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新保守主义与国际法_国际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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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4月17日尤尔根·哈贝马斯在《法兰克福汇报》上发表题为《塑像倒塌意味着什么?》的文章,对美国的新保守主义政治提出了批评,认为它不能替代国际法框架而形成新的全球政治秩序。文章主要内容如下:

对身处德国的人们来说,伊拉克战争使政治公共领域中凸现出两种反应。处于一方的是那些务实派,他们确认既成事实当中的规范力量,他们所依赖的是实践判断,是对于道德的政治限度的一种清醒意识,这种意识使他们赞赏胜利的种种结果。在他们眼中,有关战争之正当性的讨论简直是白费功夫,因为在这过程中战争已经成了一个历史事实。另一些人则干脆屈从于既成事实,不管是出于信念,还是出于机会主义。他们把国际法撇在一旁,认为正是这种执迷于对使用武力之风险和代价的谨慎盘算,对政治自由的真实价值视而不见。

这两种反应都不恰当。它们都屈从于同一种情绪反应,而没有把握住华盛顿的新保守主义者们实际上所提供的东西,新保守主义者试图用这些东西来代替国际法驯服国家暴力。也就是说,他们用来反对国际法的道德的,既不是政治现实主义,也不是对于自由的考虑,而是一个革命性主张:如果国际法体制失效了,那么即使所用的手段与国际法背道而驰,在政治上有效地强制实行全球自由主义秩序,就是在道德上合情合理的。沃尔福威茨并不是基辛格,他是革命党人,而不是玩世不恭的政客。确实,美国这个超级大国被认为必须有权采取单边行动,必要时采取先发制人的行动,运用一切可行的军事手段以确保其霸权地位不受一切可能对手的挑战。但是,对这些新意识形态者来说,全球霸权并不是目的本身。新保守主义者们之所以有别于“现实主义的”学派,是他们基于美国全球政治秩序的远景,而这一远景与联合国人权政策的改良主义纲领发生了决裂。这种远景虽然没有背叛自由主义的种种目标,但它打碎了联合国宪章施加在这些目标之上的种种限制。

目前,联合国当然还无法完全强迫一个不服约束的成员国确保其公民获得民主和法治。联合国人权政策的实施具有很强的选择性,本身就是以可能性作为保留条件的:手握着否决权的俄国,是无需顾虑任何对车臣的武装干预的。在这种情况下,作为联合国存在基础的核心使命——确保和平,也就是实施对侵略战争的禁令——就更加重要了。以此,联合国在“二战”后消除了传统的“开战条件”,对各国主权施加了限制。

由此,古典的国际法在走向世界主义法律状态的道路上,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半个世纪当中,美国可以被看作是这条道路上的领跑员。随着伊拉克战争的进行,它非但放弃了这种角色,而且还放弃了国际法维护者的角色。它对于国际法的违反,为未来的超级大国树立了一个危险的先例。

乔治·布什决定与安理会进行磋商,决不是出于任何想要通过国际法而获得合法性的愿望——至少在内部,国际法早就被看作是多余的东西了。相反,这种殿后行动背后的愿望仅仅是为了要扩大“志愿者同盟”的基础,并抚慰忧心忡忡的民众。然而,我们不应该把新保守主义的理论当作一种规范的犬儒主义的表现。该理论当然也符合确保势力范围或资源这样的地缘战略目标,这些目标当然很可以从意识形态批判的角度来进行分析。但是这样的常规解释,小看了美国对它一直坚持着的那些规范的断然抛弃,这件事情直到一年半以前,仍然是不可想像的。换句话说,我们与其猜测其动机,不如认真地对待这个理论的字面意义。不然的话,我们就低估了一种政治上的重新定向所具有的革命性。

霍布斯鲍姆把20世纪命名为“美国的世纪”是恰如其分的。新保守主义者或许能把自己看作“胜利者”,把那些无可争议的成功——德国和日本投降以后在欧洲和太平洋地区的秩序重建,苏联崩溃以后对中、东欧的重新整顿——当作一种新的世界秩序的模式。从一种用自由主义加以理解的后历史(借用福山的话来说)的观点来看,这种模式的优点是使得对于规范性目标的吃力的、麻烦的讨论成为毫无意义的事情:除了自由主义国家的全世界扩展、自由市场的全球化,还会有什么事情是对人民更好的呢?而且,道路也很清楚:德国、日本和俄国都因为战争和军备竞赛而被迫认输。在当今这个战争实力不对称的时代,动用武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有吸引力,因为战胜方已经预先就决定了。使世界更加美好的战争是用不着进一步论证的。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些战争用较小的代价就可以消除那些公认的邪恶。

在世贸大楼的恐怖袭击之前很久,这个理论就已经形成。对“9·11”造成的民众的震惊心理的巧妙操控,当然有助于该理论得到广泛的支持,因为加上了“一场对付恐怖主义的战争”,这个理论的现代版已变得更加强硬。布什主义的这种强化,依赖于用常规战争的熟悉术语来定义一种全新现象。就塔利班政权而言,在出没无常的恐怖主义和一个可成为抓获对象的“无赖国家”之间存在着一种事实上的因果联系。这为以下的理解提供了一个模式,即把国家之间进行战争的古典行为也用来根除那些产生于高度分散的、全球化的网络之中的阴险威胁。与该理论的最初版本相反,霸权主义的单边主义与对一种蠢蠢欲动的威胁实施军事打击之间的这种联系,引入了自卫这个论据。但这也施加了新的举证责任。美国政府必须设法说服全球公众,在萨达姆和基地组织之间存在着接触。至少在其国内,信息误导活动相当成功:根据最近的民意调查,60%的美国人之所以盼望萨达姆倒台,是因为这是“9·11”的报应。

除了证据缺乏这个困难,布什主义实际上并没有为“先发制人”做出任何有说服力的解释。恐怖主义的非政府暴力行为——和平时期的战争——越出了国家战争的种种范畴。修正和放松国际法中对国家自卫进行规定的严格条款,在这里找不到必要的论据。在形成全球网络的、分散化的、了无行踪的敌人面前,仅有的行之有效的防备将是在其他一些操作层面上。

不管怎么样,产生于(涉及核武器、化学武器和生物武器)非扩散政策方面的疏忽的其他危险,更好的处理办法是强硬的谈判和核查,而不是解除武装的战争,就像对北朝鲜的反应所表明的那样。

因此,在原来版本的布什主义之上加上反恐战争,并没有为追求一种霸权主义的世界秩序提供新的合法性。伊拉克战争是缔造新世界秩序链条中的一环,其自我辩护的论据是说它取代了一个衰竭了的世界组织的徒劳无益的人权政治。美国可以说是以托管的方式接过了联合国放弃了的角色。对此有什么反对意见呢?

如何对战争做总体上的辩护,这个问题是避免不了的。发生异议的关键问题是在国际法语境中进行的辩护是否可能,是否应当代之以一个自封的霸主式的单边主义的世界政治秩序。

对实现美国图景的可能性的一些经验上的反对意见,都汇聚于这样一个命题上:全球社会已经极为复杂;对这个世界不可能再进行集中控制,亦即由那种以武力为后盾的政治上的集中控制。从美国这样的超级大国对恐怖的惧怕当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一种“笛卡儿式的焦虑”——这是一个企图将自身和周围世界都客观化、以便将一切都置于控制下的主体的惧怕。一个将自己的所有可选方案都归结为非战即和这种愚蠢选择的政府,很快就撞到了它自己的组织能力和组织资源的极限。

即使霸权的单边主义有可能实现,它也会产生一些副作用。那个政治权力越是行使于军事部门、秘密安全机构和警察这些方面,它就越是与自己的目的发生冲突,危及那个根据自由主义图景而改造世界的使命。在美国本身,一个永久性“战时总统”的执政,已经在破坏法治的基础。撇开在这个国家的边界之外进行的和容忍的各种酷刑不说,这个战时政权不仅剥夺了关塔那摩的囚犯根据《日内瓦公约》应享有的权利,还把执法部门和安全官员的权力扩大到了违反美国宪法的地步。

布什主义难道不是在采取一些适得其反的措施吗?这样一种局面不无可能:叙利亚、约旦、科威特等国的公民,对美国政府想要给他们的那些民主自由本身,却作一种不那么友好的运用。尤其重要的是,美国自封的超级大国的托管人角色遭到了它自己的盟国的反对;这些盟国基于恰当的规范性理由怀疑美国以家长主义的方式主张单边的领导地位。自由民族主义一度以为有理由在全世界推广自由主义秩序的种种普遍价值,必要时不惜使用武力。这种自以为是并不因为现在从诸个民族国家转移到单个霸权国家而变得可以令人容忍。

使西方受到其“基本政治价值”约束——也就是受到民主自决的程序和人权的词汇的约束——的那个普遍的有效性主张,不可混同于这样一种帝国主义主张,它把一个特定民主国家的生活方式和文化当作所有社会的典范。这种普遍主义是一种老牌帝国的“普遍主义”,它仅仅从自己的世界观的视角出发来感受超越其边界的遥远的世界。相反,现代的自我理解则是由一种平等主义的普遍主义所塑造而成的,这种普遍主义要求的是对每个人各自的视角的非中心化。它要求我们根据享有平等地位和权利的他者的视角而将自己的观点相对化。

恰恰是美国实用主义具有这样的洞见:什么是对所有各方都有利的恰恰依赖于相互采取对方的视角。现代国际法的“理性”所主张的并不是一些人们可以像物品一样拥有、并在全世界分配和出口的普遍“价值”。“价值”——包括那些有可能赢得全球承认的价值——并不是悬在半空的东西,只有在特定的文化生活形式的规范秩序和实践方式中才能获得约束力。

如果纳西里耶成千上万什叶派教徒的示威游行对萨达姆和美国占领表示同样的抗议,那么他们所表达的真理就是:非西方文化必须从他们自己的资源出发,根据他们自己的诠释,才能吸取人权的普遍主义内容,这种内容将与当地经验和利益建立起一种令人心悦诚服的联系。因此,国际关系中以多边的方式形成集体意志,这仅仅是诸多选择中的一个选择。一个霸主,哪怕是自命为普遍利益之托管者的善良霸主,从它自我选择的孤立地位出发,也无法确信自认为是为了他人的利益去做的事情事实上是否平等地对所有人都有利。为所有有关各方的声音提供平等的、相互的倾听的是世界主义的秩序;正在进行中的从国际法发展为世界主义秩序的过程,是没有任何合理的替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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