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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但中国依然有大量穷人和严峻的贫困问题
1978年以来,中国依靠市场取向的改革取得了巨大的经济发展成就,大大减少了贫困人口。仅以农村为例,1978年我国农村有绝对贫困人口25000万人,贫困发生率30.7%,到2004年全国绝对贫困人口已减少到2610万人,贫困发生率仅为2.8%。在反贫困中,我国不仅仅是依靠经济发展来减少贫困人口,政府在帮助穷人、减少贫困方面也起了富有成效的作用。比如,在城镇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此国家财政每年拿出数以百亿计的资金支持各项保险和保障制度;对于农村的贫困问题,国家一方面用以工代赈和扶贫贴息贷款方式支持全国592个重点贫困县脱贫致富,另一方面在农村建立社会救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救济。与此同时,进入21世纪后,政府还实行了大规模的税费改革,降低和取消农业税,向农民提供直接和间接补贴,对3000万贫困学生实行免除学杂费、书本费和补助住宿生活费,另外还在农村推广大病医疗保险等等。在与贫困进行斗争中,正是有了各级政府的深度介入,我国的反贫困才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由此可见,我国的经济快速发展为穷人摆脱贫困提供了历史性机遇,政府的支持和帮助也为穷人改变自身状况创造了难得的条件。但是,就像世界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一样,我国仍然有穷人,而且穷人的贫困问题依然很严重。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计算,2003年我国农村尚有1666万户、7680万个农民人均年纯收入在800元以下,城镇有643万户、2220万市民人均年收入不足2100元。 这些低收入人口常常是消费支出大于收入,为了维持生计他们不得不去借债。
穷人产生并发生新的贫困问题的原因何在
——在工业化进程中,我国正经历一个收入分配不平等的快速上升时期,必然会使一部分人富有,另一部分人陷入贫困。根据统计资料,过去13年里(1990—2003年),城市最高收入人群与最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差距由3.2倍扩大到8.4倍;农村13年间高收入人群与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差距由6.67倍扩大到7.33倍;在城乡内部收入急剧分化的同时,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也在扩大,1990年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2.2∶1,2004年上升到3.21∶1。因此,在社会财富既定的情况下,收入向高收入人群集中,势必会使低收入人群在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时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毫无疑问,今后随着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增加,不同人群间的收入差距还将继续扩大,由此我国还会产生新的贫困人口。
——1990年代以来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不断升级,使得工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变弱,造成部分人群就业被边缘化。增加就业是减少贫困的最佳途径,采用劳动密集型的产业技术促进经济高速发展,会使经济体就业弹性提高,社会就业量最大化。从1990年到2004年,我国第二产业和工业增加值年均分别增长了12.65%、12.97%,但同期内第二产业劳动就业年均增长只有1.44%,就业增长大大落后于经济增长。90年代以来,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以及改制,造成大量下岗、待岗、内退人员,使得一大批城镇职工失去工作岗位和收入来源,变成了穷人。工业用资本技术替代劳动力,还加大了农村劳动力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阻力,延缓了农民依靠打工脱贫致富的步伐。
——不当的城市化发展模式选择,造成一些穷人失去了就业空间,缺乏改变生存状况的必要机会。比如,多年来我国在没有改变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条件下,将数以亿计的土地用行政手段、以低廉价格强制从农村转向城镇和非农产业,却使数以千万计的农民永远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这些农民在得到少得可怜的土地补偿金之后,变成了典型的“三元”农民,即无地、无业、无保障。
——体制改革和政策安排重视效益忽视了公平,产生了新的不平等和贫困问题。比如,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我们对转换体制、提高效率考虑得比较多,而对待岗、内退、下岗分流职工的后顾之忧缺乏周到安排;在社会福利制度改革过程中,我们对减轻各级财政负担、剥离单位办社会事业考虑比较多,而对实行住房商品化、教育产业化和养老、医疗等福利保障社会化后,在地区之间、人群之间产生的社会福利不平等考虑不够,特别是社会福利制度改革,还使一些处在社会边缘的人群增加了生存和发展的成本。还有,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和个别决策者思想中存在着严重的错误发展观,总以为推动经济发展必然要有一部分人做出牺牲。在此思想指导下,他们无视弱势群体的利益,有意或无意地向穷人转嫁社会转型和经济发展的成本,动用公共权力,强制拆迁民房、低价剥夺农民土地,甚至采取行政办法进行非法集资摊派,上项目、搞达标和建现代化城市。结果是政绩出来了,一些弱势群体却变得更穷了。
帮助穷人是政府和社会的责任
尽管穷人导致贫困的原因各有不同,但他们对改变自身生存状况都有着强烈的欲望,但由于他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处于弱势地位,在关键性资源要素获得上不具备比较优势,这使得他们缺乏竞争力,需要社会提供帮助。帮助穷人走出贫困是政府的一种责任,政府既有责任推进经济发展,更有责任解决公平问题,通过政府和社会帮助,穷人摆脱贫困不但解决了社会公平问题,而且还维护了社会稳定,这为进一步工业化和经济发展创造了不可多得的条件。因此,在经济发展中,从公共财政里抽取足够的资源去支持穷人,并不只是发达经济体才有的事情,发展中经济体也十分必要。
在中国,关注穷人和帮助穷人不仅仅是为了解决社会公平和维护社会稳定问题,而且还是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的需要。目前,我国工业消费品大量积压,形成了在经济不发达情况下的“过剩型出口”。这种过剩型出口,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过剩,而是由于高收入者不消费和低收入者没有能力消费造成的,是一种典型的相对过剩。从理论上讲,收入过度向富人集中不利于社会消费总量的扩大,因为高收入者的边际消费倾向低,随着收入的不断增加他们将越来越多的资金用于储蓄;低收入者则不同,收入增加后他们将绝大部分收入用于消费。就是说,假定全社会增加1000亿元收入,若增加给富人,他们只将641亿元用于消费;若增加给穷人,他们则将950亿元用于消费。显然,帮助穷人,让穷人增加收入,有利于拉动内需扩大社会消费总量,缓解内需不足与外需过旺的矛盾。现在,关键问题是,像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穷人来自不同地区、不同社会群体,他们致贫的方式各种各样,如何把经济增长带来的好处传递给穷人,使他们也能和其他人群一样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这是政府和社会要给予高度关注的问题。
首先,调整宏观收入分配政策,增强政府的扶贫能力。当前,政府为穷人提供帮助遇到的最大问题是财力严重不足,给穷人转移支付的能力低。要解决这个问题,除了努力发展经济不断做大“蛋糕”外,还要调整宏观收入分配政策,筹集帮助穷人所需要的财力。一是在财政资金中,每年应不断增加对穷人的转移支付资金,提高政府在这方面的财政支出份额。二是要增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控能力,以增加政府的税源。今后,一方面要加强对高收入单位和个人的税收征管制度,并重点清理工资外不合法、不合理的收入,将其纳入到税收征管范围之内;另一方面要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将税基提高到能维持人们生存和发展需要的平均综合成本之上,降低月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按梯次提高3000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其次,为穷人提供公共品,帮助他们降低生存成本。穷人需要帮助的首先是改善生存条件。当高收入者开豪华车、住别墅、吃无公害食品的时候,那些处于经济社会发展边缘的穷人面临着饮水难、行路难、看病难、上学难、养老难等等问题。对此,在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政府应该继续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重点解决当地居民的引水、交通、燃料、校舍、卫生院(所)等建设问题,这些公共物品的提供,不能只强调到县到乡(镇),今后还必须强调要到村到户。还有,政府应该扩大社会保障范围,将处于体制边缘的弱势群体纳入到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之中,划转必要的财政资金,按照“低水平、广覆盖、有保障、可持续”的原则,帮助穷人建立最基本的大病医疗保障、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要加大对穷人子女教育的支持力度,应全部免除城乡低收入者子女在九年制义务教育期间的学杂费、书本费,并对他们在校食宿给予补助。
再次,给穷人提供较好的培训机会,提高他们的竞争能力。与其他人群相比,穷人变穷关键原因是他们文化素质低,自身竞争能力太弱,缺乏生存和发展的技能。今后,各级政府应增加财政支出,加大对城乡弱势群体职业培训力度,有步骤地扩大培训范围,采取委托代理制或者发放培训卷的方式,重点对穷人开展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他们能有一技之长,在就业中更具竞争力。
最后,改变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方式,为穷人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中国的贫富差距扩大,核心问题不是富人太富、也不是富人太多,而是穷人太穷。解决穷人贫困问题,关键是要通过经济发展,通过工业化和城市化,为穷人提供越来越多的谋生手段和就业岗位。城市化不仅仅是让城镇更加美丽干净,也不仅仅是让现有市民生活更加富裕、舒适;更重要的是我国城市化应该进一步开放“城门”,提高吸纳劳动力就业和外来流动人口的能力,通过加强和完善城镇基础设施,不断增强城镇的承载力和辐射力;通过制度创新,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制度,改变传统经济体制下遗留的“市民”和“农民”的身份地位,让更多的农民能够自由地进入城镇,像市民一样参加就业竞争。同城市化一样,中国的工业化既要增加社会财富和增强国力,也要充分考虑就业目标。一味地提高资本的有机构成去大量替代劳动力,并不符合我国的国情。今后,我国的工业化道路选择,一是要处理好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关系,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发展不应损害劳动就业,劳动密集型产业改造升级也不应以减少劳动就业为目标;二是我国应该重点发展技术密集和劳动密集相结合的产业,通过这些产业的发展增加社会就业量;三是将工业化和城市化推进结合起来,鼓励产业集聚和集群,以此创造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的需求。总之,只有全社会劳动需求总量增加了,穷人就业的机会才会相应增加;只有穷人不断增加了就业,我国的贫困问题才能不断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