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国际合作新准则——第二届信息基础结构学术大会述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述评论文,国际合作论文,第二届论文,准则论文,学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两年一度的信息基础结构国际学术大会日前在北京落下帷幕。本届大会就“如何通过国际合作实现共同繁荣”这一主题展开了热烈的研讨,并在与会代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发表了《信息合作宣言》。《宣言》提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合作不仅要体现“双赢”的原则,而且应以是否有利于合作各方“缩小差距,共同繁荣”。这一新的准则将使国际合作更为合理,使广大的发展中国家获得更为公平和更加有利的发展条件!
当前,信息化的世纪风暴正席卷着全球,有力地推动着人类社会由农业和工业时代向信息时代大规模换型转轨。纵观世界各国,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在纷纷规划和建设各种类型的信息基础结构,并已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不容忽视的是,各国的信息化发展很不平衡,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差距在进一步加大,新一代的“信息富国”和“信息穷国”正在出现。以因特网的发展为例,据统计,截至1996年底,全世界因特网用户约三分之二分布在美国和加拿大,21.9%分布在欧洲大陆,6.3%分布在亚洲,3.7%分布在大洋洲,而拉美及非洲仅分别占1%和0.6%。1998年1月的调查资料显示,占全球人口总数20 %的我国,在因特网上的站点仅为全球站点总数的0.055%; 在因特网上的输入、输出信息流量中,我国仅占0.1%和0.05%, 而美国这两项指标都达85%以上。许多发展中国家,基础电信网的建设还很不完善,个人计算机的普及率尚达不到1%。如何促进各国信息化的共同发展, 已成为世界面临的紧迫课题。
本次会议认为,全球信息社会的普遍繁荣不但靠竞争,也要靠合作。竞争造就新的突破,合作实现普遍提高,竞争与合作都要遵守合理的规则。社会成员之间合作的范围和程度是衡量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尺度。因此,一方面要通过科学的、理性的竞争打破平衡,促进发展;同时,又要通过平等的、互惠的合作实现共同富裕和普遍繁荣。信息时代的社会生产工具是覆盖全球的智能化信息网络,这种全球网络型的生产工具和基于全球网络的生产方式,决定了信息经济必然要打破国家的界限,实现全球范围资源配置和知识共享的经济。因此,全球范围普遍有效的合作,是信息经济内在的本质要求。
会议分析道现行的国际合作规则对于社会发展曾经作出过重要的贡献,但是还不能完全适应信息时代的要求。某些发达国家超越国界限制,试图通过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利用其信息技术优势,以达到其用别的手段难以完全实现的压制各国民族经济、使发展中国家沦为其市场的目的。继去年部分世贸组织成员签署基础电信谈判协议开放各国电信市场后,美国又有人相继提出要求各国信息技术设备进口实行免税和要求网上国际贸易全部免税的主张等,都是明显的例证。同时,西方正通过信息网络对发展中国家进行政治和文化冲击,他们不仅要使自己的经济和科技在下个世纪站在世界的前沿,而且要使自己的政治、文化成为全球公认的准则。因此,只有改革和完善国际合作的规则,才能缩小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存在的差距。
令人高兴的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已经充分认识到发展信息化对于经济增长的重要性,把信息化建设提上了议事日程。例如,尼日利亚等西非5国于1997年4月通过宣言,要求加快发展该地区的因特网,尽快实现高校、研究机构和图书馆之间的数据交换联网。发展中国家普遍认为,“通往信息社会的道路不应加大富国与穷国、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差距”,对南北之间信息发展的不平衡,发达国家必须通过合作、开放和互利的方式来解决,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技术开发应用以及人才培训等诸多方面开展双边和多边的国际合作,而不应通过控制的方式来对待发展中国家。信息时代国际合作的基本原则应当是:独立、平等、互利互惠、尊重主权、尊重和保护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应当在“独立平等,特色多样,普遍繁荣”原则基础上实现全球经济一体化,避免少数国家对多数国家实行垄断的一体化。同时,应注重发挥各自的优势。即发达国家应利用其在资金、信息技术和国际网络资源等方面已形成的优势,发展中国家则应利用其急剧增长的巨大的信息需求市场。总之,双方应遵从新的国际合作准则,实现优势互补,以携手迈向新的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