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管用”吗?_市场经济论文

马克思主义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管用”吗?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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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学领域,马克思主义被边缘化已是不争的事实。这是我国经济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消极因素长期积累的结果。今天,在我们谈论“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主导地位,科学地借鉴西方经济学理论”这个话题的时候,我想从另一个侧面,并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例,谈谈消除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误解的问题。

早在大约20年前,就有高层人士散布马克思主义对社会主义建设“不管用”的言论。一些年来,类似的看法被扩而大之,重而复之,广而告之,难怪连一些倾向马克思主义的人也觉得“腰杆儿不硬”,这又怎能谈得上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呢?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被误解,最突出的例子表现在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认识方面。长期以来,理论界充斥着马克思主义没有预见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而不适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观点,这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渐渐被矮化的一个重要原因。

的确,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中从来没有使用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词语,在他们讲的社会主义社会中,也从来没有商品生产或曰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地位。他们是反对社会主义社会保留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取而代之的是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计划经济”这个词是列宁概括出来的)。这是因为,马克思、恩格斯讲的社会主义社会是以全社会统一的“社会所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在他们看来,资本主义发展的内在逻辑,使社会占有成为必然。在实现了社会占有全部生产的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者之间的联系是直接的,社会计划会解决一切,不需要通过商品来实现,商品生产必然消亡。又因为,马克思、恩格斯讲的社会主义社会,是使劳动者获得彻底解放的社会,而消灭商品生产是消灭阶级从而使无产阶级获得彻底解放的一个条件。理论和历史都证明,商品生产是和阶级、阶级的不平等相联系的,如果社会主义社会还容许商品生产存在,必然导致出现阶级的不平等。所以,马克思、恩格斯一直对企图在社会主义社会保留商品生产的社会主义理论持批判态度。他们批评蒲鲁东和杜林,说后者又想要商品生产,又不想要资本主义,这是绝对不可能的。[1] 这还因为,马克思和恩格斯讲的社会主义社会是以“过渡时期”完成了他们所说的“消灭阶级”的任务为前提的。也就是说,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以后,在过渡时期内,不仅要消灭剥削阶级,还要消灭阶级,只有这样,才能到达他们所说的社会主义社会。由于过渡时期最终实现了全部生产的社会所有,过渡时期之后的社会主义社会自然就没有了阶级、没有了国家、没有了商品生产,计划经济也就是可能和必然的了。

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关于社会主义经济不存在商品生产的思想,长期以来被许多理论家看作是“空想”的东西。人们往往以20世纪以来现实社会主义中存在商品生产为依据,否定马克思和恩格斯。人们没有看到,或者没有勇气承认,现实的社会主义不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讲的社会主义社会,它离消灭了阶级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尚远。上个世纪30年代以后,斯大林把马克思、恩格斯“消灭了阶级”的社会主义观逐步变更为“消灭了剥削阶级”的社会主义观,[2] 才使得苏联以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把消灭了剥削阶级社会主义发展阶段说成是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撇开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完成消灭剥削阶级任务的客观基础不谈,实际上,消灭了剥削阶级而没有消灭阶级的社会主义,在马克思的理论框架中,仍然还处在“过渡时期”。现实中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非公有经济大量存在,连剥削阶级都没有完全消灭,因而还处在马克思讲的过渡时期的比较初级的阶段。前面说过,马克思只是说实现了社会所有从而消灭了阶级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没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换句话说,马克思是承认过渡时期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讲的那些“干涉”资产阶级生产关系的措施,诸如征收高额累进税、把信贷集中在国家手里等,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讲的用国家工业竞争的办法和纸币赎买的办法进行“逐步剥夺”的措施等,在《论住宅问题》中讲的过渡时期“由劳动人民实际占有全部劳动工具,决不排除保存租赁关系”等,[3] 都是他们承认和利用过渡时期商品货币关系的明证。 在马克思的理论中,从来都把私有制包括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共同体”看作商品生产和存在的原因。可见,按照马克思的理论,既然现实社会主义还处在他所说的过渡时期,既然中国的社会主义还处在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阶段,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存在就是必然的,也与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不存在商品生产并不矛盾。由此不难得出结论:我们现在所说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全包含在马克思的理论框架和逻辑之中,马克思何来“空想”之有?

迄今为止,我们还讲不出任何道理,更拿不出任何事实,证明马克思讲的实现了社会所有从而消灭了阶级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存在商品生产。从这个角度看,尽管我们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讲了许多新话,进行了许多新的实践,但还是不能说我们已经发展了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不存在商品生产的论断。认识到这一点,对于我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中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当人们盲目地认为社会主义现实已经否定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社会不存在商品生产的预见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其他一些相关的基本观点就很容易被忽视甚至否定。就以商品生产会不会导致资本主义这个问题来说吧。本来,商品生产会导致资本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一个基本观点。由于此,马克思、恩格斯才批判那些企图在保留商品生产的条件下实现社会主义的错误理论。一些年来,马克思主义的这个基本观点也被否定了,似乎这个观点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相径庭。其实,马克思、恩格斯批判的是企图通过商品生产实现劳动者彻底解放的社会主义理论,是以商品生产永恒论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理论,而不是完全否认在争取劳动者彻底解放的过渡时期存在商品生产,此其一。其二,马克思、恩格斯说商品生产会导致资本主义,指的是完全由价值规律调节的商品生产。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说,杜林把价值规律“提升为他的经济公社的基本规律”,“要求公社完全自觉地实施这个规律”,这必然会复活资本主义。[4] 其三,马克思、恩格斯说商品生产导致资本主义,讲的是抽象理论,是一般道理,这个道理是从价值规律必然导致生产者的分化(包括导致劳动力成为商品)发展而来的;不是说,在实践上,不管在什么样的社会条件下,不管什么样的商品生产,都会导致资本主义。那样的话,连他们所说的过渡时期的商品生产也只能有资本主义的前途了。一般理论与具体实践是有差别的,就像等价交换规律不存在于每一个具体交易的场合、利润率下降规律与实际利润率可能上升并不矛盾一样。就具体历史上的商品生产而言,斯大林就说过,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不会导致资本主义。不过,需要说明的是,斯大林说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不会导致资本主义,恰恰是以承认马克思、恩格斯的商品生产会导致资本主义这个一般原理为前提的。斯大林给不导致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加了许多限制,如两种公有制;劳动力不是商品;没有资本家参加;生产资料不是商品;价值规律不能调节生产;从全局利益上看企业盈亏,包括政策性亏损也不破产,等等。如果没有这些限制条件,斯大林自己就说,必然复活资本主义。[5] 因此,商品生产会导致资本主义是基本道理,商品生产不导致资本主义则是有条件的。我们可以批评斯大林对商品生产施加的限制太多,超越了苏联的实际,但在方法论上,他认为不加约束的商品生产会导致资本主义这没有错。多年来一些人把价值规律、把市场捧上天,无视价值规律、市场会使商品生产的当事人分化的基本道理,硬说市场经济不会导致资本主义,这种理论已经被中国两极分化的事实打碎了。在这个问题上,讲商品生产或市场经济的两面性,更有利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的健康发展。

20世纪的社会主义是经济落后国家的社会主义。对于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经济落后国家来说,向马克思讲的没有阶级、没有商品生产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过渡,是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不仅是多阶段的,而且必然表现出迂回过渡的特点。实行改革,重视商品生产,发展商品生产,包括利用资本主义,是我们现在讲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题中应有之义。但是,发展商品生产、利用资本主义,并不意味着把市场和价值规律摆在至高地位和核心地位,完全按照市场和价值规律的要求进行改革。多年来,人们似乎已经习惯于“如今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要求什么什么”这样的思维,把“符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作为制定政策和怎样改革的标准,好像只有市场经济才能使我国经济和社会更快发展。完全依靠市场关系的经济发展具有局限性的:第一,市场关系要求分散化,越分散,市场原则就贯彻得越彻底。我们是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国家,分散化从而生产组织完全小型化并不利于赶超发达国家,更何况一个大国的强盛又有不同于小国发展的重要特点;第二,市场关系要求自由化,市场主体越自由,市场原则就越能充分体现。这也是国有企业私有化的原因,并与前述原因相联系。市场自由化就是一切围绕价值规律转,生产者为了一己之利,完全由市场操纵,因而不可避免地给经济发展带来盲目性、短期行为,忽视国家发展的长远利益、根本利益和整体利益,这已为国内外的事实反复证明;第三,市场经济是“傍大款”经济,市场原则贯彻得越彻底,则越有利于富人,不利于穷人,有利于强者,不利于弱者。这也为我国两极分化包括地区发展的严重失衡所证明。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以工农劳动大众的利益为首位,主要靠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很难想像,让市场和私有化把工农大众降为弱势群体的改革,能够使中国实现“赶超”,成为强国!

这里不能不涉及到经济机制中市场调节与计划调节的关系问题。按照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其所以不同,在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占主体地位。所有制的不同,必然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机制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形成差别。长期以来,人们虽然也在重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区别是所有制不同”这句话,但大多止于纸上谈兵,并不要把公有制落实到经济机制之中。一些人误以为商品经济是“中性”的,经济机制是“中性”的,把公有制束之高阁,让作为“基础”的公有制“不食人间烟火”,其结果必然滑向照搬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一套。不能否认,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有许多共同的东西。但是,资本主义国家市场经济的具体机制是在资本主义所有制基础上形成的,并且在不同国家还有不同特色。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即使借鉴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对我有用的东西,那也要在社会主义的基础上加以改造,以适合我们的需要。更何况,市场经济本身是有弊端的,而社会主义公有经济恰恰是为了克服市场经济的弊端应运而生的。也就是说,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中,除了市场调节,还必须有计划调节。不久前,刘国光教授列举了市场经济下不能完全交给价值规律或市场去管的“至少”5个方面,即经济总量的平衡——总需求、总供给的调控,大的结构调整问题,公平竞争问题,有关生态平衡、环境保护以及“外部不经济”问题,社会公平问题,[6] 我认为是完全正确的。计划调节尊重市场规律,在大的方面把国民经济控制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实践才能取得成功。

社会主义在实践中必然会碰到许多新问题,因此,发展马克思主义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本文以上所述不过是举例说明,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要建立在对马克思主义的正确理解上。只有这样,才能有真发展、真坚持,也才能在发展过程中更好地借鉴他人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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