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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花落 离殇
夜。灵堂,四十八瓶XO静静地散发着醇香。
我终于到了。我看到了他,在遗像里;胖胖的,头发凌乱,眼神犀利,淡色的陆小凤式胡子,可是笑容温暖,徐徐如涟漪般散开,融化在春风里。时间定格在1985年9月21日。
有液体自眼眶中滑落,我终于见到了古龙——我最崇敬的人,可他已醉了,永不复醒。他是个重义多情的豪客,我却终不能成为他的朋友,我们的时间错开了整整1725天。
可我是你的知己,古龙,你可知道?你可知道,你长眠后大约五年,有一个女孩出世?而现在,她已自认是了解你的人,你未曾一交的朋友。不错,我们本该是好友,只是你走得太早了。
你给我一滴眼泪,我便能看到你心中全部的海洋。我如是对你说。于是我看到了你的书,你一部分的生命为我敞开。
于是你看到了我的泪,为你而洒。
从梦里醒来的时候,我已无泪。有的地方应该已经鲜花满楼了,比如说天堂。我想。可惜长沙是冬天,在凛冽的风中,所有的花都死了。
长沙没有如李园一般开得寂寞而热烈的红梅,长沙也没有那多情的剑客和那无情的剑。
天涯 流星
你最喜欢写天涯,还有流星。
你说:天涯不远,因为人在天涯。你又说:流星的生命虽短暂,可它那一瞬间的炫目却远非恒星可比。所以,你人在天涯,你的生命迅疾如流星,光彩亦复如是。
古龙的笔下走出了许许多多的人。古龙写作的目的是稿费,他并不忠于写作,他永远只忠于自己,他需要钱。坦白说,他的小说良莠不齐,但其中好的,却真正能使人荡气回肠,不可忘怀。
因为他写的是和他一样的人,真正的浪子,被使命、被情感所纠缠,狂放而执著,潇洒而沉郁。我曾经狂热地想看《多情剑客无情剑》,之后狂热地喜欢李寻欢,虽然现在已不喜欢了,但仍将他看做是一位最好的朋友。实际上,李寻欢的优柔寡断、误人误己本该是让我讨厌的,只是他的博爱大度坚韧多情无法不让我动容:他一次次被打击,一次次自风雨中站起;他为情消沉,却又为义重生;他永远只记得别人的好——他纵酒狂歌,落拓而多愁善感,他和阿飞、林诗音的一切,都令我为之震撼为之感动。“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可敬可爱的花满楼;风流倜傥的楚留香、潇洒重情的陆小凤,还有沈浪淡淡的微笑,还有傅红雪寂寞的刀——这一切的一切,如这句诗,潜伏在我单薄的少年时光里,而后又悸动着在梦里苏醒。我明白,其实,古龙自己就是他们的真身,所有的他们在一起能拼成个活生生的古龙。
古龙又有在小说里讲道理的嗜好,那些阐述生命友谊权力金钱的格言,精辟短小,很有意思,发人深省。只是它们也都带着古龙式的风格:天涯的沉郁流星的华丽。
所以,到如今,我在梦里常常会看到辽阔无边的天涯,我在天涯里一个人奔跑着追逐流星,追逐古龙逝去的声音,遥远的背影。
喜欢,只是一种感觉
很小很小的时候,就无可救药地喜欢武侠。读武侠其实是一种感觉,过瘾的感觉。读金庸,半醉半醒;读梁羽生,清醒;读古龙,却是醉生梦死的疯狂。
金庸的色彩是绚丽,如凤凰般华美大气;梁羽生的调色盘黑白分明,单调素雅;但古龙的画布上却是繁杂地布满了矛盾的色彩,喧嚣明亮,去是支离破碎的。古龙的小说里没有神,没有魔头,只有人,各色各样的人,从绝色的少女到冷酷的杀手,还有白衣胜雪的浪子,独自穿行在令人绝望的寂寞里。每每我是那么执著地追随他们,从他们的酒里看到古龙的笑一点点化开。
看你的小说很少是快乐啊,古龙。你总是用一把钝钝的小刀慢慢划过我的心,接着就看到我与你的人物同笑同哭,直到泪流满面。我想,在我试图走近你的那一刹那,你走进了我的心。
很早以前,我看到有人说古龙很俗。不错,他不乏尸横遍地与玉体横陈的描写,但他描绘得很坦然,只是为了凸现气氛还有人体的美。有人看出邪气来,只能说他的心不正。古龙的江湖确实也是人心险恶,诡异危险,但所谓的江湖人却时刻奋斗着,拥有着多姿多彩的生活。我喜欢这种没有虚幻的大志的世界,正如李寻欢所说:“人活着,就是要有理想,有目的,就是要不顾一切地去奋斗。”至于奋斗的结果是不是成功,是不是快乐,他们并没有放在心上。江湖人奋斗的目的就是要出人头地,很俗,是不是?但也真实得可爱,透出凡世的温暖与美好,就像他自己的目的就是为了有钱,有钱和朋友一起喝酒而已。什么是俗?什么是雅?放浪形骸,对酒当歌不正是真正的大雅之士吗?豪侠仗义、侠情盖世、才华惊天的古龙,活得轰轰烈烈、潇潇洒洒,本就不是世间凡人所能管窥的。他是我平生仅知的有魏晋名士风度的人,所以我崇拜他,迷恋他,没有过多的理由,只有感觉,强烈的感觉。
古龙是一把剑,异形离别钩,我站在耀目的剑光下,怅问:谁识这一剑的风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