.1乙肝病毒(HBV)暴露后,于暴露后即刻、2周、8周、12周、24周检测谷氨酸氨基转移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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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丙肝病毒(HCV)暴露后,于暴露后即刻、2周、8周、12周、24周检测丙肝病毒(HCV)抗体,丙肝病毒(HCV)阳性者需要检测丙肝病毒(HCV)-RNA证实。
3.3.3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暴露后,于暴露后即刻。2周、8周、12周、24周检测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如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丙肝病毒(HCV)混合暴露者,延长访视至暴露后12个月。
3.4以上暴露也可根据感染科专家建议,制定个体访视计划和暴露后免疫防护方案。
4 艾滋病(AIDS)防护管理
4.1加强护理人员有关预防知识的学习,掌握有效防护措施。
4.2进行可能接触患者血液、体液的护理和治疗工作时必须戴手套。接触被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器具或物体表面时也必须戴手套。接触每一个患者后要更换手套。
4.3脱手套后必须立即洗手,严格按照六步洗手法洗手。
4.4医务人员的手部皮肤存在破损时,应先采取措施保护破损伤口,再戴双层手套。
4.5在进行可能出现血液或体液飞溅的操作时要带口罩、眼罩或面罩,避免口、鼻、眼膜接触污染的血液体液。当可能有大面积飞溅时,还应穿具有防渗功能的隔离衣。
4.6建议使用真空采血。禁止对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复帽。
4.7使用后的空针、针头、输液器等单独存放在密闭、不易刺破的容器内,外套黄色垃圾袋。
4.8处理污物时,严禁用手直接抓取污物,禁止用手接触使用过的针头等锐器。
4.9对于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血渍,须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或0.5%过氧乙酸溶液将血渍全部覆盖,浸泡消毒30分钟,然后进行清洁处理,不能直接用抹布或拖把擦拭。
4.10对于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的化验标本应放在带盖试管内,再放入密闭容器内送化验室,防止标本在运送过程中溅洒。标本运送遵循有关生物安全管理规定。
4.11如果不慎被污染的针头刺破皮肤,应按照医疗锐器伤处理措施进行紧急处理。
4.12请感染科专家对伤口进行评估、处理及预防用药。
5 化疗防护工作规范
5.1总体要求
5.1.1护理人员到岗前进行岗前教育,并定期接受防护知识培训。
5.1.2接触化疗药品及做好相关处理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
5.2化疗药液的配置及临床应用
5.2.1配置化疗药须穿隔离衣,戴双层手套、口罩。
5.2.2掰安瓿时用纱布包裹防止药液外溅,融粉剂时,溶酶沿安瓿壁缓慢注入瓶底,待药粉浸透后再搅动,注入药瓶中的负压不宜过高,以免拔针时药液外溅。
5.2.3使用较大注射器抽取药液,药液不宜超过注射器容量的3/4,防止药液外溅。
5.2.4操作时应确保空针及输液管接头处衔接紧密,以免药液外漏。
5.2.5不要将抽吸化疗药空针内的空气直接排到空气中。
5.2.6在配制化疗药、输入化疗药物时,如药液接触皮肤或溅到眼内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为患者更换输液时戴手套。
5.2.7化疗药物应专人、专柜保管。药瓶有损坏时应及时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5.3废弃物处理
5.3.1废弃化疗安瓿、小瓶。用完后立即放入带盖密闭的桶内,并及时处理。
5.3.2安瓿中如有剩余药液,不可直接丢弃,应放入密闭容器后丢弃。
5.3.3配制化疗药物后的垃圾应按有毒垃圾处理,装入黄色垃圾袋,盛垃圾容器要加盖并及时处理,防止化疗药物蒸发到空气中污染环境。
5.4环境保护
5.4.1加强病房通风换气次数。
5.4.2对洒在桌面或地面的药液,应及时用纱布吸附并用清水冲洗。工作台面、治疗车(盘)等用后及时用清水擦拭。
5.4.3加强宣教,患者呕吐物、排泄物要置于带盖容器中,如有遗洒应及时清理,并用清水反复擦洗。
5.4.4处理化疗患者的尿液、粪便、呕吐物或分泌物时必须戴口罩、手套。
6 小结
当前,医务人员受到的职业性暴露及损伤已越来越受到人们及管理层的重视,人们也采取了多项防护措施来积极应对。目前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医患矛盾加剧、医护人员自身保护意志薄弱、国内对职业性暴露及损伤的前瞻性研究不够等。护理人员职业性暴露及损伤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重点在于强化护理职业防护知识与技能,规范操作,改善工作条件;尤其是对新护士加强防护意识的培养,可以将风险降到最低。
参考文献
[1]朱袁青,瞿伟莉.全科护理2010年1月8卷1期.
[2]护理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医学卫生.
论文作者:由翠青
论文发表刊物:《中外健康文摘》2013年第40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4-4-24
标签:药液论文; 防护论文; 针头论文; 职业论文; 护理人员论文; 体液论文; 丙肝论文; 《中外健康文摘》2013年第40期供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