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鲍姆的“民族语言与民族主义”思想_民族主义论文

霍布斯鲍姆的“民族语言与民族主义”思想_民族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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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瑞克·霍布斯鲍姆是英国著名的经济史学家、文化史学家。① 他在14岁时于柏林加入德国共产党后,始终未曾脱离该党,有“左派雄狮”之称。他的历史研究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精神,同现实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新左派评论》的著名编辑安德生(P.Anderson)所言:霍氏不可多得地兼具了理性的现实感和感性的同情心。② 作为一个对历史和现实都热切关注的学者,霍布斯鲍姆对于深刻影响世界历史进程的民族问题倾注了极大的热情,他认为,若想一窥近两个世纪以来的世界历史,则非从“民族”以及衍生自民族的种种概念入手不可。

人类已经步入了21世纪,回首过去的两个世纪,民族和民族主义问题无疑是无法回避的话题。笔者认为,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民族、民族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关系问题也是促使霍布斯鲍姆对民族问题产生浓厚兴趣并进行专题研究的动力之一。在当今的西方学术界,几乎任何一本有影响的关于民族问题的研究著作都少不了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评价、介绍和引用,不管是正面的,还是反面的,也不管是公开的,还是隐含的。本尼迪克特·安德森认为:“民族与民族主义问题构成了支配20世纪的两个重要思潮——马克思主义和目由主义——理论的共同缺陷。”③ 安东尼·史密斯曾言:“在1914年以前,马克思主义是民族主义研究的主要学派之一。虽然马克思和恩格斯没有在民族主义问题上形成成熟的理论,但在东欧发生的民族主义运动使得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追随者对这种现象给予了相当大的注意。考茨基、卢森堡、鲍威尔和伦纳(Renner)、列宁和斯大林等都对这些问题做了大量研究。事实上……他们是在连续性上最好的民族主义研究者。”④ 霍布斯鲍姆在其著作中也曾表露过这样的观点:“民族主义与社会主义的诉求竟有那么高的重叠度,向来对政治现实独具观察力的列宁,便是因为看出这点,才将殖民地视为共产主义的主要基地之一”;“在历届共产国际大会上所引发的‘民族问题’著名辩论,不仅只是声讨那些陆续受到民族口号感召的工人——在共产国际眼里,他们理当只听从共产国际及阶级解放的召唤。他们更想解决的是,如何应付工人政党同时支持民族主义与共产主义的事实。只要出发点是以改变现状为诉求,都必然会和社会或政治革命扯上不解之缘。更有甚者,许多国家的社会主义政党,反而变成是推动人民起而加入民族运动的重要机制。……史实证明,以社会革命为诉求的运动,最后反而成为带领民众投入民族运动的急先锋”。⑤ 霍布斯鲍姆承认民族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关系,或许也可以部分地解释,作为一名忠诚的马克思主义者的霍布斯鲍姆为何对民族问题投注了如此大的心力。

近代以来,民族和民族主义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大问题。作为民族构成的决定性因素之一的民族语言,经历了漫长时间的演变,经过了民族语言操持者的濡染,形成了超稳定的人文结构。对民族语言进行研究,也向来受到语言学和民族学研究者的重视。古今中外的学者和政治家们,从他们生活的年代和所从事的学科性质、政策应用等视角,对该问题进行了阐释。其中,霍布斯鲍姆的有关论点应该说不乏真知灼见,予人以深刻启迪。

一、语言民族主义的产生和发展

霍布斯鲍姆认为,民族语言基本上是人为建构出来的,就像现代的希伯来语一样,都是后来才创造出来的。语言本是一种人类创造的工具,有其规则与限定,但本身并不神秘,它代表着人类认知世界的一种可能性。“通行语言并非自然演化而来,而是人为建构的,特别是要把它变成印刷物时,人为力量更是不可或缺。”⑥ 也就是说,语言只是区分不同文化群体的标准之一,绝非主要、亦非不可或缺的标准。

所谓民族语言的“神话”,可以追溯至基督教《圣经·创世记》中“巴别塔”(Tower of Babel)的故事:创世之初,天下人的口音言语都是一样。出于骄傲,人们想建一座通天之塔。耶和华对人类的骄傲感到恼怒,于是使人们的语言变得互不相通,从而在造塔的人们中间造成了巨大的混乱,只好放弃了造通天塔的狂妄打算。⑦。按照《圣经·创世记》的说法,人类由“语言一致”到“多种语言”的产生是“上帝”对野心勃勃的人类的惩罚。“实际上,民族语言的真正内涵,和民族神话所宣称的说法根本就大相径庭,语言与民族的关系正好和民族神话所说的相反,民族语言并非民族意识的基础,而是如同豪根所说的,是民族意识的‘文化加工品’。”⑧ 也就是说,“民族语言只是从各种不同的通行语言之中,精炼出一套标准化的对话方式,然后再把所有的通行语言降格为方言”。⑨ “那种神秘的民族认同感加上柏拉图式的语言观,基本上可说是民族主义知识分子而非真实的语言使用者所建构的意识形态假象。这种民族语言概念纯属文学性的,并不见于实际生活当中。”⑩ 而在“制造”民族的时代,意味着“民族”必须同时合乎逻辑、顺乎自然地转变为有主权的民族国家,每一个国家有其连成一片的领土,领土则由民族成员居住的地方划定,而民族又由其过去的历史、种族成分、共同文化以及语言(这点愈来愈重要)来确定。(11) 正如安东尼·史密斯所指出的,霍布斯鲍姆的理论代表了二战后学术界对先前流行的“演化决定论”(evolutionary determinism)的反动,因为“演化决定论”视民族的兴起为历史演进过程中必然发生的现象。(12) 而霍布斯鲍姆则认为民族是18世纪工业化和现代化的产物。

作为一名历史学家,霍布斯鲍姆深知,要想理解民族主义与民族语言的关系,首先就要回到历史中去,因为它们本身就是历史现象和历史概念,可以视其为集体行为的社会力量,有着自身的起源和历史,其本身也因不断演进而改变着自己的原生形态。正如他所说的:“我们研究历史不仅仅是为了发现历史,更重要的还在于解释历史,并提供历史与现实的联系。由于‘过去是现在和未来的模型’,那么,除了理解过去如何向现在转变有助于我们理解现在、并有可能理解未来的某些事情这个事实而外,历史与现实的联系同样也是明显的,因为理解现在与理解过去的过程有许多相似之处。”(13) 他进一步指出,民族语言不是从人性或文化当中神秘地、必然地形成的;把民族语言作为区分民族的标准,主要是出于政治上的动机;人们必须区分民族主义“神话”中哪些“神话”是由下而上自发出现的,哪些“神话”是由上而下人为制造的;民族主义“神话”不是从人民的过去实际经历中自发产生的,它们是人民从书本、电影、电视里以及从历史学家那里获得的,它们并不是历史记忆或者生活传统中的普遍部分。(14) 这意味着,“过去”被重新设计了,有点像“最新时装式样”,为一项特定的政治目标披上了一件时髦的外衣,从而使民族历史以政治家、历史学家、影视创作者等所希望的面目出现。(15)

在霍布斯鲍姆看来,一个国家“国语”的建立,是和“国家”问题特别是和国家权力合法性交织在一起的,是为国家权力服务的。在民族国家内各种得以存续的民族语言的建构过程中,政治意识形态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小自将既存的文学或文化语言加以“校正”或标准化,大到从复杂的日常方言中创造出新的语言,甚至将早已作古或几告绝迹的语言重新发掘出来,以新语言的面貌出现。(16)

对于为何到19世纪末族裔和语言才成为公认的界定民族的重要标准甚至是主导因素,霍布斯鲍姆列出了三点原因。首先,发生在19世纪前半叶的两次大规模“非国家民族主义运动”,在本质上都是通过知识分子所使用的高雅文化与文学语言,将分属不同国界地域的人民凝聚成同一个民族。其次,18世纪晚期在全欧洲掀起了一场极富民粹精神的文化复兴运动,它为18世纪80年代到19世纪40年代之间欧洲各地风行的文化及语言复兴运动奠定了基础。第三,一直到19世纪末,才发展出具有影响力的、可以用来说明民族与遗传之间的关系的生物学理论或伪科学理论。(17) 对此,本尼迪克特·安德森也有相似见解,他认为民族的印刷语言在意识形态与政治上具有无比的重要性。(18) 19世纪是方言化的辞典编纂者、文法学家、语言学家和文学家的黄金时代。这些专业知识分子的积极活动是形塑19世纪欧洲民族主义的关键。(19) 在19世纪下半叶,族群民族主义得到大力增强。种族和语言经常被混为一谈,有时种族主义者甚至会把对种族纯正度的坚持(包括对异族杂交的恐惧)推展到语言民族主义层面,要求必须戮力维持语言的纯正性(排斥外来语的影响)。曾几何时,“种族”与“民族”竟然变成同义词,而且人们还漫无边际地把种族特质等同于民族特质。(20)

二、国家政治权力和民族语言的关系

对于如何理解国家政治权力和民族语言的关系,霍布斯鲍姆在其著作中多有论及。

首先,霍氏肯定了国家政治权力对于国语确立、民族语言存废的重要作用。“执政者及精英分子所使用的优势语言,通常可以通过国民教育或其他行政措施,而在近代国家中奠立其作为国语的独尊地位。”(21) 由此,国语便成为政治对峙中的重要工具,通晓国语成为能否加入权力机构的一个条件。若在教育及国家行政上没有得到权力支持及官方认可,地方方言绝难有“脱胎换骨”的机会,更别想与强势的民族语言或世界文化竞争。至于已“作废”的语言更是完全没有复兴的可能。(22) 只有政治力量才可以改变“次要”语言或方言(23) 的地位,为在实际上不具竞争能力的语言赢得作为教育或大众沟通媒介的地位。一旦一种非官定语言赢得了官定地位,它便会自动“创造”出相当可观的具有方言读写能力的政治选民。这一点在双语或多语国家的形成上得到了明显体现。(24)

其次,霍布斯鲍姆强调由政治权力掌控的学校教育特别是小学教育对民族语言建构的重要作用。他认为,对新成立的民族国家来说,教育机构至关重要,因为通过学校教育,“国语”便可真正成为其民族的口头和书面语言(在此之前通常得靠个人努力)。对学校和其他教育单位来说,强行使用一种语言授课,也就意味着将某种文化、某种民族意识强加在众人身上。(25)在把国语带入每一位国民家中这点上,小学和军队的贡献最大。(26) 在他看来,小学教育对民族语言的发展之所以重要,其原因在于:小学教育一般说来不仅能向学生传授语文和算术的基础知识,而且能(也许这点更为重要)向学生强行灌输社会价值观(道德规范、爱国主义等);它的发展与群众参与政治密不可分。(27) 在国家推行小学教育之前,并没有口语化的“国语”存在,只有作为文字或行政谕令的书写文字,或为口语传播而产生的共同语。(28)

第三,霍布斯鲍姆认为官僚政治之所以成为民族语言建构的重要因素,一方面是因为它决定一种语言的官定地位,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在大多数国家中它是官定语言的“最大雇主”。(29) 霍氏认为认清这一点非常重要:除非认清地方方言体系与低阶公务人员的切身利益相关,否则人们不可能完全了解语言民族主义,甚至连想攻击它都存在困难;那些母语不是官定方言的人,会被排除在文化和公私事务的较高层次范围之外,除非他们会说高级的官定方言,因为文化和公私事务一定是以这种方言进行的。(30)

三、民族语言和民族的关系

民族是在人类从血缘关系向地缘关系转化的时代形成的,这种转化的重要标志是民族语言的形成。一种语言在一个民族内部如果能为大多数人自觉地使用,那么便可称之为民族语言。民族语言是认定一个民族的最过硬的标准之一。“语言是一个民族整体性的文化—心理底座。底座奠基在那里,一切(宗教、文化样式、思维方式、风俗习惯、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等等)都不能游离,一切都被吸附。”(31) 民族语言是“塑造”民族性、传承和发扬特殊的民族文化的手段和工具。对于民族语言被视为民族的标记和烙印,德国学者海德尔认为:“一种民族语言就是本民族精神,民族的精神就是它的语言。”(32) 不可否认,民族语言是形成民族的一个重要因素,语言的状况对民族的形成、发展是有重要影响的。

霍布斯鲍姆认为民族语言对民族的形成、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当开始用民族语言出版教科书、报纸,或进行某些官方活动时,代表着民族发展迈出了关键一步。”(33) 民族语言文化的内涵是随着时代的演进而不断拓展的。在近代以前,尽管人民所说的语言显然不是直接塑造“通俗民族主义原型”的核心要素,但也不是毫不相关的。到了近代,语言间接影响到一般人对民族性的认定,语言对民族的重要性遂成为大家耳熟能详的事。“我们现在早已习惯用人种和语言来定义民族,因而忘记了这个定义基本上是19世纪晚期发明的。”(34) 对此,霍布斯鲍姆列举了许多事例加以证明:“在1893年盖尔联盟成立一段时间之后,爱尔兰运动的理论家才开始将爱尔兰民族奋斗的目标和对盖尔语的维护连为一体;而一直到同一时期,巴斯克人才以其语言(而非其历史上的宪法特权)作为其民族独立的根据;并且,关于马其顿人是不是与保加利亚人比与塞尔维亚、克罗地亚人更为相像的热烈辩论,在决定马其顿应与这两个民族中的哪一个结合上不具任何重要性。至于支持犹太复国主义的那些犹太人,他们更进一步主张犹太民族和希伯来文是同一回事,然而,自从被巴比伦人拘留之日起,再也没有任何犹太人真的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希伯来文。它是在1880年才被人发明为日常用语,而当时发明的第一个希伯来文词汇,便是‘民族主义’。而犹太人之所以学它,是把它当作对犹太复国主义的运动标记,而非沟通工具。”(35)

在霍布斯鲍姆看来,把民族语言当作区分民族的标准,主要是出于政治上的动机;“语言民族主义,是书写和阅读的人所创造的,不是说话的人所创造的。而那些可从中发现其民族基本性格为何的‘民族语言’,往往是人为的”。(36) 在这种情况下,民族语言具有团结和区别的功能,它被视为团结本语言集团成员的纽带,具有了把本语言集团区别于其他语言集团的作用。

四、对霍布斯鲍姆相关论点的评述

尽管霍布斯鲍姆对语言民族主义产生、发展所做的分析不可避免地带有欧洲中心主义的痕迹,但是他总体上能够从全球视野出发,来认识与评介这一问题,使其所得出的结论更加具有普遍性。特别是他注意从历史发展规律的高度来反思人类社会的发展,探究人类社会的未来,进而在普遍社会历史观和整体史观基础上对语言民族主义予以说明和解释,这一点明显地继承与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历史理论和分析方法。

霍布斯鲍姆在对语言民族主义进行分析时,将其还原至历史镜像中,认为“不存在没有历史或不了解其历史就能加以理解的民族”。(37) 他大量引用、考证史料,并将史料融于其理论探讨中,阐释了语言民族主义的历史变迁。他在分析语言民族主义的产生问题时,是将其与民族、民族主义的产生放在一起进行分析的,即将其放在大的历史背景或现代化的语境下进行探讨。他认为,语言民族主义不是单独存在的,而是与民族、民族主义相伴相生的。霍布斯鲍姆的观点和同样有着马克思主义知识背景的、著名的民族问题研究学者安德森的观点如出一辙,认为“民族是一种想象的共同体,其作用无疑是用来填补当真正的社群或网络组织,因退化、解构或失效后所出现的人类情感空隙”。(38) 这可以视为霍布斯鲍姆之民族思想的理论基底。他认为,同民族一样,民族语言是人为建构的产物,是强烈的民族情感赋予其象征意义;将民族语言视为天然的或上帝对人类的分类,这样的说法实则是民族主义“神话”。可以说,霍布斯鲍姆把民族、民族语言、民族主义看作历史发展组成部分的民族观,是受到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基本原理——民族有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过程——的影响。正如霍布斯鲍姆自己所说的:“如果没有马克思,我就无法产生对历史任何特殊的兴趣。马克思的‘唯物主义的历史观’显然是迄今为止认识历史的最好指南。”(39)

霍布斯鲍姆侧重于论述民族语言被民族主义所渲染之政治涵义。他认为,民族语言概念的建构,更大程度上是政治权力运作的结果,是与政治性因素紧密结合在一起的。语言并不仅仅是交际工具,还是同化异族、保持统一的工具,通过语言的一致来达到文化的一致,历来就是主流社会信奉的理念和遵循的传统。正如霍布斯鲍姆所说:“语言民族主义的核心关怀,都是围绕着权力、地位、政治以及意识形态打转,在他们眼中,语言的沟通与文化意义是无关紧要的。如果沟通或文化对语言民族主义真的具有重要性的话,犹太复国主义就绝不会选一种谁都不会说的现代希伯来语来作为他们的民族语言。”(40)

一旦独立的民族国家得以建立并能长久生存下去,其境内弱小民族的语言文化势必会逐渐失传;某些弱小民族及其语言文化似乎注定没有独立自主的未来,这是人们普遍接受的事实。霍布斯鲍姆就此提出了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如果说唯一具有历史正当性的民族主义,是那种符合进步史观的民族主义,亦即那种可不断扩大而非限制人类经济、社会和文化运作规模的民族主义,那么我们该如何看待小民族、小语言为了延续和发展而进行的抗争呢?这类例子如此之多,难道这些捍卫传统、争取自身生存空间的举动仅仅是对无法抗拒的历史进步潮流的无谓挣扎吗?这一问题具有深刻的历史和现实意义,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和多民族国家内部各个民族间融合的不断发展,优势民族对弱势民族的同化难以避免。对此,许多学者疾呼要不遗余力地保存和发展包括语言在内的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与这些观点不同的是,霍布斯鲍姆认为:符合进步需要的小民族、小语言,必定是自甘作为强权大国的附庸,安于民族命脉与语言文化消亡的命运,沦为历史泡沫或后世子孙感怀的对象;更有甚者,某些小民族乃至民族国家也认为,能够经由整合而融入另一大国之下,其实是具有正面意义的;倘若一个国家的主要民族和国语的优越性不致引起争议,倘若这个国家的主要民族能珍惜并促进其境内的方言和少数民族的语言,那么各民族的语言文化反倒可得到保存,各少数民族的历史传统与风土民情也可获得延续,从而使国家呈现多彩多姿、多元传统的景象;也许,在可预见的将来,方言会逐渐被国语淘汰,甚至就此消失,但这些失传作古的语言不可能完全没有留下任何遗存,后世子孙必会做复古的努力,他们将在搜集“民谣”的过程中,使古文化再度创新。(41)

尽管霍布斯鲍姆承认历史上不乏大族践踏小族语言、文化的例子,但他或许更偏爱符合进步法则这个说法,因此他并不觉得大文化和小文化之间有着无法逾越的鸿沟,反倒认为某些即将失传的文化,可在现代化与民族融合的过程中延续下去。笔者认为,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看这个问题。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这种包括语言在内的文化同化是不是在弱势民族自愿、非强迫的基础上自然而然地发生。“法语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语言”,(42) 当都德在《最后一课》中写下这样的词句时,所表达的不仅是热爱祖国、热爱民族语言的情怀,更反映了法国沦陷区的人民被剥夺民族语言的悲愤。相比于非人道的种族强制迁徙和清洗,这种强迫进行的民族同化对弱势民族的伤害和威胁也许更为持久,并且往往弄巧成拙、适得其反。“使用母语是人们的语言人权,是一项基本人权;任何个人和群体都有权在任何场合、任何时间使用自己的母语,剥夺他们这种权利,也就是剥夺他们的语言人权,侵犯他们的基本人权。”(43) 语言人权关乎一个民族、一种文化的生存权,对这种人类最基本的权利,要予以尊重。

其次,对民族语言的尊重不能走向极端,现在很多自认为语言弱势的民族,已经对自身的弱势状况产生了反思要求。这本无可厚非,但如果这种反思走向“语言民族主义”的怪圈,在当代的经济、文化环境中,过分强调本民族所使用的语言的独立性,并且反对吸收新鲜的外来语言文化,把本民族文化绝对化,进而发展到敌视其他民族语言的程度,那就不得不去审视这种现象了。它表面上看来是以弱势姿态抵抗语言侵略,强调民族语言的纯净,防止它消亡,具有非常正当的理由;然而其内里却可能隐藏着一种文化中心论的自我强调,即它很可能在对本民族的文化传统的自我强调中,拒绝通过不同民族文化的交流、融合来促进各民族文化的共同发展。从这个层面上看,霍布斯鲍姆确实独具慧眼,他的观点有其独到、合理之处。

让我们看下面的事例:2006年,在欧盟首脑会议期间举行的一次专题研讨会上,法国总统希拉克打断法国籍的欧洲工业与雇主联合会主席赛耶尔的话,质问他为何用英语演讲。在得到塞耶尔“英语是商务语言”的答复之后,希拉克愤而率法国财长和外长离席,以示抗议。希拉克的助手解释说,他们此举是在“捍卫法语”。(44) 素以注重外交礼仪著称的法国,在外交场合如此旗帜鲜明地“捍卫法语”,其中折射出的“语言民族主义”现象,引起不少议论。尽管不可能出现普世统一的人类语言,但在经济全球化步伐不断加快的今天,包括语言在内的文化交融已经成为一种大势。如果把对民族语言独立性的强调提升到反对使用外来语言的高度,其实并不利于本民族文化和语言在开放与交融中发展。

具体到一个多民族国家内部,如果没有一种为这个多民族国家各民族所认同的民族共同语,将妨碍一个统一的民族文化共同体的建立。建立现代多民族的统一国家,首先要建构民族共同语,使人们从对这种民族共同语的认同、热爱中产生出统一的民族意识、感情,为政治上的统一、文化生活中的交流打下基础。那些所谓的弱势语言群体“在学习新语言的过程中,并不一定会引发意识形态之争,除非是在某种语言刻意遭到压制,或被迫要以另一种语言取代时,冲突才会发生”。(45)“最严重的问题倒不是应选择哪一种语言作为传递文化的共同语,而是哪一种语文最适合用于高等教育或最有利于现代科技、经济和沟通。”(46) 让我们再看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以法语语言文化为自豪的法裔魁北克人,自然不会看着最引以为自豪的文化遗产在自己手上逐渐消失。于是,形形色色的保护法语、保护法语文化的运动和法律应运而生。魁北克有一个法律规定:严禁在街头出现任何英语的商业广告,任何店家如果在招牌上使用英文,则会被责令撤除招牌并面临罚款。魁北克有一种专职的“语言警察”,其工作就是上街查找“英语”和开罚单。同时,魁北克还有许多保护法语纯洁性的志愿者,他们的任务是看到英文标志就向有关部门报告,使魁北克街头永远远离英文的“污染”。(47) 这种有些极端的保护法语的做法,不仅使得魁北克分立运动愈演愈烈,而且对魁北克的经济发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通过对以上事例的思索,我们可以得出何种结论呢?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和交通、通讯技术的飞速进步,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人们相互间接触目益频繁,一种共同的沟通语言的出现不可避免,只局限在小地方或少数社交场合才使用的语言,一定无法跟通行各地的语言进行对抗。对此,普通民众也能够适应这种随着时代变迁而发生的语言调整或改变,只要该语言不致影响到只会说单一语言的人民使用其母语的权利。在与强势语言的生存竞争中,地方方言或少数语言日益面临衰退的命运确是事实,但这种衰退并不一定是因为受到国语的压制。有些人以非常令人敬仰的精神致力于维系方言或少数民族语言,而且通常也会付出相当高的代价。可是这些努力,如霍布斯鲍姆所说,充其量也只能减缓这类语言的衰退速度罢了。

有学者认为语言多样性就像生物多样性一样至关重要:“一种语言的消亡,其后果决不亚于一个物种的灭绝。语言消亡了,通过该语言代代相传的文化、知识就会消失。人类多样性文化的生存、延续和发展依赖于语言的多样性。”(48) 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未免危言耸听。历史的发展和地域的变迁使人类语言演变成无数本质相同、形式各异的语言,语言的发展、演化也遵循着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有些小语种、小语言在历史进程中被淘汰是正常的事情。语言在本质上都是相同的,都可以作为承载文明的工具,部分语言的失却不会必然导致文化的失却和民族的消亡。

总之,通过对霍布斯鲍姆有关语言民族主义思想的解读,可以使我们把握其民族问题研究的整个思维脉络和学术倾向。“语言是那些将一个民族区别于另一个民族的差异性的外在的和可见的标志;它是一个民族被承认生存和拥有建立自己的国家和权利所依据的最为重要的标准。”(49) 语言民族主义同政治民族主义一样,具有很强烈的现实色彩。西方现代民族国家的建构历史表明,不论西欧国家还是日本,在建立现代民族文化和国家的过程中,大都遇到过语言问题。语言是民族主义者寻求文化独立、民族认同的有力武器。霍布斯鲍姆有关语言民族主义的论述是极其富有创见的,不论人们从何种角度批评它的不足,仍然不得不承认其独具一格的思想为民族学研究注入了新的“基因”和养分,它的价值主要不在于发现了新的真理,而在于扩大了思维的空间。霍布斯鲍姆的论断是在丰厚的历史事实基础上概括出来的,也是把社会和文化思潮趋势与经济和政治运动的走向紧密联系起来加以考察而得出的,为人们全面了解世界民族主义的特点和走向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思考和研究的学术范式。由于时代背景所限,霍布斯鲍姆不可能对全球化时代语言民族主义问题的发展进行研究,这也给我们留下了继续思考和研究的空间。

注释:

① 霍氏著作甚丰,先后计有14部以上专著问世,包括:有关1789—1991年世界历史的四卷本著作——《革命的年代》、《资本的年代》、《帝国的年代》、《极端的年代》,以及《盗匪》、《民族与民族主义》、《原始的叛乱》、《爵士风情》等。参见[英]艾瑞克·霍布斯鲍姆著、贾士蘅译、钱进校:《帝国的年代》,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2页。

② 参见[英]艾瑞克·霍布斯鲍姆著、贾士蘅译:《帝国的年代》,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6年。

③ [英]本尼迪克特·安德森著、吴叡人译:《想象的共同体》,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第7页。

④ Anthony D.Smith,Theories of Nationalism,Holmes & Meier Publishers,New York,1983,p.257.

⑤ [英]艾瑞克·霍布斯鲍姆著、李金梅译:《民族与民族主义》.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46—147页。

⑥ 同上,第71页。

⑦ 参见《圣经·创世记》11:1—9。

⑧ 同上,第131页。

⑨ 同上,第63页。

⑩ [英]艾瑞克·霍布斯鲍姆著、李金梅译:《民族与民族主义》,第67页。

(11) 参见[英]艾瑞克·霍布斯鲍姆著、张晓华等译、钱进校:《资本的年代》,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07页。

(12) 参见Anthony D.Smith,“The Nation:Invented,Imagined,Reconstructed?”,in Marjorie Ringrose & Adam J.Lerner(eds.),Reimaging the Nation,Buckingham,Open University Press,1993,pp.15-16。

(13) [英]艾瑞克·霍布斯鲍姆著,马俊亚、郭英剑译:《史学家=Historian:历史神话的终结者》,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48页。

(14) 参见[英]艾瑞克·霍布斯鲍姆、[意]安东尼奥·波立陶著,殷雄、田培义译:《霍布斯鲍姆新千年访谈录》,新华出版社,2001年,第37页。

(15) 参见[英]艾瑞克·霍布斯鲍姆著、李金梅译:《民族与民族主义》,第42页。

(16) 同上,第131页。

(17) 参见[英]艾瑞克·霍布斯鲍姆著、李金梅译:《民族与民族主义》,第125页。

(18) 参见[英]本尼迪克特·安德森著、吴叡人译:《想象的共同体》,第66页。

(19) 同上,第69页。

(20) 参见[英]艾瑞克·霍布斯鲍姆著、李金梅译:《民族与民族主义》,第129页。

(21) [英]艾瑞克·霍布斯鲍姆著、李金梅译:《民族与民族主义》,第71页。

(22) 参见[英]艾瑞克·霍布斯鲍姆著、李金梅译:《民族与民族主义》,第129、134页。

(23) 所谓的“次要”语言和方言,指没有军队和警察力量作为后盾的语言和方言。

(24) 参见[英]艾瑞克·霍布斯鲍姆著、贾士蘅译、钱进校:《帝国的年代》,第196页。

(25) 参见[英]艾瑞克·霍布斯鲍姆著、张晓华等译、钱进校:《资本的年代》,第125—126页。

(26) 参见[英]艾瑞克·霍布斯鲍姆著、李金梅译:《民族与民族主义》,第136页。

(27) 参见[英]艾瑞克·霍布斯鲍姆若、张晓华等译、钱进校:《资本的年代》,第124页。

(28) 参见[英]艾瑞克·霍布斯鲍姆著、张晓华等译、钱进校:《资本的年代》,第61页。

(29) 参见[英]艾瑞克·霍布斯鲍姆著、贾士蘅译、钱进校:《帝国的年代》,第195页。

(30) 同上,第197页。

(31) 钱冠连:《语言:人类最后的家园》,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165页。

(32) 转引自[苏]兹维金采夫著、伍铁平译:《普通语言学概要》,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2页。

(33) [英]艾瑞克·霍布斯鲍姆著、贾士蘅译、钱进校:《帝国的年代》,第179页。

(34) 同上,第182页。

(35) [英]艾瑞克·霍布斯鲍姆著、贾士蘅译、钱进校:《帝国的年代》,第182页。

(36) 参见[英]艾瑞克·霍布斯鲍姆著、李金梅译:《民族与民族主义》,第131页。

(37) [英]艾瑞克·霍布斯鲍姆著,马俊亚、郭英剑译:《史学家=Historian:历史神话的终结者》,第199页。

(38) [英]艾瑞克·霍布斯鲍姆著、李金梅译:《民族与民族主义》,第54页。

(39) [英]艾瑞克·霍布斯鲍姆著,马俊亚、郭英剑译:《史学家=Historian:历史神话的终结者》,第3页。

(40) [英]艾瑞克·霍布斯鲍姆著、李金梅译:《民族与民族主义》,第131页。

(41) 参见[英]艾瑞克·霍布斯鲍姆著、李金梅译:《民族与民族主义》,第38,44页。

(42) 转引自《语文》(七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48页。

(43) 蔡永良:《语言一致与文化趋同——解读美国惟英语运动》,载《江苏社会科学》,2005年第3期,第151页。

(44) 参见《人民日报》,2006年3月30日,第7版。

(45) [英]艾瑞克·霍布斯鲍姆著、李金梅译:《民族与民族主义》,第135页。

(46) 同上,第66页。

(47) 参见《英语真的大获全胜了吗》,载http://www.24en.com/write/zyfy/zwfw/2008-03-04/70091.html。

(48) 章新胜:《加强汉语的国际传播,促进多样文化的共同发展》,载《求是》,2005年第16期,第45页。

(49) [英]埃里·凯杜里著、张明明译:《民族主义》,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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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布斯鲍姆的“民族语言与民族主义”思想_民族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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