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伦理开启新文明重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伦理论文,重构论文,新文明论文,网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人类正处于多事之秋,正所谓“山雨欲来风满楼”。核问题、网络问题、克隆问题等已把人类逼上了十字路口,而网络文化带给人类的设身处地的变化,迫使我们不得不重新看待自己生活的这个时代。伴随网络技术出现的网络文化是一种新的文化形态,它不仅正在改变人类的生活方式,而且将深刻影响人类未来的文明。
网络文化带给人类的新变化
人类有史以来三项最重要的发明,无疑是火、文字和网络技术。它们分别对应着三种更根本的文明形态:器物文明、符号文明、数字文明。我们知道,自从有了火之后,人类就获得了一种能量,不仅改变了自己的食品结构,提高了身体的素质和战胜自然的能力,而且进一步增强了团聚的可能性,增强了信息交流。正是由于这项技术的使用,才使人类的劳动由本能性提升到智能性层次。人类也才最终进入文明形态。文字发明的价值已无须细说,因为它开辟了知识和文化的世界,使人类的思想有了记录和传播的载体,也找到了思想的表达方式,从而进入一个新的书写和印刷文化的知识世界。而数字化技术的发明则在人类已经熟识的实在世界之外,开辟了一个新的广阔空间,使我们因袭已久的许多观念面临着新的审视和考验。对于数字化技术给人类今天所习惯的世界的冲击,它的可能性和影响等,我们现在的估计还不完全。可以认为,这三种技术的出现分别导致了文明的三次大爆发。
显然,以数字化技术为基础的网络空间既不是纯粹的技术设施,也不是简单的信息和信息处理方式,而是建构主义的正在发生的实在。网络空间具有可称之为自主性的重要特征。它作为一个复杂的多功能系统,不仅已经嵌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而且可能给人类生存带来整体上的变化。如,有无关系的变化,那经常以为是“无”的东西,是否就是真“无”;又如,虚实关系的变化,“实在”是真实在,虚拟就不实在,还是虚拟比实在更“实在”?再如主客关系的变化,究竟谁是真正的主体?最后是可能与现实以及历史、当下与未来关系的变化,究竟谁更应该受到尊重,价值的重心应该放在哪里?等等。这些都向我们展示了互联网带给人类的重大变化。
人类文明现存基础正被颠覆
由于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深度影响,人类的伦理规范已进入到了应用伦理的阶段。而伦理学走到“应用”这一步,已不再是一个简单的伦理规则的现实转化和应用问题,更是维度的根本变化。
其一,是时间维度上的时间之矢由过去决定现在与未来的方式,向从未来到现在的方式转变,未来的价值得到了凸显。这将彻底改变人类解读规则的体系。
其二,是社会由科层性变成了平面化,中心正在被消解,在社会这个网络上每个人都将成为一个抽象的点,社会不再按照某种意志或设计来生产价值,而是通过凸显的方式生产价值,这是人类价值生产方式的巨大革命。在这样的时代里,“网络无疆”、“无网而不胜”,不仅成为流行的观念,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正在变成社会结构生产的事实。
其三,是结构性变成了历史性与结构性的结合,即时间性与空间性的结合,于是历史性便自然而然地进入了伦理学的殿堂,规范伦理学自然就让位于应用伦理学。
其四,是从目的论与义务论的分庭抗礼变成了倾向于目的论。应用伦理学的诞生让我们看到了一个趋势,天平向目的论倾斜了。如果说伦理学就是研究如何搭建一个伦理学者和伦理利益维护者对话和交流的平台,那么每一个对话者和交流者所持的意见与观点必须符合他们自己的目的。要是他们不代表他们自己的目的,对话和交流就失去了意义。看来,让目的论成为合格的理论范式有个程序问题,需要让社会这个“利维坦”,创造和维持目的论实施的合理条件。而网络世界的出现恰恰为此提供了一线曙光。
互联网作为一个可以现实化的可能世界,尽管是一种信息态的形式,却能够容纳整个人类,就像我们生活在其间的地球世界那样把我们人类全部兼容。互联网是一个自由创造秩序的世界,每一个人可以和所有人共存与共荣,当技术再发展一步,就不再有囚徒困境。互联网是一个平等、正义、公正、真、善、美等人类崇高理想实现的一次最成功的尝试。它告诉我们,有在场性的桎梏,诸如财富、名义、地位、权力等,就不会有伦理价值和道德价值的彻底完善,人类的原罪就在于人类的本性其实是不在场的,而我们却把追求的目标限定于在场性之中。这就意味着,人类知识的生产、传播和获得方式彻底地变了,世界的话语权也变了。所以说,互联网提供了多种多样的可能性,目前在互联网技术下我们遇到的许多疑难,大多会随着技术的发展而得到解决的。特别是与西方国家比起来,网络文化的出现对比较晚地进入现代化的中国来说更是一场革命,有可能把我们的社会逐渐向网络化推进,而对社会结构和制度的调整,互联网可能恰恰是很重要的力量。至少从技术追赶角度看,网络技术给我们提供了这么一个契机,在使我国很快发展的同时,可能加速我国的社会结构调整。
新文明重构的意义及可能
新的人类社会,文明应该是什么样子呢?很难料定。为此,有人提出了后人类(Posthuman)这样一个概念,这个概念目前还比较含混,也不是被学术界普通接受的话语。后人类有时被用来指称人机联合体,有时又指由各种技术塑造和武装起来的新的人类替代品,二者在一定的层位上还可以对接。总之,作为“武装”起来的“新”人类,比“旧”的人类能耐大、“层次”高。以“后人类”概念为基础,就出现了所谓的后人类主义(Posthumanism),它主张通过克隆来促进人类的进化,在眼下当然会引起争议。我们显然不必为后人类的出现辩护,但是我们总应该追问:后人类的出现究竟意味着什么?它意味着人群的组合开始出现新质,出现很多原本不属于人的东西;意味着人类发展的自我相关性越来越密切,技术越来越逼近人本身;后人类展示了开放的空间和人类发展的多种可能系,将来人类不仅有数字化地球,而且有数字化空间、数字化宇宙(网宇)。后人类社会追求个人自主、社会开放和永恒发展,是一个完全单子化、平面化的社会。它对未来充满乐观性和激进性,并常使用不确定的“我们”来表示一种“普遍的人性”。这对当代社会的权力结构有一种潜在的巨大消解力。
不难发现,后人类主义实际上是一种科技至上主义,它的问题可能也就出在这里,因为后人类的存在和活动绝不会没有一个限度,如技术限度、时代限度、个体或文化限度等,都有可能制约“后人类”的结构和功能的发挥。认真寻找和把握这个限度是我们研究的基本任务。我们没有必要把网络文化看作是洪水猛兽一概拒之,而是怎样更好地理解它,寻找它的可行范围,有效地控制它。
可见,后人类社会需要建构后人类的伦理,以作为后人类文明的基础。后人类社会由于不断面临新的因素的加入和挑战,已经不能再用传统的方式,如基础主义的目标、还原主义的方法和历史主义的路线来建构,而是要转换一种思维和伦理方式,补充一种即时的、契约的方式,多样化、未来化和网络化的思路。相信,不久的将来,会有一次网络的大烩拼,人类的网络水平也将有一次整体的大提升。那个时候我们才有更充分的把握来谈论网络。为此,我们应该像欧洲的伦理委员会一样,成立一个网络委员会,用新的方式协调网络的社会运行,而不是仍然把它直接诉诸于传统的政府或官方的控制。
总之,这里只是想表明,今天我们所面对的社会局势发生了从来没有过、什么人也无法准确预料的巨大变化。面对这种情况,我们自己必须改变和调整,这是最基本的生存姿态。至于怎样具体地调整,可以在摸索和研究中选择。有人比较多地看到了网络活动的副作用,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人类每在变革时都会出现某些不适应。而历史将证明,在各民族和社会的发展中,谁能更好地协调和适应网络与克隆文化等,谁就将在未来世界中占据主导地位。互联网文化既不属于东方文化,也不是属于西方文化,而是属于人类未来的文化,但中华民族的某些基本精神和处世原则,却可以在今天的互联网中得到某种体现。这就需要我们发现它的价值并整合它,为世界的新文明作出自己的探索和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