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三校”标准的工会干部队伍是坚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组织保证_劳动关系论文

建设“三校”标准的工会干部队伍是坚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组织保证_劳动关系论文

以“三家”标准建设工会干部队伍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提供组织保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工会论文,三家论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论文,干部队伍论文,发展道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全总十四届六次主席团(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决议》指出:“要以改革的精神切实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会干部队伍素质,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如何建设好工会干部队伍,是一个重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在2003年12月召开的全总十四届三次主席团(扩大)会议上,王兆国同志首次提出,全总机关和省级工会的主要领导同志要“努力成为具有较高判断形势能力、适应市场经济能力、应对复杂局面能力、服务大局能力、依法办事能力的政治家、社会活动家和协调劳动关系专家”(以下简称“三家”)。在2005年3月召开的全总机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报告会上,王兆国同志把培养工会干部成为“三家”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联系起来,对“三家”标准进行了系统深刻的阐述,强调党的先进性最终靠党员的先进性来体现,高水平的工会工作需要高素质的工会干部。这些重要指示,充分说明了工会干部队伍建设问题的极端重要性,为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指明了目标与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努力以“三家”标准建设工会干部队伍,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充分认识以“三家”标准建设工会干部队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以“三家”标准建设工会干部队伍,是在认真总结工会干部队伍建设经验、深刻分析工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基础上,对工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提出的新要求,是干部队伍建设理论与实践创新的重要成果,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我们要从关系工会工作全局、关系工会事业长远发展、关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三家”队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以“三家”标准建设工会干部队伍,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对工会提出的迫切要求。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纲领。工会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与水平,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胡锦涛同志在同全总十四届领导班子成员和工会十四大部分代表座谈时指出,各级工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做好工会工作的关键,大家一定要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工会事业,尤其要在加强学习、全面提高工作水平上狠下功夫,在转变作风、密切联系职工群众上狠下功夫。以“三家”标准建设工会干部队伍,是党对工会干部能力建设的具体要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然要求工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不断提高能力和水平,在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工会应有的作用。

(二)以“三家”标准建设工会干部队伍,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组织保证。今年以来,在全总机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报告会、全总成立80周年庆祝大会及全总十四届六次主席团(扩大)会议上,王兆国同志多次强调,各级工会组织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明确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关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决议》指出:“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广大工会干部肩负着重要的历史责任。”发展道路问题是工会根本问题,是解决工会发展方向的,“三家”问题则是组织路线问题,是回答由什么人来坚持这条道路的。工会工作搞得好不好,中国工会能否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这条道路,关键在于是否有一支坚强有力的工会领导班子和高素质的工会干部队伍。这就迫切要求工会组织以“三家”标准建设工会干部队伍,确保工会工作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前进。

(三)以“三家”标准建设工会干部队伍,是工会组织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处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1000美元向3000美元跨越的关键时期,我们既面临“黄金发展期”,又面临“矛盾凸显期”。从国内来看,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日趋复杂,一些社会利益矛盾比较突出,职工群众在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劳动安全等方面受到侵犯的现象时有发生。从国际上看,随着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种价值观念、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矛盾错综复杂,这些不可避免地会对工会干部产生这样那样的影响;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图谋从来没有改变,其中一个主要手段就是插手我国工会事务、分裂职工队伍。工会组织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肩负着越来越艰巨的任务,对工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建设一支符合形势要求、具有时代特点的工会干部队伍,才能从容应对复杂的形势和艰巨的任务,不辱历史和时代赋予工会组织的使命。

(四)以“三家”标准建设工会干部队伍,是提高工会干部素质、推进工会整体工作的现实需要。多年来,各级工会在党委的领导下,围绕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取得了较好成果,工会干部队伍总体上是好的,为做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与“三家”标准相比,工会干部队伍的整体状况还不尽如人意,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工会干部年龄偏大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扭转。据全总组织部2005年8月统计,全国省级总工会及驻会产业工会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年龄为52.7岁,市级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年龄为48.8岁,县(区)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年龄为46岁。全国机关工会干部中,45岁以下的占52.1%,45岁以上的占47.9%。二是工会干部的文化程度相对偏低。县级(含)以上工会干部中高中、中专以下文化程度的占16.4%,大学专科文化的占53.3%,大学本科文化的占27.8%,研究生文化的占2.5%。三是工会干部的专业结构不尽合理。根据对全国25448名工会干部的调查统计,工会干部所学专业中,法律专业占9.9%,工会学专业占3.1%,劳动保护专业占0.6%,社会保障专业占0.38%。四是工会干部流动较少,影响了工会干部视野的开阔和工作积极性的调动。据对全国34964名工会干部的调查,在工会工作的年限在5年以下的有8610人,占24.6%;5~10年的有8215人,占23.5%;10年以上的有18139人,占51.9%。五是部分工会干部思想观念、工作水平还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一些干部忽视学习,缺乏对工会理论和业务的深入研究;思想不够解放,习惯于沿袭旧的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缺乏分析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和魄力;与职工联系不够紧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机关化行政化倾向,等等。这些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并通过多种途径和措施,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二、准确把握“三家”标准的内涵及要求

以“三家”标准建设工会干部队伍,要求我们必须准确把握“三家”标准的内涵及要求,深刻理解其基本精神,以便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

(一)“三家”标准的基本内涵。对于“三家”的内涵,王兆国同志在全总机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报告会上作了系统阐述,我们要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加深理解,准确把握。

——政治家的标准。顾名思义,政治家一般指有一定的政治主张、代表一定的政治团体利益、主要从事政治活动的人物。工会组织的政治家应包括意识、立场和能力等方面的要求,即有明确的政治意识、政治观念,坚定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处理政治问题的能力与本领。这是因为,工会作为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和职工利益的表达者维护者,不仅有广泛的群众性、鲜明的阶级性,而且具有高度的政治性。工会工作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是政治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在宏观层次处理好政治关系,因此,工会工作与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国家政权、发挥工人阶级作用密切相关,在国家的社会政治生活中处于重要的地位。以政治家的标准建设工会干部,要求工会干部特别是全总机关和省级工会的主要领导同志树立强烈的政治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接受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处理好工会与政府的关系,善于从政治上、大局上认识和把握问题,不断提高驾驭工会工作全局和处理复杂局面的本领,自觉维护工会组织和工人阶级队伍的团结统一,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充分发挥工会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重要作用。

——社会活动家的标准。广义的社会活动家一般指代表特定社会群体利益、从事社会组织宣传、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的人物。工会组织的社会活动家应包括意识、领域和方式等方面的要求,如树立社会意识、参与社会事务管理、运用社会活动方式等。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履行职能和发挥作用,需要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配合。这就要求工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不断提高社会活动能力,善于把工会工作纳入社会的整个运行体系中去运作,把活动空间向社会领域拓展,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推进工会工作的社会化;要求工会干部不仅要有单位意识、企业意识,还要有社会意识、强化社会责任,既要参与劳动经济政策的研究与制定,还要积极参与社会政策的研究与制定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既要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民主政治权利和精神文化需求,还要维护职工的社会权利;要求工会干部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形成融洽的人际关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协调劳动关系专家的标准。所谓专家一般指对某项专业、学问有专门研究或擅长某项技能的人物。工会组织的协调劳动关系专家,应包括知识、能力、情感等方面的要求。工会作为社会经济关系矛盾特别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这就要求工会干部必须具备协调劳动关系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善于发现、分析、研究劳动关系的热点、难点问题,运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机制,帮助职工解决在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熟悉和掌握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和思想状况,尊重和理解职工的意愿要求,对职工群众充满感情,善于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稳定。

(二)“三家”标准的具体要求。由于不同层次工会干部职责和任务的不同,决定了以“三家”标准建设工会干部队伍,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不同类型工会干部有不同的标准和要求。

从层次上看,全总机关和省级工会的主要领导同志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群众意识,努力成为政治立场坚定、善于协调各方、具有较高驾驭全局和处理复杂局面能力的政治家、社会活动家和协调劳动关系专家;市(地)、县(市、区)级工会的主要领导同志要讲政治、讲大局,善于协调内外关系,拓展社会活动领域,努力成为具有较高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的社会活动家和协调劳动关系的专家;基层工会干部特别是负责同志要讲政治,认真学习掌握工会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善于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解决涉及职工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努力成为协调劳动关系的专家。

从岗位上看,在同一层次内,由于岗位不同,对干部的要求也应有所差异。一般说来,作为主要领导,应按照政治家的标准来要求;中层干部应按照社会活动家的标准来要求;一般干部应按照协调劳动关系专家的标准来要求。

从类型上看,对于选举制产生的省级以上工会领导干部,应按照政治家的标准来加以培养;对于选举制产生的地市级以下工会领导干部,重点培养其社会协调能力和处理劳动关系矛盾的能力;对于委任制产生的事务类干部,主要培养其业务能力和执行能力,使其成为本专业本领域协调劳动关系的行家里手。

(三)“三家”标准的相互关系。“三家”的标准与要求是相对的,它们之间也是相互包含的。政治家、社会活动家和协调劳动关系专家,体现了对工会干部的政治性要求、社会活动能力要求和专业化要求,三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把工会干部特别是工会高级领导干部培养成为政治家,是关系到工会工作方向、原则的重大问题,也是培养社会活动家、协调劳动关系专家的发展方向;把工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培养成为社会活动家和协调劳动关系专家,是工会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突出维护职能的有力保障,也是培养政治家的基础和政治家要求在工会实际工作中的具体化。

“三家”的标准与要求是科学的、发展的。说是科学的,是中国工会的性质特点所决定的,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工会工作是一门科学,政策性、业务性很强,要做好这一工作,就要求工会干部必须遵循工会工作特点与规律,努力成为政治家、社会活动家和协调劳动关系专家。说是发展的,是因为“三家”标准和要求产生于工会工作实践,又必须主动适应形势的要求和工会工作发展变化的实际,而不断丰富内涵和要求,体现时代性。

三、积极探索以“三家”标准建设工会干部队伍的途径和方法

以“三家”标准建设工会干部队伍,是工会面临的新的重大课题,需要各级工会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一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把以“三家”标准建设工会干部队伍的要求进一步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制定规划。以“三家”标准建设工会干部队伍,是一个综合性、整体性强的系统工程,有一个不断发展和提高的过程。各级工会必须加强领导,把它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抓紧抓好。要结合不同层次、不同地方工会工作实际和工会干部现状,研究制定近期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发展阶段与目标,建立一套完整的培养体系,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加以实施。上级工会要加强对下级工会干部队伍建设的领导,搞好分类指导,提供政策服务。要加强调查研究,适时出台以“三家”标准建设工会干部队伍的指导性意见。

(二)拓宽渠道,改善结构。积极争取各级党委重视和支持,努力配强配好各级工会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总工会中,有25个省(区、市)总工会主席由副省级干部担任;全总党组协管的3个全国产业工会和2个工会联合会的主席中,有4个为副部级干部;一些省(区、市)的市(地)、县(市、区)总工会主席,也大都按同级党政副职配备。我们要继续加大这方面的协管力度,为建设“三家”队伍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要拓宽视野,努力从社会各方面广揽人才,聘请专家学者作为智囊和支持力量,改善工会干部队伍的结构,形成工会的外援力量。要适应形势的要求,探索建立基层工会干部职业化、社会化的途径和办法。

(三)建立载体,强化培训。要以建立学习型工会组织为重要载体,加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围绕“三家”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的层次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不同层次和类别的工会干部,要有不同的培训内容、形式和方法。对处以上工会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以提高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为核心,着力解决理想信念、政治方向、政治纪律、宗旨意识等根本问题;对于其他工会干部,要以提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为核心,努力提高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对于工会专门人才,要以提高专业技能为核心,强化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和实际能力的培养锻炼。要加大组织工会干部到国外培训的力度,进一步打开眼界,学习借鉴对我有益的工会工作经验做法,以我为主为我所用。

(四)加强锻炼,增长才干。要创造条件,在实践中锻炼和增长干部的才干。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支持,在不断推进工会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上下交流的同时,进一步拓宽渠道,有计划地安排干部特别是优秀中青年干部,到党政领导机关担任一定领导职务或到基层工会挂职锻炼,在实践中提高干部的组织协调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五)健全制度,夯实基础。要以加强“三家”队伍建设为契机,研究制定“三家”建设标准,建立健全各级工会工作评估体系和干部业绩考核制度,将工会工作的评估由自上而下逐步转变为自下而上,完善以“三家”标准建设工会干部队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要定期选树和广泛宣传“三家”优秀干部,形成学赶先进、争做“三家”的氛围,建立健全工会干部自我提高、自我发展的动力机制。探索建立工会干部履行职责的奖惩机制,设立基层工会干部履行职责的保障经费,对在履行职责中有重大贡献的工会干部,给予表彰;对因依法履行职责受到打击报复和不公正待遇的工会干部,提供法律援助与生活救助;对不履行职责的工会干部,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改正,从而进一步提高工会干部履行职责的责任与能力。

以“三家”标准建设工会干部队伍,对于广大工会干部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工会干部要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工作作风,保持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努力以“三家”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扎实做好工会各项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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