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关于克服官僚主义的逻辑构想、现实境遇及当代启示-基于《国家与革命》的文本考察论文

列宁关于克服官僚主义的逻辑构想、现实境遇及当代启示-基于《国家与革命》的文本考察论文

列宁关于克服官僚主义的逻辑构想、现实境遇及当代启示
——基于《国家与革命》的文本考察

曹 芸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205)

摘 要: 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从逻辑上论证了资本主义制度是官僚主义产生的政治根源,无产阶级革命在打碎旧的军事官僚机器后,官吏在过渡时期依然存在,但其性质及作用与资产阶级官僚迥然不同,即由享有特权、镇压群众转变为为人民服务。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制度、民主措施及高度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将为无产阶级执政后克服官僚主义提供政治保障、制度保证及经济基础。列宁的逻辑构想在十月革命后不久就遭遇现实解构,苏维埃制度下官僚主义的复活与俄国当时恶劣的政治经济状况及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有密切关系,也与列宁对权力运行过于理想化的认识有一定联系。这说明,在一党执政的条件下需要从多方面建构对权力进行充分监督的制度体系,才能彻底清除官僚主义滋生的土壤。

关键词: 《国家与革命》;克服官僚主义;无产阶级专政

官僚主义是以权力本身的运行而不是群众利益的保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思想意识和工作作风,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形象,破坏党群关系的和谐。列宁曾殚精竭虑与这一痼疾进行过长期斗争,早在十月革命前他就在关于无产阶级革命及革命后建立什么样的国家形式等宏观问题的著作《国家与革命》中思考过这一问题,由于历史原因,列宁当时的思考仅限于逻辑层面并且这种逻辑构想在布尔什维克执政后很快遭遇现实困境。一百余年后,回顾列宁对克服官僚主义的探索对于当今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反对以官僚主义为重要内容的“四风”等问题仍然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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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官僚在资产阶级国家与无产阶级国家中的异质性预设

《国家与革命》是列宁在十月革命前从总体上思考无产阶级革命后应该建立什么形式的国家政权以及国家的最终命运等宏观问题的理论成果。作为国家权力的代理人,官僚与国家具有无法割裂的内在联系。在任何设官而治的社会中,官僚或官吏的存在都具有普遍性。作为专业化、科学化、科层化的公共权力运作体系下的必然产物,官僚指专门的社会管理者,《左传》有云“同官为僚”,可见它本身是个中性词。但在阶级社会中,官僚或官吏成为统治阶级控制和奴役社会大众的主要工具,恩格斯就曾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私有制条件下的官吏因为掌握了公共权力和征税权“而凌驾于社会之上”,成为“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的代表”,“依靠特别的法律”“他们享有了特殊神圣和不可侵犯的地位”[1]。列宁的观点与恩格斯一脉相承,他在早期著作中就明确指出官僚是“专干行政事务并在人民面前处于特权地位的特殊阶层”“与俄国的落后性及其专制制度相适应的,是人民在官吏面前完全无权,特权官僚完全不受监督。”[2]

在《国家与革命》中,列宁进一步运用恩格斯的观点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官僚的性质和特点,他将资本主义国家定义为“官吏和军事机构”,它在历次资产阶级革命中逐渐发展、完备和巩固起来。通过这个机构,大资产阶级发挥其经济政治权力从而吸引并支配小资产阶级,同时为了维持自身的统治地位和稳定的社会秩序,这个机构还收买了农民、小手工业者、商人等其他阶级中的上层分子,给予他们闲适而荣耀的职位,“使这些职位的占有者居于人民之上”[3]135,这就使得“官僚”这一中性词语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呈现出浓厚的脱离群众、享受特权等贬义色彩,官僚主义不可避免地滋生并且流行起来。列宁列举了作为国家机构的资本主义议会中存在的官僚主义现象,如空谈、摆架子、作风拖拉、贪污腐败等等,这导致资产阶级议会所标榜的发表意见和讨论的自由不可避免地流为骗局,也造成国家机构的臃肿膨胀,使得人们对于取消官吏和军队的“廉价政府”的渴望遥不可及。

与其他行业部门的标准进行充分协调,如公路的分级及编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公路路线标识规定》等相关国家标准执行,其中420101国道(建成)和420102国道(建筑中)的等级属性还要遵循《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的规定,即“国家公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的国道,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普通国道和国家高速公路”。普通国道和国家高速公路分别由首都放射线、北南纵线及东西纵线构成,具体可查阅《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

资本主义的民主制度并不能改变资产阶级官吏的本质,也不能根除官僚主义现象,“恩格斯十分肯定地认为,普选制是资产阶级统治的工具”[3]120。普选制只是每隔一段时间决定由统治阶级中的什么人来掌握公共权力从而压迫人民群众,工人阶级并不能从中得到任何自由和平等,相反,“重新瓜分官吏机构的次数愈多,各被压迫阶级,以无产阶级为首,就会愈清楚地认识到自己同整个资产阶级社会不可调和的敌对性”[3]136。因此,为了镇压无产阶级革命,维持原有的国家机构从而维护自己的特权和地位,一切资产阶级政党都必须利用包括常备军在内的各种高压手段来对付革命的无产阶级,列宁得出结论:“官吏和常备军是资产阶级社会身上的‘寄生物’,是使这个社会分裂的内部矛盾所产生的寄生物,而且正是‘堵塞’生命的毛孔的寄生物。”[3]134为了清除这种窒息生命的“寄生物”,工人阶级必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去反抗资产阶级国家政权,并且不是从表面上改善原有的国家机器,而是从根本上破坏和消灭它,通过建立一种与资本主义军事官僚机构截然不同的人民民主政权来获得社会发展的新鲜血液。这就“把恩格斯对官吏权力的说明转化成了如何改造和消除官吏特权的问题,即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应该建立什么样的国家机构,这个国家的权力关系结构应该是什么样的,等等”[4]

回顾当时的历史背景,十月革命后官僚主义的复苏有其客观原因。从经济上说,俄国长期存在的分散落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本来就是官僚主义的存在基础,而为了统一调配物资应对国内战争导致的极度经济困难又会造成权力的集中,客观上为官僚主义的死灰复燃提供了外在条件。马克思曾分析过高度集中的专制制度与分散的小农经济之间的内在联系,二者看似矛盾却互相依赖:“小农人数众多……他们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互相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归根结底,小农的政治影响表现为行政权力支配社会。”[10]俄国本来就是一个小农占优势且经济发展相当落后的国家,列宁根据1897年俄国人口调查的数据指出,当时俄国城市人口只占全国总人口的12.55%[11];十月革命后的土地法令尽管将地主土地收归国有并分给农民1.5亿公顷无偿使用,但这并未减少小生产者的数量,也并未改变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的经营状况,广大农村依然处于隔膜、闭塞的落后状态,这为苏维埃俄国官僚主义复苏提供了经济土壤,“农民愈分散,中央机关的官僚主义也就愈难避免”[6]42。十月革命后,国内外的武装叛乱加剧了国内经济困难,苏维埃俄国不仅在世界上处于被包围、被隔绝和被封锁的境地,而且国内城市与乡村的联系也被隔开了,特别是城市与产粮区、产煤区隔绝了,工农业之间的流转被“堵塞”了。为了在恶劣的经济形势下应对国内外武装叛乱和干涉,苏维埃政府不得不实行带有军事性质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在市场之外建立起城乡之间直接的商品交换,形成了严格控制整个国民经济、高度集权的经济体制,从而在极度贫困的经济环境下为赢得战争提供了物质保障。与此同时,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也打开了权力的潘多拉魔盒,反映在苏维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上就是助长了各种官僚主义行为。例如在实行余粮收集制的过程中,尽管政府明确指示征粮队的任务只是收集富农的余粮而不是抢劫农村的一切,并且规定对交粮的农民给予纺织品、日用品及农具等补偿,但城市派遣的征粮队经常无视对象无偿征收农民的余粮乃至种粮和口粮,把从农村剥夺来的东西据为己有,由此遭到农民的激烈反抗,仅在1918年内就有约5000名肃反人员和4500名征粮队员丧生,而农民的死亡数更要多得多。[12]官僚主义侵害了群众特别是农民的切身利益,损害了党的形象和威信,引起了人们的抵触情绪,不得不说它是对苏维埃政权基础的极大威胁。

从经济上看,高度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能够为克服官僚主义提供经济基础。列宁批判伯恩施坦的另一个错误在于他不懂得“以资本主义和资本主义文化为基础的‘原始民主’同原始时代或资本主义以前时代的原始民主制度是不一样的”[3]148。他分析指出,资本主义文化创立了社会化大生产,许多经济部门是按国家资本主义垄断组织的形式组织的,如工厂、铁路、邮政、电话等等,虽然其中仍然存在官僚机构压迫着工作繁重、忍饥挨饿的劳动者,但这种机构却为管理社会事务准备了模型。工人在建立自己的政权后能够而且应当利用资本主义创造的社会化管理成果来组织生产。在社会化大生产的基础上,“旧的‘国家政权’的大多数职能已经变得极其简单,已经可以简化为登记、记录、检查这样一些极其简单的手续,以致每一个识字的人都完全能够胜任这些职能,行使这些职能只须付给普通的‘工人工资’,并且可以(也应当)把这些职能中任何特权制、‘长官制’的痕迹铲除干净”[3]148-149。就这样,资本主义一方面产生了压迫群众的官僚军事机构,另一方面又通过社会化大生产为克服官僚制准备了条件,这正是历史发展不可抗拒的辩证法。列宁正是从中获得了工农国家根除官僚主义的绝对自信:“在大生产的基础上,这个开端自然会导致任何官吏逐渐‘消亡’,使一种不带引号的、与雇佣奴隶制不同的秩序逐渐建立起来,在这种秩序下,日益简化的监督职能和填制表报的职能将由所有的人轮流行使,然后将成为一种习惯,最后就不再成其为特殊阶层的特殊职能了。”[3]154

但是,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官吏在性质和作用上都与资产阶级官僚迥然不同。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官吏意味着“脱离群众、站在群众之上、享有特权”[3]216,其职能是镇压群众、维护资本主义制度,而当无产阶级取得国家政权建立新的国家形式后,官吏由人民的对立面转变为人民的公仆,其职能也大为简化,“国家官吏的特殊‘长官职能’可以并且应该立即开始、在一天之内就开始用‘监工和会计’的简单职能来代替”[3]153。列宁以马克思关于巴黎公社的论述为依据,指出在代替贪污腐败的资产阶级议会的社会主义公社机构中,“因为议员必须亲自工作,亲自执行自己通过的法律,亲自检查实际执行的结果,亲自对自己的选民负责”[3]152,因而不再享有特殊地位和权利,不再是社会的主人而成为社会的管理者。在列宁的设想中,无产阶级国家的官僚不再是特权身份财富地位的象征而是社会分工的自然结果,不再是高居于人民之上的权贵阶层而成为群众利益的真正代表。

总之,由于资本主义国家与无产阶级专政的本质区别,官僚的地位、性质、职能和命运已经截然不同。“在社会主义下,公职人员将不再是‘官僚’或‘官吏’”[3]216。在列宁看来,过渡时期的无产阶级专政这种国家形式虽然不可能“一下子、普遍地、彻底地取消官吏”,但是通过打碎旧的官吏机器、建立新的国家机构,是能够保证官僚性质的转变,进而逐步取消任何官吏的。

二、《国家与革命》中克服官僚主义的逻辑构想

《国家与革命》中既然肯定了官吏在过渡时期存在的必要性,那么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官吏有没有可能堕落为资产阶级意义上的官僚高居于人民之上,官僚主义有没有可能死灰复燃呢?列宁通过批判考茨基的机会主义表明了自己的看法。在后者看来,国家的各个职能部门都如此重要,没有哪一个部门是反政府的政治斗争应该打碎和取消的,因此,无论是党组织、工会组织还是国家管理机关内部都必须有官僚,而只要存在依靠选举制度产生的公职人员,就意味着官僚主义是无法消除的。列宁并没有否认这种潜在的可能性,他承认无产阶级可能会出现堕落腐败的趋势,但他认为官僚主义产生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制度,“在资本主义下,由于雇佣奴隶制和群众贫困的整个环境,民主制度受到束缚、限制、阉割和弄得残缺不全。因为这个缘故,而且仅仅因为这个缘故,我们政治组织和工会组织内的公职人员是受到了资本主义环境的腐蚀(确切的说,有被腐蚀的趋势),是有变为官僚的趋势”[3]216。也就是说,列宁将无产阶级公职人员官僚化的可能性仅仅归结为资产阶级国家这一“官吏和军事机构”的影响,而在资本家被剥夺、资产阶级被推翻、资本主义国家机器被摧毁以后,取而代之的无产阶级专政已经不是以前意义上的国家,而是正在消亡的国家,是人民群众自我管理的国家,这一新型的国家机器及民主类型将使官僚主义逐渐失去滋生的土壤。那么,在无产阶级摧毁旧的国家机器、建立新的国家政权后,如何保证自己的公职人员摆脱资本主义制度官僚作风的影响?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对此进行了颇有见地的逻辑构想:

由于专制制度下缺乏有效的群众监督等原因,处在特权地位的官僚在行政中不可避免地滋生腐败现象,容易形成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作风。列宁认为官僚主义的产生与官僚的特权地位直接相关,“官僚主义”在俄语中甚至可以译成“地位观念”,“官僚主义就是使事业的利益服从向上爬的需要,就是一味追求地位而忽视工作,为增补进行争吵而不进行思想斗争”[5]

对发文机构进行统计分析,可以得到某一领域的主要研究机构及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网络信息行为领域发文机构的合作网络如图3所示。图中节点的大小代表机构发文量的多少,节点之间的连线代表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从图3可以看出发文量最多的机构是武汉大学(8篇),其次为安徽大学(5篇)、北京理工大学(2篇)、武汉科技大学(2篇)、中山大学(2篇),这4个机构发文量≥2篇,只有武汉大学、安徽大学等少量机构之间存在合作,机构之间联系比较分散,缺乏合作交流。总体来说,研究机构的科研力量薄弱,学术团体间合作不多且较为分散,缺乏有代表性的科研机构。

《国家与革命》中克服官僚主义的逻辑愿景与列宁政治实践之间的反差为一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提出了一个严峻的现实问题,即在一党执政的条件下如何实现对国家权力的有效监督?英国思想家阿克顿勋爵曾有“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的论断,缺乏监督与制衡的权力必然会导致官僚主义盛行。官僚主义在苏维埃俄国的死灰复燃很大程度上源于列宁未能理顺群众监督的具体方案,国家权力的运行未能得到有效监管。尽管列宁在最后生涯也未能彻底清除这一被他称为“脓疮”的顽疾,但反思他基于当时历史叙事的逻辑预设及其在现实中遭遇的困境对于我们当今的政治制度建设仍然具有重要启示。

从制度上看,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一系列民主措施可以为克服官僚主义提供制度保证。列宁以马克思关于巴黎公社的经验分析为依据,指出公社制订的一系列措施能够有力地防止无产阶级的公职人员腐化为官僚,如官吏不但全部通过民主选举产生,而且可以随时撤换;公职人员的薪金不得高于工人工资,等等。这些措施是如此简单甚至幼稚,以致遭到了伯恩施坦的嘲笑,称之为“原始的”民主制度、“学理主义的民主制度”。列宁指出,伯恩施坦的错误在于,他不懂得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民主必然会使许多“原始”民主的内容在更高阶段复活。全民选举,官民平等,人人参加管理,这些措施固然简单,但不这样做就无法保证由大多数居民以至全体居民行使国家职能。由于无产阶级专政大规模地扩大民主制度,成为穷人的、人民的而不是少数富人的民主,它意味着广大群众第一次在人类文明史上站起来了,不仅代表自己独立地参加投票和选举,而且不受任何奴役地行使自己作为社会管理者的职责。因此,“这些简单的和‘不言而喻’的民主措施使工人和大多数农民的利益完全一致起来,同时成为资本主义通向社会主义的桥梁”[3]149。列宁对于巴黎公社探索的这些民主政策十分欣赏,对无产阶级国家形式下克服官僚主义的前途十分乐观:“公社就是通过实行上述种种措施来扩大民主制度和根绝官僚制,……我们要学习公社战士的革命勇气,要把他们的实际措施看作是具有实际迫切意义并立即可行的那些措施的一个轮廓,如果沿着这样的道路前进,我们就一定能彻底破坏官僚制。”[3]218

论述国家的消亡是《国家与革命》的主题之一,马克思主义与无政府主义在这个问题上都赞同无产阶级必须通过暴力革命打碎和摧毁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但无政府主义者主张“在一天之内”废除国家,而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国家是不能废除的,只能自行消亡,在走向消亡的过程中,必须以无产阶级专政作为过渡时期的国家形式。相应的,在对待官吏的问题上,无政府主义者主张在废除国家的同时立即废除官吏、铲除特权,而列宁在分析马克思关于巴黎公社经验总结的基础上明确指出:“要一下子、普遍地、彻底地取消官吏,是谈不到的。这是空想。”[3]153正如国家的消亡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一样,官吏的消亡也是一个逐渐的过程。因为过渡时期依然需要一定的国家形式来处理公共事务、行使公共权力,需要必要的管理、监督、权威、纪律和服从等强制性措施,这就意味着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官吏的存在是合理的而且必需的。幻想在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后立刻取消官吏就是“‘幻想’一下子就可以不要任何管理,不要任何服从”,这是“由于不懂得无产阶级专政的任务而产生的无政府主义幻想”,“是与马克思主义根本不相容的”[3]153

三、列宁克服官僚主义逻辑构想的现实困境及历史原因

《国家与革命》成书于十月革命前夕,列宁在其中对新的国家形式下摆脱官僚主义的必然性进行了自信而乐观的逻辑构想。按照他的预想,苏维埃俄国是在打碎旧的军事官僚机器的基础上重新建立起来的国家制度,作为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的民主政权,它与以往一切国家机器有着本质上的差异。这一新型的国家形式是官僚制度的对立物,是防止政权官僚化和官僚主义的民主形式,应该能够使公职人员获得对官僚主义的免疫力。十月革命后最初的几个月里,苏维埃体制基本按照列宁预设的轨道运转,由于苏维埃政权集中精力抵抗国内外反革命势力的联合反扑,加上新制度带来的新风气,当时党政机关确实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官僚主义习气,精神面貌焕然一新,群众的创造性和主动精神得到了高度发扬,产生了“共产主义星期六义务劳动”这一被列宁称为“伟大的创举”的新生事物,整个社会风貌生机蓬勃。

然而好景不长,苏维埃政治体制的运转很快偏离了列宁预设的轨道,官僚主义在苏维埃国家机关和布尔什维克党内死灰复燃并迅速蔓延开来。列宁在1918年4月就已经注意到,“现在有一种使苏维埃成员变为‘议会议员’或变为官僚的小资产阶级趋势”[3]504。此后这个问题日趋明显,1919年3月,列宁认识到官僚主义已经“在苏维埃制度内部部分地复活起来”[6]217。列宁不得不无奈地承认,苏维埃国家是一个“带有官僚主义的毛病的工人国家”[7]408。随着新经济政策的提出及其引发的各种争论,官僚主义的表现更为严重,臃肿不堪的机构、脱离实际的空谈,部分官员脱离群众、爱摆架子、贪污浪费、办事迟缓、人浮于事、滥用职权等现象在苏维埃机关各个部门中泛滥起来,而且蔓延并渗透到了工会及党的机关内部。如列宁晚期苏维埃政府的交通开支就十分庞大,有学者根据俄罗斯联邦国家政治社会史档案馆解密档案发现,“几乎每个托拉斯和每个机关的第一件事就是置办汽车,为个别人出行,甚至办理个人的私事而使用”[8]214-216。1922年初,莫斯科市消费合作社要购买一批市民急需的法国罐头食品,中央政治局已同意且装运罐头的船只也早已进港。但当列宁月底从外地回到莫斯科时,此事依然没有办好。列宁尖锐地批评这是“可耻的行为”,是“官场拖拉习气”“是用纯粹的官僚态度葬送实际工作”[9]351。这种人浮于事的拖拉作风与苏维埃机构的臃肿和互相推诿不无关联,俄共(布)执政后不久列宁曾要求精简党政机关,但从1918年8月到1922年10月,历次精简的结果却是机关人数膨胀了一倍有余。与此同时,根据俄共(布)第十二次代表会议通过的《关于党的领导干部物质状况》等决议,一些领导干部在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享有特殊待遇,逐渐滋生出特权思想,与群众距离越来越远。例如,十月革命胜利后,苏维埃政权在组建集体性质的“住房公社”解决住房问题时,领导干部的住房公社内部各种设施就比普通群众要齐备优越得多,而当1922年末至1923年初国内战争危机彻底消除时,领导干部纷纷从住房公社搬进了独户住宅,住房面积和设施条件远远高于老百姓住房标准,党的领导人莫洛托夫家甚至占有整整一层楼。[8]227-236在列宁最后阶段的政治实践中,官僚主义被形容为“我们国家制度中的一种脓疮”[6]26,其顽固性与长期性使它成为社会主义最危险的敌人,共产党员特别是身居要位者的官僚主义作风或许将从根基上动摇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并断送苏维埃制度的前程命运,使十月革命开创的社会主义前景得而复失。

例2 (2018年天津中考卷第24题)在平面直角坐标系中,四边形AOBC是矩形,点O(0,0),点A(5,0),点B(0,3).以点A为中心,顺时针旋转矩形AOBC,得到矩形ADEF,点O,B,C的对应点分别为D,E,F.

英国《卫报》The Guardian: to crack down on both “tigers” and “flies”—powerful leaders and lowly bureaucrats.[9]

当然,除了严峻的经济形势和苏维埃俄国自身的政治权力架构等客观原因外,列宁主观上对苏维埃政治体制特点及国家权力本质的认识偏差也导致他关于克服官僚主义的美好愿望在现实中遭遇滑铁卢。马克思曾在总结巴黎公社的历史经验时提出“议行合一”的原则,列宁赞同并且继承了这一思想,在《国家与革命》中参照巴黎公社的政治实践为苏维埃俄国设计了体制蓝图,认为“苏维埃不仅把立法权和对执行法律的监督权集中在自己手里,而且通过苏维埃全体委员直接把执行法律的职能集中在自己的手里,以便逐步过渡到全体劳动居民人人来履行立法和管理国家的职能”[13]。作为苏维埃的常设机构,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在大会休会期间原则上拥有立法权,但是列宁认为由劳动者组成的工农政府——人民委员会也应当体现“议行合一”的原则,导致二者在立法权的问题上争论不休,最终以宪法的形式规定了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作为最高权力机关拥有最高立法、号令及监督权,同时也确认了人民委员会的立法权。这就造成苏维埃俄国出现双重立法机关和双重行政机构,造成机构重叠、人员冗杂、职责不清等一系列问题。作为人民委员会的主席,列宁原本是希望通过赋予人民委员会以立法和行政权实现复杂形势下工作效率的提高,但他没有充分认识法律程序的合法性问题,导致此后人民委员会的权力进一步膨胀以致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的部门被并入前者的同名部门。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对未来国家权力管理方式的描述忠实地体现了马克思、恩格斯总结巴黎公社的基本原则,指出革命胜利后要建立的政权应该是“人民管理制”、巴黎公社式的“直接民主制”,人人行使权力将使官僚主义无处遁形。十月革命胜利初期,列宁曾将这一思路付诸实施,但他很快发现这一设想并不现实。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过渡时期的无产阶级专政仍然具有“政治国家”的特点,仍然存在国家权力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可能性,它和其他任何类型的国家机器一样具有复杂精巧的体制和机制,其职能不可能在短时间内简化为列宁原先设想的极其简单的手续。实践早已证明,国家权力具有惊人的不受控制的力量,官僚主义实际上是国家权力发生异化的一种具体表现,能否克服官僚主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以合适的政治体制约束国家权力。而列宁对这一问题缺乏足够的警惕性认识,导致这一问题始终没有解决。面对各种贪污腐败、营私舞弊等现象,“共产党领导人的善意、忠诚、自觉地履行他们的职守——这些就是列宁能够建议的全部药方”[14]。这说明列宁在十月革命前对国家权力本质的认识存在过多理想主义成分。

从政治上看,苏维埃俄国官僚主义的泛滥与其政权的组织形式及权力运行特点密切相关。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设想通过直接民主的形式构建一个“人人参与监督和管理”的国家权力运行模式,官员由群众选举产生并且随时可以撤换以防患官僚作风,但由于复杂激烈的国情和俄国大众教育程度低下,无法直接参与国家管理,这种直接民主的政治形式很快被实行间接民主制的政治体制所代替,“苏维埃虽然按党纲规定是通过劳动者来实行管理的机关,而实际上却是通过无产阶级先进阶层来为劳动者实行管理而不是通过劳动群众来实行管理的机关”[7]155。为了应对瞬息万变的战争形势,干部的产生方式逐渐由选举制转变为任命制,紧张的战争状态下各个领域的大事往往需要当机立断,导致命令主义风气渐长。与此同时,权力的过度集中和垄断必然会导致对国家机关和管理部门监督的缺失,缺乏制衡的权力也势必会造成官僚主义的泛滥。列宁十分重视苏维埃各级机关的监督职能,他曾起草《工人监督条例草案》,设想通过工人监督用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后由于工业国有化步伐的加快以及委任制取代选举和罢免制,工人直接监督管理企业向国家管理企业转变,工人监督委员会的独立监督权和罢免权也随之丧失。列宁也曾将《国家与革命》中关于全民监督的设想付诸实践,1918年3月在他亲自领导下成立了国家监督人民委员部,但它只是重复着旧监察机关的职能,仅限于对一些具体的财政问题进行书面检查,无法实现列宁关于全体人民进行现实监督的思想。鉴于此,1920年2月国家监察人民委员部改组成立了工农检查院,1923年列宁建议把工农检查院和中央监察委员会结合起来,使之拥有更高的威信和更广泛的权力。然而由于多种原因,苏维埃关于国家权力监督的思路没有理顺,“工农检查院多半还形同虚设”[9]34。列宁关于群众管理和人民监督的思想未得到落实,权力监督有名无实,国家机关的官僚化倾向越来越严重。

四、《国家与革命》中克服官僚主义的构想及困境的现实启示

从政治上看,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性质将为克服官僚主义提供政治保障。列宁批判了机会主义者仅在抽象意义上理解国家,未能区别资产阶级国家与无产阶级国家的不同本质,指出资本主义国家连同其官僚体制是不会自动消亡的,必须通过无产阶级暴力革命予以打碎。在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阶段,必须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形式来取代旧的国家机器并维持社会秩序。这个时期的国家虽然仍是强制性的暴力组织,但在本质上与任何剥削制度的国家截然不同。资产阶级的国家暴力是为了维护少数资本家的利益,镇压广大被剥削阶级的反抗,其实质是反人民的,而且每一次工人运动都使得国家机器的暴力程度日益加深。而无产阶级国家的暴力则是为广大劳动人民服务,镇压少数剥削阶级的反抗,是属于人民且为了人民的政权,随着政权的巩固,民主的范围将逐渐扩大,国家将逐渐由暴力机关转变为管理机构。这就决定了取代资本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专政国家虽然会不可避免地沿用某些官吏制度和管理形式,但已经不存在官僚主义温床。“在社会主义社会里,由工人代表组成的‘某种类似议会的东西’当然会‘制定条例和监督’‘机构的’‘管理工作’,可是这个机构却不会是‘官僚的’机构”[3]210。“代表机构仍然存在,然而议会制这种特殊的制度,这种立法和行政的分工,这种议员们享有的特权地位,在这里是不存在的”[3]152。究其根源,在于无产阶级专政能够为彻底破坏官僚制度提供政治优越性。

秀容月明、乔瞧就这样好上了。这事传到秀容月明母亲那里去了。秀容母亲年纪轻轻就守了寡,这个家由她一手操持,虽是妇道人家,但不论做什么事,都让人说不出话来。她觉得儿子在婚姻大事上不该瞒着自己,儿子娶谁,得由她说了算。

克服官僚主义、落实权力监督首先需要从制度上明确权力的来源问题,只有从授权机制的根源上落实“权为民所赋”的理念,才能从源头上扼住官僚主义的咽喉。列宁一直强调苏维埃俄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群众应该是国家权力的直接承担者和行使者,社会主义“和官场中的官僚机械主义根本不能相容”,“生气勃勃的创造性的社会主义是由人民群众自己创立的”[15]。因此,当他发现一部分苏维埃代表有变为官僚的趋势时,主张吸收更多群众直接参加国家管理,“只有当全体居民都参加管理工作时,才能把反官僚主义的斗争进行到底,直到取得完全的胜利”[7]154。这反映了列宁对政府权力来源的清醒认识。卢森堡在总结苏维埃俄国的历史经验和教训时指出:“无产阶级专政必须处处依靠群众的积极参与,处于群众的直接影响下,接受全体公众的监督,从人民群众日益发达的政治教育中产生出来”,因此“绝对公开的监督是必不可少的。否则交换经验就只限于新政府的官员的排他的圈子之内。腐化不可避免”[16]。公共权力具有易变性和膨胀性,当权力运行处于不受监督、可以随心所欲徇私舞弊时,就会逐渐改变为公为民的正确运行方向,滋生官僚主义甚至走向腐败。只有当公职人员深刻意识到民不授权、官无所托,权力拥有者是群众而不是自己时,才会形成为民执政的稳定心理,才会谨小慎微围绕民众利益进行行政作为。明确“权为民所赋”不能停留于道德宣誓和学理分析的层面,而是必须落实到制度和思想建设层面,其中关键是让官员深刻认识到公共权力来自人民,由民所赋,人民有权监督公共权力的运行。在树立“权为民所赋”理念的基础上,还要形成“心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为政施政理念,这同样依赖于从制度上建立控制权力运行的政治体制,监督权力运行的全过程。

根除官僚主义流弊需要依靠健全完善的社会力量,用科学有效的民主监督制约机制防止公共权力的异化。在《国家与革命》中,列宁将克服官僚主义的希望寄托在群众广泛参与社会监督和管理上,这是从“理论上探索实现人人成为官僚但又不是官僚的公共管理形态,这是从制度上克服官僚主义和防止公仆变为主人的图式。但在十月革命胜利后,一经实践检验,这种亦官亦民的模式不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17]。究其原因在于,列宁高估了当时条件下群众的自我管理能力与社会治理能力。由于沙皇统治时期群众的文化教育水平极端低下,缺乏参与政治实践的最起码常识,“即使国家的管理工作被简化为任何一个识字的人都能胜任的监督和登记的手续,俄国当时也无法实现人人都参加管理”[18]。布尔什维克执政后,落后的教育状况、复杂的阶级构成使这一问题很快暴露出来,列宁不久便意识到巴黎公社式的“直接民主制”在当时的俄国缺乏最基本的实现条件,由“先锋队管理国家”向“全体人民管理国家”的过渡尚需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因此他在一次与蔡特金的谈话中明确指出,“克服和根除官僚主义的决定因素,就是尽可能广泛地教育和训练人民”[19]。这说明,官僚主义之所以久治不愈、顽固至极,除了有历史根源、思想流毒、经济基础、法制传统等方面的原因外,社会建设发展相对滞后、社会力量发育不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阙如等也是非常重要的原因。从官民关系上看,官僚政治存在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群众的愚昧无知、孤立无援与贫困落后。马克思曾形象地指出,国王之所以是国王,只是因为有别人当作他的臣属。只有摆脱了贫困愚昧的状态,人们才不会把官僚主义作为一种政治常态来接受。从长远来看,彻底杜绝官僚主义的出路与其说在于官员的思想教育方面,不如说在于整个社会生产与生活水平的现代化、在于群众的政治觉悟、精神文化与组织水平的普遍提高。只有当社会大众的力量充分成长壮大起来,才能有效地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有力地抵抗官僚主义对人民民主的侵害和吞蚀。我国目前社会转型尚未完成,经济社会发展对传统社会管理体制的挑战日益严峻,虽然新的产业与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大量涌现,但仍然存在政社不分、社会组织发育不良等问题。许多社区与社会组织功能不强,不能有效承接公共服务职能,社会管理存在不少缺陷和漏洞。实践证明,“必得让人民,让一般工农大众,普遍地自觉自动起来,参加并主导着政治革新运动了,那才是它(官僚政治)真正寿终正寝的时候”[20]。只有当群众有足够的政治认知、经济自立、心理自信,再加上一定的法制与机构保障民主建设时,官僚主义才真正难以立足。因此,在当前的政治实践中,政府、市场与社会三者之间必须维持合理的动态平衡关系,政府应将部分社会管理权限与职责下放到城乡、社区、社会组织,让人民群众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发展中提高政治监督能力,从而防止和杜绝官员特权横行、行政效率低下以及党政机构臃肿膨胀等现象。

落实公共权力监督还需要根除传统“官本位”的思维模式,优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土壤和社会基础。列宁在十月革命前对无产阶级国家克服官僚主义的可能性途径进行了政治、经济和制度等多方面的探讨,但偏偏忽略了对这一问题的文化透视。他多次明确表达过对旧的官僚制度的憎恶,正是旧制度导致了瘫痪和腐化。“文化是制度之母。实际上列宁在此已经是将制度与文化结合在一起,因而与其说是憎恨制度,不如说是憎恨制度背后的官僚主义文化传统”[21]。在布尔什维克的执政实践中,列宁发现并重新思考了官僚主义复活的文化背景,认识到文化作为社会结构的要素之一,它无处不在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态度和政治行为,而苏维埃俄国“文化上的落后却限制了苏维埃政权的作用并使官僚主义制度复活”[7]150。从《国家与革命》中对官僚主义政治、经济、制度根源的探索到布尔什维克执政后对官僚主义文化根源的追问,列宁的这一逻辑转换在今天看来仍具有重要意义。“遵循列宁的逻辑思路和判断,我们不难发现,与其说官僚主义的根源是政治的、经济的,不如说是文化方面的”[22]。克服官僚主义必须对其思维模式和文化根源进行梳理,在心理和文化层面建立人们对官僚主义的防御机制。目前我们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实体,教育文化事业也有了长足发展,但作为封建官僚文化历史久远的国家,古代士宦曾普遍具有的当官发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思想在当前远未根除,“官本位”思维模式的普遍泛化、封建宗法思想的长期固化以及现代民主意识的缺失,是官僚主义仍然存在的社会文化诱因。我们不能割断历史,也不能彻底否定文化传统,但是却可以最大限度地清除“官本位”思想等传统文化中的糟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优良的为官用权的新思维、新观念,以铲除官僚主义赖以存在的文化根源和心理根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23]只有践行以民主和法治为重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在文化领域逐渐清除官僚主义滋生的土壤。与此同时,我国地方经济发展仍不平衡,只有在进一步发展生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消灭官僚主义经济基础的同时,重视群众教育工作、社会文化建设工作以及社会主义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才能切实提高群众的文化教育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逐渐形成作为群众监督的精神动力的公民意识,进而激发和吸引更多群众自觉参与到权力监督行动中来,才能使反对和克服官僚主义建立在坚实的社会文化和社会基础之上,从根本上消除官僚主义的深层文化基因。

列宁认识到苏维埃俄国民主与法制的不健全同官僚主义的滋生有着密切关系,因此他高度重视苏维埃的民主法制建设,强调用法律武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据统计,在十月革命胜利后的七年时间里,列宁亲自起草和修改了一百多项重要法律与法令,领导制定和签署了数以千计的法律、法令、条例和决议。[24]由于多种历史原因,刚刚起步的苏维埃民主法制建设依然不能刹住官僚主义的歪风邪气,但是不可否认,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是权力能够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保障。历史证明,发扬人民民主是根除官僚主义的根本政治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越完善,官僚主义就越没有容身之地;人民的民主权利遭到破坏,官僚主义就会蔓延滋长、横行无阻。要有效地同官僚主义作斗争,就必须不断扩大和实现人民民主,让群众真正参与到政治生活中来,让他们成为公职人员的选拔、升降、考核及评价的政治主体,从而以人民民主的力量抗衡官员权力的扩张,让干部对群众给予他们手中的权力形成敬畏之心。同时,民主建设离不开法律保障,实现群众知情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依赖于法律制度的有效贯彻和实施。因此,我们应保证法律至上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任何个人和组织的行为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只有以法律作为衡量领导干部的行为准则,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才能为官僚主义划定一条高压线。例如,知情权是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的重要内容和前提条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能够调动人民监督政府的积极性,提升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这就要求通过法制规范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的力度和范围,让权力在人民群众的视线内运行。总之,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对于防范官僚主义至关重要,只有通过健全的法制体系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才能将权力置于严密而强有力的监督网之下,让官僚主义乃至腐败无所遁形。

当然,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重点思考的是国家消亡等宏观问题,在当时形势下缺乏与官僚主义斗争的实践经验,因而不可避免地会得出一些理论偏离实际的逻辑结论。西方一些学者却将这一问题绝对化,“在列宁看来,民主以及一切民主政党……的设想都和马克思主义的逻辑相脱节”[25]195,认为在十月革命后面对大量党员和政府官员的官僚习气,“列宁所开出的解药是无效的”[25]216。这种对列宁的明显苛责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苟同。列宁虽然在《国家与革命》中对克服官僚主义的思考不够全面和深入,但他一旦触及现实,就根据实践及时修正了自己先前的逻辑结论。即使一个世纪后重温这部在当时历史情境下构建的著作,列宁在其中对社会主义法制问题的初步探讨、对无产阶级官吏公仆意识的强调、对无产阶级国家消除官僚现象的高度自信等依然使我们动容。站在“社会主义的入口处”,他对社会主义制度下克服官僚主义的初步设想虽然并不十分成熟,但对我们今天的党风廉政建设、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等依然具有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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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ic Conception,Actual Situation and Contemporary Enlightenment of Lenin’s Thoughts to Eliminate Bureaucracy:Based on the Textual Investigation of State and Revolution

CAO Yun
(School of Marxism,Hubei University of Education,Wuhan 430205,Hubei,China)

Abstract: In State and Revolution,Lenin demonstrates logically that capitalism is the political source of bureaucracy.When the trite military bureaucratic apparatuses were shackled,there still existed bureaucratic officials in the transitional period,but,having turned from enjoying privileges and exploiting the masses to public servants for the people,they were of totally different nature and function.The state system of the dictatorship of the proletariat,the democratic measures and the highly developed socialized production of capitalism would provide political and institutional guarantee and economic foundation for the elimination of bureaucracy when the proletariat was in power.Such logic formulation of Lenin’s encountered deconstruction in reality.The resurrection of bureaucracy in the Soviet system wa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hostile political and economic situations and the highly centralized political mechanism of the then Russia,and to a certain extent also related to idealized consideration of Lenin for the operation of power.This is a demonstration that an institutional system for a sufficient supervision of power from various perspectives is to be constructed when there is only one ruling party,and the hotbed for bureaucracy can be removed in this way.

Keywords: State and Revolution ;eliminating bureaucracy;proletariat dictatorship

中图分类号: A8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674-9170(2019)04-0067-10

收稿日期: 2019-05-16

作者简介: 曹芸(1980-),女,湖北钟祥人,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

基金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9YJC710004);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18Q186)

责任编校 陈 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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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关于克服官僚主义的逻辑构想、现实境遇及当代启示-基于《国家与革命》的文本考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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