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中网上支付及法律问题探讨
童操(海南师范大学)
摘要: 最近十余年,电子商务网上支付业务高速发展,强烈地促进了人们电子交易,但仍存在不少问题。电子商务中最重要的环节是资金流环节。网上支付的数据安全问题及企业用户间进行数据交换的法律问题成为了网上支付高速发展的主要矛盾,其中涉及刑法、民法、经济法、国际法等多种法律。我国现有法律尚不完善规范,不能较好解决网上支付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网上支付相关立法明显滞后于其相应市场的发展,很多网上支付领域出现“灰色地带”。因此,本文试图从网络支付过程中涉及的法律相关问题入手并进行探析,希望能够对我国电子商务相关法规建设有所帮助。
关键词: 电子商务;电子支付;法律问题;相应对策
一、网上支付概述
(一)网上支付的内涵
网上支付不同于传统电子支付,它是指以计算机、手机等支付平台,互联网为链接工具,将载有特定信息的电子数据取代传统的支付手段,凭借其方便快捷的支付形式,迅速抢占了各类支付市场。用户之间可采用信用卡、电子钱包等多种方式进行支付。电子支付时实现电子商务的重要前提,电子商务的发展离不开电子支付的建立健全,电子支付的使得电子商务得以高速的发展,并实现实时的网络交易,大大提升了电子商务的效率。
电子商务是一种全新的商务模式,线上商务模式逐渐取代和改进了传统商务模式,使得有形的商品逐渐在网络上无形化。网上支付是电子商务形成和发展的关键基础,正是因为网上支付的产生,给电子商务提供了巨大便利,使得其蓬勃发展。
螺栓连接是一种非常普遍的工件连接方式,存在而不仅限于于绝大多数机械、桥梁、航空航天工程中。螺栓连接的健康状况易受工件振动、疲劳腐蚀等因素的影响,从而引发其松动、断裂、丢失等故障,造成进一步的损失。各地各工程因小小的螺栓松动而导致的重大事故也屡见不鲜。由此可见对螺栓连接健康状态的检测和评估显得极具重要意义。传统的检测方法是主要通通过人工判断螺栓是否拧紧来逐个判断其连接是否出现问题。而人工的方法存在各种弊端[1-3]。使得人们更为倾向于使用微系统进行监测,达到实时性高、人员安全等目的。
(二)网上支付的组成与分类
网上支付通常由提供技术支持的服务企业作为中介机构、管理货币转移的国家金融机构以及支付平台、相关用户共同组成的。活动参与的主体包括银行和认证中心、用户三个部分。目前市面上主要的网上支付系统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分别是电子现金支付系统、信用卡网上支付系统。
气象事业的不断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决策气象服务的质量,但由于全球气候的不断恶化,未来可能会有更多的极端天气出现,所以这就需要我们气象工作者端正工作态度,踏踏实实做好气象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宽决策服务领域,发挥决策气象服务的参谋作用。另外,决策气象服务还需要与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形成通力合作,发扬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避免人民群众遭受不必要的生命财产损失。
二、网上支付现存的主要法律问题
电子支付发展的最大障碍即是安全问题,如何保障用户安全可靠的进行电子支付,是电子支付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相关企业、监管部门、银行等多方面都应尽快努力构建可靠的电子支付平台,最大限度的降低电子支付中的安全风险。相关企业、银行、监管部门应该努力维护网络安全系统,充分利用密码技术,加强安全信息的保护。
(一)电子支付中相关法律支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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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子支付的安全性问题
中国的电子支付业正在蓬勃发展,市场前景较为明朗,但仍存在不少障碍。从为中国电子支付产业的发展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的角度出发,可供参考的思路主要有以下几点:
(三)电子支付业的规范与监管问题
由于电子支付业务期初发展极为粗放,国家并未及时出台相应政策法规来规范电子支付相关市场,导致各企业、银行、机构各自为战,疯狂抢占市场,导致了各家的运营模式、数据结构、业务发展良莠不齐,相互之间并不能很好的实现沟通对接,整个电子支付市场杂乱无章,无法满足当前庞大的电子商务规模。当前最大的问题在于电子支付行业并不适用于国家传统的资本管控手段,因而导致了电子支付存在大量的“真空地带”“灰色地带”,为电子支付用户在使用电子支付时埋下了诸多隐患。
三、相应的法律对策建议
电子支付由于其方便快捷,最早被青年所接受应用,但关于电子支付存在安全问题导致个人、企业财产损失的新闻不绝于耳。因此,电子支付仍受到不少人尤其是中老年人的排斥。虽然电子商务蓬勃发展,但电子支付的安全问题永远都是用户最关心的问题。目前电子支付主要存在认证安全威胁、通信通道安全、网上银行服务器端安全和其他安全威胁等四方面威胁。虽然我国在2018年出台了《电子商务法》,但只解决了当前的燃眉之急,并未对整个电子商务的法律体系构建完善,以上几方面的电子支付安全问题仍然是阻碍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困难。
当前,我国电子支付业务已经开展十余年,而我国电子商务相关的立法还不全面。目前较为全面的相关法律为我国2018年通过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截止2018年末,相关统计资料显示我国网民总数已达8亿人,淘宝、京东等网络巨头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网络销售神话,中国的电子商务市场早已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相关产业早已通过网络平台走出国门,在全球刮起了网购热潮。然而,我国在电子商务领域的相关立法与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并不匹配,相关的从业规范、法规制度、指导原则并不健全。虽然《电子商务法》在2018年正式通过两会。但由于法律颁布时间较短、配套法规仍不健全,电子商务中的电子支付中仍存在不少的“灰色地带”,严重制约了我国的电子支付乃至电子商务的发展,为未来电子商务的发展壮大埋下诸多隐患。
(一)从技术层面强化电子支付的安全保障
网上支付系统是一个集网络与金融服务机构、认证中心支付媒介、支付平台、网络环境和买卖双方的庞大系统。网上支付系统由众多网络协议、安防措施、交易与支付凭条等构成,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国家乃至国际的相关法律保驾护航。网上支付之所以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即是因为网上支付采用的是网络来传递信息,其交易流程虚拟化,摒弃传统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情形,传统的合同、金钱全部在显示屏中由文字和数字显示。而跨境网上支付则牵扯到各国不同法律适用性的问题,由于各国法律仅拥有本土的实用性,因此跨境支付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并未能够得到较好的解决,相关跨境支付业务并未得到非常健全的法律保护。又如,网上支付目前的重要一环是以微信、支付宝为首的第三方支付公司,然而其身份并没在法律上得到认同。虽然其一开始均以提供技术支持的角色出现,但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这些企业已经涉及到许多银行业务,大大超过了其原有的监管范围。
(二)建立健全电子支付的行业规范
电子支付的发展对传统支付方式带来了剧烈冲击,同时也给金融业行了一次“重新洗牌”,可谓是机遇与挑战并存。我国相关机构应当在参考相关先进国际经验的同时,积极探索一套适合我国的网上支付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并加快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制度的速度。包括明确各种用户及要素之间的权、责、利;严格网上支付的市场准入机制,在源头上便把控好风险;对反洗钱相关方面也要增加监管要求与监管义务;明确电子支付各环节的行业、机构与行为的监管要求与职责,有效保障消费者权益。以减少支付标准不一为后续监管造成不必要的掣肘,进一步排除可能制约电子支付发展的影响因素。
以上一步骤形成的判断矩阵A,对应于最大特征值λmax的特征向量作为权向量w,即Aw=λw,在此基础上,通过归一化处理就可以确定同一层次上某元素对于其上一层次元素的相对重要性程度,并数字化排序。一致性检验可采用随机一致性指标来进行,其研究公式为:
(三)强化电子支付相应的法律监管力度
对于金融机构的监管主要是从两方面进行监督。一是通过对其进入和退出金融市场进行审核,既要避免放任自流,又要避免监管过度而束缚住其发展创新的补发,做到有理有据、松紧有度。在借鉴先进国际经验的同时,更应该结合我国自身实际情况,从实际出发,构建符合我国情况的监管体系。对于一些游离常规体系之外的“小、远、散”电子支付企业,应该尽快对现有企业加强监管,并不断完善市场准入机制,避免其爆发隐患。二是加大电子货币发行、流通的审查监管力度,对相关金融机构进行彻底的审查、督查,尽快制定并推行电子货币的流通发行政策法规制度,完善相应的风控系统。三是注重监管人员的培养使用,由于电子支付发展迅猛,现有体系的监管人员并未能够很好的履行监管职责,因此应加大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并对人员的业务水平、道德标准出台一套完整合理的法规制度,确保从监管层面不留死角。
四、结语
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网上支付的地位日益凸显,其安全性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健全尤为重要。电子支付作为电子商务的重要节点,是电子商务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电子支付产业的运行良好与否直接关系了我国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状况。当前我国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各行各业均在高速发展,大干快上,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而不懈努力。因此,有关部门必须在国际先进经验的基础之上,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律及监管体系,同时尽快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技术层面强化电子支付的安全保障、建立健全电子支付的行业规范、强化电子支付相应的法律监管力度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我国的电子支付行业的法律法规,为电子商务营造一个健康、合理、通常的营商环境,为我国的电子商务、电子支付产业注入源源不断的旺盛生命力,使其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不竭动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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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诗音.电子商务市场特征对产品创新影响的多元回归分析 [J].商业经济研究 ,2018(05):82-84.
[4]任曾云.网络第三方支付法律问题研究[D].厦门:厦门大学,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