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大学法律诊所教学对我国法律硕士教学的启示
李 燕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广西桂林,541004)
[摘 要] 美国是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发源地,已经积累了很多非常有益的成熟经验,如美利坚大学法学院的法律诊所教学包括课堂教学和法庭教学两部分,旨在培养学生以客户为中心的律师思维,并坚持“Real Clients in Real Matters”的教学理念,让学生紧跟热门法律事件。我国高校法律硕士教学可以借鉴美利坚大学法学院的做法,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改革:科学设置学时和课程,设立法律诊所,保障运行经费。
[关键词] 美国法律诊所教学;法律硕士教育;应用型专业人才
美国是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发源地,最早可以追溯至20世纪二三十年代布莱德威所建立的法律诊所项目,采取诊所式教学法的法律课程直到20世纪40年代才开始出现。[1]然而,从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以这些法律援助机构为基础,一轮全新且更为猛烈的法律诊所运动正式开始。[1]1968年,福特基金会专门成立法律职业责任教育委员会(Council on Legal Education for Professional Responsibility,CLEPR),拨出资金鼓励所有法学院根据其所限定的方式对诊所式法律教学进行试验。几年内,超过半数的法学院设立了某种类型的法律诊所项目。[1]这种借鉴医学院学生在医疗机构进行临床实习的做法,旨在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法律和律师的所应掌握技能。
1996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据此《办法》,法律硕士专业得以设立,成为专业型硕士学位之一,设立目的为“培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由此,我国开始开展高等学校法律硕士教育。鉴于我国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笔者借在美利坚大学(American University)访学的机会,较近距离地观察了该校的法律诊所教学情况。
一、美利坚大学法律诊所教学概况
美利坚大学是一所根据 1892年12月5日美国国会通过、总统本杰明·哈里森批准的法令,建立于1893年的带有美国政府官方色彩的私立大学。美利坚大学坐落于美国首都华盛顿的西北部。很多美国总统都参加过美利坚大学建筑物的奠基仪式,美利坚大学有很多与美国政府合作的项目。
凭靠地缘优势,美利坚大学法学院蓬勃发展。美利坚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895年,由Ellen Spencer Mussey和 Emma Gillett两位具有卓越见识的女士创办。经过120多年的发展,现在的美利坚大学法学院已经成为一个继续作为女性才能和梦想的试验田的优秀教育中心。美利坚大学法学院是世界上第一所由女性建立的法学院,是世界上第一所由女性担任学院主任的法学院,也是世界上第一所女子法学院。
同时也有研究发现肾结石可能是NAFLD的早期表现。一项对于体外超声波碎石患者的随访20年的研究显示,患者肥胖和超重的比例明显高于对照组[16]。NAM等[10]的研究也发现肾结石患者肝实质回声的衰减也明显低于非肾结石患者。
在中国,法律诊所教育是指:法学院学生在一个真实或虚拟的“法律诊所”中,在有律师执业资格的教师的指导下,为处于困境中的受援人提供法律咨询,“诊断”他们的法律问题,开出“处方”,为他们提供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并亲自为他们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服务。[2]
法律诊所教学培养以客户为中心的律师思维,即学生在该项目中要学习和练习同理心、倾听的能力和让客户做出决定代理的能力。通过这些案例工作,学生学习基本的律师技能,包括与客户的沟通技能。他们需要将所学理论作为维护客户利益的正当法律理由,收集事实信息,正确地收集材料和装订案卷,有策略地思考对策,参与法庭辩论,灵活应对各种突发情况。法律诊所的所有工作都有课程分数,学生每学期必须取得2~3个学分。参加法律诊所的学生都要进行阅读、角色扮演、模拟练习和研究案件材料。此外,学生每学期还必须通过田野工作,包括参加每周与法律诊所导师的指导会议,取得3~4个学分。美利坚大学法学院的法律诊所教学已经成为法律诊所教育领域的领头军,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可以从课堂向实践顺利转变的学习机会。
美利坚大学法学院的法律诊所教学包括两个部分——课堂教学和法庭教学。参加法律诊所教学的学生可以作为低收入者和少数利益者或群体的诉讼代理人,就行政事务、法律交易事务和政策事务参加法庭诉讼程序,同时要接受教师的指导和点评。作为学生律师,他们要对诉讼事务承担责任,不仅要完成各种交易材料,而且要参与作为诉讼基础的辩论程序。学生律师在成为一个优秀律师和实践自我评价的学习过程中,逐步发展和形成有利于个人职业成长的良好思维习惯。每年有超过200名的二年级和三年级的法学院学生,参加一个学期或一个学年的法律诊所教学。
2017年初,美国总统特朗普发布“旅行禁令”(Travel Ban)后,美利坚大学法学院参加法律诊所课程的学生来到杜勒斯机场。他们手举“免费法律咨询帮助”的牌子,为可能陷入“旅行禁令”的人提供法律帮助。这表明,美利坚大学法学院的法律诊所教学秉承其教学理念,紧跟热门法律事件,为学生的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教学支持。
美利坚大学法学院法律诊所教学坚持“Real Clients in Real Matters”的教学理念,即学生通过真实的案件与真实的客户进行诊所学习。美利坚大学法学院的法律诊所包括民法法律诊所(Civil Advocacy Clinic)、社区经济发展法法律诊所(Community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Law Clinic)、刑事案件法律诊所(Criminal Justice Clinic)、残疾人权益保护法法律诊所(Disability Rights Law Clinic)、家庭暴力案件法律诊所(Domestic Violence Clinic)、Glushko-Samuelson知识产权法法律诊所(The Glushko-Samuels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Clinic)、移民案件法律诊所(Immigrant Justice Clinic)、国际人权法法律诊所(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Law Clinic)、Janet R. Spragens联邦税收法律诊所(Janet R. Spragens Federal Tax Clinic)与女性和法律诊所(Women and the Law Clinic)。每个法律诊所都有专门的任教教师和工作人员,任教教师既有美利坚大学的教师,也有来自实务部门的工作人员。每个法律诊所都设立自己的教学领域和教学目标,例如女性和法律诊所的案件主要涉及家庭法、移民事务、公共福利、家庭暴力、劳动关系、住房、教育和学生贷款领域,主要研究客户的性别、种族、国籍、残疾和收入状况等在司法系统内以及律师与客户关系里对她们的影响。在法律诊所的学习中,法律诊所会提供一个聚焦于案件准备、出庭和一对一的教学环境。导师和工作人员主要通过教学诉讼策略和诉讼技巧培养学生有效的律师能力。课堂作业和导师的指导致力于培养学生树立律师应当是什么以及律师可以是什么的观念。个人和课堂的指导致力于培养学生掌握律师与客户的关系和以客户为中心的代理模式。
二、我国高校法律硕士法律诊所教学现状
云天化示范田与其它品牌对照田肥料投入与产量对比:示范田肥料共用肥料75kg、对照田共用肥料115kg。示范田在投入方面较对照田少投入100元/亩,降低生产成本。示范田亩产1956kg/亩,对照田产量1716kg/亩,较对照田亩增产240kg,增产明显,增产率达13.98%,这表明使用云天化系列化肥在当地可以显著提高该地区桃种植的产量。
自从法学高等教育恢复办学以来,中国高校法学教育便面临着如何提高法学学生的法律技能和法律实践能力的重大课题。为适应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需要,在美国诊所法律教育模式的启发和美国福特基金会的鼎力资助下,2000年9月,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和复旦大学在法学院开设了诊所法律教育课程。[2]
美利坚大学法学院拥有JD、LLM和SJD学位教育。国内目前所关注的法律诊所教学(Clinical Program)是美利坚大学法学院的重要教学项目。笔者有幸在美利坚大学法学院进行了为期一年的访学,在此期间,笔者对美利坚大学法学院的法律诊所教学进行了较为近距离的观察。
2002年7月28日,经中国法学会批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11所院校成立了“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The Committee of Chinese Clinical Legal Educators,中文简称“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英文缩写CCCLE)这一全国诊所法律教育工作者等自愿参加的非营利性学术团体。这个学术团体旨在团结和组织全国从事诊所法律教育的工作者、管理者及其他有识之士,开展诊所法律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开展国内外诊所法律教育的交流与合作,推进诊所法律教育事业在中国的普及、推广、繁荣和发展。[2]
基于我国已有的较为丰富的法律诊所教育经验,本文认为在法律硕士法律诊所教育的发展中,高校应当在借鉴已有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法律硕士的学时和课程设置,以构建法律诊所教育课程。
左权县建立健全以管护责任人落实、水费收取、维修养护专项资金筹集为重点的管护机制,增强农村饮水工程管护主体自身“造血功能”,确保农村饮水工程良性运行和长久发挥效益;中阳县出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县财政投入148万元,提供公益性岗位248个,实现饮水工程全部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到建得起、管得住、用得好。
1996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吉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武汉大学8所高校首批试点招收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1998年,又批准设置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经批准的法律硕士培养单位现有100多家。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法律硕士教育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法律硕士教育也面临着时代发展和创新的挑战。如何实现专业硕士培养的目标,一直是法律硕士培养单位探索的课题。本文认为,目前我国法律诊所教育主要在法学本科阶段开展,应当在法律硕士教育中大力引进法律诊所教育,在实践教育中实现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
三、我国高校法律硕士法律诊所教育的建设路径
在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的指导下,我国高校诊所法律教育取得了长足进展。目前,有近200所高校成为该委员会的正式会员。这些高校建设了多种各具特色的专门性法律诊所,如妇女权益保护诊所、劳动者权益保护诊所等。从参加诊所法律教育课程的学生反馈来看,学生从诊所法律教育中收获颇丰。这门课程受到学生的一致好评。学生普遍认为,这门课程不仅锻炼了他们的适应能力和口才,而且理论知识和法律实践的结合,使他们更深入地掌握了理论知识,弥补了理论知识的不足。
(一)科学设置学时和课程
目前我国的全日制法律硕士教育的培养模式,有2年学时,也有3年学时,本文建议应当统一为3年学时。全日制法律硕士在校期间要完成课程学习、参加法律资格考试、参加实习,最后一年在校期间还要撰写硕士毕业论文和找工作。从教学实践经验反馈来看,2年学时时间比较紧张,尤其是非法学法律硕士,在这样的期间内不可能再增加设置法律诊所课程。
课程方面,本文建议在构建初期将法律诊所课程作为选修课程,并设置相应的学分。没有学分的设置,法律诊所课程的开展就像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美利坚大学的法律诊所课程贯穿于学生在校学习的整个期间,基本上每个学期都有诊所课程开展,同时有相应的学分。
(二)设立诊所
目前我国已有的法律诊所有多种类型,例如模拟型法律诊所、以学生法律援助中心为载体所设立的法律诊所、以模拟型诊所与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结合所设立的法律诊所、合作型法律诊所和独立设立的法律诊所等。从实践来看,独立设立的法律诊所类型效果较好,但是这种类型的法律诊所对教师的要求比较高,不仅要求教师熟悉理论知识,而且要有比较高的实践能力。在高校法学教师中,有一些教师兼职律师,这类教师比较适合独立设立的法律诊所类型。另外,基于现实情况,高校设立合作型法律诊所类型也是较好的选择。高校可以利用更多的社会资源,例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法制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机关和机构。高校教师可以与这些机构中的专业人士联合开展法律诊所课程,互相弥补,实现双赢。美利坚大学的法律诊所教学中,有教师设立独立的法律诊所,也有教师与实务部门的专家合作设立法律诊所。本文建议,各高校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法律诊所类型。
(三)保障经费
法律诊所课程与传统的课堂教学不一样,要进行大量的田野式教学,由此势必会产生经费问题。现在很多高校在远离市区的地方建立新校区,这一问题就显得尤为突出。法律诊所资金投入数量的多少,办案所需费用是否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将会直接影响法律诊所教育发展的规模和方向。本文认为,高校虽然可以通过向基金会申请经费支持,但这种方法不能保证长久的教学开展。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方法还在于将法律诊所教育融入我国高校法律硕士教育体制之中,从源头上为法律诊所教育“正名”。
近年来,国际上对受控核聚变研究的重视程度日渐提升,投入大量人力和资金开展各种试验研究,其目的为实现核聚变能的和平利用,并建立核聚变反应堆及核聚变发电厂[8]。
由表6可见,Co基体对Cu、As的结果影响不明显。但随着Co基体浓度的升高,Fe、Ni、Cd、Zn、Mn、Ca、Mg、Na、Si、S的测定结果逐渐降低,其中Ni、Cd、Zn、S的测定结果随Co基体浓度升高而降低的趋势尤为明显。这说明Co基体对不同待测元素的影响存在差异性。
四、结语
法律硕士作为我国专业硕士之一,在我国的政治发展和经济发展中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法律硕士人才的培养将为我国的政治发展和经济发展源源不断地“输入新鲜血液”。在法律硕士人才培养中,法律诊所教学将会对法律硕士教学带来创新式的改革,为法律硕士培养目标的实现提供有效的途径。
扦插育苗是常用的一种方式,最佳扦插育苗时间在夏季。在扦插育苗中,选择已经木质化和叶片完整没有病虫的枝条,把枝条截成4cm左右的插穗,在扦插的时候要保持直立,防止倒斜。
参考文献:
[1] 罗伯特·史蒂文斯.法学院[M]. 李立丰,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 315-316.
[2] 甄贞.方兴未艾的中国诊所法律教育[J].(2004-01-10)[2018-11-23].http://www.cliniclaw.cn/article/?200.html.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5-3712(2019)04-0109-03
[基金项目] 2017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重点项目“法律精英培养目标下的法学实验班创办模式研究与实践”(2017JGZ109);2015年度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学位与研究生改革专项课题“法律硕士专业‘双导师’模式的创新培养机制研究——以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为例”(JGY2015021)。
[作者简介] 李燕(1976—),女,博士,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引用格式] 李燕.美利坚大学法律诊所教学对我国法律硕士教学的启示[J].教育观察,2019(4).
[收稿日期] 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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