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瓦湖环境整治对太湖治理的启示--对太湖治理概念、过程和内容的思考_琵琶湖论文

琵琶湖环境整治对太湖治理的启示——基于理念、过程和内容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太湖论文,琵琶论文,启示论文,环境整治论文,理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7年6月18日无锡太湖局部水域再次出现蓝藻聚集,市民生活用水告急,这一事件再次警示我们太湖的治理不能再流于形式了,需要更行之有效的整治方法。

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中期,日本由于经济高速增长和人们生活方式的巨大改变,当时的琵琶湖正和如今的太湖一样自然和人文状况发生了巨大变化,造成了极大的生态和社会问题。为了应对琵琶湖生态恶化的现象,日本社会进行了有步骤、多层面、广范围的综合整治,到目前为止琵琶湖整治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本文以琵琶湖整治的过程为纵线,以琵琶湖整治的基本理念和整治内容为横线,纵横结合多角度介绍琵琶环境整治的内容。目前国内有少量文章涉及琵琶湖治理的研究,如《日本琵琶湖治理的工程措施对太湖的启示》[1]、《日本琵琶湖治理的“五保体系”对我国太湖治理的启示》[2]等内容多截取琵琶湖整治过程中的片段如工程措施、五保体系、农业环境利用,本文在整理收集了大量关于琵琶湖整治的法律、环境白书、相关书籍的基础上对琵琶湖环境整治的过程和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并以此总结出一些对太湖环境整治的启示,填补了此方面研究空白。由于琵琶湖与太湖的污染原因和地处近畿都市圈与太湖地处长三角地区地理因素等有诸多相似之处,因此本文对太湖借鉴日本琵琶湖的整治经验有着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琵琶湖概况

琵琶湖是有着400万年悠久历史的湖泊之一,有着超过五十种的固有物种,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有着丰富生态体系的古老湖泊。自古琵琶湖周边地区的人们就在琵琶湖的滋养下生活,种植水稻、从事渔业和日常的生活,与琵琶湖有着直接的生息关系。它的周边地区是近畿都市圈和中部都市圈的保全地区,提供了近畿都市圈大约1400万人的生活和生产用水。①大约有460条一级河流流入琵琶湖,其中120条是直接流入琵琶湖的,如淀川、木津川等而流出琵琶湖的只有濑田川和琵琶湖排水渠。(见表1,图1)②

但是从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经济高速增长开始,随着都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急速推进,耕作等农业活动日益减少、城镇人口日益增加,上下水道的铺设和洗衣机的普及使人们的生活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们的生活变得丰富而便捷,用水量也急剧增加,然而人们与琵琶湖亲密接触的机会却变得越来越少,日常的生活排水、工业污水等使琵琶湖的水质开始恶化,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为了应对琵琶湖的污染状况,日本政府、地方自治机构、NPO等组织积极参与到琵琶湖整治的计划中,经过约五十年的努力,到目前为止琵琶湖的整体生态状况已经明显改善,流入琵琶湖的污水处理率已经达到90%以上。③

图1 琵琶湖·淀川水系等流域分布图

二、琵琶湖综合整治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方针

为了对琵琶湖进行综合整治,调动一切和琵琶湖相关的公民积极性使他们对琵琶湖的整治达到共识是十分必要的,因此为了保证人与湖的和谐发展,制定了为了保护琵琶湖达到全日本公民共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方针,为琵琶湖的治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琵琶湖整治的基本理念

生态良好的琵琶湖世代相传即是琵琶湖和人类共生共存。这一理念的提出始于“琵琶湖综合整治推进计划”,该计划针对日本由于经济发展引发的环境问题,由日本国土厅、建设省(现国土交通省)、环境省、厚生省(现厚生劳动省)、农林水产省、林野省共同制定《琵琶湖の総合的な保全の推進—琵琶湖の人との共生》④并在计划中明确提出了“生态良好的琵琶湖世代相传”这一治理理念。

2.琵琶湖整治的基本方针

整治琵琶湖的基本方针就是“共感”“共存”“共有”六个字,虽然简单,但是包含了深刻的哲理和人们对于整治琵琶湖的共同理念。

(1)共感就是人对保护居住环境达到的广泛的共识。为了尽量地减少由于生活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地区之间相互理解,相互合作,实现人与人、地区与地区间的协作是至关重要的。因此需要深入的了解保护琵琶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人对保护居住环境有一个普遍的共识。

(2)共存就是强调保护与利用并存的整治模式。为了使琵琶湖能够保持生态良好的世代的相传,实现最小限度对琵琶湖进行污染、在享受琵琶湖给我们的生活生产带来的便利与滋养的同时对琵琶湖进行保护是十分必要的。因此在尽可能利用丰富的琵琶湖资源的同时对琵琶湖进行有效的保护,以利用和保护并存的方式整治。

(3)共有的概念是说让现在生存的人和后代都能共同拥有同样纯净的琵琶湖。琵琶湖是我们和后代的共同财产,现在我们有义务把从上辈人手中继承来的琵琶湖,保持物产丰富、生态良好传承给我们的后代。因此,从过去到现在再到未来,在漫长的时光流逝中,我们要和后代共同拥有琵琶湖这一无价的财富。

三、琵琶湖整治的过程

本节把琵琶湖从1967年到2007年约40年的整治的过程划分为五个阶段。由于琵琶湖的治理是依据一系列阶段性的法规及政策来进行的,每一个时期都有几部政策与法规来指导和确保整治工作的进行。

1.琵琶湖环境整治对策的制定(1967年-1976年)

1965年琵琶湖环境的恶化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日本政府制定了《公害对策基本法》(1967年)和《水质污浊防止法》(1970年),在县内制定了《琵琶湖环境保全对策》(1972年5月)。依据这些法律法规对流入琵琶湖的有机物污染和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工厂有害物质排放进行强制禁止。于1972年12月根据《水质污浊防止法》制定的排放标准对工厂排放物质进行严格执行。⑤对于造成富氧化的氮磷排放,通过对生活用水排放、下水道整修和设置合并处理净化槽设备以及对造成磷排放的主要污染源洗涤剂进行指导性使用和尽量减少对其的使用。大规模地对涤剂生产厂家进行整治,如搬迁、产品升级、加大污水的治理等。

2.《琵琶湖的富营养化防止条例》的制定(1977年-1981年)

尽管对琵琶湖整治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措施,但是琵琶湖的富营养化的状态仍然持续,并于1977年爆发了大规模的赤潮,琵琶湖周边居民为了保护琵琶湖发起了恢复琵琶湖生态的运动。由居民满腔热情发起并于1979年10月颁布了《关于防止琵琶湖富营养化的相关条例》。该条例规定在工厂和企业需要完全按照排放标准来排放氮和磷并禁止对含有磷的合成洗涤用品进行使用和出售。

特别是在1980年为了进一步推进琵琶湖的综合环境保护政策,制定了《新琵琶湖环境保全对策(琵琶湖ABC作战)》,对于下水道的整修、工厂和企业排水标准等保护水质的措施用报纸、杂志、电视、电影等方式进行普及和宣传,在村落和学校进行环境保护的学习并对琵琶湖的保护工作进行了综合的调查研究。⑥

3.湖泊水质保护计划的制定(1982年-1995年)

由于在全国范围内湖泊的水质没有突破性的改善,国家于1982年针对湖泊的氮磷含量的水质环境标准于1984年制定了《湖泊水质保护特别实施法》。琵琶湖于1985年12月成为此法的指定执行湖泊,滋贺县在1987年3月制定了第一期湖泊水质保护计划。⑦该计划以5年为期限、在制定水质目标值的同时,开展了城镇和农村下水道等水质保护工程、对新建企业的排污负荷量进行限制、对规模较小的企业设置小型的净化槽等进行了综合的有计划型的水质保全政策。

4.对小规模企业的排污整治和有关豉虫条例的制定(1996年-1999年)

由于一系列减少流入琵琶湖污染负荷政策的实施,氮磷较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初期比有一定程度降低、富营养化也有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是微微浮游生物的异常繁殖和北湖的COD日益增长变成了不容忽视的现状。1996年制定了《推进生活排水对策的相关条例(豉虫条例)》,该条例针对日平均排水量在10~30立方米的小规模企业的污水排放做了追加限制并免费为一般家庭安装小型处理净化槽。⑧

另外,在1997年,针对琵琶湖南湖东岸地区的水域整治问题,国家和琵琶湖周边各县合作,为了集中对污染进行整治计划,制定了琵琶湖水质保护对策行动计划。⑨

5.制定综合的水质保护政策(2000年-2007年)

琵琶湖水环境的改变,是由于社会经济活动的增加和多样化、全球规模的环境变化影响,不仅是水质的变化,而是整个生态体系的变化,为了应对新的问题,需要制定新的措施。因此为了能够让后代能够继承一个生态良好的琵琶湖,2000年制定了以湖内水质保护、水源地整治、自然环境景观保护为主题的《琵琶湖综合保护整治计划(21世纪母亲河计划)》,另外2002年还制定了更加多样的综合性的《适当利用琵琶湖的相关条例》、2003年的《依托环境的农业推进条例》⑩、2004年的《琵琶湖造林条例》和《加强环境保护学习相关条例》,2005年设立了滋贺县琵琶湖环境研究中心,该中心主要工作范围为把最新的研究成果提供给社会,并对国民和NGO组织给予科学的技术指导。(11)

另外还于2006年制定了《故乡和野生动植物的共生条例》。2007年针对赤野井湾流域污染源强制整治和对难分解有机物形成原因调查而有针对性的制定了《第五期湖泊水质保护计划》。(12)

四、综合整治琵琶湖的基本内容

综合整治由琵琶湖水质保护,水源地整治,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整治等必要方面组成。另外在整治的过程中又分为:规划实践、交流信息、调查研究等阶段。在流域整治、水质保护、水源地整治、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整治这五个方面的内容来看具有相互影响相互关联的关系,这种复杂性就会导致对整治对象和造成污染成因等方面存在分歧,特别是对于长期在琵琶湖环境中生活的人群在整治后对以往生活的影响也是要考虑的因素。因此,琵琶湖整治的课题是一个多元的、关系到与琵琶湖相关的全部的课题,需要适当的分工协作,接受多方的援助来对琵琶湖生态环境进行持续的有计划的改善。

1.流域的整治

琵琶湖是反映居民和企业等生活生产状态的镜子,流入琵琶湖的河流的状况反映了日本公民的价值观、流入琵琶湖的水质直接影响琵琶湖的水量和水质及生态系统。在琵琶湖生态环境保护的过程中,需要对琵琶湖周边流域的河流的上、中、下游流域的各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区别对待和因地制宜的整治的同时,还要把河流的上、中、下游流域作为一个整体,各河段流域需要共同协作,在居民、企业和行政机关等作为整治主体协同整治。

在琵琶湖整治的过程中,将琵琶湖周边流域划分为:甲贺·草津流域、八日市流域、彦根流域、长滨流域、高岛流域、信乐·大津流域、志贺·大津流域,七个主要流域单位(见图2),(13)其中各流域均设有行政事务所对所在流域进行管辖,并且各事务所执行统一的政策实施标准。

图2 琵琶湖周边流域划分图

(摘自滋贺县琵琶湖环境科学研究中心年报2006年)

(1)注重上、中、下游流域的交流沟通

图3 琵琶湖水质年度变化表(摘自滋贺县环境白书)

在上、中、下游各流域采取琵琶湖全民清扫活动“味觉节日”等活动,如“交流水产物味觉节日(下流味觉祭)”、“交流米味觉节日(中流味觉祭)”、“交流林产物味觉节祭”来沟通和流域的环境状况,促进各地区的信息沟通和对目标的共性认识。

(2)各流域对本流域生态体系的调查和研究

各流域都对本流域单位的泉、小河流、森林、山地、梯田的现状进行调查和研究,如:“河流、水渠水质调查”、“生物调查”、“河流、水渠等状况的调查”、“垃圾相关调查”等。

(3)设定明确的目标并对实施状况进行监督

各流域根据调查研究的情况进行因地制宜的明确整治目标,对各流域单位的泉、小河流、森林、山地、梯田等进行整治。针对当年的整治状况,每年更新水质地图、水量地图、生物地图、河流、水渠等分布地图、垃圾分布地图等,对各流域整治状况进行监督。

(4)培养流域管理人员

为了更好地协调居民和企业,在琵琶湖流域地区培养管理人员是十分必要的,因此确保自然环境观察知道员和环境开发顾问等人才的供应,来确保各流域单位之间来协调制定统一的行动方案。

(5)流域研究会的支持

图4 淡水赤潮年发生天数及赤潮发生的景象图

在各流域单位虽然有设置研究会的意愿,但是为了加强各地区研究会的合作,使研究活动持续有效地进行需要各地区居民的大力支持、理解、共同追求目标的认同。因此对流域研究会的设立初期需要必要的基础性的扶持。

2.水质整治

上个世纪20年代的琵琶湖是水质状况非常好的湖泊,到了上个世纪50年代水质开始恶化,到了七十年代初期到中期水质恶化达到最高值,之后水质状况逐渐改善,到了八十年代水质基本表现为良好的平稳态势,但是由COD(有机物质)和氮(T-N)导致的水质污染仍有增长的倾向。(14)(见图3)透明度和磷(T-P)呈平稳状态。(15)(在整治的过程中考虑到琵琶湖周边地区由于人口增长的因素,会增加污染负荷的发生量,不断在整治污染点的基础上增加对污染面的污染的整治。在整治水质的过程中,减少由于排水对水质的污染,减少居住区和农业作业的污染、降低由于大气污染造成的降雨污染,另外重视自然生态系统自身的净化功能和水体的再循环利用系统也是十分必要的。

另外琵琶湖内由于淡水赤潮、蓝藻及其水草的异常茂盛繁殖造成的富氧化问题(整治过程变化见图4,图5),由于水质的变化导致了生态体系、湖面景观、下水道霉臭问题等疏通工程的危害,以及由于水草等腐烂变质导致的生活环境的破坏,对此相关部门采取了减少流入河流的污染物的方式对水质进行彻底的改善,对于水体中难分解性物质和原因不明的污染源琵琶湖的专门污染物处理机构对其进行处理和分析。(16)

图5 蓝藻年发生天数及蓝藻发生的景象图(摘自滋贺县环境白书)

3.污染源整治

污染源的整治主要包括对生活污染源、畜牧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和工业污染源的整治。

(1)对生活污染源的整治

主要包括排泄物分离以及生活用水下水排水的处理。(见表2)

(2)对畜牧业污染源的整治

主要包括对家畜等的排泄物分离处理和家畜排泄物的有效利用的整治。(见表3)

(3)对农业污染源的对策

为了改善琵琶湖的水质,琵琶湖周边各县在积极推行减少化学肥料栽培的同时,尽量减少由于耕作造成的排水对水域的污染。另外为了减少排污总量,在地区内实施相应的措施对污泥等进行有效的再利用。(见表4)

(4)对工业污染的整治对策

对工业污染的整治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减少由于对矿物的开发提取等导致的水质污染和地下水污染导致了水环境自我调节能力低下;在制造工业中,减少对限制污染物原料的使用和污染物的排出,减少由于制造过程中的水质污染和大气污染等;建筑行业尽量采取可再生和可再循环利用的材料,尽量减少对木材的使用,轻工业制造行业推广生产可再生环保型产品,设立销售环保物品专柜等方式来减少工业对琵琶湖水质的影响。

4.自然环境景观整治

在未被污染的琵琶湖的周边地区,有着各种各样的自然生态体系,维持着良好的自然、气象和水质的环境条件,孕育了周边居民有着固有的湖国文化。琵琶湖有着固有的丰富物种,是多种物种生息、生育和繁殖的场所(见图6)(19),是构成琵琶湖自然景观的重要构成要素,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方式的改变,污染带日益向湖心迁移,自然生态体系中供生物生息繁殖的区域日益减少,物种发生了质的恶化甚至灭绝。这样的变化导致了水质和物种恶化及生物种群的减少,加之外来物种的大量繁殖、湖周边生态的变化,对琵琶湖固有物种和在琵琶湖迁徙的候鸟种群产生了很坏影响。(20)正是由于破坏了数十万年形成的古代湖泊的生态体系、破坏了物种的多样性,导致了琵琶湖固有景观的破坏。

图6 上图左为琵琶鳟(琵琶湖固有鱼种);上图右为煮顷鮒(琵琶湖固有鱼种)

[摘自滋贺县琵琶湖博物馆]

下图为鱼种及捕鱼数量年度变化表(摘自近畿農政局滋賀統計情報事務所)

为了实现自然环境和景观的整治,需要从地形、地质、气象、土壤等无机环境和生物生存的层面进行综合的、恢复自然生态机能的环境改造,需要在视觉上和环境构造层面对环境进行重新的认识,得到量和质的双重提升。把整治重点放在生物的生存空间和自然生态体系的自我调节功能上,一方面提高固有物种的种类和生存质量,另一方面驱除外来物种,使琵琶湖固有的生态体系达到持续的高质量的延续。

在滋贺县境内将流入琵琶湖的河流和水渠、周边的山地森林与琵琶湖形成一个生态链,扩大生态网络;另外建立一个琵琶湖与周边居民的和谐的关系,加强对自然的理解、环境保护意识、制定对自然环境景观保护相关的规定。这种新建立的生态体系不仅包括本来固有的原生态自然,也包括由于人类的参与而形成的人造自然,建立一个有人类活动参与的“湖国”传统的自然景观。为了更好地保护自然环境景观成立了国立的琵琶湖国家公园、鈴鹿国家公园和县级的三山·田上·信乐县立自然公园、朽木·葛川县立自然公园和湖东县立自然公园。

(1)湖心生态体系

湖心生态体系是破坏程度较轻的生态体系。对其的保护主要是扩大对各种自游生物的生存空间,减少由于水域和湖深度改变造成的生态影响,建立一个以湖心为圆心的健康生态体系。把湖心的整治作为生物浮游生物繁殖和栖息的主要生态区域,减少由于周边环境破坏对琵琶湖湖心生态环境的破坏,加强研究机构对湖心自游生物对水域和湖深度的影响研究。

(2)湖内区域生态体系

湖内区域生态体系主要包括湖底的砂石、泥沙、岩石以及湖周围的水草带和芦苇带、陆地柳树、赤杨等湖边植被等以及生存于其中的底生物种、鱼类鸟类的保护。湖内的区域的生态环境体系保护范围较广,保护物种及生态构造复杂,所以是治理的难点与重点,日本的厚生劳动省、农林水产省、林农省、国土厅及国土交通省和环境省均针对湖内区域生态体系在不同时期和阶段进行了综合整治,各研究机构也根据各自研究范围对底生物种、鸟类和植被等进行研究分析,拿出各自切实可行的分析与方案对琵琶湖湖内区域生态体系的整治起到了巨大的推进作用。

(3)平原、丘陵地区生态体系

包括水田、耕地、深山林区、神社和寺院林区、灌溉用水池、人工绿地等和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态体系。这些地区的整治由于不是小面积的分布,所以在整治的时候需要连续性的整体性的进行整治才能取得效果。由于该部分的整治多与人类活动密切关联,所以对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宣传,对琵琶湖综合整治的理念灌输方针贯彻就尤为重要,开展科学耕作,尽量减少由于化肥农药的使用而造成人为的环境污染是平原、丘陵地区生态体系保护的重点。

(4)山地森林生态体系

位于流域盆地周边地区的山地森林大多是作为长年薪炭林的人工林区,对于水循环、水体净化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是琵琶湖环境整治的重要区域,该地区是琵琶湖治理的自然屏障,对琵琶湖生态自我恢复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该流域盆地周边地区在地下水体净化、水土保持、空气质量保护等方面对琵琶湖综合整治起到间接但是持续的作用,因此对山地森林的保护主要采取保护林区避免人为破坏逐步扩大林地面积的方式。

五、琵琶湖整治对于太湖整治的启示

在对琵琶湖整治的过程和内容的整理和归纳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对太湖的整治中在建立全民的环保意识、开展各种各样的公共事业活动、建立民间组织网络体系和大力发展保护太湖的民间组织等几个方面得到启发,相信对太湖借鉴日本琵琶湖的整治经验有着一定的现实意义。

1.树立全民共有的环保意识建立循环型社会

树立全民共有的环保意识,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也不是出台几个政策通过强制力量能解决的问题。全民环保意识的培养需要从每个公民做起,让他们关心环境、理解保护环境的重要性、改变固有的消费、生活、生产模式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保护环境善待自然。

首先在行政、教育和民间自治组织领域扩大对环境保护学习的宣传与学习覆盖面,特别是太湖周边农村地区。提供针对不同文化层次人群建立不同的教育体系,灵活分配专业与普及教育资源。主要由政府出资提供必要的教师、教育场地、教育设施、教材及即时的环保动态,着重培养有专业背景的环境保护人才,并注重其针对太湖整治的实践能力培养。

建议在太湖周边省、市、县、村从上而下建立环境学习网络,因地制宜的针对教育对象进行阶段性、有效性的教育。相关部门可与当地居民、企业等交换太湖最近的整治成果和污染信息数据,扩大不同整治主题学习交流和相互支持。另外将环境保护的意识通过幼儿和小学教育传递给儿童,通过自然体验和儿童环境保护日等方式来增强我国全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这样对于建立全民共有的环保意识有着较深远的意义,为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的太湖整治历程提供良好的环境保护意识形态。

2.为了减少环境负荷开展各种各样的公共事业活动

由于太湖周边政治省级区划、流域省级关系等原因存在复杂性,就会导致对整治对象和造成污染成因等方面存在分歧。另外对于长期在太湖环境中生活生产的人群对于整治后对以往生活生产的影响也是要重点考虑的因素。因此需要由更高一级的省级联合组织和非政府组织来开展多种卓有成效的公共事业活动来减少环境负荷。

为了在日常生活中减少对环境污染,从每个市民做起提高太湖环境保护的意识,最小限度对太湖进行污染、在利用太湖水体的同时对太湖进行保护是十分必要的,以利用和保护并存的方式来从事太湖整治。可参考日本于每年某日定为“太湖日”,由太湖的周边居民参与对太湖周边进行义务清扫、对太湖周边林区的保护等活动,并由公共事业组织牵头在农村地区积极推行减少化学肥料栽培,尽量减少由于耕作造成的排水对水域的污染,减少城市及生活非循环利用品的消耗,并开展事业活动对污染企业排污状况进行监督等活动。

建议由公共事业发起提高公民的节水意识,使其作为日常规范,在日常的购物消费、垃圾处理的过程中尽量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大力推行环保再循环产品,尽量减少汽车的使用,号召市民参与义务清扫活动。另外为了减少工厂、企业、农业的排污负荷,推进ISO14001体系认证,同时公共事业组织需要在对整治太湖开展的各种活动的同时加以控制和监督。

3.构建保护太湖的组织网络体系

建议在太湖建立由公民、地方自治组织、企业、学校、行政机构(包括太湖流域相关省市,太湖周边的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及中央相关各部如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科技部、发改委和研究机关)等多种主体组成的整治网络体系。在太湖周边地域设立由居民、企业、学校和非政府组织组成的联动组织,开展卓有成效的地方性民间环境保护活动,同时各相关省级行政机关对其进行相应的支持和援助。另外由于太湖流域污染源即治理对象的复杂性,建议建立“太湖整治联合机构”,机构的权职凌驾于各省之上,对太湖综合整治进行相关的工作,如:提供各省统一的太湖信息生态网络;统一提供太湖整治的技术支持(整理科学性技术性的数据如建立河流污染预警系统、水生植物净化技术);组织并提供场地对各省太湖治理培养专业人才;定期开展专题研究和新技术研发。(见图7)

建议在太湖周边的各市一级设立环境学习支援中心、环境学习推进会议和市级相关各部门的协作、信息交流,并在国家和相关部委等的中心指导下尊重他们各自的自主性,合理分工,提高整治效果,促进相互间的信息交流、意见交换。建立在太湖长三角地域乃至全国范围内的不仅是各行政机关还有居民NPO组织的共有化的交流协作,跨越固有的行政划分关系,形成一个保护太湖的广域的网络结构。

另外,积极参加世界湖泊会议,需要全国乃至全世界对太湖环境保护技术的信息交流做出必要的支持和推进。

4.大力发展保护太湖的民间组织

在整理研究琵琶湖整治的过程中,总能体现出日本民间组织的重要作用。目前我国虽然已经出现了较有影响力的针对太湖环境整治的民间组织如“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该中心公布了“中国水污染”地图,建立了国内首个“公益性的水污染数据库”。我国还需要大力发展这样的针对保护太湖的民间组织。

民间组织多为自发兴起,对环境保护的热情和关注度较高,并由于具有民间参与的特点,较容易准确了解污染企业实际排放状况,群众基础较广泛,可发挥民间组织此方面的优势,即时收集整理太湖流域的水质、污染排放等情况,提供污染企业的搜索功能,对污染企业施以广泛的社会舆论压力,通过民间组织扩大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和教育力度,配合政府、企业进行有效的沟通与互助协作。

图7 保护太湖的组织网络体系

另外,由于民间组织兴起时间较短、数量较少,并且体系还不够健全,执行还不够规范,缺乏科学的内部管理,使得此类民间组织的社会公信度不足,难以有效地动员社会资源支持组织的发展。由此需要相关的行政部门为民间组织提供更大的生存空间和更大的支持力度,提供政策和资金用于太湖的生态治理。作为民间对太湖保护的组织载体,民间组织是实现太湖周边地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表达的重要媒介。另外我国需要建立起完善的、全面的针对环境保护民间组织的法律。有关部门在大力发展保护太湖的民间组织的同时,需要对民间组织发布的信息和活动内容进行相应的监督和指导,让民间组织成为推动太湖生态进入良性循环的信息沟通平台和内源动力。

六、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在日本琵琶湖概况、1967年到2007年约40年五个时期的整治过程、综合整治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方针以及整治内容(包括流域、水质、污染源及自然环境景观等方面)进行了简要的归纳和概括,并在对琵琶湖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对太湖的整治过程中包括在整治的过程中建立全民的环保意识、展开各种各样的公共事业活动、建立保护太湖的组织网络体系以及大力发展保护太湖的民间组织等方面提出了几点不成熟的建议。由于篇幅及资料的关系,本研究在借鉴琵琶湖的整治内容分类细化方面和深入研究琵琶湖对太湖整治中其他方面的借鉴可行性方面的研究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和提高。

注释:

①近畿地方整備局《淀川水系の長期的な河川整備の考ぇ方につぃて》平成19年8月(2007年8月)

②内藤正明 琵琶湖ハンドブック 第5章 琵琶湖ハンドブック編集委員会 琵琶湖の水質滋賀県政策調整部広報課http://www.pref.shiga.jp/

③滋賀県白書 琵琶湖の水質 滋賀県政策調整部広報課http://www.pref.shiga.jp/

④琵琶湖総合保全連絡調整会議 琵琶湖総合保全推進協議会《琵琶湖の総合的な保全の推進-琵琶湖の人との共生》(1997年)

⑤滋賀県土木部下水道計画課→滋賀県琵琶湖環境部下水道計画課 さゎゃかな暮らし滋賀の下水道 大津滋賀県土木部下水道計画課→滋賀県琵琶湖環境部下水道計画課 昭和47年(1982年)

⑥琵琶湖環境部環境政策課 滋賀の環境水質編 大津琵琶湖環境部環境政策課 昭和52年(1977年)—昭和55年(1980)

⑦琵琶湖環境部環境政策課 滋賀の環境 水質編 大津琵琶湖環境部環境政策課 昭和61-平成4(1986-1992)

⑧琵琶湖環境部環境政策課 滋賀の環境 水質編 大津琵琶湖環境部環境政策課平成8年(1996年)

⑨琵琶湖環境部環境政策課 滋賀の環境 水質編 大津琵琶湖環境部環境政策課 平成9 3月12月(1997年3月12月)

⑩琵琶湖総合保全連絡調整会議 琵琶湖の総合的な保全のための施策の実施状況(平成15年度版)概要版平成15年8月(2003年)

(11)琵琶湖環境部環境政策課 滋賀の環境 水質编 大津琵琶湖環境部環境政策課 (2003年)

(12)滋賀県土木部下水道計画課 滋賀県琵琶湖環境部下水道計画課 さゎゃかな暮らし滋賀の下水道 大津滋賀県土木部下水道計画課→滋賀県琵琶湖環境部下水道計画課 平成16-19(2004-2007)

(13)琵琶湖総合保全連絡調整会議 琵琶湖の総合的な保全のための施策の実施状況(平成15年度版)概要版平成15年8月(2003年8月)

(14)渡边泰德·大槻晃·花里孝幸·吉岡崇仁·工藤栄二酸化炭素処理にょる植物プランクトン群集の変化 名古屋大学出版会1993

(15)琵琶湖環境科学研究センタ一《マザ一しィク21計画滋賀県滋賀県》http://www.lberi.jp/

(16)淀川水系流域委員会 琵琶湖 淀川水系にぉける水環境の安全性-微量有害物質病原性微生物の現状と对策の視点検討-平成18年(2006年)版環境白書http://www.pref.shiga.jp

(17)事務局と国土交通省都市、地域整備局大都市圈整備課健全な琵琶湖の次世代ヘの継承一琵琶湖の総合的保全の推進琵琶湖総合保全連絡調整会議(2005年)

(18)滋賀県琵琶湖·環境科学研究センタ一 年報 大津滋賀県琵琶湖·環境科学研究センタ一 平成16年-17年(2004-2005)

(19)淀川水系流域委員会 琵琶湖 淀川水系にぉける水環境の安全性 微量有害物質病原性微生物の現状と对策の視点検討版 環境白書 平成18年(2006年)http://www.pref.shiga.jp

(20)琵琶湖博物館魚の会事務局ぅぉの会NewsLetter 草津(200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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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瓦湖环境整治对太湖治理的启示--对太湖治理概念、过程和内容的思考_琵琶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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