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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学的社会价值,马克思认为,应“把科学首先看成是历史的有力的杠杆,看成是最高意义上的革命力量”,邓小平则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些经典性论断,早已为人们所熟知了。但是,在如何全面地理解、实现科学的价值问题上,我们仍有不少困惑和障碍。其突出的表现是,对科学、尤其是那些似乎不能直接见效的基础科学,有所谓“说起来极端重要,做起来并不需要”,或弄不清该“如何要”等情况。导致这种困境的主要原因,并不在于客观物力财力的限制,而在于人们观念上的一种偏差。这种偏差出自多年来在科学的价值问题上的一种习惯性思路,即人们在强调科学、知识、教育等等的“重要性”时,往往只是强调它们作为工具、手段的价值,而对于其目的价值或内在价值,则注意得不够,理解得不大深入。
一、人的需要与科学的目的价值
科学的目的价值,有时也称科学的内在价值,是指科学的昌明发展本身具有人与社会发展目标和尺度的意义,成为人与人类社会自身发展的一种内在追求。它在现实中的表现是:人类必须尊重科学;必须培养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不论是否有利,首先必须以科学的理性、科学的方法、科学的逻辑为标准,去评价思想理论的真假是非,把真理放在第一位;人不能只要科学为自己服务,社会也要为科学服务,把科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当作人和社会自我实现的一个标志。总之,必须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把科学本身当作目的、当作标准,否则便没有人和社会的健全发展。
承认科学具有目的价值,其前提是承认人类现实的本性及其完整性,承认人类精神生活丰富发展的需要和能力。
科学的本质是理性地求真,科学的灵魂是实事求是,科学活动的中心产品是知识和真理。从本质上看,它的地位,实质上是人的地位及其理解和实现状况的反映。因此,怎样看待科学的价值,实际反映的是如何看待人本身的地位和状况。人类为什么需要科学?通常的回答是:“因为它有用”——在帮助人类实现自身生存、发展方面有用。通过科学及其转化的形式,人类可以得到它在经济、政治、军事、生活、文化等各方面的效益,为这些方面的目的服务。这些“有用”可以一言以蔽之曰“手段价值”或“工具价值”。实践已经证明,科学在这方面具有比其他任何东西都更普遍的、可以说至高无上的威力。但是,科学之于人类之“用”,或者科学的社会价值,并不仅限于这一方面,还有更深刻的一面:科学还是人类本身的一个已经发展起来的、特有的生存方式。理解这一点,必须对“人”有更深入的理解。
人是一种有精神存在和精神生活的生命,如同人的物质生活一样,人的精神生活也需要不断地丰富、更新、发展。今天的文明人类不同于原始蒙昧人类的一大特征,就在于科学。原始人虽有工具(骨器、石器等),但没有科学;虽有精神需要,但并不靠真知来满足,而是仅有经验和信仰(图腾)。人类历尽磨难发展到今天,无论在哪方面都已经离不开知识、理性和科学,追求真知已成为人类的一大事业。很难设想,今天的人类如果没有了科学,没有了关于各种各样知识、现象、问题的探讨、研究、思考、想像、争论、鉴别、发现和传播,将会是什么样子。
况且,人对对象、客体的无知,会使人对之产生陌生、神秘、恐惧、难以接近之感,并将之视为一种异己力量,或对之加以盲目崇拜,为其奴役。而科学是人类向无知开战的利斧!它通过对对象、本质与规律性的把握,克服混沌、愚昧、无知、盲从、迷信等不自由状态,并得以现实地占有对象、客体,利用对象、客体为自己服务。人掌握的对象、客体的知识越多,不但会获得一种思想上、观念上的解放,而且占有与改造对象、客体的能力也越强,因而人的主体性越强,自由度越高。
这说明,今天的人类之为文明人类,其精神生活的本性和方式之一,就在于有一种求真求知的需要和能力。求真求知,这本身就是人的一种基本需要、一种值得自豪的能力。这种需要和能力,是人类在不断地改造客观世界过程中不断地改造主观世界的成果。按照这种需要、这种能力,人类求知和求真已经不再完全是一种手段性的行为。人并非只是为了“能用它们去做什么”才去求知和求真的,真知本身同时也就是人要做到的事。“求知求真”这种需要和能力的实现,意味着人在精神上的生存和发展,精神上的自我实现和自我改造,人通过了解世界而在精神上成为一个现实的、完整的人。
因此,对于人类来说,科学的价值不仅在于它对实现别的价值有用,而且在于它本身就是人类生存发展的一个标志,它的昌明发展本身就是一种价值——这就是科学的目的价值。一个无知的人,纵然强壮甚至借助于外力显得强大,但缺少知识、缺乏自知之明,这种精神上的虚弱常常会使其不能意识到自己真正的利益与需要,并易于听从异己力量的摆布,因而绝不是一个自由的人。先哲的箴言“知识就是力量”,并不仅仅在于科学作为工具是人改造世界的力量,更在于科学对人自身的提升,科学使人自身变得强大起来。
也正因为如此,把科学和知识单纯地当作实用的手段,例如把“科学”完全归结为“技术”,使它们完全等同起来,一样地看待,提出一样的要求,这是一种完全工具化的理解和态度。它不仅不利于科学的发展,从更深层的意义上分析,还意味着对人与人类自身理解的片面化、简单化。因为它等于把人的理性存在和精神生活,也完全当作了一种工具和手段。这是对人是目的、“以人为本”原则的反动,是一种业已为时代所批判、扬弃的陈旧观念。
当然,纯粹“为科学而科学”,在总体上是不可能的、荒谬的。因为科学并不是脱离人的其他需要和实践而存在的。但是,如果在对人的需要的理解中忘记了人对科学的需要,在对实践的理解中忘记了科学本身也是一项基本实践,那么同样也是片面的。为了实现人的科学需要和科学能力而去发展科学,为了追求真理而去发展科学,在今天已经是一个无可否认的事实。人类必须把科学的发展当作社会发展的一大指标,当作文明的一个尺度。
二、社会发展与科学的目的价值
科学不仅是人的一种生存方式,人自身发展的一个尺度,也是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基本内涵。
1.从“三大生产”的角度看科学的目的价值。马克思恩格斯把人类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个人生命的生产和再生产、人们意识(思想、理论、观念等)的生产等三个方面,看做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从历史的最初时期起,从第一批人出现时,这三个方面就同时存在着,而且现在也还在历史上起着作用”,它们“是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并成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形式、普遍形式;只要人类存在,就意味着物质生产、人的生产和精神生产这“三大生产”每天都在进行,不能停止;而它们的运动和不断地采取新的形式,就造成并表现为“历史”(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80、78页。)。应该说,对“三大生产”的完整理解,就是对社会历史的完整理解,这是全部唯物史观的基础所在。
从三大生产的角度来看科学,能够更深切地理解它们的根本性质和历史地位:科学,包括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在内的全部科学,承担着人类“精神生产”的特殊任务,或者说,科学是人类精神生产的专门领域、高级形式,是人类理性发育的体现形式和标志。人类的精神生产,既包括关于自然和社会一切知识、理论等思想形式的生产,也包括“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人们是自己的观念、思想等等的生产者”(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72页。),但最初的精神生产还不具有独立的形式,而是与人们的物质活动直接交织在一起,较少显示出它的独立特点和规律。随着人类社会文明的形成和发展,精神生产的形式和内容变得越来越丰富多样,其功能也越来越强大,这意味着人自身的精神发育、特别是理性能力和精神生活的发育发展越来越充分,它在人类生存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充分。我们看到,今天人类的全部物质生产和生活的领域,都已经渗透着精神生产的成果,科学作为精神生产的事业,其地位将随着人类社会中的发展表现得越来越高,越来越无可代替。
总之,从“三大生产”的角度理解科学在人类社会的地位,就应该看到它们位于社会生活的根本领域、根本内容和根本标志之中,并不是某种孤立的、外在的或附加的、暂时性的条件和行为。科学的发展本身就是社会发展和人的生存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2.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角度理解科学对社会发展的根本作用。生产力的发展状况是社会发展的根本性维度。而科学的发展与生产力的发展是内在统一的。唯物史观认为,社会物质生产力的发展是全部社会发展的根源。生产力并不是一个脱离了人的、某种独立的神秘力量,它本身由各种现实的社会性要素构成:劳动者、生产资料和劳动对象是它的实体构成或“硬件要素”;劳动者的精神状况、科学技术、管理方式等,则是它的非实体性构成,即“软件要素”。在这些构成中,人即劳动者的体力和智力,公共的知识、经验等科学技术因素,以及人们相互结合的社会形式(包括管理等),从来就是生产力内在的、不可或缺的表现。因此一般说来,生产力发展与科学发展之间的关系,虽然在历史上有过各种不同的表现,但从本质上看,它们从来就是必然地相互需要、相互支持、相互体现的。科学的发展往往不仅是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结果和体现,也是生产力发展本身的内在形式和途径。
马克思曾指出,在一般意义上,最强大的一种生产力无疑是人本身,尤其是革命的阶级本身;同时,他也充分看到了科学技术的内在作用,不仅指出科学也是生产力,而且“把科学首先看成是历史的有力的杠杆,看成是最高意义上的革命力量”。这是针对历史发展所做出的科学判断和预测。考察生产力的发展史,我们看到,构成生产力的各方面要素,曾在不同时期先后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存在着轮流成为“第一生产力”的现象。——人类最初的生产力水平,是以劳动者的体力和直接经验为“第一要素”的;后来,则走向了以直接的自然力(畜力、风力、水力、火力等)为主;再后来,则是以工具、机器和能源的发展为“第一要素”,以工业化和自动化为最;如今正走向更加深入全面地依靠和调动知识、科学乃至整个社会文化的因素,这以“知识经济”的萌生为标志。在这一进程中表现出来的明显趋势是:“第一生产力”的地位,逐渐从“硬件”向“软件”转移,即向人自身的、精神和理性的因素转移。邓小平关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精辟论断,正是抓住了当今时代生产力发展的最大特征,指出了科学技术发展对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所具有的前所未有的重大意义。
人类物质生产力的发展是没有止境的;同时,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作用,目前尚未完全发挥出它的潜力,还有很大的余地。按照上面指出的发展趋势,“第一生产力”的地位也不可能仅仅停留于科学技术本身,它还要进一步向发挥人本身的全面潜力方向前进。因此,发展科学对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说来,它的意义将不会因为得到一定程度的实现而完结。许多迹象表明,目前正在开始新的一轮变革,这就是管理和劳动方式、劳动者的全面素质等社会文化的因素将日益突出,今后生产力的发展,将走向以全面发展的人为“第一生产力”的时代!
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角度理解科学的作用,就应该看到:科学的发展,就是生产力的基础和潜力的发展,是生产力的超前发展、根本发展,由此也将推动整个社会的高速发展。
3.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理解科学发展的根本方式。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根基,但还不是社会发展的全部。生产力本身具有一定的工具性质,因此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角度理解科学发展的根本作用,还只是就其工具性的意义而言。而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理解,则应该进一步看到科学的发展本身还具有目的性的意义,这就是:人自身的发展、社会的发展,要以科学的水平为其重要的人文指标或标志。
社会的全面发展,归根到底要体现在人的全面发展,体现在社会各个领域的综合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这是人类社会目前已经认识到的理想发展方式。要实现这种理想的发展方式,就更应该重视科学的发展,因为它是保证社会全面和可持续发展的最重要的思想条件和精神武器。解决社会综合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各种问题时,绝对离不开科学,包括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从这个高度上反观科学的发展,就必须纳入到社会的整体发展之中,而不是把它们单独置于一个孤立的地位上,仅仅当作工具和手段,而是要当作整体的、目的性的指标。科学和社会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最终都要用于满足人的需要,培养人、造就人、提高人的素质和生活质量。
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理解科学的发展,就是要把它们置于社会整体发展的中心环节之中,并且作为社会发展的目的性内容和指标,从而自觉地依靠社会整体、全面的发展,来促进和实现科学的发展,并用科学的发展来显示社会的发展。只有这样的发展,才是科学发展的根本方式,才是科学事业真正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方式。
总之,“科学是立国之本”,并不仅仅是一个时期的战略和策略,从人类文明发展模式的演进趋势上看,它包含着更为广泛、更为深远的意义。
三、如何充分实现科学的目的价值
仅仅承认科学的重要性,还不等于就能够很好地发展它们,更不等于已经充分地发挥了它们的作用。当人们还不能认清科学本身有什么内在的“必然规律”,也不善于切实地观察科学产生什么样的外部“效果”和直接“影响”的时候,科学的“人为的操作性很强”这一特点,就往往成为主观化、意志化、随意化的土壤。
在理论和实践上,对待科学很容易发生的一个误区,就是把它混同于技术,从而以对待技术的要求来对待科学。在理论上,这是不懂得科学自身发展规律,也不懂得科学的社会价值发生规律的表现。
那么,科学的社会价值究竟如何发生?它所遵循的一般规律是什么呢?如下两方面应该是值得注意的:
1.科学本身只遵循真理性认识发生与发展的规律。科学的本质和特征在于“求真”,即实事求是地把握对象,揭示事物自身的本质和规律。其判定标准在于能够如实地反映、描述和说明世界,而人们对于科学结论的价值期待和价值选择,并不能成为科学本身的标准。这是科学与它的价值化、应用化形态——技术相区别的主要之点。
也就是说,科学不属于价值,它本身并不包括、也不应该包括人们有关的价值取向。就像在进行科学观察、试验、概括、推理、评价与验证的过程中,必须暂时撇开主体的目的、利益、需要、兴趣、情感等主观偏好,以如实反映对象的客观本质和规律为目的一样。科学活动本身,它所取得的任何一项具体成果,本身并不是某种价值选择的结果,而且也不意味着一定要进行某种具体的价值选择。因此,不能以直接的需要和目的来规定或限制科学的发展,更不能以它们为原则来规定或改变科学研究的成果。在科学上,不仅任何结论都只能作为结果而产生于研究的末尾,不能在它之前形成;而且对于依据或运用某些科学成果所做的价值选择,科学也不具有承担直接责任的条件。换言之,严格意义上的科学,代表着人类一种高度自觉的、理性化的、超越于具体价值追求层次的认识活动,它完全遵循真理性认识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却并不遵循人们利益、目的和价值选择的规律。
在这个意义上,科学具有一定先期“价值中立”、“道德中立”的性质。科学的“价值中立说”比较彻底地回答了科学与价值、认知与评价的区分问题。无论怎样,对科学与价值、认知与评价加以必要的区分,对于人类、尤其是对于科学的发展说来,是必须的、有益的。科学只有面向客观事实,立足客观事实,而不是立足于人的某一目的、利益、需要、兴趣、情感、尊严、地位、名誉、偏好等,才有可能真正实事求是地反映对象的客观本质和规律,达到真理性认识。在科学研究中,急功近利、弄虚作假、主观臆测、马虎轻率、好大喜功、专横固执、迷信权威、压制歧见、害怕创新等等,都是要不得的。一般说来,在科学研究中如果不自觉清除一些价值成见的“污染”,不尽可能排除一些主观因素的干扰,就不可能获得客观真理。因此很多学者指出,这种“价值中立性”正是科学的客观性、人类公共性、严谨、精确等优点所在,也是科学工作者人格健全、态度诚实、情感理智的表现。
当然,仅仅看到这种区别还不是对问题的完整把握。科学与价值的区分,只是人类活动进程中的层次性差别,并不具有根本对立的性质。科学本身在一定层面上的“价值中立”或“价值无涉”,不意味着科学与价值毫无联系,不等于说科学没有价值,也不等于说科学不会产生价值。实际恰好相反:科学不仅能够和必然形成对于人类的某种价值,而且科学对于人类的价值之巨大和深远,也几乎没有其他现象能够与之比拟。这里的问题在于,要注意(科学的)价值发生、形成、实现的特点。
2.科学的价值遵循价值的主体性标准及其演化规律。任何事物的价值,都因主体的不同而不同。这一点同样适用于科学的价值。科学的社会价值,是指科学对于社会和人的价值,它也必然由于“社会和人”(价值主体)的层次不同而具有不同的情况。因此在现实中,科学的价值总是呈现多层次、多样化、具体化的历史特征。
总体上,科学对于人类具有根本的、普遍的、永恒的巨大价值,即科学对人类是有益的。这种总体上的价值正向性,代表了科学与人类的根本关系。简言之,科学实质上是人类特有的生存和发展方式之一,是人类精神智力发育的高度集中体现,也是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最强大的武器。因此科学的发展就是人类自身的发展,这是人类为什么要有科学的根本原因。自从有了科学以后,只要人类继续生存和发展,科学就永远是人类最重要的、不可或缺的精神成果和依靠。站在人类的价值立场上,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相信科学,发展科学。
科学总体上的价值正向性,并不意味着每一科学成果的具体价值都一定是“好”的。科学本身给人提供了各种各样选择的可能性空间,而选择和应用则是具体主体的行为。具体价值因具体主体的选择和应用而形成、而改变,其效果总是因人而异的。因此必然产生多元化、多样化的极其复杂的情景,并不是单一和固定不变的。在主体具体选择和应用的多样化价值取向之间,科学处于这一层次上的相对“中立”状态。每一种具体的价值都不代表全部可能的价值。在现实中甚至可以说,几乎每产生一种价值,就可能同时会有另一种相反的价值与之相“中和”。因此对于科学发展所产生的一切正负价值,人们自己都要负责,要从人们自己的现实角度反思,而不能将其抽象地、简单地看做是科学必然带来的、固定不变的价值。必须反对把科学的任何一种价值抽象化、凝固化的简单观念,而代之以人的相应权利和责任观念。
科学成果的应用化、技术化,是科学向价值转化的普遍形式和途径。在这一转化中,人的价值选择和取向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从主体方面说,是人的价值观念主导着人的价值选择和取向,从而造成科学的具体社会价值。科学的价值形成是一个复杂的社会过程,决不是科学家个人能够包办的。众所周知,科学和技术上的“可行”并不直接等同于价值上的“应该”;人们善的动机未必一定产生善的效果;每一个具体的应用也未必只产生单一的效果,等等。因此要将科学与科学的应用适当地区别开来,不应以某种应用的结果来直接否定或肯定科学本身,更不应以此为理由过分地干预科学的研究。相反,要给科学探究以充分的自由,同时对应用提出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应用科学的人、主体(社会、国家、科学家、工程技术人员等)必须充分明确自己的责任,在实践中不断地反思、校正、改进、完善自己的价值观念,以使能够正确地引导科学的价值实现。显然,价值观念的合理和完善,首先是人文社会科学的重要任务。
科学价值的实现还必须坚持科学与人文精神的统一。一方面,必须强调按科学规律办事,弘扬科学精神。只有逐步建立起完整的科学评价、决策机制,保证科学家们在专业问题上的发言权、决策权,才可能不犯或少犯错误。另一方面,必须坚持人文精神,提倡人文关怀,一切事情都必须以人为本,从人出发。在现实社会中,无论是转化科技成果、提高劳动效率、克服贫富差距,还是治理环境、维护生态平衡,最终都是为了现在的和将来的人们。在政策制定、行动方案的选择等问题上,甚至在诸如克隆人的研究之类科学、技术问题上,尤其应该与人文、社会科学家沟通,多听听人文、社会科学家的意见。这样,决策应该会更合理、更可行一些。因为人文、社会科学对于社会的公正、正义等问题,对于人们生活的幸福问题,对于个人与社会的自由与全面发展问题,往往有远比自然科学更系统全面的思考。
总之,科学有自己超越于价值的特殊本性和规律,但它毕竟不是与人间祸福、与人类生存、自由和全面发展全然不相干的神仙游戏,而是一项以人为本的、“人为的”和“为人的”事业,一项对人与人类具有根本性的目的价值的事业。在科学的价值不断实现的基础上,人与人类也才能不断攀上新的高度,获得自由而全面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