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入WTO的五大误区_关税论文

中国加入WTO的五大误区_关税论文

对“中国入世”的五个认识误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误区论文,中国入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7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685(2000)02-0003-03

中美签署入世协议之后,理论界加强了有关中国入世对中国经济影响的探讨,其中存在着几点认识上的误区,有必要予以澄清。

误区之一,中国承诺的关税减让和非关税壁垒的拆除将在2005年以前完成,名义关税率将从平均25%降低至10%以下(其中美国向中国输出的大宗产品的平均关税率实际约为7.1%),势必对中国市场造成较大冲击,其中尤以农业、电信和金融业为甚。实际上,中国的关税制度漏洞颇多,地方政府和各部委都有能力批出一大堆减免关税的人情条子,以至于相当数量的关税收入都付诸东流了。只要用中国的实际关税收入除以进口额来做一最简单的计算,就不难看出,1978-1986年间中国实际关税率约为12%-15%;1987-1993年间约为5%-7.5%;而此后甚至降至2.5%-2.7%。例如中国1996-1998年每年进口额都在11500-11800亿人民币之间,撇除总进口额中55%左右的加工贸易等的免征关税部分,按25%的平均关税率计算缴纳国库的关税怎么也应该有1200-1400亿人民币,而1996-1998三年实际分别仅征得273亿、302亿和313亿人民币的关税。因此实际情况是:目前进入中国市场的大部分舶来品已经通过“打通人情关节”享受了极优厚的超低关税,更有甚者以大规模走私自我豁免了全部关税。所谓入世后关税减让冲击,实际上在入关前就已存在。

误区之二,中国入世后,其中的直接好处是可以享有WTO所规定的成员国之间相互给予的最惠国待遇,省去了每年和美国国会为争取这一待遇而必须进行的“口水战”。姑且不论美国参众两院会不会通过中美入世协议,中国能否赢得美正常贸易待遇NTR(Normal Trading Relations)取决于美国国内法的修改而不是其它。从渊源上来看,美国国会之所以每年能用NTR牵肘中国,所恃的是其1974年对贸易法的所谓"Jackson-Vanik"修正案,那个修正案的本意是以国会对NTR的年审制,来迫使所谓“非市场经济体”(主要是前苏联)放宽对本国犹太人移民海外的限制。尽管中国境内几乎没有犹太人,但当时冷战的环境却使中国也被荒唐地和前苏联等国家不加区别地捆绑在一起,要过国会对NTR的年审关。所以就算国会批准了中美入世协议,中国恐怕也省不了这道麻烦,理由有二:一是中方在中美双边协议中做了承诺,即使中国加入WTO后,一但遇有倾销诉讼纷争时,中方也仍将被视为“非市场经济体”来处理,这就是为美国国会继续延用"Jackson-Vanik"修正案提供了前提;二是美国2000年正值大选年,保守派势力急剧抬头,不大可能废止此修正案。

误区之三,根据已经签署的中美农业协议,中国目前高达45%的农产品关税将在2005年之前降低至17%,与美重点农产品的关税将降低至14.5%,中国农民将遭受“灭顶之灾”。美国柑桔协会称仅柑桔一项美国对华出口就可能达到每年7亿美元,国内则有研究报告称中国麦农每年将损失约55亿元人民币!这种说法漠视关税调整结构和中国农业之根本问题。从关税结构看,中方将会把葡萄酒和奶酷的关税分别由60%和65%降低至20%和12%,而这两项现在就基本是洋货充斥,国货淡出。牛羊猪肉、水果的关税将分别从30%-45%降低至10%,而目前中国本土牛羊猪肉较国际市场的均价低80%,竞争优势难以动摇。至于水果,国货较洋货的价格低3-10倍,关税减让根本不可能弥补两者之间的巨大差额。我国对关键的小麦、玉米、大米和棉花等农产品关税将保持在14.5%左右的低水平,尽管我国谷物较之国际市场价高30%-40%,但美国产品很难长驱直入,因为中美在协议中规定,在2005年之前的过渡期内中方上述进口配额最大为2180万吨,这个水平不过和中国1995年2081万吨的进口相当,仅占中国目前约4.5亿吨谷物总产量的4.8%,冲击微乎其微。从中国农业之现状来看,就算2005年之后取消了配额,美国农产品也未必对华享有价格优势。中国谷物扭曲的高价格,取决于三个因素:一是目前不尽完善的粮食计划购销体系,粮食流通成本和“三提五统”费用就占了近一半;二是价格偏高的种子、化肥、农药和其它农业生产资料供给;三是村乡镇等基层政府屡禁不绝、名目繁多的农业苛捐杂费。只要这些问题解决得好,中国农业具有极强的国际竞争力。换言之,美国农业产业工人开动联合收割、机械播种时,毕竟还是有薪水、燃料、设备维护费用等支出的,而吃苦耐劳的中国农民插秧或挥舞镰刀收割时,从来不吝啬无价汗水。

误区之四,根据中美入世协议,中国允诺2-5年内逐步开放银行业和保险业,目前中国国内一些舆论已将金融服务业的开放提到了“国家经济安全”的角度,谬之以入世则中国金融必将势如危卵。按中美入世协议,外资银行可在两年后向中国企业提供人民币业务服务,在五年后可向中国居民提供人民币业务服务,并取消对银行业的地域限制。至于保险业,目前非寿险业外资可控股51%,且在二三年内即可设立全资子公司;保险业二年内取消地域限制;五年后取消产险和寿险业务的地域限制。金融市场开放速度不可谓不激进,但这实属政府用心良苦之举。中国金融服务业的真实开放程度远比表面揭示的要高。从目前银行业的情况来看,1999年1月政府已经取消了外资银行在华开设营业性分支机构的限制,目前外资银行在中国已设立了400多家营业点,并已经占据了我国外币业务的17%。以目前保险业的情况来看,中国境内25家保险机构中,股份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各为9家、2家和9家,国有保险企业仅两家,早有17个国家的保险公司在中国设立了212个分理处抢摊。以中外金融机构的待遇来看,中资银行的利税总负担率超过了70%,而外资银行的综合税率仅为30%;中资银行的设备购置须在税后利润中抵扣,而外资银行则可灵活处理;中资银行被禁止参与外币投资业务,而外资银行则不再此禁令之列。显见中美入世协议与“引狼入室”无关,狼甚至早已在“超国民待遇”的条件下分食中国的金融市场,入世实际是将这样的混乱局势予以澄清而已。以中国金融体系自身的问题来看,我已经多次撰文指出中国金融体制的内部问题是主要的,潜伏的金融风险是20年来渐进式改革的成本,这大致和入世并不相关,相反中国金融体系急需资本注入,1999年1-9月间中国对外借款萎缩了12.7%,吸引外国直接投资萎缩了6.77%,外资对中国经济之“输血量”的减少对中国走出紧缩是非常不利的,这也迫使中国不能不打开金融服务业市场,为沉疴既久的金融体系换取更多的新鲜血液。

误区之五,根据美国的要求,中国将执行国际性的信息技术协定,在2005年将对芯片、电脑、电讯设施等实施零关税原则,中国IT行业的高新技术企业将在Intel、Microsoft等的攻势下荡然无存。这种说法实在有过高抬举中国国内IT发展水平之嫌。中美信息产业的差距相去不可以里计,目前中国信息化指数约为美国的7%,其中信息资源水平指数、信息装备水平指数、信息技术发展水平指数、信息主体水平指数分别为美国的5.5%、4.3%、5.7%和24.8%,有中国硅谷之称的中关村相对美国而言实在是再普通不过的农贸市场,不过其间兜售的不是白菜土豆,而是舶来的计算机配件而已。我个人的看法是入世可以帮助中国摆脱而不是维持对信息业的蒙昧状态。更何况,尽管先前中国信息产业部公开禁止外资进入ISP/ICP,中国境内稍有点名气的ISP/ICP,例如sohu、sino、chinabyte等,哪一个不是事实上已经吸收了国际风险投资呢?中美入世协议对中国ISP/ICP业者无疑是福音书,中国软件业和网络服务业可能不用偷偷摸摸地引资,而可获得非常好的发展机会。入世对中国IT行业最糟糕的冲击,也不会比现在使用中国国内昂贵的、每秒平均传输不到500个字节的蜗牛爬行式的互联网更糟糕。

【收稿日期】199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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