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审计的目标和依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目标论文,环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环境审计的目标
建立在可持续发展理论下的环境审计的目标应分三个层次:即环境审计的最终目标、总目标和具体目标。环境审计的最终目标,应该体现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基本思想,即保护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环境审计的总目标一般是根据授权人和委托人的要求,对被审计单位或个人应该承担的受托环境责任的监督、鉴证与评价。它必须体现国家实行环境审计监督制度的需要。当前我国环境审计的总目标可以确定为评价、鉴证被审单位的环境管理责任履行状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真实性”,即验证被审计单位的环保资金使用、环保项目收支以及其他与环境有关的经济业务和经济事项是否真实、完整、及时的记录,有关余额和发生额的记录是否正确、适当,有关事项的披露是否恰当,记录和披露环境绩效、环境问题的财务影响的方法是否合理。
“合法性”,即验证与环境问题有关的经济活动是否遵循了有关环境法律、规章、制度,以及有关的环境标准。
“效益性”,即验证与环境问题有关的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环境审计具体目标是总目标的具体化,根据具体化程度不同,又可分为一般审计目标和项目审计目标。一般审计目标是实施环境审计时均应达到的目标,具有共性特征;而项目审计目标,在执行环境审计的过程中,可以结合实际项目来具体确定,即表现了项目审计的个性特征。综上所述,环境审计的目标层次可概括如图1所示:
(图1)
二、环境审计依据
(1)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我国从70年代开始,颁布了一批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环境法律体系。截至目前为止,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环境保护法》为主体的环境法律体系。此外,针对特定的环境保护对象,制定颁布了16项环境保护专门法以及与环境保护相关的资源法。我国政府还制定了30多项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为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法律,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和颁布了600多项环境保护地方法规。这些法律、法规为我们进行环境审计提供了评价和鉴证的基本依据。
(2)环境标准。环境标准是国家为了维护环境质量,控制污染,保护人群健康、社会财富和生态平衡而制定的各种技术指标和规范的总称。环境标准是具有法律效用的技术规范,是我国环境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环境审计评价的主要依据。环境标准包含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保护基础标准和方法标准三大类。
我国目前颁布的环境标准有395项,这些环境标准为我们在实施环境审计过程中,收集充分的证据,进行判断提供了参照准绳,是主要的环境审计依据。
(3)有关财务与会计核算准则和标准。目前,我国乃至国际上对环境风险、费用和义务的确认、计量、分类和披露尚缺乏统一的标准,环境会计实务带有很大的主观性。作为宏观环境审计,我国政府根据《中国21世纪议程》的要求正在研究建立新的综合核算体系,以便在国民经济核算中充分考虑环境与社会因素。倘若这个新的综合核算体系在不久的将来得以建立,那么它所依据的一系列原则,将成为我们进行环境审计的依据之一。
从微观的企事业单位来看,情况也是如此。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ISO14000环境标准要求一个组织必须具备良好的环境管理系统,其中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是要有一个完整的环境报告,充分披露企业环境风险的管理,现实和潜在的环境责任以及环境报告的会计原则。虽然目前缺乏统一而具体的环境核算标准,但是反映和核算环境费用支出,评估环境风险的一些尚处于研究开发中的准则,以及现行和即将公布的一系列具体会计准则,无疑将是进行环境审计时有关财务活动成本、效益等评价的重要依据。
(4)与审计有关的法规、准则。环境审计从其本质上讲是审计的新兴领域,所以还应该遵守与审计有关的法规和准则。由政府机关实施的环境审计,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国审计规范》中的各项要求;由内部审计机构开展的对组织的环境管理系统和经济活动的环境影响的审计、监督与检查,应遵守有关的内部审计实务准则和《公司法》中关于内部审计的规定;对于注册会计师接受客户委托提供环境审计服务时,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独立审计具体准则》及各项实务公告和指南。
(5)国际公约中的环境保护规范。我国先后加入了一批保护资源和环境的一般性国际公约、协定和议定书。主要有《国际捕鲸公约》、《联合国海洋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国际热带木材协定》等。这是衡量和评价我国在环保方面,履行国际公约和议定书情况的依据。
(6)国家制定的环境经济政策和相关的经济法律、法规等。我国制定了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方针,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和“强化环境管理”三大环境政策,制定了9项关于环保的基本制度,即土地利用规划制度、“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收费制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污染集中控制制度、排污申报登记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限期治理污染制度,颁布环境与发展十大政策等。这些经济环境政策及相应的经济法律、法规都是环境评价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